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

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

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品质检验是产品生产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其目的是为了确保产品的质量达到预设的标准并满足客户的需求。

为了提高检验的效率和准确性,制定一份操作规程对于品质检验的工作是至关重要的。

以下是品质检验的操作规程。

一、前期准备1.1 准备检验工具和设备。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检验要求,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和设备,例如量具、试验设备、仪器等。

1.2 校准检验设备。

在进行品质检验之前,应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确保其准确性和可靠性。

1.3 确定检验样本。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生产批次,确定需要进行检验的样本数量和抽样方法。

二、检验操作流程2.1 样品接收。

在检验前,对接收到的样品进行核对和记录,确保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2 检验项目确认。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确认需要进行的检验项目和标准。

2.3 进行检验操作。

按照检验项目和标准,进行相应的检验操作和测量,记录检验结果。

2.4 处理异常样品。

在检验过程中,如发现样品不符合标准要求,应及时记录异常情况,并根据公司的流程进行处理。

2.5 结果评定。

根据检验结果和标准要求,对样品进行合格与否的评定,并记录结果。

2.6 检验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和要求,编制检验报告,并将报告提交相关部门。

三、仪器设备的保养和维护3.1 定期保养。

对检验所使用的仪器设备进行定期保养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度。

3.2 校准和维修。

定期对检验设备进行校准,并及时维修和更换不合格的设备,确保仪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文件和记录管理4.1 检验记录。

对每次检验的样品和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样品的接收情况、检验项目和结果。

4.2 检验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编制检验报告并妥善保存,作为产品质量认证和追溯的重要依据。

4.3 文件管理。

建立健全的文件管理制度,包括文件的编号、索引和归档等,确保文件的准确和完整性。

五、持续改进5.1 定期评估。

定期对品质检验的标准、流程和操作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进行改进。

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

产品检验状态控制规定1.目的为确保公司生产的产品只有通过检验,并且只有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流通到下到工序,同时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确保不使用不合格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外购件、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3.1质检部:是产品检验状态的归口管理部门,检验员负责检验状态的标识和记录,以及标识的检查。

3.2生产车间:实施产品检验状态标识的配合部门,各相关人员负责相关的状态标识的维护,发现无标识或标识不清的情况应及时通知检验员,检验员对其重新检验后作新的标识。

3.3库房:是对库存品的检验标识进行保护的部门,并负责对经检验合格的原材料进行标识。

4.工作流程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a) 未检验待态。

b) 已经检验合格状态。

c) 已经检验不合格状态。

4.2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形式可用标记、印章、标签、标牌、履历卡、检验记录、试验报告及划分存放地点或其他方法表示。

4.3来料检验和试验状态4.3.1库房管理员将入厂的待检产品放在“待检区”,入厂检验员据检验结果对流量进行标识,在不影响产品使用的前提下,在合格品的明显部位贴上绿色的合格品标签,不合格品贴上红色的不合格品标签,库房管理员将贴有不同的标签产品转运到相应的区域。

4.3.2对因区域面积不足或搬运不便的产品,可临时规划出隔离区,应明示为“待检区”;当入厂检查员对其检验完毕且粘贴有检验状态的标签时,库房管理员应将“待检区”的标识改为相应标识。

4.4过程检验与试验状态4.4.1检验前:生产车间将待检品放到指定的待检区或带检品挂待检标识。

4.4.2检验后:过程检验员根据检验结果对半成品进行标识;4.4.2.1合格产品:采用白色油漆、粉笔、粘贴不干胶标签等方法在零部件的醒目位置粘贴绿色的合格标签或标记“验”字。

4.4.2.2不合格产品:采用红色油漆、粉笔、粘贴不干胶标签等方法在零部件的醒目位置粘贴红色的不合格标签或或标记“不合格或<×>”;对需要返修/返工的产品,用红色油漆笔在需返修/返工部位画上标识,标记“返”;同时做好记录。

品质部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品质部产品检验操作规程

VS

风险分析
对不合格品可能带来的风险进行分析,包 括安全风险、质量风险、信誉风险等。
制定并执行不合格品的处理措施
处理措施
根据不合格品的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如返工、返修、 报废、让步接收等。
执行流程
明确处理措施的执行流程,包括申请、审批、实施、记录等步骤, 确保处理过程可追溯和可控制。
监督与跟进
对产品进行老化测试或寿命测试
老化测试
模拟产品长时间使用的环境,对产品进行加速老化测试,以 评估产品的耐用性。
寿命测试
对产品进行长时间连续工作测试,以验证产品的设计寿命和 实际使用寿命。
出具最终检验报告并处理异常
检验报告
根据检验结果出具最终检验报告,详细记录产品的各项测试结果。
异常处理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包括返工、返修、报废等,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要求。
对处理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跟进,确保处理效果符合预期要 求,并对处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06
检验记录和报告管理规程
完整记录检验过程中的数据和结果
检验数据记录
详细记录产品检验过程中的各项数据,包括检验项 目、检验方法、检验设备、检验结果等。
结果判定
根据产品标准和检验规范,对检验结果进行判定, 明确产品是否合格。
测试产品安全性能
对产品进行安全性能测试,如防 火、防爆、防电击等,确保产品 在使用过程中不会对人员或环境 造成伤害。
记录进货检验结果并处理异常
记录检验结果
将外观检查和功能测试的结果详细记录在进 货检验记录表中,包括产品名称、型号、数 量、检验结果等信息。
处理异常产品
对于检验不合格的产品,需要及时进行标识、隔离 ,并按照公司相关流程进行处理,如退货、换货或 维修等。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1.0目的:明确生产、储存过程中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标识要求,防止不同类型产品发生混淆,确保产品识别和可追溯性。

2.0范围:适用于原材料、工序产品、半成品及成品的生产、储序、包装、交付、运输的整个过程的标识及追溯。

3.0定义:3.1 产品标识:指产品身份(识别)标识,即对产品、物料做出供识别性的标记。

3.2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即对经检验后的产品做出状态标识,包括合格、不合格、退货、特采、待处理等常用五种状态。

4.0 职责:4.1 仓库员确保所有材料,成品于入库时均有明确标识,客户有特殊要求时贴上客户要求的出货标签或其它的标识。

4.2生产部负责在制品在生产过程中的标识及成品在包装后/入库前的标识,确保追溯的连贯性。

4.3 品质部负责进料、制程品及成品的检验及试验状态的标识,负责标识要求和方法的制定,必要时制定追溯要求及方法,确认产品实现的全过程的标识的完整性和有效性。

5.0 程序:5.1 标识内容5.1.1 产品品质缺陷标识使用范围:原材料{包括包装材料}、工序产品、半成品及成品。

5.1.2 产品标识的方式包括:区域标识、挂牌标识、标贴标识,特殊记号标识。

5.1.3 检验状态标识的方式包括:区域标识、挂牌标识、标贴标识,印章标识。

5.2 进料标识办法5.2.1 当供应商送料入厂后,以其包装外的品名、规格、数量、订单号、生产日期、Lot No.批号及ROHS等信息。

5.2.2 供应商将本公司采购的物料送至待检区,仓管员依请购单核对送货单和相关资料及实物,分免检和必检物料按《监视和测量设备控制程序》作业。

5.2.3 品质部IQC 负责检验,若检验为合格,则于原材料的明显处贴上“进料合格标签”。

合格标签上记录物料名称,型号规格,供应厂商,生产日期,有效日期,数量,有效期,检查员,检查日期。

合格标签与特采标签上有月份标志(月份颜色相同)合格标签为绿色,特采标签为黄色。

5.2.4检验合格,仓管员将采购物资移至相应合格品区域,并依据有关仓库管理制度安排入库。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规定一、目的为利用适当的标识,区分不同类型、不同过程、不同状态的物料及产品,以便在各过程阶段能够正确地鉴别出物料及产品的状态,并追溯到各阶段的质量状况和追溯到整车各关键零部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来料、贮存、生产、检验、试验、成品至顾客信息反馈等各阶段的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三、职责(一)质量管理部1、负责物料或产品检验、试验状态标识,检验记录保存,负责产品标识执行的监督。

2、外检人员进货检验时负责确认关键零部件所带二维码是否齐全、标识是否清晰;3、总装过程检验人员负责根据各车型配置的不同,确认整车关键零部件追溯表单上粘贴的二维码是否齐全、无误,并进行关联;4、车辆入库后,排查出的问题需车间返修更换关键零部件时,需质管部总装质量门关联人员重新对车辆进行关联;(二)物资管理部1、物资管理部负责仓库物料的标识及管理。

2、物流人员负责入库和拆包时,确认关键零部件所带二维码是否齐全、标识是否清晰;(三)生产车间生产各车间负责现场产品标识管理。

(四)总装车间1、总装发件组人员负责抽检确认关键零部件所带二维码是否齐全、标识是否清晰;2、总装装配人员负责确认关键零部件组装前所带二维码标识是否清晰、齐全,并负责把二维码粘贴到《整车关键零部件可追溯表单》上指定位置;3、总装返修人员负责因车辆返修需更换关键零部件后,把零部件所带的二维码在追溯表单上进行更新替换,如有外来厂家对关键零部件进行返修更换时,由质管部外检人员负责通知厂家把零部件所带的二维码在追溯表单上进行更新替换;四、管理内容(一)产品标识方法1.各检验阶段、各生产过程阶段及物流仓库贮存阶段的所有材料、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包括半成品)成品等,各部门均需根据产品实际所需的标识状况和本部门实际的生产状况对其以适当的标识方法进行标识;标识应清晰和易于识别。

2.产品标识方法(1)画线定置区域。

(2)竖立或悬挂标识牌。

(3)填写标签。

(4)制作标识卡片。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目的公司对产品的标识进行控制,以防止产品混淆,误用。

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可追溯。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采购产品及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

3职责3.1品质部负责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的控制与管理。

负责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并对其有效性进行监控。

检验人员负责对采购产品的标识及标识移植。

3.2仓库、生产车间负责所属区域内产品标识和维护管理,负责产品的分区摆放。

4程序4.1产品标识的内容与方法4.1.1产品标识的内容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研制阶段、关键件、重要件、例外(紧急)放行、产品状态、检验和试验状态、所处工序、质量状况、生产批次或编号、生产单位、生产者、检验者、制造日期、检验日期、保管期、产品处置、使用和防护、安全警示等。

4.1.2产品标识的方法可根据具体需要采用标签、铭牌、单据、记录、印章或其他标记等。

标识应清晰、牢固、耐久,并符合规范要求。

4.2采购产品的标识4.2.1采购产品包括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等。

采购产品进入公司后由采购人员负责将其放置于待检区,向品质部提出报检并提供相关质量证明,经检验员检验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仓库管理员按不同类型的采购产品分别进行标识库存。

4.2.2采购人员在购回物资时,对要求具有质量证明文件的产品,应保持物资原有标识(如生产单位、规格型号、生产批次编号和日期、执行的标准、储存条件、保管期、合格证等)。

4.2.3顾客提供的物资由接收人员标明名称、规格、数量、合同号以及用其本身铭牌等来标识。

4.2.4检验员在进货检验中应确认和保持产品标识,对具有追溯性的原始记录,应归档保存或按规定进行标识移植和替代。

4.2.5检验合格入库后的产品,库管人员应按规定要求保持或实施产品标识。

4.2.6检验不合格的外协外购件由检验员放置于不合格区域,做好不合格标识,按《不合格输出的控制控制程序》执行。

4.3生产过程的产品标识4.3.1对生产过程的产品(在制品、半成品),生产车间使用《工序流转卡》进行标识,填写生产部门、生产批次和日期、生产者、检验者、不合格处理结果等内容。

ISO体系培训程序1QP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ISO体系培训程序1QP14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1)

1.0目的对产品进行必要的标识,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可追溯性。

2.0 适用范围适用于对产品质量形成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实现可追溯性进行控制。

3.0 职责3.1生产部仓管员负责监察物料的标识情况,确保于仓库和发放的物品均有适当的产品标识。

3.2仓库负责查核来料上的标记是否与实物符合。

3.3生产部负责确保生产现场及交付的产品均有适当的标记。

3.4质管部检验员负责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4.0 工作程序4.1 材料的标识4.1.1通过检验合格的材料由质管部检验员给出检验批号,并作好检验记录,钢材应按钢种牌号涂上规定的色标。

4.1.2检验批号、钢材色标的编制方法按《产品标识管理规定》执行。

4.1.3对于领用后退回库房的钢材(或料头)仓库保管员必须将规定的色标重新移置在实体上。

页脚内容14.1.4用于识别的标记必须清晰可见。

4.2 产品的标识4.2.1 产品标识按照有关标准或顾客要求可为:“铸字”、“钢印”、“铭牌”、“单证”、存放地点等,并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的标识。

DN ≥50的承压铸件(阀体、阀盖)和控压铸件(闸板或阀瓣)应铸出“炉号”和材料牌号(或材料代号),以作为追溯铸件质量状况的依据,对于阀体还应铸出“商标”、压力、通径,以用于识别。

a) 无法铸出炉号的以及要求有“系列号”的产品可采用钢印打号的方法将“系列号”打在阀体或铭牌上予以标识;b) 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执行第4、5条的规定。

c) 主要零件(阀杆等与介质接触的内件)或配件的标记在整个生产过程中应保持识别。

或有关标准或顾客要求的规定。

d) 产品标识应正确、完整、清晰、牢固、耐久。

e) 产品最终检验试验合格在交付前必须装有铭牌、合格证。

对API Spec 6D 产品或合同要求编制系列号的产品在其上注明“系列号”即出厂编号,通过该系列号可追溯到铸件的原始质量状况、主要零件的材料状况和加工过程的质量状况。

铭牌的内容应符合API规范6D或有关标准或顾客要求的规定。

产品检验标识及实施的规定

产品检验标识及实施的规定

产品检验标识及实施的规定1.目的在公司生产和服务的全过程中,以适当方式标识产品并实施,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

2.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对生产和服务全过程中产品的检验标识方法及实施。

3.职责3.1 质检部负责与产品有关的原材料、外购(协)件及半成品、成品检验状态的标识。

3.2 生产部负责在制品的搬运、标识以及标识的转移、贮存、包装和交付实施。

3.3 供销部负责原材料、外购(协)件及成品标识的转移、贮存及顾客退货标识及实施。

4.相关文件QP-04-02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07-06 《监视和测量装置控制程序》QP-08-04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QP-08-06 《纠正与预防措施控制程序》5.标识的方法5.1 本公司采用的标识方法主要有以下几种:a)分区(合格区、不合格区、待检区)存放产品;b)悬挂标识牌;c)仓库及台帐记录;d)出厂时打印工号和检验号。

5.1.1 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监视和测量状态有:a)合格;b)不合格;c)待检。

5.2 检验标识及实施5.2.1 原材料、外购(协)件到货后,仓库管理员将产品分别堆放到相应的待检区,并悬挂标识牌,标识牌上写明“待检”,同时通知外协件检验员,并填写《送检验收单》交到质检部。

5.2.2 仓库管理员收到质检部验收单后,根据检验的结论判定,如合格,则核对数量入库,零部件出库时,车间主任根据生产计划到仓库领料并在出库单上签字。

5.3 半成品的标识及实施5.3.1 在生产过程中,车间检验员应利用生产场地的分隔区域,堆放好合格品和不合格品,并悬挂好标识牌加以区分,必要时,由检验员进行标识并加以记录,标识的方式为:在零部件的醒目处划上记号,红色“X”为不合格,兰色“O”为合格。

5.3.2随着产品的生产流转,标识也应及时转移,要保护好标识,并在各个工序点做好《记录》,当标识模糊不清时,应立即重新更换。

5.4 成品的检验标识及实施5.4.1 经检验合格的成品,出厂检验员应在合格证填写相关内容,盖上检验工号章,随着生产转到包装组,包装员在产品打上有关标识,放进检验员签发的合格证,并注意标识的转移、保护等措施。

AQP71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操纵程序

AQP711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操纵程序

1、目的及范围为了识别原材料、在制品和成品的自然属性和不同产品的查验和实验状态,以幸免混淆,并达到可追溯的目的,特制定本程序。

本程序规定了原材料、辅料、外购件、外协件及生产全进程的所有在制品、成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和查验和实验状态标识的职责、内容和方式。

本程序适用于本企业原材料、辅料、外协件、在制品、成品和顾客提供产品的标识,查验和实验状态标识及其治理。

二、术语无3、职责制造部为本程序的归口治理部门,负责对分管的原材料、外协件、外购件做出标识。

各生产班组负责生产进程中的在制品及成品的标识。

质量部负责查验和实验状态的标识。

4、程序内容: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编码:QP711 页码:2/6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编码:QP711 页码:3/6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编码:QP711 页码:4/6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编码:QP711 页码:5/65相关程序、文件及质量记录相关程序QP805《不合格品操纵程序》相关文件QD709-02 《在制品治理方法》QD711-01 《批次治理规定》质量记录QPR711-01《产品标识卡》QPR711-02《产品生产情形跟踪卡》QPR711-03《生产作业日报表》QPR706-01《物资报验单》QPR706-03《紧急放行申请单》发行版本:B 修改码:0 编码:QP711 页码:6/6 QPR712- 02《入库台帐》QDR712-01-01 《领料单》QPR804-07《入库报验单》QPR805-01 《供给商不合格品处置单》QPR805-04 《不合格品处置单》QPR805-07《退货不合格品处置单》6对应标准要素7更改记录文杰吕少云童宗美。

0502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0502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5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
5.1检验员对检验合格的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应在其包装上粘贴或挂设合格标志;对合格产品存放区域应挂上绿色标识牌。
5.2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到不合格品区域存放,使用黄色标识牌进行区域标识。
5.3对经评审的报废产品,由检验员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标识,并隔离到废品区域存放,使用红色标识牌进行区域标识、。
4.6当顾客有特殊的可追溯性或特定标识要求时,由施工设计部在施工文件中规定标识,相关部门负责执行,并作相应的记录,保证顾客要求的实现。
4.7销售部对退货产品应标识产品型号名称、数量、现状态,加以隔离后填写《信息反馈单》报施工设计部、生产部和质管部。
4.8供应部负责每月检查各类产品标识的实施情况,并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4.1.3仓库接受的合格零部件,按报检日期确定批次。
4.1.4仓库发货时,应在发货单上注明所领材料和零部件的批次号,并确定所生产产品的批次号。
4.2生产车间从领用原材料和零部件时起,开始填写《零部件加工流程卡》,登记产品生产批次号,此单随工件流动,由各工序操作者负责填写本工序的产品质量状况,经检验员和班组长分别签字认可。
4.3零部件进入组装和电器装配阶段时,开始填写《装配过程控制卡》,由各工序操作者负责填写本工序的产品质量状况,经检验员和班组长分别签字认可。
4.4成品标识采取永久性标识,在其主体上安装产品铭牌,铭牌上刻有产品名称、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出厂编号等。
4.5成品外包装上应标识顾客单位名称、产品型号名称、数量、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出厂编号等,同时在产品门内挂《合格证》。《合格证》填列内容应有产品型号名称、数量、检验员签章、检验日期及公司名称。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所有与检验和试验有关的生产场所、存放物质场所都必须由各部门负责进行状态标识,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适用的标识形式。
4.4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4.4.1采购的物料先放原料仓库待检区,挂上“待检”标牌,申请品管部检查,在经检验判为合格后由仓库保管员将其移入合格区,若不合格,则放入“不合格区”,换上“不合格”标牌,通知采购员退货。
4.4.4成品应放入车间待检区挂“待检”标牌,在品管部进行出厂检验后,判为合格的,由品管部按《合格管理办法》发放《合格证》,由生产车间办理入库手续。进入仓库合格区的成品均为合格品,不作标识。
不合格的产品作“不合格品”标识,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5品管部每月组织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检查一次,发现问题,采取纠正措施,保持纠正措施的记录。
5相关文件
5.1《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6相关记录
《合格证管理办法》
4.4.2在生产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在《批生产记录》中标识后,放入车间不合格区域中,执行《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号:XK- Z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7.5.3.2-2016
版本:2016-E
更改次数:0
14、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 2 页 共 2页
4.4.3在使用过程中检出的不合格包装,在生产记录中标识后,放入车间不合格品区域中,执行《不合格控制程序》。合格的进入下一道工序,不做标识。
编号:XK- ZC 7.5.3.2-2016
版本:2016-E
更改次数:0
14、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控制程序
第 1 页 共2页
1目的
规定了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明确了物料和产品所处的状态,防止未经检验的物料投入使用,防止未经检验的成品出厂。
2 适用范围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控制程序1、目的:防止交叉错误和确保产品检验的有序无差错,制定本程序。

2、范围:本程序适用于从外购产品接收到最终产品发出全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工作由质检部负责。

4、内容4.1物料标识管理4.1.1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划分为三种状态:合格、不合格、待检。

4.1.2产品的检验和试验状态使用标牌区域管理或检验和试验记录进行标识。

4.1.3无状态标识的产品,在未确定其真实状态前不得使用。

注:A、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绿色框标识的区域。

B、不合格品应放置在有红色框标识的区域。

C、待检品应放置在有黄色框标识的区域。

4.2物料放行管理4.2.1外购原材料管理4.2.1.1质检部按规定取样、检验完毕,出具检验报告。

4.2.1.2对检验合格物料出具合格报告,经报告人和复核人员签字确认。

仓库凭物料检验合格报告即可办理入库。

4.2.1.3对检验不合格的物料出具检验不合格报告,依据《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行处理。

4.2.3成品管理4.2.3.1批生产记录的提供4.2.3.1.1生产部门在进行生产的同时,记录批生产记录。

4.2.3.1.2产品完成外包装后,即可向质检部请验。

批记录填写完毕,交生产部审核后,质检部存档。

4.2.3.2批包装记录的提供4.2.3.2.1生产部经理在灭菌前审核批生产记录。

在接到质检部出具的产品检验合格报告后,开始灭菌操作。

4.2.3.2.3灭菌、解析操作中,填写批灭菌记录。

4.2.3.2.4在接到质检部成品检验合格报告后,生产部经理将批灭菌记录交质检部。

4.2.3.3质量检验记录及报告的提供4.2.3.3.1成品出来后,填写请验单向质检部请验。

4.2.3.3.2质量人员在接到请验单后,据请验单上内容准备取样。

4.2.3.3.3质量人员取样后按检验周期及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以企业内控质量标准为依据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4.2.3.4检验合格报告交质检部经理审核签章后,将一份检验报告及批检验记录交质检部,其余报告交生产部。

预制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预制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

预制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作业指导书1、目的对预制梁工程中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的产品标识,以及相关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进行控制,实施标准化,防止混淆或误用,便于追溯。

2、适用范围适用于后张法预应力混凝土双线箱梁施工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3、部门职责3.1、物设部负责原材料进场后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并予以保护;3.2、工程部负责箱梁产品的标识;3.3、安质部负责产品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3.4、试验室负责提供检验、试验的结果,并对两类标识加以检查和监督;3.5、作业车间(班组)负责本车间(班组)生产产品的产品标识,并负责保护两类标识。

4、工作程序4.1、原材料的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下列所指原材料:水泥、中粗砂、碎石、粉煤灰、矿粉、外加剂、防水材料、钢绞线、钢筋、锚具等。

4.1.1、原材料进场后,由物机部负责标识,未经检验试验时应标明“待检”。

4.1.2、原材料标识方法采用挂牌、贴标签、插牌在产品的适当部位。

4.1.3、原材料标识的内容有名称、型号、规格、产地、厂家、进场日期等,其内容应与所有的相关文件(如图纸、材料单、质量记录等)保持一致。

4.1.4、原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原材料的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其一:原材料进场后尚未进行检验和试验,即待检状态,标明“待检”字样。

其二: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且合格,即检验合格状态,标明“合格”字样。

其三: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但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决定,即已经检验,待决定状态,标明“待决定”字样。

其四:原材料已经检验和试验,其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要求,即为不合格的原材料,标明“不合格”字样。

原材料的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于“待检”和“待决定”可将写字牌挂在与产品标识相同的位置,以便随时改变,对于“合格”“不合格”可直接写在产品标识牌的下面。

4.2、产品的标识产品标识和检验试验状态标识均由技术主管负责按要求标识,由质检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其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电子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第一章概述在电子产品的生产过程中,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必须进行严格的检验工作。

本操作规程旨在规范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的流程和要求,确保每一台产品都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检验前准备2.1 检验设备和工具准备在进行电子产品质量检验前,必须准备齐全相应的检验设备和工具。

包括但不限于:万用表、示波器、电源供应器等,确保这些设备和工具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2.2 检验人员培训质量检验工作需要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在进行电子产品质量检验前,相关检验人员必须经过培训,熟悉操作规程和相关标准,确保能够正确有效地进行产品检验。

第三章检验流程3.1 外观检验外观检验是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的第一步。

在这一步,检验人员需要仔细检查产品外观,确保无任何明显的损坏、污渍或变形。

同时,还要检查产品的标识和铭牌是否完整清晰。

3.2 功能检验功能检验是电子产品质量检验的核心步骤。

检验人员需要按照产品的使用说明书或相关标准,针对不同功能进行测试。

例如测试电子产品的开关是否灵活、屏幕是否显示正常等。

如发现功能故障,需要详细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3.3 安全性检验安全性检验是电子产品质量检验中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检验人员需要测试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确保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不会对用户造成电击或短路等危险。

同时,还要检查产品是否符合相关的电磁兼容和辐射标准。

第四章检验记录和报告4.1 检验记录每一台电子产品的质量检验都需要进行详细的记录。

包括产品型号、序列号、检验日期、检验结果等信息。

同时,还要记录检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措施。

4.2 检验报告根据检验记录,检验人员需要编写相应的检验报告。

报告中应包含产品的基本信息、检验结果、问题和解决措施等内容。

报告需要及时提交给相关部门,并妥善保存备查。

第五章不合格品处理对于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电子产品,必须及时进行处理。

不合格的产品可以进行修复、返修或报废处理,具体的处理方法和流程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确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管理办法1.总则为加强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以下简称状态标识)管理,对进场物资、成品、半成品进行适当的状态标识,以满足建筑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的需要,防止未经验证、未经检验与试验的产品被误用和流入施工过程中,特制订本办法。

2.分工2。

1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对材料、构配件状态标识的管理。

2。

2项目经理部质量员负责对分项、分部、单位工程状态标识的管理.2.3安装管理员负责对工程设备状态的管理。

3。

标识对象3.1原材料3.2构配件3。

3工程设备3.4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4.标识形式及适用范围4.1原标识(供应商提供的标牌、标签、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4。

1。

1原标识适用于无复检/复试要求的产品。

4.2挂牌标识4。

2.1挂牌标识一般适用于有复检/复试要求的产品材料、半成品、工程设备.4。

2。

2挂牌标识标明产品所处状态。

4。

3记录标识4。

3.1记录标识适用于有追溯要求的产品,一般与原标识和挂牌标识同时使用。

4。

3。

2记录标识还适用于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

5标识内容5.1由供应商提供的无复检/复试要求的产品经验证后,应保持该产品的原标识,这一类产品除有供应商提供的原标识9标签、标牌、合格证、质量证明书等)外还必须对这一类产品进行记录标识,使用规定的表格、单据、卡、台帐去进行验证记录,记录内容有: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单位名称、进场日期、使用部位。

5。

2由供应商提供的有复检/复试要求的产品,必须对其所处状态进行标识。

5.2.1下列产品进场后必须进行复检/复试。

-—-—-——-钢筋--——-———水泥-—--———-粗骨料--——-———细骨料-—————--砖(包括轻质砌块)-————--—沥青(包括各种防水材料)——-——---合同有要求或设计有要求的特殊产品。

5。

2。

2相关职能部门的管理人员应对本办法中6.2。

1规定的产品进行挂牌标识和记录标识,并保持过程记录。

5.2.3现场材料员和仓库保管员对复试/复检的产品应执行下列程序.5.2.3.1产品进场后应验证品名、型号、规格、数量、生产单位/供应商名称、进场日期,并保持记录,再按规定填写委托书(工作联系单)通知检验和试验部门或人员到场取样进行检验和试验。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检验与试验控制程序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6.1.6样本检验和测试完成后,检查员依IQC进料检验报告之有关规定对该批物料进行判定。
(1)判定合格时,在该批物料包装箱/袋上贴上“IQC接收”标签,由检查员将IQC进料检验报告交品管课长审核后,填写原辅检验结果通知单签名确认发放,以通知仓管人员将物料入库。
7.6备料生产传单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4.1.2免检者。
4.2凡具下列原因之一的料品,即归纳于免检范围,不须检验便可使用,并建立免检清单。
4.2.1连续检验十批合格者。
4.2.2该项料品不直接影响产品品质者。
4.2.3本厂无检验设备但可由供应商提供质检报告,以利核对标准值者。
4.2.4免检之取消:制程或成品检验或客诉发现有料品可能不良,经复查库存品不良时或送公正单位化验不良时供应商取消时。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6.1.1退货:货品放入退货区,并贴上“IQC退货”标签。
6.1.2合格:由检验员贴“IQC接收”标签,放置合格区办理入库。
6.1.3特采:贴上“IQC特采”标签,后入库。
6.1.4紧急放行的物料:标识紧急放行条或予物料卡上标明。
6.2材料仓库:仓库员须依各原材料之状况,将原材料分别置于下列各区域
文件类别
文件编号
制订单位
版本
发行编号
页次
二阶
品管部
4.3特采:产品发现有品质缺陷无法按规定标准验收,但不影响主要功能,且经品管主管核准仍可接受者。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

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1.目的确保只有通过检验且经过检验合格的产品才能留到下工序,防止不同检验状态的产品混淆及不使用不合格品。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设备、材料、半成品、成品的全过程工序的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

3、职责3.1、技术科负责确定产品及重要零部件状态标识的内容和方法;3.2、生产科负责对原材料和零部件及成品的标识;3.3、质检科负责对零部件及成品状态进展标识。

4工作程序4.1检验和试验状态的分类按标准的规定分为四类。

待检验、已检合格、已检不合格、已检待处理。

4.2检验和试验状态区域公司在指定的区域设置检验区和试验区,并摆放区域标识牌。

4.2.1检验区域的分类a)待检区b)已检合格区c)已检不合格区d)已检待处理区e)废品区4.2.2试验区域的分类a)待第1 页共15 页试验区b)已试验区c)已试验待处理区4.3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方法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形式可应用标记、标牌(签)、色标、钢印、合格证、检验记录等形式表示。

4.4进货检验和试验4.4.1采购的原材料,必须是来自本公司认可的合格供方。

4.4.2对生产购进物资,仓库保管员核对送货单,确认物料名称、规格、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材料证明书齐全后,置于待验区。

4.4.3检验员按照编制好的进货检验标准对物资进展全数或抽样检验。

检验完毕,检验员在“进货检验记录”上记录详细内容并签字。

a)检验结果合格,检验员在合格品上放上标签,仓库办理合格品入库手续。

b)检验结果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进展处理。

检验员在不合格品上贴或挂上标签,条件允许,将其放在隔离区域。

4.4.4在没有作出检验结果以前,库房应保持货物原样,不准动用。

4.5首件检验和试验4.5.1由技术科制订质量方案和过程检验标准,明确检验要求,操作工人和检验员必须按质量方案和标准进展检验。

4.5.2在零件加工过程中,需对每批的第一个零件进展首第2 页共15 页检。

操作者首先进展自检,合格后还必须由检验员做首件检验,在未经首件检验认可的情况下,操作者不得继续加工其余的零件。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产品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操作规程
1 目的
通过对购进原辅包装材料、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明确标识,防止误用或非预期使用。

2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购进原辅包装材料及产品生产过程中检验和试验状态的标识管理。

3 职责
3.1兽医检验人员负责对收购的生猪进行检验标识;
3.2库管员负责对入库的原辅包装材料作好标识;
3.3生产加工工序品管员负责对检验过程中不合格品进行标识;
3.4屠宰生产过程品管员负责对检验检疫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标识;
3.5各生产单位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产品、半成品状态及库存成品进行标识;
3.6技术部门负责对试验品的跟踪与标识。

4 内容
4.1 生猪屠宰检验试验状态的标识
4.1.1生猪接收检验状态标识
4.1.1.1宰前检验中需隔离观察的生猪,送入标有“隔离圈”的圈舍中标识。

4.1.1.2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急宰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生猪急宰证明》标识,随急宰猪送往急宰间。

4.1.1.3宰前检验急宰后需高温、化制或销毁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开据《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1.4宰前检验过程中需拒收的生猪,由宰前品管员用不同于客户标识色的颜料在猪体表进行标识。

4.1.1.5 宰前检疫检验无异常的生猪,直接送入标有“待宰圈”的圈舍中。

4.1.2 宰后检疫检验状态的标识
4.1.2.1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内脏分别打入带“高温”、“化制”、“销毁”字样的容器中。

4.1.2.2 宰后品管员根据相关标准判定需作复制、高温、化制、销毁处理的胴体分别盖“复制”、“双复制”、“化制”、“销毁”字样的印章标识。

4.1.2.3白条修整、预冷、分割、包装、冷藏、配送等环节出现的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

4.1.2.4做分割合格白条不做标识。

4.1.2.5做市场合格白条,用“动物检疫验讫合格印章”和“肉品品质检验验讫印章”进行标识。

4.1.2.6分割后检疫检验合格的产品,用“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和“动物检疫验讫标签”进行标识。

4.1.3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1.3.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4.1.3.2对偏离冲淋关键限值的潜在不安全产品用检验卡进行隔离标识;
4.1.3.3对金属检测潜在不安全产品用检验卡进行隔离标识;
4.1.3.4对因储运环节引起的潜在不安全产品,由销售部进行隔离标识。

4.1.3.5对因卸货过程中引起的潜在不安全产品,由鲜冻品事业部销售部负责隔离、标识。

4.2 原辅包装材料接收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2.1对接收检验不合格的原辅包装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按照品管员的检验处理意见挂“退货”或“销毁”标识牌进行标识。

4.2.2对尚未出具检验结果及处理意见的原辅包装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挂“待检”标识牌进行标识。

4.2.3对未进行接收检验的原辅包装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挂“暂存”标识牌进行标识。

4.2.4对检验合格的原辅包装材料,由库管员负责挂“合格”标识牌进行标识。

4.3肉制品生产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3.1加工合格的原料品管员不做标识,对不立即使用时由车间进行标识。

4.3.2对不合格品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填写内容按《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3.3腌制合格的原料由品管员监督车间标明品名、数量、入库时间
等,以便做到先进先出。

4.3.4对腌制不合格的原料,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填写内容按《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3.5合格半成品品管员不作标识,由车间按照操作规程对半成品做好标识。

4.3.6对检验不合格的半成品,能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的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标识内容按《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不能直接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的,应使用PVDC肠衣进行标记,重新检验不合格时,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

4.3.7对检验不合格的成品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标识内容按《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3.8对感官检验合格的成品用带有“合格”字样的包装物或合格证进行标识。

4.3.9对各工序当时不能判定质量需进一步检验确定或检测的,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待评审”、“待检验”等。

4.3.10对出厂检测结果未出的,由仓库用“待检”标示牌标识。

4.3.11产品试验时,由技术部门进行跟踪,并负责对试验状态进行标识。

4.3.12对生产过程中库存的原辅包装材料出现不合格时,由库管员用“待评审”标识牌进行标识。

4.3.13对生产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原辅包装材料,由品管员用
《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

4.3.14潜在不安全产品的标识
4.3.14.1当通知水质检测不合格时,品管员对该时间段生产的产品用检验卡标识,进行隔离处理;
4.3.14.2对金属检测潜在不安全产品用检验卡进行隔离标识;
4.3.14.3对因储运环节引起的潜在不安全产品,由销售部进行隔离标识。

4.3.14.4对因卸货过程中引起的潜在不安全产品,由肉制品品事业部销售部负责隔离、标识。

4.4鸡蛋贮藏加工检验试验状态标识
4.4.1对合格接收或不合格的鸡蛋品管员用《接收检验结果通知单》进行记录。

4.4.2对合格接收的鸡蛋,需要入贮藏库贮藏的,由生产单位负责在每批入库鸡蛋垛首尾各挂一标识牌进行标识,标明入库时间、库温、数量等内容。

4.4.3 对鸡蛋加工过程中品管员抽检合格的蛋液不做标识,对检验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处理意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4.4对香卤蛋加工过程中品管员抽检合格的香卤蛋不做标识,对检验不合格品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处理意见按照《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4.5对包装工序合格的产品,监督车间用带有’合格”字样纸箱或
放有合格证的纸箱标识,对检验不合格品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进行标识,填写内容按《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执行。

4.4.6贮运工序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对待检产品和检验合格的产品有仓库负责标识。

4.4.7对各工序当时不能判定质量需进一步检验确定或检测的,由品管员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待评审”、“待检验”等。

4.4.8产品试验时,由技术部门进行跟踪,并对各工序的试验进行标识。

4.5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控制
4.5.1如果原有标识因客观或偶然因素丢失或无法表明检验状态时,品管员应重新检验并进行标识。

4.5.2品管员使用《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标识时,随着新检验标识的产生自动作废。

5.相关文件和记录
5.1《不合格品控制操作规程》
5.2《双汇集团产品质量检验卡》
5.3《生猪急宰证明》。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