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包河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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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编制背景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在工业、农业、医学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

然而,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的使用也带来了一定的安全风险。

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不仅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严重威胁,还可能导致人员伤亡。

为了提高对突发辐射安全事故的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辐射安全事故的损害,保护环境和公众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辐射安全事故分级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我们将辐射安全事故分为四级:一级事故、二级事故、三级事故和四级事故。

1. 一级事故:是指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

2. 二级事故:是指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等较为严重的后果。

3. 三级事故:是指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等较为轻微的后果。

4. 四级事故:是指发生放射性同位素丢失、被盗、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或者造成环境污染等轻微的后果。

三、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原则1. 以人为本:在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确保人员的安全和健康。

2. 快速反应: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必须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消除事故。

3. 预防为主:加强辐射安全事故的预防工作,定期进行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制定和实施有效的预防措施。

4. 常备不懈:加强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队伍的建设,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四、辐射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及职责1. 应急指挥领导小组:负责辐射安全事故的总体指挥和协调,制定和实施应急措施,协调各方资源,确保事故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指导原则1.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

通过事前预警、辐射设备维护、培训与演练等措施,最大程度减少辐射事故的发生。

2.规范应急响应。

根据辐射事故的级别,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确保应急响应的迅速、有序进行。

3.人员安全优先。

要重点保护辐射事故发生地周边居民的安全,确保人员的撤离和安置工作到位。

4.防止二次污染。

在事故处理过程中,采取措施减少污染扩散,防止二次污染的发生。

二、事故预警与应急响应1.辐射监测与预警:建立辐射监测系统,及时监测辐射源的泄漏情况,预警辐射事故的发生。

2.启动应急响应:根据辐射事故的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应急指挥部和各项救援力量。

三、人员安全与撤离1.人员疏散:根据辐射事故的发生地点和范围,组织周边居民和工作人员的有序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2.防护设施建设:建立临时防护设施,为疏散人员提供辐射防护。

3.临时安置:为疏散人员提供临时安置点,提供饮食、住宿等基本生活保障。

四、控制辐射源泄漏1.事故现场封控:封锁辐射事故现场,设立安全防护区,禁止非救援人员进入。

2.紧急遏制辐射源泄漏:采取紧急措施控制辐射源的泄漏,如封堵破损设备、加大冷却剂注入速度等。

3.污染清除与处置:组织专业队伍对事故现场进行污染清除与处置,确保辐射源得到安全妥善处理。

五、医疗救治与后续处理1.伤员救治:组织医疗队伍进行伤员救治,并随时检测医疗人员辐射剂量。

2.医疗资源保障:及时调配医疗资源,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辐射监测与评估:组织专业机构进行辐射监测与评估,掌握事故后果,制定后续处理方案。

4.后续处理:根据辐射事故后果,组织土壤净化、水源保护等后续处理工作,防止辐射污染的长期影响。

六、应急演练与预案修订1.定期演练:定期组织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各级救援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

2.修订预案:根据演练和实际应急经验,及时修订优化辐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七、信息发布与宣传1.信息发布:及时发布辐射事故情况、应急响应措施、疏散指引等信息,保持与公众的沟通。

辐射事故_事件的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_事件的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2.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导致的辐射事故;(2)放射性物质泄漏、扩散导致的辐射事故;(3)放射性废物处置设施故障导致的辐射事故;(4)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失控导致的辐射事故;(5)其他辐射事故。

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生命至上;(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4)快速反应,协同作战。

二、组织体系1.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设以下工作组:(1)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现场处置组;(3)医疗救护组;(4)环境监测组;(5)信息宣传组;(6)后勤保障组。

2.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职责(1)政府及相关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2)环境保护部门负责辐射事故的监测、调查和处理;(3)公安部门负责现场安全保卫、交通管制和事故调查;(4)卫生部门负责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5)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应急指挥、协调和监督;(6)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配合做好辐射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响应1. 辐射事故报告(1)事故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应急指挥部报告辐射事故情况;(2)应急指挥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 现场处置(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安全警戒、人员疏散、污染源控制等;(2)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转运;(3)环境监测组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监测,评估辐射污染程度;(4)信息宣传组负责发布事故信息,引导公众正确应对。

3. 后期处理(1)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提出处理意见;(2)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对事故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治理,消除辐射污染;(3)卫生部门负责对受辐射影响的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和救治。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是为了应对辐射事故所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方案,旨在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以下是一个基本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范例:
一、事故发生前的准备工作:
1. 建立专门的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确定相关职责和任务;
2. 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报告流程、人员疏散和救援措施等;
3. 建立相关设备和资源库存,包括防护服、护目镜、放射性检测仪器等;
4. 开展辐射防护知识培训,提高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应急反应能力。

二、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响应:
1. 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初步调查,确定辐射事故程度和范围;
2. 关闭事故区域,限制人员进入,同时确保相关人员的安全;
3. 启动紧急通知系统,向公众发布事故情况,教育公众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4. 启动事故台账,记录事故发生的详细情况,包括事故原因、泄漏情况等。

三、事故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
1. 组织专业人员进行辐射源的回收和清理工作,确保无辐射残留;
2. 对受辐射区域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环境安全;
3. 协助受害人得到医疗救治和心理疏导;
4. 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这只是一个基本的辐射事故应急预案范例,具体的预案需要根据不同的辐射事故情况进行调整和制定。

在实际应急过程中,需要各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应急响应的力度和效果,并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生命安全和环境安全。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及措施

一、引言随着我国核能、医疗、科研等领域的快速发展,辐射事故的风险也随之增加。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辐射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预案目标1. 及时发现和报告辐射事故;2. 快速启动应急响应,控制事故发展;3. 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影响;4. 保障事故处理过程中的信息透明和公众沟通。

三、应急组织体系1. 应急领导小组:负责辐射事故的统一指挥、协调和决策。

2. 应急指挥部: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协调和处置。

3. 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监测、处置等工作。

4. 信息联络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和发布。

四、应急响应流程1. 信息报告:发现辐射事故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启动应急预案。

2. 现场处置: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迅速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 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4. 公众防护:根据事故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公众防护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5. 应急结束:经评估,事故得到有效控制,辐射水平恢复正常,应急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五、应急措施1. 预防措施(1)加强辐射源和射线装置的管理,严格执行辐射安全管理制度;(2)开展辐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辐射事故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辐射防护意识。

2. 应急响应措施(1)快速反应:发现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援队伍赶赴现场;(2)现场处置:根据事故情况,采取隔离、封堵、转移等措施,控制事故发展;(3)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4)公众防护:根据事故影响范围,采取相应的公众防护措施,如疏散、隔离、避难等;(5)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保障信息透明。

3. 后期处置措施(1)事故调查: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查明事故责任;(2)环境修复:对事故现场及受影响区域进行环境修复;(3)赔偿处理:对事故受害者进行赔偿;(4)总结经验:总结事故教训,完善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

一、演练目的为提高我国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能力,确保在发生辐射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二、演练内容1. 演练背景:模拟某核设施发生辐射事故,辐射物质泄漏,对周边环境及人员造成潜在威胁。

2. 演练内容:(1)事故发现与报告:模拟事故现场人员发现辐射泄漏,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相关部门接报后,迅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3)应急监测与评估:应急监测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4)应急处置: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隔离、封锁、疏散等。

(5)事故后续处理:事故得到控制后,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后续工作。

三、演练组织1. 演练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公安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核设施运营单位等。

2. 演练时间:2023年X月X日。

3. 演练地点:某核设施周边区域。

4. 演练负责人: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5. 演练工作人员:各部门选派业务骨干组成应急指挥部、应急监测组、应急处置组、事故调查组等。

四、演练步骤1. 演练准备阶段:各部门根据演练方案,做好人员、物资、装备等准备工作。

2. 演练实施阶段:(1)事故发现与报告:模拟事故现场人员发现辐射泄漏,向相关部门报告。

(2)应急响应启动:应急指挥部迅速启动辐射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指挥部。

(3)应急监测与评估:应急监测组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监测,评估事故影响范围。

(4)应急处置: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和程度,采取相应的应急处置措施,如隔离、封锁、疏散等。

(5)事故后续处理:事故得到控制后,进行事故调查、原因分析、责任追究等后续工作。

3. 演练总结阶段:各部门对演练过程进行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五、演练要求1. 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演练工作,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演练顺利进行。

2. 演练过程中,各部门要密切配合,确保应急响应及时、有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前言
辐射安全事故是一种严重的安全事件,一旦发生可能对人们的生命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建立一套完善的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非常必要的。

二、应急预案内容
1. 事故部门的责任
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当迅速采取行动,组织人员进行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

2. 人员疏散和隔离
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需要迅速组织人员进行疏散,确保人员安全。

3. 事故场地的隔离和封闭
对于发生辐射安全事故的场地,需要迅速进行隔离和封闭,防止辐射污染扩散。

4. 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和使用
针对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提前储备足够的应急物资和装备,确保在事故发生后能够迅速进行救援和处置工作。

5. 信息发布和舆情处理
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需要迅速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同时做好舆情的处理工作,稳定社会情绪。

6. 事故后的清理和恢复工作
事故发生后,需要迅速展开清理和恢复工作,消除事故对环境和人们的危害。

7. 事故应急演练
定期开展辐射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和技能。

三、总结
建立一套完善的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对于减少事故损失和保障人们的生命和健康至关重要。

因此,各相关部门应该高度重视这项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辐射事故_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_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1. 编制目的为有效应对辐射事故,确保人员安全、环境保护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预案。

2.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4)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

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辐射事故,包括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造成的辐射污染事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事故,以及核恐怖事件导致的人员受到异常照射事件。

二、工作原则1.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2. 明确职责、分工协作;3.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4. 反应及时、措施果断;5.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6.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三、组织管理1.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1)总指挥:由当地政府主要领导担任;(2)副总指挥: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3)成员:环保、公安、卫生、消防、应急管理等相关部门负责人。

2. 应急指挥部职责(1)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辐射事故应急工作;(2)制定和调整辐射事故应急响应措施;(3)指导、监督各部门落实应急响应工作;(4)向政府报告辐射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四、应急响应1. 辐射事故报告(1)发生辐射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应立即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2)环保部门接到报告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辐射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将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3. 应急响应措施(1)启动应急响应:根据辐射事故等级,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2)人员疏散:对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区域进行人员疏散;(3)现场处置: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扩散,消除辐射污染;(4)医疗救治:对受辐射影响的伤员进行救治;(5)环境监测:对事故现场及周边环境进行监测,确保辐射水平达标;(6)信息发布:及时发布辐射事故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2024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2024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3篇)

2024年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辐射安全事故是一种潜在的灾难,一旦发生,可能会对人类造成严重的伤害和损失。

因此,为了保护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并实施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预案针对2024年可能发生的辐射安全事故,旨在提供有效的指导和措施,以应对事故发生后的紧急情况。

二、应急预案目标1. 快速、准确地评估事故情况,制定应对方针和战略。

2. 做好紧急疏散和人员疏散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

3. 限制、控制和清除辐射源,防止辐射污染的进一步扩散。

4. 提供紧急医疗救治和保障,减轻辐射对人类健康造成的损害。

5. 迅速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努力减少经济损失。

三、应急预案流程1. 预案启动(1) 监测系统报警:当监测系统检测到辐射水平异常时,将自动启动预案。

(2) 政府部门通知:接到监测系统报警后,政府部门立即通知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应急准备。

2. 事故评估和应对方针制定(1) 紧急情况评估:政府部门立即组织专家对事故现场进行评估,包括辐射源的种类、数量和扩散范围等。

(2) 扩散预测和模拟: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对事故辐射的扩散和影响范围进行预测和模拟,制定不同情况下的应对方案。

(3) 应对方针制定:根据评估和预测结果,制定应对方针和战略,包括人员疏散、辐射源控制、辐射污染清除、医疗救治等。

3. 紧急疏散和人员保护(1) 快速启动疏散计划:根据事故情况和扩散预测结果,启动相应的疏散计划,对可能受到辐射威胁的人员进行疏散和保护。

(2) 安全通道和转移设施:政府部门组织安排安全通道和转移设施,确保疏散人员的安全和顺利转移。

(3) 临时避难所:政府部门设立临时避难所,提供食品、水、医疗和庇护等基本生活保障。

4. 辐射源控制和污染清除(1) 辐射源切断:利用现有技术手段,快速切断事故辐射源的供应和扩散途径,防止辐射污染继续蔓延。

(2) 污染清除:组织专业人员开展污染清除工作,采取合适的方法和设备,最大限度地清除辐射污染。

辐射事故应急响预案

辐射事故应急响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提高本地区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特制定本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二、编制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2.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3.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条例》4.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 《核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发生的辐射事故,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2.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3. 核设施事故;4. 核恐怖事件;5. 其他辐射事故。

四、工作原则1. 预防为主,防治结合;2.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3. 快速反应,高效处置;4.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5. 整合资源,信息共享;6. 平战结合,常备不懈。

五、组织体系与职责1.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的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下设办公室、现场指挥部、救援组、医疗救护组、信息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

2. 办公室职责负责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应急工作,汇总、分析事故信息,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3. 现场指挥部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指挥、协调和处置工作,组织实施救援行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

4. 救援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救援行动,包括人员搜救、设备抢修、污染控制等。

5. 医疗救护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受伤人员的救治和转运工作,提供医疗救护保障。

6. 信息宣传组职责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汇总、发布和宣传,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7. 后勤保障组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后勤保障工作,包括物资供应、人员调配、交通保障等。

六、预警与报告1. 预警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发布相应级别的预警信息。

2. 报告事故发生后,事发单位应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内容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影响范围、人员伤亡情况等。

七、应急处置1. 启动应急预案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紧急行动方案,旨在减少辐射对人员、环境和设施的损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环境安全。

以下是一份基本的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内容:
1. 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预案:一旦发生辐射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预案,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应急小组进行紧急处置。

2. 事故现场封锁与警戒:封锁事故现场,设置警戒线,限制人员和车辆进入事故区域,确保安全人员的安全。

3. 事故评估与报告:立即进行事故原因和程度的评估,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如国家辐射安全监管机构和当地政府。

4.人员疏散与避难:根据事故程度和辐射范围,安排人员疏散和转移,指定安全避难点和安全区域。

5.辐射监测与控制:对事故现场周围环境、空气、水源等进行辐射监测,确保辐射水平处于安全范围内。

同时采取控制措施,如密封设备、加强排放控制等。

6.伤员救治与医疗保障: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治,并迅速安排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治疗。

同时启动医疗保障机制,确保医疗资源满足需求。

7.公众信息发布与教育: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如事故原因、辐射水平、安全措施等。

加强辐射安全教育,提高公众对辐射事故的防范意识。

8.事故清理与复原:事故处置完成后,对事故区域进行清理工作,恢复正常运营。

对辐射设备进行评估和修复,确保安全使用。

以上是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基本内容,具体预案还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

同时,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演练和培训,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性和人员的应急能力。

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辐射事故是一种突发事件,可能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重大辐射事故事件的发生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污染环境,危害公共安全。

为了应对辐射事故事件,保障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特制定以下应急预案。

一、事件背景辐射事故事件可能来源于核设施事故、放射源泄漏、核恐怖主义等。

发生辐射事故事件后,可能出现照射人员、环境辐射污染等问题,需要立即采取行动应对。

二、组织管理1、事件指挥部:设立事件指挥部,由负责应急处理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其中包括放射防护人员、医疗救援人员、环境监测人员等,以保障救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预案内容1、应急响应级别:根据辐射事故事件的程度和影响,划分相应的应急响应级别,包括一级应急响应、二级应急响应等。

2、行动方案:根据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制定相应的行动方案,包括疏散人员、防护措施、医疗救援等内容。

3、应急处置: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限制辐射扩散范围,减少辐射对人体和环境的伤害。

四、应急处置流程1、警报和通知:一旦发现辐射事故事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发布警报信息,通知相关部门和人员。

2、调集救援力量:组织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3、人员疏散:按照预先制定的疏散方案,有序疏散受到辐射威胁的人员。

4、辐射防护:提供辐射防护设备,保障救援人员和居民的安全。

五、应急处置措施1、辐射监测:开展辐射监测工作,了解辐射污染范围和程度。

2、医疗救援:组织医疗队伍,为受伤人员提供紧急救治和伤情评估。

3、环境保护:采取相应措施,减轻辐射对环境的污染,恢复生态平衡。

六、应急救援评估1、应急救援效果评估:对救援工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完善应急预案。

2、应急救援演练: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综上所述,辐射事故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是防范和化解辐射事故风险的重要举措。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

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流程

一、预案概述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辐射事故,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降低事故损失而制定的一系列应急措施和程序。

本预案适用于各类辐射源和辐射作业场所,包括但不限于核设施、放射性同位素应用、核技术利用等领域。

二、应急预案流程1. 事故监测与报告(1)发现辐射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切断事故源,隔离受影响区域。

(3)及时向事故发生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及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响应(1)成立应急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和指导应急工作。

(2)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启动应急响应等级,组织实施相应应急措施。

(3)根据事故性质,启动辐射防护、环境监测、医疗救护、物资保障等专项应急队伍。

3. 辐射防护与隔离(1)对事故现场进行辐射监测,评估辐射水平。

(2)对受影响区域进行隔离,防止辐射扩散。

(3)对受辐射人员实施防护措施,包括穿戴防护服、佩戴防护用品等。

4. 环境监测与处理(1)对事故现场及其周边环境进行辐射监测,评估辐射污染情况。

(2)对污染区域进行清理,采取应急处理措施,降低辐射水平。

(3)对污染土壤、水体等采取修复措施,确保环境安全。

5. 医疗救护与心理疏导(1)对受辐射人员实施医疗救护,确保生命安全。

(2)对受影响人员提供心理疏导,减轻心理压力。

(3)组织专家对受辐射人员进行健康评估,提供健康指导。

6. 事故调查与处理(1)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分析。

(2)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追究相关责任。

(3)制定事故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7. 应急结束(1)应急指挥部根据事故情况,决定结束应急响应。

(2)对应急响应过程进行总结,分析经验教训。

(3)对应急队伍进行表彰,总结应急工作。

三、应急保障措施1. 人员保障: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人员业务素质。

2. 物资保障:储备应急物资,确保应急响应需要。

3. 技术保障:加强辐射监测、防护、处理等技术的研究与应用。

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预案

辐射事故及应急响应预案

一、编制目的为加强辐射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地区各类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 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2. 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3. 辐射污染事故;4. 辐射事故引发的次生、衍生事故;5. 其他需要应急响应的辐射事故。

三、组织体系1. 成立辐射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工作。

2. 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1)现场处置组:负责事故现场的调查、监测、处置和恢复工作。

(2)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

(3)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物资运输工作。

(4)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

(5)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

四、应急响应程序1. 辐射事故发生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应急指挥部报告事故情况。

2. 应急指挥部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成立现场指挥部。

3. 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现场处置、医疗救护、交通保障、信息发布和后勤保障等工作。

4. 现场处置组根据事故情况,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实施事故现场的调查、监测、处置和恢复工作。

5. 医疗救护组负责事故伤员的救治和医疗救护工作,确保伤员得到及时救治。

6. 交通保障组负责事故现场的交通管制和物资运输工作,确保应急车辆和物资的通行。

7. 信息发布组负责事故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和舆论引导工作,及时向公众发布事故信息。

8. 后勤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响应工作的后勤保障工作,确保应急响应工作的顺利开展。

五、应急响应措施1. 事故现场处置:(1)设置警戒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事故现场。

(2)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测,评估辐射水平。

(3)采取隔离、防护、去污等措施,降低辐射危害。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5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53号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正文:----------------------------------------------------------------------------------------------------------------------------------------------------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合政办秘〔2019〕5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合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7月8日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健全辐射事故应急机制,防范辐射事故的发生,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辐射事故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确保政府有效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辐射事故,维护社会稳定,保护环境,促进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订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故应急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合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预案。

1.3事故分类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辐射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等级。

1.3.1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1)Ⅰ类、Ⅱ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乏燃料丢失、被盗、失控,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3)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4)涉核航天器在我市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应急处理组织应急处理指挥部由省政府或县级以上政府主要领导任总指挥,省应急管理厅或县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常务副总指挥,相关业务部门、单位、专家、志愿者组成。

各级政府应急机构、有关行业、企事业单位等应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并备有应急预案,并按预案进行演练。

二、应急处置原则1. 优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采取切实、有力、果断、迅速的紧急措施,控制事故扩散和辐射泄漏,尽快控制事故现场和周边地区。

2. 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防止谣言、恐慌和大规模社会事态。

3. 加强舆论引导,及时、准确地向公众发布科普信息,保障公众知情权和参与权,避免造成不良影响。

三、应急物资储备1. 安全防护物品,包括防辐射服、防毒面具、防护手套、防护鞋、空气呼吸器等。

2. 医疗急救物品,包括抗辐射药剂、抗生素、消炎药、止痛药、盐酸阿托品、维生素等。

3. 应急救援器材,包括治疗仪、辐射剂量仪、安全绳索、灭火器、救生艇、大功率泵等。

4. 舆情信息采集设备,包括短波电台、卫星电话、报警器等。

5. 通讯设备及其他应急物资。

四、应急工作程序1. 紧急控制措施:第一时间组织对事故现场进行紧急控制,包括隔离、封锁、撤离、堵门窗、加固屋顶等,有效防止辐射泄漏扩散。

2. 求援报告:在紧急控制措施后及时向上级政府应急机构和相关行业单位发出求援报告。

3. 辐射监测和疏散转移:对事故区域内和周边地区的人员、环境、食品进行积极监测,优先疏散转移高危人员和群众。

4. 急救救治:建立事故医疗救援队伍,在安全区内设立伤员接受院,制定伤员分级处置计划,进行及时救治,确保现场无人员死亡。

5. 灭火逐级救援:设立消防隔离带,建立逐级申请灭火救援的机制。

6. 安全防护和物资保障:组织防护装备和药品的采购和分配,保障人员的安全防护和物资储备。

7. 紧急通讯和信息发布:建立快速通讯网络和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公众发布科普信息,有效避免恐慌和大规模社会事件的发生。

合肥市包河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合肥市包河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合肥市包河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包河区环境保护局实施日期:2018-12-28目录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工作原则 (1)1.4适用范围 (2)1.5事件分级 (2)2应急组织与职责 (3)2.1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2.2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4)2.3成员单位职责 (4)2.4专家机构 (6)2.5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 (6)2.6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组织指挥机构 (7)3信息报告 (7)3.1涉事单位信息报告 (7)3.2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报告 (7)4应急响应 (8)4.1响应分级 (8)4.2响应级别调整 (8)4.3应急响应终止 (9)5响应措施 (9)5.1先期处置 (9)5.2响应措施 (10)5.2.1 Ⅰ级响应措施 (10)5.2.2 Ⅱ级响应措施 (10)5.2.3 Ⅲ级响应措施 (10)5.3应急监测 (11)5.4指挥和协调 (11)5.4.1指挥和协调机制 (12)5.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3)5.5安全防护 (14)5.6应急结束 (14)6信息通报与发布 (15)6.1信息通报 (15)6.2信息发布 (15)7评估与总结 (15)7.1处置工作评估 (15)7.2总结报告 (15)8应急准备 (16)8.1宣传 (16)8.2应急演练 (16)8.3应急培训 (16)8.4应急物资储备 (16)9附则 (17)9.1预案管理与修订 (17)9.2预案实施 (17)9.3名词术语解释 (17)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辐射事故(以下简称“辐射事故”)的发生,保证核技术应用以及放射性物质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有效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

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

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核能、医学设备等的使用增多,辐射事故的发生概率也逐渐增加。

为了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生态平衡,及时有效地处置辐射事故成为一项紧迫的任务。

因此,在辐射事故发生之前,要提前制定辐射事故处置应急预案,以确保各相关部门能够根据预案有序、科学、高效地处理辐射事故。

二、目标与原则1.目标: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辐射事故对环境的损害。

2.原则:(1)预防为主,注意事前控制和管理,加强设备维护和事故隐患排查。

(2)科学完善,参照相关国家和国际标准,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和确切性。

(3)多部门合作,形成统一指挥体系,实现各部门合作、互通信息。

(4)组织有序,明确应急组织机构与指挥体系,实现指挥有力、决策科学。

(5)情况通报,及时向公众通报事故进展情况,减少不必要的恐慌。

三、预案内容1.应急组织机构(1)设立应急指挥部,由政府主管部门负责人担任总指挥,各相关部门派出代表组建应急工作组。

(2)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领导小组、应急调度与勤务保障组、资源保障组等。

2.应急预案流程(1)事故发生:一旦获悉辐射事故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2)事故识别:根据现场情况、事故特征和影响范围等,确定事故级别,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3)组织处置:调动各相关部门的力量,展开应急处置工作,包括人员疏散、事故场区封控和环境净化等。

(4)危险评估:对事故范围内的环境、人员和财产进行综合评估,制定应急处置方案。

(5)信息发布:及时向公众发布有关事故的情况、应急措施和注意事项等,消除不必要的恐慌。

(6)事故落幕:事故得到有效控制后,全面评估事故损失和处置效果,总结经验教训,进行事故善后工作。

3.应急资源保障(1)人员保障:调动专业队伍,提供技术支持和救援力量。

(2)物资保障:保证紧急救援所需的各类物资、器材的供应。

(3)通信保障:保证通信设备正常运行,确保各部门间实时通讯。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

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前言辐射事故是一种严重威胁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的紧急事件。

为了提高应对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公众安全,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事件类型与级别(一)辐射事故的类型:1. 放射性物质泄漏事故2. 辐射源外泄事故3. 核设施事故(二)辐射事故的级别:1. 重大辐射事故:可能造成大范围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的辐射事故。

2. 一般辐射事故:可能造成局部人员伤亡和环境破坏的辐射事故。

3. 辐射事故警示: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辐射损害的辐射事故。

三、应急预警与通信(一)应急预警机制:1. 辐射监测预警:建立辐射监测网络,及时发现辐射异常情况,并进行预警。

2. 政府发布预警:根据辐射监测结果和事态发展情况,政府及时发布辐射事故预警通告。

(二)通信保障:1. 建立应急通信系统: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卫星电话等多种通信手段,确保信息畅通。

2. 预设通信指挥中心:在事故发生时,及时启动通信指挥中心,协调各方应急处置工作。

四、组织与指挥(一)组织体系:1. 辐射应急指挥部:由省政府指定的负责辐射应急工作的部门组成,负责决策、指挥、协调应急工作。

2. 应急救援队伍:包括辐射监测与防护队伍、救援队伍、医疗救援队伍等,承担具体应急工作。

(二)指挥体系:1. 一级指挥: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在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指挥协调各项应急工作。

2. 二级指挥:设立在各个市县的辐射应急指挥部,负责分级指挥、信息汇报和资源调配。

五、辐射监测与评估(一)辐射监测:1. 总体监测:开展辐射监测网络的布设,对事故发生地区进行全面监测。

2. 临时监测:在事故发生后,根据实际需要,组织对事故扩散的可能区域进行临时监测。

(二)辐射评估:1. 基本情况评估:对事故发生地区的辐射情况进行初步评估,确定辐射污染范围和程度。

2. 预测评估:根据事故发展情况和环境因素,预测辐射扩散和影响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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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包河区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包河区环境保护局实施日期:2018-12-28目录1总则 (1)1.1编制目的 (1)1.2编制依据 (1)1.3工作原则 (1)1.4适用范围 (2)1.5事件分级 (2)2应急组织与职责 (3)2.1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2.2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 (4)2.3成员单位职责 (4)2.4专家机构 (6)2.5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 (6)2.6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组织指挥机构 (7)3信息报告 (7)3.1涉事单位信息报告 (7)3.2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报告 (7)4应急响应 (8)4.1响应分级 (8)4.2响应级别调整 (8)4.3应急响应终止 (9)5响应措施 (9)5.1先期处置 (9)5.2响应措施 (10)5.2.1 Ⅰ级响应措施 (10)5.2.2 Ⅱ级响应措施 (10)5.2.3 Ⅲ级响应措施 (10)5.3应急监测 (11)5.4指挥和协调 (11)5.4.1指挥和协调机制 (12)5.4.2指挥协调主要内容 (13)5.5安全防护 (14)5.6应急结束 (14)6信息通报与发布 (15)6.1信息通报 (15)6.2信息发布 (15)7评估与总结 (15)7.1处置工作评估 (15)7.2总结报告 (15)8应急准备 (16)8.1宣传 (16)8.2应急演练 (16)8.3应急培训 (16)8.4应急物资储备 (16)9附则 (17)9.1预案管理与修订 (17)9.2预案实施 (17)9.3名词术语解释 (17)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新要求,建立健全突发辐射环境事件应急机制,有效防范和妥善处理辐射事故(以下简称“辐射事故”)的发生,保证核技术应用以及放射性物质运输等各类意外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和相关人员的健康安全,有效保护环境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安徽省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合肥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等法规,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提高辐射工作单位防控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落实各项预防措施,切实做到辐射事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应对高效、有序。

2、保护公众、保护环境。

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事故造成的人员伤1亡和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危害。

3、统一指挥、协同处置。

明确应急管理机构职责,建立统一指挥、分工协作、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机制和响应程序。

加强各部门密切协作,形成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辐射事件联动处置机制。

1.4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内发生的以下辐射事故:(1)放射性物品在使用或运输过程中丢失、被盗、失控;(2)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发生急性重度放射病或人员急性死亡;(3)涉核航天器坠落造成的放射性污染事故;(4)其他需要应急处置的辐射事故。

1.5事件分级根据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特别重大辐射事故、重大辐射事故、较大辐射事故和一般辐射事故四个等级。

特别重大辐射事故:(Ⅰ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丢失、被盗、失控,并造成大范围严重辐射污染后果;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3人以上(含3人)急性死亡;放射性物质泄漏,造成大范围(江河流域、水源等)放射性污染;涉核航天器在我省境内坠落造成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2重大辐射事故:(Ⅱ级)是指Ⅰ类、Ⅱ类放射源、高水平放射性废物丢失、被盗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2人以下(含2人)急性死亡或者10人以上(含10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放射性物品泄漏,造成局部环境放射性污染事故。

较大辐射事故:(Ⅲ级)是指Ⅲ类放射源、中等水平放射性废物丢失、被盗或失控,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9人以下(含9人)急性重度放射病、局部器官残疾。

一般辐射事故:(Ⅳ级)指Ⅳ类、Ⅴ类放射源、低水平放射性废物、放射性药品丢失、被盗或失控,或者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导致人员受到超过年剂量限值的照射。

2应急组织与职责2.1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区政府设立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区辐射事故应急响应行动。

组长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政府办主任和区环保局局长担任。

成员为区委宣传部、区环保局、区应急办、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公安包河分局、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和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分管负责同志。

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职责:贯彻执行区政府关于辐射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认真落实区政府对辐射事故应急处置3工作的指示和要求;统一领导和指挥辐射事故的应急处置行动,决定应急处置工作的重大事项;指导、督查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及时向区政府、市、省报告辐射事故和处置情况;承担其他有关工作。

2.2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区辐射应急办),负责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区辐射应急办设在区环保局,主任由区环保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区辐射应急办日常工作由区环保局辐射办公室承担,必要时抽调公安包河分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安监局相应职能科室的人员集中办公。

区辐射应急办职责:组织制(修)订区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协助做好应急物资保障,组织开展应急培训和演练;承担事故处置的综合协调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协调有关事项;负责向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区政府、合肥市环保局、合肥市公安局、合肥市卫生计生委等报告我区辖区内发生的辐射事故;经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的启动与终止;组织开展辐射事故责任调查,撰写应急处置工作总结评估报告,报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审议。

2.3 成员单位职责区环保局:负责组织协调辐射事故的辐射环境监测和事故处置情况的实时报告、总结报告;对事故产生的放射性废水、废气4和固体废弃物等提出处理建议;协助公安部门监控追缴丢失、被盗的放射源;负责制定、修订本预案;组织全区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提出保护公众和保护环境的措施建议以及公众照射超过年剂量约束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

区委宣传部:负责辐射事故相关信息发布,联系、接待新闻媒体。

区应急办:负责调度各方力量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统筹应急资源,参与现场应急指挥。

公安包河分局: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现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警戒;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协助环保部门开展放射源收贮工作。

区卫计局:配合市卫计委进行辐射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配合市卫计委进行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职业照射超过年剂量限值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向受辐射事故影响的公众提供心理和医疗咨询服务。

区财政局:负责统筹安排辐射事故应急经费(保证辐射事故处置所需装备、器材等物资的经费供给;对辐射事故的日常应急准备、应急演练、应急响应和人员培训的经费保障等)。

区民政局:负责保障受事故影响人群的基本生活。

区安监局:负责参与因生产经营活动导致的辐射事故调查处理和评估。

5交警包河大队、交警滨湖大队:负责辐射事故现场周边交通秩序维护,阻止无关车辆进入控制区。

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负责结合实际,建立应急组织机构;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当地发生的辐射事故情况,了解事故发生原因、事故状况和发展趋势,配合做好应急监测;组织辖区辐射事故应急方面的公众宣传教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各部门接到辐射事故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区辐射事故应急领导小组,区领导小组应及时做好辐射事故的应急响应、调查处理、定性定级、立案侦查、医疗应急等。

2.4专家机构专家咨询组由核安全、辐射防护、放射医学、辐射环境监测、社会学和心理学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负责参与应急队伍培训、应急演习、情报信息的收集、设施设备的建设和维护工作;为应急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提供技术咨询;在事故状态下,参与事故性质、涉及范围、危害程度的判断分析,并为应急处理处置决策提供咨询。

不单独组建区辐射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咨询库,专家咨询依托合肥市辐射领域专家库。

2.5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辐射事故评价技术组由专家组、辐射监测组、医疗救治组有关成员组成,负责辐射事故的等级评价、应急范围评价以及应急6行动终止后辐射事故的最终评价。

2.6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组织指挥机构各街镇(大社区)、包河经开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突发辐射事件的应对工作,设立相应组织指挥机构,遇到辐射事故及时上报;并按照区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相关应对工作。

3信息报告3.1涉事单位信息报告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物品运输单位(以下简称“辐射单位”)在辐射设备或生产过程出现异常工作状况或人员受到照射时,应立即向区环保局电话报告。

在确认属于辐射事故后立即向区环保局、公安包河分局、区卫计局等部门书面报告。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或政府有关部门在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时,发现现场存在放射性物品,应立即电话通知区环保局,由区环保局依照本级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处置。

3.2各级政府及部门信息报告区辐射事故应急机构、区环保局、公安包河分局、区卫计局等部门应在获悉事故发生后立即将辐射事故信息报告区人民政府、合肥市辐射应急机构和相应主管部门。

重大辐射事故发生后,包河区人民政府、各接报部门应立即逐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最终报告省政府,最迟不得超过2小时;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发生后,区人民政府、各接报部门应尽快掌握情况,逐7级上报,情况紧急时,也可越级上报。

在30分钟内向省政府电话报告、1小时内书面报告。

4应急响应4.1响应分级按照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区级辐射事故应急响应分为Ⅰ级、Ⅱ级和Ⅲ级。

当发生重大以上辐射事故时,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启动I级应急响应,上报市、省辐射事故领导小组,由省辐射事故领导小组负责事故的指挥处置工作,其中特别重大辐射事故在国家相关应急机构指挥下处置,区应急队伍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较大辐射事故时,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启动II级应急响应,上报市辐射事故领导小组,由市辐射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置,省辐射事故领导小组视情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省辐射事故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提供支持,区应急队伍积极配合上级领导小组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当发生一般辐射事故时,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启动Ⅲ级应急响应,由区辐射事故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处置。

4.2响应级别调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及时调整辐射事故应急响应等级:(1)经核查,人员受伤或放射性污染不符合原定的应急响应等级;8(2)放射性污染得到控制,当前污染情况低于原应急响应等级并且无继续扩大的可能;(3)丢失、被盗或失控的放射源、放射性物品已确定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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