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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莒县四中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

为了科学合理地评价教职工的工作业绩,建立符合教育教学规律和教师职业特点的考核制度,根据莒县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学校在编(职)在岗教职工。

二、考核分类

根据工作性质,分为考试科目任课教师、非考试科目任课教师、非教学人员三大类分别考核。

三、组织领导

考核办牵头对各年级的绩效成绩核算时间进行统一安排。各级部核算考试科目教师成绩时,教导处、考核办参与监督;艺体部核算非考试科目教师成绩时,教导处、考核办参与监督;考核办核算非教学人员成绩时,三处一室参与监督。

四、考核原则

客观、公正、民主、公开;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个人竞争与团队合作相结合;群众测评与组织评定相结合;过程考核与结果考核相结合。

考核量化成绩核算完成后,先在各年级、处室内部公示,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提报考核办,由考核办统一梳理汇总,计入教职工绩效考核台帐。

五、考核内容

(一)任课教师

职业道德、教学常规、业务成长、工作量、教学成绩、考勤。

(二)非教学人员

职业道德、工作成效、考核小组评定、考勤。

六、结果使用

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年度考核、绩效工资、表彰奖励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七、补充说明

1.绩效工资核算依据是教学成绩、工作量和考勤情况。考试科目教师绩效工资核算每学期期中和期末各进行一次。非考试科目和非教学人员绩效工资每学期末进行核算。

2.职称评审推荐时,根据县教育局规定的学科折合系数,非考试科目和非教学人员的工作成效打95折。

3.因学科特点,课时较少的教师可以申请参与年级或者学校的管理工作,比如帮着维持自习纪律、就寝秩序、周末监考等。

4.本考核办法随着校情、学情以及高考制度的改革及时做出相应调整。

本办法经教代会通过后开始实施。

附件1:考试科目教学人员考核标准

附件2:非考试科目教学人员考核标准

附件3:非教学人员的考核标准

附件4:绩效考核成绩核算分工表

附件5:高中学段各科折合系数表

二〇一八年十二月二十日

附件1:

考试科目教学人员考核标准

一、职业道德(10分)

主要考评教师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关爱学生,团结协作等方面内容。要求教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无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行为。

凡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或受到学校通报以上处理者,该项得分为零分。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以年级为单位,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全体任课教师民主评议。根据参加评分的人数,去掉5%的最高分和5%的最低分,然后取平均分。

二、教学常规(15分)

落实教学常规,积极应用现代化教学手段,胜任所承担的工作。按时参加集体备课,参加听、评、说课活动,服从教研组长的安排,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教学常规工作的考核由常规检查和课堂教学评价两部分组成。

(一)常规检查(13分)

1.教师备课

以纸质备课为依据。教案项目齐全(课题、课时、课型、课标与教材的联系、教学目标、重点与难点、教学方法与教学技术、基本教学过程、作业布置、教后反思等),内容实用,书写认真,教案项目不全视为不规范教案;教案数与实授课时数(由教导处

根据学期上课时间和各学科课时数确定)相符。缺一课时扣0.3分。

积极参加集体备课和学校组织的教研活动,备课组、教研组有记录。缺一次扣0.3分。

2.听评课

听课:教龄五年以下的年轻教师听课节数每学期不少于30节;其他教师听课不少于16节(以上指校内听课,校外听课记录作为外出学习材料存档)。

听课记录表要求项目要齐全,内容记录得当,写出小结和建议。

评课:每学期评课不少于10次,以听课小组组长或包组领导记录为准。评课要填写评课表,内容要与听课相符;要结合教师授课的情况,根据新课标的要求,实事求是地进行客观评价,提出自己的建议或反思。

本项实行扣分制,听课或评课每少一次扣0.1分,听课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本项实行扣分制,听课或评课每少一次扣0.1分,听课记录不完整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3.作业(含单元检测)布置与批改。作业布置符合《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规范(试行)》和《莒县中小学教学工作常规》的要求。

语文每周不少于2次,作文每学期不少于8次;英语、数学每周不少于3次,物理、化学每周不少于2次,生物每周不少于1.5次;政史地每周不少于1次。

本项实行扣分制,作业缺少一次扣0.5分,根据作业批改质量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教导处牵头各级部成立专项检查小组每学期对教师备课、听评课、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教学常规进行过程检查,检查结束后在相应检查资料上加盖教导处或级部印章。

以年级为单位将个人得分按高低排序。前1/3得13分;中间1/3得12分;后1/3得11分。

(二)学生评教(2分)

教导处牵头各级部、信息技术学科在每学期组织两次(期中和期末)学生评教活动,对教师的教学态度、能力、教法、师生关系、育人情况、课堂教学效果等20个项目进行评价。

以年级为单位,根据学生评价成绩,最高计2分。

三、业务成长(5分)

(一)业务学习(2分)

有业务学习计划,学习笔记(每学期5000字以上)。积极撰写教育教学论文、典型教育教学案例、教学随笔、教学反思等。

(二)专业发展(3分)

考评教师全面掌握和拓展本学科专业知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的能力,了解和运用教育新理念的能力。

优质课、论文、论著、教学案例,课题研究,荣誉称号等,需要提供由教育厅、教育局及下设科室等官方组织盖章的证书,否则不认同计分。

发表在正规报刊、杂志上的可计分,只有证书未发表的不计分。获奖的论文减半计分。本项最高不超过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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