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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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承包 到户任务 , 共确权 2 .6 1 亿亩 , 7 占集体林地总面积 的7 .%; 95 发证 1.3亿亩 , 7 2 占集体林地 总面积 的 6 %。① 3 ( ) 二 我国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的主要模式和经验 1 . 福建模 式。福建省从 20 年 开始 , 03 率先进行 了集体林权 制度改革 , 3年时 间基本完 成集体林权改革任 务。在主体改 用
基础上 , 制定完 善相关配套措施 。 稳步推进林权交 易 、 木材及林 产品交易“ 两个 市场 ” 建设 , 逐步建立起林 业经营 、 林业服务 、 资 源保护 、 源流转 “ 资 四个体 系” 建立健全林权管理制度 , 。 完善林 业 社会化服 务体 系 , 组建林 权管 理服务 中心 ; 建立 健全林 木林 促 加强森 林资 源保护 分股 权 , 将股权 落实到户 , 所得经 营收入 7 %以上按股 分配 ; 0 对 地产权流转 机制 , 进森林 资源有 序流转 ; 林 改前流 转的 山林 进行 清理 , 符合 政策 的补签合 同 , 反政 策 体系建设 , 违 完善 “ 防” 三 机制 。 的推倒重 来 ; 国乡联营造 林稳 定权属 关系 , 高农 民分成 比 对 提 二 、 国集体 林 权 制度 改革 中存 在 的 主要 问题 我 例; 公益林 性质不变 , 但确权发 证要到位 , 补偿 资金 要到位 。第 ( ) 一 集体林 权制度改革缺 乏明确有效 的法律 约束 , 林权 纠
W Wfrs y o .12 1 W . et . v3,0 0年 1 o rg 1 1 1月 2 t。 9I :
【 作者简介 】杜朝晖( 97 )女 , 1 6- , 山东人 , 经济 学博 士, 中国人 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 , 究方 向: 业经济学。 研 产

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探讨

2020年第4期现代园艺在国家政策指引下,推进了林权制度改革,林权初步登记得以确认,顺利进行辖区内林地确权发证工作,林权制度改革任务重,实际工作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问题,极易对林权制度改革效果造成影响。

在此种情况下,探究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1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所谓林权,就是以森林、林木、林地为对象所具有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法律方面森林资源财产权的具体化表现。

林权制度改革的推进,主体改革任务在于产权明晰和承包到户,以政策为支持,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化,能够保证管理的规范化,促进服务健全化,对林业良性发展至关重要,促进生态良好、林农增收、林区和谐目标的顺利实现。

就林权制度改革现实情况来看,整个工作时间较紧张,工作任务繁重,在林种登记以及四至边界等方面可能会出现误差,会影响林权制度改革的工作质量。

尤其是颁证管理发生变化之后,漏地及漏户补录补正以及纠错工作的正常开展受到影响。

在确权发证之后,部分林地正常流转受到影响,林权制度改革推进难度较大。

部分业主法制意识不够强烈,在林地经营管理过程中,所采取的方式不科学,因而林地经营管理成效并不理想,林权制度改革也因此受到一定影响。

2林权制度改革中问题的形成原因就林权制度改革现实情况来看,在开展调查摸底工作后,初步登记了林地情况,在确权发证阶段,机构得以调整,林业工作发生了一定变化,自原有农业中心分离出来,单独设立林业站,工作人员变动情况也比较大,实际参与林业工作人员在专业素质以及业务能力方面存在一定不足,大多以之前所登记的林种进行核对和确权发证,但此种方式无法保证林种登记的准确性与可靠性,在变更登记阶段,有可能会出现林权证上林种与森林经营区划图纸林种不一致的情况,会影响流转工作的正常开展。

在调查摸底过程中,四至边界的确定以旧林权证为依据,而旧林权证的填写以当时社会生产生活条件为依据,比如以人行路直上为边界,但随着社会生产生活水平的不断提升,当年的人行路被改建,因而在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边界不清晰,极易出现边界纠纷问题,影响林权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

浅谈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浅谈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以人为本 的科 学发展 观。 2实 现 了 由经 营林木 资 源 为主 向经营 林木 资源 、 地 . 林
管理体 制还是 运行 机 制上 , 改革进 程都 远远 落后 于我 国 其 经济体制 改革 的整 体步伐 。究 其根本原 因在 于国有林 区的 林 权 制度 存 在种 种 弊 端 ,虽然 过往 的改革 取 得 过一 定 成
业管理体 制改革创造条件 ; 区基础设施建设得 到发展 。 林 远期 目 有 : 标 实现森林 资源的可持续 经营 ; 林集约经 森
营水 平和规模经 营水平得 到提高 ;林 区职工造林抚 育的投 资得 到 回报 , 收入 来源 多样 化 ; 富余 人员 的 就业 问题 得 到 解决。
( ) 二 株权 制 度 改 革 的 意 义
做 出了积极 的 贡献 。也正 是随 着经济 社会 的飞 速发展 , 我 国林 业 以木 材生 产 为 中心 和 “ 采 轻育 ” 重 的做 法 使得 森林
资源 大 幅减少 , 态 环境 遭受 严 重 破坏 , 时 由于生 产 和 生 同 流通 等 环节 的不合 理 性致 使 全 国范 围 内的 国有 林 区 出现
经圜

琳, 宋

( 东北林业大学 文法学院 , 哈尔滨 104 ) 5 0 0
文 摘 编 号 :0 5 9 3 ( 0 )9 0 0 一 A 10 — 1X 2 1 0 — 0 9 C 1
约经 营水平 , 现森 林资源 可持续 经 营 , 山常 在 、 实 青 永续利
摘 要 : 阶段 国有 林 区的林权 制度 改 革是在 国有 林 区“ 现 三 危 ” 面不断升级 的状 况下开展起 来的 解决现 阶段 林权 局 制 度改 革进程 中所遇 见的相 关 问题 ,要 通过 完善 林权 制 度 相 关的法律 法规 、配 套制度 来保 障林 权改 革的深 入 开

林权改革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林权改革的国有森林资源管理问题分析
探讨 的 。
2 分类经营管理 . 1 游资源等; 从管理的业务范围看 , 不仅包括森林资源数据和调查设计 分类经营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所有权 、 经营权的分离, 也为解决 规划管理, 还包括对森林资源经营利用等活动进行决策、 组织、 协调和 国有林区和森工企业固有的政企合一 、 政事合一 、 产权虚置等问题提 监督。 供了有效途径。 林权制度改革后国有森林资源的分类主要从两个方面 1 营林 生产管 理 . 1 展开。一方面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 另一方面分为国有林和民营林 。 1 . 造林及抚 育 更新 管理 .1 1 把 国有森林资源分为商品林和公益林。商品林主要追求经济利益 , 应 造林是 国有林区森林资源 的主要来源之一 ,对造林环节的管理 该充分发挥商品林的经济效益 。 一方面应该放宽对商品林采伐限额的 势必对以后森林资源的管理起到一定的强化作用。 其主要做法就是根 管理 , 使其能够按照自己的隋况来确定采伐量 , 放开对商品林 的管理 , 据林业局 的实际隋况, 分配造林任务 , 遵循适地适树原则 , 并定期对森 使其真正的融入到市场环境中; 另一方面根据林权制度改革的要求 , 林资源的情况进行清查。 待林木成熟后采伐单位必须按照林权证的规 建立活立木交易市场 , 这也是商品林充分发挥其经济效益的渠道 。公 益林主要追求生态效益 应 该严格按照国家的规定执行。把国有森林 定完成更新造林任务 , 以保证森林资源永续利用。 资源分为国有林和民营林 。 国有林的管理应该完全按照国家的规定进 1 . 林地林权管理 .2 1 国有林 区的林地管理主要为了制止对林地的各种侵犯行为 , 以 此来保护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其主要做法一方面就是合 理 组织 林 地 的利用 , 照 自然 和经 济 的客 观规 律 。 学地 确 定各 项 用 按 科 地 结 构及 空 间位 置; 一方 面就 是 贯彻 和 执 行 国家 在林 地 开发 和 利 另 用 等方 面的政 策 。 1 _ 森林防火及病虫害管理 .3 1 森林防火_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负责制 。林 区各单位 [ 都要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部门和单位领导负责制 , 预防和扑救 森林火灾 , 并设立森林防火组织机构。 森林病虫害防治主要实行“ 预防 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 实行“ 谁经营 、 谁防治” 的责任制度。 1 木 材采运 管理 . 2 1 . 采伐许可证管理 ・ .1 2 在 国有林区进行采伐活动 , 必须有采伐许可证 , 否则不能进行采 伐。采伐林木的单位可以向采伐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提出申请 , 经核实 行, 毕竟国有林属于国有资产。对林权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民营林 的管 理就应该适度 的放宽 , 为其 自主经营提供保障 , 并在一定程度上对其 进 行保护 性管 理 , 国有林 区 的民营 林还处 于发展 阶段 。 毕竟 2 森林资源参与式管理 . 2 森林资源参与式管理是指政府部门 、 非政府组织 、 民个人在非 公 行政或法律手段强迫下主动参与森林资源经营 、管理和保护的行为。 森林资源参与式管理有 3 个基本特征: 一是主体广泛, 在森林资源参 与式管理中, 参与主体可以是政府 , 也可以是林区职工 、 经济组织和群 众个人; 二是非强制性, 参与主体从事森林资源经营管理是一种 自愿 行为, 不是在政府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机构的强制下进行的; 三是各参 与主体能够作为伙伴积极参与森林资源管理 , 分享来 自于森林资源经 营、 管理和保护的利益 。森林资源的参与式管理就是所有的参与主体 对森林资源的经营 、 管理和保护, 这样就能缓解 目前国有森林资源管 理 的复杂程度。 森林资源参与式管理主要的内容就是赋予不同主体不

关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关于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根本 突破 口。
经济 的转轨 , 惟有 国有林 区仍 一直沿 提升 ,林业职工平均 月工资只有 4 0 0
集团经济研 究 2 0 ・ 上半月刊( 071 总第 2业的收入差距 不断拉 期 , 活 了森林 资 源 , 大地 促 进 了 的资源抵顶拖欠的职工工资 盘 极 有效地 大, 形成苦在林 区, 收入低的局面 。尤 林 业生产力的解 放和发展 。 其是受现存林 业体制 制约 , 林业职 工 减 轻森工 企业历 史包袱 , 而且可 以把
调, 对构建社 会主义和谐社 会意 义重 最 重 , 困程度 最 深 的行业 , 贫 积淀 了 济效益差。全国林业 系统从上个世纪 大, 为此 , 推进林 权 制度改 革势在 必 很 多 资源性 、 构性 、 结 体制性 和社 会 就 出现了全行业亏损 , 负债总额巨大 。
行。
-_-


性矛 盾。特别 是 自上世 纪 8 代开 四是职 工增收渠道 狭窄 , O年 奔小康希 望
全 瞳有林业产权制度改革 . 冲 始 , 国各个 行业都 不断通过体 制创 渺茫 。随着木材产量 调减 , 一 主导产 业 破 了固有林l 国有圄蕾的簟一体制 新赢 得 了加快 发展 的新 动力 , 本 畏缩 , 国森工富余人员大幅增加, 业 已基 全 目 柬缚 。 为解决#区濂层次矛盾找到了 完 成 了 由计划 经 济 向社 会主 义市 场 前企业 运转困难 , 岗职工收入无 力 在
会性 矛盾的制约瓶颈。通过林业产权 木材 5 0多亿 立方米 。为国家经济 建 业投入严重不足, 处于等米下锅局面。
封 制度改革 , 能改变 国有森林 资源国有 设和 改善生态环境 作 出了重要贡献 。 单一 的国有国营 体制 , 闭了社 会资

浅谈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

浅谈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

浅谈重点国有林区的改革近年来,中国政府积极推进国有林区改革,旨在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优化生态环境,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国有林区改革的意义、措施和前景等方面进行浅谈。

1. 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国有林区占据着中国森林资源的重要部分,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直接关系到我国林业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国有林区改革,可以有效提高森林资源的保护和管理水平,实现森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重复利用,推动森林生态系统的健康发展。

2. 优化生态环境国有林区涉及到的不仅仅是林木本身,还包括了众多生物种群和生态系统,对于生态环境的保护和改善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通过国有林区改革,可以优化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系统,提高生物多样性,实现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3. 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国有林区是我国林业发展的重要基础。

通过国有林区改革,可以促进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高森林资源的使用效益和经济效益,增强森林经济的发展潜力,推动林业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

1. 加强国有林区管理国有林区改革首要任务是加强管理,建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和监督机制,提高林业行政管理水平。

加强国有林区管理是实现保护、开发和利用有机统一的重要举措。

2. 落实林业法律法规落实林业法律法规是国有林区改革的必要前提。

通过完善林业法规、规章政策等,确保国有林区管理规范、制度完备。

3. 实行市场化经营国有林区改革要实行市场化经营,推动林业生产经营向市场化、企业化、专业化发展。

其中,通过法律制度的完善,加大对森林经济的支持,加强林权制度和林地流转的管理。

4. 推行林业科技创新林业科技创新是国有林区改革的关键,要加强林业科技创新,提高林业科技水平,促进森林资源合理利用,提高效益,推动林业可持续发展。

我国国有林区改革的前景广阔,未来将朝着以下方向发展:国有林区改革将继续加强国有林区的管理,使其体系更加完整、规范、有效,提高各种管理资源的使用效率,优化保护和利用林业资源。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Absr c : s u sn h r b e ff r s i h y t m eo m f sae—o e o e t r g o s t a t Dic si g t e p o l ms o o e t rg t s se r f r o tt -wn d f r s e in mu tbe
l引 言
到 提高 , 经济 效 益 明显 提 高 : 工增 收就 业渠 道得 到 职 明显拓 宽 , 区的社会 稳定 与 和谐进 一步 推进 , 现 林 实
多年来 ,国有林 区 围绕产 权制 度改 革进 行 了大
量的 、 积极 的 、 益 的探索 。特 别是2 0 年 以伊 春 林 有 04
H i n j n 5 0 0 C ia 2C l g f cn m n n gme t f otes F rs nv r t, el g a g 1 3 0 , hn ; .ol eo o o ya d Ma a e n o r at oet U i s y o i e E N h y r ei H ri 1 0 4 . h a abn 0 0 C i ) 5 n
区为 代 表 的 国有 林 区林 权 制 度 改 革 试 点 ( 简称 林 改 ) 取得 了很 大 成 效 。截 至2 0 年 末 , , 06 已经 全 部 完
了改革 的初衷 。但 同 时也 凸显 出亟 待 解 决 的 问题 。
2 国 有 林 权 制 度 改 革 迫 切 需 要 解 决 的 问题
李 尔彬 1 许 兆君 , 2

( . 春 林 业 管 理 局 博 士后 流 动 站 , 龙 江 伊 春 1 3 0 ; . 1 伊 黑 5 0 0 2 东北 林 业 大学 经 济 管 理 学 院 ,哈尔 滨 1 0 4 ) 5 0 0

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的战略举措

林权制度改革是发展林业的战略举措

20 . A柞案_鲞 堕 至 : 08 5
甘 肃有 近 6 0 亩集 体 林地 , 0 0万 若不 全 面实 行 集体 林 权 制度 改革 , 不确 立农 民作 为 山 区林 地 经 营权 人 的 主体 地 位 ,让农 民真 正 拥 有 林 地 的 经 营 权 、 木 的所 有 权 及处 置 权 和 收 益权 , 很 难 激 发 山 区农 民建 设林 业 的活 林 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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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 权制度 改革是发展林 业 的战略举措
本 刊评 论员
20 0 8年 6月 8日出台 的《 中共 中央 国务 院关 于全 面推 进集 体林 权 制 度
改革 的意见》 是一项突破 “ , 林业弱、 林区困、 林农穷” 瓶颈 , 解决林业产 出不 高 、 区发 展落 后 、 农 收入 偏低 问题 的战略举 措 。只有 各 级 党委 、 府认 林 林 政 真贯 彻 落实 林 改政 策 , 格 执行 法律 规 定 , 项 措施 扎 实到 位 , 严 各 工作 做 得 细 致规范 , 切实做到“ 山有其主、 主有其权 、 权有其责 、 责有其利” 就可以肯定 。 地说 , 体林 权 制 度改 革 , 成 为我 国林 业 改 革 、 集 将 农村 改 革 乃至 全 国改 革 的 又 一个 里 程 碑 , 极 大地 调 动 广 大 林农 的 积极 性 , 一 步解 放 和发 展 林业 并 进
积 极 性 , 进林 木种 植 、 下 经 济 、 本 粮 油 、 促 林 木 中药 花 卉 、 林 旅 游 、 森 生物 质 能源 以及 农产 品经 营加 工 等林 业 产业 的大发 展 , 面 提升 森 林经 营 水平 和 全
林地出产率 , 从而大幅度增加农 民收入 , 同时也就改善 了生态环境 。 当前 , 进一 步 学 习 、 要 理解 集体 林 权 制度 改 革 的重 大 意义 , 识 到集 体 认 林权制度改革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伟大实践 。还要认真学 习、 借 鉴 国家 在福 建 、 江西 、 江 、 宁 、 南 等 地率 先 实 行 集 体林 权 制度 改 革 试 浙 辽 云 点 的成 功 经验 , 合 甘肃 实 际 , 结 明确 全 面 推进 林 权 制度 改 革 的指 导思 想 、 总

浅谈推进国有林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浅谈推进国有林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浅谈推进国有林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作者:程海林来源:《新农村》2010年第07期摘要:国有林场改革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是现代林业改革的重要内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应只改商品林,生态林由国有林场经营管理,这样森林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才能得到最大发挥。

关键词:国有林场集体林权改革结合推进中央林业工作会议的召开必将给我国林业带来全面发展,要抓住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就得加大林业改革力度,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建设提供足够的生态安全保障和林产品物质支持。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林业由传统林业向现代林业转变。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以下简称林改)和国有林场改革与建设现代林业同时提出,而成为我国进入现代林业发展阶段的标志,这两大改革关系到我国现代林业建设的兴衰。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在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推动下,在全国各地开展得如火如荼,并因涉及千万农民而为社会各界所知悉。

而国有林场改革因难度大,涉及人员特定,不为林业行业以外的人知悉。

从国家发展林业战略部署上来看,国有林场改革最终也将实施,因为这不仅涉及到全国数十万林场人生存发展问题,更关系到国家林业生态安全。

这两大林业改革是分开推进的,但本人觉得把国家林场改革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结合起来,似能取得更好的生态、经济和改革效果。

一、森林分类经营是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现代林业是时代和社会发展对我国林业的必然要求。

国家林业局局长贾治邦给现代林业作了科学精确的定义:“现代林业是科学发展的林业,是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林业,是体现现代社会主要特征,具有较高生产力发展水平,能够最大限度拓展林业多种功能,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林业”。

现代林业的三大目标是建设完善的林业生态体系、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和繁荣的生态文化体系[1]。

为实现现代林业这三大目标,森林分类经营成为现代林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森林分类经营是按照森林主导功能的不同,把森林划分成以实现生态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公益林和以实现经济效益为主要目标的商品林。

浅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浅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

浅谈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措施摘要:农村林权改革方兴未艾,在林权改革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如何化解这些问题和纠纷,为林权改革奠定坚实基础,这是广大林农和林业管理人员都非常关注的问题。

本文先介绍了农村林权改革中存在的问题,然后针对这些问题从林权改革要尊重历史、完善林地收益权制度建设、建立林业科技服务体系、大力发展非公有制林业、加强村级技术员队伍建设、重视林地林权的配套改革等方面进行了分析研究。

关键词:临林权改革;问题;整改措施1农村林权制度改革的特点(1)地区差异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我国不同省区农村林权的改革有很多不同的地方。

西北地区的林业主要以治理风沙、景观旅游为主;华北和南方地区发展林业主要侧重于绿化和净化作用;东北和内蒙林区等地则侧重于生态安全,提高森林碳汇能力。

所以,在不同情况、不同地区,农村林权改革采用的方式也不尽相同。

(2)纠纷较多目前,有的地方自留山、承包山存在着很多问题,例如有的“有证无山”,有的“有山无证”,有的“证山内容不匹配”,有的“边界不明”等诸多问题,林权管理模式还很落后。

随着我国林业经济的快速发展,开发森林资源、发展繁荣旅游业,国家、集体和个人越来越多地占用林地的需求增多,由此带来的林地、树木等所有权纠纷的问题也增多。

(3)依据不全农村林业产权档案管理制度不健全,出现很多问题。

由于管理人员的频繁变动,档案记录没有及时交接和补充;管理人员少,工作不能及时完成;管理措施也不规范,管理技术落后等。

常会出现在权属纠纷案件中,不能查到档案记录,导致错判、误判的现象是不可避免的。

2农村林权制度改革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农村林权制度改革存在的卞要问题表现在未严格遵循林改工作程序、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林业政策、森林分类区划、确权发证、商品林经营及公益林经营等力-而。

其中系统数据库和总体图层的质量存在缺陷影响了农户的实际利益,森林分类区划的不合理性影响到农户对林木的使用与收益权,确权发证问题表现在林地产权卞体不清及发证率较低,商品林经营与公益林经营问题表现在投资回报及生态效益补偿两力-而。

对国有林区林权改革问题的几点思考

对国有林区林权改革问题的几点思考

林 权 改革 , 首先 触及 的就 是林 业产 权 问题 。 一些 改
的产权概念表 明,产权制度 的改革不能代替所有制结
构 的改革 ,只有 二者 并举 ,才 有可 能 突破 改革 的 “ 瓶
颈” 。

革的实践家认为, 不解决产权制度 问题, 就无法实现对
森林 资源 的有 效 保护 ,就 无 法保 证 国有 林 业 的持 续 投 入 ,就无 法理 顺 林业 生产 关 系 、解放 和 发 展林 区生产
投资者。 同一所有制下, 在 只要存在不同的投资利益主 体 , 存在 不 同 的产 权 。 次 , 产权 关 系 中, 当事人 就 再 在 各
之 间是平 等 的 民事 契约 关 系 , 此 依法 处 于 平等 地位 。 彼 根 据 这些 特 征 ,所谓 产 权可 以定 义 为社 会 经济 运行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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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年 第 l 期 07 O
● 改 革 之 窗
一一・・ 一・・・ ・・・ ・・ -
o北 林 业大学 宋维 明
的界 定 。
一一 ・・。 ・ ・ m ・ ・
随着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在伊春市乌 马河 林业局乌马河经营所开始启动,意味着拉开了国有林 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序幕。 尽管林权改革并非新生事物, 特 别是 南方 集体 林 区 的林 权 改 革 已经 有 了一 定 的实 践
刀切 我 国北方 主要 以国有 林 区为 主 ,而 在 南方 大 都 是
集 体林 区, 南北 方林 业 发展 的特 点 和侧 重 点 有所 不 同 。 以闽北 为例 , 年前 林业 自身 的森 工 企业 改 革 , 几 目前 的 集 体林 权制 度 改革 , 需 的资金 量 是 巨大 的, 此 财政 所 对 部 门几 乎没 有投 入 ,主 要还 是 靠林 业 部 门 自身 的 积 累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政策支持研究

国有林权制度改革中的政策支持研究
地资产变成资本 ,由资本进入市场的环节 ,实行活立 木市场流转 ,突破 了 “ 前人栽 树、后人乘 凉” 的概 念 ,突破了过去只有树木长大伐倒才能变成资本、资 金的传统管理模式 ,这是一个 历史性的突破,是国有
林 区一 开先 河 的试 点 。
场上每一个行 为主体 的权 、责 、利关 系,是产生激 励 、提高效率 ,促进经济发展的重要源泉。
有 哪些 特殊性 。
林权改革所带来的经济增长会增加政府收入 ,弥补这 损失。因此 ,林权改革后 的收益也是引导政府进行

改革 、职能转变的动力 。
1 .制订 “ 游戏 规则 ” ,维 持市场 秩序。其 核心 是界定和保护产权 ,这是政府在市场经济 中的首要职 能 ,也是新制度经济学所关注的核心内容。产权本质
林权制度的改革 ,既是对产权的分离 ,也是对政 府工作职能的调整。为确保林权改革的顺利进行 ,政 府应出台一系列保护林业产权改革的文件 ,对产权进 行 明晰的界定 ,应充分考虑生产者的经营目的和市场 因素 ,放宽林权改革后的采伐限额 。

中进行协调 ,进行产权界定 ,明确权利素 中各元素的 所有者。由于林权改革 的 目的是要 让林 地流转起来 , 进行活立木交易。因此 ,也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交易 规则来规范交易行为。政府在这一过程中要由原来的
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等。 相对于林业来说 ,由于林业除了具有经济效应外 还具有社会公益性 ,因此林业具有外部正效应 ,可以 说 ,发展林业是百利而无一害。由于这种外部性不具
确保承包经 营者 的 自主经营权 。
经营者 对 活立木 自主采 伐 的权 利 ,并 通过 限制 采伐 方 式 ,或 者限 制 皆伐 的 面积 ,特 别是 重点监 督伐 后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

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总结摘要林权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保护生态环境、促进乡村振兴的关键环节。

本文总结了近年来我国在林权制度改革方面所取得的成果,同时也指出了一些存在的问题,提出了下一步努力方向。

现状分析林业作为中国重要的基础产业,林区资源承载着国家的森林生态安全,生态经济发展,农村精准扶贫等众多功能。

然而,我国林业发展中存在着林权问题,资源管护力度不足,资源使用效益不高,森林生态环境恶化等问题。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林权的运营、管理模式已经不适应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也无法满足林区经济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需要,因此,林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

改革方案•完善林权制度:强化林权和资源采伐许可的管理,实现林权的均衡分配、统筹利用和动态管理。

•推行市场化运作:在林业经营中引入市场机制,开拓林业产品的销售渠道,形成多元化的经济收入,培育林下经济。

•引入社会资本:激发社会资本参与林业投资的积极性,扩大森林资源开发规模,提升林业生产的效益。

•改善林业保护:加强生态保护,减少环境污染,提高林业旅游质量,使林业经济能够为自然保护作出积极贡献。

成果总结自2008年以来,我国全面推行林权制度改革,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实践取得了明显成效。

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修订实施林业法、土地法、草原法等林业基础法律;建立森林经济体制和生态保护机制;2.推进示范区建设,形成了一批成功实践的林权制度改革模式;3.林业经营体系逐步健全,创新方式方法,深化农村改革,积极推进农民利益和生态环保协调发展。

4.提供了有利于生态环节恢复和重建的生态服务补偿机制,促进了绿色生态发展。

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尽管林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其中包括:1.林权分配机制还不够公平,林业经营主体稀少,存在资源过度利用的问题。

2.市场化程度不够,营销海外化不够,产业互联等创新驱动力还不足。

3.生态保护体系尚未完善,环境保护投入不足,监管不严等问题。

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对国有林区森林资源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考
08年 2月
内蒙古林业调查设计
I ne ng la F r sr n e tg to n sg n rMo o i o e ty I v si ain a d De 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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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 期
王燕 萍 : 国 有 林 区森 林 资 源 产 权 制 度 改 革 的 思 考 对
合理 和完 善程 度 。
责任 , 界定 经营 主体 , 明晰权 责利 , 确处理 所有权 、 正
使 用权 与经 营权 的关 系 , 动 各 方 面 的积 极 性 。其 调
出, 效率低下。林业的这种体制性矛盾是制约林业发 展 的主要矛盾 , 主要 表现 为产 权不 明, 权 主体 和责 产
任 主体缺位 , 权 利严重 不 统一 。 因产 权 不 明 , 致 责 导
森林资源保护责任难 以落实 , 森林资源不 断遭到破
坏, 陷入 了越穷 越 砍 、 砍越 穷 的怪 圈 ; 越 因产权 不 明 ,
关键词 : 国有林区; 林权制度; 改革 中图分 类号 :3 6 2 F 2 . 文 献标 识 码 : B
1 引言
林业生产周期长, 森林资源从 培育到利用往往 需要几年、 十几年甚至上百年时间。因此 , 有效的林 业产权制度 , 对于激发人们投身林业建设 , 促进林业 快速发展至关重要。正是在这个意义上 , 林业产权
制度成 为我 国林业 政策 和林业法 律体 系 的核心 。随
其他行业职工收入差距 日益拉大。产权决定活力 , 产 权 决定效率 , 决 定 出路 。不进 行 产权 制 度改 革 , 产权 国有林 业就没有 动力 , 国有 林 区就 没 有 活力 , 业 职 林

浅论国有林区更新造林的改革措施

浅论国有林区更新造林的改革措施

浅论国有林区更新造林的改革措施摘要:林地资源是我国的重要资源,其对我国的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福建省清流县一直是我国发展林地资源的先锋,近年来,清流县大力发展林业资源,特别是对国有林区的发展,取得了瞩目的成就。

本文就福建省清流县国有林区发展的现状以及改革措施进行分析。

关键词:国有林区;更新造林;国有林区现状;改革问题;改革措施中图分类号:s75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432(2012)-12-0153-2林业发展关系着国家经济的发展,在计划经济时代,为我国社会主义的建设作出了很大的贡献,国有林区的地位很重要,因为国有林业不但是保证我国生态平衡的承担者,而且还肩负着改善生态环境、促进我国可持续经济发展和壮大的重任,国有林区是林业产业中的标杆,是林业产业的骨干支柱,它为我国林业的发展做出了示范,让我国林业产业在国有林区发展的带领下,取得了不可估量的巨大成就。

但是因为我国林业的发展速度迅速,很多有关国有林业的制度还不完善,所以在国有林业的发展改革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错误与困难,这些困难阻碍了国有林业的发展,继而也影响了我国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体制,为了能更好的发展国有林业,国家专业人员经过研究决定对国有林区进行更新造林,因此制定出了很多对国有林区更新造林的改革计划。

1 福建省清流县林区的现状在我国,国有林区分布较为广泛,在福建省清流县就分布着很多林区。

清流县共有国有林土地总面积46万多亩,ⅰ、ⅱ类地在百分之五十左右,是福建省国有林区的重要生产地区,为福建省的林业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可以说,我国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屏障和主要的森林发展资源的储备基地位于福建,福建的国有林区是我国建设林业生态发展体系的重点核心部分,而清流县的国有林区则是福建省的重点核心部分。

近年来清流县在大力发展林地资源的发展方向引领下,人均收入已经有了非常大的提高,但是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和人民对生活要求的进一步提高,清流县人民对林地资源的发展有了进一步的要求。

浅谈推进国有林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浅谈推进国有林场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管理 职责 。现 在国 有林场 主要 职责 就是 护林 防火 、森 林病 虫 害防治 及森林 经 营等生 态林 管护 。要 不然 我 国生态 环境 不 可能 在 经济 飞速 发 展 同时 ,还 能 保 持 目前 基 本 满足 l 3 亿 人 口生 存发展 需要 的状 况 。只是 社会 享受 了 国有林场 提 供 的生 态服 务 ,却 没有给 国有林 场应 有的 回报 。
国绿 色 时报 2 0 0 9年 4月 2 日. 8
作 者 简 介 程 海 林 , 男 , 湖 北 省 武 当 山 特 区 林 业 局 工
程 师
I 有林场因贫困流失了一些林业人才 ,但大量熟悉森林经营
■—瞳 一
冒薹 差 窭羹 攀 霎蕃 荔 蚕耋 萎 篓 霎

国 生态恶 化 的趋 势 ,为我 国经 济社会 高速 发展 做 出不 可抹 灭 的贡献 。承 担生 态林 经营 管理 职能 ,国 有林 场具有 “ 血
统 上”的优 势 。 3 国有林场 已经 承担起 我国 经营管理 生态 林职责 . 实 事上 ,大 多数 国 有林场 实 际上 已承 担 着生 态林 经营
体林 权制 度 改革商 品林 ,生 态林 国有 国营 ”这 步 。看来 在 林业 改革方 面我 们还有 大量 工作要 做 。
参 考 文 献
【】 i王珊 子.《 色 中国》 . 0 7年 第 0 绿 20 3期 . 【】 2 苑铁 军 .《 革 渐近 , 国有林 场加 紧知 识储 备》 中 改
XN 0 G பைடு நூலகம் IN N C N
21 00年第 7 期
圈且


管 理技 术 的人 员还 在 留在 国有 林场 ,经营 管理 森林 实践 知

当前国有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设想

当前国有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设想

当前国有林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革设想今年是从农村开场的中国改革开放30周年,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自2023年以来连续三年成为中央一号文件部署的农村改革工作重点之一。

今年的一号文件要求,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在坚持集体林地所有权不变的前提下,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落实到户。

在不改变林地用处前提下,承包人有权依法处置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可依法自主经营商品林。

积极推进林木采伐管理、公益林补偿、林权抵押、政策性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

实在加强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确保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顺利进展。

稳步推进国有林场和重点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试点。

伊春国有林区素有“ 中国林都” 、“ 红松故土”的美誉,是国家重要的木材消费基地。

随着国家大规模的开发建立,林区上缴利税、育林基金亿元,为国家建立做出了重大奉献,但同时由于过量采伐,森林蓄积量已减少一半以上,可采成过熟林近于枯竭,林区经济日益危困,大量失业下岗职工,生活非常困难,由此也引发了许多影响稳定的社会问题,引起了深化林区改革的外部需要。

2023年初,国务院批准在我省的伊春市实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试点,如今,两年过去了,伊春国有林区林权改革对森工企业职工生存状态是否有所改变,在林权改革中,森工企业职工是否得到了实惠?此次东北林业大学调研小队,受到《南风窗》杂志社主办的2023年“调研中国”奖学金工程资助,将走访伊春试点的全部五个林业局,通过调查访问,实在理解林权改革对森工企业职工生存状态影响。

我们走访伊春林区作为试点的双丰、铁力、桃山、翠峦、乌马河等5个具有代表性的林业局,回收有效问卷100份,全面理解了林权改革对伊春森工企业职工生存状态的影响。

为了更好的分析^p 调研成果,我们对于100份问卷做了详实的统计分析^p 。

一、样本抽取根本符合当地规律1、男女比例2:1鉴于林区工作多采伐、种植等体力劳动,因此林区职工男性多于女性,此次男女抽样比例为2:1,符合当地人口分布。

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 黑龙 江省第 三森林调 查 规划 设计 院, 哈尔滨 1 0 0 ) 5 0 0 ( eln j n o3F rs IvsiainadDei ntue H ri 5 0 0, hn H i gi gN . oet n et t n sg Isi t, abn 10 0 C ia) o a g o n t
0 引言
着 资源 性 、 构 性 、 制 性和 社会 性 矛 盾 , 重 制 约 了我 国 林 业 的 发 将 自 己的切 身 利 益 与林 木融 为一体 , 且 , 过 立 体 复 合 式经 营 , 结 体 严 而 通 大 展水平。而其 中的主要矛盾是体制性矛盾 , 而体制性矛盾主要表现 力发展林 上经济、 林下经济和林 间经济 , 从纵深、 宽广两个维度全方
o e o et n w d frs.Asrfr d e e s eo m e p n ,ma y n w r be l i e h rc s ffrs r p ry rg tisiuin rfr n e p o lmswilhnd rt e po es o o etp o et ih n ttto eo m.T e pa e r est n lsso h p rt g t hea ay i f a prbe n frs eo n ic s st c iv me tta h e p nn o e tp o et i h n ttto eo m r u h o p moe t tt-o e o lmsi o e tr fr a d d suse he a he e n h tte d e e ig fr s r p ry rg ti si in rfr b m u o g tt r o t he sae wn d fr s rp ry fg n ttto eo m od v lp i e lh ,sf,a d od rywa . oe tp e htisi in rfr t e eo n a h at o t i u ae n re l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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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发表时间:2010-07-21T11:41:56.733Z 来源:《价值工程》2010年第3月下旬供稿作者:金哲根
[导读] 实现国有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国家的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金哲根(黑龙江省第三森林调查规划设计院,哈尔滨 150000)
摘要: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改革的核心和关键是国有林的一次深层次、根本性改革,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有许多新问题会阻碍林权改革的进程。

本文有针对性地分析了林改中存在的问题,论述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所带来的成果,以促进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健康、稳妥、有序推进。

关键词: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
中图分类号:F3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6-4311(2010)09-0188-01
0 引言
实现国有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对于国家的生态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具有重大意义。

然而,我国国有林区长期以来存在着资源性、结构性、体制性和社会性矛盾,严重制约了我国林业的发展水平。

而其中的主要矛盾是体制性矛盾,而体制性矛盾主要表现为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的滞后。

国有林区是我国重要的生态屏障和木材生产的战略基地,国有森林资源占到全国森林的42.34%。

作为产权形态之一的林权,它包括森林、林木和林地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置权。

对国有林区来说,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林权制度改革是关键。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多方面的利益调整,政策性很强。

国有森工林区的林权制度改革始终是我国林业经营体制改革的热点,它涉及面广,既关系到国家的生态建设和国土安全的大局,又触及林业企业和广大林业职工的切身利益;既要考虑森林资源资产价值的评定,又要具体实施林价制度。

多年来,国有林区对林权制度进行了多方面的尝试,从国有管护经营承包到营造自费林,由于没有触及林权制度,森林经营成果不能和职工的利益直接挂钩,影响了职工对森林的投入性经营,职工缺乏投入的积极性、经营的主动性、对经营成果的关切性,林地的综合生产力难以大幅度提高。

因此,进行林权制度的改革在客观上是有需要的;国家的政策在这方面的准备也是充分的。

1 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林权制度改革之所以令人瞩目,就在于它突破了产权禁区,把我国改革开放以来一直未曾触及、也不敢触及的产权问题作为突破口,通过转制放权、公开公平公正地确权,结束了产权主体和责任主体由于处于虚置状态而严重缺失的局面,真正明晰了所有权,放活了经营权,落实了处置权,确保了收益权,真正实现了林木、林地经营的产权多元化,真正做到了山有其主,主有其权,权有其责,责有其利。

把林地的经营权、林木的所有权和处置权将给职工,将使国有林业产权主体虚置、林木培育保护缺少利益主体和责任主体的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从而把职工的利益、职工的积极性和国有林区造林护林等事业完全融为一体。

在国有森林资源领域真正建立起“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真正实现了“林定权、权定根、人定心”,体现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

广大职工由原来游离于林业经济之外的“雇工”变成了山林的主人,拥有了实实在在的林木所有权、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收益权,实现了“当家作主”的愿望。

2 提升了森林资源的综合经营利用水平,解决森林资源的恢复与发展
林权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成果在于把森林资源流转给林户,实现了由经营林木资源为主向经营林木资源、林地资源和林区资源并举的发展模式转变。

职工承包经营后,取得了林木所有权和林地经营权,不仅营林造林的积极性空前高涨,确保成活率、追求高质量,将自己的切身利益与林木融为一体,而且,通过立体复合式经营,大力发展林上经济、林下经济和林间经济,从纵深、宽广两个维度全方位地实现了森林资源的综合开发利用。

2000年,国家开始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尽管它在一定程度上使国有林区得到了休养生息,却没有从根本上和长远上解决森林资源的恢复与发展问题。

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的实施,补充了“天保工程”的单向外力作用,实现了国家资金的注入与企业内部体制改革的双向互动,从而为国有林区建立完备的森林生态系统和发达的林业产业体系以及繁荣的文化体系创造了得天独厚的条件。

并且,改革实行的承包经营50年不变,使“天保工程”的成果得以巩固、扩大、延伸,向着更加长远的治本目标迈进。

3 收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效果
林权制度改革的一个伟大创举,在于它建立了活立木市场,即林户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可以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下进行买卖,无需采伐,就可以把山上的活立木变成资金,实现了由资源不动产向流动资产的转变,解决了森林资源经营周期长、效益兑现慢、生产风险大的问题,促进了林业生产要素的合理流动和森林资源的优化配置。

尤其是它实现了两个突破:一是突破了“前人栽树,后人乘凉”的传统价值观念,当代人栽树,当代人受益,大大缩短了林木成长、成材以及林业职工受益的周期;二是突破了只有采伐林木才能实现林地价值的传统观念,通过立木活体流转,既保值又增值,确保的是它的生态效益,增加的是它的经济效益。

林业职工成为收益者和投资者,扩大了就业渠道,缓解了下岗再就业的压力。

概而言之,改革收到了国家得生态、企业得效益、职工得收益、社会得稳定的理想效果,加快了社会主义和谐林区的建设步伐,收到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双赢的效果。

4 为森林抚育融资打开了绿色通道
长期以来,由于投入不足,致使森林抚育乏力,已成为阻滞我国国有林区发展的障碍。

而林权制度改革,通过资本运营、资本流转,有效地激活了民间资本,妥善地解决了森林抚育资金匮乏的问题。

尤其是改革以后,极大地激发了职工群众投资林区、大力营造“民有林”的积极性,使国有林区国家投入不足部分得到了有益补充,并且,也为今后引进战略投资者,吸收社会闲散资金投入森林抚育,打开了绿色通道。

由此可见,国有林区林权制度改革,是林业经营管理体制的重大创新,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林区经济大发展的重大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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