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留学生日常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
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第三章外国留学生的类别、招生和录取第十条高等学校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来华学生管理制度
来华学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来华留学生的管理,提高留学生的素质,保障留学生在中国的学习和生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教育、非学历教育和交流学习等项目的外国留学生。
第三条留学生应当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尊重中国的宗教、风俗习惯和社会公德、文明礼仪。
第四条留学生应当自觉维护祖国的形象,树立良好的国际视野,弘扬友好文化传统,传播友好信息。
第五条政府部门和有关院校、机构应当落实留学生教育管理的主体责任,保障留学生在华学习和生活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具体的留学生管理工作由中国教育部门和接受留学生的院校、机构及其部门负责。
留学生须遵守这些机构的学习、生活规章制度,接受相应的管理。
第七条留学生管理应当以科学、合理、公平和人性化为原则,尊重留学生的个人尊严和隐私权。
第八条留学生在中国期间,应当遵守中国境内的疫情防控措施,配合相关部门进行防控工作。
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居住、学习地点,不得随意参与聚集性活动。
第二章申请和录取第九条留学生申请来华留学,应当按照中国政府和接收院校、机构的规定,向指定的机构提出申请。
第十条申请人应当如实填写申请材料,提供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和证件,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十一条接收院校、机构应当按照招生计划和录取条件,对符合条件的留学生进行录取。
第十二条国际留学生入学考试是确定其学业水平的有效途径。
留学生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不得作弊,否则将被取消考试资格。
第十三条留学生被录取后,应当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进行报到注册手续,缴清学费并领取相关证件。
第三章学业和研究第十四条留学生应当遵守学校的学习纪律和规定,按时参加教学活动,完成规定的学业任务。
第十五条留学生要求可适当调整所学专业和学习计划,必须经学校教务部门批准。
第十六条留学生在完成学业任务和取得毕业学分后,应当按规定申请毕业,办理离校手续。
第十七条留学生在学习过程中,如有个人事务需要处理,学校应当提供帮助指引。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三篇)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是针对留学生在国外学习期间的学籍管理情况进行规范的文件或政策。
不同国家和不同高等院校可能有不同的管理规定,以下是一些常见的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1. 学习期限:规定留学生的学习期限,包括学习年限和学习阶段。
留学生需要遵守学习期限的规定,按时完成学业。
2. 学分要求:规定留学生需要达到一定的学分要求才能毕业或晋级。
留学生需要认真学习,按规定的学分要求修满必修课程和选修课程。
3. 学业进展:规定留学生的学业进展要求,包括通过学业评估、考试和论文等方式来评定留学生的学业水平。
4. 课程注册:规定留学生必须按照要求进行课程注册,选择适合自己学业发展的课程。
5. 学业警告和退学:对于没有达到学校要求的留学生,可能会被给予学业警告或者退学处理。
6. 学籍记录和证明:学校会对留学生的学籍进行记录和管理,并向留学生提供学籍证明、成绩单等文件。
7. 学籍迁移和转学:规定留学生在学习期间是否可以申请学籍迁移或者转学。
8. 学籍管理细则:对留学生学籍管理的具体细则进行规定,包括请假、休学、复学等相关事项。
每个高校或国家的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留学生需要在入学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己的学籍和学业顺利进行。
留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留学生学籍的管理,保障留学生学习、生活的权益,培养高素质的国际化人才,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就读学历教育的留学生,包括研究生、本科生和预科生等。
第三条学校为留学生设有专门的学籍管理部门,负责留学生学籍的登记、变动和管理。
第四条学校应制定详细的学籍管理办法,明确留学生的入学、学习、毕业等相关事项,并告知留学生。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留学生学籍档案,保管留学生的相关证明文件、学习成绩和其他相关资料。
第六条留学生在学校就读期间,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术、文化和社会活动,维护学校的声誉。
第二章入学管理第七条留学生入学前,应按学校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和个人材料,经学校审核通过后方可录取。
出国留学班规章制度内容
出国留学班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留学生活,提高留学生学习水平,保障留学生身心健康,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留学班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参加留学项目的学生,包括但不限于留学期间全部课程及活动。
第三条学生须严格遵守留学班规章制度,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四条学生有任何疑问或建议,可以向班主任、班委会或留学办公室提出。
第五条学生在外出的时候必须随身携带有效证件,如有违反规定,后果自负。
第六条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缺席者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第七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短暂离校。
第八条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国外法律法规,不得参与任何违法违规活动,户外活动需自觉遵守相关规定。
第九条在留学期间,学生不得私自修改行程、擅自离校,如有事情需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短暂离校。
第十条学生需自觉维护留学班的形象,不得在公共场合喧哗、打架斗殴,不要影响留学项目的正常进行。
第十一条在留学期间,学生应当自觉维护学校设施和公共财物,不得损坏或浪费校园设施,如有破坏行为将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第二章学业管理第十二条学生必须全面参与各类课程和学习活动,不得旷课、迟到早退,如有违反规定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十三条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和课程要求,不得抄袭、造假,如有学术不端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四条学生需认真对待课程考试,不得作弊,如有作弊行为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十五条学生需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考试和活动,不得缺席,如需请假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短暂离校。
第十六条学生需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类实践活动,不得缺席,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短暂离校。
第十七条学生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课程教学安排,如有特殊情况需提前向班主任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短暂离校。
第三章生活管理第十八条在留学期间,学生需自觉遵守留学班的生活规定,不得在宿舍内吸烟、喧哗、打架斗殴,不得影响其他同学的正常生活。
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5篇)
留学生教学管理规定一、入学与注册1、留学生应按规定时间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注册手续。
2、新生入学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办理以下报到注册手续:(1)填写《外国留学生入学登记表》;(2)交验本人护照或居留证、《录取通知书》、《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登记表》(JW202表)和《外国人体格检查记录》;(3)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
3、已在我校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老生,应按上学期末通知的注册日期返校办理开学注册手续:(1)交验学生证、居留证;(2)缴纳学费及其他费用;(3)逾期一个月不办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二、延长学习期限和休学、复学、转学、退学1、延长学习期限凡要求延长学习期限的留学生,须在学院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延长学习期限申请书,经教学管理科审批后,办理延长学习期限手续。
凡不努力学习,或有违反中国法律法令和校规校纪现象者,不予延期。
2、休学和复学凡因健康或其他原因申请休学者,须提供医院证明和其他相关证明,并填写《外国留学生休学申请表》,经教学管理科审核同意后办理相关手续。
复学时须持《外国留学生复学申请书》到教学管理科办理有关手续。
因病休学者应在复学前____个月将健康证明寄到教学管理科,经审核同意后方可到校办理复学手续。
休学到期不提出复学申请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休学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____年。
3、转学申请由山东理工大学转到其他高校就读者,按退学处理。
4、退学凡要求退学的留学生,须提前向教学管理科提出退学申请,然后办理离校手续。
开学一个月内退学,退还一半学费;超过一个月者,不退学费。
转专业凡要求在本校内转学院学习的留学生,须在秋季开学后____天内提交《外国留学生学院变更申请书》,并提供必要的文件和拟转入专业所在学院同意接收的证明,经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教育学院审核批准后,转入新申请的学院学习。
学期中间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
三、离校留学生毕业(结业)离校,或因休学、退学等原因离校,应在指定时间内回国,并终止留学生身份,学校不予办理居留许可延长手续。
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
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以下是 9 条关于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方面的要求:1. 要把外国留学生当成自家人一样关心和照顾啊!就像照顾自己弟弟妹妹那样,想想如果他们在异国他乡得不到温暖,那得多难受呀!比如在生活上多留意他们的需求,及时给予帮助。
2. 得让外国留学生真正融入校园生活呀,别让他们感觉自己是外人!这就好比把一滴水融入大海,让他们能自在地参与各种活动,和大家打成一片!像组织一些中外学生的联谊活动。
3. 对外国留学生的文化差异得有足够的理解和包容啊!这可不像吃顿饭那么简单。
他们有不同的习俗、信仰,咱得尊重呀!比如说遇到他们的特殊节日,咱也一起庆祝庆祝。
4. 教学方面可不能马虎呀!不能因为他们是留学生就降低标准!这可不是盖房子,能偷工减料啊!得严格要求他们,让他们真正学到东西,像布置合适的作业和考试。
5. 沟通交流要通畅呀!别整得像有堵墙似的。
要多和他们聊天,了解他们的想法和感受,就像朋友之间那样!比如开个座谈会啥的。
6. 安全问题不能忽视呀!这可不是开玩笑的!一定要保障他们在校园里的安全!难道能让他们处于危险之中吗?定期检查宿舍安全等。
7. 外国留学生的心理健康也得关注呀!他们离家那么远,能没点孤单寂寞啥的?这就像是关心自己家人的心情一样重要啊!找心理老师给他们做做辅导。
8. 组织活动得多样化呀!别老是那些老一套!得让他们感觉有趣、好玩!就像一场精彩的冒险,充满新奇!例如组织文化体验活动。
9. 对外国留学生的管理要有耐心呀!别不耐烦!他们初来乍到很多不懂的,咱得慢慢教呀!这跟教小孩子走路不是一样的道理嘛!结论:做好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但只要我们用心、用爱去对待他们,一定能让他们在我们这里度过美好的时光,也能促进文化的交流和融合。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是指中国政府对外国学生在中国留学期间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来华留学生管理规定:
1. 招生与录取:外国学生在中国留学需要通过相关机构或学校的招生与录取程序进行申请。
申请材料通常包括学历证明、语言能力证明、护照复印件等。
2. 签证与居留:外国学生在来华留学前需要办理学生签证,签证类型通常为X1(长期学习)或X2(短期学习)。
在中国境内逗留超过180天的学生需要在30天内到公安局办理居留许可。
3. 学习与研究:来华留学生须按照学校的教学安排进行学习与研究,并遵守学校的纪律和规定。
违反学校规定可能会受到纪律处分。
4. 住宿与健康:学校通常为来华留学生提供住宿,学生需要遵守学校的住宿管理规定。
留学生也需要购买医疗保险并按时进行健康体检。
5. 就业与实习:一般来说,留学生在学习期间是不允许在中国工作的。
但某些学校或学习项目可能会提供实习机会,需要经过相关程序获得批准。
6. 毕业与离校:留学生在完成学业后需要按照学校的要求申请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离校时需要注销居留证,将居留许可交还给公安局。
这些规定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留学生管理规定还取决于学校和相关部门的政策。
因此,来华留学生应当仔细阅读和遵守学校和相关机构的规定,并随时向相关部门咨询以获取最新信息。
外国留学生学校日常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我校外国留学生的教育管理,保障留学生在我校的学习、生活权益,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招收的所有外国留学生。
三、管理制度1. 报到注册(1)留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注册手续,携带有效护照、签证、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
(2)学校将根据留学生所报专业和年级,安排住宿和生活。
2. 课程学习(1)留学生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计划参加课程学习,不得擅自调整。
(2)留学生应遵守课堂纪律,尊重教师,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3)留学生需按时完成作业,参加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取得相应学分。
3. 宿舍管理(1)留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爱护宿舍设施,保持宿舍卫生。
(2)留学生应按时缴纳住宿费,不得拖欠。
(3)留学生应尊重室友,保持良好的人际关系。
4. 安全教育(1)留学生应自觉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尊重我国风俗习惯。
(2)留学生应加强安全意识,注意防火、防盗、防骗。
(3)留学生应关注自身身体健康,积极参加体育锻炼。
5. 文明礼仪(1)留学生应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尊重师长,团结同学。
(2)留学生应遵守公共道德,维护学校形象。
(3)留学生应注重个人修养,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6. 健康管理(1)留学生应遵守学校健康管理制度,按时参加体检。
(2)留学生应保持良好的生活习惯,注意饮食卫生。
(3)留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健康教育活动。
7. 离校手续(1)留学生离校前,应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校。
(2)留学生离校前,应结清各项费用,办理离校手续。
四、违规处理1. 对违反本制度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2. 对严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外国留学生,学校将依法予以处理,并报请公安机关协助。
五、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留学生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留学生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外交部、公安部《高等学校接受外国》,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给大家介绍关于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是我国应尽的国际主义义务,也是促进我国同各国教育、科技、文化交流和经济贸易合作,增进我国人民同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和了解的一项具有战略意义的工作,应当积极认真地做好。
第二条接受留学生应当遵循我国的对外政策和教育制度,兼顾派遣国情况,贯彻坚持标准,择优录取,创造条件,逐步增加的方针。
第三条留学生的教学和培养,基本上根据各类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进行,但可以结合留学生的情况和要求,做必要的调整。
第四条对留学生,应当在学习上严格要求,认真帮助;政治上积极影响,不强加于人;生活上适当照顾,严肃管理。
第二章接受工作第五条接受留学生的类别分为中专生、专科生、本科生、研究生和进修生。
留学生限于选学我国对外开放的专业。
绝密专业一般不接受留学生。
机密专业接受留学生,应当由学校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报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凡以政府名义接受的留学生,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审批;各院校在完成国家任务的前提下,通过校际交流或其他途径接受的留学生,由接受院校审定,报上级主管部门和国家教育委员会备案。
第七条留学生的文化水平、年龄和健康状况等,须符合我国接受留学生的规定。
留学生来华后须遵守我国的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报考理、工、农、医、管理等学科的本科和报考研究生的,均需按规定参加入学考试另有协议者除外。
报考本科成绩不合格而又接近录取标准的,可入预科学习一年,结业考试合格后升入本科学习,否则入专科或中专学习,或作退学处理。
对报考研究生成绩不合格的,可作进修生安排。
进修生的专业一般应当与本人原专业一致。
第八条来华学习的留学生应当持普通护照。
凡持外交、公务、特别或官员护照的,入学前应当由有关驻华使馆出具照会,声明其在华学习期间放弃有关特权,并向我国公安机关办理相应手续。
外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外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外国学生的学习、生活行为,保障外国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章入学与学习
1. 外国学生须按照学校规定的入学程序完成入学手续;
2. 外国学生须遵守学校制定的学习计划,按时参加各类教学活动;
3. 外国学生如有学习困难,须及时向导师或相关教师求助。
第三章行为规范
1. 外国学生在校期间须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2. 外国学生不得从事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如吸烟、酗酒、赌博等;
3. 外国学生不得参与任何形式的校园暴力或欺凌行为;
4. 外国学生在校期间不得擅自离校或在校外住宿,须经学校批准。
第四章生活管理
1. 外国学生须遵守学校的宿舍管理规定,保持宿舍整洁和安全;
2. 外国学生在校期间如有生病或遇到紧急情况,须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报告并接受治疗;
3. 外国学生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反校规的活动,如聚众打牌、大声喧哗等。
第五章奖惩措施
1. 外国学生如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学校将根据情况给予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严重者取消入学资格等;
2. 学校将定期对外国学生进行表扬和奖励,鼓励他们树立正确的学习和生活态度。
第六章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外国学生如对本规章制度有异议或建议,可向学校相关部门提出;
3. 学校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和补充。
以上为外国学生管理规章制度,希望全体外国学生认真遵守,共同维护校园秩序和正常学习环境。
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
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近年来,我国大学的留学生数量不断攀升。
来自世界各地的留学生为我国教育事业、文化交流、经济发展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同时也带来了许多挑战和管理难题。
为了保证外国留学生的学习体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本文将对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进行详细阐述。
第一部分:留学生招生在我国,招收外国留学生需要符合一系列标准和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下简称《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留学生教育管理条例》(以下简称《留学生条例》),外国留学生招生要遵循以下几个原则:第一,既要保证教育的开放性,又要保证留学生的质量。
这就要求在招生过程中对留学生的学术背景、语言能力、身体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估,确保他们有能力完成学业。
第二,要遵守法规和规定。
根据《留学生条例》规定,外国留学生招生必须在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办理招生审批手续,并经过公示程序。
第三,要防止商业化办学。
《教育法》规定,各类学校都不得将留学生招生作为经济收入的直接来源。
第二部分:留学生管理管理外国留学生涉及到教学、学术、人际等多个维度。
为了确保留学生学习生活的顺利进行,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管理规定。
第一,保障留学生的人身安全。
外国留学生因为文化、语言差异等原因容易受到欺凌和侵犯,因此要对留学生的人身安全进行保护。
根据《留学生条例》,学校要提供安全住宿和生活条件,并为留学生提供法律援助和保护。
第二,规范留学生学习行为。
外国留学生在我国的学习环境和规范可能与家乡国家存在不同,因此要加强对他们的教育和管理。
学校要制定学生行为规范和学术规范,要求留学生遵守我国法律和道德规范。
第三,加强留学生文化交流。
在外国留学生管理中,文化交流和交融是十分重要的。
学校可以组织留学生参加文化节、社区活动、志愿者服务等活动,促进留学生和本土学生之间的交流。
第三部分:留学生签证外国留学生来我国留学需要持有有效的签证和居留许可。
留学生签证涉及签证类型、签证期限、签证条件等多个方面。
外国留学生有关学籍管理规定
外国留学生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外国留学生是指在中国境内接受教育的外籍学生。
作为一种特殊的教育群体,外国留学生的学籍管理规定十分严格,以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利于保障国家和学校的教育质量和管理效益。
一、报到和注册外国留学生入学前需提交身份证件和入学申请材料。
如被录取,就需要进行报到和注册。
注册程序包括证件核实、体检、确定学习计划和缴纳学费等环节,而且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二、学籍档案学籍档案是外国留学生管理的重要基础。
学籍档案不仅记录着学生的个人基本情况,还包括学习成绩、表彰情况、惩戒情况、课程学习计划等信息。
三、选课和学习计划外国留学生需要按照学校规定的课表和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每个学期需要注册选课,按照规定的学习计划完成所选的教学计划。
外国留学生需要注意根据专业课程的要求和自身情况合理选择课程和教学计划。
四、考试和评估外国留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参加各种形式的考试和评估,包括课程考试、期末考试、论文、口语考试等。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成绩和评估结果对其学籍进行考核和评定。
五、延期和休学如果外国留学生需要延期或休学,需在规定时间内向学校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延期或休学手续。
学校将根据学生的申请理由和情况审核决定是否批准。
六、退学和开除外国留学生在学习期间如出现违法违纪行为或学习成绩严重不符合要求的情况,学校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并根据程度轻重决定开除或退学的措施。
外国留学生退学后,学籍将作废,并且必须按照规定离境。
以上是外国留学生有关学籍管理规定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定不仅适用于外国留学生,也适用于其他国际学生。
学校应按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依法管理外国留学生,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促进国际学生团体的发展。
1 / 1。
外国留学生管理条例
外国留学生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增进我国与世界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和友谊,促进高等学校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加强对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工作的规范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法》,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高等学校,系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实施全日制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本规定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国高等学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三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的工作,应当遵循“深化改革,加强管理,保证质量,积极稳妥发展”的方针。
第四条接受外国留学生的高等学校,应当具有必备的教学和生活条件,以及相应的教学科研水平和管理水平。
第五条高等学校接受和培养外国留学生,应当遵循国家外交方针,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第六条教育部统筹管理全国来华留学工作,负责制定接受外国留学生的方针、政策,归口管理“中国政府奖学金”,协调、指导各地区和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并对各地区和学校的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和教育质量进行评估。
教育部委托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负责国家计划内外国留学生的招生及具体管理工作。
第七条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外事和公安部门审批,并报教育部备案。
高等学校接受享受中国政府奖学金的外国留学生,由教育部审批。
第八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地区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工作的协调管理。
外事、公安等有关部门协助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做好外国留学生的管理工作。
第九条高等学校具体负责外国留学生的招生、教育教学及日常管理工作。
学校应当有校级领导分管本校的外国留学生工作;学校应当根据有关规定建立外国留学生管理制度,并设有外国留学生事务的归口管理机构或管理人员。
第三章外国留学生的类别、招生和录取;第十条高等学校可以为外国留学生提供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
高校外国留学生生活管理规定
高校外国留学生生活管理规定一、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保持留学生公寓楼内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
入住需签署《高校留学生公寓住宿协议书》。
二、遵守会客制度。
非本楼人员原则上在一层公共区域会客,如有特殊原因可以找前台老师申请上楼会客,规定如下:1、会客时间为每天早8:00至晚8:00,晚8点后禁止会客,会客时间不超过两小时。
2、来访客人需持有效证件进行登记(大陆人员必须用身份证,外国人员用护照、中国台湾用台胞证,港澳人员用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作为上楼会客的唯一有效证件,会客期间证件押在前台老师处,离开时需本人填写离开时间并取回证件。
3、未带有效证件或不愿意押证件的访客只能在一层会客区会客。
三、房间仅供学生本人使用,不得私自调换、租借或留宿他人,如核实有上述行为将取消住宿资格。
四、自费生于每学期开学时,按学校规定的时间交纳学期的学费、住宿费。
逾期者需交5%的滞纳金。
逾期两周(含)以上仍未交纳者按相关学籍管理规定处理。
五、如要终止住宿,需提出书面申请、凭原始发票,以实际住宿天数结算房费。
六、我校为无烟校园,在任何公共场所(包括留学生公寓内外)严禁吸烟。
七、不得在公寓内从事宗教传播、淫秽书刊传播等违反法律和校规的活动。
八、不得在公寓内举行舞会、高声播放音乐、酗酒闹事,避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
九、不得私自在房间内铺设木地板、安装淋浴器具;不得私自油漆、粉刷墙壁。
十、不得私自拆卸、改装、损坏公寓内水、电、防火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并接受处罚。
保持公共场所整洁,不得在走廊堆放私人物品。
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场所和空间。
自行车禁止占用公寓公用通道或公共区域。
不允许私自购置洗衣机在公共区域使用。
留学生公寓内禁止为电动车电池充电。
十一、保持宿舍内清洁,严禁添置大型家具(沙发、衣柜、写字台等)。
严禁在墙壁及家具上乱写乱画乱粘贴。
严禁饲养宠物。
严禁向窗外丢弃废弃物。
十二、严禁在宿舍房间内做饭。
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丝取暖器等各类发热类电器,严禁使用明火及蜡烛,一经发现即没收,并批评教育直至处罚,酿成事故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国际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
国际留学生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留学生教育管理工作,推进我国留学生事业的健康、稳定和全面发展,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国际留学生(以下简称留学生)管理是指依法对境外来华学习的留学生进行管理的社会活动。
第三条留学生管理应当遵循“服务留学生,促进留学事业发展”的原则。
第四条留学生应当遵纪守法,尊重中国的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保持良好的学习生活品质。
第五条留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大学组织的各项活动,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促进国际友谊。
第二章管理机构第六条留学生管理机构应当是一个具有管理留学生工作资源和实施力的组织。
第七条学校应当设立留学生管理办公室,负责留学生的入学、就业、生活等方面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留学生管理机构应当有专业的留学生管理团队,致力于提供优质的留学生管理服务。
第九条学校应当根据不同类型的留学生,设立不同的管理机构,实行分类管理。
第十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和管理细则,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
第三章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入学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入学程序和条件。
第十二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学籍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学籍登记和管理。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学费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学费的收取和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奖助学金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奖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对违反规定的留学生进行相应的处分。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保险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保险的购买和理赔。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制定留学生出入境管理制度,规范留学生出入境手续及时办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八条对于违纪留学生,学校可以采取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劝退等不同的处分措施。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纪留学生,学校可以采取报警并立案、终止学籍等严厉的处分措施。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留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系统,为留学生提供心理辅导和服务。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加强对留学生的安全管理,确保留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外国留学生纪律教育及安全管理制度
外国留学生纪律教育及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为外国留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环境,保护学校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依据有关法律、政府行政规章,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入住与退宿第二条经学校录取并报到入学的外国留学生,由留学生管理科统一安排住宿。
第三条外国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后,须持《学校外国留学生住宿通知单》到指定公寓入住。
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或强占房间。
因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房间时,须向留学生管理科提出申请,审核同意后,方可调整。
第四条留学生公寓设备按学校规定配置,入住后,请确认设施是否有损坏或缺失,如有损坏或缺失,请立即与公寓值班室联系更换或报修。
第五条因毕业、结业、退学、休学、停学等原因离校的外国留学生,应当办理退宿手续,结清费用第六条外国留学生住宿期满仍需继续住宿时,应提前5天到留学生管理科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护照、签证和住宿登记第七条外国留学生办理入住手续时,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或者中国政府认可的其他旅行证件,下同),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通过留学生管理科办理住宿登记。
第八条外国留学生住宿期间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护照和签证。
护照和签证延期、换发或者有其他变更的,必须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九条住宿外国留学生因外出等各种原因而未在公寓内居住连续超过24小时的,应当告知公寓管理人员,并在返回公寓后重新办理住宿登记手续。
第四章住宿管理第十条为预防和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保护楼内人员生命及财产的安全,公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消防安全管理。
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包括:1、故意损坏、擅自挪动消防器材;2、储藏或使用易燃、易爆、强腐蚀性等危险品及违章电器,使用明火,私拉电线、盗用公共用电。
以下电器在公寓内均属违章电器:1、热得快、电炉、电热毯、电热锅、电热水器等电热设备以及无自动断电保护装置的电器;2、1000W以上的电器;3、无国家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China Compulsory Certification )的电器。
(重庆理工大学)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
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重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管理办法来华留学生守则1. 努力学习,认真完成学习任务。
2. 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
3. 尊重教师和学校的工作人员。
4. 同学间相互尊重,团结友好。
5. 锻炼身体,讲究卫生。
6. 学风端正,举止文明。
7. 维护文明校园环境,保持学校正常生活秩序和学习秩序。
8. 遵守中国政府有关的法令和规定。
9. 尊重中国人民的风俗习惯。
10、维护和增进各国人民之间的友谊。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我校外国留学生管理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我校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外国留学生是指持外国护照在我校注册接受学历教育或者非学历教育的外国公民。
第二章外国留学生的类别第三条外国留学生分为学历生和非学历生。
我校接受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类别有: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接受非学历教育的留学生类别有:进修生和访问学者。
第三章入学条件与录取第四条本、专科生:具有相当于中国高中毕业以上学历,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18岁以上,40岁以下者。
同时,其汉语水平达到中国汉语水平考试(以下简称HSK)的规定等级(文科6级及以上、理工科4级及以上)。
无HSK考试成绩但汉语水平经我校考核相当者,也可申请进入专业学习,但必须在入学一年内补上HSK考试成绩。
第五条硕士研究生:具有中国政府认可的学士学位,两位拥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的推荐信,一篇至少1000汉字的研修计划,其它入学条件与本、专科学生相同。
第六条进修生:年龄一般在18岁以上,身体健康者。
汉语进修生无汉语水平限制,其他专业进修生有一定的汉语基础。
第七条访问学者: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者副教授以上职称,并有两名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的推荐信,有相应的汉语水平,身体健康者。
第八条满足以上条件的人员,填写完成《重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表6-1),提供其他要求文件的复印件,寄送到我校国际合作与交流处,经审核决定录取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将在收到《入学申请表》后10个工作日内寄发《重庆工学院外国留学生录取通知书》(以下简称《录取通知书》)和《外国留学人员来华签证申请表》(以下简称JW202表)。
外国留学生考勤制度规定
外国留学生考勤制度规定一、出勤要求1. 所有注册的外国留学生必须按时参加课程安排中的所有教学活动,包括讲座、讨论班、实验课等。
2. 学生应主动签到,以证明其出勤情况。
现代教育技术如电子考勤系统或移动应用程序可能被用于辅助考勤管理。
3. 若学生因故无法按时出勤,需提前向相关教师或管理部门请假,并获得批准。
二、请假与缺席1. 病假:学生若因病不能出勤,需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教务办公室。
2. 事假:学生若因私人事务或其他非学术活动需请假,应提前申请并说明理由,由学院审批。
3. 无故缺席:未经批准而缺课的行为将被视为无故缺席,连续无故缺席将影响学生的学业评估和签证状态。
三、迟到与早退1. 学生应遵守课程表规定的上课时间,迟到或早退需有合理解释,严重者将记录在案。
2. 对于经常迟到或早退的学生,学校将进行个别谈话,了解原因并提供必要的帮助或指导。
四、考勤记录与报告1. 教师或助教负责记录学生的出勤情况,定期向教务办公室报告。
2. 教务办公室将汇总考勤数据,对出勤率低于规定标准的学生发出警告,必要时采取进一步措施。
五、后果与处罚1. 出勤率是学生学业成绩的重要组成部分,连续缺勤可能导致学分扣除或课程失败。
2. 严重违反考勤规定的学生可能面临学籍警告、停学甚至开除学籍的处分。
3. 对于持学生签证的国际学生,持续不良的出勤记录可能会影响其签证延期或转换签证类型。
六、特殊情况处理1. 遇有不可抗力因素(如疫情封锁、自然灾害等),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调整考勤要求,并通过官方渠道及时通知学生。
2. 学生若因参与学校认可的国际交流项目或实习等活动而无法按时出勤,需提前申请并获得特别许可。
七、附则1. 本考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国际学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 学校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和完善考勤制度的权利。
总结:。
关于国际学生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国高等教育国际交流与合作,规范国际学生管理,提高教育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国境内高等教育机构(以下简称“学校”)就读的国际学生。
第三条学校应当依法保护国际学生的合法权益,为国际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
第四条学校应当加强国际学生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国际学生管理制度,确保国际学生的教育、生活秩序和安全。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国际学生申请入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外国国籍或者在我国境内定居的外国人;(二)年龄符合学校招生要求;(三)具备相应的学历、学位或专业能力;(四)身体健康,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
第六条国际学生申请入学,应当向学校提交以下材料:(一)入学申请表;(二)有效护照或者其他合法身份证明;(三)学历、学位证书或专业能力证明;(四)健康证明;(五)其他学校要求的相关材料。
第七条学校应当对国际学生的入学申请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
第八条国际学生入学后,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注册手续,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第九条国际学生注册后,学校应当为其发放学生证,学生证作为国际学生在校期间的身份证明。
第三章学习与生活第十条国际学生在校期间,应当遵守我国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以及国际学生管理规定。
第十一条国际学生应当参加学校组织的课程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业要求。
第十二条国际学生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类活动,增进对我国文化的了解,促进国际交流。
第十三条国际学生应当尊重我国风俗习惯,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为国际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生活条件,包括:(一)提供符合国际学生需求的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教学设施;(二)提供住宿、餐饮、医疗等生活服务;(三)提供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学生支持服务。
第十五条国际学生应当自觉维护个人隐私,不得泄露个人信息。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外国留学生日常管理规定Daily Administration Regulations第一部分外国留学生日常行为规范Part One Behavior Norms一、课堂行为规范:Ⅰ The Behavior Criterion in Classroom:1、学生应该做到不旷课、不迟到、不早退。
上课期间不得进入教室,可在课间进入教室,向老师说明迟到原因,并向老师表示歉意。
1. Students should not be absent or late, or leave early. The latecomer cannot go into the classroom during the class, he or she may go into the classroom during the break, and explain the reason and apologize to the teacher.2、开始上课前,所有学生应起立向老师致意问好,老师给予回应后方可坐下。
2. All students should stand up and regard to the teacher before the class, then sit down after the teacher’s response.3、学生主动协助老师做好课前课后的教学活动,听从老师安排,如:课前擦黑板、清理讲台、安放演示仪器及挂图。
课后听从老师安排做好教室的清洁工作、试验仪器的摆放、标本的送还等工作。
3. Students should assist teachers on their own initiative to erase blackboard, clean up dais, emplace demo instrument and wall map before class, and clean up classroom, put test instrument and take back specimen after class.4、学生应尊重老师,举手示意回答问题。
衣着装扮要得体、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
4. Students should regard teachers and raise their hands to answer the questions. The dress should be decent. The words and deeds should be polite.5、学生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实验报告和教师提出的各项要求。
上课时应关闭手机、禁止说闲话、吃东西,不准看与此课无关的书籍、报纸或做其他课程的作业;未经老师同意不得擅自走动和出入。
对严重影响课堂教学秩序者,教师有权要求其离开教室,并按旷课处理,并给与警告处分。
5. Students must be serious-minded in class and finish schoolwork, experiment report and each request by teachers on schedule. Turn off cell phone during class. No claver during class. No dine and wine during class. Forbid reading books and newspapers or schoolwork that is irrespective with the class. Forbid going around, in and out the classroom without teachers’ permission. Teachers have the right to ask the student, who disturbs the class to be off the classroom as absenteeism, and give the student warning punishment.6、教室内有人上课时,不得在门外大声讲话和喧哗,不得敲门、推门,更不得随意出入、找人、取物,如有违反给与警告处分6. Warning punishments are judged for these violators who make big noises outside the classroom during a class, and call on somebody, in and out to fetch something at will.7、教学楼和教室内、禁止吸烟,禁止吵闹、喧哗,打扰他人上课或休息。
自习时间亦同上要求,保持肃静,如有违反给与警告处分。
7. Warning punishments are judged for these violators who smoke and make hullabaloo in the teaching building and classroom even if in the study time.8、私人书籍和用具不应留在教室内,要妥善保管,严禁占座,因为个人保管不善而丢失的物品,不予协助查找。
8. The private books and things shouldn’t be left in classrooms in order to occupy the seats, no assistant to lookup these lost things.9、教室只作为上课及自习之用,不得作为他用。
使用时要保持清洁,不得乱扔纸屑、瓜果皮核,严禁随地吐痰。
违反上述规定者,给与警告处分,不听劝阻者将处以一定的罚款,用来清理教室。
9. The other purpose cannot use classroom except class or study. Warning punishments are judged for these violators who spit or throw garbage in classroom, and someone who don’t accept the dissuasion will be asked to pay for the amercement which cost for the classroom cleaning.10、课上同学之间互相尊重不同国家、不同民族间的宗教信仰,不得在课上打架、争吵、挑衅,影响老师的正常授课。
10. Students should respect different faith and be forbidden to fight, dispute, and defiance during class.二、请假须知:Ⅱ Leave Notice:1、凡是利用假期(包括寒暑假、春秋假)离开学校外出者,需到国际教育学院填写假期去向表。
一年累计2次不填写者,将无资格参加奖学金的评定并给与相应处分。
1. Students, who want outgoing during winter vacation, or summer vacation, or spring break, or autumn break, must fill in Vacation Outgoing Form in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The qualifications of the scholarship candidate are cancelled and the punishments are judged for these students have not filled in Vacation Outgoing Form for two times during one academic year.2、在校期间,不经管理老师批准不得随意离校。
因故离校须事先请假,获准后方可离校。
2. Students cannot leave school without the permission of school.3、因病请假,一天之内的,可通过班长向任课教师请假并报告管理老师;请假在三天之内的,填写请假申请表,由学生管理老师批准;请假在一周之内的,需填写申请表并需出具医院证明,报国际教育学院批准;一周以上,须填写请假申请表(附医院证明),由国际教育学院签署意见,报主管校领导签字批准。
3. The students can ask the monitor to ask for sick leave which less than one day from the teacher, and report to the administrative teacher. The administrative teacher may approve the sick leave no more than 3 days, the students should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may approve the sick leave less than one week; the student should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and submit the certificate of diagnosis of hospital. The principal of Dalian Medical University, who is in charge of student abroad, may approve the sick leave over one week, on the basic agreemen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and the application should attach the certificate of diagnosis of hospital.4、一般不得请事假。
如经核实需请事假两天以内的,由学生管理老师批准;一周之内,须填写请假申请表,报国际教育学院批准;一周以上,由国际教育学院签署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
4. Private affair leave cannot be approved commonly. The administrative teacher may approve the private affair leave less than two days with valid reason.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 may approve the private affair leave less than one week; the student should fill in the application with valid reason. The principal of Dalian Medical University, who is in charge of student abroad, may approve the private affair leave over one week, on the basic agreement from the International Education College.5、外国留学生在一学期内请事假累计不得超过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