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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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完善对策

量 的同时也实现 了资源 的优化 配置。 ( ) 二 排污权 交易制度 的优越 性分析 1有利于污染总量控制, . 保证环 境质量
都只掌握在政府主管部门手中, 企业没有成为真正的市场主体 , 排污 权交 易的效果必然受到限制 。 再次 , 目前的交易都是一对一 的由政府
安排 , 没有由中介披露信息, 由买方和卖方通过竞价最终选择对方的 市场 自愿性 , 这与商品的交易价格应该 由市场确定的规律显然不符。 三、 完善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的若干构想 总量控制是排污权交易的基础。因为一定范围内的排污权总量 是不变 的, 以 所 不管排污权在各企业间是如何转换, 都不可能超越最 ( ) 一 我国排 污权 交易的立法建议 1确认排 污权和排污权交易制度 . 早确定 的排污总量 , 这有利于保证环境质量 。 首先, 立法 上应确认排污权及排污权的私权利性质。 目前我 国环 2 有利于企业节省治理费用, . 促进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排污权交易使得企业可 以基于利益的考虑选择购买排污权或者 境主管部 门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所确认 的排污权是一种行政性的个人 不具有可以 自由转让交易的个人私权 利性质 。。 在这种情况 改进技术剩余排污权 以符合环境管理的要求。不仅使得各个企业节 公权利 , 省了治理费, 节约了社会总成本 , 而且调动 了企业治理污染的积极性, 下 , 应该从立法上确认排污权 , 明确将排污权与其他生产要素一起纳 入企业的生产资料范围, 允许排污权作 为一种私权利可 以使用、 收益、 促进了企业科学技术水平 的提高和产业结构 的合理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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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及发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凸显。

为了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排污权交易制度应运而生。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基于市场机制的环境政策工具,旨在通过经济手段激励企业减少污染物排放,提高环境质量。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进行分析,并探讨其未来的发展方向。

一、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历程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探索始于 20 世纪 80 年代。

当时,一些地区开始尝试在局部范围内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

进入 21 世纪,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严峻,我国加快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设步伐。

2007 年,财政部、环保总局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标志着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正式启动。

此后,江苏、浙江、天津等地相继开展了排污权交易试点,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一)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了一系列与排污权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如等,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试点工作取得一定成果各地的排污权交易试点在优化环境资源配置、降低污染治理成本、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例如,江苏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推动了企业加大环保投入,提高了污染治理水平。

(三)交易平台不断建立为了规范排污权交易行为,提高交易效率,各地纷纷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平台,实现了交易信息的公开透明和交易过程的规范化。

然而,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法律法规尚不完善虽然相关法律法规对排污权交易有所涉及,但仍存在规定不明确、缺乏可操作性等问题,导致在实际执行中面临诸多困难。

(二)初始排污权分配不公平合理的初始排污权分配是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础,但在实际操作中,由于缺乏科学的分配方法和标准,容易导致分配不公平,影响企业参与的积极性。

(三)市场机制不健全目前,我国排污权交易市场还不够活跃,交易价格形成机制不完善,市场供求关系对交易的影响有限。

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文(三篇)

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文(三篇)

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文引言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的快速发展,环境污染问题日益加剧。

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我国亟需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本文将结合国内外的相关经验,提出一份完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范本,以供参考。

一、总则1. 本制度的目的是推动企业减少污染排放、降低环境风险,促进资源的有效利用,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污染排放的企业和组织,包括但不限于工业企业、农林渔业、能源供应等。

3. 排污权交易的主体包括排污权的持有者、交易平台、政府监管机构等。

二、排污权的核定和分配1. 排污权的核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的生产规模、生产工艺、污染物排放浓度等因素。

采用动态核定机制,定期进行调整。

2. 排污权的分配原则上遵循“公平、合理、可行”的原则,基于企业的排污能力、减排潜力等综合因素进行分配。

3. 排污权的分配应进行公开透明,公众有权参与监督并提出异议。

政府可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核查和评估,确保分配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

三、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建立和运营1. 为了提高交易效率和市场公正,应建立统一的排污权交易平台。

该平台由政府设立并严格监管,包括电子交易系统、交易规则和监测机构等。

2. 排污权交易市场可以分为现货市场和期货市场,以满足不同投资者和企业的需求。

3. 排污权交易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集中竞价、竞价配对等方式进行交易。

交易双方应先向平台注册并支付一定费用,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四、排污权交易的监管与管理1. 政府监管机构应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明确排污权交易的相关规定,规范各方的行为。

2. 排污权交易的监测与核查应由政府或委托的第三方机构专门负责。

监测数据应及时、准确地向交易平台和企业披露,确保交易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3. 对于违反排污权交易规则的行为,应依法惩处,保护交易市场的秩序和公正。

监管机构应设立监察机构,加强对交易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力度。

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建议

试论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的立法建议

剧” 。古 希腊 思想 家亚 里 士 多德 曾断 言 : 凡是 属 于 “ 最多 数人 的公 共 事 物 常 常是 最 少 受 人 照 顾 的事 物 , 人们 关怀 着 自己的所有 , 忽视 公共 的事 物 ; 于公 而 对
共 的一切 , 至多 只 留 心 到其 中对 他 个 人 多 少 有 些 他 相关 的事 物 。 _ ( 哈 丁 以牧 场 为 例 , 明环 境 资 ” l瑚 J 说
多 年 的环境 管理 实 践 , 索 出来 的用 于 环境 保 护 的 探

项经 济政 策和 一种 运用 市场 机制 进行 污染 治 理 的
有 效手段 。近年来 , 污 权 交 易制 度 在 国 际上 得 到 排 了普遍推 广 , 西方 一些 国家 相继 引入 此项 制 度 , 取 并 得 了积极 成效 。我 国也 开 始 大 胆 尝 试 排 污权 交 易 。 但是 作为 一项 权利 形态 的排 污权 尚未 获 得我 国立 法 的承认 , 污权 交 易 尚 缺乏 完 善 统 一 的法 律 法规 支 排
卖方 由于超量削减排 污量 而剩余排污权 , 出售剩余 排 污 权并 获得 经 济 回报 , 实 质上 是 市 场 对 其 有 利 其
于环 境 的外 部 经济 性 的补偿 ; 同时 , 些无 法 按照 政 那 府 规定 排 污 , 因排 污 价过 高而 不愿 减排 的企 业 , 或 则 要 购买 其必 需 的排 污 权 , 支 出 的费 用 实 质 上是 为 其
表 制度 。
排 污 权交 易制 度 最初 起 源 于 美 国 , 美 国经 过 是
境质 量 要求 的条 件 下 , 立 合 法 污 染 物 排 放 的权 利 建 ( 污权 )并 允许 这 种权 利 像 商 品那 样 自由买入 和 排 ,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浅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摘要: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环境保护政策,兼具提高管理效率和降低治污成本的特点。

目前,我国正在实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均以试点形式存在,尚未制定全国统一性的法律文件。

从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必要性入手,阐明了排污权的性质和实践状况,分析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条件,重点论述了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总体构建。

关键词:总量控制;排污权初始分配;排污权交易;环境容量中图分类号:d922.68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4-0126-02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排污权一词以经济学中的“产权”学说为原型,历经经济学、法学、环境保护领域的长期实践最终演化而来。

排污是一种权利,环境是人类的共同财富,它属于全民共有的权利。

而具体到某一个国家,则应为该国全体国民共同享有,由国家统一管理,排污者可以通过特定的程序获得排污资格。

根据排污权交易理论和实际操作中排污权的行使方式分析,“排污权的法律属性可以界定为行政许可性权利”[1]。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政府为履行控制污染职能而采用的一项环境保护措施。

不仅可以调动排污者减排的积极性,提高治污效率,而且能够节约整个社会的治污成本。

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兼有环境质量保障和成本效率的特点,成为当前备受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政策[2]。

二、排污权交易国内外实践(一)国外的排污权交易实践1972年,美国在世界八大公害事件的影响下,为了保护环境出台了排污总量控制政策,这成为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前奏。

1990年美国通过的《清洁空气法》修正案。

规定了排污权交易制度,将二氧化硫排放量纳入酸雨控制计划,同时还进行了氮氧化物的排放权交易,水污染物排放权交易,锌、铅等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权交易的探索并取得良好效果。

而后,一些发达国家纷纷借鉴。

有些国家建立了排污权交易制度,例如,澳大利亚为防治水污染,模拟排污权交易模式进行了盐度交易计划和磷的排放权交易;还有些国家,如加拿大和德国,这些国家虽尚未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但允许在排污者之间流转污染物排放指标或者出台与总量控制政策相仿的环境保护政策。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政府利用市场机制对企业的排污行为进行管理和约束的一种制度安排。

该制度通过建立排污权市场,使企业可以在市场上进行排污权的买卖,以实现排污的经济化管理和减排的市场化机制。

下面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主要特点和优势。

首先,排污权交易制度实现了排污行为的经济化管理。

传统的环境管理方式通常是由政府进行行政指导和审批,企业需要进行无差别的排污减排,而无法根据自身的排放条件来灵活地进行管理。

而排污权交易制度则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排放能力和需求来灵活买卖排污权,从而实现了排放总量的灵活控制和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其次,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鼓励企业积极减排。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里,企业之间可以通过买卖排污权来实现排污分担,这就激励了那些有较高减排成本的企业通过购买排污权来减少自身的排放。

而那些能够低成本实施减排措施的企业则可通过出售闲置的排污权来获得经济回报。

这种市场机制的激励作用能够促使企业主动采取减排措施,从而实现整个行业的减排目标。

另外,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具有较低的管理成本和监督成本。

相比于传统的一对一的排污减排监督方式,排污权交易制度减少了政府的行政管理压力。

政府只需要建立好排污权市场的规则和监管机制,通过对市场进行监管即可。

而企业也能直接参与到排污权买卖的过程中,通过市场的监督机制来实现排污减排的管理。

最后,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通过排污权交易,那些有创新技术和环保设备的企业能够得到更好的扩大推广和应用的机会,从而促进环保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总结起来,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能够促进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相结合的制度安排。

在这个制度下,企业能够根据自身的经济和技术条件来选择合适的排放策略,使排放总量得到控制的同时,也能够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此外,排污权交易制度还能够促进环境保护技术的创新和推广。

因此,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是降低企业排放的经济成本,促进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

试论我国水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_刘彤

试论我国水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_刘彤

收稿日期:2013-10-10作者简介:刘彤(1990-),女,黑龙江大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研究。

试论我国水污染排污权交易制度刘彤(东北林业大学,哈尔滨150040)一、排污权交易的基本范畴及内涵现如今,飞速发展的经济和持续增长的人口已经给我国的环境带来了巨大的灾难,光2013年一年,北京就经历了多次的雾霾天气。

可以说,环境问题已经涉及我们每一个人,并且严重影响到了国家的经济发展,是我们现在不得不去关注的一个问题。

除此之外,我国的水污染现状也令人十分担忧,七大水系在不同程度上都受到了一定的污染,从而也引起了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高度重视。

可见,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无论是从理论价值上来说,还是从现实意义上来说,其影响都是深远的。

(一)排污权交易的内涵美国的经济学家戴尔斯率先在1968年提出了关于排污权交易这一词汇的具体概念,在这之后,也被许多国家和地区所接纳和采用,同时,它也是最近二十多年来各国逐步进行推广的一种行之有效的经济手段,我国也在一些地区设立了进行排污权交易的试点。

排污权交易制度作为一种新型的环境经济政策,在我国的环保领域也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所谓排污权交易,它是指为了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从而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总量不超过被允许排放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来相互调剂排污量。

排污权交易是一种以达到有效对稀缺的环境容量进行合理分配为目的的新型环境经济手段,它允许污染权或者是环境使用权等在特别建立的市场上被买入和卖出,这对于解决当前的环境污染问题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二)排污权交易的理论基础1.外部性理论作为排污权交易理论基础之一的外部性理论,同时也是制定环境政策的支柱,它揭示了现如今在市场活动中出现的资源利用率不高的问题。

同时,外部性理论也与污染防治问题联系得最为紧密。

而对于外部性的定义,至今在学术界也没有给出一个统一的解释。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是指政府通过法律和政策规定,将企业的排污权作为一种可交易的财产权,并允许企业之间对排污权进行买卖和转让。

该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市场机制和经济激励,引导企业减少污染排放,并促进环境保护。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本原理是,政府根据国家和地方的环境保护目标,设定一定的总排放量限额,然后将这个限额分配给需要排放污染物的企业,每个企业获得的排放配额就是其排污权。

企业如果排放少于分配的配额,就可以将多余的排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而如果超过分配的配额,则需要购买额外的排污权。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势在于,能够实现排污减量的最经济、最有效的方式。

通过排污权交易,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济成本和技术条件来决定是否购买额外的排污权,从而灵活地实现排放的减少和环境的改善。

此外,该制度还可以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环境管理的改进,以便降低排放并获得额外的收益。

然而,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限制。

首先,该制度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和排污权交易市场,确保交易的公平和透明。

其次,需要准确测量和监控企业的排放量,以便分配和交易排污权。

此外,政府还需要建立相应的执法机构和处罚制度,以确保企业遵守排污权交易的规定。

总的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经济手段,能够在推动环境保护的同时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合理的排污权分配和交易,可
以实现企业的污染减排目标,并为环境保护提供一种可持续的解决途径。

试论环境管理中排污权交易政策

试论环境管理中排污权交易政策

试论环境管理中排污权交易政策现代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尤其是在工业领域,环境资源日益短缺,人们逐步开始关注如何利用有限的资金寻求低成本的污染控制手段,开展环境保护。

传统的污染控制手段虽然也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是效果不是很明显,并且成本也相对较高,因此,国际社会在研究经济学的基础上,提出了采用市场激励机制来实现环境资源的合理配置,从而达到保护环境的目标,排污权交易制度因此而兴起。

一、排污权交易的理论环境污染作为经济学中典型的外部不经济性问题,仅靠市场机制是解决不了的,必须由政府管制和市场机制相结合,明晰排污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使外部不经济性内部化,即排污权交易。

(一)排污权交易理论的形成在市场经济国家,最为主流的观念一般认为,环境问题是由于市场的负外部性而产生的。

经济学中著名的科斯定理可以概述为“资源产权,必须在市场中不断交易,即调整产权,才可能不断地使权力安排适应于资源的最优化配置要求,即帕累托最优”。

排污权交易的理论依据就是来源于科斯定理,它把环境看作是一种需要选择使用的稀缺资源,将对环境容量的拥有权力视作为一种资源产权,直接引入市场,当环境容量的产权明晰,即排污许可证得以初始分配,环境容量的使用不再是零价格,其稀缺程度就将通过市场价格得以体现,通过市场的资源调配,实现帕累托最优。

(二) 排污权交易的基本思想排污权交易思想的理论渊源来自“公地悲剧”理论、科斯定理、外部性理论、公共选择理论、制度变迁理论等。

排污权交易,是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利用市场机制及环境资源的特有性质,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下,通过污染者之间交易排污权,实现低成本污染治理。

这种排污权允许像商品一样在市场上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它在控制环境污染方面兼有环境质量保障和成本效率的特点,成为总量控制目标下最具潜力的环境政策。

排污权交易实质上是一种利用市场来达到污染治理责任成本效率分配的机制,它具有高效率的污染治理成本、有效激励企业技术创新、易于社会公众参和环保、兼顾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有利于提高政府对环境状况进行宏观调控的功能。

试论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

试论排污权交易法律制度的构建
排污交 易 制度 。在 各 省 市试 点 实 践 中 , 出 台 了一 虽
些排 污权交 易 的地方 性法规 , 盲 目性 很大 , 但 多属 于
“ 制度不 完善 二 排
所谓 排污权 交易 法律 制度是 指在 政府 主管 部 门 监 管下 , 据特定 区域 污染 物排 放总量 控制 指标 , 根 允 许排 污者将 其依 法获 得 的部 分或 全部 污染 物排放 指 标通 过交易 市场 或者 法定 方 式 出 售 给购 买 者 , 购 使 买者 获得排 污权 的法 律制度 。排 污权交 易制 度 源于 美国, 它是 在对污 染 物排 放 实 行 浓 度控 制 仍 不 能 满 足环境 需求 的背 景下 产 生 的 , 将 市场 机 制 引 入 环 是 境资 源配置 和污染 控制 领域 的重要 手段 。排 污权交 易法律 制度 中既包 含 市 场 调节 因素 , 有 行 政 管制 又
引入环境资源配置和 污染控制领域的重要手段 。 目前 , 国推行 排污权 交 易法律制度 存在很 多 问题 , 有法律缺 我 现 乏相关规定 ; 初始分配制度不完善 ; 市场制度不健 全 ; 测监管制度 不全 面; 监 与相 关制 度的关 系不清晰。我 国应构
建 完 备 的 排 污 交 易 法律 法规 体 系 、 完善 的排 污权 初 始 分 配 制 度 、 全 的排 污权 交 易市 场 制 度 、 面 的 排 污权 交 易监 健 全
第 5期
张 小 军 : 论 排 污权 交 易 法律 制度 的构 建 试
13 l
年 国务 院印发 的《 能减 排工 作 综合 性方 案 》 《 节 和 国
二 、 污 权 交 易 法律 制度 排 及 其积 极 意 义
( ) 一 排污 权交 易法律 制度 的 内涵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2)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 (2)

解读中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起源与发展所谓排污权交易是指在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确定的条件下,利用市场机制,建立合法的污染物排放权利即排污权,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那样被买入和卖出,以此来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从而达到减少排放量、保护环境的目的。

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一般做法大致可以概括为: 首先政府要确定一个区域内的环境质量指标,根据这个指标评估该区域的环境容量; 根据总的环境容量规定允许的最大排放量,然后将排放量分成若干份规定排放量,也就是若干排污权;最后政府要通过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来使排污权能够合法的进行买卖交易。

排污权交易理论起源于美国。

美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产生和发展,基本可以代表排污权交易制度理论和实践发展的主要阶段。

排污交易制度在美国的建立,缘于美国各界对完全采取行政措施的环境保护法的不满。

“排污权交易”这一概念最早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1968 年在其著作《污染、财富、价格》一书中提出。

之后10 多年,排污权交易理论不断被论证和完善,于20 世纪70 年代中期,部分地区逐渐开始尝试实施活性有机物、铅等的排污交易。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二氧化硫污染日益严重,为了解决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矛盾,美国联邦环境保护局(EPA)提出了排污权交易的设想,引入了“排放减少信用”的概念。

于1975 年起,包括气泡政策、抵消政策、排放减少信用交易政策、银行政策在内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被逐渐提出来。

美国国家环保局于1982 年 4 月,颁发的《排污交易政策报告书》标志着统一的排污权交易政策诞生。

1986 年12 月,在美国国家环保局正式颁布的《排污交易政策总结报告书》中,对排污交易政策及一般原则进行了全面阐述,同时,还制定了排污权交易的规模和准则,成为美国国家环保局在《清洁空气法》下指导“泡泡”削减污染物的主要依据。

20 世纪80 年代初,美国将排污权交易制度用于促进汽油中铅的淘汰,1987 年铅淘汰计划成功完成。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特点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特点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特点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通过政府制定一定的排污权指标,将企业的排污权分配给各个企业,并且允许企业之间进行排污权交易。

这一制度的特点如下:
1. 灵活性:排污权交易制度允许企业根据自身的排污情况和需求进行排污权的交易,使得企业能够灵活调整排污行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 经济性:排污权交易制度通过引入市场机制,可以实现排污权的价格形成,从而鼓励企业降低排污成本。

同时,该制度还能够激励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促进环保产业发展。

3. 公平性:通过排污权交易制度,企业之间可以在公开透明的市场上进行交易,使得排污权的分配更加公平公正。

4. 环境效益:排污权交易制度可以引导企业通过购买或出售排污权来实现排放限额,从而降低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

5. 可持续性:排污权交易制度能够促进企业间的合作与共享,推动资源的合理利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双赢。

总的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经济、环保、公平的管理措施,可以在保护环境的同时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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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环境问题日益凸显,特别是排污问题成为了环境污染的主要来源之一。

针对这一问题,我国推行了排污权交易制度,旨在通过市场化手段引导企业减少排放,并最终实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循环。

排污权交易制度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进行探析,以期为相关部门提供参考意见。

我国在推行排污权交易制度时面临着法律法规不完善的问题。

目前,我国虽然已颁布了《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但在排污权交易方面还存在一定的空白和不足。

排污权的确定、转让和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缺乏具体的操作办法和标准,导致了排污权市场的不规范和混乱。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明确排污权交易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标准,势在必行。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着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市场上,由于监管不严格,导致了一些企业通过违法手段获取排污权,或是通过不正当手段操纵市场价格,严重扰乱了排污权市场的秩序。

加强对排污权市场的监管,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体系,严格打击违法行为,对于保障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公正、公开,非常重要。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公众参与度较低,也是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当前,排污权交易的决策和实施主要由政府和企业来掌控,而公众对于排污权交易的了解和参与度较低。

这既降低了排污权交易的透明度和公正性,也削弱了公众对于环境保护事业的参与热情。

建立健全的公众参与机制,加强对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排污权交易的认知和参与度,对于推动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健康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存在着技术标准不一、数据不透明等问题。

在排污权交易中,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存在着标准不一的情况,导致了排污权交易的标准化不足,影响了排污权交易的公平和效率。

排污权交易所需的相关数据不够透明和真实,导致了交易的不确定性,增加了交易成本。

加强对排污权交易技术标准的统一和规范,建立健全的数据共享和公开机制,提高排污权交易的透明度和效率,势在必行。

浅谈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浅谈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有 利 的制 度 都 极 为关 注 。这 里 是笔 者 的 家 乡 . 这 里 住 着 于笔 者而言最重要 的人 . 这 是从小家 的角度考 虑 : 从 京 津 冀 协 同 发展来说 , 石家庄的环境不改善 , 北 京、 天 津 花 再 大力 气 治 理 也 难 以 出现 极 大 改善 , 毕 竟 空 气 和水 都 是 自由流 动 的 。从 全 球 角度分析 . 地球生态 环境是人类 的共 同家园 . 人 类 的 命 运 紧 密联 系 在 一起 。 同呼吸 . 共命运。 排 污 权 交 易 制 度 的 完 善 有 利 于 节 约治 理 环 境 污 染 的 成 本 . 在 不对 经济 造 成 极 大 停滞 的 前提下 . 实 现 节 能 减 排 的 目标 . 实 现 经 济 发 展 与 环 境 生 态 的
不收费 . 一方 面可能会造 成公地悲 剧的现象 . 企 业 为 了 追 求
二、 排 污权 交易 的简 介
1 . 排 污 权 交 易 的定 义 。 排 污 权 交 易 是 指 在 一 定 区 域 内 , 政 府 通 过排 污 总 量控 制 . 依 据 相 关 规 定 授 予 排 污 主 体 一 定 的






浅谈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完善
邵 玉
摘要 : 石 家 庄 的 雾 霾 成 为人 们 心 中的 隐 痛 , 改善 环 境 质 量 是 石 家庄人 民 的心 声 本 文 通 过 比 较研 究 法 、 调 查研 究 法 对我 国的 排 污权 交 易制 度 进 行 了研 究 , 导 出排 污 权在 法律 上 无 准确 定性 、 总 量控 制 指 标 分 配 不 科 学 、 排 污权 初 始 配 置 不合 理 、 排 污 税 费与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

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摘要:在中国建立排污权交易市场,是有效控制环境污染、保证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目前,作为一种权利形态的排污权还未获得我国立法的承认,排污权交易缺乏相应的法律法规支持,没有作为一项制度建立起来,这不利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发展。

我国环境污染形势的严峻以及大量“排污权交易”实践活动的开展使以法律手段规制该制度变得极为迫切。

本文在分析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现状的基础上,为构建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提出了相关意见。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制度排污权交易制度现状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意见一、排污权交易制度概述(一)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涵义、起源和发展所谓“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在实施排污许可证管理及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前提下,激励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污染治理节约污染排放指标,这种指标作为“环境容量资源”“有价资源”或“储存”起来以备企业扩大生产规模之需,或在企业之间进行有偿转让的一种制度。

排污权交易起源于美国,最先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戴尔斯于1968年提出,又称买卖许可证交易制度,是指确定一个地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在不超过该排放总量的前提下,允许各排污单位通过货币交换的方式相互调剂排污量,从而减少排污量以保护环境的制度。

它是把环境容量转化为一种商品,即出卖环境的纳污能力,并将其纳入价格机制的一种环境经济手段。

[1]德国、澳大利亚、英国等国家相继进行了排污权交易的实践。

我国从1991年就已经开始了排污权交易试点的工作,已经积累了一定的经验。

排污权交易是当前深受各国关注的环境经济发展政策,它通过赋予环境容量资源价值,确定产权,并允许产权自由转让的方式,通过有效配置环境容量资源,降低污染控制的社会成本,成为实施总量控制的有效方法。

(二)构建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意义首先,有利于提高企业防治污染的积极性。

在我国,排污许可证制度是1989年起开始实施的中国环境管理“五项制度”提出,从实践情况来看,我国的排污权交易起到了节省治理费用,保护环境质量的效果。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对于企业排放的二氧化碳、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和污水、废气等水土污染物,通过交易市场进行买卖,实现企业间的污染减排转移,以此推动全国减排目标的实现,并且提高了资源利用效率,促进了经济可持续发展。

然而,与此同时,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交易市场建设不平衡,市场覆盖面狭窄,部分地区暂时无法建立交易市场,因此,将导致一些企业的污染减排工作难以得到充分激励和监管。

其次,在交易市场中,部分企业对于自己的排污权的标准缺乏明确的认知,导致了污染减排计算难以准确进行,进而带来了不公平的交易结果。

最后,排污权交易的唯一测量标准也存在着很大的争议,有部分人认为需要制定不同行业的污染排放标准,以便在交易市场中更加精确地进行排污权的交易。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国政府在制定相关法规和政策的同时,需要采取如下措施:一、加强交易市场的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地区污染排放的数据登记、核算和申报机制,确保企业排污量的准确计量,为排污权出售和购买提供更具可信度的数据支持。

同时,要规范交易市场标准,确保交易信息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二、建立健全污染物排放标准。

要制定全国性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同时区别不同行业和地区的排污标准,从根本上解决排污权交易中唯一测量标准的争议问题。

三、强化排污权交易的监管机制。

在交易过程中,需要进行统一监管和监督,减少不法商家的欺诈行为。

同时,要采取有效的处罚机制,对违规行为实施严厉的打击和惩罚,以提高交易市场的规范性。

四、完善交易市场的财务安排。

要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专业性和可持续性发展,政府应当在保证市场公平的前提下,通过政策性手段提供资金支持、税收优惠等方式,以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排污权交易市场。

综上所述,我国的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项发展中的经济政策。

政府和企业应当共同努力,全面规划建设交易市场,加强法规的制定及执行,并完善监管机制,以实现强有力的减排、污染抑制及经济发展之间的有机结合。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是一种通过市场机制进行二氧化碳(CO2)和其他污染物排放权的买卖交易制度。

这种制度的目的是通过经济激励手段鼓励企业和机构减少二氧化碳和其他污染物的排放,从而达到减少环境污染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基本原理是将全国或地区的排放指标分配给各个企业和机构,每个企业和机构都有相应的排放指标,即排污权。

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低于其排放指标,那么它就可以将未使用的排污权出售给其他企业;如果企业的实际排放量超过其排放指标,那么它就需要购买额外的排放指标。

通过这种方式,企业和机构可以根据自身的排放情况进行排污权的交易,从而在经济上鼓励他们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好处是可以激励企业和机构采取环保措施,减少污染物的排放量。

同时,它也可以促进技术创新和节能减排的发展,推动经济转型和可持续发展。

此外,排污权交易制度还可以提高环境管理的效率,降低管控成本,实现企业和社会的共赢。

然而,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其中包括排放指标的确定和分配的问题、交易市场的建立和监管的问题,以及对中小企业和发展中国家的适应问题等。

因此,为了实现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有效运行,需要政府和企业共同努力,完善法律法
规和政策措施,提供技术支持和培训,推动国际合作和经验交流。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

排污权交易制度是指政府通过设立排污权市场,将企业或个人排放污染物所需的排污权进行定量划分和交易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主要通过引入市场机制,以经济手段来进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实施过程中,政府首先会设立一个排污权市场,将可排放的污染物总量划分为若干个排污权份额。

然后,政府将这些排污权份额分配给企业或个人,作为其排放污染物的限额。

企业或个人如果超出这个限额,则需要购买其他企业或个人不需要的排污权份额,或者进行减排措施。

而对于超过限额而未能购买排污权的企业或个人,则需要支付相应的罚款。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思想是将污染排放权利变成商品,通过供求关系和价格机制来引导减排行为。

这种制度可以激励企业和个人通过降低污染排放来减少成本,同时也鼓励创新和技术升级,以更清洁、高效的方式生产和生活。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优势包括:一是能够降低减排成本,通过市场机制寻求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最优平衡。

二是可以促进资源配置的效率,鼓励企业和个人进行技术改进和创新,提高环境保护水平。

三是可以提高监管的透明度和准确性,政府可以更好地掌握污染物排放情况,便于监管和调控。

然而,排污权交易制度也存在一些挑战和问题。

一是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和执法机制,确保排污权交易市场的公平、公正、公开。

二是需要解决企业和个人对减排技术和成本的不确定性,以及如何确保减排措施的可持续性。

三是需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以适应不同行业和地区的需求。

总的来说,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一种既能够实现环境保护目标,又能够促进经济发展的有效手段。

它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减排行动,同时也需要政府的有效监管和引导。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政策,可以更好地推动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相关问题探析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是为了有效缓解环境污染、促进环境保护和气候变化应对而引入的一种新策略和工具。

近年来,随着排污权交易市场的不断扩大和完善,一些相关问题也逐渐浮现出来,下面将就部分问题作简要探析。

第一个问题是关于配额如何配置的。

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核心是将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并将污染量的配额分配给企业,企业可以在配额内进行排放,如果企业的排污量超过配额,则需要购买其他企业的排污权。

由此可见,配额的合理分配至关重要。

目前,我国的配额分配主要采取的是基准排放和历史排放两种方式。

这两种方式各有优缺点,基准排放方式公平性较好,适用范围较广,但对新企业不够公平。

而历史排放方式能够考虑到企业过去的环境保护投入和排污治理成果,但如果过于考虑历史排放,可能会出现污染企业得益而环保企业受损的情况。

第二个问题是关于监管和处罚机制的完善。

排污权交易市场中,如果企业违反了配额限制,如何进行监管和处罚是非常重要的。

当前,监管和处罚机制还存在不足,多数地区只能依靠简单的行政手段进行违规企业的处罚,在效率和威慑力上存在不足。

因此,在完善监管和处罚机制方面,需要进一步探索有效的方式,如通过搭建信息公示平台、建立联合惩戒机制等。

第三个问题是关于市场机制的健全。

排污权交易市场是一个充分的市场,需要保证市场机制的稳定和合理。

目前,市场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比如市场信息不对称、交易门槛高、市场缺乏流动性和市场透明度低等。

为了确保市场正常运行,并更好地服务企业和政府部门,还需要加强市场监管、扩大市场交易规模、完善交易机制和建立公开透明的市场信息平台等。

第四个问题是关于排污费和排污权交易的关系。

排污权交易与排污费是环境治理领域中两种不同的政策工具。

排污费主要是作为企业排放污染物所需支付的费用进行征收的,目的是根据排放污染物的数量或浓度进行费用划分,并促使企业控制自身污染,而排污权交易是一类污染权利,它的发行和交易是环保部门授权的,企业可以在限额内自由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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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试论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摘要:排污权交易时在满足环境质量前提下,确立合法污染物排放权利,并允许这种权利像商品一样交易,以此进行污染物的排放控制。

我国自探索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经过多年实践取得了发展的同时也存在问题,本文在介绍国内外排污权交易现状的后,总结我国排污交易权问题后,提出合理的建议。

关键词:排污权交易问题建议1、引言排污权交易是指在一定区域内,在污染物排放不超过总量的前提下,内部各污染源之间互相交换排污量,从而达到减少排污量、保护环境的目的,是在总量控制范围内,对有限环境容量资源拥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转让的权利[1]。

我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长期以来一直对资源粗放性经营,走高投入、高污染、低产出的工业化发展道路,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在经济增长的同时有效遏制环境的进一步恶化,如何在环境政策中更多的发挥市场经济的杠杆作用,己成为我国环境管理者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根据美国等发达国家的摸索和发展,排污权交易制度被证明为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政策,由此被引入到我国,并成为国内很多学者的研究课题[1]。

2、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现状2.1 国外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现状排污权交易制度首先起源于美国对空气污染领域的控制,随后相关做法被美国逐步推广到应对固体污染和流域污染的政策方案中[2]。

1981年,美国威斯康星州在福克斯河上首次推行了点源与点源的排污交易制度,并随后于20世纪80年代中期在科罗拉多州的狄龙水库首次推行了点源与非点源之间的排污权交易制度[3-4]。

1995年美国就着力推行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并逐步做了一些结构性改进。

1996年,美国环境保护署起草了《流域交易框架(草案)》,2003、2004年,美国环境保护署颁布《水质交易政策》、《水质交易评估手册》,为分析水质交易对流域环境是否有效提供分析评估框架[5]。

截至2003年,美国已经实施、正在实施或者正在探索实施的水质交易项目一共有40项[6]。

除美国以外,加拿大、澳大利业、欧眼等发达国家也相应实施了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比利时等一些国家正在积极探索实施排污权交易制度。

与美国相比,澳大利业实施水质交易项目起步较晚一些,其特点也因国情不同而略有差异。

如在澳大利业南威尔士州进行了2个水质交易的试点,分别针对亨特河流域的盐交易、霍克斯伯里―尼皮恩河流域的磷和氮的交易[7]。

2.2 我国排污权交易制度应用现状排污交易在我国的发展大体上可以分成以下三个阶段。

(1)起步尝试阶段(1988-2000年)我国早在 20 世纪80年代末期就已经进行了排污交易实践。

1991 年,在国家环保总局的领导下,在16个城市进行了排放大气污染物许可证制度的试点工作。

1994年,平顶山、上海和天津等城市最早进行了排放指标交易实践。

这些排放指标交易计划以市或者下一级的区为单位,针对的污染物有二氧化硫、烟尘、氟、COD、废水中的金属元素等。

2000年第九届全国人大通过的《大气污染防治法》,为国家污染控制战略真正实现由浓度控制向总量控制转变提供了法律保障,对排污许可证制度赋予了相应的法律地位。

(2)试点摸索阶段(2001-2006年)“十五”期间,我国环保工作的重点全面转向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国家环保总局提出了通过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促进总量控制工作,通过排污权交易试点完善总量控制工作的建议。

2006 年 5 月,财政部和原环保总局联合开展了部分省市排污交易的调研,召开了专家座谈会,征求了部分省市财政部门和环保部门建议,认为电力行业排放绩效明确、二氧化硫治理技术成熟,可在全国范围率先推行排污交易试点工作。

同时水污染物排污交易试点在该阶段也有所进展。

(3)试点深化阶段(2007年以来)为了提高环境资源的利用效率,减少环保的行政成本,促进企业产生自发治污减排的内在动力,构建环保的长效机制,随着国家环保战略思路从传统的行政管制手段转变到注重综合运用行政、法律以及市场和自愿手段,最近几年各级政府日益重视市场对环境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十分关注环境经济政策的运用。

国家环保总局于2007年启动了国家环境经济政策试点项目,探索绿色信贷、环境保险、绿色贸易、环境税、生态补偿和排污交易等政策。

3、排污权交易制度在我国试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3.1 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对滞后我国排污权交易的法律和政策均滞后于实践,无法为实践提供保障和具体规范。

立法仅仅集中于地方层面,比较分散,在中央层面上,现行的《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仅涉及到总量控制制度和许可证制度,并没有出现关于排污权交易的法律法规。

只有国家的行政文件中才粗略地提到了排污权交易方面的内容,并没有可操作性[8]。

3.2 总量控制确定不科学只有有了总量控制,环境容量才能成为一种稀缺资源,厂商才会在市场上交易排污权 [9]。

而在我国目前的试点实践中,有很多地方都是在没有实施总量控制的背景下开展的,实际上没有承认环境容量资源的稀缺性,排污权的获得具有很大的随意性。

3.3 排污权初始分配不合理目前我国的排污权大都是由政府无偿分配给现有的企业,而新建企业只能以市场交易的形式有偿取得,这样便是对新建企业的一种不公平。

而如果排污权由政府有偿分配,那么政府如何制定一个合理的初始价格也是一个很大的问题[10]。

从目前的交易试点来看,我国尚缺乏一套科学的排污权初始价格形成机制。

3.4 排污权交易不活跃从我国试点的情况来看,市场上可以出售的富余排污指标很少,这些少量的指标也是在一些老企业关闭之后才将手中的指标放到了市场中。

排污交易市场上往往只有买方而无卖方。

这样,排污权就成了稀缺资源,“惜售”行为使得排污权供给不足,交易市场不能有效运作。

4、我国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建议4.1 加快推进排污权交易制度建设在积极推进在太湖流域COD排污交易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完善COD排污权有偿取得和交易的管理机制和方法,拓展试点地域范围,在全国大范围的中小流域推行主要水体污染物交易政策。

同时,结合国家水污染控制与治理重大科技专项、国家环境经济政策研究和试点等科研项目在太湖开展水污染物氮、磷排污交易。

4.2 构建排污交易法律法规体系排污权的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作为环境政策改革的重要尝试,必须重视加强排污交易机制的法制建设,逐步实现排污交易整个过程的规范化和法制化。

在修订《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等单行法时,应明确排污权有偿取得和排污交易的法律地位。

同时,抓紧制定有关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有偿取得实施管理办法、排污有偿使用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4.3 加强污染源监测管理体系和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推行排污交易,需要加强污染物排放监测和监管能力建设,扩大安装在线监测设备的排放单位范围,保障各类污染物的排放能够进行有效的跟踪监控。

必须有良好的信息沟通和协调平台配合、加大构建污染源基础数据库信息平台、排放指标有偿分配管理平台、污染源排放量监测核定平台、污染源排放交易账户管理平台的力度,建立企业污染物排放台帐制度,全面管理参加有偿分配和排污交易体系的污染源,保障各类污染物的排放在有效的监控之下。

4.4 健全排污执法监管体系建设强有力的执法监管是排污交易机制运行的根本制度保障,也是排污交易法律法规和政策从“应然”变成“实然”的基本途径,如果没有有效的执法监督,排污交易执行力就会大打折扣,法律法规也就等于废纸一堆,法律调控规范交易行为的功能也就无法落实。

通过严把排污交易的审批和许可关,加大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罚及制裁,提高污染企业和超总量排放的违法成本。

5、结论新世纪以来,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成为我国完善环境保护政策体系和措施体系的重要方向,很多省、区、市纷纷出台地方性法规,开始建立排污权交易制度。

总体来看,我国排污权交易试点取得了积极的成果,初步建立了不同污染源、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之间排污权交易制度的一般框架和差异性政策,特别是在区域性水污染治理和电力行业二氧化硫防治方面已经形成了排污权交易政策和制度的雏形。

与此同时,排污权交易试点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排污权交易制度,应当建立具有我国特色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框架安排,根据我国的实际确定排污权交易的区域范围、排污权交易对象、排污许可证的初始分配方式、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污权交易审核和监督机制等。

参考文献:[1]陈晨.排污权有偿转让引起的思考[J].煤炭经济研究2008,(5).[2]张颖,王勇.中国排污权交易制度的应用研究[J].中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04, 10(4): 465.[3]张永宏,张恒兵.排污权交易理论及其发展研究综述[J]. 辽宁工学院学报,2007,9(2):19-21[4]马中,Dart Dudek吴健,张建宇,刘淑琴.论总量控制与排污权交易[J]中国环境科学,2002,22 (1):89-92[5]Kieser, Mark and Andrew Feng Fang, 2005 Water Quality Trading inthe United States:An Overview.[6]Podar, M.. A Summary of US Effluent Trading and Offset Projects. EPA :Office of Water ,Washington 1999[7]Morgan,Cynthia and Ann Wolverton,.Water quality Trading in the United States. EPA, National Cener for Environmental Economics 2005[8]封凯栋,吴淑,张国林.我国流域排污权交易制度的理论与实践――基于国际比较的视角[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13,2:205-215.[9]Rousseau, Sandra. Effluent Trading to Improve Water Quality :Whatdo we Know Today?[J] Tijdschrift voor Economie en Management 2005,(L)2:1-22.[0]宋晓丹.排污权交易中的政府权力制度约束[J].江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 3(3): 81-85[1]杨薇.排污收费制度与排污权交易制度的比较研究[J].内蒙古环境保护,2006,18(3):33-36.[2]潘晓峰,李焕承,车秀珍,等.深圳市排污权交易分配机制研究[J].特区经济,2013.5.------------最新【精品】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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