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状态标识流程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1.目的通过检验、试验对产品进行合格与否分类,并做出标识记录,以确保产品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面、辅料进厂到成品出厂的全过程。
3.职责3.1 检验部负责标识方法制定和监督,对进货面、辅料、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并标识及成品检后待定品的处置。
3.2 业务部负责对检验后待定面、辅料处置。
3.3 各班组负责对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保护和使用。
4.工作程序4.1 本厂检验和试验状态分为待检、合格、不合格、检后待定四种状态,各区域要求隔离存放,并明确标识。
4.2 全厂各场所,所有待检区域均为白色标志,合格区域为绿色标志,不合格区域均匀红色标志,检后待定区域为黄色标志,并符文字说明。
4.3 进厂的所有面、辅料的检验,由检验部所属库房检验员根据《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中的进货检验要求执行。
合格后方可使用。
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检后待定品要予以剔除,并按区域隔离存放加以标识,由业务部负责与有关部门联络解决后,由业务部所属保管员按通知单发放面、辅料。
4.4 检验部所属半成品检验员分别负责所管班组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并负责将待检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检后待定品按标识规定码放标识区域。
对不合格品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对检后待定品找有关部门解决,接到通知后放入下道工序。
4.5 检验部所属成品检验员按《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中的成品检验要求执行,合格品准予进入包装班组,不合格品放入标识区域,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4.6 各班组必须负责保护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 . 相关文件《产品的监视和测量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6 . 质量记录。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 目的Objective为防止误用不合格品,对原材料、协配件、半成品、成品检验和试验中不同状态进行标识,特制定本程序。
The objective of this procedure is to label the different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raw materials, accessory parts, semi-finished products and finished products, so as to avoid using unacceptable products.2 适用范围Applicable Scope适用于产品生产全过程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is is applicable to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for the whole production process.3 职责Responsibility3.1 质量部负责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监督和管理。
The Quality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supervising and managing the identification of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3.2 仓库管理员负责入库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e storekeeper is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the products in warehouse.3.3 制造部负责生产过程半成品或成品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The Manufacturing Department is responsible for identifying the inspection and test status of the semi-finished products or the finished products in production process.3.4 技术工程部负责产品试验状态的标识。
检验标识实验状态管理办法
检验(标识)实验状态管理办法1、目的:过程中各阶段的检验和实验产品状态按规定的方法标识,从而确保只有合格品才能转序或出厂。
2、范围:适用于本公司从原材、辅料、毛坯件、外购、外协件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
3、职责3.1、管理部负责状态标识的设计。
3.2、质量部负责检验和实验状况标识使用和管理。
3.3、生产部负责制造过程中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划分和实施。
3.4、财务部负责在仓储过程中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划分和实施。
4、管理内容:4.1、检验和实验状态标识的分类:A、合格B待检C、返工D、返修E、废品F、待处理G、让步接收4.1.1、经检验各项指标均能满足规定要求,视为合格,摆放“合格”标识。
4.1.2、因时间关系尚未来得及检验的产品视为待检品,摆放“待检”标识。
4.1.3、经检验没有满足某个规定。
仍有加工余量的产品视为返工品,摆放“返工”标识。
4.1.4、经检验不符合原规定要求,但采取措施能使其满足预期的使用要求的产品,视为“返修品”,摆放“返修”标识。
4.1.5、经检验不能满足规定的要求,视为废品,摆放“废品”标识。
4.1.6、检验和实验的最终结论因某些因素未做出判定结果的产品,视为待处理品,摆放“待处理”标识。
4.1.7、经检验某项指标不能满足规定,但不影响预期的使用要求经技术部批准办理让步接受手续的产品,视为让步接受品,摆放“让步”标识。
4.2、检验和实验状态的区域标识:4.2.1、所有与检验和实验有关的生产现场、物料存放场所都必须进行区域的划分,并有明确的标识,设立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
4.2.2、不合格区视需要可再细分为返工区、返修区、废品区、待处理区、让步接受区。
4.3、检验和实验状态的标识控制:4.3.1、原材、辅料、毛坯件、外购外协件、半成品和成品未经检验均应摆放在规定的区域,或摆放上“待检”标识,经检验评定为合格时,由检验员拿掉“待检”标识,更换上“合格”标识或按评定处置的结论更换上“让步接收”或“返工”或“返修”或“废品”标识。
ISO13485-2016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文件制修订记录对产品的检验及试验状态加以识别,保证确为合格的产品可发放、再加工、使用及交付。
2.0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所有的生产用物料、在线品及成品。
3.0权责3.1仓库:负责来料的待检验状况的标识;库存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持。
3.2生产部:负责在线产品的检验与试验状态标识的保持。
3.3品质部:负责依据检验结果,对相应原物料、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状态标识。
4.0程序要求4.1进料检验状态4.1.1所有进料经仓管员清点数量初步验收后,放置于“来料待检区”,品质部IQC参照《检验指导书》进行检验。
4.1.2如检验合格,品质部IQC在《送货单》上签名认可,并在检验外箱贴绿色“XXX IQC PASS”标识(见附件1),仓库据此作入库动作。
4.1.3如检验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产品外包箱上贴红色“不合格品”标签(见附件2)。
仓库负责将不合格物料放于“不良品区”,并配合相关部门作相应处理。
4.2制程检验状态4.2.1生产部对制程待检产品堆放于黄色区域内;品质部按《检验指导书》进行制程检验,制程检验合格后品质在外箱标签上加盖“QC PASS”章(见附件3),并有入库员对检验合格的产品进行入库。
4.2.2如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产品的包装箱上贴上红色“厂内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4)。
4.3出货检验状态4.3.1品质部按《检验指导书》对放置于“出货待检区”的产品进行检验。
4.3.2出货检验合格后,在产品的外标签上贴绿色“XXX OQC PASS”标签(见附件5),仓库办理出货手续。
4.3.3如检验不合格则参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并在外包箱上贴上红色“厂内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4)。
4.4客户退回产品由品质部确认后,外包装箱上贴上红色“客退不合格品”标识(见附件6),统一放置在“不良品区”。
4.5对于“进料检验、制程检验、出货检验”过程中发现可疑产品待判定时,立即放置于“MRB 区”隔离,避免与良品混淆。
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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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IATF16949-2016/ISO9001-2015)
1.0目的
产品各检验状态的标识是识别产品特性或状态的标志(或标记),实施产品标识的目的是通过对产品以适当方式进行标示,防止发生产品混淆,并对有可追溯性要求的产品进行控制和追溯。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各状态下的标识和可追溯性活动。
3.0职责
1)仓库负责对待检物品及仓库中产品标识的维护。
2)生产部协同品管部负责产品生产全过程中标识有效性的监督,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直接对追溯工作进行控制。
3)生产部、各车间负责在制品、半成品、成品的标识,负责保护标识在流传过程中的有效性。
4.0工作程序
4.1产品标识
4.1.1标识方式
按以下所列方式选择应用:
——铭牌,标牌,标签;
——产品型号,图号,工号;
——区域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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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1.0目的:
对各阶段检验和试验的产品按规定的方法进行标识,确保只有合格
的产品才能转序及出厂。
2.0范围:
此文件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
3.0职责:
3.1工程部
-负责确定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形式,状态标识的日常管理工
作。
-负责产品质量的判断及货品放行。
算机及其他试验物品则应附检验报告。
4.3图纸质量状况按《图纸审核程序》处理。
4.4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办法应由技术人员在制订有关文件时,在文
件中予以说明,操作者在工作中按文件要求,做好这些标记。
4.5仓库划分不合格品区,待检区及合格品区,或悬挂待检验、合格、
不合格标识牌。并按质量状况存放货品,对维修/退货产品,应予
贴纸表明。
4.6对标识不清或无法标识的产品不能使用转序或出厂,必须经过重新
检验并进行状态标识。
5.0附件
5.1合格证
5.2合格印章
5.3不合格印章
3.2仓库
-负责标识,分区存放不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产品。
3.3 MRB(物料评审委员会)
-负责不合格的处理
4.0程序:
4.1检验和试验状态有三种:(检验)合格、(检验)不合格、待检验。
4.2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4.2.1所有验证类货品均由供应商提供客观证据,如合格证。
4.2.2检验类货品;DCS模件应在外包装上盖合格/不合格印章,计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4.4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4.4.1采购的物料先放原料仓库待检区,挂上“待检”标牌,申请品管部检查,在经检验判为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将其移入合格区,若不合格,则放入“不合格区”,换上“不合格”标牌,通知采购员退货。
4.4.4成品应放入车间待检区挂“待检”标牌,在品管部进行出厂检验后,判为合格的,由品管部按《合格管理办法》发放《合格证》,由生产车间办理入库手续。进入仓库合格区的成品均为合格品,不作标识。
不合格的产品作“不合格品”标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5品管部每月组织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保持纠正措施的记录。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证管理办法》
4.4.2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在《批生产记录》中标识后,放入车间不合格区域中,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号:XK- Z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7.5.3.2-2016
版本:2016-E
更改次数:0
14、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 2 页 共 2页
4.4.3在使用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包装,在生产记录中标识后,放入车间不合格品区域中,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合格的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做标识。
编号:XK- ZC 7.5.3.2-2016
版本:2016-E
更改次数:0
14、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 1 页 共2页
1目的
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明确了物料和产品所处的状态,防止未经检验的物料投入使用,防止未经检验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交叉错误和确保产品检验的有序无差错,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外购产品接收到最终产品发出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由质检部负责。
4、内容4.1物料标识管理4.1.1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种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
4.1.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使用标牌区域管理或检验和试验记录进行标识。
4.1.3无状态标识的产品,在未确定其真实状态前不得使用。
注:A、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绿色框标识的区域。
B、不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红色框标识的区域。
C、待检品应放置在有黄色框标识的区域。
4.2物料放行管理4.2.1外购原材料管理4.2.1.1质检部按规定取样、检验完毕,出具检验报告。
4.2.1.2对检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经报告人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
仓库凭物料检验合格报告即可办理入库。
4.2.1.3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成品管理4.2.3.1批生产记录的提供4.2.3.1.1生产部门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记录批生产记录。
4.2.3.1.2产品完成外包装后,即可向质检部请验。
批记录填写完毕,交生产部审核后,质检部存档。
4.2.3.2批包装记录的提供4.2.3.2.1生产部经理在灭菌前审核批生产记录。
在接到质检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后,开始灭菌操作。
4.2.3.2.3灭菌、解析操作中,填写批灭菌记录。
4.2.3.2.4在接到质检部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后,生产部经理将批灭菌记录交质检部。
4.2.3.3质量检验记录及报告的提供4.2.3.3.1成品出来后,填写请验单向质检部请验。
4.2.3.3.2质量人员在接到请验单后,据请验单上内容准备取样。
4.2.3.3.3质量人员取样后按检验周期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以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2.3.4检验合格报告交质检部经理审核签章后,将一份检验报告及批检验记录交质检部,其余报告交生产部。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在产品实现的全过程进行有效控制,采用规定的方法对产品进行标识,防止在实现过程中产品及其质量状态的混淆,造成误用,以确保满足顾客的需求和期望、满足法规与产品的可追溯性要求。
2.范围适用于公司的或委托生产的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产品检验状态、设备状态、区域、纯化水、注射用水管路等状态标识以及质量可追溯性范围的管理。
3.职责3.1生产部:负责库房区域的标识,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的标识;负责设备状态标识的管理;负责物料、暂存的中间品、成品的标识。
3.2质量部: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留样的标识,防止不合格产品流向下道工序,当发生需要追溯的情况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
4.程序4.1产品标识:原辅料、中间品、成品以编号/批号及生产日期作为唯一性标识,编号/批号一经确定不得更该,以实现其可追溯;标识应明显、牢固、唯一,便于区分和识别,能够防止混用,能够区别当前的生产过程、检验状态,以及能够实现追溯;顾客有特殊要求的标识,具体执行其《生产操作规程》;由质量部编制,规定原辅料、中间品和成品的批号表示方法。
4.1.1原材料批号示例:AB-A-001-211101 表示:2021 年 11 月 01 日到货顾客 A 类 001 产品编码所需的原材料。
4.1.2中间品批号示例:AB-Z-001-211101 表示:计划 2021 年 11 月 01 日计划生产 001 产品的中间品。
4.1.3成品批号示例:AB-001-211101 表示:2021年11月01日计划生产的一批成品4.2区域标识4.2.1区域划分实行色标管理,合格品区为绿色、待检区为黄色、退货/召回区为黄色、不合格品区为红色。
4.2.2常温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4.2.3冷库库房划分合格区、待检区、退货/召回区、不合格区。
退货区、召回区可在有相应产品时悬挂标识。
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规定
3、原材料进厂后每支型材都对应着一个批次号,检验员也可沿用该批次号,做好相应记录,从而达到追溯性的目的。
4、对于产品的标识号,若客户有特殊要求,按客户要求对产品进行标识。
二、注意事项:
型材进厂后,由质检员按相应标准进行原材料进厂检验,型材上应有完整的型材序列号(供应商标记),型材合格后,质检员应按上述方法进行产品标识号编写,编写应做到书写工整,清晰,准确无误。在生产加工及工序转移过程中,工序加工人员要完好保存及转移型材的序列号及标识号,并确保每只型材产品编号的唯一性。
三、产品状态标识
1、产品状态标识标签分类
1)已检合格标签 形状:椭圆形;颜色:绿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日期、工序
2)不合格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黃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3)报废标签 形状:矩形;颜色:红色;其内容包含检验员、编号、日期、描述
2、质检员随身携带此3种标签,在检验过程中,对产品有一个明确的标识,其中,已检验合格标签中的“工序”,质检员必须清晰标明合格工序的名称。
为了有效的控制产品质量,需将产品进行标识,以确保产品的可追溯性,特对产品标识号的编号方法及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方法做以下规定:
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S J
2、若产品工序稳定并进行批量生产时,编号方法为:公司代号(CBSE)-产品图号(或图号缩写)-顺序编号(四位数字)。若编号在标签上标注,且标签上有明确的丛林车体代号(CBSE),编号上可省略“CBSE”代号。
3、己检合格标签的使用说明:
(1)对于100%检验的产品,检验合格后必须进行过程检验合格标识。
(2)要求批量抽检的产品,检验完毕后,隔离出不合格品后,对剩下的合格品只须进行单件标识来说明其状态(注:标识件必须有相关记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The manuscript was revised on the evening of 2021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管理规定1.目的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行标识。
4工作程序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待处理。
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检验区域的分类a)待检区b)已检合格区c)已检不合格区d)已检待处理区e)废品区试验区域的分类a)待试验区b)已试验区c)已试验待处理区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进货检验和试验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规范对物资进行全数或抽样检验。
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首件检验和试验由技术科制订质量计划和过程检验规范,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计划和规范进行检验。
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行首检。
操作者首先进行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注意:各单位应清楚检验状态标识,严谨不标识检验状态或上道工序未检流入下道工序,违者责任自负。
质控部2010年6月23日一、产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生产部长、库管员、责任操作者。
1、生产过程中,要求所有“在产品”、“成品”、“部件”标识产品编号(生产部下计划时提供)和图号。
二、检验状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库管员、检验员、责任操作者。
1、物资入库前由库管员检查物资的标识,对标识不齐的一律要求补齐方可进行检验;对于暂时未检的产品要求做好“待检”状态。
未有标识的检验员有权“拒检”。
2、检验完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合格”状态(方便时可注明检验日期),同时去除掉“待检”状态,原则为:小件划区,大件逐件标识。
3、检验完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状态,表示“不合格品待处理”,对已有判定结果的不合格品经返修返工合格和让步条件下使用的,要求在“△”旁边打“√”以表示此类不合格品可以领用;对报废的不合格品,要求在“△”旁边打“×”,表示此类不合格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4、检验时可以直接判废的产品直接在产品上打“×”,表示此产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5、对于无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或检验状态标识不清的产品,库管员有权要求检验员重新检验。
6、库管员在给工人发料或工人直接领料时,只可领用带有“合格”、“△√”以及“△H”状态的产品,严禁领用无检验状态标识或“待检”、“△”、“△×”、“×”检验状态产品。
7、必须对不合格品进行划区或立牌管理,凡检出的不合格品必须集中堆放在一起,标识“待处理”状态,不得与合格品混淆在一个区域,对于返工返修合格品或回用的产品可与合格品一起存放。
8、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合格”产品不易于装配时,应由责任人。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
产品标识与检验状态标识说明各单位应清楚检验状态标识,严谨不标识检验状态或上道工序未检流入下道工序,违者责任自负。
质控部一、产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生产部长、库管员、责任操作者。
1、生产过程中,要求所有“在产品”、“成品”、“部件”标识产品编号(生产部下计划时提供)和图号。
二、检验状态标识管理要求责任人:库管员、检验员、责任操作者。
1、物资入库前由库管员检查物资的标识,对标识不齐的一律要求补齐方可进行检验;对于暂时未检的产品要求做好“待检”状态。
未有标识的检验员有权“拒检”。
2、检验完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合格”状态(方便时可注明检验日期),同时去除掉“待检”状态,原则为:小件划区,大件逐件标识。
3、检验完不合格的产品要求在产品产品本体醒目处标识“△”状态,表示“不合格品待处理”,对已有判定结果的不合格品经返修返工合格和让步条件下使用的,要求在“△”旁边打“"”以表示此类不合格品可以领用;对报废的不合格品,要求在“△”旁边打“X”,表示此类不合格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4、检验时可以直接判废的产品直接在产品上打“X” ,表示此产品为废品,严禁领用。
5、对于无检验状态标识的产品或检验状态标识不清的产品,库管员有权要求检验员重新检验。
6、库管员在给工人发料或工人直接领料时,只可领用带有“合格” 、“△"”以及“△】状态的产品,严禁领用无检验状态标识或“待检”、“△”、“△X”、“X”检验状态产品。
7、必须对不合格品进行划区或立牌管理,凡检出的不合格品必须集中堆放在一起,标识“待处理”状态,不得与合格品混淆在一个区域,对于返工返修合格品或回用的产品可与合格品一起存放。
8、生产过程中如发现“合格”产品不易于装配时,应由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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贴允收标签
是
特采
贴特采标签
否 贴拒收标签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结束
接收进料检验任务
开始
供应商按合同约定时间送货, 采购部、仓储部等进行收货 采购部人员填写“进料送检 单”,送交质量部进料检验主 进料检验主管接受进料检验任 务后组织进行检验准备
检验状态标识流程
检验实施
贴签
进料检验人员按照规定的检验 标准、方法实施检验工作
进料检验人员记录检验数据, 判定检验结果
是 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