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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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足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足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异地居住⼈员在养⽼⾦发放过程中,常常会有冒领的情况。

为了规范异地居民养⽼⾦领取,我国政府要求异地居民领取养⽼⾦之前先要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

那么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哪些条件?认证流程是怎么样的?下⽂将为您详细介绍。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想要了解更多关于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的知识,跟着店铺⼩编⼀起看看吧。

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要满⾜的条件和流程有哪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申请材料1、⾝份证或社会保障卡2、《异地居住⼈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上认证)或《异地居住⼈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或《在境外居住⼈员领取养⽼⾦资格审核表》(境外认证提供)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受理条件材料齐全、合规社保待遇领取资格认证办理流程1、异地协助本市认证,按⽉领取北京市社会保险(障)待遇的⾮在京长期居住的⼈员其本⼈持上述1、2或3项办理材料,前往⽬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通过⽹上认证⽅式办理的,《异地居住⼈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上认证)由认证地留存,通过邮寄⽅式办理认证⼿续的,须将盖有协助认证机构公章和本⼈签字的《异地居住⼈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装⼊回邮信封寄回所在单位。

2、本市协助异地认证,需本市协助认证的享受异地社会保险(障)待遇的⼈员,由其本⼈持居民⾝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寄发的认证表单、就近前往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以下简称“认证⽹点”)办理认证⼿续。

对于年⽼体弱⾏动不便的“领取待遇⼈员”,其本⼈或亲属可向其居住地社会保障事务所申请上门认证。

3、境外认证,出境定居或在国外⽣活(特指已转外国籍和居住⼀年及以上),在本市“领取待遇⼈员”,前往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办理认证⼿续,并将加盖有我国驻其居住国使(领)馆印章《在境外居住⼈员领取养⽼⾦资格审核表》寄回所在单位。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
回信地址:
单位名称:
邮政编码:
说明: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 年 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其认可的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进行资格认证,并将鉴证后的《认证表》寄回我地,作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回信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参保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落款并加盖公章)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居住房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或街道(乡镇)劳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所)。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协助认证表》或其认可的街道(乡寄回我地,作为发放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
镇)劳动就业。

重庆市江北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资格协助认证表

重庆市江北区退休人员领取养老保险资格协助认证表
附表三:
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领取基本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个人编号:
年月日
发出认证请求机构联系方式(请求协助认证地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填写)
单位 联系电话 地址 邮政编码
重庆市江北区社会保险局
023-67711804
传真
023-67860176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22号江北区社会服务中心
400020
联系人
d
唐世萍
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离退休人员本人填写)


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址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健康状况 联写)
离退休人员状况
协助认证机构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负责人
(加盖公章) 年月日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在2009年7月20日前寄回江北区社会保险局。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 发放养老金,待此表寄达后再予补发。 3、协助认证机构系指离退休人员居住地的街道(乡镇)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或县(区)级社会 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1.01.26•【文号】人社厅发[2011]12号•【施行日期】2011.01.26•【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11〕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为方便异地居住人员办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手续,进一步提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效率,我部决定于2011年4月启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异地退管系统)。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认识,提升认证水平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认证工作是社会化管理服务的重要内容,利用异地退管系统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能更好地掌握认证对象异地居住情况,降低资格认证工作成本,提高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机构)的经办水平和服务质量,有效防范冒领社会保险待遇行为的发生,确保基金安全。

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充分认识利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措施,落实责任,积极推进异地退管系统建设和应用工作。

二、建立运行机制,规范工作流程异地退管系统的推广应用,遵循先行试点、逐步推进的原则,先从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四省市起步,其他地区逐步启动。

有条件的地区也可报经部里批准,以地市为单位与四省市同期开展此项工作。

(一)实现“五个统一”1、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对象。

异地退管系统启动初期的认证对象,统一确定为按月领取社会保险待遇的人员,起步阶段为异地居住的离退休人员。

2、统一异地协助认证周期。

每年4至6月统一开展异地协助认证工作;待条件成熟后考虑一年多次或即时协助认证办法。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如何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异地资格认证?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如何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异地资格认证?

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如何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进行异地资格认证?“北京通—社保认证”人脸识别方式为2018年度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资格认证的主要方式。

认证人于2019年2月28日前可通过“北京通—社保认证”服务系统完成2018年度异地资格认证。

操作步骤如下:
步骤一:手机下载“北京通”应用软件;
步骤二:进入“北京通”开启实名认证。

(可在“北京通”服务页面或“我的-身份认证”页面下开启);
步骤三:在“北京通”服务页面点击“全部”,选择政务服务栏目下的“社保认证”,进入页面;步骤四:本人认证的,确认本人信息,点击“下一步”,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

由他人代认证的,请正确填写需进行待遇资格认证人员的身份信息,填写后提交,再进入人脸识别服务,按照提示完成识别。

步骤五:提交成功后,可在“北京通-社保认证”页面查询认证结果。

2014年黑龙江省鹤岗市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表

2014年黑龙江省鹤岗市离退休人员异地认证表

此处粘贴4寸 半身近期彩照
单 位 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办事中心养老保险社会化服务窗口 0468-3357060 0468-6105306
联系电话 地 址
黑龙江省鹤岗市南山区红旗路 154105 离 退 休 人 性 员 别
身份证号码(18位号码)
邮政编码
联系人写)
2014年异地居住离退休人员 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同志您好!为确保您2014年度养老金按时发放,根据劳 社厅发[2004]8号文件精神,请您持本表(贴四寸 半身近照)身份证,到居住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验,经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当地社保部门审验后寄回,或由代理人送到鹤岗市人民办 事中心劳动保障办事厅社会化发放窗口。年检超过时限, (必须是第二代身份证,如果没有必 我局将暂停发放养老金,待年检合格后再予补发。请严格 须提供 按 本 表 要 求办 理 认证 手续,谢谢合作! 祝您身体健康 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原件) 本 表 请 于 2014 年 6 月 30 日 前 寄 回


出生年月
联系电话 健康状况 联系人
户口所在地
存 折 账 号(19位) 电子邮箱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离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证情况(协助认证机构填写)
认证意见 经 办 人 负责人 此处必须加盖当地社保经办机构 公章(其他部门无效) 联系电话 2O14年 月 日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第一章概述1.1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表的目的 1.2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的基本要求1.3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程序和流程第二章表格填写指南2.1 表格填写注意事项2.2 表格填写示例2.3 表格必填项解释和指引第三章附件一、个人信息表3.1 个人信息表填写指南3.2 个人信息表填写示例第四章附件二、户籍迁移证明4.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4.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4.3 户籍迁移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4.4 户籍迁移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五章附件三、居住证明5.1 居住证明的定义5.2 居住证明的申请程序和材料要求5.3 居住证明的办理时间和注意事项5.4 居住证明的验真方法和注意事项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6.1 养老金6.1.1 养老金的定义和范围6.1.2 养老金的计算方式和发放标准6.2 异地居住人员6.2.1 异地居住人员的定义和范围6.2.2 异地居住人员养老金资格认证的相关规定 6.3 户籍迁移证明6.3.1 户籍迁移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3.2 户籍迁移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6.4 居住证明6.4.1 居住证明的定义和作用6.4.2 居住证明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附件:个人信息表、户籍迁移证明申请表、居住证明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养老金 - 指由国家或单位按照一定比例和方式,每月支付给符合相关条件的退休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金。

2、异地居住人员 - 指在原户籍所在地以外的其他地方居住并在该地申请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3、户籍迁移证明 - 指证明个人户籍已经迁出原户籍所在地的文件或证件。

4、居住证明 - 指证明个人在某地居住的文件或证件。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异地居住退休人员办理领取养老金资格认证

异地居住退休⼈员办理领取养⽼⾦资格认证对于异地居住退休⼈员办理领取养⽼⾦资格认证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事项依据1、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员进⾏领取养⽼⾦资格协助认证⼯作的通知(劳社厅发[2004]8号);2、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员进⾏领取养⽼⾦资格协助认证⼯作的通知(赣劳社险养[2004]25号);3、关于规范全市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证⼯作的通知(洪社险[2005]14号)。

办理对象办理条件异地居住离退休⼈员⽣存认定申办材料1、本⼈⾝份证;2、《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基本养⽼⾦资格认定表(可下载或复印使⽤)。

(1)、国内异地居住⼈员①、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于4⽉底前寄⾄异地居住离退休⼈员⼿中;②、离退休⼈员持本⼈⾝份证到当时居住地街道(乡镇)劳动和社会保障事务所、街道办事处或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到。

经⼯作⼈员确认后,在《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上加盖认证机构印章并签署经办⼈姓名、时间;③、异地居住离退休⼈员在7⽉1⽇前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寄回发出《认定表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关⼯作⼈员将《异地居住离退休⼈员领取养⽼⾦资格认定表分类收集整理,并将认证信息录⼊微机。

(2)出国、出境定居离退休⼈员由其国内亲属或养⽼⾦委托代领⼈通知其到境外居住国(地)的中国领事馆(或当地公证机构)出具具有法律效⼒的⽣存状况证明(注明原⼯作单位及本⼈⾝份证号码),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单位: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退管科,邮编:330008,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固路12号,联系电话:0086—0791—6614374,6643531,6615092)办理时限材料齐全⼀个⼯作⽇收费标准不收费承办机构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处退休⼈员管理科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办理时间:每年4⽉1⽇⾄6⽉30⽇正常⼯作⽇地点:市⼦固路10号邮编:330008联系⽅式0791-866143740791-866150920791-86643531监督电话局监察室:*************处办公室:*************上述内容来源于店铺⼩编整理发布,可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需要更多的法律解答,可在线咨询店铺律师。

社保异地年审认证流程

社保异地年审认证流程

社保异地年审认证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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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存根)在境外居住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核表
编号:
编号:姓 名 姓 名性 别性 别出生日期国 籍国 籍出生日期联系电话领取养老金部门现居住地址审核机构公章:— 4 —日期: 年 月 日提交证件情况领取养老金部门现居住地址填表日期代理人情况(限委托办理时填写)申请人(或代理人)签名审核人签署(使领馆人员
填写)经办人签名(使领馆人员填写)
(此处加盖骑缝章)
联系电话护照号码护照号码:
居留证:
有 无本人申办 委托办理办证情况其他证件:姓名:证件及号码:
………………………………………………………………。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认证表编号:
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公民身份号码(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编号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以下内容由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提供:
是否健在
是□否□
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鉴证
经办人:(加盖公章)年月日
如异地居住人员基本信息变更,请本人填写:
现居住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心(所)。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退休人员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退休人员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3、认证方式:分为人工认证、生物识别等2种类别。。
4、认证结果:分为通过、未通过、未认证等3种结果。
5、本表一式两份,社保机构与参保单位分别归档。
填报日期:
通过 未通过 未认证
附件16
云南省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参保单位:(签章)
序号
个人编号
姓名
性别
公民身份号码
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认证结果
பைடு நூலகம்
签字
填报人:
单位负责人:
填表说明
1、参保单位按要求完成本单位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任务后,向社保机构填报此表;此表反映退休人员待遇资格认证结果。
2、居住类别:分为本地居住、异地居住、未确定等3种类别。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认证表(示范文本)
(未建模及异地居住人员)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
2.“身份证号码”根据第二代身份证号码填写。

3.“领取待遇人员基本状况”由认证机构根据被认证人的状况分为:“健在、已死亡、下落不明、
被判刑收监或劳动教养”等实际情况,如实填写予以证明。

4.“认证机构”是指原工作单位或现管理单位、本人居住地社保经办机构或社区、街道、乡镇就业社保服务中心等单位。

5.此表一式两份,协助认证机构,领取待遇人员各一份,由领取待遇人员寄回离退休人员原单位或
现管理单位。

X。

锡林浩特市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锡林浩特市退休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请您接到此表后,在每年8月30日前,带好《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居民身份证,前往您目前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资格认证,并将鉴证后的《认证表》寄回我地,作为发放社会保险待遇的依据,回信详细信息如下所示。

如不能按期前往认证的,将会影响您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请予配合。

锡林浩特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回信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7号窗口
单位名称:锡林浩特市社保局退管中心
邮政编码:026000 联系电话:0479-*******
异地居住人员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说明: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协助认证机构必须是退休人员居住地的县(区)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3、本表中需选择的栏目,请在□中打“√”。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退休人员□
遗属人员□
说明: 1、此表请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不得涂改和伪造。

2、此表请当年4月至7月间寄回退休人员社会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超过时限,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暂停其社会保险待遇,待此表寄达后再予以恢复。

3、协助认证机构系指:退休人员居住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乡、镇或县、市级)经办机 构(其他任何单位机构认证均无效)。

4、此表附加二代身份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和待遇发放卡复印件,遗属人员加附补贴证复 印件。

异地居住人员社会保险待遇资格协助认证表
单位编号:单位名称:社保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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