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 住宅 栏杆扶手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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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杆扶手技术要求
栏杆扶手技术要求
一、本工程栏杆扶手应满足以下相关规定 1. 一般规定此分包合约工程必须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山东省及青岛市现行的一切有关法定要求。并符合中国的现行最新版建筑材料及建筑设计规范。如有个别规范尚无最新版本,应选择与其配套使用的相关版本规范,切勿新旧规范混用而导致设计错误,影响本工程的使用功能甚至结构的安全。 2、法规及标准所有法规都以最新现行版本为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住宅楼梯栏杆、扶手》JG3002.3-92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81-2002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 年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0-2001)《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2001)《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6-2002)《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 8923-1988 《漆膜一般制备法》GB1727-92 《漆膜厚度测定法》GB1764-79(89)《测定漆膜耐湿热、耐盐雾、耐候性(人工加速)的漆膜制备法》 GB 1765-(89)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二、产品技术标准1. 制作技术标准 1.1 材料:阳台栏杆、室内窗栏杆、消防连廊栏杆、楼梯扶手所用钢材应选用碳素钢 Q195;楼梯扶手及剪力墙扶手采用 PVC 材质扶手,详见样品。产品质量应符合相应的国家规范,在技术标书中必须明确投标使用钢材的生产厂家和品牌,并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 1.2 各楼窗台、楼梯、屋顶、外廊等悬空部位的水平栏杆(栏板)自可踏面算起净高不得小于 1100mm 屋面女儿墙及栏杆应从屋面最高坡水线起算不得(小于 1200mm),水平临空处挡物线净高不得小于 100mm,室内楼梯斜段栏杆净高 900mm,竖向栏杆间距均小于等于 110mm,水平栏杆均设置防攀爬措施。 1.3 所用构件钢材(含埋件)壁厚及截面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室外栏杆采用热镀锌处理,锌层厚度不小于60 u m,室内栏杆采用冷镀锌处理,锌层厚度不小于 30 u m。 1.4 栏杆、扶手栏杆成品管材两端须进行同材质、同板厚钢板焊接封堵,焊缝须美观、平滑、且封堵密实。如不具备条件封堵时,应保证管材内外均匀镀锌。栏杆应在工厂制作,所用钢材必须进行整体除锈、防腐、防锈处理,铁件除锈必须达到《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GB8923-88》所规定的 Sa2.5 级,面漆色板须经甲方设计师认定。 1.6 栏杆油漆施工环境需符合施工条件,室内栏杆酸洗磷化除锈处理,面漆选用丙烯酸油漆,一底二面,整套油漆工艺采用烤漆;室外栏杆采用普通粉末喷涂;面漆颜色以甲方指定为准。
1.7 栏杆的样式、材料和尺寸必须与发包方提供的图纸一致,具体规格型号详见发标图纸。 1.8 外形尺寸偏差允许值;(安装完毕后检测)检测项目栏杆高度栏杆立柱间距构件水平度误差允许偏差(mm)±4 ±5 2mm/m 检测方法钢尺检查钢尺检查水平尺、米直尺及塞 1 尺栏杆垂直度 2mm/m 吊线及钢尺
1.9 面漆喷涂厚度均匀,与样板核对一致。成品表面干净,无砂浆、油污污染;不允许有淋挂、起皱、起色、鼓泡、裂纹、夹杂物、发粘、划痕等影响观感的
缺陷。 1.10 扣盖材料应为 1.0 镀锌钢板;栏杆扣盖的表面处理方式为“粉末喷涂”,颜色与栏杆颜色一致。 2.施工技术标准 2.1 所有栏杆须经现场放样并在工厂制作完毕、钢材必须喷完面漆后到现场安装,严禁在现场制作,现场如需要修补,应采用与原油漆面同色同种的油漆进行修补,修补方法为整条栏杆重新上漆。 2.2 栏杆的安装位置必须与图纸尺寸相符,栏杆附件安装位置正确、齐全牢固,保证使用功能要求。附件质量应符合相应质量标准,外表无毛刺。如现场尺寸与图纸不符或图纸不详等问题必须上报甲方,由甲方根据现场情况提出解决方案。
2.3 固定用预埋件平整无翘曲,周边整齐、平直。 2.4 构件组装前应先进行校直;各焊接连接处必须采用满焊,焊缝必须清除焊渣,且焊接处无夹渣、焊瘤、虚焊等现象,打磨光滑后按要求进行除锈和防锈处理;护栏端脚处严禁有铁件外露现象;所有焊接焊缝必须满足有关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 2.5 现场焊接的焊缝必须打磨光滑后用腻子封死,刷底漆两道,每道底漆的干膜厚度不得小于30um;刷面漆两道,每道面漆的干膜厚度不得小于 35um。 2.6 清除表面污染物时禁止用锋利的刀具铲刮,以免损伤面层。 2.7 施工过程中要注意防火。 2.8 成品保护:栏杆成品或半成品在工厂制作完成后应将其用塑料严密包裹,其外缠绕胶带纸用于防水并使其牢固,外露杆件连接部分以利于现场拼装。安装完成后包装纸不能马上拆除,应在所有土建泥水活完成后并分项程验收前拆除。安装完毕后至交工前整个过程中如发现有包装纸松脱,应及时恢复;保护拆除时间以发包方通知为准。 2.9 主扶手选用化学螺栓,主立挺固定用膨胀螺栓入混凝土层深度应大于 5cm(不含砂浆层厚度和地砖厚度)。 2.10 栏杆弯曲处必须柔和无棱角;栏杆各水平、坚直构件之间相对尺寸必须相同; 2.11 栏杆施工过程中要注意成品保护,焊接、油漆前应对可能造成烧伤、污染涂料及门窗覆盖保护,严禁破坏门窗及其它构件。 2.12 现场安装阳台栏杆时,必须注意安全防护,防止高空坠人坠物。已经就位的栏杆,必须在焊接固定后操作人员方可离开。
2.13 施工前后的物料保护方法特别需要注意的保护事项,包括水泥砂浆的污染、现场焊接的不利影响、台风的破坏、其他工种施工时所造成的破坏等。 2.14 运至现场的栏杆半成品,如果尺寸过大,无法使用总包工程施工单位现场有的垂直运输设备的,需承包方自行解决运输措施。 2.15 除上述要求外,施工及验收标准按《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中基本规定及细部工程的有关条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