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是水利工程的支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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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制度(一)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制度(一)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制度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为健全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标准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水利事业的安康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本方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

第三条本方法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是指供水经营者通过拦、蓄、引、提等水利工程设施销售给用户的天然水价格。

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本钱、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供水生产本钱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直接工资、直接材料费、其它直接支出以及固定资产折旧费、修理费、水资源费等制造费用。

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为组织和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

利润是指供水经营者从事正常供水生产经营获得的合理收益,按净资产利润率核定。

税金是指供水经营者按国家税法规定应该缴纳,并可计入水价的税金。

第五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采取统一政策、分级管理方式,区分不同情况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

政府鼓励开展的民办民营第 1 页共6 页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其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实行政府定价。

第二章水价核定原那么及方法第六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照补偿本钱、合理收益、优质优价、公平负担的原那么制定,并根据供水本钱、费用及市场供求的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第七条同一供水区域内工程状况、地理环境和水资源条件相近的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区域统一核定。

供水区域的具体范围由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商价格主管部门确定。

其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按单个工程核定。

第八条水利工程的资产和本钱、费用,应在供水、发电、防洪等各项用途中合理分摊、分类补偿。

水利工程供水所分摊的本钱、费用由供水价格补偿。

具体分摊和核算方法,按国务院财政、价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利用贷款、债券建立的水利供水工程,供水价格应使供水经营者在经营期内具备补偿本钱、费用和归还贷款、债券本息的能力并获得合理的利润。

水利工程水费自收是水费改革的关键

水利工程水费自收是水费改革的关键
竞 争 力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明确 由县级 上人 民政 府物 价主管 部 门会 同承 行政主 管部 门制定 和调 整水价 但是 , 由于水费还是实行 由 其 他单 位代 收 .纳 人财 政预算 外管 理 ,水 是商 品的意识 还 没有体 现 出 来。一直到 20 0 0年 7 1 月 4日, 国家 计委 、财政部 、农业部三部委联合下 发的财规 [0 0 l 2 0 lO号文件 , 一步明 进 确 界定 了水利工程水费的性质 , 出 指 水利工程水费不属于农 民负担 . 要求 将 水利工 程水 费作 为经 营性 收费管 理 . 尚处于市场边缘的水利 工程供 把 水推人 市场 。至此 , 水利工程 水费才 由过 去 的事业性 收 费转 变为 供水 水 价收人 ,国家通过水权 的转让 、水价 来对水 市场进行 调节, 也通过水价来 促进对 水资操的保护 , 从而达到节约 用水 的目的。 另外 , 随着国家《 水价办 法》的出台 , 国水市场必将 更加完 我
回 收 。 利 工 程 水 费 自收 改 革 虽 然 已 水
工业 商品 目录;9 4年财政部在颁发 19
的 《 利工 程 管 理 单 位 财 务 制度 》 , 水 中
市场 也 是水 这一 特殊商 品在社会 主 义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必然趋势 ; 是通 过 市场 手段 促进水 资 源优化 配置 的 必然结果 ; 也是在坚持社会效益的前 提下 以水利工程水 费转 变为经营性 收 费为突破 口, 以经济效益为主的 把

这 次的水 费从 代收 到 自收 的改 革 ,其实就是水费性 质的转变 .也是 理顺水 商品买卖关 系的重要举措。为 什么这 么说 呢?虽然早在 18 9 5年国 务院 国发 9 4号文件就 明确 :为合理

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

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

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的收交、使用和管理,保障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的需要,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水利工程水费是指使用我省水利工程所需要支付的费用。

第三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交、使用和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合理、有效的原则。

第四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入,应当用于维护和管理水利工程、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发展水利事业。

第二章收费标准及范围第五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费标准由安徽省水利厅根据水利工程的不同种类、规模、功能和水资源管理情况确定,并报安徽省价格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利工程建设投资回收费、水资源使用费、水工建筑物使用费等。

第三章收费主体和方式第七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费主体为安徽省水利厅及其所属水利管理机构。

第八条水利工程水费的收费方式包括预收、实收两种方式。

具体收费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公告于社会。

第四章水费使用和管理第九条水利工程水费的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安全、有效的原则。

第十条水费收入应当按照事前审批、事后监督的原则使用,并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机构进行管理。

水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

第五章管理措施和监督检查第十一条水利厅及其所属水利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十二条监督检查机构有权对水利工程水费的收交、使用和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通报水利厅及其所属水利管理机构,要求整改。

第六章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利工程:指用于调节、控制、利用水资源的工程设施。

2、水费:使用水利工程所需支付的费用。

附件:1、《安徽省水利工程水费收交、使用和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法律名词及注释:1、水利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的规定,水利工程是指对水的开发与利用、对水体或水流进行调整或改造,以及为了维护水资源的安全和保护生态环境而进行的人工建设和设施。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水资源的重要性日益突显。

作为一项重要的公共资源,水资源的利用和管理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水资源,水利工程的建设与运营管理必不可少。

而对于水利工程的运营管理,水费的征收是其中的重要环节。

水费的征收不仅关系到水利工程的运营收入和维护资金,更涉及到对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环境保护。

因此,制定科学合理的水费征收方案,是保障水利工程持续健康发展和水资源有效利用的关键措施。

本文就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进行深入探讨,旨在为相关决策部门提供参考和建议。

一、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原则1.公平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坚持公平原则,即按照用户实际使用情况收取水费,避免因地域、身份、行业等因素而导致用水费用差异过大。

同时要保障贫困地区和特殊群体的用水需求,合理减免或补贴相关水费。

2.成本倒挂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遵循成本倒挂原则,即水资源开发和利用成本要与水资源的收益相一致。

水资源的开发、维护和管理成本必须得到充分覆盖和回报。

3.激励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要在激励节约用水、促进水资源合理利用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通过差价水费等方式,鼓励单位和个人节约用水,提高用水效率。

4.公益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该保障生活生产用水需求的同时,重点保障对水资源的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的公益性用水。

5.透明原则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该以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确保征收标准、用途和管理流程对于用户和社会公众都是能够了解和接受的。

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范围1.生活用水生活用水是指人们日常生活和生产活动中使用的水。

水利工程水费对于生活用水的征收需满足人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根据不同地区和人口密度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征收。

2.农业灌溉用水农业灌溉用水是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资源。

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应与农业生产效益相挂钩,通过合理的征收方式,推动农业用水结构调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3.工业生产用水工业生产用水是指制造业和工业生产中所需用水。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一、总则水利工程水费计收管理规定是为了规范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工作,落实水资源管理和保护的措施,确保用水安全、合理、高效,并有效维护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

二、计费依据1. 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依据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府规定;2. 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计价分为基础水费和超额水费两部分;3. 基础水费根据水利工程的固定成本和运行维护费用进行计算,确保水利工程正常运行所需费用的覆盖;4. 超额水费根据用水量和用水性质进行计算,鼓励节约用水和合理用水,对过量使用水资源的单位或个人进行适度收费。

三、计费标准1. 基础水费的计费标准由水利部门根据水利工程所需资金和成本情况进行评估,并经过地方政府批准后实施;2. 超额水费采用分层分档计费的模式,根据用水量进行不同档次的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由地方政府根据各地资源情况和用水需求制定,并经过合理公示,确保收费公平合理。

四、计费方式1. 水利工程水费的计收方式分为定额计收和实际计量两种方式;2. 定额计收适用于用水量较小、固定模式的单位或个人,计费根据固定的用水指标进行计算;3. 实际计量适用于用水量较大、变动较大的单位或个人,计费根据实际使用水表或水表数据进行计算,并定期核对水表是否准确。

五、计费周期1. 水费的计费周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灵活确定,一般可设为月度或季度;2. 水费的计费周期应当与用水周期相一致,保证用水单位或个人根据实际用水量进行合理缴费。

六、缴费方式1. 水费的缴纳方式可以通过银行转账、现金支付等多种方式进行;2. 水利部门应当提供便利的缴费渠道,确保水费的正常收取,并接受用水单位或个人的咨询和投诉。

七、违规行为处理1. 对于拒不缴纳水费、偷漏水、超用水等违规行为,水利部门可以采取警告、罚款、停水等相应措施进行处理;2. 对于重大违规行为,水利部门可以依法追究法律责任,保护水资源和水利工程的合法权益。

八、监督管理1. 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对水费计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规定的执行落实到位;2. 公众和媒体应当监督水费计收工作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曝光和舆论监督。

水利工程管理研究

水利工程管理研究

3 加 强水利 综合 经营 建设 水 利综 合 经 营 是水 利 工程 管 理 的 重 要 内容 之 一 , 提 是
也 刻不 容 缓 。 需要 做 好 重点 水 利 工程 水 情 工情 自动 化 管理
握 核 算方 法 : 立并 完 善计量 合理 、 建 规范 管理 的水费 计收 体 制, 农业 及工 业和服 务 业用水 实行 超定 额 累进 加价 制度 。 对 水 利 灌 区 的调 研 结 果表 明 , 新疆 农 业 灌 区 的 综 合供 水成 本 91 .1分, 扣除 由财政 负担 的 2项 经费 09 m, .3分, m,
术管 理 系统 、 业 高效 节 水 自动 控 制 灌溉 系统 以及 灌 溉 用 农
稳 步 推 进 水价 改 革 I 注意 把 握核 算 原 则 : 1 ] 。 各级 财政 承 担 公
益 性 岗位 人 员 经 费 、 用 经 费和 工程 维修 养 护 费 不计 入 供 公
水成本 : 末级 渠 系维护 费 由农 民 用水 合 作组 织 按照 民主 协
要意 义 。 在水 价 改 革 中 , 按照 “ 应 一次 定价 , 分步 到位 ” 要求 ,
新时期 水利 事业 发展对 水 利 工程 管理 单位 提 出的新 要求 。 随着大 中型灌 区续 建配 套 与节 水改 造和 农 业高 效 节水 等水 利发 展 , 业灌 区水 情 自动化 测 报 系统 、 区量 测 水技 农 灌
服务。
经 费 来源 。 水 利管 理 单位 开展 供 水经 营 性 生产 的重 要 经 是 济 支柱 嘲 水 价 具 有杠 杆 机 制 , 费 则 是杠 杆机 制下 形 成 的 。 水 水 利工 程供 水商 品 , 农 业生 产投入 的基本 要 素 , 是 其不 是政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

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一、前言随着农村水利工程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为了保障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维持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必须建立一套完善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机制。

水费的征收对于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在此背景下,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方案,以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二、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建立健全的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制度, 为农村水利工程的运行与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2. 意义: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水利工程的开发和维护、提高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水平。

三、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原则1. 公平原则:按照用水量征收水费,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分配;2. 可持续原则:水费征收应当对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水利工程的长期维护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3. 用户付费原则:水利工程的使用者应当负担相应的水费,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

四、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对象和范围水费的征收对象是农村的水利工程使用者,包括农田灌溉、村庄生活用水、农村工业用水等。

水费征收的范围主要包括农村水库、灌溉渠道、农田水利等农村水利工程。

五、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方式和标准1. 征收方式:水费按照用水量征收,实行阶梯水价制度,即用水量越大,单位水费越高;2. 征收标准:水费征收标准应该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制定,并且贴近当地的农村实际情况。

可以根据具体大、中、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维护成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用水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水费征收标准。

六、水费征收管理机制1. 财政拨款:政府应根据农村水资源的特点,适当给予补贴,确保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与维护;2. 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相关部门应配套出台水费征收的具体实施细则,加强对水费征收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水费征收的合规性和公平性;3. 审计监督:建立农村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的审计监督制度,防止水费的滥用和挪用。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规范(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行为,准确、科学地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根据《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及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

第三条本规范所称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算,是指供水经营者或者政府有关部门在科学、合理确定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与税金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程序与方法,核算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行为。

第二章水价构成第四条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与税金构成。

第五条供水生产成本是指正常供水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职工薪酬、直接材料、其它直接支出、制造费用与水资源费等。

1、职工薪酬。

是指水利工程供水运行与生产经营部门职工获得的各类形式的报酬与其他有关支出。

包含职工工资(指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类货币报酬)、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基本保险费。

2、直接材料。

包含水利供水工程运行与生产经营过程中消耗的原材料、原水、辅助材料、备品备件、燃料、动力与其它直接材料等。

3、其它直接支出。

指水利供水工程运行保护过程中发生的除职工薪酬、直接材料以外的与供水生产经营活动直接有关的支出。

包含供水工程实际发生的工程观测费、临时设施费等。

4、制造费用。

包含供水经营者所属生产经营、服务部门的固定资产折旧费、租赁费(不包含融资租赁费)、修理费、机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运输费、设计制图费、监测费、保险费、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试验检验费、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缺失与其他制造费用。

5、水资源费。

按国家有关规定计提与核算。

第六条供水生产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为组织与管理供水生产经营而发生的合理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

1、销售费用是指供水经营者在供水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

包含运输费、资料费、包装费、保险费、展览费、广告费、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销售服务费,代收水费手续费,销售部门职工薪酬、差旅费、办公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等。

供水价格管理是水利管理的基础

供水价格管理是水利管理的基础
4加 大 对 农 业 水 价 改 革 的 宣 传 力 度 。 是 农 业 水 价 改 革 . 一 的 根 本 目的 是 促 进 农 业 节 水 , 提 高 全 社 会 对 水 利 工 程 供 水
格 管 理 办 法 》 水 管 体 制 改 革 的先 行 之 举 。 是
1首 先 , . 整顿水 价秩 序 , 强农 业水 价管 理 , 加 彻底 取消不 合理 的加价 和收费 。通过规 范水 价管理 , 逐步推行基 本水价 和计 量水 价相 结合 的两部 制水 价 ,实 行 丰枯季 节性浮 动水
门只 开闸 放水 不 管水 费计 收 , 价 中 间环 节 多 , 车 收费 , 水 搭
长期 负重经 营 、水利 工程 老 化失修 等 诸 多 素 导致 工程 效 益 日益衰减 。新疆 处 于干旱 半 干旱 地 区 , 由于水 价低 , 出现
水 资 源 短 缺 和 严 重 浪 费 现 象 。近 年 来 , 家 在 水 利 产 业 政 策 国 方 面 作 了 较 大 调 整 , 求 进 一 步 规 范 供 水 价 格 的 确 定 , 化 要 深 水 价 改 革 , 进 水 利 工 程 良性 运 行 , 固 和 发 展 水 利 基 础 产 促 巩 业 和 基 础 设 施 。因 此 , 定 和 完 善 水 利 工 程 供 水 价 格 管 理 办 制
必要 性 。水管单 位经 济运行是通 过 资金物 化 、 费 、 耗 回收 、 再 投放 这一 过程 进行 的 。即通过 建设 水 利建 筑 物形 成水 利 固
定 资产 ,使水 管单位 具 备防洪 灌 溉 功能 ;通 过 固定 资产 折
旧、 直接 工 资及 附加 费用 的耗 费 及 大修 、 维修 费用 的 摊销 ,
构 成 水 利 工 程 生 产 、 行 的 成 本 、 用 ; 过 水 利 工 程 回 收 运 费 通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1990.03.01•【文号】•【施行日期】1990.03.01•【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水利水电,水利其他规定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贯彻执行《水利工程水费核对、计收和管理办法》的通知(一九九○年三月一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门:我国是个水资源紧缺的国家,必须厉行节约用水。

多年来,用水浪费现象普遍存在,其重要原因之一,是由于水费标准过低。

为了巩固现有水利工程,发挥水利工程的效益,促进节约用水,国务院于一九八五年七月发布了《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国发〔1985〕94号)。

几年来,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了水费制度的初步改革,但有些地方并未全面贯彻执行。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国发〔1985〕94号文件,按照文件规定的原则,抓紧修订和颁布本省(区、市)水利工程水费的具体标准,并认真组织贯彻实施。

二、改进水费的计收办法,逐步改变目前以货币计收农业水费的单一方式。

收取农业水费可以采取以实物计价,货币结算或计收实物的做法。

水费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催交收取,也可委托财、粮部门代收。

三、用水户和用水单位都必须按各地核订的水费标准和规定日期交付水费。

逾期不交水费,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有权限制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主动为用水户和用水单位做好服务工作。

四、水费收入由水利部门商请财政部门核定抵作供水成本和事业费拨款的,视为预算收入,免交能源交通重点建设基金和国家预算调节基金。

水费收入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

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要加强财务管理,收好、管好、用好水费,要确保用水供水工程的管理、维修和更新改造,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或挪用水费。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

2024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意见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国家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障人民生产生活用水、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水费征收是水利工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当前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存在一些问题,如征收标准不统一、征收方式落后等,亟需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二、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现状当前,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存在以下问题:征收标准不统一: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征收水费的标准存在差异,导致用户对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产生质疑。

征收方式落后:许多水利工程仍采用传统的上门征收方式,不仅效率低下,而且容易引发与用户的矛盾和纠纷。

征收监管不到位:部分地区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监管力度不够,存在乱收费、截留、挪用水费的情况。

用户缴费意识不强:部分用户对水利工程水费的认知程度不高,缺乏主动缴费的意识,导致水费征收率偏低。

三、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改进措施为解决上述问题,提出以下改进措施:统一征收标准:制定全国统一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标准,明确各类水利工程的收费标准和计费方式,确保水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同时,根据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可适当调整收费标准。

优化征收方式:推广使用电子化、智能化的水费征收系统,实现线上缴费、自助缴费等功能,提高征收效率,减少矛盾纠纷。

同时,结合实际情况保留上门征收方式,满足特殊用户的需求。

加强征收监管:建立健全的水利工程水费征收监管机制,加大对乱收费、截留、挪用水费等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水费及时足额上缴。

同时,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提高用户缴费意识: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向用户普及水利工程水费的意义和作用,提高用户对水费的认知程度。

同时,加强与用户的沟通交流,增强用户主动缴费的意识,提高水费征收率。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水利工程水费征收工作的立法保障,明确水利工程水费的法律地位、征收程序和权益保障等事项,为水费征收工作提供有力法律支撑。

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制度

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制度

水利工程水费收缴制度一、总则1. 为了合理调配水资源,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和维护,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水费收缴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水利工程供水的用户,包括但不限于农业灌溉、工业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等。

3. 水费的收缴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水利工程的可持续发展。

二、水费标准1. 水费标准应根据水利工程的建设成本、运行维护费用、水资源价值等因素综合确定。

2. 水费标准应当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以反映水资源的真实价值和市场供求关系。

3. 对于不同类型的用水户,可以根据其用水性质和用水量,实行差别化水价政策。

三、计费方式1. 水费计费可以采用计量收费或定额收费的方式。

2. 计量收费是指根据用户实际用水量来计费,适用于安装了水表的用户。

3. 定额收费是指根据用户的用水性质和规模,按照预定的固定费用来计费,适用于无法安装水表或用水量不易计量的用户。

四、收缴流程1. 水费的收缴应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执行。

2. 管理单位应向用户提供清晰的用水账单,包括用水量、水费金额等信息。

3. 用户应按时缴纳水费,逾期未缴者,管理单位有权采取相应的催缴措施。

4. 对于经济困难的特殊用户,管理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适当的减免政策。

五、监督管理1. 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的监督管理机制,确保水费收缴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2. 用户有权对水费账单提出异议,管理单位应及时响应并处理用户的投诉。

3. 相关部门应定期对水费收缴情况进行审计,确保水费的合理使用和管理。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予以补充完善。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7]461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制定机关国家税务总局
公布日期2007.04.29
施行日期2007.04.29
文号国税函[2007]461号
主题类别税收征管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正文: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
(国税函〔2007〕461号)
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水利工程水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请示》(鲁地税发〔2007〕35号)收悉,批复如下:
《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将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的通知》(财综〔2001〕94号)规定,水利工程水费由行政事业性收费转为经营服务性收费。

因此,水利工程单位向用户收取的水利工程水费,属于其向用户提供天然水供应服务取得的收入,按照现行流转税政策规定,不征收增值税,应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
二○○七年四月二十九日
——结束——。

农业水费的状况与水利工程的管理

农业水费的状况与水利工程的管理

不 着 水 , 是 仍 然 要 交 水 费 , 受 但 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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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家 沟 水 库 是 在 金 石 镇 离 团 结 水 库 不 远 的一 个 中 型 水 库 。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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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 该 灌 区 的 供 水 能 力 。 这 个 预 算
是 按 目前 时 价 计 算 的 ,如 果 加 上 配 套 工 程 、各 种 损 耗 以 及 价 格 上
涨 等 因 素 , 大 约 要 投 入 1 5亿 至 .
在 价 格 政 策 上 ,要 体 现 出有 利 于 节 约 用 水 、有 利 于 水 利 工 程
要 和迫切 。
计 容量 为 12 3 0万 立 方 米 , 计 预 设
算 投 资 近 1亿 元 人 民 币 。 灌 输 范 围 主 要 还 是 团 结 水 库 灌 区 , 以 提
高 低 搭 配 的 方 法 ,最 有 效 地 利 用 资 金 ,才 能 降 低 水 成 本 、 降低 水
价 。
部 分 农 民 因 为农 毛 渠 不 配 套 而 用
同时 , 取 先 进 的灌 溉 方式 , 采 用 现 代 节 水 灌 溉 淘 汰 传 统 灌 溉 方 法 , 约 用 水 , 少 浪 费 也 是 减 轻 节 减 农 村水 费 负担过 重 的重要 措施 。 使 用 滴 灌 等 先 进 灌 溉 系统 用 现 代 科 技 发 展 农 业 ,用 先 进 生 产 力 代 替 落 后 生 产 力 ,是 我 们 农 、 发
造 。 每 年 , 各 水 利 管 理 部 门都 要 投 入 几 十 万 元 维 修 水 渠 ,但 对 于 数 干 公 里 支 干 渠 来 说 ,完 全 是 杯 水 车 薪 ,只 能 解 决 少 量 特 别 突 出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水费计收和使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合理利用水资源,充分发挥水利工程效益,促进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和《水利工程水费核订、计收和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水利工程”是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的蓄、引、提等供水水利工程。

第三条水利工程实行有偿供水制度。

接受水利工程供水的一切单位和个人(以下简称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向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交纳水费。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用水户按规定交纳水费的宣传教育,以及对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应建立健全水费管理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做好水费计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水费计收标准第五条水费标准应在核算供水成本的基础上,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我区水资源状况,对各类用水分别核定。

供水成本包括工程的运行管理费、大修理费和折旧费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农牧业水费的供水成本,不包括农牧民投劳折资部分的固定资产折旧。

第六条农牧林业用水收费标准:(一)农业灌区用水计收水费标准;水库灌区,每亩每年按2元计收。

引水工程灌区,每亩每年按1元计收。

电力提水灌区,每亩每年按2元计收(电费除外)。

(二)牧业灌溉用水计收水费标准;人工饲草料基地灌溉区,每亩每年按1元计收。

天然草场灌区,每亩每年按0.5元计收。

(H)农牧区人畜饮用水计收水费标准;农业区,每户每年按5元计收;羊每只每年按0.5元计收;大牲畜马、牛等每头(匹)每年按1元计收。

牧业区,每户每年按1元计收;羊每只每年按0.1元计收;大牲畜马、牛每头(匹)每年按0.2元计收。

(四)林业灌溉用水,每亩每年按1元计收。

第七条工业用水收费标准:(一)消耗水,以水利工程供水起点为计量点,每立方米按0.04元计收。

(-)贯流水,每立方米按0.02元计收。

水质受到污染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用水户不得将水返回水利工程设施内,对造成污染的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水利工程水费与水资源费异同辨析

水利工程水费与水资源费异同辨析

水利工程水费与水资源费异同辨析在水资源管理领域,水利工程水费和水资源费是两个常见但又容易被混淆的概念。

理解它们的异同对于合理利用水资源、保障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以及促进水资源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我们来看看水利工程水费。

水利工程水费是指水利工程管理单位向用水户提供水利工程设施服务而收取的费用。

简单来说,就是用户为了使用水利工程所提供的水资源输送、调配、存储等服务而支付的费用。

水利工程水费的收取主要基于以下几个原因。

其一,水利工程的建设和维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

从水库的修建、渠道的铺设,到泵站的建设等,都耗费了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

收取水费能够为这些工程的后续维护、更新改造提供资金支持,确保水利工程长期稳定运行,持续为用户提供优质的服务。

其二,通过收取水费,可以促进水资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

当用户需要支付费用来使用水资源时,他们会更加注重节约用水,避免浪费,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水利工程水费的计算通常会考虑多种因素。

比如用水量的多少、用水的性质(是农业用水、工业用水还是居民生活用水等)、用水的时间和季节等。

不同地区、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其水费的标准和计算方法可能会有所差异。

接下来,我们再了解一下水资源费。

水资源费是国家对水资源的开发、利用、保护等进行管理和调控而征收的费用。

它更侧重于体现国家对水资源的所有权和管理权。

征收水资源费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促进水资源的节约和保护。

通过经济手段,让用水者意识到水资源的稀缺性和珍贵性,从而减少不必要的水资源消耗,推动节水技术和措施的应用。

二是为水资源的管理和保护提供资金保障。

这些资金可以用于水资源的调查评价、规划编制、监测监督、保护治理等工作,提高水资源管理的水平和效果。

三是调节水资源的供需关系。

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的水资源需求和供应情况,合理调整水资源费的标准,引导水资源的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水资源费的征收标准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根据水资源的状况、经济发展水平以及用水需求等因素综合确定。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

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办法一、引言水利工程作为保障农业生产、工业发展和居民生活用水的重要基础设施,其供水价格的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至关重要。

合理的供水价格能够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保障水利工程的良性运行和持续发展,同时也能维护用水户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各类水利工程的供水价格核定及水费计收管理,包括水库、引水工程、提水工程、灌区等。

三、供水价格核定原则1、补偿成本原则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应当能够补偿供水生产经营成本,包括工程建设投资、运行维护费用、水资源费等。

2、合理收益原则在补偿成本的基础上,供水企业应当获得合理的收益,以保障其可持续发展。

3、公平负担原则供水价格的核定应当考虑用水户的承受能力,区分不同用水性质和用途,实行分类定价,确保公平负担。

4、节约用水原则通过价格杠杆,引导用水户节约用水,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四、供水价格构成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由供水生产成本、费用、利润和税金构成。

1、供水生产成本包括水资源费、原水费、动力费、材料费、职工薪酬、固定资产折旧、修理费等。

2、供水费用包括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

3、利润按照合理利润率确定。

4、税金按照国家税收政策执行。

五、供水价格核定方法1、成本加成法根据供水成本加上合理利润和税金确定供水价格。

2、两部制水价将供水价格分为基本水价和计量水价两部分。

基本水价按补偿固定成本的原则核定,计量水价按补偿变动成本和合理收益的原则核定。

3、协商定价对于具备条件的水利工程,可以通过供用水双方协商确定供水价格,但应当符合价格核定原则。

六、水费计收管理1、计量方式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安装计量设施,实行计量收费。

对于暂时无法安装计量设施的,可以按照用水定额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收水费。

2、水费收缴用水户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缴纳水费。

供水企业应当及时收缴水费,并开具合法有效的收费凭证。

浅析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浅析水利工程管理的发展
步”
2 解决 方法 1 )加强领导 ,提高水利基础地位认识要深刻理解水利T程在 国民 经济中的基 础地位 和作用 ,要把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作为振兴灌区经 济、推进科学发展 的大事来抓 , 增强责任感 ,紧迫感和危机感 ,以对党 和人 民群众高度负责的精神 ,像抓农村经济发展一样 ,扎实抓好水利工 程管理工作 ,推进水利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2)完善管理体制 ,实施有效管理 。首先 ,要建立权责 明确 、关系 协调 、人员精干 、结构合理 、办事高效 、行为规范的水利 工程管理体 制 ,并 明确 目标 ,通过 有 效措 施 提 升 管理 水平 。其 次 ,加 强 基层 管 理 人 员培训。要在政治 、技术 、专业管理等方面有计划、有步骤 、分期分批 进 行 ,不 断 提 高基层 管 理人 员 的素 质 和业 务水 平 ;要 积 极 吸 收专 业 技术
1 )工程运行年限较长 ,病险隐患多 ,水利工程大多较早兴建 ,由 于受 当时资金 、 建材和技术条件的限制 ,T程建设标准低 , 材料缺乏 , 不少配套工程和管理设施未完善 ,如总干渠有很多属于干砌块石护坡 , 经过近六十年的运行和水流冲刷 ,现在老化塌陷较多 ; 砼工程碳化剥落 严重;管理设施陈旧, 部分 r 程带病运行,病险隐患亟待处弹 。 2 基层管理人员结构差异大 、现有基层管理人员大部份年龄在4 ) 0 岁以上 ,很多未经过专业培训 ,缺乏专业知识 ,对于开 闸放水灌溉 、做 好灌区服务等尚能胜任 ,对于工程技术观测、描述 、处理 、资料收编等 缺乏系统知识 ;同时,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技术力量薄弱 ,影响了 灌区科 学化、规 范化管理 ,在一定程度上制约单位生存和水利事业发 展。因此 ,调整人员年龄和知识结构关系,加强培训 、提高基层管理人 员素质,改善工程管理水平落后面貌 ,是当前不容忽视的问题。 3 )水利资产部分 流失 ,水利工程运行艰难水费是水利工程维持再 生产的主要经费来源 ,即使低标准 ,南于受灌区地方政府行政干预 、土 地开发利用影响,再扣除工程维修 、手续费等,实际收取所剩甚微 。水 利工程缺少足够维修养护费来源 ,工程管理无法正常进行 ,步人 了恶性 循环怪圈 ,严重阻碍了水利工程的正常运行发展 。 4)历史遗 留问题多 ,确权划界难度大由于多种原 因,灌区有少数 水利工程保护区仍没有取得确权划界 ,与当地政府和群众存在争议 , 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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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费是水利工程的支柱
水费是水利工程的支柱
吴天德
(盐亭县水务局)
内容摘要:盐亭县在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支持下,兴建了一大批水利工程。

但是,由于工程水费收得差,致使工程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本文就工程水费征收工作进行了深入的调查研究,并在工程管理单位中进行分析对比,针对水费在水利工程管理工作中的作用,提出加强工程水费征收和管理工作的对策。

关键词:水费;水利工程;支柱。

解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盐亭修建了一大批小型水利工程,为工农业生产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改善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是,由于工程水费没有收好,使水利工程管理工作无法正常开展,工程维修养护、更新改造无法进行,工程管理经费问题十分突出。

一、工程基本情况及水费征收现状
目前,全县共有各类水利工程5525处。

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171座,山平塘3963口,石河堰927道,电力提灌站453处,引水工程1处。

有效蓄水能力12057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31.97万亩,有效灌溉面积22.04万亩。

应收工程水费处数为5525处,实际征收632处。

其中:中型水库1座,小(一)型水库9座,小(二)型水库152座,山平塘110
口,石河堰86道,电力提灌站181处,引水工程1处。

占应收工程处数的11.5%。

按盐亭县人民政府盐(亭)府发(1988)026号文件制定的水费标准,全年应收水费160.0万元,实际征收36.8万元,占应收金额的23%。

二、水费在水利工程中的支柱作用
随着水利体制改革的深入,国家投资搞水利工程管理的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了,取而代之的是“自我积累、自我维持和自我发展”。

国务院国发(1985)第94号文件第四章第八条二款规定:“水利供水工程所需的运行管理费、大修费和更新改造费由所收水费解决”。

第九条指出:“水费收入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主要经费来源”。

所以,国家从政策上确定了水利工程管理所需经费只能从水费收入中来,水利工程要达到灌溉管理、维修养护、更新改造的良性循环,唯有收好水费这条路。

水利部提出:“水费和综合经是水利工程的两大支柱,水利专家李伯宁指出水利部门要“自我积累、自我维持和自我发展”。

这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水利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国家已经明确不再直接投入资金用于水利工程管理和维修养护,而靠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己征收水费和开展综合经营的收入来解决。

从而把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推向社会,参与竞争。

水利工程两大支柱在我县都比较脆弱,尤其是水利综合经营的设施差、能源缺、经济底子薄、信息不灵、交通不便,要在短期内使经济效益有较大突破是不可能的。

所以,近期内只能靠水费收入来维持工程的正常运行,从而注定了水费在我县水利工程中的独立支柱作用。

如安家镇的军民水库,该水库是七十年代修建的小(一)型水库,多年来水费一致收得好,每年水费收入都在1.1万元左、右,除极少部份用于管理人员工资外,其余全部用于开渠配套和工程挖潜更新。

他们利用水费共完成开渠配套3条22公里,使灌面达到0.11万亩。

还利用资金建成电站1座,装机100千瓦。

水库管理站有职工9人,开展了管水、养魚、加工、发电等综合经营项目,成为当地颇具影响的一家企业。

还有群英水库,群英水库是五十年代初建成的小(一)型水库,具有较悠久的灌溉史和收费习惯,近六年来,毎年收费都在1.5万元左、右,共收水费10.0万多元,他们利用水费搞开渠配套和防渗,到去年底完成开渠配套2条19公里,渠道防渗2条8公里,使灌溉面积达到0.14万亩,占设计灌溉面积的90 % 。

同时,他们还拿出经费作垫底资金,在石牛庙乡场镇建成一楼一底300平方米综合服务楼一幢,开设了饭店、茶馆、旅店、澡堂等服务项目。

乡、村、社干部开会可以吃住在服务楼,综合服务楼成了水库管理站和灌区干部群众联系的纽带,既增进了团结,又促进了工作。

上面是两个工程水费收得好,工程管理工作蒸蒸日上的典范。

另外介绍两处水费收得差,使工程管理步入死气沉沉,奄奄一息境地的工程单位。

一处是柏梓镇吕家桥水库,该水库从蓄水、灌面都是我县小(一)型水库中较大的一处,养魚、加工、果树、土地等综合经营设施也较齐备。

但是由于工程水费没有收,综合经营无钱开展,管理人员辛辛
苦苦干一年拿不到工资,工程维修养护无法进行,综合经营没有必需的周转金,加工机具零配件坏了无钱更换,连管理房漏雨都拿不出钱来买瓦修补,使水利工程管理走到了山穷水尽的境地,管理人员个个不愿干,一年换一批,管理站院内杂草丛生,门可落雀。

二处是金鸡镇三道咀水库,该水库在八四年以前,由国家投资开渠配套11公里,并进行了防渗处理,有效灌面达到0.1万亩,还建成管理房500平方米,魚池8口6.7亩,农副产品加工设备一套。

但是,由于水库管理单位没有收好水费,管理状况一天不如一天,先是农副产品加工设备要改造更新,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向银行贷款0.4万元更新改造了设备。

然而,农副产品加工收入要支付人员工资、燃料动力费、工程维修养护费,入不敷出,无力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利息,到去年底,贷款本息累计已达1.2万元。

另外,魚池漏水无钱整治,水库无钱购买魚苗投放。

原来已开通的渠道,由于多年没有维修,垮塌淤积严重,已无法通水灌溉。

水库工程管理已经陷入泥潭,不能自拔。

由于我县所处的地理位置和社会经济状况,水费在水利工程管理单位中起着极其重要的支撑作用。

“征收水费,工程则活,;收齐则兴,欠收则衰”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的必然结果。

所以,水费征收工作是水利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是水利工程管理单位自我维持,自我发展的必由之路。

三、水费的征收和管理
首先,要确定水利工程供水单位是水费的收费主体,其他任何单
位和个人不得收取。

水费的征收应推行合同用水,计量收费,由工程供水单位与用水户签定供用水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收费一律使用全省统一的专用发票,专用发票应直接开到用水户,不得使用其他票据收取工程水费。

对逾期不交纳水费的单位或个人,供水单位有权减少供水,直至停止供水。

水费应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监察和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同时接受灌区用水者组织的监督。

违反规定的要严肃查处,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结语:
通过各方面的努力,真正收好、管好、用好水费。

使水利工程管理单位所需的运行管理费、大修折旧费、维修养护费具有充足的资金来源,达到水利工程良性循环的要求,最大限度的造福人类。

参考文献:
1.盐亭县水利管理年报(2008年)
二00九年十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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