事业单位考试:浅析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界定
【司考】考点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星考点)
基本概念1.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2.民事行为能力:能够独立实施一个有效法律行为的资格。
3.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
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8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5.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6.监护:监护人对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实行监督和保护的制度。
重点考点详解一、自然人的权利能力(一)通常情况下的开始与终止1.开始:始于出生。
(1)自然人出生时间的确定:出生证明——户籍证明——其他有关证明。
(2)特殊民事权利能力:劳动权利能力或婚姻能力受国籍、年龄和性别的限制。
如外国人在我国不得以律师身份执业,外国人在我国不得充当引水员,我国同性间不得结婚。
16岁之前的劳动合同,女(20岁)、男(22岁)之前的婚姻,无效,2.终止:生理死亡。
死亡时间的确定:死亡证明——登记时间——其他有关证明。
生理死亡顺序的推定:(1)继承法(一般法)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①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分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分相同,推定同时死亡;彼此之间无继承关系,由他们各自的继承人分别继承。
(2)保险法(特殊法)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3.终止:宣告死亡(后面详述)(1)一般情况下判决宣告之日视为死亡之日;但因意外事件被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死亡之日。
(2)拟制主义:宣告死亡判决只有被撤销后才能不发生宣告死亡产生的法律效力。
如果自然人并未死亡,死亡宣告的判决不影响其于改判决作出之后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二)特殊人群的开始与终止1.胎儿利益的保护(1)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①若胎儿活着出生,胎儿自受胎之时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与认定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或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资格。
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取得、行使民事权利的能力;公民承担和履行义务的能力;公民对自己违反民事义务的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我国的《民法通则》根据公民不同年龄智力发育的不同状况或者公民的精神健康状况,将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种。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即能够通过自己的独立的行为进行民事活动的能力。
一般来说,公民达到一定的年龄后,完全能独立的进行各种民事活动,并对自己的行为后果有完全的辩别能力。
我国《民法通则》从人的智力发育状况和我国的实际情况,将一定的年龄确定为十八周岁,即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进行独立的民事活动。
法律赋予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主要考虑是是公民的智力、辩别能力等自身状况,而并不是考虑公民的经济状况,而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公民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因此,我国《民法通则》及有关司法解释又作了特殊规定:1、十八周岁以上没有经济收入的公民的民事责任能力问题,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有完全辩别自己行为后果的能力,但不一定有相应的经济能力承担民事责任。
如在校学习的大学生,在家待业的高中毕业生,虽然他们已满十八周岁,依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但没有经济收入,无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能力。
但并不能因此而否认这类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为了既承认这类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又保护有关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意见》中指出,行为人致人损害时,年满十八周岁的应当由本人承担民事责任,没有经济收入的由抚养人垫付。
由此可见,经济状况并不影响十八周岁以上公民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享有。
2、有经济收入但不满十八周岁公民民事行为能力问题,不满十八周岁但已达到一定年龄有一定的辩别能力有经济来源的公民依法也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我国《民法通则》对此作了具体规定,即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姚欢庆老师讲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姚欢庆老师讲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一、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民事权利能力的概念民事权利能力,指民事主体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指自然人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是自然人享有主体地位的标志。
所有自然人,无论年龄、性别、职业、宗教等差别,其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即使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享有同样的民事权利能力。
(二)权利能力的开始《民法通则》第9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因此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
实际也就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
在实际中要注意:1.出生时间《民通意见》第1条规定,自然人出生时间以户籍证明为准;没有户籍证明的,以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为准;没有医院证明的,参照其他有关证明认定。
故在出生时间的认定上,户籍证明的效力高于出生证明, 出生证明的效力高于其他证明。
2.胎儿利益的保护既然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因此胎儿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胎儿毕竟具有成为民事主体的现实性,故法律上一般均设有特殊规定,以保护胎儿的利益。
《继承法》第28条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
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律继承办理。
注意,保留胎儿的法定继承份额,只是给胎儿利益的保护问题, 并没有承认胎儿是民事主体。
另外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原来的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办理。
若胎儿出生时是活体,但旋即死亡的,原来的被继承人的财产先由胎儿继承,再转由胎儿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例,甲孕妇怀有胎儿丙,被乙打了,丙出生后有伤残。
伤残结果与乙打击有关系。
胎儿丙能否对当年侵权人提起侵权诉讼?分析:有权利提起诉讼。
因为在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里并不强调在侵权发生的时候,当事人权利主体已经存在。
例,甲是丙的父亲,丙还未出生时,甲被车撞死。
这种情况,是否包括胎儿抚养费?分析:胎儿的出生是确定的事实,所以包括胎儿的抚养费。
2015年政法干警民法学备考: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2015年政法⼲警考试时间预计在9⽉,报名⼯作初步估计在本⽉中下旬开始,对于考⽣⽽⾔,虽然距离考试的时间很短,但是充分利⽤好时间做好复习计划,达到提⾼成绩的⽬的的完全可以实现的,作为必考科⽬之⼀的民法学,想要取得好成绩,积累考点知识是⾮常重要的,为此,⼩编特整理了⾃然⼈的民事⾏为能⼒这⼀⾼频考点,希望能给⼤家的备考⼯作提供有⼒的保障。
⼀、⾃然⼈民事⾏为能⼒的概念⾃然⼈的民事⾏为能⼒,是指⾃然⼈能够以⾃⼰的⾏为独⽴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使民事权利和设定民事义务的资格。
⾃然⼈要有民事⾏为能⼒,就必须有正确识别事物、判断事物的能⼒,即有意思能⼒。
意思能⼒是⾃然⼈具有⾏为能⼒的基础。
⾃然⼈具有意思能⼒,⼀⽅⾯要达到⼀定的年龄,具备⼀定的社会活动经验;另⼀⽅⾯还要有正常的精神状态,能够理智地进⾏民事活动。
⾃然⼈的民事⾏为能⼒和民事权利能⼒都是由法律规定的,⾮依法律不得限制和剥夺。
但两者是有区别的。
第⼀,民事权利能⼒是每⼀⾃然⼈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
民事⾏为能⼒则并⾮每个⾃然⼈都能够具备。
第⼆,民事权利能⼒始于出⽣,⽌于死亡。
民事⾏为能⼒则以意思能⼒的存在为前提,有意思能⼒即有⾏为能⼒,⽆意思能⼒则⽆⾏为能⼒。
虽然民事⾏为能⼒与民事权利能⼒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但两者⼜是密切相关的。
⾃然⼈具有民事权利能⼒,是具有民事⾏为能⼒的前提。
⼆、⾃然⼈民事⾏为能⼒的划分《民法通则》根据我国⾃然⼈的具体情况,按照年龄阶段的不同和理智是否正常,将⾃然⼈的民事⾏为能⼒划分为:完全民事⾏为能⼒、限制民事⾏为能⼒和⽆民事⾏为能⼒三种。
(⼀)完全民事⾏为能⼒完全民事⾏为能⼒,是指能够通过⾃⼰的独⽴⾏为参加民事法律关系,取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在⼀般情况下,⾃然⼈达到成年的时候,不仅能够有意识地实施民事⾏为,⽽且能够理智地判断和理解法律规范和社会共同⽣活规则,能够估计到实施某种⾏为可能发⽣的后果及对⾃⼰的影响。
民法典中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有哪些
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哪些民事⾏为能⼒是指实施民事法律⾏为的⼀种能⼒,有民事⾏为能⼒的⼈实施的民事法律⾏为有具有法律效⼒的。
民事⾏为能⼒有不同的种类,那么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什么?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民法典中属于⽆民事⾏为能⼒⼈有哪些民法典规定,⽆民事⾏为能⼒⼈包括不满⼋周岁的未成年⼈和不能辨认⾃⼰⾏为的成年⼈。
《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条【⽆民事⾏为能⼒的未成年⼈】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第⼆⼗⼀条【⽆民事⾏为能⼒的成年⼈】不能辨认⾃⼰⾏为的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不能辨认⾃⼰⾏为的,适⽤前款规定。
⼆、公民的民事⾏为能⼒分为哪⼏种(1)完全民事⾏为能⼒。
指能够通过⾃⼰独⽴的⾏为⾏使民事权利、履⾏民事义务的能⼒。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可以独⽴进⾏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为能⼒⼈。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的劳动收⼈为主要⽣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为能⼒⼈。
(2)限制民事⾏为能⼒。
指具备部分民事⾏为能⼒。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是限制民事⾏为能⼒⼈,可以进⾏与他的年龄、智⼒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辨认⾃⼰⾏为的精神病⼈是限制民事⾏为能⼒⼈,可以进⾏与他的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民事⾏为能⼒。
指不具备以⾃⼰的独⽴⾏为取得民事权利、设⽴民事义务的能⼒。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是⽆民事⾏为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辨认⾃⼰⾏为的精神病⼈是⽆民事⾏为能⼒⼈,由他的法定代理⼈代理民事活动。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不满⼋周岁的未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不能辨认⾃⼰⾏为的成年⼈为⽆民事⾏为能⼒⼈,由其法定代理⼈代理实施民事法律⾏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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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5月21日***事业单位《职业能力倾向测验》A类真题1(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关于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劳动是我国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B公民住宅不受侵犯属于人身自由权C公民不履行宪法规定的义务会构成违宪D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解析正确答案:C, 你的答案:A《宪法》第42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A项说法正确。
根据《宪法》的规定,人身自由权包括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人格尊严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B项说法正确。
《宪法》第46条第1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D项说法正确。
违宪是指违反宪法的非法行为,违宪行为是最高的违法行为,对于一般公民能否成为违宪主体在理论界存在争议,C项说法不够准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C。
2(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关于我国土地制度,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农村的土地归农民集体所有B用来建设经济适用房的行政划拨用地的土地使用期限不确定C现阶段坚持严守18亿亩耕地红线D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解析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B《宪法》第10条第2款规定,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故A项说法错误,农村的土地还可能属于国家所有。
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第7条的规定,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
而划拨用地无使用年限,故B项说法正确。
我国现阶段的耕地保护形势仍十分严峻,18亿亩耕地红线必须坚持严守,故C项说法正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第1款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故D项说法正确。
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单选题) 常识判断/法律,根据我国刑法,下列情形构成犯罪的是()。
A甲将一岁的女儿遗弃在公园长椅上,后女孩被冻死B乙收留了福利院走失的孤儿却未办收养手续,将其抚养成人C过路人丙看见公寓发生火灾而不报警,火灾中有三人死亡D丁因工作中发生矛盾而扬言要殴打同事,同事害怕逃跑,在逃跑过程中不慎坠楼身亡解析正确答案:A, 你的答案:A《刑法》第261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经典练习题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经典练习题试题1.民法不保护下列主体的权益( )。
A.公民的合法权益B.私人的合法权益C.外国人的合法权益D.不当得利答案.D试题2.甲、乙两企业签订购销合同,为保证合同的履行,甲按约给付对方4万元定金后,乙企业违约。
甲企业依法有权要求乙企业给付( )。
A.2万元B.4万元C.8万元D.6万元答案.C试题3.王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此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王某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哪一原则?( )A.自愿原则B.诚实信用原则C.等价有偿原则D.公平原则答案.B试题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除纯获利益及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态相适应的合同外的合同,应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 )内予以追认。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 )。
A.十五日/追认B.三十日/拒绝追认C.三十日/追认D.十五日/拒绝追认答案.B试题5.有关专利权的期限,错误的说法是( )。
A.专利权的期限即专利的有效期限B.我国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C.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专利权的期限是20年D.专利权均有申请日,即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之日起算答案.C试题6.有关知识产权的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在我国,知识产权是著作权、发现权、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以及专利权与商标权的名称B.知识产权的“知识”是指人的创造性的智力活动成果,这种成果无须具有为人所感知的客观形式C.“知识产权”是外来语D.“知识产权”概念、涵义由法律直接规定答案.B试题7.在诉讼期间的最后( )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
A.二个月B.三个月D.十二个月答案.C试题8.诉讼时效属于( )。
A.消灭程序意义上的诉权B.消灭实体权利C.消灭时效D.起诉时效答案.C试题9.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是( )。
民事行为能力和年龄的划分表格
【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划分表格】一、民事行为能力和芳龄的概念1. 民事行为能力是指一个人依法享有从事民事活动的能力及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年满18周岁的公民取得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 未成年人是指不满18周岁的公民。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划分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取得(1) 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
(2)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2. 监护人同意行为能力(1) 未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进行民事活动,应当由其监护人代理。
(2) 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未成年人,可以由监护人同意进行民事活动。
三、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限制1. 儿童禁止从事危险活动(1) 未满十六周岁的儿童不得从事危险活动。
(2) 监护人应当对未成年人进行保护,防止其从事可能危害其人身安全的活动。
2. 未成年人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1)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2) 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因违法行为受到纠正教育措施。
3. 未成年人的契约行为(1) 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他人订立的合同,应当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履行。
(2) 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应当得到其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四、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保护1.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1) 法律禁止利用未成年人进行违法活动。
(2) 监护人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1) 学校和社会应当加强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教育和培养。
(2) 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和民事行为能力。
五、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保护1. 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民事行为的保护(1) 司法机关应当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2) 对于未成年人的民事行为,司法机关应当给予特别关注和保护。
2. 未成年人民事行为能力的司法救济(1) 对于受到侵权的未成年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维护其合法权益。
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划分标准
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段划分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的规定,我国对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段划分标准如下:
1. 无民事行为能力:0岁至7周岁的儿童被认定为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
即7周岁以下的儿童无法处理财产事务、享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责任。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8周岁至17周岁的未成年人被认定为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即未成年人在18周岁以下享有有限的
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日常生活所必需的民事行为,但需得到法定代理人的同意或者由法定代理人代理进行。
3.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18周岁以上的人被认定为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人。
即成年人在18周岁及以上拥有成年人的一切民事
行为能力,可以自主决策、签订合同、管理财产、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责任。
需要指出的是,虽然18周岁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阈值,但某些情况下根据个别法律或者特殊情况,例如结婚、就业等,法律也允许未满18周岁的人享有成年人的一定民事行为能力。
一般来说,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从18周岁开始生效的。
事业单位考试-民法笔记
民法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形态1.有效:2.无效3.可撤销4.效力待定民事能力分为:⏹完全行为能力人(年满18)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公民,若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也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8-18岁)⏹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例题:【例题1】甲从16岁时就有了工作,每月收入1500元三年后已有一万多积蓄。
在未征得父母同意的情况下甲自作主张花3000元买了一条金项链。
甲购买金项链的行为()A.无效民事行为B.有效民事行为C.效力待定D.属于事实行为答案:B16岁已经视为完人了【例题2】孙某,16周岁,经其父同意,在网上与乙某达成了买卖二手电动车的协议,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该协议是()。
A.有效合同B.效力待定C.可撤销合同D.无效合同答案: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后为有效【例题3】某首饰店将一枚铜戒指误当黄金戒指卖给李某。
这一行为属于()A.犯罪行为B.无效民事法律行为C.有效民事法律行为D.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答案:重大误解,可撤销【例题4】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某男孩,7岁,把家里的古董送给同桌同学B.李某因认识上的错误给儿子买回一双不能穿的鞋C.甲企业的业务员黄某自己得到乙企业给予的回扣1000元,而代理甲企业向乙企业购买了10吨劣质煤D.丙公司向丁公司转让一辆无牌照的走私车答案:BA.无完全行为能力人B.重大误解带来的可撤销C.恶意串通,无效D.违法,无效【例题5】下列行为中,不属于无效民事行为的是()A.15岁的乙与某销售公司签订购买2部手机的合同B.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甲与他人签订房购买合同C.丙雇佣丁的商船走私品牌手机,并与丁达成利分成协议D.戊通过向领导行贿的方式与某国有公司签订销告合同A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超出能力行为,效力待定B 无行为能力人,无效C 违法D 行贿违法,可撤销答案A一.物权物权:物权是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概念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财产所有权1.财产所有权,财产所有权是一种最完全的物权2.财产所有权的内容①占有:②使用:③收益:④处分(前三项所有人借给他人,他人也可以占有,使用和收益,但处分权只有所有人有):3.共有共有分为两类:按份共有(按份数共有,一方共有人专卖其份额,另一方共有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共同共有:共有人两个以上,对财产不分份额,等额均分(若没有约定共有方式,除家庭成员外,一般按份共有)4.相邻权特点:1.法定的2.无需约定两个房子建好后,中间的路,都能走担保物权(重点)1.抵押权:、是指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或第三人不转移对抵押物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2022年份公务员考试行测民事行为能力梳理
2022年份公务员考试行测民事行为能力梳理总的来说,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核心特征就是时间短,题量大,速度要求高。
你知道国家公务员行测复习有哪些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公务员考试行测民事行为能力梳理,希望会对大家的工作与学习有所帮助。
公务员考试行测民事行为能力梳理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十七条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
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第十八条: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条解析:十八周岁以上(包括十八周岁)的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其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
比如二十周岁且精神正常的甲独自去商场购买的手机行为有效。
这里注意,第十八条二款的涵义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虽然生理年龄未达到十八周岁,但如果能自己养活自己,就可以看作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以下例题:【例1】17周岁的甲辍学打工,每个月工资3000元。
用自己的积蓄给母亲买了一部手机,母亲心疼钱认为甲未成年,单独买手机的行为是无效的。
请问甲买手机的行为效力为( )?A.有效B.无效C.效力待定D.可撤销【解析】答案选A。
甲虽只有17周岁,但靠自己的劳动能力为生活的主要来源。
此时将甲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故他所独立实施的行为有效。
故本题答案为A。
需要注意的是,该法条所强调是这个已满十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能力养活自己。
所以即便该未成人有较多财产,但如果不是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生活主要来源,都不能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总则》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二条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
公民常用法律法规知识问答民法常识1、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哪几种答: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公民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鉴于年龄、智力发育和精神状况的不同,公民的民事行为能力分为三种:(1)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指能够通过自己独立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的能力。
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可以独立进展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人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指具备局部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展及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不能完全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展及他的精神安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活动。
(3)无民事行为能力。
指不具备以自己的独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设立民事义务的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不能识别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2、什么是诉讼时效答: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义务人履行义务的权利。
我国民法规定了三种诉讼时效:(1)普通诉讼时效。
即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一般为2年。
(2)特别诉讼时效。
即局部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
它们包括: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存放财产被丧失或者损毁的。
(3)最长诉讼时效。
即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上述三种诉讼时效期间,前两种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计算,最长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3、什么是民事责任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有哪些答:民事责任是指公民或法人违反民事义务,侵犯他人合法权益,依照民法所应承当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承当民事责任的方式有10种:停顿侵害;排除阻碍;消除危险;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修理、重作、更换;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抱歉。
事业单位考试《综合基础知识》讲义(三)
考点3 法人
重点:法人不是人,团体。 (机关法人)国家机关只有在参加民事活动时,才 被视为法人。若是在行使国家权力发号施令时,就 不是法人,而是公法主体。 企业法人是营利性组织 社会团体法人是非营利性组织
考点3 法人
企业法人:各类公司,如江西一佳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机关法人:各级政党机关和国家机关,如某市政府、A县公安 局 事业单位法人:事业单位,如A学校、C医院、D电视台报社 社会团体法人:各种政治团体(如各民主党派)、人民群众团 体(如工会、妇联、共青团)、社会公益团体(如XXX基金 会)、文学艺术团体(如作家协会)、学术研究团体(如语文 学会、XXX研究会或中心)
重点提示
健康权与生命权、身体权、隐私权都是自然人专有 的人格权。 侵害健康权并不当然侵犯身体权,如污染环境致人 患病;侵害身体权并不当然侵犯健康权。 姓名权是自然人享有的人格权 名称权是法人及其他组织享有的人格权。 名称权是唯一可以转让的人身权。
侵犯肖像权的须同时满足两个要件:营利为目的、 未经本人允许。(如新闻、广告等不是) “无中生有”是侵犯名誉权 公开“私人信息、个人秘密”是侵犯隐私权
考点 9 婚姻法
一夫一妻制。一男一女结合,同性不能形成婚姻。 直系血亲和三代内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考点10 继承法
继承法赋予了那些对公婆、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 务的丧偶儿媳或丧偶女婿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的法 律地位。 父债子还在我国目前的法律中是不完全成立的。
举例说明
1、下列不属于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是( ) A.甲、乙两个公司之间发生的租赁合同纠纷 B.胡某与其弟弟之间因继承发生的纠纷 C.杨某与其供职的公司之间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D.赵某与某行政机关因罚款数额发生的争议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要点分析
《民法典》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我国民事行为能力的判断主要以“年龄”为标准:《民法典》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以“年龄”为标准划分的逻辑,其实质为“意思能力”。
未成年人行为能力判断较为简单,我们通常认为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不具有意思能力;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部分不具有意思能力。
但是年龄无法完全反映意思能力这一内在的实质,因此,民法在立法上就设置一些规定来缓和仅以“年龄”为判断标准的僵化问题,其中以“是否能辨认自己的行为”作为判断成年人的行为能力的标准,形成了民法上判断民事行为能力除达到法定年龄外,还要具备意思能力。
《民法典》据此规定了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二十二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及恢复就如何判断成年人的意思能力,进而认定其民事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二十四条做了进一步规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其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认定该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被人民法院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本人、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申请,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其智力、精神健康恢复的状况,认定该成年人恢复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本条规定的有关组织包括: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学校、医疗机构、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依法设立的老年人组织、民政部门等。
第二十四条将认定“不能辨认或者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是否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最终决定权交给了法院,认定启动权交给了利害关系人或者有关组织,恢复启动权增加了“本人”,均采用“申请+判决”模式。
民法典总则编解读之8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同时,个人认知能力与经济发展程度直接相关。例如, 在互联网技术高速发展的当下,大部分儿童在年幼时期 就能熟知手机等电子设备的使用、操作等;而在手机并 不普及的20世纪初,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一般对智能产品 缺乏认知。
因此,在审判实践中,对于是否属于与年龄、智力相适 应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认定,需要结合当下的经济发展水 平、居民总体生活情况,综合考察行为与本人生活相关 联程度、本人的智力能否理解其行为并预见相应的行为 后果、行为标的数额等内容,综合进行认定。
最终,基于社会经济持续发展,8周岁儿童普遍入学, 其能够实施满足日常基本生活需要的民事法律行为的具 体实际,《民法典》将8周岁作为区分无民事行为能力 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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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年龄、智力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认定
在判断某一行为是否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年龄、智 力状况相适应时,应当在个案中结合该未成年人的年龄、 智力发育状况包括观察力、记忆力、理解力等内容进行 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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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 认定
从法律角度而言,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独立实施了非纯 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 民事法律行为,其效力认定取决于如下因素:
1.法定代理人是否有事先允许。8周岁以上未成年人的 法定代理人可以事先允许其独立实施一定的民事法律行 为。例如,学生甲(12岁)出国参加暑期夏令营,父亲 表示可以购买其所需要的学习材料、参加付费参观活动 等。夏令营期间,甲所进行的购买书籍、购票等行为都 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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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评析
郑某诉许某民间借贷纠纷案 案情:被告许某向原告郑某借款60000元,并出具借条 一份。双方对借款期限及利息均未作书面约定。该款经 原告催讨,被告至今未还。另查明,被告借款时未满18 周岁。原告诉请确认原、被告之间的借款合同无效,被 告即时返还原告人民币60000元。
《民法典》法律年龄要点总结 易混淆点汇总 逻辑清晰才能轻松记忆
《民法典》法律年龄要点总结0岁以下胎儿还不能称做法律上的“人”,法律只认可其为“胎儿”。
尽管不是法律意义上的人,但仍然具有法律意义。
《民法典》第16条:“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
但是,胎儿出生时为死体的,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
”另外,为体现对“胎儿”特别保护,我国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孕妇不适用死刑和治安拘留。
0-1岁父亲不能随便提出离婚。
《民法典》第1082条规定:1周岁以内,婴儿的父亲不得向母亲提出离婚,但母亲提出离婚或者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父亲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1-6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岁以下的小孩为婴儿,1岁以上不满6岁的为幼儿,6岁以上不满14岁的为儿童。
为了婴儿的利益,哺乳自己不满一岁的婴儿的妇女,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不适用治安拘留。
6-7岁《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应当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入学。
”因此,6岁是一个人开始行使接受义务教育权利的法定起点时间。
另外,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4条的规定:“学龄前儿童在道路上行走,须有对其负有管理、保护职责的人带领。
”据此,未满6岁的幼儿,尚不能单独在街道上或者公路上行走。
8岁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岁以下的为未成年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8岁是一个很重要的年龄分界线,把未成年人分成两个阶段:8岁前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8岁以后,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12岁2020年12月26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将刑法第十七条修改为: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该法条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满12岁的人可以合法地骑自行车、三轮车上路了。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者,才享有法律上的人格,才能成为独立的民事主体,才能享有某项具体民事权利或承担某项具体民事义务。
2.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及终止
(1)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的开始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的开始是指公民从什么时候起取得享有民事权利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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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内容及导学设计
学生活动与调控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通过上节课的学习,我们知道了公民所具有的基本权利都有哪些,谁来回忆一下这个问题?好,那么同学们是否知道公民的民事权利从什么时候开始?到什么时候结束?如何才能具备民事行为能力?这就是我们这节课要学习的内容。
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
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民事活动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
【案例分析】
一张特殊的奖状( 79页找C层学生来读 )
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
1.区别
(1)民事权利能力是每一自然人都具备的能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行为能力并非每个自然人都能够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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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时计划(三)
教学内容及导学设计
学生活动与调控
三、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
1.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概念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是指自然人通过自己的行为行使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不仅包括做出合法行为的能力,而且也包括对其违法行为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类型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年满十八周岁的成年人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人可以自主地进行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可以进行与他们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由其法定代理人或征得其法定代理人同意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民事活动均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案例分析一张特殊的奖状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1
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法律制度基础
考点1:民事行为能力
2018年教材根据《民法总则》进行的较大的修改。
民事行为能力的含义
民事行为能力,指民事主体能够独立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的能力,即独立实施法律行为的能力。
提示1:能否享有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这是民事权利能力的问题(即主体资格);能否以自己的法律行为取得民事权利或承担民事义务,才是民事行为能力的问题。
提示2:民事行为能力针对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能力,不针对事实行为。
下文将有介绍。
提示3:民事行为能力针对自己独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影响通过法定代理人实施民事行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年龄主义,2018年修改)
拟制成年⇒视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16周岁以上(≥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2)
◆自然人(成年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心智状态)
互动学习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的认定
提示:判断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就低不就高。
民事行为能力的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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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考试:浅析民事行为能力年龄的界定14周岁以上,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负刑事责任,那么民事责任的年龄如何去界定?根据2009年出台的《民法通则》第十一条和第十二条的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公民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十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而2017年《民法总则》出台之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我们发现承担民事责任的年龄有所降低,那么应该如何判断民事行为能力的年龄是我们目前需要讨论的问题。
一、民事权利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的区分
民事权利能力是民事主体独立进行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的自然人,获得从事民事活动的资格,但能不能运用这一资格,还受自然人的理智、认识能力等主观情况的影响。
换言之,心智不健全的民事权利能力人,若任由其独立参与民事活动,可能会损害自己,也可能会损害他人。
所以,有民事权利能力者,不一定就有民事行为能力,两者确认的标准不同。
二、下调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年龄下限
《民法总则》第二十条规定:“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该条规定将《民法通则》中所规定的区别儿童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十周岁”下调至“八周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教育水平的提高,现在的儿童心智水平和发育状况远远高于以前同阶段的水平。
将年龄下限进行下调,可以更好地尊重这一部分未成年人的自主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
三、如何确定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在事业单位的考试当中是一个十分重要的知识点,特别是有关如何认定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以及不同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哪些民事法律行为。
这部分知识通常以案例的形式进行考查,考生需要判断出自然人是否具有民事行为能力以及其所实施的法律行为的效力如何。
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以自然人的年龄与精神状态为标准,将自然人民事行为能力划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三类。
(一)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7、18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自然人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16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上述主体有一定的社会经验,能够以自己的劳动支撑自己的生活,在社会交往中能够预见和判断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因此法律赋予其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19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22条规定,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三)无民事行为能力
根据《民法总则》第20条规定,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尤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根据《民法总则》第21条规定,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适用前款规定。
根据《民法总则》第144条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例题回顾】:
某超市周末推出抽奖活动,小明购买了100元的生活用品,按规定获得抽奖机会一次。
他在服务台凭小票参加了抽奖活动,抽中了一台价值1999元的手机,工作人员当场兑奖。
之后,该超市的经理发现小明今年只有16岁,遂向法院主张中奖无效。
对于该案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无效,中奖无效,法院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B.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效力待定,中奖无效,法院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C.若小明的父母追认,则中奖有效,此时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D.小明购买生活用品合同及中奖自始有效,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答案】D。
解析:《民法总则》第19 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小明16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但购买
100元的生活用品的行为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且中奖属于纯获利益的行为,合同有效,无需追认,法院不应支持超市经理的主张。
故本题选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