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嘱管理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1.医嘱查对(1)处理医嘱应做到双人查对,护士不得擅自更改或取消医嘱。
(2)取消医嘱必须由医生执行和签名。
(3)护士根据医嘱单执行各项医嘱,并签名。
(4)处理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先记录医嘱内容并复读,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执行者须大声复诵一遍,经下达医嘱的医生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用过的安薇,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
(5)护士每班查对医嘱(包括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等。
2.医嘱执行(1)及时查询接收电脑医嘱信息,护士对医师开具的医嘱执行前要先核对医嘱种类、医嘱内容、起始时间、停止时间、给药方式、给药频率、药物浓度等,有疑问时及时澄清,确认无误后方可执行。
(2)医嘱处理遵循先临时医嘱,后长期医嘱的原则。
每班确认所有医嘱在本班内处理完毕。
(3)护士执行临时医嘱后需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对辅助检查检验等或应由医生执行完成的医嘱内容,护士不需要在临时医嘱单上记录执行时间并签名,出院/转科/死亡应记录时间并签名。
(4)长期医嘱根据医嘱频率按时执行。
长期备用医嘱(Prn)执行后,在电脑内录入临时医嘱,护士注明执行时间并签名。
(5)口头医嘱:①口头医嘱仅在病情紧急需即刻处理和/或抢救时才允许。
②护士接收口头医嘱即刻复诵医嘱内容,医生确认后方可执行;在执行口头医嘱给药时,需与下达医嘱者再次核对药物名称,剂量及给药途径,以确保用药安全。
用过的安甄,必须经另一人核对后方可弃去,事后补记医嘱内容。
③在接获电话医嘱时,接听护士需对记录嘱内容进行复述,确认无误后,两名护士一起执行。
④建立抢救用药记录本,记录抢救时执行口头医嘱的药物名称、剂量、用法及各项紧急处置的内容和时间,事后进行确认并记入护理记录单。
⑤抢救结束后,医师应即刻(6小时内)据实补录医嘱,护士录入实际执行时间并签名。
(6)自动停止的医嘱包括手术/录执行时间并签名。
(8)护士执行输血医嘱时需在输血通知单、医嘱单、血交叉单上双签名,无其他护士时可由在岗医生协助核对并双签名。
处方医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机构处方医嘱的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务人员、药剂人员及相关人员。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合法权益,促进医疗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处方医嘱的书写与审核第四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二)字迹清晰、规范,易于辨认;(三)医嘱应当注明开具日期和时间;(四)医嘱应当注明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等基本信息;(五)医嘱应当注明用药剂量、用法、次数等;(六)医嘱应当注明检查、检验等辅助检查项目。
第五条处方医嘱的书写应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六条处方医嘱的审核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审核内容包括:(一)医嘱是否符合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方案;(二)医嘱的用药是否合理、安全;(三)医嘱的检查、检验项目是否必要;(四)医嘱的书写是否符合规范。
第七条审核通过的医嘱由药剂人员负责调配,并核对患者信息、药品信息、医嘱信息等。
第八条药剂人员调配药品时,应当核对医嘱的准确性,发现错误或者疑问时,应当及时与开具医嘱的医务人员联系。
第三章处方医嘱的执行与记录第九条处方医嘱的执行由具有执业护士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第十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信息、医嘱信息、药品信息等,确保医嘱的准确性。
第十一条医务人员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反应,如有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停止执行并报告医师。
第十二条医务人员执行医嘱后,应当及时在医嘱单上签名,并注明执行时间。
第十三条医嘱执行情况应当详细记录在患者病历中,包括医嘱内容、执行时间、执行人员、患者反应等。
第四章处方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四条处方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负责。
医嘱管理制度内容
医嘱管理制度内容一、医嘱的开立1. 医嘱开立者应当为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且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服务标准要求。
2. 医嘱开立应当依据患者的病情、诊断结果和治疗方案确定,不得随意开立无效、错误或违规的医嘱。
3. 医嘱应当明确标注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病史、诊断、用药和治疗要求等必要信息。
4. 医嘱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格式填写,避免用词不当、模糊不清或过于简略。
5. 医嘱的开立应当及时完成,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和用药时间,确保患者的安全和疗效。
二、医嘱的执行1. 医嘱的执行者为具有医师资格、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医务人员,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操作规范要求。
2. 医嘱的执行应当按照开立医师的指示和要求,确保用药和治疗的准确性、规范性和全面性。
3. 医嘱的执行人员应当认真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和医嘱内容,避免患者信息混淆或医嘱错误。
4. 医嘱的执行人员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操作程序执行,避免操作不规范或错误导致不良后果。
5. 医嘱执行过程中如有意外情况或不符合医嘱内容要求的,应当及时向医师报告,等待医师的进一步指导或处理。
6. 医嘱执行结束后应当及时记录和汇总患者的用药和治疗情况,便于医师进行患者的病情评估和进一步治疗安排。
三、医嘱的审核1. 医嘱审核者应当为具有医师资格的医务人员或相关专业技术人员,需经过系统培训和考核,达到医疗质控要求。
2. 医嘱审核应当对医嘱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安全性进行全面评估,避免医嘱内容不当、用药错误或治疗风险。
3. 医嘱审核应当对患者的病情和用药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提出有效的意见和建议,配合医师进行治疗方案的制定和调整。
4. 医嘱审核应当及时完成,确保医嘱在规定时间内得到审核通过或及时调整,避免延误患者的治疗进程和用药效果。
5. 医嘱审核过程中如有医嘱存在问题或疑义的,应当及时向医师提出异议和建议,协助医师解决相关问题,保障患者的用药安全和治疗效果。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
医嘱执行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务人员对患者医嘱的执行,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医疗科室和护理部门的医务人员。
第三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医疗伦理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二章医嘱的开立第四条医嘱应由医生依据病患病情和治疗需要进行开立,并在病历上签名。
第五条医嘱应明确患者的个人信息、诊断、治疗措施、规定用药、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等内容。
第六条医嘱应使用规范的医务信息系统进行开立,并确保相应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开立医嘱的医生应对其开立的医嘱负责,并及时进行必需的调整或撤销。
第三章医嘱的转达和接收第八条医嘱应由开立医生通过正式渠道进行转达,包含书面、口头或电子方式。
第九条医嘱的转达应确保患者、护士和相关医务人员清楚了解并正确接收。
第十条护士应在接收医嘱后,核对医嘱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并在医嘱单上签字确认。
第十一条若医嘱存在模糊或矛盾之处,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确认和调整。
第十二条护士在转达医嘱时应做好书面记录,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相应标注。
第四章医嘱的执行第十三条护士在执行医嘱前应认真阅读医嘱单,并核对患者的身份信息。
第十四条护士执行医嘱时应确保用药的安全性,遵守药物管理制度,准确计量药物剂量。
第十五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依照规定时间和次数进行,不得擅自转变用药频次和剂量。
第十六条若存在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或停止医嘱的执行,护士应及时向开立医生进行沟通和确认。
第十七条护士执行医嘱后应及时记录执行情况,并在医嘱单上进行签名和时间标注。
第五章医嘱执行的监督和管理第十八条医院建立医嘱执行监督机制,定期对医嘱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九条医务科室应建立医嘱执行质量管理小组,负责监督本科室医嘱的执行情况和质量。
第二十条不定期进行医嘱执行情况的抽样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惩戒和整改。
第二十一条对医嘱执行情况显现的问题和过错,及时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医务人员的综合素养。
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1. 引言
医嘱是医务人员向患者进行诊疗过程中所提出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是患者得以治疗和康复的重要依据。
因此,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至关重要,对于保障患者权益、提升医疗质量具有重要作用。
2. 医嘱管理的基本原则
医嘱管理需要遵循以下原则:
- 规范性原则:医务人员必须根据临床需要,合理规范地开具医嘱,目的是对患者进行适当指导。
- 安全性原则:医嘱应重视患者的安全与效果,特别是对于用药的方案应遵循科学、规范、合理的原则。
- 操作性原则:医嘱的内容应当简明易懂,便于患者及家属理解和遵循。
3. 医嘱管理制度的实施
为了加强医嘱的管理,需要建立医嘱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
- 医务人员应当按照临床需要,科学、规范、合理地开具医嘱,以确保患者用药的安全和适宜性。
-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整的医嘱管理制度,包括医嘱的书写、
审核、执行与监督等方面,并建立相应的管理流程。
-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务人员开具医嘱进行监督和评估,以确保
医嘱的正确性和规范性。
4. 总结
医嘱管理是医疗工作中重要的组成部分,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
的关键环节。
建立医嘱管理制度,规范医嘱的开具与执行,对于提
高医疗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医嘱制度(医院管理制度)医嘱制度一、医嘱分类1、长期医嘱:有效时间超过24小时以上,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即失效。
长期医嘱应分别转抄于服药单、治疗卡上,如出院、死亡,其医嘱则自动停止。
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以内,指定执行的临时医嘱,应严格按指定时间内执行。
3、临时备用医嘱(SOS医嘱):仅在12小时内有效,过期尚未执行则自动失效。
4、长期备用医嘱(prn医嘱):有效时间在24小时以上,经治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方失效,每次执行后应在临时医嘱内做记录。
二、医嘱下达1、各类药品和各项检查、操作项目均应下达医嘱,每项医嘱只包含一个内容。
2、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应由医师按时下达,一般应在上午10点前完毕。
3、医嘱要用蓝黑钢笔书写,层次分明,内容准确清楚,字体端正。
应用国际通用缩写符号。
5、时间的写法,应以24小时为计,午夜12时后为次日,如12时5分应写为0 056、开具医嘱要使用规范的药品化学名或商品名,不得用化学元素符号代替。
大液体可简写:5%G.S、0.9%N.S、5%G.N.S。
7、有剂量的药品要准确注明浓度、剂量;无剂量的药品使用“片”、“丸”、“袋”等。
自带或外购药注明“自备”。
8、用法及用药次数,可用拉丁文缩写或汉字表示。
各种注射方法可简写成:皮下注射为“i.h”或“皮下”,皮内注射为“i.d”或“皮内”,肌肉注射为“i.m”或“肌注”,静脉注射为“i.v”或静注,输液为“i.v gtt”或静滴。
每日3次可写成“tid”,每4小时可写成“q4h”。
9、医嘱不得涂改,需要更改或撤销医嘱时,应当使用红色墨水在医嘱第二字上重叠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10、停止长期医嘱时应由医师在停止栏内按项注明日期和时间,并签名。
11、两种以上药物组成的医嘱,如停止其中一项时,应停该项全部医嘱,再书写新医嘱。
12、长期医嘱超过2页或不便查对、执行时,应由护士重整医嘱。
重整医嘱应保留有效的长期医嘱及医嘱的起始日期和时间。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
医嘱管理制度三篇篇一:医嘱管理制度一、政策由临床医生为病人下达医嘱,必须遵循的制度。
二、目的对临床医务人员在医嘱下达和执行过程中的行为进行规范,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三、标准1、医嘱必须由获得本院处方权的职业医生在其范围内下达,只有经医务部核准,有处方权资格的医生才可以下达电子医嘱或手写(必要时)医嘱。
没有处方权的医生只能在带教医生指导下开医嘱,并由带教医生审核签名后方可发送,医嘱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带教医生承担。
医院不允许无处方权的医生在没有带教医生的指导下开出医嘱。
2、医嘱分为长期医嘱、临时医嘱(24小时以内的医嘱,或者只执行一次,但持续时间超过24小时的医嘱,化疗泵给药)、口头医嘱。
住院病人的所有医嘱都要记录在病历中固定的记录单,如医嘱单、麻醉记录单。
医嘱单包括长期医嘱单、临时医嘱单和口头医嘱单。
药学人员、护理人员执行电子医嘱,特殊情况下执行口头医嘱或手写医嘱。
在病区抢救时或手术中所用的口头医嘱应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内或手术结束时补录医嘱。
门诊病人的所有医嘱要记录在门诊病历中。
获得病人医嘱的方式有两种:电子医嘱在HIS系统中可查询;纸质医嘱在病历中可获得。
住院病人医嘱由医生下达,药物治疗医嘱由药学人员核对、其他医嘱由护士双人核对后执行。
3、新入院病人、转科、手术后病人的医嘱应在病人达到病房后2小时内开出,急诊病人、危重病人一般要求在半小时内开出。
每天例行查房的医嘱要求在上午11时以前开出,但病情变化可以随时开出医嘱。
4、医嘱原则上要求层次分明,入院病人的长期医嘱先后顺序要符合医院要求。
下达医嘱的时间要精确到分。
5、药物医嘱需写明药物的通用名称、用量、用法、数量。
静脉输液超过一组应分组列出配方及使用顺序。
静脉滴注药物的一般输液速度按标准医嘱执行:为20~40滴/分钟,需要超过此范围时医生要注明每分钟的滴速或毫升数。
用药途径(如:口服)、药物单位(如:克)等内容都不可以省略。
⑴特殊药物的使用要求:抗生素、抗凝药、止血药、抗心律失常药、环孢霉素A等药物必须按Q×h给药,如Q6h、Q8h、Q12h。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
医院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嘱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嘱是指医师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为达到治疗目的而下达的医疗措施和药物治疗的指令。
医嘱管理是医疗质量和病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医务人员必须严格执行。
第三条医嘱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医嘱的正确性、及时性、完整性和可追溯性,防止医疗差错和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医嘱的书写与下达第四条医嘱必须由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的医师书写和下达,实习医师、进修医师、研究生等在上级医师的指导下书写和下达医嘱。
第五条医嘱应当使用规定的医嘱单和病历纸,字迹清楚、内容准确、表述规范。
医嘱单应当包括患者姓名、性别、年龄、床号、住院号、诊断、医嘱内容、医师签名、日期和时间等。
第六条医嘱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需要,遵循科学、合理、经济的原则,避免不必要的检查和治疗。
第七条医嘱下达后,应当及时通知相关科室和护士执行。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下达医嘱,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三章医嘱的执行与监督第八条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执行,对有疑问的医嘱,应当向下达医嘱的医师核实清楚后方可执行。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过程中,发现患者病情变化或者医嘱有误,应当立即报告医师,并做好记录。
第十条医师应当对医嘱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医嘱的正确实施。
第四章医嘱的修改与撤销第十一条医师可以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和治疗需要,对医嘱进行修改或者撤销。
修改或者撤销医嘱时,应当注明修改或者撤销的原因和时间,并重新签名。
第十二条医嘱的修改或者撤销,应当经过上级医师的审核和同意。
紧急情况下,可以口头通知护士执行,但必须在24小时内补记书面医嘱。
第五章医嘱的保存与销毁第十三条医嘱单应当按照规定保存,保存期限为2年。
保存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程序销毁。
第十四条医嘱单的销毁,应当由医务部门负责,销毁时应当有两人以上在场,并做好销毁记录。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医嘱是指医生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
2、医嘱书写资格:医嘱内容及起始、停止时间由本院执业医师和获得医务科批准的进修执业医生才具资格(任何情况下,不允许出现没有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开医嘱的事件)。
3、医嘱书写要求
3.1医嘱书写,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每条医嘱一般只能包含一个内容。
医嘱转抄和整理必须准确,不得涂改。
如需更改或撤销时,应用红笔注明“取消”字样并签名。
临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
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停止医嘱时,医护人员用楷书签全名并注明时间。
3.2药物医嘱的书写要求见“处方管理制度”。
3.3麻醉处方的书写要求见“精麻药品管理制度”。
4、医嘱种类:分长期医嘱、临时医嘱(ST医嘱)和备用医嘱。
4.1长期医嘱:有效期大于24小时。
4.2临时医嘱:有效期在24小时之内、只执行一次,并且应在短时内执行,有时必须立即执行医嘱。
5、药剂师/护士对有疑问的医嘱必须询问清楚后方可执行。
6、严禁不查看病人就开医嘱的行为。
二、患者就诊前和正在使用的所有处方及医嘱用药应在病历中记录。
三、自动停止的医嘱
1、患者转科或转入/转出监护室时所有医嘱即自动停止,新住的科室必须重开医嘱。
2、一旦患者进行手术,所有术前医嘱自动停止,医生须重开术后医嘱.
四、口头医嘱
1、口头医嘱仅限于急救时和手术中,注册护士将医嘱复述一遍,经医师查对药物无误后执行,先执行后补记。
2、医生必须在开出口头医嘱后6小时内补记医嘱。
医嘱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嘱更改规定
医嘱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医嘱更改规定引言医嘱管理是医疗机构重要的工作之一,是确保患者获得正确治疗的基础。
在医疗过程中,医嘱的制定和执行是医护人员负责的关键环节。
为了确保医嘱的安全与准确性,严格执行医嘱更改规定势在必行。
本文将探讨医嘱管理制度中严格执行医嘱更改规定的必要性及其相关内容。
第一部分医嘱的定义与重要性医嘱是医生根据临床诊断和判定,针对患者的个体情况,制定的医疗指导措施。
可以是药物治疗、手术、检查、护理等方面的指示。
严格执行医嘱的重要性在于确保患者能够得到及时、准确的治疗,并避免因误诊、误治引发的医疗纠纷和患者风险。
第二部分医嘱的更改原则1. 遵循医德和伦理医生在制定或更改医嘱时,应基于对患者身体状况、病情的全面评估,并遵循医德和伦理,为患者谋求最大利益。
2. 合理和必要性医嘱的更改应基于医生专业判断,确保更改是合理和必要的。
医生应权衡利弊,判断更改医嘱是否对患者的健康有利。
3. 符合规章制度医嘱更改应符合相关的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可以制定适合本机构的医嘱更改规定,并告知医护人员遵守。
第三部分医嘱更改的流程1. 更改申请医生根据患者情况判断,认为需更改已制定的医嘱时,应填写更改申请,并注明更改的理由和目的。
2. 审核与批准医嘱的更改申请需要经过专业人员审核和主管医生批准。
审核人员应对更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评估,主管医生应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批准更改。
3. 通知执行人员一旦医嘱的更改得到批准,主管医生应及时通知相关的执行人员,确保更改后的医嘱得到及时执行。
4. 文书记录医嘱更改的过程和结果应进行详细的文书记录,包括更改的日期、更改前后的内容等,以便于评估和追溯医嘱的更改情况。
第四部分医嘱更改的风险与控制1. 增加审核环节在医嘱更改流程中增加审核环节,确保更改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经验,能够准确评估更改的影响。
2. 强化培训与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组织医护人员的培训与教育,提高他们对医嘱更改规定的了解和遵守意识。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护理工作,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医嘱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设立医嘱管理组织,负责医嘱管理的组织、协调和监督工作。
第二章医嘱的下达与执行第五条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为患者制定治疗方案,并下达医嘱。
第六条医嘱应当明确、具体、易懂,包括治疗、检查、化验、用药、护理等内容。
第七条护士接到医嘱后,应当认真核对待执行的医嘱,确认无误后及时执行。
第八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严格遵守药物使用原则、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确保患者用药安全。
第九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注意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医生。
第十条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尊重患者意愿,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嘱执行的跟踪和反馈机制,确保医嘱的正确执行。
第三章医嘱的变更与撤销第十二条医嘱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或撤销的,医生应当重新下达医嘱。
第十三条变更或撤销医嘱时,医生应当注明变更或撤销的原因、时间、签名等。
第十四条护士在执行变更或撤销的医嘱时,应当注明执行时间、执行人签名等。
第四章医嘱的记录与归档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嘱记录制度,护士应当在执行医嘱后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医嘱执行情况。
第十六条医嘱记录应当使用规范的医疗术语,字迹清楚、工整,不得随意涂改。
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妥善保管医嘱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3年。
第五章医嘱管理的监督与责任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嘱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生的培训和考核,提高医生的医嘱管理水平。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护士的培训和考核,提高护士的医嘱执行能力。
第二十一条医生、护士在医嘱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法规、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与规范一、医嘱管理的定义与意义医嘱管理是指医生根据患者病情和治疗需求制定的医疗方案,包括用药、手术、检查等内容,并通过专业途径传达给患者或患者家属,以指导患者接受相应的治疗。
医嘱管理的目的是确保患者能够按照医生的建议接受治疗,并保证治疗达到预期效果,最终达到康复的目的。
医嘱管理对医疗机构的意义在于:1. 保障患者权益。
医嘱是医生对患者的诊疗安排和治疗建议,是治疗的基石,保障患者按照医嘱接受治疗,是医疗机构的法定义务。
2. 提高医疗效果。
医嘱管理规范有利于患者按时按量服用药物、接受检查、手术等治疗,提高治疗的效果。
3. 降低医疗风险。
医嘱管理规范能够减少医疗差错和意外事件的发生,保障患者安全。
二、医嘱管理的执行流程医嘱管理的执行流程包括医生开具医嘱、护士核对医嘱、患者接受治疗和护士监督治疗四个环节。
1. 医生开具医嘱。
医生在对患者进行诊疗评估后,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求开具医嘱,包括用药、检查、手术、护理等内容。
2. 护士核对医嘱。
医生开具医嘱后,护士应该在第一时间核对医嘱内容,确认医嘱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合理性,排除错误和矛盾。
3. 患者接受治疗。
患者按照医生的建议和护士的指导接受治疗,包括按时按量服药、接受检查、手术等。
4. 护士监督治疗。
护士应当在患者接受治疗的过程中对治疗情况进行监督和记录,及时反馈给医生,确保治疗效果。
以上是医嘱管理的基本执行流程,关键在于医生、护士和患者之间的有效沟通和密切合作,确保患者能够安全、准确地接受治疗。
三、医嘱管理的规范要求1. 医生开具医嘱应当遵循医学原则,具体内容应该准确、清晰,包括患者个人信息、诊断结论、治疗方案、用药剂量、用药频次、用药时间、用药途径等内容,同时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
2. 护士核对医嘱时要认真仔细,核对医嘱内容是否与患者病情和需求相符合,是否存在错误和矛盾,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合理性。
3. 患者接受治疗时应当按照医生的建议和护士的指导来,服用药物要按时按量,参加检查和手术要配合医生和护士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在医院的日常工作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正常运转。
医嘱是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开出的治疗方案及用药建议,是患者接受治疗的重要指南。
而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则是确保医嘱在开具、执行、核对等环节能够严格执行,避免因医嘱管理不当而引起的医疗事故。
下面将从医嘱开具、执行、核对等方面介绍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
一、医嘱开具医生开具医嘱是医疗工作的起点,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对患者的病情恢复至关重要。
在医嘱开具时,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在医嘱上注明患者的基本信息、具体疾病诊断、治疗方法及用药剂量、频次等内容。
医嘱开具应当遵循医疗伦理规范,确保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二、医嘱执行医嘱执行环节是医疗过程中最关键的一环,涉及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安全。
在医嘱执行过程中,医护人员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和患者身份信息,避免因医嘱内容不清晰或患者信息混乱而引起错误。
同时,医护人员还应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流程,确保医嘱的及时执行和反馈。
三、医嘱核对医嘱核对是医嘱管理中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通过多方核实,提高医嘱执行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医嘱核对过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进行,对医嘱内容、患者身份信息、药品用量等进行仔细核对,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总之,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是医院医疗工作的基础,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院的声誉。
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流程和标准操作,确保医嘱的准确、规范执行,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有效的治疗服务。
希望全体医护人员都能够认真贯彻医嘱管理制度及规范,为患者的健康和医院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医嘱管理制度课件
医嘱管理制度课件第一部分:医嘱管理概述一、医嘱管理的定义1. 医嘱管理是指对医生开具的医疗处方进行管理和监督的工作。
2. 医嘱管理是医院临床医疗质量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患者用药安全的关键环节。
二、医嘱管理的目的1. 确保患者用药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2. 优化医疗资源的利用,减少药品浪费。
3. 提高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和满意度。
三、医嘱管理的内容1. 医嘱的书写、审核和执行。
2. 医嘱的转交和交班。
3. 医嘱的修改和停止。
4. 医嘱执行的监督和反馈。
第二部分:医嘱管理的流程及要求一、医嘱的书写1. 医嘱应当以清晰、规范的字迹书写在患者病历或电子病历上。
2. 医嘱中应包含患者的姓名、性别、年龄、主要诊断、药品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用药期限等信息。
3. 对于特殊情况需要特殊处理的医嘱,应当加注特殊说明。
二、医嘱的审核1. 医嘱应当由主治医生审核后方可执行。
2. 审核医嘱时,应当核对患者的基本信息和诊断情况,确认药品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3. 对于已经审核的医嘱,执行医师不得擅自更改或停止,如有需要应当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医嘱的执行1. 医嘱执行医师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执行,不得随意增减药品种类和剂量。
2. 在执行医嘱时,应当对患者进行用药指导,告知患者药品的名称、剂量、用法用量等信息。
3. 对于需要特别留意的医嘱,执行医师应当进行特别标注,并及时向主治医生汇报和寻求指导。
四、医嘱的转交和交班1. 医嘱的转交和交班应当在书面或电子记录中进行,并且在接收方做好确认。
2. 转交和交班时,应当将患者的基本情况、病情变化、医嘱内容等信息清晰明确地告知接收方。
五、医嘱的修改和停止1. 对于需要修改和停止的医嘱,应当由主治医生进行书面或电子记录,并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
2. 对于急需修改和停止的医嘱,应当及时通知执行医师,并告知执行情况和原因。
六、医嘱执行的监督和反馈1. 对于医嘱执行不规范或出现问题的情况,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并对问题进行追踪和整改。
修改医嘱管理规定(3篇)
第1篇引言医嘱是医疗机构中医生对患者的治疗和护理工作的具体指示,是医疗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直接关系到患者的治疗效果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医嘱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现对医嘱管理规定进行如下修改: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嘱管理,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医师、护士及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医嘱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准确性:医嘱内容必须准确无误,符合患者病情和诊疗规范。
2. 及时性:医嘱应及时下达,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
3. 安全性:医嘱内容应符合医疗安全要求,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伤害。
4. 保密性:医嘱内容涉及患者隐私,应予以保密。
二、医嘱内容与格式第四条医嘱内容应当包括以下项目:1. 患者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等。
2. 诊断结果:患者所患疾病或病情描述。
3. 治疗措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4. 护理措施:包括生活护理、饮食护理、心理护理等。
5. 用药时间:包括用药频率、用药剂量、用药途径等。
6. 特殊注意事项:包括过敏史、药物相互作用、禁忌症等。
7. 医生签名:由开具医嘱的医师签名确认。
第五条医嘱格式应当规范,包括以下内容:1. 医嘱单:采用统一的医嘱单格式,内容包括医嘱项目、签名等。
2. 电子医嘱:采用电子医嘱系统,确保医嘱的准确性和可追溯性。
3. 口头医嘱:特殊情况下的口头医嘱,应由两名以上医师确认并记录。
三、医嘱下达与执行第六条医嘱下达:1. 医师开具医嘱后,应及时将医嘱单交给护士或指定的医护人员。
2. 电子医嘱下达后,系统自动生成医嘱单,并通知相关人员。
3. 口头医嘱下达后,由接收医嘱的医护人员及时记录。
第七条医嘱执行:1. 护士或指定的医护人员接到医嘱后,应认真核对医嘱内容,确认无误后执行。
2. 执行医嘱时,应严格按照医嘱内容进行操作,确保患者安全。
医嘱管理制度
医嘱管理制度1. 引言医嘱是指医生根据对患者病情的分析和判断,针对患者的诊断和治疗需要,给予患者的医疗指导和建议。
医嘱的正确执行对于确保患者得到适当的治疗和护理非常重要,因此建立一套科学严谨的医嘱管理制度对于医院的管理和患者的安全至关重要。
2. 医嘱的定义和分类诊断医嘱:针对患者的病情进行初步判断和筛查的医嘱,帮助医生进一步确定诊断方案。
治疗医嘱:针对已被确诊的疾病,给予患者指导和建议的医嘱,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物理治疗等。
护理医嘱:针对患者的护理需求和特殊情况,给予护士和护理人员的医嘱,包括饮食、体位、护理操作等。
处方医嘱:医生开具的药物处方,包括药物的种类、用量、使用频率等信息。
院内医嘱:针对患者在住院期间的医疗管理和护理需求的医嘱,包括检查、治疗、护理等内容。
3. 医嘱管理流程医嘱管理流程主要包括医生开嘱、医嘱审核、医嘱执行和医嘱评估四个环节。
3.1 医生开嘱医生开嘱是医嘱管理的起始点,医生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需要开具适当的医嘱。
在开嘱过程中,医生应当准确、清楚地记录医嘱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患者基本信息、医嘱类型、药物种类和用量、检查和治疗方式等。
3.2 医嘱审核医嘱审核是保障医嘱准确性和安全性的关键环节。
在医嘱审核过程中,护士或临床药师应仔细核对医嘱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医嘱是否完整、合理、规范,是否存在医嘱冲突,患者是否有过敏史等。
同时,还要确保医嘱的执行时间和方式符合患者的实际情况。
3.3 医嘱执行医嘱执行是医嘱管理的核心环节,决定着患者是否能够及时获得适当的治疗和护理。
在医嘱执行过程中,护士应当严格按照医嘱的要求进行操作,保证医嘱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在执行过程中,护士还应当记录医嘱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执行时间、执行剂量、患者的反应等。
3.4 医嘱评估医嘱评估是对医嘱执行结果进行评价和判断的过程,旨在改善医疗质量和患者满意度。
在评估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当根据患者的病情和治疗效果,对医嘱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反思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更新医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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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修实习医生开医嘱
• 进修、实习医师填写的,由上级医师盖章或签
字后方可有效
• 开医嘱时,病人的床号、姓名、药物的名称、
剂量、用法等反复核对,不得有误。
• 医嘱格式要正规、字迹要清楚 • 医嘱执行中的病情变化要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医嘱复核、模糊及疑问医嘱的澄清制度
• 1.医嘱要求层次分明,内容清楚。整理必须准确,
联系其上级医师 或值班医师
双方 核实医 嘱内 容是否
错误
修改后重新下达
正确
护士执行医嘱
(二)临时医嘱:
• 需立即执行的一次性给药或治疗 • 要进行的一次性检查如血液分析、定血型、尿分析、粪
常规、B超、CT、磁共振等。
• 执行者要在医嘱后注明执行的时间,以免重复。
(三)应变医嘱或见机医嘱
• 根据病情需要灵活掌握的医嘱 • 需注明药物的剂量、方法、间隔时间及指征。
如阿托品 0.5mg,im、腹痛时。
如何开医嘱
• 医嘱的意义 • 医嘱是医师在医疗活动中下达的医学指令,是医师根据
病情为病人拟定的有关各种检查、治疗、用药、护理的 具体医疗方案,由医务人员共同执行。
• 医嘱是诊治疾病方案的具体措施,一切诊疗活动以医嘱形
式表现出来,它完整地体现医生诊治疾病的思路.
• 医嘱必须准确、简洁、明确、按规范化的要求开出 • 有处方权的医生开具的医嘱方被执行,并具有鲜明的法
即自动停止者。如甲状腺素片25mg,3/d X 7天
医嘱举例:上消化道出血
• 长期医嘱
按上消化道出血常规护理 一级护理 病重 流质 平卧位 测血压、脉搏、呼吸 Q6h
长期医嘱(续上)
奥美拉唑针剂40mg+生理盐水100ml,静脉滴注 20-30gtt/min q12小时
云南白药 1.5克,一日3次,口服
• 4.医嘱执行后,应认真观察疗效与不良反应,必
要时进行记录并及时向医生反馈。
• 5.如遇抢救危重病人的紧急情况下,对于模糊医
嘱护士可立即联系科室就近的任一医师,此医 师有责任积极了解病情并临时给予相应的紧急 处置,同时及时与患者的主管医师沟通,主管 医师无法联系到时应寻找其上级医师,必要时 直接汇报科室主任,抢救结束后应做好相关的 记录。在此过程中任何人推诿、延误抢救者按 与绩效挂钩,并按相关规定予质量否决。由此 造成医疗投诉、纠纷或医疗事故参照《医疗纠 纷、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 6.开嘱医师、核对护士及执行护士均须对当班医
嘱负责。开嘱医师为主要责任人,核对护士及 执行护士为次要责任人,对所核对及执行的医 嘱有监督核查的职责。科室主任及护士长分别 对开处医嘱及执行医嘱有监管的责任。
模糊及疑问医嘱的澄清流程
护士 发现 模糊 及疑 问医嘱
否 确认 开嘱 医 师是否在岗
是
与开医嘱医师商议
一般不得涂改。
• 如须更改或撤销时,应写“取消”并签名。临
时医嘱应向护士交代清楚。医嘱要按时执行。 开写、执行和取消医嘱必须签名并注明时间。 医师写出医嘱后,要复查一遍。
• 2.模糊不清有疑问医嘱是指医嘱书写不清楚、医
嘱书写有明显错误(包括医学术语错误)、医 嘱内容违反治疗常规、药物使用规则、医嘱内 容与平常医嘱内容有较大差别、医嘱有其他错 误或者疑问。
• 临时医嘱:
血液分析+血型 血钾、钠、氯测定 粪常规+隐血检查 尿液分析 肝肾功能检查
临时医嘱(续上)
胃镜检查
奥美拉唑40mg+生理盐水100ml,ivgtt, st。
平衡盐液1000ml(第一组)+5%葡萄 糖液1000ml(第二组) ivgtt,st
去甲肾上腺素8mg+生理盐水40ml,口服, st
• 执行者执行后要签字。 • 用药后4小时仍有不适,要及时检查,不得重
复使用。
• 如无用药的指征,应予停止。
(四)备用医嘱:
• 在12小时内,如有必要可遵医嘱给药或治疗1次 • 一般要注明给药时间 • 12小时内无执行本医嘱的必要,即自动停止
(五)自动停止医嘱:
• 指药物或某种治疗达到预定的剂量和次数(或天数)后,
律效应
住院病人的医嘱内容
• 护理常规的种类 • 有无隔离的必要及隔离 • 护理级别 • 卧位 • 饮食的种类与要求
• 病重或病危 • 药物和非药物疗法 • 其他:如吸氧、记出入水
量、观察生命体征等
• 应变医嘱和 指两次以上的定期医嘱,医师注明停止时间后失效。 • 医生每天查房时予以审核,根据病情及时更改。 • 剧毒药不列入长期医嘱
• 3.护士接医生下达的医嘱后,认真阅读及查对,
对模糊医嘱,必须核查明确无误后方可执行。 首先询问开医嘱者;如果开医嘱者不在或无法 联系到则寻找其上级医师,上级医师不在的情 况下联系值班医师或科主任;核实后重新下达 医嘱执行单,医嘱执行护士接医嘱执行单后, 认真查对,严格按照医嘱的内容、时间等要求 准确执行,不得擅自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