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栽培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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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标准中对重金属及有害物质的限量标准,贯彻执行了NY884-2012《生物有机肥》,检验方法参 考了DB32/T 1144-2007《固体基质物理性状的测定》、NY525-2012《有机肥料》。
4、对照本标准,本企业近年来若干批次的产品检测结果表明,各项理化指标均在标准的指标限量范 围之内。
南京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5 月 20 日
按 NY 525-2012 中 5.2 的规定进行。 5.2.10 酸碱度的测定(pH 计法)
按 NY525-2012 中 5.7 的规定进行。其中取样量为用 250mL 量筒在自然状态下量取 100mL 的样品,加 水量为 200mL。 5.2.11 电导率的测定(电导率仪法) 5.2.11.1 方法原理
按 NY 525—2012 中 5.6 的规定进行。 5.2.6 总氮含量测定
按 NY 525-2012 中 5.3 的规定进行。 5.2.7 总磷含量测定
按 NY 525-2012 中 5.4 的规定进行。 5.2.8 钾含量测定
按 NY 525-2012 中 5.5 的规定进行 5.2.9 有机质含量测定(重铬酸钾容量法)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601 化学试剂 滴定分析(容量分析)用标准溶液的制备 GB/T 6679 固体化工产品采样通则 GB/T 6682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 GB/T 8170-2008 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 GB/T 8576 复混肥料中游离水的含量测定 真空烘箱法 GB 15618-1995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GB 18382 肥料标识 内容和要求 GB/T 19524.1-2004 肥料中粪大肠菌群的测定 GB/T 19524.2-2004 肥料中蛔虫卵死亡率的测定 HG/T 2843 化肥产品化学分析常用标准滴定溶液、标准溶液、试剂溶液和指示剂溶液 NY 525-2012 有机肥料 NY 884—2012 生物有机肥 NY/T 1978 肥料 汞、砷、镉、铅、铬含量的测定 DB32/T 1144-2007 固体基质物理性状的测定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蔬菜栽培基质
主要来源于秸秆、中药渣(选用金银花、石斛、玄参)、茶渣、畜禽粪便等动植物残体,经适度发 酵腐熟复配后用于幼苗定植,作为植株健壮生长提供营养功能的含碳物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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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要求
4.1 外观:蔬菜栽培基质为褐色或灰褐色的固体,无机械杂质,无恶臭。 4.2 理化指标
4.4 蛔虫卵死亡率和粪大肠菌群数
应符合 NY884—2012 中表 1 的规定。
Q/320115 JH003-2015
指标 0.2~1.0 0.30~0.40
60~80 1/3~1/4
30~45 2.5~4.7
35~45 5.5~8.5 1.8~4.0
5 试验方法:
本文件中所用水应符合 GB/T 6682 中三级水的规定。所列试剂,除注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试验 中所需标准溶液,按 HG/T2843 规定制备。 5.1 外观
基质的理化指标应符合表 1 的要求。
表1
项目 粒径/ cm 容重/ g/cm3 总孔隙度/% 大/小孔隙比 水分(游离水)含量/% 总养分(氮+五氧化二磷+氧化钾)含量(以干基计)/% 有机质含量(以干基计)/% 酸碱度 pH 电导率 EC/ms/cm
4.3 重金属限量 应符合 NY 884—2012 中表 2 的规定。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的所有 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目视、鼻嗅测定。 5.2 理化指标 5.2.1 粒径
过筛。 5.2.2 容重
按 DB32/T 1144-2007 中 4.2 的规定进行。 5.2.3 总孔隙度
按 DB32/T 1144-2007 中 4.3.1 的规定进行。 5.2.4 大/小孔隙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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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Waihona Puke Baidu
Q/320115 JH003-2015
按 DB32/T 1144-2007 中 4.3.2 的规定进行。 5.2.5 水分(游离水)含量
Q/320115 JH003-2015
蔬菜栽培基质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蔬菜栽培基质的术语和定义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秸秆、中药渣(选用金银花、石斛、玄参)、茶渣等富含有机质的植物残体为主要 原料,经适度发酵腐熟后与蛭石等无机原料经过复配后制成的基质(以下简称: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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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320115 NJJH003-2015
蔬菜栽培基质
2015 - 05 - 20 发布
2015- 05- 31 实施
南京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
前 言
本标准依据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进行起草。 本标准贯彻了重金属NY 884-2012《生物有机肥》中表1表2。 本标准由南京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南京市蔬菜科学研究所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军辉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常义明 常义军 刘常亮 成维东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试样经水浸泡平衡,直接用 EC 电导率仪测定。 5.2.11.2 仪器
通常实验室用仪器和 EC 电导率仪。 5.2.11.3 操作步骤
量取试样 100ml 于 500ml 烧杯中,加 200ml 水,搅动 5min,静置 30min,用 EC 电导率仪测定上清液。 5.3 重金属限量
按 NY 884 的规定进行。 5.4 蛔虫卵死亡率、粪大肠菌群数
a)新产品定型首次生产时; b)原料、工艺发生较大变化,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时; c)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正式生产时,每二年进行一次检验。 6.3.2 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规定的全部要求。 6.4 组批 基质以同一配方、同一投料、同一班次生产的量为一批次。 6.5 抽样 按 NY 525—2012 中 6.5 的规定进行。 6.6 判定 6.6.1 按本标准进行的检验的测试结果,其质量合格判定采用 GB/T 8170—2008 中“修约值比较法”的 规定进行。 6.6.2 样品经检验,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自同批产品中抽取双倍量的样品对不合格项进行复检,复检 结果仍不合格,则判该批产品不合格。 符合本标准要求规定为合格,不符合规定要求判定为不合格。 7 包装、标志、运输、贮存 按 NY 525—2012 中 7 的规定进行。其中每袋净含量为 40L、50L,特殊要求由供需双方约定。
按 GB/T 19524.2 的规定进行。
6 检验规则
6.1 检验分类 基质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6.2 出厂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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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320115 JH003-2015 6.2.1 基质须经生产单位质检部门按本标准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附有产品合格证书 6.2.2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外观、电导率、酸碱度。 6.3 型式检验 6.3.1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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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编制说明
1、蔬菜栽培基质目前尚无国家强制性标准,也没有行业标准和地方推荐标准,为了产品生产的需要, 制定出本企业标准,作为组织生产和检验产品的依据。
2、以秸秆、中药渣(选用金银花、石斛、玄参)、茶渣等富含有机质的植物残体为主要原料,经适 度发酵腐熟后与蛭石等无机原料经过复配后制成的基质。本标准中各项理化指标数据的确定均来源于产 品开发过程中的检测及产品实际应用过程中的筛选;本标准确定的各项数据指标范围内的基质产品,在 试验和实际栽培生产中均取得理想的使用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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