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规定产品在接收和生产全过程中,对产品进行标识,以便识别产品的型号及其加工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对顾客有追溯性要求的产品,通过对产品标识和追踪记录,保证达到对该产品的识别及追溯性。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原材料入厂到成品交付顾客的全过程。
3.职责4.1生产部——负责整个生产过程中产品的标识及可追溯性。
3.2品保部——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及对标识的监督检查。
3.3采购部——负责原材料入厂、储存及产品交付过程中的标识和保护。
4.程序4.1标识4.1.1检验员对进厂的原材料进行验收,检查产品标识的完整性和正确性,同时记录在进货检验记录表中。
4.12公司标识的形式:a)图章b)符号C)悬挂物d)标贴4.2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4.1.1根据需要,生产部规定产品标识的方法,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当需要时,组织对其进行追溯。
4.1.2区域标识分为: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生产车间、仓库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将不同状态的产品分区摆放,并对所有的标识进行维护。
4.2.3仓库物料标识:a)当采购产品包装物上有明显标识,不需作另外标识。
b)当采购产品无标识或标识不清时,仓库管理员应对该采购产品进行标识。
标识可用标牌或卡片表示,标识产品内容应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供方名称、物料批次号等信息。
c)注塑件零件须在零件表面刻印日期章与穴号以便追溯。
4.2.4生产过程产品标识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可以直接体现在《产品随工单》上反映出来的产品名称和数量。
4.2.5成品标识:最终产品以印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和批号标牌为标识,顾客有要求时,按照顾客的要求进行标识,如“无铅"、"RoHS"标识等。
4.2.6检验状态标识a)检验状态标识采用明显指示的标牌,表示合格、待检、不合格、报废等状Ob)品保部检验员在检验后应根据检验结果放置相应的检验状态标识,对报废的产品要隔离存放,对不合格的产品应放置在标有“不合格品”字样的区域、车辆与容器中。
检验状态标识流程
贴允收标签
是
特采
贴特采标签
否 贴拒收标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结束
接收进料检验任务
开始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 采购部、仓储部等进行收货 采购部人员填写“进料送检 单”,送交质量部进料检验主 进料检验主管接受进料检验任 务后组织进行检验准备
检验状态标识流程
检验实施
贴签
进料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 标准、方法实施检验工作
进料检验人员记录检验数据, 判定检验结果
是 合格
201107电梯检验状态标志管理规定-3
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特种设备检验状态标识使用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状态标识的管理,保证检验状态标识的张贴规范统一,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指的检验状态标识,是指检验人员完成特种设备现场检验后,由有关人员在特种设备上张贴的特定标识,其作用是向社会公众告知检验情况,督促使用单位、安装维保单位等相关单位及时领取检验报告,并按照《特种设备注册登记与使用管理规则》办理和规范张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落实其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第三条检验状态标识主要用于电梯的检验,其它机电类设备可以根据需要选用。
承压类特种设备不使用本规定。
第四条检验状态标识的格式、内容,由总师办确定。
综合管理处根据规定的格式,统一制作,检验部门按需要领取。
第五条检验状态标识分为绿色、黄色、红色三种。
具体样式见附件。
第六条绿色标识表示:本次检验合格,相关单位应当及时领取检验报告,办理并按规定张贴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第七条黄色标识表示:本次检验存在整改项,相关单位应当根据“检验意见通知书”,及时整改,并且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整改见证资料。
第八条红色标识表示:本次检验不合格,建议使用单位立即停止使用。
第九条检验状态标识应当选择适当的位置进行张贴,使标识清晰可见,并方便剥除。
张贴位置可以是原《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或《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附近的醒目位置。
在原《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上张贴时,应当注意不覆盖其有效期即“下次检验日期”部分,且不应贴在外壳上。
第十条检验状态标识由检验人员或其委托的相关单位人员进行张贴。
红色标识必须由实施检验的人员在现场张贴。
检验人员委托相关单位人员张贴检验状态标识时,应当向其说明张贴的要求。
第十一条检验人员应当告知相关单位去除检验状态标识的条件,即相关单位领取并张贴新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检验状态标识方可剥除。
第十二条本规定自2011年8月XX日起实施。
附件:1、绿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2、黄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3、红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附件1绿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黄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红色检验状态标识样式。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 目的Objective为防止误用不合格品,对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中不同状态进行标识,特制定本程序。
The objectiv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label the different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raw materials, accessory parts, semi-finished products and finished products, so as to avoid using unacceptable products.2 适用范围Applicable Scope适用于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for the whole production process.3 职责Responsibility3.1 质量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监督和管理。
The Quali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3.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e storekeeper is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the products in warehouse.3.3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或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the semi-finished products or the finished products in production process.3.4 技术工程部负责产品试验状态的标识。
检验标识实验状态管理办法
检验(标识)实验状态管理办法1、目的: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实验产品状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从而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序或出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辅料、毛坯件、外购、外协件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
3、职责3.1、管理部负责状态标识的设计。
3.2、质量部负责检验和实验状况标识使用和管理。
3.3、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划分和实施。
3.4、财务部负责在仓储过程中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划分和实施。
4、管理内容:4.1、检验和实验状态标识的分类:A、合格B待检C、返工D、返修E、废品F、待处理G、让步接收4.1.1、经检验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规定要求,视为合格,摆放“合格”标识。
4.1.2、因时间关系尚未来得及检验的产品视为待检品,摆放“待检”标识。
4.1.3、经检验没有满足某个规定。
仍有加工余量的产品视为返工品,摆放“返工”标识。
4.1.4、经检验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采取措施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的产品,视为“返修品”,摆放“返修”标识。
4.1.5、经检验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视为废品,摆放“废品”标识。
4.1.6、检验和实验的最终结论因某些因素未做出判定结果的产品,视为待处理品,摆放“待处理”标识。
4.1.7、经检验某项指标不能满足规定,但不影响预期的使用要求经技术部批准办理让步接受手续的产品,视为让步接受品,摆放“让步”标识。
4.2、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标识:4.2.1、所有与检验和实验有关的生产现场、物料存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区域的划分,并有明确的标识,设立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
4.2.2、不合格区视需要可再细分为返工区、返修区、废品区、待处理区、让步接受区。
4.3、检验和实验状态的标识控制:4.3.1、原材、辅料、毛坯件、外购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未经检验均应摆放在规定的区域,或摆放上“待检”标识,经检验评定为合格时,由检验员拿掉“待检”标识,更换上“合格”标识或按评定处置的结论更换上“让步接收”或“返工”或“返修”或“废品”标识。
产品标识控制程序
1. 目的: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
2. 范围:适用于产品的生产、贮存、安装和服务的全过程中应保持产品状态的标识包括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标识以及因各种原因退回公司的产品。
3. 职责3.1 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实施和管理,负责对各部门标识的使用情况是否符合规定要求进行监督。
3.2 生产采购部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的标识的使用及标识的维护管理。
3.3 综合办公室负责仓储区标识的实施和管理。
4.内容4.1 产品的标识方式有4.1.1 检验状态标识:合格、不合格、待检。
在仓库以标牌和合格区、不合格区、待验区、退换货区作为标识。
4.1.2生产状态标识:贴(挂)在产品上的标识卡、标签、合格证。
4.1.3使用状态标识:货位卡。
4.1.4 唯一性标识:根据公司情况,编制《生产批号管理制度》,规定原辅材料、中间产品、成品的批号标识方法,保证标识的唯一性以便实现追溯。
4.2 外购产品(原材料)的标识方法及控制4.2.1 外购产品入库后的标识采用待检区、合格区、不合格区。
4.2.2外购产品在进厂后放入原材料仓库黄色“待检区”,以“原辅料货位卡”注明该产品物料名称、批号、数量、规格、供货单位等信息后悬挂黄色“待检”标识牌。
4.2.3 质量部检验员对外购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抽取的样品进行标识,合格后出具“检验报告”后方可入库(每批产品都应有检验记录),放入仓库的“合格区”。
4.2.4 入库后及时完善“原辅料货位卡”,各作业部门(生产车间、仓库)对作业区域内的物品进行标识,并做好领用/使用记录。
4.2.5 检验和使用中发现的不合格物料,应做“不合格”标识,明确不合格品名称、批号、数量等,放入“不合格区”。
4.3 中间产品的标识方法及控制4.3.1 生产过程中的产品批号按《生产批号管理制度》执行。
a)生产过程中连续工序转换的流水线作业方式,操作人员采用过程操作记录上进行标识,直到该批产品包装过程结束而终止。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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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产品各检验状态的标识是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实施产品标识的目的是通过对产品以适当方式进行标示,防止发生产品混淆,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和追溯。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各状态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0职责
1)仓库负责对待检物品及仓库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2)生产部协同品管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中标识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直接对追溯工作进行控制。
3)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传过程中的有效性。
4.0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标识方式
按以下所列方式选择应用:
——铭牌,标牌,标签;
——产品型号,图号,工号;
——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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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JB9001C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1.0 目的标识分为产品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本程序规定了通过对生产和服务提供全过程中产品和产品状态的标识,达到防止混淆和误用以及在需要时可追溯的目的。
2.0 范围适用于军品标识、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
3.0 职责3.1 XXX部是标识和可追溯性的主管部门,负责标识的制作、发放、实施和监督。
3.2 车间负责产品生产过程中可追溯性标识的实施,保持标识的完整清晰。
3.3 XXX部库房管理人员负责入库原材料按区域堆放,检验人员负责原材料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3.4 保管或使用原材料的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进行原材料分装后质量状态标识的移植,做好标识的移植记录。
4.0 工作程序4.1 过程识别本程序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即产品标识、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产品可追溯性标识。
标识和可追溯性过程的输入是对标识和可追溯性的要求,输出是标识的结果。
本程序包括的活动有:标识的内容、形式、方法的确定,标识的制作,标识的控制与管理。
4.2 过程流程图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过程流程图见图1。
省略4.3 过程控制的内容4.3.1 产品标识4.3.1.1 产品标识的内容产品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1.产品名称或代号;2.型号、规格;3.检验和试验状态;4.生产批号、编号;5.质量状况;6.生产单位;7.生产者;8.检验者;9.生产日期、贮存期限;10.检验日期、周检期。
根据产品所处的不同阶段或特点,具体标识允许含有上述的部分内容,但一般要求是应能通过该标识和相应记录追溯到其它内容。
4.3.1.2 产品标识的形式根据产品的特点和需要,可选用下列形式标识的一种或几种组合:a) 标签标识对化工原材料产品、药剂产品等可将标识制作在标签上,再将标签粘贴在产品的包装物上,或将标签与产品放在一起。
b) 印记标识有特殊要求的产品可以用各种印记(如激光打标、钢印等)在被标记表面或包装物上做标识。
c) 涂漆标识对于板材、线材等,用涂漆的方法在被标记表面做标识。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
页 1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页 2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1.目的建立状态标识的使用管理规程,以防止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发生污染、交叉污染以及混淆、差错的质量事故,并确保对仪器、设备及设施等的正确操作。
2.范围适用于厂房、设施、设备、管道、物料、检验仪器仪表、衡器等所用的状态标识。
3.定义3.1状态标识:是指标明厂房、设施、设备、仪器、管道及物料基本状态等的信息被设计成带有文字或图形的视觉展示。
3.2物料:本文件中物料包括原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产品、待包装产品及成品等。
4.责任4.1各生产车间(生产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2质量保证部:使用相关的状态标识,监督公司内所有状态标识的实施。
4.3质量控制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4物料管理控制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4.5设备工程部:使用相关区域内的状态标识。
5.参考文件5.1《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5.2SMP-QA-0016(00)《状态标志管理规程》页 3 of 21 文件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 替代文件:5.3《医药工业设备及管路涂色的规定》6.环境、健康和安全(EHS)– 不适用7.试剂 / 试药– 不适用8.设备 / 工具– 不适用9.程序与方法9.1所有物料、房间、检验仪器仪表、衡器、设备和管道均应有状态标识。
无状态标识的物料、房间、检验仪器仪表、衡器、设备和管道不得使用。
9.2物料的状态标识种类及使用9.2.1物料的状态标识种类a.《物料标签》(白底黑字)样式页4 of 21文 件 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替代文件:b. 《合格证》(绿底黑字)样式c.《不合格证》(红底黑字)样式页5 of 21文件 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替代文件:d. “待验”状态标识卡(白底黄字)样式e.“合格”状态标识卡(白底绿字) 样式f.“不合格”状态标识卡(白底红字) 样式g.“寄库”状态标识卡(白底黄字) 样式h.“退货”状态标识卡(白底红字)样式页6 of 21文 件 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替代文件:i. “召回”状态标识卡(白底红字)样式j.“受控”状态标识卡(绿底红字)样式k.《取样证》(白底黑字)样式页 7 of 21文件 名: 状态标识管理程序生效日期:替代文件:l.《留样取样单》(白底黑字)样式9.2.2 物料状态标识的使用a.《物料标签》表明物料的名称、批号(编号)、数量,此状态标识设在生产过程中,由操作工及时填写并附于包装袋或容器上。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规范1.目的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到下道工序。
2.范围适用于从原材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3.1 从原材料、外购、外购件进厂到成品出厂的每道工序的每个产品都必须由检检员做好检验标识,并作相应记录。
3.2 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3 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4.程序4.1原材料进厂经检验或验证合格后由检验员在产品上作出标识,不合格品当场交给经营部作拒收处理。
4.2过程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a.待检产品放入待检区域或用待检标牌进行标识。
b.已检验但检验结果未出来时,则放待判定区域或用判定标牌进行标识。
c.合格由检验员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合适位置打上检验工号。
d.经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的产品,挂不合格标识。
4.3不合格品状态标识4.3.1返工品检验员在返工部位用“黄色”标上“返”标识,并及时通知操作者返工。
4.3.2返修或让步接收的产品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黄色”标识分别标上“修”或“让”,同时做好记录,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3.3装配试验过程中如发现主体壳有渗漏的情况、由检验员在渗漏部用“红色”划Δ并通知经营部退给供方。
4.3.4因加工导致废品<工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该产品打“×”,因材料不良导致的废品<料废>由检验员用“红色”进行标识并在产品上打“0”,工废品、料废品都必须及时存放到废品库并做好相应的记录,注明报废的原因,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
4.4紧急放行和例外放行标识由检验员在该产品上用“蓝色”标上“急”,并做好记录。
计量器具管理制度1.目的对计量器具进行控制,确保精度符合检验规范要求,并能做到有效控制。
2.范围适用于对全公司计量器具和通用量具的管理。
3.管理3.1质量部负责全厂制量器具,通用量具的管理。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交叉错误和确保产品检验的有序无差错,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外购产品接收到最终产品发出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由质检部负责。
4、内容4.1物料标识管理4.1.1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种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
4.1.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使用标牌区域管理或检验和试验记录进行标识。
4.1.3无状态标识的产品,在未确定其真实状态前不得使用。
注:A、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绿色框标识的区域。
B、不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红色框标识的区域。
C、待检品应放置在有黄色框标识的区域。
4.2物料放行管理4.2.1外购原材料管理4.2.1.1质检部按规定取样、检验完毕,出具检验报告。
4.2.1.2对检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经报告人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
仓库凭物料检验合格报告即可办理入库。
4.2.1.3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成品管理4.2.3.1批生产记录的提供4.2.3.1.1生产部门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记录批生产记录。
4.2.3.1.2产品完成外包装后,即可向质检部请验。
批记录填写完毕,交生产部审核后,质检部存档。
4.2.3.2批包装记录的提供4.2.3.2.1生产部经理在灭菌前审核批生产记录。
在接到质检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后,开始灭菌操作。
4.2.3.2.3灭菌、解析操作中,填写批灭菌记录。
4.2.3.2.4在接到质检部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后,生产部经理将批灭菌记录交质检部。
4.2.3.3质量检验记录及报告的提供4.2.3.3.1成品出来后,填写请验单向质检部请验。
4.2.3.3.2质量人员在接到请验单后,据请验单上内容准备取样。
4.2.3.3.3质量人员取样后按检验周期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以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2.3.4检验合格报告交质检部经理审核签章后,将一份检验报告及批检验记录交质检部,其余报告交生产部。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规定
查验和试验状态表记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查验和试验状态表记的分类及方法,使生产现场产品的状态易于辨识,以防备未经查验和查验后不合格品的误用。
本规定合用于所实用于产品的原资料、外购件、外协件、零零件、半成品、顾客供给的产品以及成品的查验和试验状态的控制。
2职责
2.1 技质科负责查验和试验状态表记确实定,指导生产现场状态表记地区的区分,并对履行状况进行监察。
2.2 车间及物质库房负责对本部门范围内状态表记的保持及保护,并严格遵守本规定。
2.3 查验员及相关操作工负责作出状态的表记。
3状态表记分类及方法
一般将查验和试验状态区分为三类:待检、合格、不合格。
表记方法有挂牌、分区堆放、作查验标记等。
4详细规定
4.1 外购、外协件:
a)合格品:上架码放或搁置在合格区内;
b)不合格品:搁置在不合格品区内,或挂有“不合格品”标牌,或有红
漆标记;
c)待判断的货物应放在待检区内,或挂有“待检”标牌。
4.2 零零件:
a)合格品:有查验员查验合格标记(绿、蓝、黑漆),或码放在“合格区”
内,或挂有“合格品”牌标记;
b)退步接收:有查验员查验标记(黄色漆);
c)不合格品:有查验不合格标记(红色漆),或堆放在“不合格品区” ,
或挂有“不合格品”牌标记;
d)待检:有加工者工号,无查验工号标记,或放在“待检区”内,或挂
有“待检”牌标记;
4.3 成品
a)合格品:经试验合格的泵机,挂有出厂编号的试验纸牌,并附合格证
明书,到后装置下线处,张贴合格证标记。
不合格品:经查验不合格的泵机,挂故障牌(写明故障原由),转入“返工区”。
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规定
3、原材料进厂后每支型材都对应着一个批次号,检验员也可沿用该批次号,做好相应记录,从而达到追溯性的目的。
4、对于产品的标识号,若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二、注意事项:
型材进厂后,由质检员按相应标准进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型材上应有完整的型材序列号(供应商标记),型材合格后,质检员应按上述方法进行产品标识号编写,编写应做到书写工整,清晰,准确无误。在生产加工及工序转移过程中,工序加工人员要完好保存及转移型材的序列号及标识号,并确保每只型材产品编号的唯一性。
三、产品状态标识
1、产品状态标识标签分类
1)已检合格标签 形状:椭圆形;颜色:绿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日期、工序
2)不合格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黃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3)报废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红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2、质检员随身携带此3种标签,在检验过程中,对产品有一个明确的标识,其中,已检验合格标签中的“工序”,质检员必须清晰标明合格工序的名称。
为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需将产品进行标识,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对产品标识号的编号方法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做以下规定:
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S J
2、若产品工序稳定并进行批量生产时,编号方法为:公司代号(CBS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顺序编号(四位数字)。若编号在标签上标注,且标签上有明确的丛林车体代号(CBSE),编号上可省略“CBSE”代号。
3、己检合格标签的使用说明:
(1)对于100%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过程检验合格标识。
(2)要求批量抽检的产品,检验完毕后,隔离出不合格品后,对剩下的合格品只须进行单件标识来说明其状态(注:标识件必须有相关记录)。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为使产品实现过程中,识别产品及其监视和测量状态,防止过程输出或其监视测量状态的混淆和误用,以及实现必要的追溯,特制定并执行本程序。
2 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产品形成全过程的标识及产品检验状态标识。
3 职责3.1采购部负责采购物资入库时的产品标识;3.2物管部负责库存物资的标识及仓库中所有标识的管理与维护;3.3品质部负责进货物资、过程产品、最终产品的检验和状态标识;以及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3.4技术部负责确定需追溯的产品、追溯的范围、标识及记录的方式;3.5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中产品标识的保护和保持,以及产品状态标识;3.6营销中心负责顾客提供物资的产品标识。
4 工作程序4.1产品标识的方式4.1.1产品标识的方式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或其他标记等。
公司规定销售的所有产品以最终产品的标识加上“合格证”作为出公司产品的标识;4.1.2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4.1.3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材质、供应商、进厂时间、数量等。
4.2检验状态的分类检验人员按《检验控制程序》检验后,对产品作出检验状态标识,分为:待检验、合格、不合格、待处理、返修、报废六种。
4.3 进货物资的产品标识4.3.1采购人员在物资到厂时,应保持物资原有的标识(如标签、铭牌、包装上的名称、型号规格等),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还必须随带产品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来作为该产品的标识,不需要进行再标识。
对标识不清的产品,采购员应通知供应商进行处理。
4.3.2检验员在进货物资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在检验过程中做好产品标识转移工作。
4.3.3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物管员应按如下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a)原材料用其本身所带的合格证、质量证明书、标签来标识。
带有标明品名等的外包装的物资,以其外包装上品名、型号、规格等及原有的产品标签或合格证来标识;b)物资入库后,由库房人员用堆放区域、货位、标签等来标识。
产品的标识规定
产品的标识规定一、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工作的要求1、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从原材料投入到最终产品的形成全过程,均要对产品实施相应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
2、产品标识应位于产品或包装物的醒目的位置,标识的图案及代号要求清晰,易于识别和追溯,标识在产品规定的储存期、使用期内不应消失和模糊不清。
3、外购原材料(如铜棒、铝棒、不锈钢棒、化工原料)的总体产品标识,在外购原材料分批发放的过程中,可按原标识内容移植。
移植后的标识内容与原标识内容一致。
二、标识的方法及具体要求1、产品标识可用产品的图号来表示,其标识方法如下:(1)将标识直接制作在产品上;(2)随产品周转的有关记录或文件上标识,如合格证、工序流程卡等作为标识物。
2、检验状态标识除有以上两种标识方法之外,还可有区域性标识。
3、标识须具有唯一性标识(如产品的批次号)4、外购原材料及产品零部件标识的内容一般包括:生产单位或代号、材料牌号或代号、生产批号、化验单号、入厂检验者姓名或代号、质量状态等相关信息5、半成品、成品标识内容:型号与规格、生产单位名称或代号、生产批次或日期、质量状态6、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标识:经检验验收的成品、半成品和在制品均应有检验部门验收并盖章的工艺记录卡或合格证7、首件检验应经操作者、班组长、检验员的签8、产品验收应做好原始记录及标记9、产品试验要有试验的原始记录,并记录产品试验结论10、不合格品要表示清楚,放置相应的不合格品区11、凡关键过程、特殊过程应进行标识并记录12、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应能识别追溯出生产批次或日期;生产部门;生产者、检验者13、出厂产品应能识别产品代号、生产单位、生产批次(或日期)等标识、并附有合格证,合格证必须有检验人员签字或印章的标识三、标识的追溯性检查1、当产品在使用或服务中发现不合格品,应根据产品履历本或标识查出产品出厂年月2、按批次号查找不合格产品的加工者直至原材料的型号、规格等3、按产品分配单或出库单查出不合格产品的去向和所在场所四、区域性产品检验状态标识1、区域性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基本原则:(1)凡在生产现场存放的产品,都必须对产品检验状态加以标识(2)产品检验状态以产品检验结论为依据予于区别(3)产品检验状态由质量部门会同生产部门、供应部门进行2、区域性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实施程序:(1)生产部门、供应部门在存放产品的现场划出各类检验状态区域,并用检验状态标识加以表明(2)检验状态可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待处理”等几类(3)除进入加工或进入检验工作状态的产品外,其余产品按实际状态,分别由生产部和检验人员负责放入不同的状态区域。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注意:各单位应清楚检验状态标识,严谨不标识检验状态或上道工序未检流入下道工序,违者责任自负。
质控部 2010年6月23日一、产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生产部长、库管员、责任操作者。
1、生产过程中,要求所有“在产品”、“成品”、“部件”标识产品编号(生产部下计划时提供)和图号。
二、检验状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库管员、检验员、责任操作者。
1、物资入库前由库管员检查物资的标识,对标识不齐的一律要求补齐方可进行检验;对于暂时未检的产品要求做好“待检”状态。
未有标识的检验员有权“拒检”。
2、检验完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合格”状态(方便时可注明检验日期),同时去除掉“待检”状态,原则为:小件划区,大件逐件标识。
3、检验完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状态,表示“不合格品待处理”,对已有判定结果的不合格品经返修返工合格和让步条件下使用的,要求在“△”旁边打“√”以表示此类不合格品可以领用;对报废的不合格品,要求在“△”旁边打“×”,表示此类不合格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4、检验时可以直接判废的产品直接在产品上打“×”,表示此产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5、对于无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或检验状态标识不清的产品,库管员有权要求检验员重新检验。
6、库管员在给工人发料或工人直接领料时,只可领用带有“合格”、“△√”以及“△H”状态的产品,严禁领用无检验状态标识或“待检”、“△”、“△×”、“×”检验状态产品。
7、必须对不合格品进行划区或立牌管理,凡检出的不合格品必须集中堆放在一起,标识“待处理”状态,不得与合格品混淆在一个区域,对于返工返修合格品或回用的产品可与合格品一起存放。
8、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合格”产品不易于装配时,应由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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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状态标识程序
QG/T530306—2005(C版)
发布日期:2005-09-01实施日期:2005-09-01编写:李世闻审核:陶国祥批准:曹稼斌
1目的和适用范围
1.1 从原材料进公司到项目完工的全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方法标识,确保只有合格的产品才能转序或出公司。
1.2 适用于所有过程和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2 相关文件和术语
2.1 相关文件
2.1.1《材料检验程序》QG/T530203-2005
2.1.2《产品(项目)检验程序》QG/T530301-2005
2.1.3《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G/T530307-2005
2.1.4《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G/T530308-2005
2.1.5《理化检验程序》QG/T530303-2005
2.1.6《无损探伤检验程序》QG/T530302-2005
2.1.7《工序控制程序》QG/T530207-2005
2.2 术语
2.2.1 产品:材料、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
2.2.2 检验状态分为: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
2.2.3 待检品:未经检验的产品。
2.2.4 合格品: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5 不合格品:不满足规定要求的产品。
2.2.6 标识:用以识别检验状态的标识、铭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或指定的放置地点。
3职责
3.1 技术质安部:公司检验状态标识的归口管理部门。
3.1.1 负责建立本公司检验工作网络,明确各级职责。
3.1.2 对本公司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标牌、标签、检验单、合格证(单)批准的印章进行统一管理。
(见《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3.1.3 对本公司检验状态标识实施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3.2 生产运行部:负责进公司材料、外购件和入库后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3.3 施工部门:负责施工过程检验状态的标识和控制。
4管理内容和方法
4.1 标识的种类本公司分成:
4.1.1 经检验判定为合格的以“合格”标识;
4.1.2 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的以“不合格”标识,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1.3 等待检验以“待检验”标识。
4.2 标识的形式采用流转检验卡、印章、钢印、标牌、标签、色标、检验单、合格证(单)等记录。
4.3 进厂材料的检验标识、由生产运行部按照《材料检验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和控制。
4.4 中间品(过程)、最终产品(项目)的检验状态标识。
4.4.1压力容器制造、压力管道施工按照《焊接检验管理制度》、《理化检验管理制度》、《无损探伤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如在实物上标明“待检”、“合格”等),加盖焊工钢印、检验钢印、填写“流转检验记录卡”、编写出厂文件、加装产品铭牌以作标识。
4.4.2 按照《仓库检验制度》,生产运行部对材料、外购件等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材质追踪号并作好相应的标识。
4.4.3 各施工部门在完成上道工序后,应填写相应的流转记录以作标识。
4.4.4 机加工件:金加工部门按照加工工艺进行工序检验,完工后由检验员作最终检验。
产品可采用定点摆放、加挂标签、敲钢印、用记号笔作记号、在工艺单上签证等方法作检验状态标识。
4.5 发现不合格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标识。
4.6 技术质安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使用和管理,其他部门若发现标识不清或有异议,应反馈技术质安部,技术质安部进行检验状态运行中问题的处理。
5报告和记录表式
5.1 机械公司检验印章发放记录QG/T530306-01
上海氯碱机械有限公司
检验印章发放记录
QG/T530306-01 No.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