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第一章: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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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辅导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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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学》课程第一次教学辅导第一章绪论第一章需要了解掌握哪些内容?一、了解:1、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证据法律制度是一个国家各种法律法规中与证据有关的规定和规则的总称,是国家法律制度的组成部分,其内容和特征必然要受国家法律制度乃至政治制度的影响。

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诉讼活动发展而来的。

证据的发展不是孤立地独自形成,它不可避免地根植于特定国家的法律文化和社会意识形态之中。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不同国家曾经建立了不同类型的证据制度。

传统文化背景在证据制度的形成和运用中一直扮演着重要角色。

就我国的文明史而言,法律为君主所控制;法官崇尚儒术,实行人治;民众信奉鬼神,少有反抗意识。

两千年封建文化无时无刻不在影响着我国法律的内涵。

封建社会的证据背景,虽然略有进步,但受制于惯有的文化背景,其本质没有实质的变化,由此造成证据背景的诸多特征。

如重刑轻民、口供至上、重情轻法、主观擅断等。

与我国显著不同的欧洲社会,构筑了与自身文化相融合的证据体系。

其证据特点表现在:首先,西方推崇罪刑法定,这与中国传统文化思想中的人治理念是不相融的;其次,西方推崇严格的司法程序,而中国的传统是轻程序,重结果;第三,西方重视审判中的技巧和运用,轻视证据理论的研究。

我们从东西方的证据文化的区别中可以直接看到这种影响的存在。

2、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1)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与经济制度分关系是密不可分的。

证据制度需要建立在一个相应的经济基础之上,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证据的获得能力、侦查水平和社会进步程度;经济的发达程度,决定国家对司法资源的投人多寡,进而对诉讼效率提出了不同的要求。

纵观人类社会历史,经济制度的进步,必然会带来诉讼制度乃至证据制度的发展。

这是证据制度发展的一个必然规律。

当然,证据制度对经济制度也有反作用。

证据制度对于稳定社会关系、保证国家安定,也具有重要作用,并间接地为经济的发展服务。

(2)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证据制度与诉讼制度的关系是从属关系,即有什么样的诉讼制度就有什么样的证据制度。

证据法学 导论

证据法学 导论
证据法学导论
——证据法学的前世今生 ——证据法学的前世今生
洪浩教授 华中科技大学法学院
内容提要
证据学与证据法学 证据法学的发展历程 中国证据法学研究的历史 翻译——研究 翻译——研究 附庸——独立 附庸——独立 中国证据法学研究的现状 对未来的展望
一、证据学与证据法学
证据学 即关于证据和证明的系统性知识,对证据法学 具有基础性意义,由基础证据学和部门证据学构 成。兼具哲学、自然及社会科学性质的基础性学 科,是具有普遍性与特殊性、综合性与专门性的 复合型、交叉型知识体系。(龙宗智:《“大证 复合型、交叉型知识体系。(龙宗智:《 据学”的建构及其学理》 据学”的建构及其学理》) 赞格威尔(Zangwill) 赞格威尔(Zangwill)感叹证据学是“科学中 之最为精妙最为繁难者”,甚至说是“科学中的 科学”(the 科学”(the science of the sciences)并不是夸 sciences)并不是夸 大其词。
对未来的展望
变革的时代,什么才是证据法学应有 的贡献? 只有确立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研究 方法,并形成一个比较专业的研究群体, 才能获得学科独立发展的更大空间。这正 是本课程的任务及目标。
谢谢大家!!!
独立(19世纪)——斯蒂芬和赛耶 独立(19世纪)——斯蒂芬和赛耶
斯蒂芬在《证据法摘要》 斯蒂芬在《证据法摘要》(A Digest of Evidence law)中, law) 尝试把有关证据的问题从其他部门法中分离出来,并以相关性 为基础建立一个紧凑的证据法理论体系。为此,他排除了先前 证据法学者讨论的证明对象、推定等内容,而关于证人出庭、 证据保全、询问证人等问题更是被认为属于程序法而非证据法 范畴。虽然斯蒂芬的观点过于偏激,但是他所提出的缩小研究 对象的思路,却为证据法的独立起了至关重要的作用。赛耶在 《普通法证据导论》(A Preliminary Treatise on Evidence at 普通法证据导论》 the Common Law)中,继续斯蒂芬的努力,对证据法的内容 Law) 体系作了更简练的概括。他认为,决定在有证明力的事项中 “哪些事项不能被接受(what “哪些事项不能被接受(what classes of thing shall not be received) received)”,这种排除功能就是我们证据法的主要特征。为此, 他从证据法教材中剔除了大量“虽然与证据相关但却与证据法 无关”的案例。赛耶的努力明确了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把证 据法的结构建立在相关性和可采性研究的基础上。证据法学由 此确立了独立于实体法和程序法的地位。

证据法学第一讲阅读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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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学》讲稿第一编绪论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证据是一个法律用语,但证据并非仅存在于法律事务之中。

其实,在社会生活的许多领域,证据都在默默地发挥着作用,贡献着自己的力量,譬如,历史学家在研究和探索历史事件的真相时,必须千方百计收集有关的各种证据——史料,然后再根据这些史料去“重建”或“再现”历史事件的本来面目。

又譬如,医生诊断病情必须以各种症状为根据,而这些症状也就是证据。

无论是中医的望、闻、问、切,还是西医的仪器检验,都是在为确认病情发现证据和收集证据。

从这个意义上讲,法律人的工作与历史学家和医生的工作确有许多相通之处。

然而,证据对于法律事务来说,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在诉讼活动中“证据虽然不是万能的,但是没有证据却是万万不能的。

”对于当事人来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对于法律人来说,办案就是办证据,审案就是审证据。

虽然诉讼“号称”是解决法律纠纷的,但是诉讼的核心内容却是由证据而构成的。

诉讼如此,仲裁、公证、行政执法等亦然。

众所周知,引起法律争议的案件事实一般都是发生在过去的事件,办案人员不可能直接去感知那些案件事实,而只能间接地通过各种证据来认识案件事实。

如果我们把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的认识活动比喻为过河,即由认识的此案抵达认识的彼案。

那么证据就是他们过河的“桥和船”,没有这“桥和船”,他们就不可能到达认识的“彼案”,无论是法官还是检察官,无论是侦查员还是律师,他们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主要工作就是围绕这“桥和船”展开的。

他们首先是要找到合适的“桥和船”,然后再采取恰当的方式“过桥”或“渡船”。

由此可见,关于“桥和船”的知识和技能应该是那些涉足诉讼活动的法律人必须熟练掌握的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

然而,受法律文化传统的影响,我国的立法和司法实践中都存在着“重实体轻程序”的倾向。

由于证据基本上属于程序法的范畴,所以在很长历史时期内也一直没有收到应有的重视,时至今日,一些司法人员仍然认为,只要熟悉实体法律的规定以便能准确地适用法律就行了。

(证据法)第一章:导论

(证据法)第一章:导论
《普通法审判中的 英美证据法专论》一书中,将英美证据法阐 述为一个由原则和规则组成的 体系,非常详 尽而有深度地探讨了主要证据规则的历史和 理论基础,并着力梳理 互相冲突着的司法判 例,使之形成由原则和规则组成的一致性成 果。

与赛耶一脉相承的是,威格摩尔明确将那些 属于实体法或程序法方面的内容排除在外, 继续 为捍卫证据法的独立性作出贡献。在威 格摩尔所处的时代,证据法已经正式成为 法学院一门独立的课程,并开始与传统的实 体法、程序法并驾齐驱。


2、差异 但是,上述三门证据法学科也有着各不相同的研究 对象,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尤其是刑事证据法学,有着更 为严格的证据规则要 求和体系,更加强调保障公正的程序功能,需要遵 从不同的 证据原则,执行更高的证明标准,而且在 证明对象、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环节上都有明显 异于其他两门证据法学的特色。

(2)实践的需要 司法实践中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判断证据, 如何 组织证据证明事实,则需要经验性的总 结加以指引,于是这些内容被纳入了证据 法 学的研究中。



(3)学术研究者的不同兴趣 专长于证据学研究的学者比较注重证据的发现真 实的功能, 因此 他们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证据 的证明力上。 而专长于证据法学的学者却更关注 证据法保障公正 的程序功能。
三、证据法学与证据学在我国的情况
1、证据学更早出现 在我国法学研究短暂的历史中,也出现了证 据学与证据法学从融合走向分化的局面。广 义的证据学其实古已有之,《洗冤集录》之 类的法医学著作在世界范围内都可以看成是 杰出的证据学研究成果。

2、证据法学的出现与发展路径 证据法学的发展是在近代法制变革以后。 从1930年出版第一本《证据法》教材开始, 我国学术界不断地 徘徊在“证据学”与“证 据法学”之间。 先是民国时期“证据法学”千篇一律,然后 是20世纪80年代“证据学”出尽风头,之后 是90年代“平分秋色”。

《证据学》第一章

《证据学》第一章
加哥酒店接到警 方通知前妻死讯,清早赶回加州。回来辛普森 在律师极力反对下单独接受了警察一小时的问 话。当时警察发现辛普森受伤。他解释说,接 到前妻死讯过于激动打破镜子而受伤的。警察 经过几天调查后,决定将辛普森列为主要疑犯 准备逮捕。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 森回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 已不知去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 忘的镜头:天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对全面 出动,几小时终于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 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 辛普森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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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法律意义上的证据与一般证据之辨析。
(一)适用主体。 (二)受时间限制的情况。 (三)调整的法律规范。 (四)适用范围。 (五)受主、客观条件的限制。 (六)一般证据向法律意义上证据之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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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我国证据法律制度的现状
(一)证据制度在法律制度中的地位。 (二)证据立法。 (三)存在问题思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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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关于行政诉讼若干问题的规定》。 02年最高人民法院审委会通过,同年10月1 日起施行 。共80条。 (5)《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10年6月13 日颁布。 (6)《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 定》 。 最高院、最高检、公安部、国安部、司法部10年6月13 日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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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证据立法。
1、法律。 (1)《刑事诉讼法》。 79年五届人大通过,96年八届人修正。共四编 225条,第一编第五章为证据。 (2)《民事诉讼法》。 91年七届人通过 07年十届人大会常委会修正 。 共四编二十八章268条。第一编第六章为证据。 (3)《行政诉讼法》。 89年七届人大通过,90年10月1日起施行 。 共十一章75条,第五章为证据。 2、条约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我国加入<关于从 国外调取民事或商事证据的公约>的决定 》 97年八届人大常务委员会决定加入。

证据法第一章

证据法第一章
1、证据法的认识论基础
诉讼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其首要任务在于查明案 件事实真相,因此要受认识规律即认识论的制约—— 主观符合客观,对案件事实的认定达到客观真实。
认识论是证据法学的理论基础之一,但应注意的是, 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在强调人认识能力绝对性的同时, 也承认人认识能力的相对性。 ——人在一定的时空范围内对事物的认识,只能达 到相对真理的程度。
一、认定案件事实离不开证据法
(一)诉讼在本质上是探索过去发生的真相,但是 (二)司法人员并没有亲历案件发生的过程,所以 (三)诉讼只能依靠现有证据还原案件真相,然而 (四)过去未必给现在遗留了足够的“痕迹” (五)证据的运用有其自身的内在规律和外在规则 现代诉讼实行“证据裁判主义”
在“证据裁判主义”下,证据法涉及的问题主要有: 1)哪些材料可以用作证据?
“大家都看见了辛普森沾满鲜血的手, 但法律却不能说已看见”
证据法学
Evidence Law
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 全亮
开 课 说 明
一、本门课程教学由本人负责全年级 二、本门课程总成绩 = 期末卷面(70%) + 平时成绩(25%) &#论、课后作业为依据 五、考勤分以适当出勤率为依据 六、上述若有变动,以学院最新通知为准
特 别 提 示
一、课堂讲授中你有权拒绝听讲,但你的言行不得侵犯 他人听讲利益,如过度地言语、饮食、位移等
二、课堂讨论中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话可能成为 对你期末成绩有利的证据
三、迟到早退者请轻悄进出,就坐起身应避免动静过大 四、课程学习中你有权不到教室,但经常缺席又无正当 理由,万一遇本人抽点,可能对你考勤记录不利
二、证据法的基本模式
(一)英美法系的证据法模式
几乎英美法系的所有国家都有自己的成文证据法与判例 证据法,且当代大多以成文证据法为主。

证据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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撕破 D立刻或当日报告
二、法定证据的内容
法律已经分门别类规定了每种证据的证明 价值和证明规则,法官运用证据的基本职责 只是“加减证据”
证据分为“完全证据”和“不完全证 据”,有了完全证据,就可以做出判决。

(一)被告人口供,是最有价值和最完善、
最完整的证据。 有了被告人口供,法官可以直接定罪,无论 口供真假。
第二节 什么是证据法 一、概念: 广义的证据法,是指所有涉及证据及其运用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如诉讼证据、仲裁证据、行政执法证据
狭义的证据法,仅指诉讼证据法。即在诉讼活
动中,公安司法机关和诉讼当事人运用证据证 明相关案件中的证明对象时应遵循的法律规范 的总和。
二、我国当前的证据法(法律渊源) (一)宪法

一、英国陪审团制度
(一)英国早期陪审团——知情陪审团
14世纪以前,陪审团由12名了解案情的当地
居民组成,他们既是证人又是裁判者,所以 不需要任何证据规则对其进行制
(二)知情陪审团向不知情陪审团转变,
陪审团负责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
二、英国证据制度的发展
在不知情陪审团的情况下,为了使陪审团更
(二)证人证言 1、一个证人证言只构成1/2证明。 2、两个证人证言,其内容统一,构成一个完
全证据。
3、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者个人信誉有瑕疵的
证人证言是1/4证明。 4、女子的证言是男子证言证明力的一半 5、一个1/2的证人证言, 再加上另外1/2的证明, 就足以作为判决的依据。


总论
第一章 证据法学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第三章 诉讼法和证据法 第四章 证据法的原则

证据法笔记第一讲

证据法笔记第一讲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证据法学第一讲主讲人:何家弘何教授经历介绍1 业余爱好较多的杂家中国人民大学证据学研究所所长中国行为法学会法律语言研究会会长美国西北大学法学博士中国作家协会会员2 何家弘作品集·法学文萃系列1、从应然到实然——证据法学探究2、从相似到同一——犯罪侦查研究3、丛它山到本土——刑事司法考究4、从观察到思考——外国要案评析5、从通俗到深奥——法治文化杂论3 何家弘作品集——犯罪悬疑小说系列1、人生情渊——双血型人2、人生黑洞——股市幕后的罪恶3、人生误区——龙眼石之谜4、人生怪圈——神秘的古画5、人生狭路——黑蝙蝠·白蝙蝠何家弘的小说《双血型人》被推荐为“亚洲十大推理小说”(英国《卫报》, 2007)Catherine Sampson's top 10 Asian crime fiction3. Crime De Sang by He Jiahong(《血罪》,何家弘)This should be available soon in English as Blood Crime. He Jiahong is a lawyer who teaches at one of China's most respected universities, and he has also spent time in the United States. His protagonist, Hong Jun, is a lawyer, too, and He's books are most notable for their beautifully observed descriptions of daily life.4业余的“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渎职侵权检察厅副厅长(挂职)(2006-08)5辅助学习之一——德恒证据学论坛“德恒证据学论坛”为系列讲座,已经举办50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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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的特征 • (一)广义证据的特征: • 1.它既包括刑诉证据,又包括民诉和行政诉讼证
据。其法律渊源包括刑诉法、民诉法、行政诉讼 法及与诉讼证据相关的司法解释。 • 2.有的进入了诉讼程序,有的则没有进入。 • 3.有的依法收集,有的非法收集。 • 4.有经过查证属实的和未经过查证属实的。 • 5.有的指证据事实本身,有的指证据材料本身。
• 2.实事求是原则:司法人员及其他诉讼参与者要从实际 出发,根据确实证据,准确地查明和证明案件事实。要求 司法人员等既不能凭想当然、主观臆断,也不能先入为主、 偏听偏信。
• 3、证据为本原则:司法证明活动必须以证据为本源和基 石。此原则不能简单理解为重视证据。坚持证据为本原则 要求司法人员在办案过程中,必须从客观存在的证据出发 认定案件事实,要求司法人员和执法人员转变办案观念。 通过司法认知或推定认定案件事实的做法,属于证据为本 原则的必要补充。
• 第一节 证据种类概述
第二章 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 一、概念
• 证据的种类是根据证据的特点和形态划分出来的门类。
• 我国的证据种类是由法律明确规定的,三部诉讼法对诉讼的证据种类 进行了规定,也可称为 法定的证据种类。此概念的涵义:
• ①法律的规定性和法律的强制性,即只有法律确立的证据形式,才有 证据能力;
• 概率论:在同一条件下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之事件之发生可能性大 小的比率。概率论可用于评判单一物证的证明力。(指纹60亿人,61 位位数长的世纪)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组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 于评判全案证据的证明力。概率论可用于评判一方当事人是否有过失 的问题。
• 价值论
– 司法证明是一种价值权衡的活动 – 法律正义与道德正义 法是善与正义的艺术(不自证其罪) – 司法公平与经济效益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辩诉交易) – 司法正义与传统文化、宗教信仰、社会观念 – 实体正义与程序正义 – 案件真相与解决纠纷 – 个体利益与社会利益

证据法学 第一章、第二章

证据法学 第一章、第二章
神明裁判 法定证据制度 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中国证据制度的发展演变
第一节
神明裁判
神明裁判的概念 神明裁判是凭借神意来判断案件是非曲直的一 种证据制度。 种证据制度。 神明裁判的具体方法 神誓法
对神宣誓 神判法 水审 火审 决斗
第二节
法定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
法定证据制度, 法定证据制度,是指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以 及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规则预先作出规定, 及审查判断和运用的规则预先作出规定,法官必 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 须据此作出裁判的一种证据制度。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所包含的内容必须与待证事实之间存 在着客观的联系,能够对其起到证明作用。 在着客观的联系,能够对其起到证明作用。
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必须是客观存在 的。 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必须能够为人所 认知。 认知。 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多种形态。 证据与待证事实之间的联系表现为多种形态 。
自由心证制度的基本要求
证据裁判主义 依据已有之证据形成心证 直接言词原则
第四节
中国证据制度的发展演变
中国古代的证据制度
中国近现代的证据制度
古代的证据制度
先秦时期 神明裁判 卜筮 师听五辞 赦
疑罪从轻惟
秦汉——明清 明清 秦汉 口供至上 刑讯逼供 察言观色 有罪推定
近现代的证据制度
禁止刑讯逼供 自由心证 无罪推定 言词辩论
第二节
证据的属性
修正的客观性
证据的关联性
证据的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法性
修正的客观性
证据是主客观统一的
从外在表现形式来看, 从外在表现形式来看,证据是一种客观存在的物 质实体。 质实体。 从形成来看,证据来源于客观的案件事实。 从形成来看,证据来源于客观的案件事实。 从证明作用角度出发, 从证明作用角度出发,要求证据的内容是对案件 事实的真实反映。 事实的真实反映。 从认定标准来看, 从认定标准来看,法官以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客 观为衡量的尺度之一。 观为衡量的尺度之一。 人们对证据的认识不可避免地包含主观因素

证据法学ppt教学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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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认识论 ▪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 客观真实:是指办案人员在诉讼中认定的案件事
实符合客观存在的案件真实。
▪ 法律真实:是指对案件事实的认定只要符合法律
规定的要求即视为真实,是在诉讼中通过正当程 序所认定、还原的事实。
第一节 认识论 ▪ 三、客观真实与法律真实
▪ 客观真实和法律真实的关系:
会和国家需要的程度,包含内在价值和外在价 值
第二节 价值论
▪ 认识论和价值论的关系
▪ 诉讼证明活动是一种认识活动,诉讼认识论要
发挥指导作用;同时,诉讼证明活动还要受到 程序法的制约,具有一定的价值追求,价值论 要对诉讼证明活动提供指引与制约,从而避免 单纯的真相追求所带来的弊端。
▪ 认识论和价值论同等重要、相互作用。
盛行于中世纪后期的欧洲大陆地区。
▪ 2、法定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中央集权君主制的产物。
第一节 世界证据法的历史沿革 ▪ (二)法定证据制度 ▪ 3、法定证据制度的内容 ▪ (1)关于证据分类 ▪ 完全证据
受审人的自白、书面证据、亲自的勘验、具有专门 知识的人的证明、与案件无关的人的证明等等
▪ 不完全证据(二分之一、四分之一、八分之一等)
(三)证据法的渊源 (四)证据法的立法体例
1、统一证据法典体例,如美国《联邦证据规则》 2、专门证据法典体例,如英国 3、并入诉讼法或其他法典中,如大陆法系国家
我国无单独立法,主要体现在三大诉讼法、司法机 关组织法、最高法院的相关文件和实体法中。
▪ 二、证据法学
(一)研究对象
1、现行证据法律规范 2、与证据有关的司法实践 3、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
受审人之间的攀供、询问四邻得到的受审人情况、 表白自己的宣誓等

证据学第一讲

证据学第一讲



练习题



1.无论是( ),在诉讼证据制度上都采用 自由心证原则。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 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 C.大陆法系还是英美法系 D.控诉式诉讼还是混合式诉讼

2.自由心证理论主要内容有( ) A.法官的理性和良心 B.心证达到确信的程度 C.盖然性优势 D.自由判断
分析




证据力又称证据能力,是证据材料在法律上可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 件。 证明力是证据对案件事实的证明价值和证明作用,它是证据本身固有的 内在的证明能力。 证据力和证明力的关系:证据力是证据必须具有的形式要件,证明力是 证据必须具有的内容和实质要件。证据材料,只有同时具备证据力和证明力, 才能被采纳为定案根据。 此案发生在1998年,根据当时的司法解释“未经对方同意私自录制其谈 话取得的资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因而该录音带由于收集程序不合法,不 具备证据力。但该录音带真实再现了当时家具店向王某承诺“家具为实木” 的情况,具有真实性,而且与本案争议事实有密切关系,因而该录音带是有 证明力的。 但如果本案发生在2002年4月1日之后,则该录音带具备证据力。因为最 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 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 依据。”由于此案中,王某的偷录行为并没有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也没有 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因而具备证据力。加之该材料具备证明力,所以该录 音带可以采纳为证据。
六月十七日,辛普森的律师准备陪同辛普森回 警察局时,发现本来在楼上休息的辛普森已不知去 向。随后全国观众在电视上看见了难忘的镜头:天 上直升机队,地上巡逻车对全面出动,几小时终于 发现辛普森的白色小车。几十辆警车在洛杉矶公路 上展开飞车追逐。最后辛普森被逮捕。

(完整word版)证据法学每章练习题及答案(word文档良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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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习题与解答(1-13章)第一章绪论一、名词解释证据学证据学的研究对象证据学的体系证据法律制度二、填空题1.各国证据学中具有代表性的体系主要有()和()。

2.证据学大研究方法很多,但()是证据学的基本研究方法。

3.证据属于历史范畴,证据是伴随着()活动发展而来的。

三、选择题1.无论是(),在诉讼证据上都采用自由心证原则,凭法官的良心、理性判断而采用证据。

A.职权主义还是当事人主义B.控诉式诉讼与神示证据制度C.纠问式诉讼还是法定证据制度D.大陆法系或英美法系2.英美法系国家的证据学具有()的特点。

A.注重司法推定B.注重制定法典C.注重实用性D.注重自由心证四、问答题1.什么是证据力?什么是证明力?2.当事人主义的特点是什么?3.我国分权主义诉讼制度的表现是什么?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一、名词解释神示证据制度神誓法水审火审决斗法定证据制度自由心证证据制度二、填空题1.现代证据制度可以分为()、()和()。

2.对外国历史上出现过和现实中仍然存在的证据制度,可以划分为几种:();();()。

3.水审又分为()和()两种。

4.自由心证的主要内容有两点:一为();二是()。

三、选择题1.神示证据制度产生于()时期,是证据制度发展史上最原始的一种证据制度。

A.原始社会B.奴隶社会C.封建社会D.资本主义社会2.法定证据制度是对神示证据制度的(),是历史上的一大进步。

A.肯定B.否定C.继承D.修正3.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立法最早产生于()。

A.德国B.英国C.法国D.美国四、问答题1.什么是神誓法?其使用方式有几种?2.为什么说神示证据制度的出现和长久存在,却是符合当时的历史条件的?3.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是什么?4.在英美法系国家中,主要存在的证据规则有哪些?5.我国封建王朝的证据制度的基本特点是什么?习题与解答参考答案第一章绪论二、填空题1.英美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大陆法系国家证据学体系2.唯物辩证法3.诉讼三、选择题1. A2. C四、问答题1.证据力是指证据材料进入诉讼,作为定案根据的资格和条件,特别是法律所规定的程序条件和合法形式。

证据法讲稿提纲

证据法讲稿提纲

第一章证据法学概述第一节证据法与证据法学一、证据法——广义、狭义概念:证据法是调整司法机关、当事人以及其他诉讼主体运用证据证明待证事实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性质:1、程序法2、兼有程序法与实体法的性质3、独立的法律分支二、证据法学证据法学是研究证据法律规范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事实或其他法律事实的规则、方法和规律的学科。

1、狭义的证据法学、诉讼证据法学(刑事证据法学、民事证据法学、行政证据法学)2、广义的证据法学(诉讼证据法学、仲裁、公证、行政执法、监察等)第二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一、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和证据理论二、现行的证据法律规范三、证据运用的司法实践四、诉讼证明的规则、方法和规律第三节证据法学的体系第四节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第五节证据法学与相邻学科的关系一、证据法学与诉讼法学的关系二、证据法学与民法学、刑法学的关系三、证据法学与犯罪侦查学、法医学的关系第二章证据制度的沿革第一节外国证据制度的沿革一、神示证据制度概念:——依据神意来判断案情的证据制度。

奴隶社会时期及欧洲封建社会前期、控告式诉讼方法:1、宣誓2、水审3、火审4、决斗5、十字证明评价——弊病:1、以主观唯心主义、宗教迷信为基础,不可能对案件事实作出正确的判断。

2、证明过程本身的不科学性。

3、历史阶段的局限性。

合理性:1、具有一定的心理基础。

2、利用人们对神灵的信服解决案情的真伪不明,有利于彰显裁判的公正与权威。

3、能够发挥司法解决纠纷、维护秩序的功能。

二、法定证据制度——形式证据制度——欧洲大陆中世纪——封建集权国家建立及诉讼结构变化概念:——法律根据各种证据的不同形式,对其证明力的大小以及如何运用和判断证据预先作出明文规定,法官审理案件必须据此作出判决,不得自由评断和取舍的证据制度。

特点:1、法律对各种证据的证明力大小以及对其判断、运用预先作出明文规定。

2、根据证据的形式而非证据的内容预先规定证据的证明力和判断运用证据的规则。

3、法官必须严格遵循有关证据证明力以及判断、运用规则,不得自由判断和取舍。

证据法(1)

证据法(1)

证据法(1)简答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主要内容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对非法取得的供述与非法搜查和扣押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不得作为证据采纳的统称。

除法律另有规定不得采纳非法证据,将其作为定案的证据。

科学界定了非法言词证据排除的内涵和范围。

非法证据包括非法的言辞证据和非法的实物证据;明确规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诉讼手段系统确定了排除非法证据的范围具体设计了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2.书证的特点第一,表现形式及制作方法的多样性,即外部特征。

第二,书证所记载的内容和反映的思想必须同案件相互关联,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全部或一部。

第三,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是可供人们认知和了解的。

3.证人的资格条件凡是知道案件情况并有作证能力的人,都可以作为证人。

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证人只能是当事人以外知道案件情况的人。

证人在刑事诉讼中占有优先地位。

证人只能是公民个人。

刑事诉讼中的见证人应视为特殊的证人。

4.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概念和意义概念,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情况,向侦查人员、检察人员和审判人员所作的陈述,即通常所说的口供。

意义:第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有助于公安司法机关确定侦查范围。

第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和辩解意见,可以起到兼听则明的作用。

第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对查明案件事实也有一定的作用。

第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检举揭发,有利于公安司法人员发现新的情况和证据线索,查破案件,使隐藏很深的犯罪分子受到应有的惩罚。

5.自认的构成要件自认必须在诉讼中作出;自认必须是向审判人员作出;自认是就案件事实所作的承认;自认应当以积极的方式作出6.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在证据的收集中,要努力寻找、发现并尽可能地获得原始证据。

传来证据的作用也不容忽视。

运用传来证据时,除遵守一般的证据规则外,还应遵守相应的特殊规则:a来源不明的材料,不能作为证据使用;b在运用传来证据时,应采取传闻、转抄、复制次数最少的材料;c只有传来证据时,定案必须持慎重态度,对案件事实不能轻易做出结论。

第一章 证据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 证据法的基本理论

第一章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导言初识证据日常生活中的证据科学研究上的证据考古学上的证据中国人最先发现了新大陆?证据一1459年毛罗修士(Fra Mauro)绘制了一张世界地图,发现上面不仅有中国帆船,甚至上头还清楚写着一艘中国船于1420年环绕了好望角。

证据二英国作家孟席斯(Gavin Menzies)在2003年出版的:《1421:中国发现世界》一书推断明朝舰队不止于印度洋,实际上曾经到过美洲以至环航全世界。

证据三美国华裔史学家钱肇昌(Anatole Andro)于2006年出版《郑和奇案揭密》(1421 Heresy),提出300多件文献史料作为证据,证明中国人环航世界并非传奇,而是事实。

法律上的证据有何不同?1、司法活动并非一种认知活动,其目的是确认已知,而不是探求未知。

2、事实发现不是法律的唯一目的,除了人的认知能力的客观限制外,还受制于事实发现的成本和法律制度价值多元化。

3、以客观性和确定性为基础的传统哲学面临着挑战,使以发现真实为目的的法律转向以说服和修辞论证为特点的实践哲学。

证据的作用:司法裁判的基础。

是法治社会的基础。

打官司就是打证据!证据是诉讼的脊梁!一、证据的概念1.1证据的概念:事实说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

此学说来源于我国立法的规定。

“凡是能够证据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事实,都是证据。

”1979年刑诉法第一次规定,新刑事诉讼法第42条第1款。

其他的如第42条、,民事诉讼法第63、64条,行政诉讼法第31条、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规定第1条、第2条。

对事实说的分析:1.事实说的证据定义存在事实必真带来的解释难题,无法解释假证据问题。

2.将毫无断定的“自在之物”作为事实,没有看到事实在发挥其证据作用时必须以命题作为中介。

3.基于事实说的证据定义,将导致直接证据与案件主要事实重合、间接证据与案件的中间事实(次要事实)重合的导悖论。

对事实说的改进:1、证据事实或证据资料(裴苍龄)2、从客观真实观到法律真实观3、以命题来定义证据(从证据载体中得出的,用来证明案件真实情况的命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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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威格摩尔在其代表作《普通法审判中的 英美证据法专论》一书中,将英美证据法阐 述为一个由原则和规则组成的 体系,非常详 尽而有深度地探讨了主要证据规则的历史和 理论基础,并着力梳理 互相冲突着的司法判 例,使之形成由原则和规则组成的一致性成 果。

与赛耶一脉相承的是,威格摩尔明确将那些 属于实体法或程序法方面的内容排除在外, 继续 为捍卫证据法的独立性作出贡献。在威 格摩尔所处的时代,证据法已经正式成为 法学院一门独立的课程,并开始与传统的实 体法、程序法并驾齐驱。

2、独立 直到1827年边沁(Bentham)出版了《司法证据的理 论基础》 (Rational 0f Judicial Evidence)一书,才 可以说是真正把证据法学从“基于司法实践而务实 地发展出来的、凌乱的技术性证据规则”上升到理 论高度的著 作,它为后来的证据法研究奠定了基础。 从此,证据法学开始从证 据学中逐步独立出来。

因此,在证据法学理论上,通常将庭审阶 段的诉讼证明区分为严格证明和自由证明, 其中,对于可罚性事实(即犯罪构成事实) 必须以严格证明的方式进行;在此基础上, 证据资格也即允许用以严格证明的资格。

3、证据的证明力 :指证据对于所要证明的 事实具有何种程度的价值。


(2)赛耶在《普通法证据导论》 (A Preliminary Treatise on Evidence at the Common Law)一书中, 继续斯蒂芬的努力,对证据 法的内容体系作了更简 练的概括。他从证据法教材中剔除了大量“虽然与 证据相 关但却与证据法无关”的案例。 赛耶的努力明确了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把证据 法的结构建立在相关性和可采性研究的基础上。
第一章 证据法学 概述
第一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的方 法
第一节 证据法学与证据学
一、证据法学的发展历史

1、渊源 证据法学作为一门学科的兴起,可以追溯到18世纪 的英国。 在此之前,虽然法律上有一些零星的证据 规则,也有人写过证据法的散论,但是并没有引起 人们的足够注意。英国学者吉尔伯特 (Gilbert)在 1754年出版的《证据法》(了he Law 0f Evidence) 被 认为是第一本关于证据法学的专著,标志着英美 证据法学专门化研 究的开端。严格来说,吉尔伯特 的《证据法》掺杂了很多证据学的 内容,但其影响 力却持续了几乎半个世纪。
3、发展 19世纪以来,证据法学获得了重要的发展并 进入相对成熟的 阶段。以斯蒂芬(Stephen)、 赛耶(7hayer)和威格摩尔(Wigmore)为代表的 一大批著名学者对证据法学进行了更为深入 的研 究。


(1)斯蒂芬在《证据法摘要》(A Digest Of Evidence Law)一书中, 排除了先前证据法 学者讨论的证明对象、推定等内容,认为关 于证 人出庭、证据保全、询问证人等问题属 于程序法而非证据法的范畴。

前者的学术背景往往是侦查学或者物证技术 学的, 后者的学术背景则是程序法学的。 这种研究群体的分化,为证据学与 证据法学 的逐渐分离做好了准备。

三、刑事证据法学
1、共性 在证据法学的研究中,根据诉讼性质的不同, 又可以将其分成刑事证据法 学、民事证据法 学和行政证据法学三个分支学科。这些不同 的证据法学科由于使 用共同的基本概念,遵 循一系列基本的证据规则和诉讼原理,而且 从总体上来说 都是研究诉讼中的证据问题, 因而存在许多共性内容。
第二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证据法学是研究证据及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 实与非诉讼法律事实的规则、方法与规则的 科学。 1、法律文本 2、实践经验 3、古今中外的证据制度

第三节 证据法学的体系
1、案件的真相(只有神才知道) 2、收集事实材料(谁收集?收集什么?如何 收集?收集到多少材料才符合要求?) 3、法庭上认定的事实真相,作为定案根据。 (在法庭上如何出示证据?如何验证真实性? 法庭如何才会采纳?什么情况下才可以定案?


2、差异 但是,上述三门证据法学科也有着各不相同的研究 对象,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也有着实质性的区别。 尤其是刑事证据法学,有着更 为严格的证据规则要 求和体系,更加强调保障公正的程序功能,需要遵 从不同的 证据原则,执行更高的证明标准,而且在 证明对象、证明责任的分配和证明环节上都有明显 异于其他两门证据法学的特色。



可以说, 自威格摩尔以后几乎再无人尝试全面研 究证据学并以此统摄证据法学。相应地,研究证据 问题的 学者分化为两派: 一部分学者热衷于研究证据规则,甚至以成文化 的证据法律为主要研究对象; 而另一部分学者则越来越倾向于关注证明的过程, 充分运用逻辑、数学的工具研究如何证明的科学, 并形成了所谓的“新证据学派” (New Evidence Scholarship)。

(2)实践的需要 司法实践中如何收集证据,如何判断证据, 如何 组织证据证明事实,则需要经验性的总 结加以指引,于是这些内容被纳入了证据 法 学的研究中。



(3)学术研究者的不同兴趣 专长于证据学研究的学者比较注重证据的发现真 实的功能, 因此 他们的研究兴趣主要集中在证据 的证明力上。 而专长于证据法学的学者却更关注 证据法保障公正 的程序功能。

3、现状:证据法学与证据学交融混合 (1)教材名称混用 从目前流行于各大专院校的关于证据的通 用教材来看,两者的分布可谓旗鼓相当。显 然,我国学界对于证据学以及证据法学的名 称运用是相当混乱的。


(2)内容交叉 近年来,随着证据法学研究内容的深入和一度要 制定证据法典的浪潮,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重点已 经从证据学转移到了证据法学,即使是冠以“证据 学’’名称的教材,其中很大一部分已经是纯粹的 证据法学内容,而在证据法学的教材中,虽然已经 有了更多的证据规则的内容,但还没有把传统的证 据学研究的内容剔除。证 据学与证据法学虽然已经 “分化”,但证据法学却没有完全独立。
三、证据法学与证据学在我国的情况
1、证据学更早出现 在我国法学研究短暂的历史中,也出现了证 据学与证据法学从融合走向分化的局面。广 义的证据学其实古已有之,《洗冤集录》之 类的法医学著作在世界范围内都可以看成是 杰出的证据学研究成果。

2、证据法学的出现与发展路径 证据法学的发展是在近代法制变革以后。 从1930年出版第一本《证据法》教材开始, 我国学术界不断地 徘徊在“证据学”与“证 据法学”之间。 先是民国时期“证据法学”千篇一律,然后 是20世纪80年代“证据学”出尽风头,之后 是90年代“平分秋色”。


1、证据本体论: 证据?证据的属性?证据的种类与分类? 2、证据证明理论 证明对象与司法认知。 证明责任与推定;证明标准。 3、证据规则 关联性规则;传闻规则;排除规则等等。 (证据规则的产生是对死亡规律的承认为前提的)
第四节 证据法学的研究的方法
一、系统综合研究 二、比较 三、理论联系实践 四、价值分析方法 技术性因素 政策性因素

第五节 证据法学中的基本概念
1、证据: 2、证据资格,又称证据能力,是指在法庭审 理中为证明案件事实而得以作为证据使用的 资格。在英美法系证据法学理论中,由于具 有证据资格的材料才会被法庭采纳,因此, 证据资格又被称之为证据的可采性或适格性。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证据资格与法庭审理紧密相连。在刑事诉讼中, 法庭审理处于诉讼的最后阶段,而且,由于此时将 对被告人是否构成犯罪进行具有实体法意义的裁判, 因此,各国一般都对审判阶段的诉讼证明活动提出 了十分严格的要求。在程序方面,这些要求主要表 现为,诉讼证明活动必须公开进行,必须以直接、 言辞的方式对证据进行调查;在证据方面,则主要 表现在对证据资格的限制,即只有具有证据资格的 证据才得用以证明犯罪事实。
4、证据法学与证据学交叉的原因 造成这种状况 的原因是多方面的:

(1)诉讼制度的差异是主要的 大 陆法系背景的中国诉讼制度采 取职权主 义审判模式下,独立的证据法显得有点多余, 因为证据的可采性问题只 是英美证据法的一 个传统,与现行的证据制度存在较大差距, 因此对证据规则的研究也只是停留在介绍层 面。
二、证据法学与证据学


从这段历史可以看出,证据学与证据法学在最初并 没有明确的界限划分,是 历代证据法学家们的努力 促成了证据法学与证据学的分野。 这个过程是伴随着社会分工而产生,随着学科领域 分化而发展的。证据学的研究涉及很多自然科学领 域以及社会科学,不仅包括物理、化学、生物、医 学、计算机等相关学科的知 识,而且包括心理学、 社会学、法学以及哲学的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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