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的通知
粤建造发〔2013〕6号
各有关单位:
国家标准《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584--2013)等计算规范(以下简称2013计算规范)从2013年7月1日起实施。
为指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工程量清单项目综合单价分析,我站依据2013计算规范、2010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等,组织编制了《广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以下简称本计价指引)。
本指引包括《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仿古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构筑物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市政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广东省安装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现印发给你们,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
二〇一三年十二月四日抄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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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GDJD-JZ-2023)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GDJD-JZ-2023)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GDJD-JZ-2023)简介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GDJD-JZ-2023) 是广东省政府发布的建筑工程计价标准。
该定额包含了广东省的建筑工程计价指导原则和具体的计价定额表。
这些定额表提供了建筑工程各项工作的计价单位和费用,为广东省内的建筑工程项目提供了参考和指导。
目的GDJD-JZ-2023 的主要目的是确保广东省内的建筑工程项目在计价方面具备准确性、公正性和可比性。
通过统一的计价标准,可以实现建筑工程项目之间的比较和评估,并提供给业主、设计师、承包商和监理单位参考。
内容GDJD-JZ-2023 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计价指导原则:明确了建筑工程计价的基本原则和方法,包括计价依据、计价单位、计价要求等。
这些原则和方法确保了计价的准确性和可比性。
2. 分部分项工程计价定额:提供了各个分部分项工程的计价单位和费用标准。
这些定额表包括了各种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量计算方法和费用计算公式,如土建工程、装饰工程、机电工程等。
3. 建筑工程价值工程计价指标:提供了建筑工程价值工程计价指标的计算方法和依据。
这些指标可以评估建筑工程项目的效益和经济性,为决策提供参考。
4. 建筑工程发包合同价款调整系数:确定了建筑工程发包合同价款的调整系数计算方法。
这些系数考虑了建筑材料价格、劳动力费用等因素的变动,确保发包合同价款的合理性。
5. 其他附录:包括了建筑工程计价相关的辅助信息和说明,如计价单位换算表、计价示例等。
这些附录提供了更加详细的解释和辅助材料,方便使用者理解和应用GDJD-JZ-2023。
应用范围GDJD-JZ-2023 适用于广东省内的所有建筑工程项目,无论是政府投资项目、企事业单位项目还是民用项目。
任何从事建筑工程计价的相关人员都应该遵守GDJD-JZ-2023的规定,并将其作为计价的参考和依据。
总结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 (GDJD-JZ-2023) 是广东省内建筑工程计价的标准和指导文件。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建设委员会关于贯彻执行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的通知各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3]79号)等文件的通知精神,结合广州地区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从2003年7月1日起,凡在广州地区进行招标或非招标的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市政、园林建筑绿化工程,在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招标投标的标底、签订承发包合同、办理工程拨款、工程造价包干的计算、编制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时,均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和《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建筑工程《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综合定额(2003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地区安装工程常用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02年)》、《广州市市政工程主要项目补充综合定额(2002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2003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2003年)》进行计算。
同时,《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1年)》、《广州地区二OO一年建筑工程综合成本指导价》、《广州地区二OO一年建筑工程招标投标工程量清单与报价规则》、《广州地区建筑装饰工程价格表(试行)(1999年)》、《广州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预算基价表(1994年)》停止执行。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
市政工程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第十页,共31页。
第十一页,共31页。
上述(一)~(四)这四项费用,可直接套用定额计算: 定额分项工程费= ∑(分项工程量×分项定额基价)
(五)价差
广东省2010综合定额基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 、机械费、管理费
人工价差= 人工总用量×(人工市场单价-人工定额单价)
材料价差=∑某材料总用量×(该材料市场单价-该材料定额单价)
序号
名称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1.1 定额分部分项费
1.1.1 1.1.2 1.1.3 1.1.4 1.2 1.2.1 1.2.2 1.3 2 2.1 2.1.1 2.1.2 2.2
定额人工费 定额材料费 定额机械使用费 管理费 价差 人工价差 材料价差 利润 措施项目费 安全、文明施工费 按子目计算的 按系数计算的 其他措施费
目前中山市基本不计这 些项目,除合同或招标 文件有约定,或在实际 工程中发生了,在结算 中计算。
建筑与装饰工程
第十七页,共31页。
市政工程
与建筑工程不同的有:交通干 扰工程施工增加费、地下管
线交叉降效费
第十八页,共31页。
安装工程
安装工程的措施其他项目费(各专业册略不同) ➢脚手架搭拆费
脚手架搭拆费=人工费×费率 不同专业册该费率取值不同。第2册为4%;第7册为5%;第8册为 5%;第9册为3%。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税金计价标准的通知(2011.4)
第二十六页,共31页。
广东省定额计价程序示例1: 某工程的基槽土方采用人工开挖,二类土,挖土深度为1.2m。经
计算在位于地下水位线之下开挖的土方工程量为270m³。计算该 土方开挖的分部分项工程费。
解: 根据第一章定额说明“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第八页,共31页。来自安装工程管理费分摊费率表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计划出版社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各地级以上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8)、《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O号)等有关规定,我厅组织制订了《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本计价依据),本计价依据包括《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和《广东省园林绿化工程综合定额》。
现印发给你们,自2010年4月1日起施行。
2O06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价字(2O05]145号)、2O06年《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O05]146号)、2O06年《广东省安装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7号)、2O06年《广东省市政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8号)、2006年《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园林建筑绿化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5]149号)同时停止执行。
本计价依据是工程计价的标准;是编审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施工图预算、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工程价款调整、竣工结算,调解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
凡在2010年4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和本计价依据计价。
20l0年4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有约定的按其约定计价,没有约定的则不得调整。
各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反映。
2010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通则(完整版)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 O 1 O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术语2.0.1 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建设工程在决策、设计、发承包(招标投标)、施工和竣工等各阶段开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或定额计价方法的工程计价活动。
2.0.2工程量清单计价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
2.0.3定额计价按照广东省建设工程综合定额规定计算建设工程造价的计价。
2.O.4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5概算价建设单位在设计阶段对建设项目投资额度概略计算的工程造价,它包括建设项目从立项、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试运行到竣工验收等的全部建设资金,是设计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2.O.6招标控制价招标人根据国家或省(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计价依据和办法,按照施工设计文件计算的,对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2.0.7投标价投标人投标时报出的工程造价。
2.0.8合同价合同双方当事人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造价。
2.O.9工程价款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包人支付或应当支付给承包人的各种价款,包括进度款、结算款等。
2.0.10结算价合同双方当事人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确定的最终工程造价。
2.0.11分部分项工程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工程实体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和风险费用。
2.0.12措施项目费为实施、完成并保修建设工程,发生于建设工程施工准备和施工过程中的技术、生活、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2.0.13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国家现行的建筑施工安全、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和有关规定,购置和更新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所需要的费用。
2.0.14其他项目费为实施、完成建设工程,发生于建设工程施工前预备和配合施工所服务、完成零星项目等费用。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A.2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A.2.2 其他桩。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2.2的规定执行。 粤表A.2.2 其他桩(编码:010202)
项目编码 项目名称 项目特征 计量单 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 位 工程内容 可组合的内容 1.1 1 成孔、灌注 1.2 1.3 2 其他 对应的综合定 额子目
10202001
1.土壤级别 2.桩长 砂石灌注桩 3.桩截面 4.成孔方法 5.砂石纽配 1.土壤级别 2.桩长 灰土挤密桩 3.桩截面 4.成孔方法 5.灰土级配 1.桩长 2.桩截面 3.水泥强度等级 1.桩长 2.桩截面 3.粉体种类 4.水泥强度等级 5.石灰粉要求
1.成孔 2.砂石运输 3.填充 4.振实 1.成孔 2.灰土拌和、运 输 3.填充 按设计图示尺寸以 4.夯实 桩长(包括桩尖)计算 1.成孔 2.水泥浆制作、 运输 3.水泥浆旋喷 1.成孔 2.粉体运输 3.喷粉固化
钢管成孔砂石灌注桩 A2-63 钢管成孔砂灌注桩 其他 A2-64
10202002
M
1.1 1 2 1 2 成孔、灌注 1.2 其他 1.1 成孔、灌注 1.2 其他
பைடு நூலகம்
高压旋喷桩 其他
A2-65~A2-67
10202003
旋喷桩
喷粉桩(深层搅拌桩) A2-68~A2-75 其他
10202004
喷粉桩
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10年)目录目录 (1)总说明 (3)第一部分实体部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7)第三章砌筑工程 (21)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5)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32)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35)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6)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0)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78)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81)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89)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86)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86)第十四章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86)第十五章家具工程 (86)第十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86)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86)第十八章景观工程 (86)第十九章石作工程 (86)第二十章其他工程 (86)第二部分措施项目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86)第二十二章脚手架工程 (86)第二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 (86)第二十四章材料运输工程 (86)第二十五章成品保护工程 (86)第二十六章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工程 (86)第二十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 (86)第二十八章措施其他项目工程 (86)第三部分其他项目第四部分规费第五部分税金第六部分附录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06)》、《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06)》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22)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22)引言当今我省建筑市场呈现出一派繁荣并充满生机,预示着我省建筑市场正走上前所未有的发展。
为巩固和发展这一局面,首要的是政府必须对建筑市场实施规范化管理,以保障建设各方权益,构建和谐建筑市场。
工程造价是建筑市场的灵魂。
国家《标准施工招标文件》、《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2)的施行,给我国工程造价行业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
我省在总结实施工程量清单计价情况的基础上,借鉴西方经济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关注着新形势下建筑市场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健全政府监督机制,使我省工程造价领域走向人性化,《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通则》(2022)(以下简称“本通则”)就此应运而生。
本通则的发布,工程造价同行必须未雨绸缪,只有先行一步,把握机会,领略本通则的要点和内涵,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运筹帷幄;才能在建筑市场竞争中,稳操胜券!曾听一位国内同行说,我国工程造价行业要发展既易又难。
易的是同行们学得快、用得快;难的是同行们无法形成合力,难以凝聚主流。
这是反映行业现状的由衷心声,也是制约行业发展的主要症结。
随着本通则的实施,作为工程造价同行,应在掌握和熟悉应用本通则的前提下,完善本通则的操作流程,广开门路,以大气度去相互交流,以大包容去促进行业发展!一、出台背景1、国务院从2003年起,在全国范围开展清理拖欠工程款、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于2004年9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该解释涉及工程合同条款如何认定的问题,为规范工程计价行为提供了法律保障。
2、财政部、建设部于2004年10月20日印发了《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工程结算行为。
3、2003年10月15日,建设部、财政部印发了《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提出了检验试验费、措施费和规费等概念。
广东省建筑工程定额(2020)及工程量计算规则
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2020年)目录目录 (1)总说明 (3)第一部分实体部分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7)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16)第三章砌筑工程 (20)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24)第五章木结构工程 (31)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 (34)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35)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 (40)第九章楼地面工程 (77)第十章墙柱面工程 (80)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88)第十二章门窗工程 (85)第十三章幕墙工程 (85)第十四章细部装饰栏杆工程 (85)第十五章家具工程 (85)第十六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85)第十七章广告牌工程 (85)第十八章景观工程 (85)第十九章石作工程 (85)第二十章其他工程 (85)第二部分措施项目第二十一章模板工程 (85)第二十二章脚手架工程 (85)第二十三章垂直运输工程 (85)第二十四章材料运输工程 (85)第二十五章成品保护工程 (85)第二十六章混凝土泵送增加费工程 (85)第二十七章安全文明施工措施项目工程 (85)第二十八章措施其他项目工程 (85)第三部分其他项目第四部分规费第五部分税金第六部分附录总说明一、《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20)》(以下简称本综合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20)(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1-95)及《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2020)》、《广东省装饰装修工程综合定额(2020)》基础上,结合我省设计、施工、招投标的实际情况,根据现行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
二、本定额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是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竣工结算的依据,是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也作为投标报价,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核算的参考。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序号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文件
1广州1穗建筑[2019]478号2佛山1佛建函[2019]23号
3珠海市区1;万山各岛1.25珠建市[2019]21号
4惠州0.93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5阳江1阳住建通[2019]111号6韶关1韶市建字[2019]272号7汕尾0.827汕建价字[2019]2号8揭阳1揭市建[2019]33号
9云浮0.94云建通[2019]63号
10汕头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汕住建通[2019]91号
11湛江0.9湛建管[2019]62号
12茂名1茂住建[2019]9号
13江门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江造函[2019]18号
14肇庆0.95肇建价[2019]1号
15梅州1梅市建函[2019]213号
16河源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
17清远1文件未标注文号
18东莞1东建价[2019]4号
19中山1中建通[2019]48号
20潮州1文件未标注文号
注: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即110元/工日),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
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筑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厂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竹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二正程造价管理规定》(竹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计价。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人中型和需招标的小型建没工程,应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是定额计价办法,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足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办法,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标准,以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U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规定。
第八条工程量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第九条定额的组成、计价、格式、定额编号、子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第十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第十一条定额计价所称子目基价,是为完成《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之和。
广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引
1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A.3 砌筑工程A.3.1 砖基础。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1的规定执行。
粤表A.3.1 砖基础(编码:010301)A.3.2 砖砌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2的规定执行。
粤表A.3.2 砖砌体(编码:010302)3.砂浆强度等级、配合比A.3.3 砖构筑物。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3的规定执行。
粤表A.3.3 砖构筑物(编码:010303)格 4.耐火泥品种5.勾缝要求6.砂浆强度等级5.砌内衬6.勾缝7.材料运输输 3.铺设垫层4.底板混凝土制作、运输、浇筑2.垫层材料种类、厚度3.底板厚度A.3.4 砌块砌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4的规定执行。
粤表A.3.4 砌块砌体(编码:010304)A.3.5 石砌体。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 3.5的规定执行。
粤表A.3.5 石砌体(编码:010305)、配合比槽、消火栓箱所占体积,不扣除梁头、板格 2.墙厚嵌入墙内的钢筋混凝输 2.砌石A.3.6 砖散水、地坪、地沟。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6的规定执行。
粤表A.3.6 砖散水、地坪、地沟(编码:010306)A.3.7 地下管道铺设。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8的规定执行。
粤表A.3.7 地下管道铺设 (编码:010307)3.混凝土强度等3.混凝土制作、心线长度计算010307001设A.3.8 轻质墙板。
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工程量计算规则,应按表A.3.8的规定执行。
粤表A.3.8 轻质墙板 (编码:010308)。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X0.1%
5
税金
(1+2+3+4)X相应税率
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
序号
名称
计算方法
1
分部分项工程费
£(清单工程量义综合单价)
2
措施项目费
2.1+2.2
2.1
安全文明施工费
2.1.1+2.1.2
2.1.1
按相关定额子目计算
按照规定计算(包括利润)
2.1.2
工程排污费
(1+2+3)X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X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X0.1%
5
税金
(1+2+3+4)X相应税率
6
含税工程造价
1+2+3+4+5
按规定执行
3.8
其他费用
按照规定计算
4
规费
4.1+4.2+4.3+4.4
4.1
工程排污费
(1+2+3)X0.2%,结算时按实际发生数额计算
4.2
施工噪音排污费
4.3
防洪工程维护费
(1+2+3)X0.1%
4.4
危险作业意外伤害保险费
(1+2+3)X0.1%
5
税金
(1+2+3+4)X相应税率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
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建设厅•【公布日期】2003.06.23•【字号】粤建价字[2003]79号•【施行日期】2003.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广东省建设厅颁发《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通知(粤建价字[2003]79号)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广东省政府令第40号)及有关规定,由我厅组织有关单位制定的《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以下统称本计价依据),经审查,现予颁发。
本计价依据于2003年7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2001年《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广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规则》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粤建价字[2001]135号)同时停止执行。
凡在2003年7月1日起经招标管理机构批准招标或非招标未签定合同的工程,均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计价。
2003年7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定合同的工程则不作改变。
本计价依据是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实施办法;是定额计价的标准;是编审标底价、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
投标报价也必须遵守本计价依据的有关规定。
全省必须严格统一执行本计价依据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各市不再另行编制、颁发和继续使用当地相应的工程量清单规则、定额、价格表、综合价格等各种计价办法和依据。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2018)》各市人工费调整系数
序号地区人工费调整系数文件
1广州1穗建筑[2019]478号2佛山1佛建函[2019]23号
3珠海市区1;万山各岛1.25珠建市[2019]21号
4惠州0.93惠市住建函[2019]176号5阳江1阳住建通[2019]111号6韶关1韶市建字[2019]272号7汕尾0.827汕建价字[2019]2号8揭阳1揭市建[2019]33号
9云浮0.94云建通[2019]63号
10汕头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汕住建通[2019]91号
11湛江0.9湛建管[2019]62号
12茂名1茂住建[2019]9号
13江门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江造函[2019]18号
14肇庆0.95肇建价[2019]1号
15梅州1梅市建函[2019]213号
16河源尚未发布人工调整系数文件
17清远1文件未标注文号
18东莞1东建价[2019]4号
19中山1中建通[2019]48号
20潮州1文件未标注文号
注:人工费按照2017年广东省建筑市场综合水平取定(即110元/工日),各时期各地区的水平差异
可按各市发布的动态人工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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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省建筑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厂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
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定额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竹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广东省建设二正程造价管理规定》(竹政府令第40号)等有关法规和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
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制定广东省建筑工程计价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的建筑工程计价。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人中型和需招标的小型建没工程,应执
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予以明
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是定额计价办法,在条件许可时应首先选择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同时使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足按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3)规定的计价办法。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定额计价办法,是按《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规定的消耗量标准,以
定额基价为计算基础的计价办法。
第六条建设工程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U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
工程量计算规则等,应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建没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的
规定。
第八条工程量单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
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
第九条定额的组成、计价、格式、定额编号、子目名称、工作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严格执行本办法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规定。
第十条定额计价的工程造价,由分部分项工程费、利润、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组成。
其计价程序如下:
第十一条定额计价所称子目基价,是为完成《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分部分项工程项
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之和。
第十二条定额计价所称价差,是编制时期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价格与《广东省建筑工
程综合定额》取定的相应价格之差。
结算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
第十三条措施项目费,是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发生于该工程施工前和施工过程中技术、
生活、安全等方面所需的非工程实体项目费用。
结算需要调整的,必须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
明确。
投标报价时,措施项目费(除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外)由编制人自行计算。
编制人没有计算
或少计费用,视为此费用已包括在其它费用内,额外的费用除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外,不予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不列入招标投标竞争范围,单列设立,专款专用。
由各市建设行政
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订其计价标准和管理办法,确保足够资金用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上。
第十四条其他项目费,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具体情况列项计算。
工程结算时,应按约定或实际计算。
第十五条规费、税金,应严格执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和《广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的标准。
第十六条在工程计价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承包人与发包人根据本办法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的有关规定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按项目隶属关系,向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申请行政调解
处理,或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七条发(承)包人在合同约定的计价办法条款无效或没有约定计价办法时,按本办法的定额
计价办法计价。
第十八条发包人应将招标文件、工程标书、合同文本及竣工纬算等有关资料,按照项目隶属
关系报送各级工程造价主管机构。
第十九条本办法由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