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发 1991 155号关于印花税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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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领受具有法律效⼒的凭证的⾏为所征收的⼀种税。

那么你知道购销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是什么吗?下⾯由店铺⼩编来为你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印花税计税依据
(⼀)购销合同:不含税的购销⾦额。

不得作任何扣除,特别是调剂合同和易货合同。

采⽤以货换货贸易⽅式进⾏商品贸易签订合同,即反映购⼜反映销,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额计税贴花。

1、国税发[1991]155号:以货换货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额计税贴花。

2、(89)鲁税三字40号:单位出售商品房与个⼈购房者签订的售房合同,暂不贴花。

3、(89)国税地字第142号:各类出版单位与发⾏单位之间订⽴的图书、报纸、期刊以及⾳像制品的征订凭证(包括订购单、订数单等),应由持证双⽅按规定纳税。

各类发⾏单位之间以及发⾏单位与订阅单位或个⼈之间书⽴的征订凭证,免贴印花税。

以上就是⼩编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通过上述内容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进⼀步的了解。

如果您情况⽐较复杂,店铺也提供律师在线咨询服务,欢迎您前来进⾏法律咨询。

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非金融机构借款合同不征收印花税

/zxzx/22943_129229.htm大连市地方税务局:问题:1.关联企业之间借款签订的合同用缴纳印花税吗?2.车船使用税的船舶使用税是不是还在地税缴纳?答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应税的“借款合同”仅仅是指“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第五条规定,“我国的其它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所以非金融机构之间所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围,故不需要缴纳印花税2、企业自有船舶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船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申报缴纳车船税。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关于借款合同印花税问题的批复藏国税发[2007]100号成文日期:2007-07-26昌都地区国家税务局:你局《关于华润雪花啤酒(西藏)有限公司借款合同是否征收印花税的请示》(昌国税发[2007]106号)收悉,根据有关政策规定,现批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征收印花税的借款合同的征税范围为: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

而非金融机构和借款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属于印花税的征税范畴,不征收印花税。

此复。

西藏自治区国家税务局二○○七年七月二十六日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地方税务局,各铁路局,集装箱、特货公司:为适应铁路体制改革和铁路网建设的发展变化,有利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的征收和管理,现就铁路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纳税人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

【老会计经验】签订代理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老会计经验】签订代理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

【老会计经验】签订代理合同如何缴纳印花税某县某联运公司业务站刚成立不久,主要从事铁路中转代办托运业务。

近日,接地税征管部门通知,要求该公司除正常的联运业务外,还要就代办托运业务缴纳印花税。

请问,是就单位同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缴纳印花税还是代托运方缴纳运输合同印花税?可能是当地税务部门没就相关政策进行具体解释,这里首先予以明确的是代理合同,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须缴纳印花税。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明确规定,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根据印花税相关规定,铁路货运业务中运费结算凭证载明的承、托运双方,均为货运凭证印花税的纳税人。

但《国家税务局关于货运凭证征收印花税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0〕173号)及《国家税务总局铁道部关于铁路货运凭证印花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01号)还规定了代办承、托运业务的单位负有代理纳税的义务,代办托运业务的代办方在向铁路运输企业交运货物并取得运费结算凭证(包括货票、运费杂费收据、合资、地方铁路货运运费结算凭证)时,应当代托运方缴纳印花税。

铁路运输企业在收取货物运杂费的同时必须代征托运方应纳的印花税。

代办方与托运方之间办理的运费结算清单,不缴纳印花税。

财务会计的实际工作经验和能力是日积月累、逐步提高的,绝不可能一朝一夕的事情;财务会计是一种各个领域融会贯通的工作,所以建议要全面地补充各个方面的知识,而不仅局限于本职工作;坚持一天学一点,然后在学习的过程中找到自己的缺陷,你可以针对自己的习惯来制定自己的学习方案,只有你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

最后希望同学们都能够大量的储备知识和拥有更好更大的发展。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印花税法是一项用于税收管理的法律法规,旨在对特定的交易和行为征收印花税,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和调节经济发展。

本文将对印花税法的全文进行解读,以帮助读者对该法律法规有更深入的理解。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印花税法的目的是,依法征收和管理印花税,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节经济发展,保障税收法律的执行。

第二条印花税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交易和行为,以及国际上发生的交易和行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印花税法征税的原则是合法、公平、公正、便利。

第四条印花税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征税标准、征税程序、税款的管理和使用等。

第二章征税对象第五条印花税的征税对象包括法人、其他组织、个人以及其他依法应纳税的主体。

第六条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的种类和税额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依法确定。

第七条印花税的征税对象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和行为:1. 货物的买卖、转让、赠与等;2. 不动产的买卖、转让、赠与等;3. 金融机构的存款、贷款、担保等;4. 保险业务的订立、转让等;5. 合同的订立、转让等;6. 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的发行、转让等。

第三章征税标准第八条印花税的征税标准是以交易和行为的发生额为基础的。

第九条印花税的税率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根据需要,依法确定。

第十条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款计算公式,自行计算应纳税额,按期申报、缴纳税款。

第四章征税程序第十一条印花税的征税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税款的计算、缴纳和报告。

第十二条纳税申报的主体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第十三条税款的计算由纳税义务人按照规定的税率和税款计算公式自行计算。

第十四条缴纳税款的主体为纳税义务人,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税务机关的要求缴纳税款。

第十五条税务机关应当及时审核纳税申报表和税款的缴纳情况,并对纳税义务人的申报和缴款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下称《条例》),制定本施行细则。

第二条本施行细则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印花税征收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印花税是指按照法定税率和征收标准,对特定的文书、证券、票据、交易行为等加以征收的税收。

第四条印花税主要用于调节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公平和监管金融交易等方面。

第二章纳税人义务第五条纳税人应依法履行印花税纳税义务,如实申报、及时缴纳印花税款。

第六条纳税人应按照规定的征收标准计算印花税的应纳税额。

第七条纳税人在发行、交易过程中应妥善保管、使用印花税票证,防止丢失、损毁等情况发生。

第八条纳税人应自行承担印花税的缴纳责任,不得将该责任转嫁给他人。

第九条非法逃税行为包括虚假申报、隐瞒交易事实,以及其他违反印花税法规的行为。

纳税人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从事非法逃税行为。

第十条纳税人应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资料、信息,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项核实和调查工作。

第三章财政部门权限第十一条财政部门是印花税的主管机关,负责制定印花税征收和管理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财政部门应加强对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纳税人对印花税的认知和理解。

第十三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健全印花税征收管理信息系统,提高纳税人申报缴纳的便利性和效率。

第十四条财政部门应制定印花税征收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制度,加强对纳税人的监督、检查和处罚工作。

第十五条财政部门应建立协同合作机制,与其他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共同推进印花税征收管理工作。

第四章稽查执法第十六条稽查执法机关是指财政部门授权的印花税征收和管理执法机构。

第十七条稽查执法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印花税申报和缴纳情况进行核查和调查。

第十八条稽查执法机关有权对怀疑存在逃税行为的纳税人进行稽查检查。

第十九条稽查执法机关可以依法对逃税行为进行处罚,并追缴应纳税款等相关处罚。

第二十条稽查执法机关应加强协作配合,组织开展信息共享,并与公安、银行、证券等机构建立合作联动机制。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印花税征收管理,维护国家财政秩序,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印花税是指在特定经济活动中,按照法定税额和办税义务人的义务,由办税义务人自行申报自行缴纳或由征收机关依法征收的一种税种。

第三条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合同、票据、证券、契约、赠与凭证、保险单据、行政文书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纳税义务人应征税种。

第四条印花税的税率和税额,由国务院税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规定。

第五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实施依法、公开、公平和便民原则。

第二章:印花税的征收管理第六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税务部门的规定,自行进行申报、计算、缴纳和办理其他相关事项。

第七条纳税人申报印花税应提供真实、完整、准确的相关资料,并按照国务院税务部门规定的期限和方式进行申报。

第八条征收机关应当加强对纳税人的指导和服务,提供咨询、告知、解答纳税咨询等方面的支持。

第九条征收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申报资料进行核实,并可以对有关情况进行调查和核对。

第十条纳税人应依法配合征收机关对申报资料的核实、调查和核对工作,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十一条征收机关应当在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的情况下,依法进行予以备案。

第十二条征收机关应当及时向纳税人告知有关涉及印花税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变化。

第十三条征收机关对纳税人逾期未申报或少缴印花税的,有权依法进行罚款、滞纳金等处罚。

第十四条纳税人对征收机关的罚款、滞纳金等处罚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十五条征收机关应当建立纳税信用制度,对纳税人的守法诚信情况进行评价和记录。

第三章:印花税的减免和退还第十六条根据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和税收政策,对特定的经济活动或者纳税人可以免征印花税。

第十七条纳税人申请印花税减免或者退还的,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要求进行申请。

第十八条征收机关应当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对纳税人的申请进行审核,及时作出决定。

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

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

Staff training is a strategic investment with the least risk and the greatest return for an enterprise.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股权转让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为纳税义务人,需申报缴纳股权转让印花税。

涉及股权转让的企业没有缴纳印花税的义务。

非上市公司股权转让的印花税率为:由立据双方依据协议价格(即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的税率计征印花税。

上市公司股权转让无印花税。

依据我国现行的律法规定,股份所有者企业的股东在满足规定的条件下可以将自己的股权进行买卖交易转让等。

但是在转让的过程中需要向国家缴纳相应的税费,像是印花税以及个人所得税等。

那么企业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交呢?为您解答。

一、股权转让股权转让,是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东权益有偿转让给他人,使他人取得股权的民事法律行为。

股权转让是股东行使股权经常而普遍的方式,中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二、印花税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设立、领受具有法律效力的凭证的行为所征收的一种税。

因采用在应税凭证上粘贴印花税票作为完税的标志而得名。

印花税的纳税人包括在中国境内设立、领受规定的经济凭证的企业、行政单位、事业单位、军事单位、社会团体、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

三、企业股权缴纳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及施行细则的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申报-

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申报-

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申报?积极缴纳税收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于公司而言,常见的税收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

即使股东把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

那么,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申报?接下里,小编就和大家一同学习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流程、申报时间。

积极缴纳税收是每个中国公民应尽的义务。

对于公司而言,常见的税收有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契税和印花税。

即使股东把自己持有的股权转让给他人,也需要缴纳相应的税收。

那么,▲股权转让印花税如何申报?接下里,小编就和大家一同学习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流程、申报时间。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流程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1〕155号)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适用税率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同一凭证,由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签订并各执一份的,应当由各方就所执的一份各自全额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十六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由立据人贴花,如未贴或者少贴印花,书据的持有人应负责补贴印花所立书据以合同方式签订的,应由持有书据的各方分别按全额贴花。

所以,股权转让印花税的征收税率是万分之五,具体办理手续如下:1、股东股权转让完成后,应在向工商部门申请股东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前,向地税部门或工商部门的登记窗口索取“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填报相关股权转让的情况。

2、纳税人凭填写好的股权转让信息登记表、股权买卖双方的身份证明及股权转让合同或协议到地税部门设在市审批中心的窗口申报办理股权转让登记手续,地税部门审核资料后开具《税务事项受理通知书》交纳税人,并告知其应提供给地税部门核查的有关资料。

3、待一切信息都核实准确无误以后,就可以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贴花。

▲二、股权转让印花税的申报时间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凡印花税纳税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十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机关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或"监督代表报告表"。

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最常见30个印花税问题,税局刚刚回复

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最常见30个印花税问题,税局刚刚回复

印花税计税依据含不含增值税?最常见30个印花税问题,税局刚刚回复⼀、计税依据纳税⼈根据应纳税凭证的性质,分别按⽐例税率或者按件定额计算应纳税额。

具体税率、税额的确定,依照《印花税税⽬税率表》执⾏。

⼩贴⼠:1.已贴花的凭证,修改后所载⾦额增加的,其增加部分应当补贴印花税票。

2. 记载资⾦的账簿按固定资产原值和⾃有流动资⾦总额贴花后,以后年度资⾦总额⽐已贴花资⾦总额增加的,增加部分应按规定贴花。

3. 同⼀凭证,因载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经济事项⽽适⽤不同税⽬税率,如分别记载⾦额的,应别记载⾦额的,应未分别记载⾦额的,按税率⾼的计税贴花。

分别计算应纳税额,相加后按合计税额贴花;如未分别记载⾦额的,按税率⾼的计税贴花。

分别计算应纳税额4. 按⾦额⽐例贴花的应税凭证,未标明⾦额的,应按照凭证所载数量及国家牌价计算⾦额;没有国家牌价的,按市场价格计算⾦额,然后按规定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5. 应纳税凭证所载⾦额为外国货币的,纳税⼈应按照凭证书⽴当⽇的中华⼈民共和国国家外汇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折合⼈民币,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不⾜⼀⾓的,免纳印花税。

应纳税额在⼀⾓以上的,其税额尾数不满五分的不尾数不满五分的不6.应纳税额不⾜⼀⾓的,免纳印花税。

计,满五分的按⼀⾓计算缴纳。

特别提醒: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全国中⼩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买卖、继承、赠特别提醒:与优先股所书⽴的股权转让书据,均依书⽴时实际成交⾦额,由出让⽅按由出让⽅按 1‰的税率计算缴纳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转让优先股有关证券(股票)交易印证券(股票)交易印花税。

花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6号)⼆、税收优惠《印花税暂⾏条例》中免征规定:1.已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纳印花税;(指凭证的正式签署本已按规定缴纳了印花税,其副本或者抄本对外不发⽣权利义务关系,仅备存查的免贴印花。

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的,应另贴印花。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征收和管理印花税,维护国家财政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法律和法规,制定本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是指对法定文书、活动、行为、产品等实施征收的一种税种。

第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一)法定文书,包括合同、公证书、仲裁裁决书、诉状等;(二)活动,包括彩票、赛马、赌博等;(三)行为,包括股权转让、资产变动等;(四)产品,包括印刷品、复印、发票等。

第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的税率、免税、减免和征收标准,由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国家财政税收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章:纳税义务第五条法定文书、活动、行为、产品等实施方,应当按照法律和税务部门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六条法定文书、活动、行为、产品等实施方应当按照规定填写税票,并按期向税务部门报税。

第七条纳税申报的内容应当准确无误,并且在规定的时间内缴纳印花税。

第八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缴纳印花税或者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减少应纳税款的,税务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和处罚,并追缴已减少或者免征的税款。

第三章:税收征收第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的征收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组织实施。

第十条国家税务总局可以委托地方税务机关代理征收印花税。

第十一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人的税务资料进行审计,并要求纳税人提供相关资料。

第十二条税务机关有权对纳税申报的印花税进行核查,如发现错误或违法行为,可以处以税务罚款,并追缴欠缴的税款。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三条违反本法的规定,未按照规定纳税或者没按照规定报税的,税务机关有权责令限期改正,并可以处以罚款,最高罚款金额不得超过欠缴税款数额的五倍。

第十四条违反本法的规定,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减少应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可以追缴已减少或者免征的税款,并可以按照税款数额的百分之一至百分之三的比例处以罚款。

第十五条纳税人拒不缴纳印花税的,税务机关可以强制执行,并公示其违法行为。

印花税法全文

印花税法全文

印花税法全文印花税法是指一国或地区关于征收印花税的法律法规。

印花税法旨在通过对特定交易或行为征收印花税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调控市场经济,维护经济秩序。

以下是印花税法的主要内容和条款:第一条:印花税法是为了规范印花税征收管理,提高财政收入,促进经济发展,维护市场秩序等目的制定的法律。

第二条:征收印花税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交易或行为:1.合同签订及变更;2.股票交易、债券交易及其他金融衍生品交易;3.房地产交易;4.企业改制、并购等;5.保险合同;6.采矿权、土地使用权等转让;7.法律文书等。

第三条:印花税的征收比例根据交易种类和金额不同而有所不同,具体比例由财政部门根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确定,并在税法生效前公布。

第四条:纳税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自行计算应纳印花税,并及时足额地缴纳。

未按时纳税或不足额纳税的,将按照规定的罚款比例进行罚款,并依法追加滞纳金。

第五条:税务管理部门有权对纳税人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的印花税检查,对涉嫌偷税、漏税等违法行为的纳税人进行调查和惩处。

第六条:纳税人享有申请减免印花税或退税的权利,但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程序。

第七条:印花税的征收、管理、计算、缴纳、减免和退税等具体办法由财政部门根据相关法律和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

第八条:违反印花税法规定的,将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可能面临罚款、追缴税款或刑事处罚等。

第九条:印花税法施行后,原有的有关印花税规定与本法不一致的,以本法为准。

总结起来,印花税法对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征收比例、税务纳税人义务与权利、税务部门的监管职责以及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这些规定有助于实施印花税的合理征收和管理,促进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维护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

同时,纳税人必须遵守这些规定,按时足额地纳税,否则将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

印花税法的实施将为国家财政收入的增加提供重要支持,同时也有助于推动经济的稳定和发展。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财政部,财政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21.06.11•【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的说明——2021年2月27日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上财政部部长刘昆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我受国务院委托,现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作说明。

1988年8月,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或者领受合同、产权转移书据、营业账簿和权利、许可证照等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缴纳印花税。

1992年,国家统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交易征收印花税。

2018年,国务院同意对存托凭证的出让方征收印花税。

《暂行条例》施行以来,印花税运行平稳。

1988年至2020年,全国累计征收印花税29199亿元。

其中,一般印花税收入12131亿元,占比41.55%;证券交易印花税收入17068亿元,占比58.45%;2020年,全国印花税收入为3087亿元。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落实税收法定原则”。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完善税收法律制度,提高印花税规范化、法治化水平,减少自由裁量权,使税收征管更加科学规范,财政部、税务总局在广泛调研、听取各有关方面意见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送审稿)》。

司法部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见,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对送审稿作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草案)》(以下简称草案)。

草案已经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说明如下:一、立法的总体思路从实际执行情况看,印花税税制要素基本合理,运行比较平稳。

制定印花税法,总体上按照税制平移的思路,保持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基本不变,将《暂行条例》和证券交易印花税有关规定上升为法律。

常见地22种规定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地22种规定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

常见的22种合同不需缴纳印花税印花税的征税围属于正列举,未列入印花税列举的征税围的不征税。

现对工作中常见的22种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纳税人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 )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部备份存查,根据(88 )国税地字第025 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围,无需贴花。

4.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5.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6. 货运代理企业和委托方签订的合同和开出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在货运代理业务中,委托方和货运代理企业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以及货运代理企业开给委托方的货物运输代理业专用发票,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国税发[1990]173 号文规定,不属于印花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划转)资产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是否缴增值税与土增税等?

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划转)资产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是否缴增值税与土增税等?

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划转)资产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是否缴增值税与土增税等?来源:大力水手母子公司之间划拨(划转)资产涉及不动产、土地使用权等是否缴增值税与土增税?各地地区口径 山东税务 【山东税务】总分机构之间无偿划转不动产是否缴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20-06-30https:///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f34bb4a4177d480ea1aa815ef9b78fb3分公司名下有一处房产土地,不动产权证登记分公司名;现打算将其变更到总公司名下,总分机构作为同一法人主体之间不动产划转,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您好!您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视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一)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提供服务,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二)单位或者个人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三)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湖南税务【湖南税务】资产无偿划转是否需要交纳增值税? 留言时间:2019-07-05 https:///nszx/onlinemessage/detail?id=4a5bf3740de94a94bde770bb9f123197如附件所示,全资母子公司之间,资产、债务及员工整体划转,是否属于增值税征税范围?可否免征增值税? 湖南省税务局12366呼叫中心答复: 尊敬的纳税人朋友:您好,您所提交的问题已收悉。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2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第一条第二款第五项规定在资产重组过程中,通过合并、分立、出售、置换等方式,将全部或者部分实物资产以及与其相关联的债权、负债和劳动力一并转让给其他单位和个人,其中涉及的不动产、土地使用权转让行为属于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印花税 购销合同 无合同

印花税 购销合同 无合同

印花税购销合同无合同没有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

1、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2、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3、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各种要货单据征收印花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0〕第994号)第二条的规定:“商业企业开具的要货成交单据,是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以明确供需各方责任的常用业务凭证,属于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

”扩展资料:下列凭证可以免征印花税:(1)已经缴纳印花税的凭证的副本、抄本,但是视同正本使用者除外;(2)财产所有人将财产赠给政府、抚养孤老伤残人员的社会福利单位、学校所立的书据;(3)国家指定的收购部门与村民委员会、农民个人书立的农副产品收购合同;(4)无息、贴息贷款合同;(5)外国政府、国际金融组织向中国政府、国家金融机构提供优惠贷款所书立的合同;(6)企业因改制而签订的产权转移书据;(7)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8)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经营管理单位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廉租住房承租人、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的凭证。

参考资料来源:搜狗百科-印花税只要实际发生了业务,没有签合同,也要按实际发生的业务金额交印花税。

1、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印花税的应纳税凭证包括购销、加工承揽、建设工程承包、财产租赁、货物运输、仓储保管、借款、财产保险、技术合同或者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根据财政部关于发布《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的通知(财税字〔1988〕第255号)第四条第二款的规定:“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是指具有合同效力的协议、契约、合约、单据、确认书及其他各种名称的凭证。

不是所有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常见不需要帖印花税的合同

不是所有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常见不需要帖印花税的合同

不是所有合同都要贴印花税常见不需要帖印花税的合同《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印花税只对税目税率表中列举的凭证和经财政部确定征税的其他凭证征税。

因此印花税的征收范围采用列举的方式,没有列举的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需要贴花,现对工作中常见的无须缴纳印花税的业务合同归纳总结,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 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的,订单不贴花在购销活动中,有时供需双方只填制订单,不再签订购销合同,此时订单作为当事人之间建立供需关系、明确供需双方责任的业务凭证,根据国税函(1997)505 号文规定,该订单具有合同性质,需按照规定贴花。

但在既有订单,又有购销合同情况下,只需就购销合同贴花,订单对外不再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仅用于企业内部备份存查,根据(88)国税地字第025号文规定,无需贴花。

2. 非金融机构之间签订的借款合同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银行与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所签订的借款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和非金融性质的企业或个人签订的借款合同不需要缴纳印花税。

企业向股东贷款是企业进行融资的常见方式,和股东所签订的借款合同,如果双方都不属于金融机构,无需贴花。

3. 无息、贴息贷款合同根据财税字(1988)255号第十三条,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纳印花税。

4. 借款展期合同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规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5. 股权投资协议股权投资协议是投资各方在投资前签订的协议,只是一种投资的约定,不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无需贴花。

6. 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无需贴花企业所签订的已贴花合同到期,但因合同所载权利义务关系尚未履行完毕,需继续执行合同所载内容,即继续使用已到期合同,只要该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没有增加,无需再重新贴花。

但如果合同所载内容和金额增加,或者就尚未履行完毕事项另签合同的,需要按照《印花税暂行条例》另行贴花。

7. 委托代理合同代理单位和委托方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根据国税发[1991] 第155 号文规定,不属于应税凭证,无需贴花。

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

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

遇到公司经营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说到股权转让,相信大家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我们就会涉及到纳税的问题,在进行计算税费的时候,我们是有明确的法律法规的。

那么,大家知道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吗?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有哪些呢?一起跟着小编学习一下吧。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怎么算目前,股权转让缴纳印花税主要分两种情况:1、根据财税[2005]11号文件规定,买卖、继承、赠与所书立的A 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由立据双方当事人分别按1‰的税率,按照“股权转让书据”交纳印花税。

2017年5月30日,该税率已经由1‰调整为3‰.2、根据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即除书立的A股、B股股权转让书据以外的股权转让合同,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

外商投资者境内企业股权境外交易也应缴纳印花税。

根据财税【1988】255号、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及其在华机构等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上述凭证无论在中国境内或者境外书立,均应依照条例规定贴花。

印花税暂行条例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时,应在带入境内时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并且外商投资者境外交易股权只是在境外付款,必须在境内办理审批和变更登记手续。

所以该股权转让协议应该在带入境内时按规定的税率贴花。

二、股权转让的一般程序1、召开公司股东大会,研究股权出售和收购股权的可行性,分析出售和收购股权的目的是否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并对收购方的经济实力经营能力进行分析,严格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程序进行操作。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出让方(国有、集体)企业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股权转让申请,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印花税法全文及解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中国国家法律文件。

以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部分内容及解读:
1. 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应税凭证,进行证券交易的单位和个人,为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书立在境内使用的应税凭证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印花税。

2. 税目和税率:印花税的税目和税率由国务院规定。

3. 减免:纳税人可以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书面申请减税、免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出台,是为了规范印花税的缴纳行为,保障国家税收收入,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

与之前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相比,新的印花税法在纳税义务人、税目和税率等方面做出了更为明确和详细的规定,同时增加了减免条款,有利于减轻企业和个人的税收负担。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的发布也标志着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提高税收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促进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健康发展。

如需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全文及更多解读,建议查阅相关资料或咨询专业律师。

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

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

【替换名言】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91)国税发155号文件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企业股权转让合同按“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交纳印花税,税率为万分之五。

【加图】公司的组成由多个股东所各自拥有的股份所组成,当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想要把自己的股权分部分或者全部转给他人的时候就被称为股权转让,而这一操作的过程需要缴纳一定的印花税,那么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股权转让印花税举例缴税情况《印花税暂行条例》中的印花税税目表中已经明确规定,产权转移书据包括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万分之五来贴花。

财税[1988]255号文件第五条规定:产权转移书据,是指单位和个人产权的买卖、继承、赠与、交换、分割等所立的书据。

国税发[1991]155号文件第十条规定:"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二、哪些行为属于股权转让行为《办法》第三条规定了七类情形为股权转让行为:(1)出售股权;(2)公司回购股权;(3)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新股时,被投资企业股东将其持有的股份以公开发行方式一并向投资者发售;(4)股权被司法或行政机关强制过户;(5)以股权对外投资或进行其他非货币性交易;(6)以股权抵偿债务;(7)其他股权转移行为。

以上情形,股权已经发生了实质上的转移,而且转让方也相应获取了报酬或免除了责任,因此都应当属于股权转让行为,个人取得所得应按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是如何规定的?《办法》第五条规定,个人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以股权转让方为纳税人,以受让方为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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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簿如何计税贴花?
企业发生分立、合并和联营等变更后,凡依照有关规定办理法人登记 的新企业所设立的资金账簿,应于启用时按规定计税贴花;凡毋需重新进 行法人登记的企业原有的资金账簿,已贴印花继续有效。 对企业兼并后并入的资金贴花问题,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产权转移书据”税目中“财产所有权”的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 如何划定? “财产所有权”转移书据的征税范围是:经政府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 动产、不动产的所有权转移所立的书据,以及企业股权转让所立的书据。 十一、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是否贴花? 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书据(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 证,不贴印花。 十二、出版合同是否贴花? 出版合同不属于印花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十三、银行经理或代理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是否贴花? 中国人民银行各级机构经理国库业务及委托各专业银行各级机构代理 国库业务设置的账簿,不是核算银行本身经营业务的账簿,不贴印花。 十四、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签订的代理合同,是否属于应税凭证? 在代理业务中,代理单位与委托单位之间签订的委托代理合同,凡仅
印花税暂行条例实施以来,我局相继作了一些具体规定。近据各地反 映,经研究并多方面征求意见,现将有关政策问题解释和规定如下: 一、对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使用的调拨单是否贴花? 目前,工业、商业、物资、外贸等部门经销和调拨商品物资使用的调
拨单(或其他名称的单、卡、书、表等),填开使用的情况比较复杂,既
国家税务局关于印花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规定的通知
国税发〔1991〕155 号
条款失效 成文日期:1991-09-18
注释:条款失效,第十一条被财税[2006]162号废止。参见:《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 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1年第 2 号。
市场价格计算应纳税金额。 四、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如何确定? 仓储保管业务的应税凭证为仓储保管合同或作为合同使用的仓单、栈 单(或称入库单等)。对有些凭证使用不规范,不便计税的,可就其结算 单据作为计税贴花的凭证。
五、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哪些单位?
我国的其他金融组织,是指除人民银行、各专业银行以外,由中国人 民银行批准设立,领取经营金融业务许可证书的单位。 六、对财政部门的拨款改贷款业务中所签订的合同是否贴花? 财政等部门的拨款改贷款签订的借款合同,凡直接与使用单位签订 的,暂不贴花;凡委托金融单位贷款,金融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借款合 同应按规定贴花。 七、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的借款展期合同是否贴花? 对办理借款展期业务使用借款展期合同或其他凭证,按信贷制度规 定,仅载明延期还款事项的,可暂不贴花。 八、何为“银行同业拆借”?在印花税上怎样确定同业拆借合同与非 同业拆借合同的界限? 印花税税目税率表中所说的“银行同业拆借”,是指按国家信贷制度
明确代理事项、权限和责任的,不属于应税凭证,不贴印花。
十五、怎样理解印花税施行细则中“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 用时贴花”的规定? “合同在国外签订的,应在国内使用时贴花”,是指印花税暂行条例 列举征税的合同在国外签订时,不便按规定贴花,因此,应在带入境内时 办理贴花完税手续。
有作为部门内执行计划使用的,也有代替合同使用的。对此,应区分性质 和用途确定是否贴花。凡属于明确双方供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 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贴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可根据上 述原则,结合实际,对各种调拨单作出具体鉴别和认定。 二、对印花税施行细则中所指的“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如何划定? 我国农副产品种类繁多,地区间差异较大,随着经济发展,国家指定 的收购部门也有所变化。对此,可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根据当地 实际情况具体划定本地区“收购部门”和“农副产品”的范围。 三、对以货换货业务签订的合同应如何计税贴花? 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是反 映既购又销双重经济行为的合同。对此,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 计税贴花。合同未列明金额的,应按合同所载购、销数量依照国家牌价或
规定,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间相互融通短期资金的行为。同业拆借合
同不属于列举征税的凭证,不贴印花。 确定同业拆借合同的依据,应以中国人民银行银发(1990)62号《关 于印发〈同业拆借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为准。凡按照规定的同业拆借 期限和利率签订的同业拆借合同,不贴印花;凡不符合规定的,应按借款 合同贴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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