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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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安全责任追究,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发生的所有安全事故,无论是因生产活动还是其他原因所致。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坚持“责任明确、追究公正、惩罚有力、预防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我国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每个单位的领导人员应当带头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分为直接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系统责任三个层次。

第二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认定第六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应当及时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第七条对于直接导致安全事故的人员,应当追究直接责任。

第八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没有直接导致事故的人员,但其行为或者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事故发生或者扩大的,应当追究主要领导责任。

第九条对于安全事故中暴露出的制度缺陷、运行不畅等问题的,应当追究系统责任。

第十条对于受伤人员及其家属,应当积极开展善后工作,保护其合法权益,妥善解决相关问题。

第三章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程序第十一条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程序如下:(一)事故发生后,立即成立由主要领导亲自牵头的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

(二)事故调查组应当全面搜集、核实相关证据,查清事故的原因和责任。

(三)事故调查组应当依法听取事故当事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四)根据事故调查结果,进行责任认定,明确责任人。

(五)对于直接责任人,应当依法进行相应处罚,确保其承担相应责任。

(六)对于主要领导责任人,应当追究其责任,根据情节轻重进行相应处理。

(七)对于系统责任人,应当调整、完善相关制度,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四章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执法机关和处罚措施第十二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应当由相关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执法机关进行。

第十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一)口头警告或批评教育。

(二)书面警告或批评教育。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五篇)

安全事故报告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一、总则为了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落实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结合河务局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本条例。

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指在调查处理工伤事故时,必须坚持事故原因分析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的原则。

它要求对安全生产工伤事故必须进行严重认真的调查处理,接受教训,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

二、事故调查第一条事故发生后由单位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第二条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第三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第四条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一)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损失;(二)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三)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四)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五)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五条事故调查组有权向有关部门和个人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有关部门和个人不得拒绝。

事故发生部门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六条事故调查组成员在事故调查工作中应当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的纪律。

第七条事故调查组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第八条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二)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三)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四)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五)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

事故调查组成员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5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处理制度为提高工作人员的责任心,进一步增强安全管理的思想意识,使职工更加自觉遵守安全生产法规和制度,对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做到奖惩分明,保证在生产管理工作实施好闭环管理,特制定本规。

无论是制订制度还是实施考核都要求公司各部门通力协作,并在实施安全考核奖惩时做到严肃认真,严格执行,否则,再好的制度也会变成一纸空文,因此执行责任究管理是一个重要的手段,对由于各级人员责任心不强及管理不到位,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带病进行及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情况,施行责任追究,并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实施细则》进行处罚。

一、对责任追究遵行"以责论处"的原则:要求对认真履行职责并在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集体或个人按相关规定予以表彰,对规划、设计、定货、制造、货物验收、安装调试及工程验收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对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程制度虽没造成严重后果但设备已有重大安全隐患,随时可能发生事故的,对在工作中因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事故的都要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关处罚。

二、对责任追究坚持分级管理的原则:在责任追究上要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

三、责任追究管理:各级工作人员每月按照工作计划及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开展工作,因未履行好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及未认真完成好工作任务(工作任务及执行标准为公司工作、管理及技术三大标准),而造成事故或使设备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运行的,包括对车辆管理、运行、消防等方面的工作,由于失职、渎职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及相关技术标准的原因,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并造成工程延期的,如果当月在上级领导或部门检查中被发现或已导致事故的发生的,以及在实际工作中已对其它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或延期的,公司领导首先追查安生部在安全管理及工作管理中存在的责任,追究安生部是否存在有工作失职、检查不到位、监督管理不力、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及规章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原因,安全部并开始对各责任单位在安全管理方面是否存在疏漏进行调查,调查责任单位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是否认真对习惯性违章进行监督考核、安全监察机构各级人员是否认真履行安全责任,责任单位同时对责任班组和责任人员进行调查,调查是否为班组或人员失职、未认真按规定进行相关工作、违章指挥或违章工作等,最后由责任单位对责任人调查后做出处理意见后上报公司安生部,安生部经过汇总,分清全部负责人应承担的责任后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事故责任和追究制度是指依法对发生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安全事故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其目的是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强化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定和谐。

一、安全事故责任制度安全事故责任制度是指对安全事故发生后,依法对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制度。

根据责任主体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种责任:1. 事故责任人责任:指在安全事故中具有直接责任的人员,包括事故发生时在岗位上的责任人员和与事故发生有关的管理人员。

他们应当承担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并依法接受相应的处罚。

2. 上级部门责任:指企事业单位的上级管理部门或者地方政府部门对下级单位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不履行安全监管职责或者过程监管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3. 安全管理责任:指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未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该责任主要针对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

4. 监管责任:指政府相关部门或者其他监管机构未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导致安全事故发生,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二、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对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进行责任追究的具体措施和程序。

一般包括以下几项内容:1. 事故责任认定:通过调查和鉴定,确定安全事故责任人、上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并对其责任进行认定。

2. 责任追究程序:在安全事故发生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程序。

3. 处罚措施:对安全事故责任人及其他相关责任主体,根据其责任程度和情节轻重,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罚决定,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4. 监管措施:对涉事单位和责任人,在事故责任追究的同时,加强对其日常安全管理的监督,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可以有效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

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以及追究的程序和措施,强化了安全管理的约束力和惩戒效力。

同时,责任追究制度也能够提高责任意识,促使相关主体加强安全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3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生产车间、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

(四)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负责。

(五)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六)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2)是指对于发生的安全事故,通过调查和认定事故责任,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和处罚措施的制度。

其目的是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秩序,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事故调查: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确定事故的原因、经过和责任,采取合理的调查手段和方法,获取相关证据和资料。

2. 责任认定:根据事故调查的结果,认定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人、管理责任人和监督责任人等。

3. 处罚措施:对认定的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刑事责任追究、经济赔偿等。

处罚的方式和程度根据事故性质和责任人的情况而定,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工整改、吊销执照等多种形式。

4. 救济机制:对受害者提供相应的救济措施,包括医疗救治、经济赔偿、心理疏导等,保障其合法权益。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在不同国家和地区有不同的实施方法和程度,但其核心目标都是为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公共安全和个人权益。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五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样本一、总则第一条为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预防并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坚决遏制恶性生产安全事故,切实保障施工作业人员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依据《____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制度》、《____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东北分公司《安全生产奖罚办法》的具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以规范东北分公司对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条至第八条(原文未提供具体内容,故保持原状)分公司所属项目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若发生人身伤亡、食物中毒、急性工业中毒、火灾等非伤亡事故,其责任追究均适用本制度。

事故的报告、应急响应、责任追究及后续处理,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同时禁止伪造事故现场或篡改与事故相关的原始资料。

事故追查处理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即在追究事故直接责任者的同时,必须同步追究相关管理人员、有关领导及事故项目本身的责任。

对事故项目及相关责任人的处理措施分为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两类。

行政处分涵盖警告、记过、记大过、撤(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行政处罚则包括黄牌警告、罚款、责令停工(局部停工)整顿等。

二、事故报告工程项目一旦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必须严格按照《企业职工伤亡报告和处理规定》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分公司领导及安全管理部门报告。

事故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现场情况描述;2. 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包括抢救情况);3. 事故造成的伤亡情况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及经济损失预估;4. 已采取的应对措施;5.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同时,需按要求填写事故报告书,进行事故统计与分析,并编制相应的事故统计报表。

三、事故应急救援第九条事故发生后,项目应立即启动相应的事故应急预案,迅速组织现场作业人员紧急避险,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并立即通知相关部门进行抢救工作,尽最大努力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本制度以公司《管理人员责任追究制度》为依据。

1、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及各岗位操作人员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难给予100—____元罚款,必要时给予一定的行政处分。

行政处分分别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留用察看、解除劳动合同等。

2、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开工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及安全技术措施,施工队组要认真____学习贯彻。

2·1无规程作业,给予施工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有规程不向员工贯彻学习,给予队组责任人100—____元罚款。

2·2在生产过程中,有章不循,违章指挥,给予施工队组10000—____元罚款,给予相关责任人1000—____元罚款。

2·3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新情况、新问题,原作业规程难以实施,施工队组应结合实际,及时制定采取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否则,给予相关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

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4各种项目工程,采、掘、开工作面和安全设施,在移交生产前必须由有关部门____验收合格后,方可安排生产,不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强令____生产,给予生产指挥部门负责人1000—____元罚款,给予____组负责人500—____元罚款。

3、为加大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力度,根据《安全管理制度》(安全监督检查)对不按时____检查的部门给予500—____元罚款;对部门负责人给予100—____元罚款;对不按时参加安全检查的人员给予100—____元罚款。

4、跟班领导要与员工同进同出,深入工作现场,及时了解安全生产现状、加强现场管理,对迟进早出,无故脱岗的跟班领导根据《安全管理制度》(领导干部下井跟班)给予责任者100—____元罚款。

5、井下临时密闭起起封必须根据《井下临时密闭起封管理制度》操作,否则给予责任队组5000—____元罚款,给予主要责任人500—____元罚款,造成事故追究有关队组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三篇)

2024年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例根据《____安全生产法》及《____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规定》,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生产安全事故,对事故处理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并严肃追究事故责任人和单位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以保障企业职工的生命安全与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责任追究制度。

第二条企业第一责任人、各部门行政正职、各项目部经理、各工程队队长,若对以下安全事故的防范、发生存在失职、渎职行为或负有领导责任,将依据本规定缴纳安全教育基金,并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玩忽职守罪或其他刑事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安全事故类型包括:(一)火灾事故;(二)交通事故;(三)建筑质量安全事故;(四)民用爆炸物品和化学危险品安全事故;(五)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和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六)其他安全事故。

第三条事故单位、事故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人缴纳安全教育基金的标准如下:1. 轻伤事故:负伤率在____‰以内(含____‰),对事故单位不予处罚;若超过____‰,事故单位需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

2. 重伤事故:每发生一起,取消事故责任单位全年安全奖的____%,并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责任人各缴纳____元;多人重伤按人数累加计算,并取消全年安全奖。

3. 死亡事故:一次死亡一人,取消事故单位全年安全奖金,事故单位缴纳____元安全教育基金,事故主要责任者和负责人各缴纳____元罚款;一次死亡二人,处罚按一人情况的____%执行。

4. 交通事故、机电设备事故、火灾事故等,事故单位按直接经济损失的____%缴纳安全教育基金。

5. 如上级派事故调查组,则执行其决定。

第四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但尚未发生事故的,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整改。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三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制度,明确企事业单位内部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机制,以完善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企事业单位的职工、管理人员、执行人员等。

第三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是指对企事业单位发生的安全事故,根据相关规定,对造成事故的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第四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目标是明确责任,促使责任人改正问题,防止事故再次发生,同时通过追究责任,起到威慑和警示作用,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五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原则是实事求是、公正公平、合理有效。

第六条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安全事故发生后的责任主体、追究程序和追究的依据。

第二章责任主体第七条安全事故责任的追究主体包括企事业单位、相关管理部门和责任人。

一、企事业单位是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主体,负有事故预防、事故调查和事故处理的职责。

二、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追究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责任人是指直接参与事故发生或者管理事故发生地点的人员,包括安全负责人、班组长、工程师、操作人员等。

第三章追究程序第八条安全事故责任追究的程序分为预防、调查、处理三个阶段,具体如下:一、预防阶段:企事业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预防机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开展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调查阶段: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企事业单位应立即开展调查工作,确定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将调查结果报告给相关管理部门。

三、处理阶段:根据调查结果,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九条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事业单位应当立即组织调查组进行调查。

调查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并且应当具有必要的调查工具和设备。

第十条调查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时限,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板(7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板(7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模板般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一般事故的责任追究,适用本规定。

(2)经营管理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以下统称有关责任人员),违____安全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造成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按照管理权限,经调查核实和责任认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3)相关责任人责任分为直接责任、主要责任、直接管理责任、主管责任、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1.直接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决定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2.主要责任是指相关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起主导性作用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3.直接管理责任,是指职能部门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应当承担的责任。

4.主管责任是指职能管理部门主管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____分管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在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6.重要领导责任是指单位主要负责人在其职责范围内,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____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时所应当承担的责任。

(4)因未建立本单位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或者内部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存有缺失,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除按本规定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外,单位业务分管领导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分别承担分管领导责任和重要领导责任。

(5)因违____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履行或者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违章指挥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相应责任人应当承担直接责任。

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事故(隐患)的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是指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因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导致安全事故(隐患)发生或者扩大的行为人,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进行追究。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以下简称生产经营单位)。

第四条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公开、责任到人、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第二章安全事故(隐患)的认定第五条安全事故(隐患)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潜在危险状态、行为或者因素。

第六条安全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轻伤、财产损失或者环境污染等不良后果的事故(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可能造成人员死亡、重伤、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环境污染等严重后果的事故(隐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作业过程等进行全面排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制度。

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向生产经营单位报告。

第三章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第九条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应当查明事故(隐患)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和责任,依法追究事故(隐患)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十条安全事故(隐患)责任追究,按照下列规定确定责任人:(一)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工作全面负责;(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三)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行为和安全事故(隐患)防范工作负责;(四)其他与安全事故(隐患)发生或者扩大有关的人员,依法应当承担的责任。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4篇)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一、前言安全生产事故是具有突发性、随机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事件,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重大损失。

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安全,提高安全生产的管理水平,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并建立起一套完整的责任追究机制,以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二、追究原则1. 生命和人身安全第一原则:公司以员工的生命和人身安全为最高价值,一切安全生产事故都要以防止人员伤亡为首要考虑。

2. 事故责任明确原则: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必须依法追究事故责任,根据事故原因和责任程度进行责任划分。

3. 事故相对调查原则:追究责任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事故事实为依据,实施相对调查,杜绝主观臆断和错误判断。

4. 追溯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受时间限制,即使事故发生后多年,对相关责任人也要进行合理的追责。

5. 多方面追究原则:安全生产事故责任的追究,不仅考虑责任人本身的失职责任,还要考虑企业的管理责任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

三、责任追究的主体1. 事故责任追究小组:由公司领导、工会代表、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等组成,负责对安全生产事故进行调查,追究责任。

2. 责任人员:包括直接责任人员和管理责任人员。

- 直接责任人员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中直接负有责任的人,如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不当等致使事故发生的员工。

- 管理责任人员是指企业管理层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管理职责的人员,如生产主管、安全主管、车间主任等。

四、追究的程序与方法1. 事故调查程序(1) 报告和召集: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责任追究小组成立,由小组负责召集相关人员参加事故调查。

(2) 事故调查:责任追究小组组织调查人员对事故现场进行勘查、采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并听取相关人员的陈述。

(3) 整理和分析:责任追究小组对调查所得资料进行整理和分析,形成调查报告。

(4) 提交报告:责任追究小组向公司领导汇报调查结果并提交调查报告。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是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后果的责任进行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根据该制度,相关责任主体包括企业法人、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等,根据责任的不同,追究的形式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是指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体进行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如警告、罚款、责令停产停业等。

民事责任是指依法对安全生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赔偿和补偿。

刑事责任是指对严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造成重大事故或多人死亡的相关责任主体进行刑事追究和处罚,如拘役、有期徒刑等。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旨在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高,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同时,也能够起到威慑作用,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发展。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二)是指在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对责任人进行追究和惩处的制度。

其目的是保障安全生产,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事故预防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和避免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要求对引发事故的负责任人进行追究,包括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事故相关部门或单位的领导责任人等。

责任追究的目标是查明责任、制止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从根本上提高生产安全管理水平。

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1.责任划分:对事故发生中的责任方进行划分,包括直接责任人、间接责任人、领导责任人等,明确责任范围。

2.责任追究程序:对责任追究的程序进行规定,包括事故调查、责任认定、责任追究听证等程序。

3.处罚措施:对责任人给予相应的惩罚措施,包括行政处罚、经济处罚、刑事责任等。

4.防范措施:对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的实施和执行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包括加强事故预防、加强安全责任制落实、完善安全管理体系等。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5篇)

生产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地防止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事故的行政责任,保证员工生命安全,防止企业财产受到重大损失,促进公司各项工作的健康稳定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生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2、安全事故划分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公司安全文件有关规定执行。

3、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诫免、免职、撤职、降级、开除八种。

4、矿山部发生重伤以上的安全事故,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定性,矿山部班子成员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矿山部发生重伤事故或重大隐形事故,矿山部班子成员责任由公司追究其行政责任,对矿山部有关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对工区跟班管理人员、班组长、安全员、事故责任者一律降一级,情况严重的开除公司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6、对矿山部重点工程,大型设备安装工程实行安全质量项目负责制,在服务期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造成事故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给予经济处分。

7、重大事故隐患排查不认真、不全面或隐患排查后没有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的,对分管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8、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后,因措施没有及时落实,不按时整改而发生安全事故的,对相关负责人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9、因技术管理不到位、技术管理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副总、部门负责人、技术员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10、因措施审查不认真造成技术指导上,出现失误而发生安全事故,对参与审查的有关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1、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未能及时补充安全措施,因此发生安全事故,对有关分管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2、规程措施未进行技术交底和贯彻,不履行签字手续,因此造成安全事故,对有关技术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13、无安全操作规程、无措施施工、违反规程措施施工而发生安全事故,对专业部门分管责任人、坑长、队长、班组长、安全员及其他责任人分别给予经济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中铁____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____地铁项目经理部____年____月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1、轻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项目安质部____进行事故分析。

2、重伤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在适当的时间由单位负责人____进行事故分析,在____天内形成事故调查报告。

3、死亡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要立即报告本单位的安全员和单位负责人,事故单位要在____小时内采用电话等方式报告公司安质部,并随即上报《伤亡事故登记表》。

公司安质部,应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和当地的安全主管部门,并由公司领导____进行事故分析,形成事故调查报告,同时配合当地安全主管部门进行进一步的调查。

在当地安全主管部门提出结论性意见后,把事故报告和结论性意见一同报集团公司结案。

4、当伤情暂时无法确定时,应先汇报事故的经过等情况,待情况明确后再做补充。

5、不论轻伤、重伤、死亡事故都要在月底的事故报表中按规定填写、统计。

6、任何单位都不得瞒报事故和以重报轻,一经发现将收回安全奖励、加倍处罚,并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和行政处罚,必要时将按局责任追究制进行责任追究。

7、各单位要积极地采取措施预防和防止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安全生产“五同时”,同时要注重发挥安全专业人员和全体干部职工的安全积极性,努力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监控网络。

8、各类事故发生后均要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分析和处理。

9、发生责任伤亡事故,按以下规定办理:9.1、项目部发生一次一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警告处分,分管领导记过处分。

9.2、项目部发生一次两人重伤事故,上报公司由公司给予事故项目部主要领导记过处分,分管领导降级处分。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5篇)

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报告、统计、调查和处理安全事故,积极采取预防措施,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分类1.轻伤事故:损失工作日低于10____日的失能伤害。

2.重伤事故:表定损失工作日等于和超过105工作日的失能伤害。

3.死亡事故:死亡。

4.重大事故:1)一级重大事故:死亡三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百万元以上。

2)二级重大事故:死亡十人以上,二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一百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

3)三级重大事故:死亡三人以上,九人以下,或重伤二十人以上,或直接经济损失三十万元以上,不满一百万元。

4)四级重大事故:死亡二人以下,或重伤三人以上,十九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十万元以上,不满三十万元。

二、事故报告轻伤、重伤、重大伤亡事故发生后,负伤者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通知公司施工部或办公室,保护事故现场,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拨打110、120或119电话,防止事故扩大。

施工部负责人接到重伤事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公司法定代表人,并赶赴现场组织抢救工作。

____小时内将伤亡报告表报送至相关单位。

重大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①事故发生时间、地点、工程项目、企业名称;②事故发生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③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④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⑤事故报告单位。

三、事故处理1.对重大事故处理1)发生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对全部在施工地进行检查、整顿,并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进行通报批评。

2)在本年度内发生第二起四级重大事故,事故工地停产____天整顿,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市建委对其进行通报批评,并根据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理。

3)在本年度发生三起四级重大事故,工地停产整顿____周,同时全部在施工地停产____天检查整顿,对全体职工进行教育。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五篇)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为强化学校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安全责任,做到责任事故处理有制可依,有章可循,特制定本制度。

(一)事故责任追究原则1、领导:谁主管,谁负责2、教师:有工作岗位就有安全责任3、上课:谁上课,谁负责4、活动:谁组织,谁负责5、学校安全事故责任人由董事长负责(二)事故责任追究制的落实学校安全工作在明确责任科室和具体负责人的同时,学校将在每学期开学初和各科室以及具体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规章制度,及时完善保障措施,减少一般事故,避免重复、类似事故,杜绝特大事故,遏制重大事故。

倘若有事故发生,实行责任追究制,视事故的性质,给予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世纪英才外国语学校二o一四年____月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范本(二)为了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严格执行《学校安全制度》、《教师护送学生制度》,保证一旦发生安全事故能够及时处理,特制定我校安全责任追究制度:一、主要职责1、组长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处置工作,安排、检查落实学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组长负责学校安全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安全事故,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领导小组成员具体负责学校各班级、各特种教室突发安全事故的处理、监控、报告等事宜,并保证领导小组指令的畅通。

做好安全工作的宣传、教育、落实、检查、处理等,把安全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应急措施1、每天保证教师值班:早上7:20到校,中午放学时待全部学生离校方可下班。

若在校门口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由带班领导负责处理,一名值班人员把学生送往医院,另一名值班人员通知其家长,并及时报警。

2、班主任教师负责____学生站队放学,分成东、西、北三路纵队,做到校大门外____米内不解散。

3、各班选出一名安全监督员,每日在教室、校门口检查,制止不安全行为。

4、学生有病有事须请假,无故不到者必须在____小时内上报班主任。

若查实学生离家出走或被坏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长,校长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一条目的(一)为了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质量生产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结合集团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对已发现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事件进行跟踪处理和学习、改进,防止其扩散和再次发生(二)严肃工作纪律,明确事故责任处罚。

第二条范围(一)各类定性为施工责任的质量问题和事故。

安全、质量事故责任者包括事故单位、事故主要责任人、事故次要责任人及直接管理责任人、管理责任人。

(二)对于安全、质量事故的责任人若有触犯刑律、涉及犯罪的交由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三)若事故责任划分以直接和间接责任定论的则对直接责任人和间接责任人分别按本办法中的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条款进行处罚。

第三条责任(一)对发现安全、质量问题或发生的事故进行调查,分析责任;(二)综合办公室负责实施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直接交由司法机关处理;第四条事故责任分类(一)领导责任:针对中层以上管理人员就有关建章立制、宣传贯彻、培训指导、督促检查、审批论证、____指挥、决策计划等管理方面的过失引发的事故应追究的责任;(二)直接责任。

责任人的过失是导致事故发生的最主要的原因,是诱发事故的必要条件。

如错误操作、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规违纪等;(三)相关责任。

与事故责任人或单位出现的事故有联系的部门,由于配合、支持、反馈、保障、服务等出现过失而不利于事故的预防、控制的责任。

第五条事故管理(一)对发生一般以上级事故所调查明确的隐患,各项目部在涉及时应建立预警机制,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无预案或预案不当者,酌情对项目经理作出处罚;(二)对于检查过程中对各种隐患提出的纠正措施,检查____者要及时____论证,限定合理的完成日期(三)____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纠正措施实施的跟踪验证,并对落实效果进行评价,不符合要求的、效果不明显的,重新制定、论证、实话和验证,直至消除隐患为止;(四)所有事故处理的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四不放过”(事故原因未调查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处理不放过、未制定整改措施不放过、责任人及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的原则;(五)工程部要建立与本职责相关事故的台帐,对已发生的事故的产生原因、对生产财产人身的影响及程度、处理措施、措施验证情况等进行记录,并定期进行分析,总结事故教训,积累处理经验,并进行趋势分析,提出相应的预防措施。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三篇)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制定本制度:一、发生在站场内人员伤害及火灾事故,无论等级大小,事故现场人员必须立即向车站站长或副站长报告。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人员可直接拨打“120”“119”求助,并直接向当地交警队、当地消防队、安监局报告。

二、车站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在____小时内如实向局领导、当地安全监督管理局、卫生管理局、公安消防队报告,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证据。

三、事故报告内容:应当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和事故现场情况、事故已经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直接经济损失,以及已经采取的措施,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还应当补报。

四、事故经调查程序,查清事故发生原因,性质及责任明确后,应按照“四不放过”的要求,车站应根据责任人行为性质及后果严重性,追究其行政责任,情节后果严重的,可以提起司法责任诉讼。

行政责任追究按照《贵州省雷山汽车站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雷山汽车站站务人员安全管理奖惩办法》有关规定,视其情节程度,给予警告、记过、撤职、开除留用、开除等行政处分和相应的经济处罚。

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二)生产安全事故是生产过程中所发生的意外事件,其不仅对工人生命安全造成威胁,还对企业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

为了保护工人的生命安全,加强企业安全管理,提高生产安全水平,2024年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及责任追究制度应运而生。

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1. 事故报告的范围和内容: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制度适用于所有生产企业及工地,不论其规模大小。

事故报告内容涵盖事故的基本情况、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损失评估、救援和处理情况等。

报告应包括详细的事故调查过程、责任人员及部门,并附上相关证据和资料。

2. 报告的时间要求: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当地相关部门,并按规定的时间要求报告中央和地方政府有关部门。

2024年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2篇)

2024年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2篇)

2024年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问责制度一、背景介绍随着现代社会的发展,各行各业涌现出了大量的安全责任事故。

这些事故不仅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损失,也暴露出安全责任追究的问题。

为了加强安全责任追究,维护社会安全稳定,2024年起实施新的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

二、问责对象新的安全责任事故追究问责制度适用于发生在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场所以及特定行业的安全责任事故。

包括但不限于交通事故、火灾事故、工伤事故、化学品泄漏等。

问责对象包括事故责任人、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等。

三、问责程序1. 事故发生后,责任单位应立即成立事故追究工作组,由公安机关、安监部门、法院等相关部门组成,迅速展开调查工作。

2. 调查完毕后,工作组将向责任单位提交事故调查报告,并提出问责建议。

3. 责任单位根据工作组的调查报告和问责建议,依法组织问责程序。

4. 首先要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采取相应的问责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检查、停职检查、行政撤职、刑事追究等。

5. 对事故直接责任人、事故间接责任人也进行相应的问责,根据其在事故中的具体责任程度,依法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纪律处分。

四、问责权力1. 相关部门有权对涉及的责任单位进行检查,要求其配合工作组的调查工作。

2. 工作组有权对涉及的责任人员进行约谈、调查,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3. 工作组有权收集、保存、调取相关证据,在问责程序中起到关键的证据作用。

4. 责任单位拥有对事故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权力,并可以依法采取相应的行政、纪律处罚措施。

五、问责原则1. 源头治理。

追究安全责任的问责应从事故发生的源头开始,找出事故责任人员,严肃追究其责任。

2. 程度适当。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后果,问题整体情况,对事故责任人员进行适度的问责。

3. 公正公平。

问责程序应公正公平,符合法律法规,不偏袒一方。

4. 综合治理。

问责不仅仅是对责任人员进行处罚,更要从事故的背后原因进行查找,对责任单位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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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版)
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

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

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

"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生产车间、各部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二)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的考核。

(三)加强公司内部伤亡事故管理。

各部门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制定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上报、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工作。

(四)集团公司的事故调查、分析、处理由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具体落实由安全技术部、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共同负责。

(五)对因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不符合规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不力、安全资金投入不到位、“以包代管”、“以租代管”等导致发生生产责任事故的,要严肃依法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及相关主管人员的责任。

(六)对已造成事故的责任人处罚按事故的性质及严重程度区分
对待,事故性质恶劣或事故程度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处理;除此之外,按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对肇事责任人进行事故责任追究。

XX设计有限公司
Your Name Design Co., Lt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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