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交旧领新办法
东大煤矿生产材料较旧换新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深度挖潜材料管理,提高生产材料使用周期,规范生产材料管理,使生产成本稳中有降,以提高经济效益为目的,结合我矿实际情况,对部分生产材料实施交旧领新制度,特制订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为扎实有效地生产材料交旧领新管理,成立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赵允州副组长:王次民、曲正战、张成富、赵崇栋、秦德渠、赵慧杰、刘书印、杨德三成员:宗明元、胡勤德、孔维柯、孙中超、徐化清、秦修运、张建军、孙友华、时荣明、秦宜武、张玉海管理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企管科,企管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各单位生产材料交旧领新日常管理工作。
二、生产材料交旧领新范围生产材料交旧领新分为大型材料(矿投材料)和小型材料(日耗材料)。
⒈大型材料:均为采掘工作面、辅助生产系统中在籍使用中的材料,具体为H架、纵梁、三托、直托。
⒉小型材料:均为采掘工作面、辅助生产系统中在籍日常损耗的材料,具体为钻头、钻杆、截齿、齿座、注液枪、三通、直通。
三、生产材料交旧换新考核办法⒈大型交旧换新材料考核办法大型交旧换新材料原则上必须在交旧的情况下,出具证明后,方可进行领取同类新材料,如若采掘现场不允许的情况下,领取单位必须办理欠账手续,在交旧后,方可办理正常领取手续,否则,施工单位按等值进行有偿使用。
⒉小型交旧换新材料考核办法小型交旧换新材料由使用单位交付企管科后,企管科按工区和工作面进行建档登记,按新材料价值的20%给予奖励,每月企管科将奖励情况出具证明后,在结算中给予兑现。
四、生产材料交旧领新程序⒈大型材料交旧领新程序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实物和上井回收单,交付企管科审核签字后,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单提交机电科,机电科根据实际情况配置修复后的可使用材料和新材料,签字盖章确认后,出具领新材料单和领料单,使用单位将交旧材料交付修造厂或机修厂,修造厂或机修厂按照交旧材料单和领新材料单后,方可发放给使用单位同类修复后可使用材料。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1. 目的为降库压耗,杜绝丢失与浪费。
加强修旧利用,及时处理积压,提升企业效益。
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各单位。
3. 职责3.1 各物资使用单位负责相应物资交旧领新的鉴定、收集、交库。
3.2 设备处结合原使用单位专业人员负责交旧领新物资报废的核实确认。
3.3 公司大库负责交旧领新物资的回收、分类、整理、保管。
3.4 供应处负责交旧领新物资的外修、销售处理。
4. 交旧领新物资的划分4.1 含有铑、铂等贵重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2 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对于确实属于因埋地、烧毁、解体单件等数量不一致和客观情况拿不出旧件的,各分厂列《支领清单》,设备处审核签字即可支领;——可修复电机类:由电修班集中管理;——废电缆类:废旧由库房指定地点存放,集中处理;供应处定期处理;4.3 含有不锈钢、合金材料等特殊金属的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4 工具类、精密量具、仪表(包括消耗件)因损坏无法修复使用,实行交旧领新。
维修及电仪岗位退厂时,应履行个人所支领工具全部退大库手续。
4.5 对公司(附录)规定的其他物品实行交旧领新。
4.6 有价值的包装物,实行交旧领新。
5. 交旧领新物资的回收、保管、处理5.1 报废物品由公司大库统一回收、处理。
5.2 对回收的各类物品,公司大库认为必要时,可提出由各归口管理部门进行二次鉴定。
以免有利用价值的物品当废品处理,造成浪费。
5.3 因特殊原因暂时不能交回旧品,必须由使用单位出据借用手续,厂部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
领用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交旧手续,否则公司大库按该物品原值处罚领用单位。
5.4 新增设备、技改新增项目、修旧利废项目等没有旧品可交或无法完全交旧,必须提前报设备处确认批准。
5.5 工程技改项目等余留物资,原库存积压物资,可直接退库。
5.6 交旧领新物资如确认无外卖价值,可在与公司大库履行完交接手续后,直接由公司仓库指定地点废弃,公司大库记录其处理情况(处理日期、去向等)。
煤矿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交旧领新及废品处理制度
(一)所有需要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先到供应科废品库或其他指定库房、车间交旧,加盖废旧回收专用章后,方可办理领新手续。
(二)确是生产或其它急用物资,不能做到先交旧后领新的,可由领料单位负责人出具证明,经供应科或机电科负责人签字,领料单上加盖回收专用章后领取,但必须注明交旧期限,逾期不交者,没每超一天罚责任单位20元。
(三)为便于物资交旧和对交回废旧物资的管理,按照所交回废旧物资的种类和业务部门的具体情况,将所交废旧物资按附表所列明细分别交供应科接受管理。
(四)一切需交旧领新物资,不能完成交旧指标,差额部分按原值的50%对领料单位处罚。
(五)整体物资交旧时,其内部主要零部件必须齐全,不齐全者不予办理收旧手续。
(六)凡是同类新增物资,必须经主管部门科长(收旧物资的部门)签字后,方可放。
否则对供应科按原价的50%处罚。
(七)收回的旧物资要妥善保管,定期由公司领导指定专业技术人员进行鉴定。
对有修复价值的物资,由公司安排有关单位限期修复并按有关规定投入使用。
(八)没有修复价值或不能修复的物资,小件直接提交供应科废品库,大件由原来使用单位负责在供应科指定地点存放。
(九)废旧物资范围:全公司内的所有物资,经使用单位的主管部门或系统领导签订,确定为不能再复用的或经过拆卸除去能使用的配件后剩余部分。
(十)废旧物资的处理,由供应科、财务科及有关业务部门共同拟定价格,经有关领导同意后,由供应科处理。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废旧物资回收与修旧利废工作,充分挖掘废旧物资的剩余价值,提高废旧物资的利用率,减少新品投入,降低生产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组长:矿长副组长:经营矿长、生产矿长、机电矿长、总工程师成员:机电、运输、坑代、用电设备管理、安监、经营管理部、纪委等部门。
办公室设在精细化管理部门,马庆阳任办公室主任。
二、废旧物资回收管理(一)废旧物资的分类和归口管理1、坑代制品、三铁(铁腿、铁梁、U型钢)制品等由坑代科负责回收、保管、维修、发放的管理工作。
2、各单位更换掉的设备由用电设备科负责保管、安排维修和发放。
3、机电科负责设备、配件、五小电器、电缆等的更换、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4、运输区负责旧矿车、叉车、所辖轨道、地滚等回收、保管、维修、发放,并且负责对随矸石车升井的各种物资回收。
5、其他单位负责本单位使用物品的回收、维修、保管、发放工作。
6、各归口单位要加大归口材料物资的回收管理力度,努力做到应收尽收。
(二)交旧领新管理1、对该回收的废旧物资没有回收,折算材料费计入该单位材料成本费用进行考核。
除一次性消耗物资,如水泥、黄沙、炸药外,其余凡是有残体的物资,均应交旧领新。
(具体见附表)2、供应部门负责以旧换新物资的回收工作。
发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领用部门应当及时足额上缴废旧物品,特殊情况下可在领用新品后3-7个工作日内上缴物品。
不能足额上交废旧物品的,可折算残值计入该单位材料费进行考核。
3、交旧物资必须是废旧物资,即鉴定后不能使用的物资。
如所交物资,经鉴定仍能使用,按所交物资原值的10%,罚交旧单位或相关个人。
(三)回收管理的其他规定1、对废旧物资实行有奖回收。
具体按照附件2所列标准执行。
工作范围内的正常物资回收、因巷道维修等施工拆除的物资,以及矿领导安排的由施工单位回收废旧物资任务的,由被安排单位回收交到指定单位和地点,不实行回收奖励。
煤矿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
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和物资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我矿的物资管理工作,真正做到物尽其用,落实好交旧领新、修旧利废和自制加工等各项工作,切实降低矿建和生产成本,特制定本规定:第一章组织领导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企考部、安监部、生产部、调度部、机电部等主要负责人及各工区负责人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一条各生产辅助工区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的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工作。
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
第二条机电部负责对各工区和所属车间机电类物资井下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
第三条调度部负责对工区“四铁”物资回收工作的监督考核,负责钢管、钢轨、工字钢及所有加工各种钢管的数量进行登记和调配使用,并对通讯监控设施的回收负责监督考核。
第四条安监部负责井下各种安全牌板的回收监督和考核工作。
第五条通风工区负责全矿风筒、风机等通防物资的使用、回收监督考核工作。
第六条考评办按照《动态检查管理规定》对各单位物资进行监督检查。
第七条企管部负责对各单位规定交旧物资情况考核和修旧利废、自制加工奖罚、考核等工作。
第三章物资交旧第八条生产、辅助工区领料时,应按《交旧领新表》进行交旧,仪器、仪表的领用应严格按规定交旧。
第九条回撤交旧(一)综采工区工作面安装完成后,机电部负责和综采工区及使用单位办理设备、配件、电缆等机电类物资交接清单。
回采期间两巷和采面回收物资由调度、机电办理交接清单并考核。
(二)掘进工区自行回撤并使用时应由调度调节,但附材企管部应扣除定额。
(三)考核单位(调度、机电)应按照交接清单参照回收物资规定对回撤单位进行考核。
第十条考核办法(一)每月28日前,所领物资数量以财务部材料组消耗汇总表为准,按照《材料消耗管理规定》考核奖罚,交旧物资以废旧入库汇总表为准并按照交旧规定和回收率表考核。
(二)各工区对设备、小型电器设备及仪器、仪表类物资交旧时必须完整,不得缺件,否则机电部应考核使用单位。
(三)对于难回收管理的物资(树脂药卷箱、水泥药卷箱、水泥袋、炸药箱、雷管箱、废铁等)交矿废旧库,矿按出售额的40%对回收单位进行奖励。
煤矿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废旧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一章指导思想
按照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和建设节约型矿井的要求,为规范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增加企业收入,特制订物资处理管理规定。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一条成立废旧物资处理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各专业副总、部室负责人
第二条领导小组负责废旧物资处理管理办法的全面落实、实施和监督工作,协调解决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确保废旧物资处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程序及要求
第三条严格按照集团及矿有关规定办理,将废旧物资分类,可以再次复新使用的挑选出来,其余种类由企管部、机电
部等有关部室共同鉴定,然后由销售部申请集团审批,批准后按照程序比价竟标出售。
第四条为避免恶意报价、压价等不良干扰,将实行不公开、不定时、不集中组织,直接通知客户实地察看所要处理的物资后,将报价直接投入报价箱,由企管部会同有关部室共同开箱收单,报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原则以最高价为中标单位。
企管部、销售部联合制定出销售协议并将结果报分管矿长、主管矿长,并报集团备案。
第五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私自处理矿物资。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加强物资管理,减少浪费,提高物资使用率,降低材料成本,根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交旧领新范围凡是全矿井上、井下生产使用后的废旧物资都在交旧范围,包括特定包装物(油桶、电缆盘、钢丝绳盘、玻璃集装箱、煤体加固剂包装桶等)均全部上交物资供应部。
二、交旧领新要求1、供应站发放属于有交旧领新规定的物资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把关,按规定执行交旧领新。
2、属于交旧领新范围的材料、配件要严格按规定交旧率上交到供应部指定存放地点,供应部回收人员开据交库单,交库单一式三联,第一联存根,第二联队组保留,第三联供应部回收人员保存。
供应部回收人员要建立分队组回收、保管台账,并逐日汇总交旧累计明细表,一式两份分别报分管计划员、供应站收发组,月底汇总报矿经营部。
3、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废旧物资交旧领新比例,认真组织完成回收任务。
对完不成交旧比例,又无充分理由的单位或队组,供应部有权停止供料,特殊情况单位写申请,经经营副矿长或矿长审批,供应部按矿领导批示发料。
4、各队组对回收的各种废旧物资要及时上交供应部,供应部分管计划员和收发员要及时把握队组交旧情况,对于不按规定执行交旧领新、上交率不达规定标准的供应部收发员有权停止发新料。
5、属于第一次领用的材料或增加新工人所需要的材料、工具,凭单位证明、分管经营领导认可批准后,经供应部分管领导审核批准,方可免交旧料。
6、各种工具、仪器、仪表等在交旧时,不得将其主件的残体拆掉。
7、井下采掘开、工程准备等从机运部领用的万元以上大型配件、各种五小电器、专用工具等回收后交机运部,机运部鉴定不能修复后统一上交供应部。
8、各队组成本员要在每月24日前与供应科部分管人员进行交旧、领新核对,供应部负责每月24日前对各队组交旧、领新情况进行统计二、旧品管理与复用1、各单位回收交旧物资,供应站要分类存放,分品种建帐、建卡管理,在入库、保管、发放上比照新品进行管理。
某某煤矿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
物资回收复用管理办法为了加强物资回收管理, 提高物资回收复用率,规范程序,堵塞漏洞,降低生产成本,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物资回收范围及回收率回收范围:矿所有物资除一次性投入使用后报废不能回收的以外,其余材料均必须按规定回收,物资回收率(见附表1)。
二、管理责任1、各区队负责对责任区内物资按回收范围及标准进行回收。
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详细的交旧领新和回收复用物资目录,建立回收、修旧、利废台账和管理制度,负责本部门物资回收管理、考核和奖罚工作。
2、各区队负责对本队升井物资的挑拣码放。
3、机修厂根据修复计划进行修复。
4、供应科负责回收物资入库、记账、保管、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
5、生产科负责支护用品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6、机电科负责配件、工器具类、大型材料、小型电缆等分管范围内回收物资技术鉴定、复用技术指导工作。
7、财务科负责废旧物资销售账款的结算和监督工作。
8、生产科、机电科、供应科、企管科、综合办等部门共同负责废旧物资的检查和管理监督工作。
9、供应科、机电科(负责设备类)负责在每月月底前向企管科报送废旧物资存量台账和废旧物资的利用管理情况,企管科根据所掌握情况,按规定向永贵公司报送动态报表。
三、物资回收管理1、供应科设专人专库(或地点)专管物资回收和修旧利废工作,做到账目齐全、规范,分类码放整齐。
可重复使用的物资经有关科室验收后,由供应科作入库建账管理,供应科根据业务主管科室设计要求安排区队使用,每月编制一份可复用旧物资报表,报送生产科、机电科及企管科。
2、对于井下各工作面、各施工地点、运输沿线,按规定应回收物资,回收率达不到的,按物资回收率及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遇特殊情况不能回收时,必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该类物资科室牵头组织现场核实认可后,可不予回收。
3、回收物资按标准计价(附件2)。
个人回收的物资统一以单位上交供应科,矿根据供应科每月报表给予回收单位奖励,回收奖励可由单位二次分配,其中40%金额奖励区队干部,60%奖励回收人员。
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煤矿仓库物资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确保生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仓库所有物资的交旧领新管理。
第三条交旧领新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化和
制度化。
第二章交旧领新流程
第四条物资交旧:
1. 生产单位在物资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将废旧物资交回仓库。
2. 废旧物资交回时,应填写《废旧物资交旧单》,详细记录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3. 仓库管理员对交回的废旧物资进行验收,确认无误后,登记入册。
第五条物资领用:
1. 生产单位在领用物资前,应填写《物资领用单》,明确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信息。
2. 仓库管理员在收到领用单后,核对物资信息,确保准确无误。
3. 领用物资时,仓库管理员应指导领用人正确使用,确保安全。
第三章废旧物资处理
第六条废旧物资处理:
1. 废旧物资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进行分类处理。
2. 废旧物资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回收利用;不可回收利用的,应进行无害化处理。
3. 废旧物资处理过程中,应确保环保、安全。
第四章奖惩措施
第七条对积极修旧利废、提高物资使用率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物资浪费、损坏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
处罚等处理。
第五章附则
第九条本制度由企管科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实施本制度,旨在规范煤矿仓库交旧领新管理,提高物资使用效率,降低成本,为煤矿安全生产提供有力保障。
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为加强物资使用、回收管理,厉行交旧领新,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
第一条各监督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交旧领新明细表上所列物资的名称严格执行。
第二条每月月底各监督单位按照实际回交物资数量结合回收率进行兑现考核,超、欠按物资原价的50%进行考核,次月2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企管部结算。
第三条确需先领新后交旧时,必须向监督单位出具借条,并注明原因及交旧日期(时间最多不超过5天),逾期不交旧料按新料价值的50%罚用料单位,5%罚相应的监督部门。
对于新安装的工程,监督单位按照安装实际工程量计算所需材料并按标准发放考核。
第四条各监督考核单位应将原始考核记录留存,企管部不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对考核情况进行检查,对于不按规定进行监督考核的,罚单位负责人50-100元。
第五条单位自发回收的物资交回收库,由回收库出具回收单,并在回收单详细注明所回收物资的原地点。
月底根据回收库统计,自发回收按物资价值的2%予以单位或个人奖励,按物资原价的2%罚材料所属单位,并纳入月度考核中。
第六条自发回收的物资应单独建立台帐,单独存放以便进行检查。
第七条井下所有备用物资应注明“备用”字样,否则被回收升井影响生产由使用单位自负。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
煤矿材料、配件回收复用、交旧领新及修旧利废管理办法为了细化成本管理,降成本提效益,按照矿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材料、配件管理,进一步加大回收复用、修旧利废的力度,达到节资降耗,提高效益的目的。
在企业内部形成约束与激励机制,逐步实现内部市场链式管理。
特制定本办法,望各单位认真贯彻并严格执行:一、回收范围及要求1.所有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大宗材料(如主副钢丝绳、阻燃带、电瓶、10mm2以上的电缆、各种设备及专用工具等)。
2.各生产连队投入到安全生产中的各种材料(如圆木、锚杆、金属网、锚索、锁具、铁托板、金属棚、单体支柱、10mm2以上的橡套软线、各种接线盒、声光电铃、轻轨、2″以上管材、油桶及辅助材料等)。
3.在安全生产中各队使用的工器具及配件(如铁锨、洋镐、电焊机、砂轮机、电钻、切割机、架子车、管钳、钻杆、钻头、各种闸阀、仪器仪表、机电配件、汽车配件、轮胎等。
)5.综放工作面两道的支护材料要求按80%回收,风水管路及附件、电缆及附件,单体支柱按100%回收。
6.为了便于管理,落实责任,减少中间运输环节中存在的扯皮现象,提高材料利用率,提倡在井下进行移交。
移交时填写统一制式移交单,必须由双方经办人、跟班队长共同签字、主管部门签字,将签字后的移交单交供销公司进行考核。
7.各单位废旧物资的回收管理要安排专人负责,及时移交回收物资,并办理移交手续,不办理手续者视为没移交。
程序按照回收料矿车先进机修厂,由机修厂拣选可修复的配件和可加工井字托板的废料,剩余废料再移交给供销公司。
在上交前要严格把关,严防有利用价值的物资流入废料库。
凡发现有用物资及可维修的配件流入废料库的,对责任单位进行等值罚款,并追究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责任。
8.全矿材料使用单位必须执行交旧领新制度,严格按交旧领新比例表执行,供销公司保管发料时要求交旧,不能交的要打欠条并督促材料使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交旧。
二、各部门职责1.综放队负责本单位两巷的所有材料、配件的回收工作,对皮带、电缆、支护材料执行单项回收复用考核办法。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办法一、目的意义实行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对生产过程中淘汰更换的废旧物资进行统一管理、统一处置,是推行物资全生命周期管理的重要环节,目的在于降低库存、减少消耗、杜绝丢失与浪费、促进修旧利废,对于强化干部职工节约意识、实现物资采购精益管理、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二、工作范围物资交旧领新是指在生产过程中非消耗类的各类有形物资确需更换时,原则上必须交回原有废旧物资才能领取新物资。
具体物资类型包括:钢材、管件、阀门、电缆、电器仪表、橡胶制品、设备、设备备件、油品、催化剂等。
三、组织机构为加强公司对物资交旧领新工作的管理,公司成立交旧领新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成员:经营管理部规划财务部机电管理部生产技术部(调度室)等职能部门及各生产车间主要负责人公司交旧领新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公司交旧领新体制机制建设,监督、指导交旧领新各项工作开展。
领导小组下设交旧领新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经营管理部,由经营管理部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
具体负责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化工公司交旧领新方面的政策规定和工作部署,按照公司领导小组要求做好物资交旧领新日常管理,监督考核公司所属各单位交旧领新执行情况,组织协调各单位积极开展交旧领新工作。
公司所属各单位是交旧领新的实施主体,负责交旧领新工作的具体开展,明确具体工作人员,严格执行公司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四、实施办法(一)建立交旧领新信息化管理流程。
经营管理部应结合集团公司大数据运行情况,充分利用大数据平台将交旧领新流程嵌入原有物资领用流程中。
待信息化管理流程建立后,领料单位进行交旧领新时,需先在交旧流程提交交旧物资名称、物料编码、规格型号、上交数量、上交时间等内容,经经营管理部确认后方可领用相同数量和规格型号的物资。
(二)在信息化管理流程未建立前,领料单位领用上述范围新物资时,需将旧物资上交到经营管理部指定存放地点,并提交《物资交旧领新确认单》(具体见附件 1);经经营管理部相关人员签字确认后,领料单位凭“物资交旧领新确认单”领用相同数量、规格的物资,经营管理部负责做好交旧领新台账登记(具体见附件 2)。
交旧领新管理制度
设备物资管理细则(试行)为进一步完善上社二景煤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最大限度降低材料支出,杜绝各种浪费,进一步提高矿井管理水平,实现矿井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细则。
一、交旧领新1、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
各单位领用“附表1”中规定的物料时,需将废旧物料交机电部设备办,设备办根据数量出具证明,审批单位依据证明审批领用单。
不能交回的材料,经过折价罚款后再办理领用手续;月末汇总台帐出汇总表,由机电部牵头对交旧材料进行鉴定,有修复价值的材料进行修复,无修复价值的作为废品处理。
附表1:2、交旧领新材料领用流程:①.使用单位领用“附表”中物资前需开具“交旧领新通知单”(一式三份),单据中应详细注明所领用物资的编码、名称、规格、请领数量等具体信息并加盖单位负责人及单位公章。
②.使用单位持“交旧领新通知单”到机修车间办理旧物资入库,车间库管员根据各单位具体交旧数量完善“交旧领新通知单”中交旧数量、差值、折价金额等信息,审核小组复核后加盖“已审核”章。
③.使用单位持审核过的“交旧领新通知单”到材料库库管员处办理新物资出库。
④.新增工作头面或账上没有的物资及特殊原因不需要交旧的物资应在“交旧领新通知单”中“用途”栏注明原因,由设备办或生产部负责人批示后方可办理新物资出库。
二、修旧利废1、机电部设备办接收各单位回收升井的各种物资,并对具有使用价值的材料出具回收单据,登记造册,月末汇总考核,例如:三通、弯头、开关架、高压管、刮板、大链、联接环以及各种压绳轮、导向轮等;设备办登记后交机电队进行维修,并按材料价值的10%给予回收单位回收奖,并根据生产单位回收情况给予生产队组、设备办适当奖励;机电部设备办接收各单位回收升坑的设备,登记造册后交机电队进行维修,机电队接收后对设备的配件完整情况进行检查核实,如出现配件短缺,按照配件价值的20%给予使用队组罚款,并由使用队组领用配件交至机电队用以检修。
2、正常更换的材料、配件,按领新数量交旧,对于按领用数量完成交旧的按原值的20%增加下月计划材料费,对于不能按领新数量完成交旧的每件材料按原值的20%扣减下月计划材料费,对于多交的废旧材料按原值20%增加下月计划材料费。
交旧领新管理办法
交旧领新管理办法中钢集团安徽刘塘坊矿业第一条为了规范物资领用程序,杜绝浪费,保障物资管理更加规范、准确、有序,降低生产成本和物资消耗,提高企业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设备材料部负责交旧领新物资的回收、分类、保管和处理,各物资使用单位要配合设备材料部做好相应物资交旧领新的鉴定、收集、交库等工作。
第三条设备物资部在发放物资时,必须坚持原则,严格控制和执行新旧物资交接,按规定执行新旧物资交接规定。
第四条交旧领新物资的划分1.含有铜、铝等有色金属的物品,如主副轴铜套、断锥偏心套等,应交收新。
2、含有不锈钢、合金材料等特殊金属的物品,如高铬钢球、圆锥破衬板、锰钢板等实行交旧领新。
3.因损坏无法修复的工具,包括个人工具、型材切割机、磨床等大型工具和仪器,应交收新的。
4、低值易耗品目录所列的如化验用具、办公用具等,实行交旧领新5.电气设备和仪器,包括电机、电缆、电磁阀,尤其是电缆和其他具有高回收价值的电气材料,应交收新的;6、劳保用品类;如工矿靴、手电、安全帽等,实行交旧领新7.橡胶、氟塑料和垫片,包括线性筛网、聚合物复合管和液压油管,应交收新的。
第五条属于交旧领新范围的材料、备件使用单位要严格按规定先行将废旧物料上交到设备材料部指定存放地点,由库管员开具交旧领新确认单,使用单位据此领用相同数量、规格的材料、配件等。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新旧物资交接范围,认真组织完成回收工作。
设备物资部有权停止向未完成交易且无充分理由的单位供应物资。
因特殊原因暂时无法归还的,必须由使用单位发放,办理借阅手续,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方可提前领用。
接收单位必须在一个月内办理旧的交接手续。
逾期未归还甚至丢失的,月末按原值按比例扣减。
第七条属于第一次领用的材料、工器具、技术改造新增项目等没有备件可交或无法完全交旧,必须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报设备材料部审核批准,方可免交旧料。
第八条钢球、衬板、钢丝绳等重量大、体积大、不便于运输的物资,经主管领导同意,由收货部门统一存放,库管员定期到存放地点进行确认。
煤矿材料领用管理制度
煤矿材料领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煤矿材料的领用管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和生产效率,提高物资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内所有领用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煤矿领用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合理、公平、透明、便捷的原则。
第四条煤矿应当建立健全领用管理责任制,对领用物资的使用、保管、归还等工作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
第五条煤矿应当建设信息化管理系统,以提升物资领用的效率和透明度。
第二章领用物资管理第六条煤矿领用物资应当经过审批程序,以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第七条煤矿领用物资应当根据实际需求进行申请,不得超额领用或恶意浪费。
第八条煤矿领用物资应当根据领用人员的职责范围进行分配,不得私自调拨或挪用。
第九条煤矿领用物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完毕或归还,不得私自延迟或滞留。
第十条煤矿应当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对库存物资进行定期清点、盘点和报废,以确保物资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章领用程序第十一条煤矿领用物资应当通过领用申请单进行申请,经过审批后方可领取。
第十二条领用人员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填写领用单,准确描述领用物资的种类、数量、用途等信息。
第十三条领用人员应当在领用物资后及时进行登记,保证物资的流向和使用情况的透明化。
第十四条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报告给领用部门,以便及时调整和优化使用计划。
第十五条领用物资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归还或报废,不得私自留存或转让。
第四章领用监督第十六条煤矿应当建立领用物资的监督机制,对领用过程进行全程监控。
第十七条煤矿应当建立领用制度评审机制,定期对领用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修改。
第十八条煤矿应当建立领用物资的责任追究机制,对领用人员进行违规行为的严厉处罚。
第十九条煤矿应当建立领用物资的风险评估机制,对领用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动态监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如有需要修改或补充,应当经过煤矿领导部门审批。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未尽事宜,由煤矿领导部门解释和修改。
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规定
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物资使用过程的管理,减少物资流失和浪费,降低吨煤材料成本,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和物资供应管理职责,特对我矿物资交旧领新做以下规定:一、物资交旧领新是指对在物资使用后能回收回来的具有维修后再利用或能做废旧处置的物资以及在使用中容易流失的工器具等物资的管理方法,目的是控制物资能全部真正投入生产建设以及对确实要更换的零部件的一种监督,同时是对集团废旧物资统一管理、统一处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不包括周转复用物资)二、需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在当月或下月按回收比例和明细要求如数上交。
对能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现场交换,对当时换不下来的配件等必须有书面承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
三、交旧领新手续办理一般由对应保管员向各材料员出据当月回收明细,材料员持明细将需回收的废旧物资交给废旧回收管理员,回收管理员再出据收据,区队材料员拿收据去保管员处领取新的物资。
四、所有需交旧的物资必须全部交回供应科。
属于动力科发出去的由动力科负责追回,并交供应科。
五、上交的废旧配件、工器具等能修理的,由动力科和供应科办理交接手续,动力科将维修好的配件、工器具交给供应科,由供应科周转物资管理员建帐管理,发放时按计划发放,并建立帐务。
六、当月不能按规定品种和数量交回的,供应科以书面反馈考核。
七、所有未交的废旧物资考核按原值的50%进行。
八、交旧领新物资划分:1、五小工具;2、手动工具;3、六分及以上阀门;4、高压胶管总成;5、电器配件和机械配件;6、截齿、齿套、齿座;7、钻杆;8、钻头;9、φ12.5及以上钢丝绳;10、轴承。
九、一次性投入和回收不出来的物资除外。
十、交旧领新物资收交率:1、手工工具、电动工具100%;2、阀门类1寸及以上的各类阀门100%;3、轴承类100%;4、电器配件及机械配件100%;5、钻头90%;6、钻杆100%;7、截齿、齿套、齿座90%;8、高压胶管总成90%;9、φ12.5及以上钢丝绳80%。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修旧管理制度为了控制物资消耗、减少物资投入、降低生产成本,进一步做好物资回收、复用和修旧利废工作,根据《大型煤矿废旧物资回收修旧利废奖罚管理办法》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1、供应科设立废旧物资回收仓库,由仓库管理员直接管理;各单位回收的旧料,按照供应科要求交到地点,由专人负责清点后开据回收料单。
并建立废旧物资管理台账,分类进行汇总,做到账目规范、清晰,准确。
2、企管科在月末考核中以回收料单为依据对所在单位进行考核,对应交旧却未交旧的物资按原值进行罚。
3、调度室对材料回收工作负有组织协调、监督、管理责任,并组织相关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对现场材料应用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4、机电科、企管科、生产科对分管材料回收具有直接管理考核责任,对工作面回撤物资应编制回撤明细表,机电科、供应科按照明细进行回收。
5、物资领用发放严格执行交旧领新制度,库管员必须认真负责,严格把关。
材料领用发放前必须先交旧,后发料,交领数量对应。
对应交丢失的关键材料、配件等,以单位数量价格考核,按照丢失部分原值等额赔偿;其中50%由队领导承担,其余50%队里承担。
但队主管领导每件承担金额不超过100元,企管科月末根据供应科开具无交旧单据对区队进行核算。
6、生产维修急需当时不能交旧时,必须有矿的管理部门领导签字的欠条,供应科方可发放新物资,并要求在当月结清补交,否则,按领用物资原值扣减该单位当期效益。
7、交旧物资范围为供应科仓库直接管理发放给使用单位的材料配件等,由企管科核定使用单位基本存量周转数量。
回收物资明细见附表。
8、每月月末供应科库管员根据废旧物资回收状态,汇总分类报表。
供应科积极组织相关单位修理或外委进行修理,以便使有复用价值的废旧物资、配件早日投入使用。
9、修复的物资经机电科、生产科、供应科、企管科共同验收后,作入账记账处理。
10、废旧物资回收现场管理由企管科建立废旧物资回收奖罚制度,共同促进管理升级。
11、库管员建立修复物资台账,按正常程序领发计账,传递料单,月底填报报表。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大型煤矿交旧领新与奖罚管理制度
1除首次安装投人以外,生产、维修用的工具、材料、配件全部交旧领新。
2各单位领取生产性消耗材科时,同时填写“废旧物资回收单"一式三份,领用单位材料员、企管科、供应科保管员各一联,并交旧领新,三方共同核对“回收单”及领料单无误后,交旧领新的全过程结束,定期由统计员统计出报表,报矿有关领导及有关科室。
3领新不能交旧的单位。
必须说明理由,并经主管矿长批准,否则按丢失处理。
4废旧物资回收按矿规定的回收和回收结算单价进行奖罚和结算。
其结果在当月区队工资中兑现。
5“坑木,支护,建工材料,火工品,由生产技术科考核;大型材料、钢管,轻轨,圆钢,刮板机,输送带,电器配件,专用工具及其配套附件由机电科负责考核;其他材料由企管科负责考核。
6运输队对各单位回收升井的物资应及时通知所属单位进行交接,造成的材料丢失、被盗的视情节对运输队给予50-500/车元的罚。
7回收后的废旧物资,经过机电科,企管科鉴定后,确实没有修复价值的,企管科要及时向公司写出书面报告,及时向XX煤业公司申请报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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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煤矿物资交旧领新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物资使用过程的管理,减少物资流失和浪费,降低吨煤材料成本,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和物资供应管理职责,特对我矿物资交旧领新做以下规定:
一、物资交旧领新是指对在物资使用后能回收回来的具有维修后再利用或能做废旧处置的物资以及在使用中容易流失的工器具等物资的管理方法,目的是控制物资能全部真正投入生产建设以及对确实要更换的零部件的一种监督,同时是对集团废旧物资统一管理、统一处置制度的进一步贯彻落实。
(不包括周转复用物资)
二、需交旧领新的物资,必须在当月或下月按回收比例和明细要求如数上交。
对能以旧换新的物资必须现场交换,对当时换不下来的配件等必须有书面承诺且在规定的时间内交回。
三、交旧领新手续办理一般由对应保管员向各材料员出据当月回收明细,材料员持明细将需回收的废旧物资交给废旧回收管理员,回收管理员再出据收据,区队材料员拿收据去保管员处领取新的物资。
四、所有需交旧的物资必须全部交回供应科。
属于动力科发出去的由动力科负责追回,并交供应科。
五、上交的废旧配件、工器具等能修理的,由动力科和供应科办理交接手续,动力科将维修好的配件、工器具交给供应科,由供应科周转物资管理员建帐管理,发放时按计划发放,并建立帐务。
六、当月不能按规定品种和数量交回的,供应科以书面
反馈考核。
七、所有未交的废旧物资考核按原值的50%进行。
八、交旧领新物资划分:
1、五小工具;
2、手动工具;
3、六分及以上阀门;
4、高压胶管总成;
5、电器配件和机械配件;
6、截齿、齿套、齿座;
7、钻杆;
8、钻头;
9、φ12.5及以上钢丝绳;
10、轴承。
九、一次性投入和回收不出来的物资除外。
十、交旧领新物资收交率:
1、手工工具、电动工具100%;
2、阀门类1寸及以上的各类阀门100%;
3、轴承类100%;
4、电器配件及机械配件100%;
5、钻头90%;
6、钻杆100%;
7、截齿、齿套、齿座90%;
8、高压胶管总成90%;
9、φ12.5及以上钢丝绳80%。
请各单位遵照落实,供应科将在十一月份正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