品质异常处理控制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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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目的 (3)

2.适用范围 (3)

3.用语定义 (3)

4.参考文件 (3)

5.职责分工 (3)

6.业务流程图 (3)

7.业务流程说明 (3)

7.1 报警 (3)

7.2停产(恢复)标准 (3)

7.3让步申请及签字权限 (6)

7.4质量存档 (6)

8 流程KPI (9)

9. 附录 (10)

1.目的

完善质量反馈信息流程,使每个问题的反馈都能得到有效改善,便于异常质量信息的分析、整改,做好纠正预防措施,杜绝批量质量事故的发生,减少质量事故造成的损失,同时满足顾客的质量要

求。

2.适用范围

3•用语定义

4•参考文件:

《质量异常报警流程》、《停产恢复流程》、《让步申请流程》

5.职责分工

5.1质量部:负责质量信息的跟进和相关责任部门回复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进;

5.2生产部:

①负责开立影响生产现场正常进行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并负责追踪相关责任部门进行措施回复;

②负责其他部门开立的有关生产《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进行措施回复,并要跟进行措施的验证;

③还要负责保存本部门开立的且相关责任部门回复合格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及相关质量记

录;

5.3品质处:

①IPQC负责对产品的过程进行监控;

②QA负责对产品的出货进行质量检验控制;

5.4质量督办负责统计现场、出货及工序前5位问题,由现场PE牵头组织处理,并制定改善行动措施;

5.5开发、质管、工艺:等职能部门负责确认不良问题点,分析不良的根本原因,出具纠正/预防的

控制措施,如出现意见冲突,上诉一级申辩,或由事业部长定裁;

6.业务流程图:

后附

7.业务流程说明:

7.1报警:

7.1.1质量体系中出现不符合问题时由TCE&G或发现部门下达《体系纠偏单》并由质量革新部负责跟踪验证,并保存《体系纠偏单》及相关质量记录;

7.1.2 IQC检验经理对来料进行检验过程中发现物料不良后,应及时在检测平台中下达《纠偏单》并负责对下单的《纠偏单》进行追踪要求厂家及时在系统中进行回复,由IQE对物料厂家回复《纠偏

单》中的整改措施进行跟踪、验收、关闭;

7.1.3电脑板类似功能及外观不良问题连续出现3台,累计不良出现5台或发现严重异常问题点

(如批量、重复问题)等,订单执行经理应立即停线并及时下达《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转相应的IPQC审核后反馈现场的PE,由现场PE分析原因判定责任部门,并由责任部门制定改善、处理措施,下单部门及IPQC对回复的信息进行监控关闭,最终由相应的订单执行经理保存回复合格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

7.1.4IPQC在每日巡检时,将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问题点记录在《**工段稽核检查记录表》的日报表中,及时录入到《海尔智能电子质量管理查询平台》中;相应的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对IPQC录入系统中的问题点进行措施回复;IPQC对于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回复的整改措施进行验收,对于验收

不合格的IPQC将在系统中直接给予判不合格打回;责任订单执行经理将重新在系统中回复有效的整改措施。IPQC在制程中发现重大质量隐患、重复发生的问题,IPQC将对责任生产线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要求责任部门进行停线整改,整改完毕后IPQC去验收,合格后由相应的IPQC下达

《质量恢复生产通知单》并通知生产线可以正常生产;

7.1.5QA检验经理发现技术条件不符等问题时下达《信息反馈单》,由客户经理牵头反馈解决,品质处根据处理结果确定产品是否出货并保存《信息反馈单》及相关质量记录,并在出货前将《信息反馈单》随同产品一起给到事业部的质量部;

7.1.6出货检验中出现的异常现象,由QA佥验经理下达《质量整改单》给分公司,由分公司进行原因分析及措施回复,品质处对分公司回复的措施进行跟踪确认,无问题后将《质量整改单》与相应质量记录存档备案;

7.1.7在《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回复后判定产品存在质量隐患需要返修或返工的产品,PE/IE下发作业指导书经IPQC会签、工艺处长签字批准后,应从生产线返修品投入口重新下线,同时有IPQC 现场跟踪确认,对于批量改制或批量返修的产品需要客户经理召集工艺处、质管处、质改室、品质处及分公司等相关部门会议讨论评估,最终返修工艺根据会议讨论结果制订,IPQC在会签此类返修

工艺时无相应会议记录禁止开线;

7.1.8下单部门及IPQC根据《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措施的到位时间进行跟踪验证,并将措施的

验证情况写在相应的报警单中,对于验证无问题的交由品质处负责人进行审核,质量部长批准后由下单部门将报警单予以存档备案;

注解:

1.《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下达给上工序责任人,由接单人负责签收、追踪;

2.《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紧急措施应在两小时内回复,不能及时出具时,应由第一责任人

召开会议,研究紧急措施;对于报警单的回复情况,IPQC会进行不定期的跟踪排查,下单部门将对不能及时回复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汇总并对接单人进行通报处理;

3•《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中根治措施应在48小时内回复,回复不及时将对责任人进行通报处理;

4•《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以下单月份统一编号,如:2006年5月第一份即:06050001,依次类

推,公司编号为:青岛(QD做编号前缀,如QD06050001

5.对已关闭的《品质异常信息报警单》由相应的下单部门督办按照编号顺序进行存档,以月为单位

累计交文控存档;

7.2停产(恢复)标准及流程:

7.2.1停产标准:

①出现异常质量信息(含报警流程中内容)报警后,两小时内未有任何反馈,对责任生产线进行停线、整顿,客户经理或分公司经理召集相关部门处理;

②现场出现不按规定操作、重大质量事故或重复问题(一周内重复发生三次)没有根治措施,品质处IPQC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③内/外审核出现严重不符合项,经体系审核员、公司经理人、品质处共同研究需停线整顿时,由品质处IPQC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④产品事业部出现不良比率》1%( 10000PPMI,由质改经理下达《质量预警停产通知单》,转分公司经理处理;

7.2.2恢复标准:

①整改措施有效,经第三方(TCE&Q质量部)验收合格,下达《质量恢复生产通知单》方可试

产,试生产时间控制在一小时内,无质量问题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②经验收不合格的生产线继续停线整顿,直至质量部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生产;注解:

1.停产通知单IPQC下发即可生效,分公司有异议可反馈品质处长、质量部长、事业部长,逐级上诉,反馈期间不可继续生产;

2•停产期间分公司经理与订单执行经理根据出现的问题组织全员对标准进行学习,并写出整改报告及质量承诺;3•恢复生产前需将恢复生产请示单及整改措施提交品质处备案;

7.3让步申请及签字权限:

7.3.1原则上不做让步,当定单紧急时由PE工程师或质量部长评估不会引起客户质量投诉的前提下方可让步;

7.3.2让步申请人召集相关部门进行讨论,判断可行性并在《让步申请单》中会签意见;

7.3.3权限部门意见栏必须由相应负责人评估后方可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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