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是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等制定的_______。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新员工入职时应当接受应急预案培训;
培训计划应当明确培训内容、时间、地点和参加人员 。
培训内容
应急预案的编制与修 订;
应急处置流程和措施 ;
应急救援装备的使用 与维护;
应急救援现场的秩序 维护和管理;
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和实施。
演练要求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宣传教育
企业应当开展应急预案宣传教育, 普及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提高职 工的应急意识和技能。
应急演练
企业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组 织开展应急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 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修改完善
企业应当对应急预案进行定期评估 和修订,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确保 其有效性。
04
应急预案的培训与演练
培训计划
演练结束后应当进行总结和评估,分析问题和不足, 提出改进措施;
演练应当制定详细的计划,明确演练的时间、地点、 内容和参与人员;
对于可能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还应当组织专 家进行评审和修订。
05
应急预案的修订与完善
修订条件
重大政策调整
当国家的安全生产政策、法规 、标准发生变化时,应急预案
应当及时修订。
外部协调合作
强调了企业与政府、行业协会等相关方的协调与合作,共同 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形成内外联动的应急响应机制。
02
应急预案的编制
编制依据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行业标准和规范
地区特点和本单位实际情况
编制内容
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
应急响应程序和处置措施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训练
重大风险变化
当企业面临的生产安全风险等级 发生变化时,应急预案应当及时 修订。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在工业生产活动中,安全生产是至关重要的一环。
为了确保生产过程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都制定了一系列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以下是一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规定的范本,旨在提供一个标准的框架,以便各单位和个人能够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操作和调整。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本地区内所有从事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经济组织。
第三条应急管理原则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应对,确保快速反应和有效处置。
第四条组织机构设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应急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应急管理工作。
第五条应急预案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活动的特点和潜在风险,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确保预案的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第六条应急资源建立和完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在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调配所需物资和设备。
同时,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七条信息报告与传递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事故情况。
信息传递应当准确、及时,不得有任何隐瞒或者谎报。
第八条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应立即组织力量进行现场救援,控制事故发展,防止次生灾害的发生。
同时,对受影响区域进行隔离和警戒,保护好现场证据。
第九条事后处理事故得到妥善处置后,应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法律责任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对于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行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一条附则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本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
第三条本规定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安全第一,以人为本;(三)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四)科学合理,注重实效。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国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二)指导和监督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三)组织开展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四)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二)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情况;(三)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体系,其主要职责包括:(一)制定本单位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二)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和演练等工作;(三)落实应急预案中的各项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评审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编制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概述;(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事故风险辨识与评估;(四)应急处置措施;(五)应急物资与装备;(六)应急培训与演练;(七)应急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预案进行评审。
评审内容包括:(一)应急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二)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三)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和程序。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评估指南》(AQ/T 9008-2019)
法规与标准更新
定期更新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以适 应社会发展和技术进步。
及时关注相关法规和标准的发布和修 订,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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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与目的
定义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应急计划 和措施,包括应急组织、救援队伍、资源调配、应急处置等方面的内容。
目的
确保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减 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提高应对能力
ABCD
应急资源调查
了解企业及周边应急资源状况,包括救援队伍、 物资、设施等,为制定应急预案提供依据。
预案评审与修改
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根据评审意见进 行修改和完善。
编制内容
应急组织与职责
明确应急指挥部及各应急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
应急资源调配方案
制定应急物资、装备、队伍等的调配方案, 确保快速响应。
明确责任分工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施可以提高企业和政 府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能力,减少事故发 生后的损失和影响。
应急预案明确了各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职责 和分工,有利于快速响应和协同作战。
优化资源配置
提升公众意识
应急预案可以提前规划和配置救援资源, 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调配,提高救 援效率。
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宣传可以让公众了解生 产安全事故的应对措施和自我保护方法, 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模拟演练
通过模拟演练检验应急预案的执行效果,发 现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全文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促进事故应急预防和处理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保障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应当依法保护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秩序。
第五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应当注重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二章应急机构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建立统一的应急机构。
第七条应急机构应当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明确职责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应急机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专职兼职的应急管理人员,提高应急管理队伍的素质和能力。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本行政区域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的需要,配备必要的物资设备,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开展。
第十条应急机构应当定期组织演练、培训,提高应急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章信息报告第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应当立即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收到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调查,并将调查结果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第四章应急预案第十三条应急机构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应当明确事故应急救援机构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等职责。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第五章应急救援第十六条应急救援机构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及时响应,快速到达事故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合应急救援机构的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配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基础,而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将严重威胁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应对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和实施科学的应急预案至关重要。
本文将探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规定,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完善。
一、应急预案的编制应急预案是企业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时的行动指南,它应以基本原则为依据,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编制而成。
企业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包括以下步骤:1. 识别风险和评估:企业应对可能发生的灾害性安全生产事故进行风险识别和评估,分析可能的事故原因和后果。
2. 制定应急预案:根据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包括组织机构、应急措施、物资设备、沟通联络等方面的内容。
3. 审核和批准:应急预案的编制需要经过企业相关部门的审核和批准,确保预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4. 通知和培训: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及时通知到相关人员,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二、应急预案的审批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审批程序应规范、科学、公正。
应急预案的审批工作应由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或者委托专业安全机构负责。
审批程序包括以下环节:1. 材料准备:预案编制单位应提供完整的应急预案申请材料,包括预案正文、风险评估报告、专家意见等相关文件。
2. 现场调研:审批机构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调研,了解企业的安全生产状况和应急响应能力。
3. 评审和决策:审批机构应组织专家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提出意见和建议,并最终决策是否批准。
4. 文书签发:审批通过的应急预案应及时签发审批文书,并通知预案编制单位。
三、应急预案的实施应急预案的实施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根据预案内容进行组织和实施的工作。
应急预案的实施应符合以下要求:1. 组织机构:根据预案要求,成立应急指挥部,明确各职责和权限。
2. 应急措施:按照预案内容,采取科学合理的应急措施,包括事故处置、伤员救护、环境保护等方面。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工程项目、交通设施、城市基础设施等涉及安全生产的领域,包括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二、编制要求1.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2.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3. 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4. 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5.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应急响应程序、应急资源、应急措施、应急保障、应急恢复等内容。
三、评审要求1.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进行评审,确保其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2. 评审应当由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机构或者专家团队进行,评审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完整性、可行性、实用性等;3. 评审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四、发布和备案1. 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生产经营单位或者有关单位负责人签署发布;2. 应急预案发布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
五、培训和教育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应急管理人员、救援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参加应急预案培训;2. 应急预案培训内容应当包括应急预案的基本知识、应急响应程序、应急措施等;3. 培训应当形成培训记录,确保培训效果。
六、演练和评估1.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制定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2. 演练应当包括应急响应、应急处置、应急恢复等内容,确保应急能力的提高;3. 演练结束后,应当对演练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改进应急预案。
七、修订和监督管理1.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演练评估结果进行修订,确保其时效性和实用性;2.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总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旨在提高我国安全生产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督促本项目各参建单位健全应急预案体系,规范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和救援指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安监总局2016年第88号法令),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各参建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建设和日常应急准备工作。
第二章职责第三条各施工承包人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应根据国家、地方、行业有关法规法令和本规定,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机制和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适时组织应急演练,保障相应应急资源投入,做好各项安全事故的预防和抗灾减损工作。
第四条各监理单位对本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主体责任,并对所监理的施工承包人的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负有监督责任。
监理单位依据本规定对施工承包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情况进行日常监督。
第五条管理处对管段内各监理单位、施工承包人的应急体系建设进行督促、检查。
对违反本规定的有权采取必要的干预、惩处措施。
第六条项目公司对本项目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体系进行综合监督、检查,对不按本规定有效开展应急管理工作的单位、个人有权采取必要的干预、惩处措施。
第三章应急管理工作原则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平战结合”的原则,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
各单位应建立应急管理组织机构,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做好风险评估、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队伍建设、应急装备完善、应急预案演练等各项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
当事故发生后,要始终把保障员工生命安全、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人员伤亡作为首要任务。
在组织抢险救援过程中,要在充分保障救援人员生命安全的前提下开展现场救援,严密防范衍生、次生的二次灾害事故。
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应坚持“快速反应,协同应对”的原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是指,在生产活动中,当发生突发事件或者事故后,为了尽快控制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并组织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总结经验,进行事故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的工作。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目标是,以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为重点,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的原则是,政府主导、属地负责、依法管理、分级负责、全员参与、综合施策、时刻准备。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在生产单位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主体责任的基础上,根据不同生产活动的特点和风险程度制定的,规定了各级各部门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的应急处置措施、工作分工和责任追究的方案。
第六条各级政府应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括救援预案、包括善后处理、责任追究等。
第七条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活动的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当地政府备案。
第八条各部门应根据本职工作的需要,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专项预案,确保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置。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第九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是指为了应对生产安全事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防范和减少事故损失而成立的专门机构。
第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设置应根据所在单位的规模、行业特点、安全风险等确定。
重要行业和单位应建立专门的安全应急队伍,配备专业的应急救援设备和器材。
第十一条生产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应急指挥中心,设置应急值班人员,随时应对突发事件或事故。
第十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组织的工作职责包括:发出预警、指挥调度、组织施救、协调各方联络和善后处置等。
第四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第十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是指发生安全事故后,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展,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进行善后处理和责任追究。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定期检查、维护、更新,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2.应急物资和装备包括但不限于个人防护装备、通信设备、救援工具、灭火器材、医疗救护设备等。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物资和装备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员,确保应急物资和装备的合理配置、有效使用。
2.生产经营单位在跨国经营活动中,应当遵守所在国家或地区关于生产安全的法律法规,积极参与国际应急管理体系的建设。
3.鼓励和支持国内外有关方面在应急管理领域开展技术交流、人才培训、救援演练等活动,共同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十二、国际交流与合作
4.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推动国际应急预案的对接和协调,提高跨境应急响应和救援能力。
2.生产经营单位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附则
1.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条例的解释工作。
四、应急培训与宣传教育
1.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应急知识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从业人员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应急操作和自救互救能力。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
一、总则
1.为了加强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提高事故救援能力,减少事故损失,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2.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3.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遵循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实行企业负责、政府监管、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
3.应急救援工作应当注重保护遇险人员的生命安全,防止事故扩大,减少环境污染等次生灾害。
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单位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应对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所有部门、岗位和员工,以及其他相关方。
第三条安全事故应急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以人为本,减少损失。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全单位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指挥。
第五条应急指挥部下设以下工作组:(一)应急指挥组:负责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挥;(二)现场处置组:负责现场事故的初步处置和救援;(三)医疗救护组:负责伤员的救治和救护;(四)信息保障组:负责应急信息的收集、报告和发布;(五)后勤保障组:负责应急物资、设备、人员等的调配;(六)宣传报道组:负责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
第六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本部门、岗位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和落实本部门、岗位的应急工作。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第七条应急预案应根据我单位实际情况,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结合事故类型、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编制。
第八条应急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事故类型及危害程度;(二)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三)应急响应程序;(四)应急物资和装备;(五)应急通信保障;(六)应急培训和演练;(七)事故信息报告和发布;(八)应急终止。
第九条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
第十条应急预案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预案要求,确保应急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响应。
第十二条现场处置组应迅速到达事故现场,根据预案要求进行初步处置和救援。
第十三条医疗救护组应立即对伤员进行救治和救护,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一、总则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是为了应对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社会稳定,根据《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应急预案编制1. 应急预案的编制单位负责指定专业团队进行编制,包括安全专家、应急管理人员和相关技术人员。
2. 应急预案编制要充分考虑本单位所属行业的特点,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进行分类和分级,确保预案的实用性和针对性。
3. 应急预案编制要充分调研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预案内容和流程。
4. 应急预案编制要充分考虑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的风险评估,科学制定应对措施和救援方案。
5. 应急预案编制完成后,要进行内部审查和评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三、应急预案的内容1. 应急预案的基本情况介绍,包括预案名称、编制单位、适用范围、编制依据等。
2. 预案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应急管理组织的职责和权限。
3. 预案的应急流程,包括事故发生时的报警、救援调度等程序。
4. 预案中要包括各类事故的处置方法和措施,如火灾事故、化学泄露事故等。
5. 预案要注明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和管理要求,包括人员配备、训练要求等。
6. 预案中要详细介绍各级应急指挥中心的职责和工作流程,明确指挥体系。
7. 预案要包括安全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措施和应急演练计划。
8. 预案要明确事故后的事后处理工作,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四、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发布1. 应急预案的修订要根据法律法规的更新和本单位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及时进行调整和完善。
2. 应急预案的修订要经过专业评估和内部审查,确保修订后的预案符合实际需要和要求。
3. 修订后的应急预案要及时进行内部培训和发布,确保全体员工了解新预案的内容和要求。
五、应急演练1. 按照应急预案编制要求,单位要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能力和协作能力。
2. 应急演练要包括实地演练和桌面演练两种形式,通过模拟真实事故情况,检验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是指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件,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甚至环境污染。
为了有效应对各种安全生产事故,并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国家制定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根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开展事故应急演练。
预案应包括事故的可能性、应急处置措施、责任人员、通讯联络机制等内容,确保在发生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
同时,企业应当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装备,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能力。
对于不同级别的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也规定了相应的处置流程。
一旦发生事故,企业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发布相关信息。
同时,应当迅速采取措施限制事故扩散,并组织救援和清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此外,《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还规定了事故应急处置的监督和评估机制,促进应急措施的及时有效实施。
对于违反条例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总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环节,加强应急管理,提高事故应对能力,对于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带来的损失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
理条例》的出台与实施,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提高事故应急处置的水平,为建设安全、和谐社会提供有力支持。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生产单位及其相关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审批、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生产单位为预防和控制生产安全事故,采取的组织和措施的总称。
第二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审批第四条生产单位应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活动的特点,制定相应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五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科学性和合理性。
预案应基于科学的安全管理理论和实践,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确保预案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
(二)综合性和整体性。
预案应对各个环节和方面进行综合考虑,确保事故应急工作的全面展开。
(三)适用性和灵活性。
预案应能适应不同的应急情况和应急需求,兼顾灵活性,确保应急工作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四)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预案应确保操作简便,能够为预案参与人员提供明确的指导和操作流程。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内容包括:(一)预案名称和编号。
(二)预案目的和依据。
(三)预案适用范围和对象。
(四)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
(五)应急资源和装备。
(六)应急救援措施和方法。
(七)信息报告和通信联络。
(八)协调与合作机制。
(九)预案演练和修订。
(十)应急预案管理和监督。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由生产单位负责人或者委托专业机构负责,相关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第八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在经过层层审核和审批机构的批准后方可生效。
批准机构应当对预案的合规性和可行性进行认真评估,并明确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和义务。
第三章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实施与监督第九条生产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明确应急组织机构的成员和职责分工,做好各项应急工作的准备。
第十条生产单位应当按照预案的要求,建立健全应急资源和装备库,确保所需的应急物资和设备的储备和维护。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改进。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评估和改进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三)快速反应、协同应对;(四)科学合理、实用有效。
第四条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地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应急预案的编制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六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依据和适用范围;(二)事故风险分析;(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四)应急响应程序;(五)应急资源保障;(六)应急演练计划;(七)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
第七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内容完整、结构合理;(二)语言简练、通俗易懂;(三)图表清晰、易于理解;(四)操作性强、便于实施。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业人员或者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实施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第十一条应急演练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和任务;(二)应急响应程序和措施;(三)应急资源的调配和使用;(四)事故现场处置和救援;(五)应急结束后的善后处理。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演练进行总结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改进。
第四章应急预案的评估和改进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评估。
第十四条应急预案评估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应急预案的编制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二)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三)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和任务落实情况;(四)应急资源的保障情况;(五)应急演练的成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一、总则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迅速、科学地应对和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减少事故损失,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事业单位及其分支机构,涵盖所有行业和领域。
三、应急预案编制1. 应急预案主体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应急预案的主体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本体、分支机构或者由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专门机构。
主体机构应按照相关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适应自身特点的应急预案。
2. 应急预案内容应急预案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企事业单位基本情况的描述,包括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2)安全生产风险及事故类型的分析,对潜在风险进行定性和定量评估,合理科学地界定各类事故;(3)应急组织机构和职责的明确,确定主要负责人及其职责,并明确各级责任人员的职责分工;(4)事故应急处置流程的设定,明确各类事故应急处置的程序和步骤;(5)人员疏散与避险措施的规定,确保人员安全撤离和避免次生事故发生;(6)通讯与联络措施,确保应急组织内部和与外界的有效沟通;(7)资源保障与物资调配机制,包括人力、物资、设备等的保障与调配;(8)事故监测与报告机制,确保及时准确地掌握事故信息和上报有关部门;(9)事故事后处理措施,包括善后工作和事故调查处理等。
3. 应急预案更新应急预案应当定期进行更新,一般情况下,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更新。
在企事业单位发生重大变动或重大设备更换、改造、重大工程建设等情况下,应及时更新相应的应急预案。
四、应急预案的落实与培训1. 应急预案的落实企事业单位应当制定相应的措施,确保应急预案的全面贯彻与有效落实。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责任明确,明确各级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追究机制;(2)应急演练,定期组织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3)应急设备和资源的储备与检查,确保应急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充足供应;(4)应急知识宣传与教育,加强应急知识的普及,提高员工的应急意识。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生产安全、防范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体系,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的应急处理。
第三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在保障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的前提下,及时、有效地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而编制的应急管理工作文件。
第四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当重点考虑以下事项:(一)构成本单位生产安全风险的重点及可能引起生产安全事故的危(wei)险源;(二)重点关注非法活动以及可能对本单位的生产安全造成威胁的信息,避免利用信息进行破坏;(三)预先指定应急机构、应急人员和应急资源,规定应急处置措施,并制定实施计划。
第二章应急组织机构第五条应急组织机构是指在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负责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指挥体系。
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应当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任命,由应急办公室(以下简称应急办)牵头建立,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组织和协调,协调各应急部门的工作。
第七条应急组织机构应当根据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及时调整组织网格,明确责任和任务,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和协作。
第八条应急组织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组织指挥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二)指挥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的协调、联动和指挥;(三)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及时总结经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三章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审批第九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确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时间、编制主体和编制范围;(二)组织应急信息采集、梳理和分析,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应急团队、应急资源和应急处置措施;(三)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制定稿提交主管部门审批,并开展评审和修改工作;(四)应急预案书面报告主管部门审批,并定期逐级报告;(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检查和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安全生产事故频发,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
为了提高应对突发事故的能力,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纷纷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本文将介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规定的相关内容。
一、应急预案的目的和重要性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是指为应对突发事故而制定的一系列预先规定的紧急措施和工作程序。
其目的在于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减轻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应急预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能够为突发事故提供科学、有效的救援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人民群众的安全。
二、应急预案的管理职责1.政府部门责任:各级政府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机构,负责预案的制定、发布、实施和督导工作。
同时,政府还要加强对企事业单位的指导和监督,确保其按照预案要求进行演练和应急准备工作。
2.企事业单位责任: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并按照要求组建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
同时,企事业单位还要加强应急资源的储备和更新,确保应急救援设备的正常运行。
三、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审查1.制定程序:应急预案的制定应以科学、系统的方法进行,包括风险评估、应急措施确定、预案编制、演练方案制定等环节。
预案的编制要充分考虑实际情况,明确任务、责任和工作流程。
2.审查要求:应急预案的审查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预案的完整性、可行性、操作性以及各项措施的合理性等方面。
审查结果要进行记录和归档,为日后的更新和修订提供参考。
四、应急预案的发布与培训1.发布程序:预案的发布要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其合法合规。
发布后,应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公布,以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2.培训要求:企事业单位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应急预案的培训,包括应急知识的普及、应急演练的组织和技能的培养等。
培训的目的是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和应急处理能力。
五、应急预案的演练与评估1.演练形式:应急预案的演练可以采取实地演练、桌面模拟演练等形式,演练的内容要贴近实际、细致入微,以提高应急救援的实际效果。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法规。
以下是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主要内容:1. 总则:明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基本原则和目标,强调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体制。
2. 事故应急预案: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风险等级,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向相关部门备案。
预案内容包括事故应急组织机构、任务分工、应急资源配置和协调机制等。
3. 应急救援措施:规定各企事业单位应按照预案要求,建立健全应急救援队伍和装备,完善应急救援措施,提升应急救援能力。
4. 暂时关闭、停产停业和疏散撤离: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时,相关单位要及时采取关闭、停产停业和疏散撤离等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5. 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应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追究事故责任人的责任。
同时,对事故处理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和渎职行为也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6. 政府和社会组织的职责:明确政府部门应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组织协调和指导监督的职责,强调相关社会组织应积极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7. 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和应急能力。
对相关人员进行应急管理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8. 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明确相关部门应组织实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并对企事业单位的应急准备和预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法行为和失职行为进行处罚和问责。
通过以上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可以有效加强对安全生产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治理,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促进了社会各界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关注,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的良好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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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应急管理规定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安全事故应急管理制度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程序1、目的为了持续辨识、评价和控制公司在活动、产品或服务中需要控制的危险源,达到对职业健康安全风险的积极预防和有效控制,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活动、产品或服务中涉及的对危险源的辨识、评价和控制。
3、术语和定义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⑴安全质量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检查本程序。
⑵机关/项目部各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辨识、评价和控制本部门/本项目危险源,并建立本部门的《危险源清单》、《重要危险源清单》,将《重要危险源清单》报安全质量部备案。
5、工作程序⑴危险源辨识的范围a、所有进入施工场所的人员(含员工、合同方和访问者);b、常规活动(如正常的施工生产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临时抢修等);包括原材料的采购、储存和运输;施工生产作业活动、施工工艺选用等其它辅助活动。
c、所有的施工设备设施运行、维护和保养,包括相关方的设备。
⑵危险源辨识方法可采用询问与交流、现场观察、查阅有关记录、安全检查表法、系统安全分析、事件树、故障树等方法。
调查之后作好危险源统计,建立危险源调查清单。
辨识时考虑“三种时态”(现在、过去、将来)、“三个状态”(正常、异常、紧急)和七种类型(机械类、电气类、辐射类、物质类、火灾与爆炸类、职业病类等;按条件许可时还可分为物理性、生物性、生理性、行为性和其他等)。
⑶可导致的事故类别划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冒顶片邦、透水、放炮、瓦斯爆炸、火药爆炸、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他爆炸、中毒和窒息、其他伤害。
⑷风险评价①总则a、风险评价应在危害因素充分辨识的基础上进行;b、风险评价应为确定设施要求、培训需求和进行运行控制提供信息;c、风险评价应为建立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提供依据;d、风险评价结果应形成文件,作为公司建立和保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中各项决策的基础,为持续改进公司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绩效提供衡量的基准。
②风险评价的依据a、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的要求;b、危险、危害影响的程度、可能性和规模。
③风险评价方法(一)根据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和发生事故的可能性来进行风险评价,其结果从高到低依次划为A、B、C、D、E共5个级别。
a、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为3个级别: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极大的为“可能”,事故发生可能性极小的为“极不可能”,界于两者之间的为“不可能”。
b、事故后果的严重程度分为3个级别:将会出现多人伤亡的为“严重伤害”,出现轻伤为“轻微伤害”,界于两者之间的为“一般伤害”。
A级风险(不可容许风险),即事故潜在危险性很大,并难以控制,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已极大,一旦发生事故将会造成多人伤亡的风险。
B级风险(重大风险),即事故潜在危险性较大,较难控制,发生频率较高或可能性较大,容易发生重伤或多人伤害。
C级风险(中度风险)即虽然导致重大事故的可能性小,但经常发生事故或未遂过失,潜伏有伤亡事故发生的风险。
D级风险(可容许风险)即具有一定危险性,虽然重伤可能性较小,但有可能发生一般伤害事故的风险。
E级风险(可忽略风险),即危险性小,不会伤人的风险。
d、风险评价要联系生产实际,参照已往的经验和控制效果进行,既要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后果,更要实事求是地分析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还要考虑与需要采取措施的能力相适应,风险级别是综合分析评价的结果。
对下述情况可直接定为较高级别的风险:——不符合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或要求的;——曾经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仍未采取防范、控制措施的。
——直接观察到可能导致危险的错误,且无适当控制措施的。
e、风险控制措施包括:——目标和管理方案;——运行控制;——应急程序;——培训;——监测和监视;f、对应风险评价结果,策划风险控制措施,见《风险控制策划表》。
风险控制策划表④风险评价的方法(二)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即LEC 法,L 值—表示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大小,E 值—表示人体暴露在这种危险环境中的频繁程度,C 值—表示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
各类事故C 值的表示方法: C 1发生人身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 C 2发生机械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C 3发生火灾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 C 4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
其简化公式是:D=LEC (C 1,C 2,C 3 C 4)D 值—表示危险等级划分。
a 、为简化评价过程,采用半定量计值法,给三种因素的不同等级分别确定不同的分值。
具体分值见下表1、2、3: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E ) 表C 值(C 1、C 2、C 3、C 4)。
表3.1 发生人身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C 1 3.2发生机械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C 2表3.3发生火灾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C 33.4发生交通事故所产生的损失后果C4b被评价的危险源在上述表中对应所得的L、E、C分数值之积为D,D值不同,其危险等级也不同,危险等级划分见表4。
危险等级划分(D)表4、风险控制重大危险因素的确定从表4中查出D值对应的分数值,D≥70的,确定为重大危险因素;D∠70的,确定为非重大危险因素。
评价之后列出一般危险源清单和重要危险源清单。
d、重大风险必须控制,控制应遵循“消除、预防、减小、隔离、个体防护”的原则,有助于保护员工的安全和健康,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必须控制。
e、重大风险的控制应满足以下要求:——公司确定《重大危害、风险因素清单》,项目部及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本单位的《重大危害、风险因素台帐》;——公司安全质量部通过下发年度计划等文件,提出有关重大风险控制的要求;——项目部及相关单位针对重大风险控制措施,提供资金、专项技能、防护设施和用品等必要的资源;——通过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的实施、运行控制、应急与响应、绩效监测,落实和改进控制措施。
⑸危险源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的更新管理①为确保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正常运行,每年年初公司职能部门、各项目部应对危险辨识和风险、重大危险源要评审,如有变化应予以更新。
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评价后,由贯标办汇总公司新的重大危险源清单。
②风险控制措施实施前应进行评审,以确保其充分性、有效性。
③发生以下情况时,相关部门进行危险源的再识别、评价和更新。
a)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b)当施工阶段发生改变、生产工艺、材料、技术发生重大变化时;c)当公司管理方针发生变化时;d)当相关方有合理抱怨时。
④每年管理评审时,应根据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实现对危害源、重大危害源的控制情况进行评价,必要时予以更新、补充、改进。
6、记录⑴危险源调查表⑵危险源(LEC法)评价表⑶重大危害、危险因素清单中铁十二局集团一公司京沪高铁四标段三项目部危险源调查表危险源(LEC法)评价表重大危害、危险因素清单应急准备和响应程序1、目的为预防和控制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做出应急准备,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事故损失和对环境的影响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覆盖单位可能发生的各类环境影响、工伤、财产损失、职业疾病、火灾、爆炸、管道破裂、有毒有害气体以及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暴雨、洪水等)紧急情况。
3、术语和定义引用公司《管理手册》中有关术语和定义。
4、职责⑴公安分处、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防疫办、物业管理中心按照其业务管理职能,分别负责制定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
⑵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应急准备与响应措施,组织培训、演习并负责施工现场意外事故或紧急情况的抢救、抢险、处理、报告等工作。
5、工作程序⑴应急准备①公安分处、机关物业管理中心、项目部应建立应急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备有能满足应急准备要求的设备、设施及器材,并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每年至少组织有关人员检测一次,有检测记录。
②针对潜在事故或紧急情况,制定专门的应急措施或方案,进行演练和培训,在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
⑵应急预案的编制①公安分处、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防疫办、物业管理中心根据潜在的事故或紧急情况,分别编制应急预案,经部门领导批准后下发执行;项目部根据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工程开工前编制具体的应急措施,经本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②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包括可能的事故性质、后果;与外部的联系(消防、医院等);报警、联络步骤;应急指挥、参与者的责任、义务;应急指挥中心地点、组织机构;应急措施。
⑶应急和响应①在应急过程中遇有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域或场所后,再采取紧急措施。
②当发现重大事故隐患、苗头或发生事故时,发现者应迅速将此信息传递给有关部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赶赴现场处理。
③若事态不能有效控制时,在应急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立即向当地有关部门求援,并进行人员疏散。
④在污染、职业健康安全事件有可能对外环境造成影响时,应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与地方环保局、安全部门取得联系,报告事故的状态及有关措施情况。
⑤火灾、爆炸发生后,应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并协助消防部门对事故发生经过进行详细调查,写出事故报告。
⑥发现化学危险品大面积泄漏时,应迅速采取必要的拦截措施,能回收的尽量回收,防止污染面扩大。
若事态状况严重,难以控制和处理,应立即向专业救援机构求助。
⑦施工现场突然停水、停电时,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应急措施,减少资源浪费,降低损失。
⑧发生塌方、工伤事故、急性中毒,应立即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中毒人员,马上向急救中心求救,并保护好现场,以利于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⑨在应急过程中应组织好现场疏散,减少伤亡,为救援人员提供急救场地,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
⑷应急情况的预防措施①对工作场所、生活场所、各种库房等制定预防火灾事故的管理规定,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对各种电源(闸)等危险源进行标识与控制,绘制人员疏散平面图,制定人员救护方案。
②严格对雷管、炸药的管理,由公安分处进行定期检查,炸药库的选址和修建,炸药的运输、贮存管理方式要经当地公安部门批准。
③食品原料的采购必须到正规的经营场所采购,食物用具要配备消毒设施,定期对炊管人员进行体检。
⑸文件的评审和修订事故/事件发生后,责任部门应保护现场及时抢救,确保生命财产安全,并会同公安、防疫、安全质量部制定纠正措施,并评价相应的风险,经公司领导确认后由相关部门/人员实施。
6、相关文件⑴《爆炸物品管理规定》⑵《运行控制程序》⑶《食品卫生管理办法》7、记录⑴应急准备与响应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表⑵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书应急准备与响应纠正和预防措施验证表紧急情况处理报告书编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