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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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建设局班子会议纪要

2023建设局班子会议纪要

2023建设局班子会议纪要1.2023建设局班子会议纪要篇120xx年3月5日下午,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胡荣鑫同志召集住建局党组班子、行政班子召开会议,就各班子成员的分工进行安排部署,现纪要如下:一、党组书记、局长胡荣鑫同志:主持局全面工作,分管局财务工作、住房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县住房资金改革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基本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二、党组成员、纪检组长贺冲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党风廉政、纪检监察、党建扶贫、建筑市场、计划生育等工作;分管局建筑企业管理站。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三、党组成员、副局长(城建监察大队长)周鹏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县环卫站。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四、副局长邢华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城乡规划编制、评审、公示、报批工作和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分管县安居工程发展中心、招堤风景区管理所。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五、村镇建设管理站杨定坤站长同志(副科级):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城乡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规划区内房屋市政项目(含私人住宅)“四证一书”审批工作;分管局设计室。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六、副科级干部铁志伟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分管房屋产权登记颁证、房产贷款抵押审批工作。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七、副科级干部余雷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租房租赁补贴发放、保障性住房租售分配工作;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分管房地产交易中心。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八、副科级干部颜世锋同志:协助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建筑节能、园林绿化、质量安全工作;分管局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做好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

2.2023建设局班子会议纪要篇220xx年2月3日,县建设局局长张赞平在局会议室主持了20xx年的第一次局长办公会。

出席会议的有副局长王国龙、段雪生、余剑锋,局总工饶国忠,列席会议的有县质监站站长袁望钟,县招标办主任吴任新,县市政局局长张新斗。

(3篇)建设局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3篇)建设局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

建设局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3篇)建设局办公室上半年工作总结1上半年,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县政协的大力支持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关心指导下,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和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XXXXx”奋斗目标,团结拼搏,开拓进取,较好地完成了所承担的目标任务,建设事业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进展。

上半年,全县共完成施工面积XXx平方米,是去年同期的XxX%。

一、突出重点,加快建设,城市面貌实现整体大变样上半年,我们围绕“两个大变样”的工作要求,按照“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大投入、大建设、大变样”的原则,将城市建设与城市规划、城市经营、城市管理有机统一,加快了“花园式XX城市”面貌整体改观。

一是重点项目攻坚工作全面突破,八大重点工程进展顺利1、xx年是“XXXXX”的收盘年,围绕城建重点项目XX广场续建工程,滨海公园建设工程,商业步行街建设工程XX路改造以及配套的绿化美化建设,城区供暖设施改造工程,重点区域拆迁、粉刷工程等八大重点工程的扫尾攻坚,我们发动建设行业广大干部职工的顽强拼搏精神,抢时间、争主动、保进度,使各项工程进展顺利,其中Xx广场续建工程和XX路改造工程已在上半年竣工投入使用,其它重点工程也基本进入收尾阶段:商业步行街工程建设。

建筑面积1.2万平米的商业步行街,工程造价1500万元,在不到一年的建设时间内现已基本竣工,即将进入验收阶段。

2、滨海公园叠泉、雕塑、小品的建设及广场铺装工程,目前已完成90%铺装,公园整体形象建设进度达到了80%。

3、城区供暖项目已完成前期规划、设计、论证、预算,6月中旬已开始进行热源场及主管网的建设。

4、绿化工程已基本完成城区广场绿地及规划绿地的摆花、补植、行道树种植,城区内新铺设绿地6500平方米,栽种观赏树木4338棵、灌木1.2万棵,补植草花10.3万株。

5、旧城拆迁及粉刷工程。

我们以城市主干道、旅游沿线、景点控制区为重点,全面加快拆迁破旧房屋、临时建筑的步伐和区域范围内的房屋、围墙粉饰工作进度,目前已完成拆迁面积8096平方米,粉刷面积2.7万平方米,分别占年度计划的62.2%和5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日期】2013.03.21•【字号】新建标函[2013]7号•【施行日期】2013.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新建标函[2013]7号)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现将《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13年3月21日2013年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要点2013年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管理工作总体思路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目标,加快完善工程建设地方标准体系,积极探索建立新型工程造价管理方式,加强标准定额制定和实施监督的全过程管理,依法规范工程造价计价行为,促进工程建设标准定额事业健康发展。

一、推进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度建设按照“系统管理、重点突破、整体提升”的原则,加强工程建设标准的基础性课题研究,开展住宅工业化、标准化课题研究,提升工程建设标准的编制质量,加快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工作的调研论证,推动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管理办法尽快出台。

二、完善我区工程建设标准体系1、逐步建立起我区建筑节能标准体系,完善我区绿色建筑系列工程建设标准;逐步完善我区工程质量安全以及城镇化建设和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进一步扩大工程建设标准覆盖面。

2、加强民生工程建设地方标准编制工作,充分发挥工程建设标准的引导和约束作用,充分体现投资和建设的经济社会效益,建立符合市场经济规律的运行机制。

抓紧编制工程建设中急需的地方标准和相关标准设计。

3、在总结“十一五”创建全国无障碍建设先进城市基础上,按照《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无障碍建设“十二五”实施方案》、《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结合新疆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研究制定我区无障碍建设规定和措施。

城乡规划建设局2024年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和四季度工作要点

城乡规划建设局2024年前三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和四季度工作要点

我局2024年前三季度的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仔细实行市、县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紧扣“加快产业对接,大干项目,狠抓投入”的新主题,坚韧拼搏,狠抓落实,各项工作取得了实质性的进展。

前三季度,城镇人口达到万人,城镇化水平达%,市政基础设施及小城镇建设完成投入亿元。

现将状况汇报如下:一、工作状况1、城乡规划设计水平显著提高。

科学规划审批新报批项目。

新建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严格根据《关于全面实行建设项目规划行政许可会审制度的实施细则》及限制性具体规划要求进行审查,前三季度先后召开了4次县城乡规划委员会和县城建领导小组会议,审议通过了蓝山汽车城、水韵嘉苑、锦绣豪庭等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全面提升了城市规划设计水平。

2、建设项目规划审批程序日趋完善。

大力推动了项目审批“二公示”制度,切实做到项目规划行政许可审批的公开、公允、公正,以维护公众利益和权益,我局严格对新建项目及私人改建房屋实行“二公示”制度,以达到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看法和建议,并接受公众的监督,前三季度公示了水韵嘉苑、尚德居、舜水阳光等规划方案共计12份,共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106份,总用地面积㎡。

同时,全力规范建设用地规划选址审批,确保科学确定建设用地。

共核发《建设项目选址看法书》11份;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10份,建筑面积约658987㎡。

3、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县城总体规划、乡镇村庄布局规划。

一是聘请高资质的设计单位中国建筑上海设计探讨院有限公司进行县城总体规划的修编,已完成了总体规划实施评估报告的专家评审;二是通过招标与湖南建设科学设计院签订了5镇3乡的总体规划编制合同,已完成给水专项规划、排水专项规划、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楠市镇、毛俊镇已完成地形图测量工作;三是城乡一体化规划已完成蓝山县新农村建设村庄用地红线规划,完成竹市成家村、正市甘溪村、楠市上下村、祠堂圩大禾堂村、大洞梅溪村、火市火市村、浆洞上洞下洞村、洪观泉塘村、太平乡詹家坊、总市小泉村的地形测量和规划设计。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

建筑市场监管工作计划建筑市场的规范有序发展对于保障工程质量、维护公共安全以及促进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

为了加强建筑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提高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工作目标通过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实现以下目标:1、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杜绝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生。

2、提高建筑工程质量,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4、促进建筑市场的公平竞争,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二、工作重点(一)加强建筑企业资质管理1、严格审查建筑企业的资质申请,确保企业具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资金实力。

2、对已取得资质的企业进行动态核查,对不符合资质标准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理。

3、加强对企业资质证书的管理,防止资质证书的出借、转让等违规行为。

(二)规范建筑工程招投标活动1、加强对招投标文件的审查,确保招投标程序合法、合规。

2、严厉打击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招投标市场的公平竞争。

3、加强对评标专家的管理,提高评标质量和公正性。

(三)强化建筑工程质量监管1、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工程建设全过程的质量监督。

2、加强对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质量监管,防止不合格产品进入施工现场。

3、严格执行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要求。

(四)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管1、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2、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加强对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确保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五)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1、建立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档案,记录其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

2、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给予激励,对信用不良的企业进行惩戒。

3、加强信用信息的公开和共享,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

三、工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建筑市场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执法监督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关于印发《建设部建筑市场管理司2006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工程 项 目三大数据库建设 ,明确 资质审核中的量化 指标,建 立企业资质 网上中报 、网上审核及公 示系统 ,
基本实现全国建设工程资质审批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完善项 目经理数据库建设,加强个人执业资格和企业
资质证 书管理。 .
( ) 四 进一步健全个人注册执业管理制度。研究修订注册建筑师实施细则、修订出台 《 注册监理工程
设。
( 三十二 )加强依法行政工作。尽快研究制定 城市排水许可管理办法)、 城镇供热价格管理 办 ) 法)和 《 ) 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管理规定) )。配合有关部门做好 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条例 、 城市公共交通
条例 、 《 节约用水条例》 、 风景名 胜区条例 的修 改论证工作 .修 订 ( 市绿化条例) ( 城 )、 ( 市供 水 ( 城
权 、债务双方限期结 算,核 定欠款数额,签 定还款 合同 ,并 按期还款 ,基本解决社会项 目 欠 的工程款 : 拖 初步建立防新欠的制度体 系,重点 落实已出台的有 关文件 和 办法,从健全管理制度 、强化 建设 过程监管 、
深 化体制改革 ,加快信 用体 系建设 、完善法规办法等构 建 清欠正常渠道 等方 面,完善和建立清欠的长教 机
维普资讯
政 策与 文件
六、按 照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 求,抓好行业精神文明建设
中易 信息
( 二十九 )加强机关思想作风建 设.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长效机 制,以” 立党为公 、执政为 民” 宗 的
旨教 育为核 心 ,组 织机 关干部进 一步加 强理论 和业务知识 学习,努 力提 高 干部 队伍 的综合素质 和工 作 能 力。深入基 层 ,深入 实际,加强对重大 问题的调查研 究,牢 固树 立服 务 意识和大局意识,推进 职能转变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20.04.08•【文号】建司局函质〔2020〕10号•【施行日期】2020.04.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关于印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司局函质〔2020〕1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

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安排好今年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附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4月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2020年工作要点2020年,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按照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以建筑工程品质提升为主线,以建筑施工安全为底线,以技术进步为支撑,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持续完善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推进工程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改革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一)贯彻建筑工程品质提升指导意见。

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92号)精神,指导和督促各地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突出重点任务,确保有关工作部署落到实处。

出台落实建设单位首要质量责任的规定,深入开展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等试点,完善工程质量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机制。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布日期】2019.03.01•【文号】建办质函〔2019〕140号•【施行日期】2019.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劳动安全保护正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办质函〔2019〕140号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城市管理委(局)、水务局,北京市园林绿化局,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局,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商务委员会,海南省水务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2019年3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城市安全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担当作为,按照《国务院安委会2019年工作要点》要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防控较大事故,有效减少事故总量,促进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

一、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1.深入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

突出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督促落实施工现场常态化安全隐患排查责任。

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注重精准执法,重点督办较大及以上事故查处工作。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3.11•【字号】京建发〔2024〕94号•【施行日期】2024.03.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京建发〔2024〕94号各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东城、西城、石景山区住房城市建设委,经开区开发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各有关单位:为切实做好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现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3月11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工程施工质量管理工作要点严格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按照市委十三届四次全会和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以新时代首都发展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深入开展住宅质量多发问题整治行动,持续提高住房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奋力开创新时代首都建设高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坚持大质量治理理念,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质量强国建设纲要》精神,按照质量强国建设重要部署,结合本市贯彻实施意见、三年行动方案、年度重点任务,以季度统筹、年度总结、适时调度的方式持续推动相关措施落实。

进一步提升大质量意识,坚持系统原则,以实现“市场和现场联动”“信用和治理联动”“激励和执法联动”“把握全局和突出重点联动”“建和管联动”“共建、共享和共治联动”等“六联动”为目标,重点从设计、招投标、工期造价等源头夯实工程质量管理基础,切实加强建设全生命周期质量管理。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5.05•【字号】明建办〔2022〕19号•【施行日期】2022.05.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明建办〔2022〕19号各县(市、区)住建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现将《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2022年5月5日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度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关于印发〈2022年三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的通知》及《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全省住房城乡建设行业2022年度法治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结合2022年我市住建行业中心工作,制定本工作要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1.提升领导干部法治素养。

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和首要任务,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年度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全民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

2.纵深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以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契基,发挥法治宣传引领作用,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把握核心要义、明确工作要求,切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全过程各方面。

进一步厘清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边界,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二、持续完善住建领域法规制度体系3.推进住建领域行业立法。

配合立法机关做好住建领域法规规章制定工作,充分运用好地方立法权,积极推动有效的实践经验和政策上升为地方法规,为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正文:----------------------------------------------------------------------------------------------------------------------------------------------------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建市〔2011〕86号)当前,我国建筑市场运行机制初步建立,建筑业规模不断扩大,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但是,目前建筑市场仍然存在着一些突出问题,尤其是市场各方主体行为不规范,影响了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保障工程质量安全,现就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落实建设单位责任,严格依法发包工程(一)不具备建设条件的项目一律不得发包。

建设单位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建设工程基本程序、工期、造价、质量、安全、节能与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依法进行项目发包,不得以任何名义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或者擅自简化法定建设程序。

建设工程发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已经履行工程立项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2.发包人为法人或依法成立的其他组织;3.有满足工程发包所需的资料或文件;4.工程建设资金已经落实;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禁止设置不合理的招标条件。

建设单位要严格依法进行工程招标,不得设置不合理条款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不得将所有制形式、企业注册地、过高资质等级要求、特定地域业绩及奖项等设置为招标条件,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

(三)禁止肢解发包工程。

建设单位要将工程发包给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不得将应当由一个承包单位完成的建设工程肢解成若干部分发包给不同的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将施工总承包单位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发包给两个及以上单位的,视为肢解发包,有关部门要依法进行查处。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

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2.03.21•【字号】苏住建质〔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3.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正文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市、区住建局(委),苏州工业园区规建委,各有关单位:现将《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3月21日2022年苏州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要点2022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零事故”工作目标,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指导意见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压紧压实主体责任,加强督查检查,推动争先创优,全方位推进质量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一、完善体系,构建长效管控机制1.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

督促建设单位有效落实工程质量安全首要责任,压紧压实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工程质量、安全、疫情防控主体责任。

继续严格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两书一牌”制度和疫情常态化管控要求。

持续强化监理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辅警”作用。

2.开展“零事故”目标行动。

从严整治施工企业“三违”现象,严格落实建筑工人“一带一帽”配备,加强对特种岗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使用的安全管控,压实属地小型(临时)建设工程安全监管责任,落实“隐患即事故”闭环整改,全面规范非亡人事故调查处置程序,建立“主监员”负责制,着力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监管能力水平。

3.深化三年“大灶”专项整治。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

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整治工作,规范市场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背景和目的建设局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主要包括施工安全、质量安全、环境污染、工程招投标等方面的问题。

为了全面督促建设单位、施工企业遵守法律法规,强化安全管理,构建和谐施工环境,提高工程质量,加强工程监管力度,保障投资效益和群众利益,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要点1.加强安全管理建筑安全管理是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必须义务,对于建设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应有足够的预测,对于可能导致危险的因素要有深入的调查,根据实际情况有计划地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和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

局方应当制定相应的行政管理和实施措施,对于那些未能按规定落实安全管理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处罚。

2.严格质量管理建设工程质量是关系到城市容貌和市民安全的重要问题。

建筑工程质量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日益受到重视。

因此,建筑单位和施工企业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区域的有关规定,落实质量管理体系。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对工程质量进行认真的分析、规划和设计,防止因建设工程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安全事故。

局方应当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管和检查力度,对于那些未能按规定质量管理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进行处罚和惩罚。

3.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建筑单位和施工企业要落实环保政策,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工程建设过程的环境安全保护。

建设单位、施工企业应为工程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大气污染、水净化、噪声、物质浪费及环境意外事故进行应急处理,保护环境,减少污染。

局方应当及时办理各类有关公示、环评手续,严厉打击不严格执行污染排放标准、有毒废物未经处理随意排放等违法行为。

4.改善工程招标建设局应该加强行政管理,明确招标规则,提高招标透明度和公正性,将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之间的潜在互联关系减至最小。

部门应向建立合理总价方式、完善投标文件制度、加强招标监督等方面加强工作。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

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1.03.04•【字号】•【施行日期】2021.03.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承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点2021年,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全省住建工作会和全市“两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强服务、重监管,补短板、惠民生,出亮点、上水平”,着力在发展产业、服务企业、规范行业、监管市场上求实效;在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位、彰显城市文化上下功夫;在改善环境、惠及民生上有建树;在保护生态、节能减排上有作为。

同时,积极履行党风廉政主体责任,着力提升全局党建工作水平。

推动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一、积极致力于民生改善和城市高质量发展,大力实施民心工程,提高建筑设计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水平1.大力实施民心工程。

以提升城市治理水平、推动城市更新、改善人居环境、增加居民居住幸福感为目标,完成好住建系统民心工程任务。

在不增加政府财政隐性债务情况下,稳步推进棚户区改造,2021年基本建成回迁安置房1033套,新开工改造项目17个,建设回迁安置房4500套;年内城中村改造计划启动项目12个;完善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机制,全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169个,面积235万平方米,惠及3.4万户城镇居民;物业管理方面,指导各县区建立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规范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和使用管理,做好物业服务纠纷调解和物业行业安全管理,继续推动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

2.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补短板。

按照中心城区“治堵”工程责任分工,2021年市住建局重点推进3项道路建设改造工程,一是承下线拓宽改造工程。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19.02.15•【字号】淄建发〔2019〕20号•【施行日期】2019.0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正文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局,文昌湖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局,桓台县建管局,各有关单位:现将《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9年2月15日淄博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2019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一、总体要求围绕贯彻省、市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要求、深化建筑施工安全治理行动“一条主线”,实现多措并举提升施工安全生产水平、标本兼治防范遏制各类施工安全事故“两个目标”;进一步强化燃气供热、房屋征迁、老楼危楼改造及物业行业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控制目标行业领域杜绝较大及以上或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市直管工程不发生两人及以上或累计两人死亡事故;局属单位无生产安全死亡责任事故或影响恶劣的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一)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1.强化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落实《山东省实施〈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督导考评办法》要求,落实领导带队检查制度,每月对行业机构开展督导,每季度调度分析安全形势,每年对区县部门进行考评。

2.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

按照“三个必须”原则,市城市建设保障中心、市质安站分别加强市政园林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监管,局工业企业建设安全科指导相关机构和区县开展职责范围内新上工业建设项目的安全监管工作,开展新上构筑物、设备基础或基座工程备案工作,进一步明晰拆除工程监管机构;局执法监察支队加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执法工作;有关单位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转换,按照职责加强房屋征收、棚户区及老楼危楼改造、物业行业安全管理等工作;加强燃气供热行业安全监管。

建设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建设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

建设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建设局办公室年度工作总结今年以来,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在各科室和局系统各单位的支持配合下,局办公室紧紧围绕全局中心工作,在管理事务、协调内务、搞好服务、参与政务方面尽心尽责,扎实工作,较好地发挥了参谋助手、协调服务、监督把关、后勤保障的作用,圆满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事务,特别在信息工作、机关制度建设、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方面取得了明显的进步。

一、年工作回顾回顾一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内部建设今年以来,局办公室领导和工作人员都有所调整,工作上需要一定时间的磨合。

助理调研员吴贤来同志兼任局办公室主任后,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对人员分工重新进行了调整,强调各尽其能、各负其责,同时密切相互之间的协作。

办公室领导既挂帅,又当兵,充分发挥了示范带头作用;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善于听取其他同志的意见和建议,调动起了办公室全体同志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目前,局办公室的内部工作关系已经理顺,工作效率明显提高,同志们之间既各负其责、尽心工作,又团结和睦、精诚协作。

局办公室已成为一个有凝聚力、有亲和力、有战斗力、积极进取、勇于争先的先进科室。

(二)软、硬件建设修改完善了原有的《建设局信息报送和调研工作制度》;重新制定了建设局《公文处理制度》、《信访工作制度》、《议案提案办理工作制度》、《局机关驾驶员管理规定(暂行)》等,对加强机关内部管理、理顺工作程序、明确分工和责任、提高行政效率起到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了机关办公自动化、信息化建设,争取配备了部分办公设施和计算机设备,改善了办公条件。

(三)服务工作针对办公室外来办事人员多、电话多、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多等特点,牢固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按照“工作要细,落实要快,督办要勤”的要求,积极协调各方,及时处理解决,确保了上下联系畅通和机关办文、办公等日常性工作的正常运行。

首先是做好为局领导的服务工作,对领导提出的各项工作部署,能够及时向各科室及下属单位传达,并抓好督促和落实;加强公文制发、传阅等环节的管理,严格审核把关,不把问题上交,不给领导增添麻烦;做好局办公会、局党组会等各类会议的前期材料准备、会期服务、会后材料整理等工作;实行车辆统一管理、统一调度,妥善安排领导的出行,确保领导用车及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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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建设局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
建设局18年建筑市场管理办公室工作要点
18年,建筑业管理工作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坚持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发展优先、民生优先、服务优先、效率优先的理念,紧紧围绕全县建筑业又好又快发展这一目标,以《市18年建筑业管理工作重点及主要任务》为依据,以抓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为主线,全面加强建筑市场动态监管,严厉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全年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奋力推进建筑行业发展的新跨越。

一、工作目标
(一)力争完成建筑业总产值亿元,增加值亿元;工程质量安全监督覆盖率100%,竣工验收合格率100%;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二)逐步建立市场主体信用激励约束机制,形成诚实守信的市场氛围,建筑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杜绝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全面完成安全生产责任目标。

(四)加大建筑科技推广应用力度。

二、工作重点
(一)严格建筑市场监督管理
充分利用“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建筑市场的动态监管,全面掌握辖区内建筑企业资质、生产经营、从业人员资格和工程项目的基本情况。

1、加强资质动态监管。

强化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确定重点监管对象,开展资质资格核查,加大动态考核清出力度。

2、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严格执法,3月、9月开展建筑市场秩序集中治理整顿工作,把整治违规项目、无证施工、出借挂靠资质、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经理不在岗履职等行为作为市场执法的重点。

规范基本建设程序,加强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发包,杜绝肢解发包、违法分包,强化对劳务工人的规范管理,签订劳务合同,推行“实名制”,严格生产操作人员持证
上岗管理。

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3、强化外地进陇企业管理。

严格准入清出机制,完善外地建筑业企业进陇审核登记制度,建立外地进陇企业预警约谈制度,严格市场准入和惩戒清出制度,维护良好的建筑市场秩序。

4、加强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信用评定和考核办法,加强信用信息采集和报送。

完善各方主体诚信档案,动态评定单位和个人信用,并将评定结果与招投标、资质资格、创先评优等实行联动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各方主体依法、规范、诚信经营。

(二)推进质量安全精细化管理
深入推进“质量安全年”活动,以落实工程质量安全责任为核心,以保障性住房和城市基础设施等工程的质量安全监管为重点,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责任。

1、引导企业树立品牌意识。

积极开展工程创优活动, 4月、7月和10月,组织开展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和民用建筑节能质量、室内环境污染控制专项检查和设计文件审查执行情况检查,进一步规范全市民用建筑节能和室内环境质量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

鼓励企业加大质量投入,做好“金衡奖”、“飞天奖”以及省、市级文明工地的培育、初审、推荐工作,激励企业创先争优的积极性。

2、强化保障性住房为重点的质量监管。

加大巡查、督查力度,组织开展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执法检查。

继续深入开展住宅质量通病防治、钢筋原材、预拌混凝土及预制管桩、建筑节能材料等专项整治,加大力度规范检测机构和监理单位市场行为,保证工程质量。

3、突出抓好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政府监管责任,属地管理责任”。

进一步加强重点环节、重点部位以及安全隐患较多的重点地区治理工作,深入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起重机械设备等专项整治,切实消除重大危险源和各类安全隐患。

加强安全监管机构和监督队伍建设,确保队伍稳定。

加强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和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强化对重点监控企业、重点监控项目的监管。

4、加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按照《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和《市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试行)》,深入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筑工地创建活动。

加大执法检查力度,4月、7月和10月集中开展全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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