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合同的订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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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保险合同

第三章 保险合同
为什么此笔赔偿不象身故理赔金那样,均归自己所有?
保险合同是附和合同
即格式合同,是指由保险公司提供合同的内容,投保 人只能对合同内容选择接受或不接受,不能对合同的内容 进行修订。
案例分析
1997年8月1日,张某投保了人寿保险附加意外伤害保险, 同年8月30日,张某在工作中不慎将右手卷入分切机中, 致使右手中指、无名指、小指残废,张某根据意外伤害保 险合同条款约定“一手中中指、无名指、小指残缺者各付 保险金18%,要求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36000元。保险 公司认为,张某右手小指部分缺失,中指、无名指只是部 分丧失功能,不符合残缺规定,只赔付保险金的2%,即 4000元。张某不服,告到法院。
案例分析
受益人案例
王某因父母病故,妻子与其相处不和,带着 儿子另住别处。后王某投保管道煤气保险,并指 定其妹妹为受益人。不久王某不幸煤气中毒死亡, 王妹也在其中毒死亡前半月病故。现王妻与王妹 的儿子都向保险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
问保险公司应如何处理?
新保险法明确:“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 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也 就是说在同时死亡情形下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被保险人 死亡在后,其立法意旨也是侧重保护被保险人利益,毕竟 受益人的权利是来自被保险人的意志和让渡。
问:保险金该给谁?
某年11月,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为她本人及丈夫投保了某 寿险,年缴保费2947元,保险金额7万元,被保险人分别是 A女士和她的丈夫。次年9月21日,A女士的丈夫因哮喘病急 性发作在家中去世,按照保险合同规定,A女士作为受益人 可以获得7万元保险金。于是,A女士通过保险代理人向保险 公司申请索赔,保险公司经调查、审核,发现以A女士丈夫 为被保险人的这份保单中,A女士丈夫的名字是由A女士代签 的。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2)

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2)

(4)提请注意的语言或文字必须清楚明 白。 (5)提请注意必须在合同订立前为之。 5 (6)消费者在未受欺诈、胁迫的情况下 明示或默示同意。 一般而言,消费者在载有格式条款的文 件上签字,即算双方达成合意,格式条 款便被订入合同之中,从而具有拘束力。
[2]格式条款订入商业性合同(交易双方 均为商人) 与订入消费者合同有所不同: (1)适用民法的一般缔约理论 (2)可因“系列交易理论”、“共同了 解理论”、“习惯做法”或“商业惯例” 的适用而订入,不一定需要当事人的约 定或明示。
三、合同成立所要求的合意,是对合同 的全部内容完全一致抑或是对合同的必 要之点一致? 应视具体情况而定。 四、合同成立的时间 五、合同成立的地点 附:合同的内容.doc
2.格式合同的特征 (1)具有广泛性、持久性和细节性。 (2)单方事先决定性。 (3)不变性。“要么接受,要么走开”。 (4)以书面明示为原则。 (5)法律或事实上的垄断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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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格式合同的优缺点 4.格式条款订入合同 [1]格式条款订入消费者合同 提供格式条款的商人,在经济地位上为强势一 方,根据我国《合同法》第39条第1款之规定, 必须负有三项义务: (1)遵循公平原则确立双方权利义务 (2)采取合理方式提请对方注意格式条款的 内容,尤其是应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限制其责 任的条款
四、事实过程缔约 1.提出 2.内容 3.评价 案例5:日照电视台“德与法”栏目“阳 光花园业主丢车诉物业管理公司”案。
第三节 合意与不合意 一、合意 1.缔约当事人相互意思表示一致,简称为合意。 2.我国合同法以表示主义为原则,仅在合同因 欺诈、胁迫等原因而成立时采取意思主义。所 以,合意原则上应指双方当事人表示内容的一 致,对合同条款在客观上意思表示一致。

第3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3章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

第3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第3章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一、引言电子商务合同是指通过电子手段进行订立和履行的合同。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电子商务合同在商业活动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本章将介绍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与履行的相关问题。

二、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2.1 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电子商务合同的要素与传统合同相同,包括合同主体、合同内容、合同形式等。

合同主体可以是个人或者法人,合同内容包括商品描述、价格、交付方式等,合同形式可以是文字或者符号。

2.2 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方式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网上交流、按钮确认等。

在订立电子商务合同时,双方应当注意合同的交互过程是否满足法律要求,并确保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一致。

2.3 电子商务合同的法律效力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电子商务合同与传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立合同的要素得到满足,并且合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合同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三、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3.1 合同履行的方式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方式与传统合同相似,包括完成交付、支付货款、提供服务等。

通过网络进行交付和支付货款可以提高效率,但也需要注意网络安全和防止欺诈等问题。

3.2 合同履行的障碍与争议解决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可能会面临网络故障、不可抗力等问题。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应当积极沟通,并根据合同约定解决争议。

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争议。

四、电子商务合同的风险管理4.1 信息安全风险在电子商务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信息安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

双方应当采取措施,加强信息加密、网络安全防护等,保护合同信息的安全性。

4.2 欺诈风险电子商务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欺诈风险。

双方应当保持警惕,防止个人信息泄露、虚假交易等欺诈行为的发生。

4.3 电子商务平台的信誉管理电子商务平台在电子商务合同中担任重要角色。

平台应当加强对商家和消费者的信誉管理,建立信任机制,提高交易安全性。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三章保险合同
第3章
保险合同
富翁与金子
有一座华丽的宅邸,住着个大富翁,他吃的 是山珍海味,穿的是绫罗绸缎,可是他并不开心, 每天晚上总是做噩梦,因为他担心万一他的财产 失去了,他就会过穷人的生活。 一天早晨起来,他听见土地公公在唱歌,他 就把他的苦恼给土地公公说了,土地公公说:" 这样你把你的金子给一袋给我,我保证在你生病 或遇到其它风险事故时给你五袋金子,在你老了 的 时候,每月都给你半袋金子."富翁同意 了.从此,他再也不做噩梦了。 财富重要,让财富安宁更重要。
开始了平安保险理赔之路 :保险公司拒 赔,原因是: 头像和实际年龄看起来有误差,不行。 (身份证是1988年签发,据说当时的人 口普查是手写的。工作人员把实际年龄 1945年写成1965年。
一 、保险合同和一般合同的共性 (了解) 二、保险合同特征(重点)
双务性合同 射幸性合同 补偿性合同 条件性合同 附和性合同
2011年2月13日,该厂发生火灾,财产 损失巨大。该厂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 公司拒赔,理由是并未收到该厂的保险 费,也未经核保签发保单。该厂诉至法 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法院 受理该案后,判决保险公司败诉。
3.保险公证人(了解)
受保险人或投保人、被保险人的 委托,对保险标的予以勘察、鉴 定、估算及理赔等机构,包括公 估人、理算人等。
2.保单所有人(了解)
注意:我国没有明确保单持有人概念
3.受益人
概念: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
人身保险的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 投保人指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 意。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 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 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 指定受益人。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习题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习题

第三章合同的内容和形式名词解释题:1主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2格式条款3合同的推定形式选择题(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合同义务是否由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合同义务可分为()。

A给付义务与附随义务B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C先合同义务与合同义务D给付义务与受领义务2对于债权人而言,受领债务人的给付,属于债权人的()。

A权利B义务C义务,同时也体现为权利D具有权利内容的义务3 吴某与张某于1999年10月2日举行结婚典礼。

同日吴某将拍摄婚礼活动的一卷胶卷交给某彩色扩印公司冲印,并预交冲印费24元,彩色扩印公司开出一张印单交给吴某,印单上事先印好了“如遇意外损坏或遗失,只赔偿同类同号胶卷一卷或相当价值的现金”的字样。

后彩色扩印公司将该胶卷遗失。

吴某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彩色扩印公司引用免责条款,只同意赔偿一个胶卷的钱。

下列哪一种观点是正确的?()(2000年律考)A彩色扩印公司只负退还扩印费和赔偿同类同号胶卷或相当价值现金的责任B可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认定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无效C可按照《合同法》的规定确认印单上的责任条款显失公平,予以撤销D彩色扩印公司违约,且遗失的是有珍贵纪念意义的照片,应赔偿吴某精神损失4 甲、乙在火车上相识,甲怕自己到站时未醒,请求乙在A站唤醒自己下车,乙欣然同意。

火车到达A站时,甲沉睡,乙也未醒。

甲未能在A站及时下车,为此支出了额外费用。

甲要求乙赔偿损失。

对此,应如何处理?()(2005年司考)A由乙承担违约责任B由乙承担侵权责任C由乙承担缔约过失责任D由甲自己承担损失(二)多项选择题1商品购买者虽然未对超市销售的商品提出任何要求,但超市应当向商品购买者提供质量合格的商品,超市的这种义务属于()。

A合同义务B给付义务C附随义务D法定义务2下列条款中,属于合同必备条款的有()。

A标的条款B违约责任条款C当事人条款D货物包装条款3下列选项中,无效的情形有()。

A隐瞒事实真相,令对方陷入错误而订立的合同B约定排除因一方故意而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赔偿责任的格式条款C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非格式条款D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4 关于合同的形式,下列选项中正确的有()。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合同法第三章合同的订立

一、要约 (一)要约的概念和要件
要约,也称为发盘、发价。合同法第14条:要 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发出要 约的人称为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则称为受要 约人或相对人(如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则称其 为承诺人)
要约的构成要件:(1)要约人适格。第9条。 (2)要约的目的性。第14条。(3)要约的特 定性。例外:第15条第2款。(4)要约的确定 性。第14条。
合同法24:要约以信件或者电报作出的,承诺期限自信件 载明的日期或者电报交发之日开始计算。信件未载明日期 的,自投寄该信件的邮戳日期开始计算。要约以电话、传 真等快速通讯方式作出的,承诺期限自要约到达受要约人 时开始计算。 【设例3】
3.要约法律效力的内容
对要约人的效力:形式效力,指要约一经生效, 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 受要约人随意加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三)要约的失效
指要约丧失了法律约束力,即不再对要约人和受要约 人产生约束力。
失效原因: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要约人依法 撤销要约;承诺期限届满,受要约人未作出承诺;受 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合同法20条) 其他原因: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备注:要约人的
死亡和无行为能力,通常不是要约的消灭原因,对表意人 特定特征的存在来说,重要的时间点是发出,而非到达的 时间,表意人发出意思表示后死亡或者无行为能力对意思 表示的效力不生影响。例外:表意人的假定意思为表意受
要约和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希望他人向 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不具有 要约的约束力,发出要约邀请的人不受其约 束。
合同法第15条: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
关于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具体区别方法: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5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5篇

保险学第三章保险合同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的基础上,就甲方投保乙方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合同概述1. 合同标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投保,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保险种类:__________保险。

3. 保险金额:人民币________元。

4. 保险期限:自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

二、保险责任1. 乙方承担因保险事故导致的甲方损失赔偿责任。

具体赔偿范围及标准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保险条款执行。

2. 乙方不承担以下损失赔偿责任:(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不承担的情形)三、保险费用及支付方式1. 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_元。

2. 甲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日内一次性支付保险费用至乙方指定账户。

3. 若甲方未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用,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保险事故处理1. 发生保险事故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对事故进行调查、核实并处理。

对于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保险条款执行赔偿。

对于不属于保险责任的,乙方向甲方说明理由。

3. 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并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若甲方故意隐瞒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乙方无法履行赔偿责任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五、合同变更和解除1. 本合同一经签订,未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2. 在保险期限内,若甲方出现以下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请根据实际情况列举解除合同的情形)六、争议解决因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合同的订立

中级经济师-经济基础、第三十四章合同法律制度-第三节合同的订立

第三节、合同的订立、履行和终止【本节知识点】1.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2.合同履行的基本原则3.合同终止的情形【本节内容精讲】【知识点一】合同的订立合同的订立强调的是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行为或过程。

合同的成立所体现的是合同订立活动结果,它表明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内容已经达成合意即意思表示一致。

我国《合同法》第13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采取要约、承诺方式。

”要约和承诺是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一)要约1、要约的概念:要约也叫发盘,是当事人一方以订立合同为目的,就合同的主要条款向另一方提出建议的意思表示。

发出要约的人是要约人,接受要约的人为受要约人或相对人。

【相关概念】(1)要约邀请:“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

”(2)新要约: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的,为新要约。

有关合同的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内容的变更,是对要约内容的实质性变更。

(3)承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承诺的法律效力在于承诺一经作出并送达要约人,合同即告成立。

承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非实质性变更的,除要约人及时表示反对或者要约表明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作出任何变更的以外,该承诺有效,合同的内容以承诺的内容为准。

【应用举例】甲公司拟委托乙厂制作500套员工制服,甲公司发出的传真列明了对款式和面料的要求,要求乙厂在3日内报价。

乙厂回复每套定价220元。

甲公司次日电话通知乙厂称,若每套降价为200元即可成交。

乙厂表示同意,2、有效要约需要满足的条件(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的意思表示。

(2)要约是以订立合同为目的的意思表示。

(3)要约是向要约人希望与其缔结合同的相对人发出的意思表示。

如果不能确定受要约人,则表明发出提议的人并没有选择相对人,所发出提议的目的是为了邀请不特定的人向自己发出要约,属于要约邀请,如一般商业广告等。

但是,在有些情况下,受要约人也可以是不特定的。

《旅游法规案例教程》第三章

《旅游法规案例教程》第三章


旅游合同的效力 案例3-3 效力待定旅游合同案
【案情介绍】 2010年暑期,湖南长沙范先生刚满14岁的儿子小范瞒着父母,和 两个好朋友相约去一家旅行社报了一个去三亚的旅行团,并签了书面 旅游合同,按报价交了一千多元的团费。出团前三天范先生知晓了此 事后,认为小范马上就要读初三,准备参加中考了,想要他利用暑假 期间参加培训班,补习功课,而且孩子还小,没有亲人陪同恐怕不安 全,于是不同意他去。但当范先生找到旅行社要求退还团费时,该旅 行社却坚决不同意退费,双方遂起纠纷。 【请你思考】 (1)本案中,旅行社和小范的合同效力如何? (2)范先生要求退还团费是否合法?

旅游合同的变更与转让 案例3-10 游客遭遇“被转团”案
【案情介绍】 2011年3月,邱某夫妇报名参加太原甲旅行社的华东五市游,并与甲旅 行社签订书面旅游合同。3月15日早8点,当邱某夫妇按照甲旅行社的通知来 到太原武宿国际机场时,却发现接待他们的导游带着乙旅行社的 团”了。更让邱某夫妇郁闷的是,他们与其他游客互相一聊,发现所报的旅 行社不同,团费也不同,邱某夫妇多支出了两百多的费用。邱某夫妇回来后 到旅游质监所投诉甲旅行社。 【请你思考】 旅游合同转让,是否应征得对方同意?为什么?
【请你思考】 (1)用公司下属部门印章签订的合同效力如何? (2)该旅行社将受到怎样的处罚?为什么?

旅游合同的效力
案例3-5
【案情介绍】
可撤销的赔偿合同案
2007年9月11日,山东省A旅行社与B旅行社签订《联合开行旅游专列协议》, 双方商定于2007年10月1日至10月7日开行淄博-桂林专列。A旅行社负责专列的 申报、协调工作,B旅行社负责组织游客。2007年9月26日张女士与B旅行社签订 《国内旅游合同》,参加A、B两旅行社组织的桂林、漓江、阳朔七日游专列。 2007年10月5日晚21时许,旅游专列在返回途中停靠衡山车站。因停车时间较长, 车厢内温度较高,列车上的存水用尽,使游客产生不满情绪,部分游客利用下 车通风机会拒绝上车。A、B旅行社随即购买矿泉水发放给游客,并协助车站工 作人员和专列工作人员劝说游客上车。但仍有部分游客拒绝上车,并向A、B两 旅行社提出每人1000元的赔偿要求,旅行社随行人员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与游客 代表签订赔偿1000元/人损失的协议。该专列在衡山车站滞留了8个小时后,于 2007年10月6日早6时许从衡山车站开出。 张女士返回后于2007年10月18日向济南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A、 B两旅行社履行签订的赔偿协议,支付损失费1000元。 【请你思考】 (1)本案中,张女士的赔偿要求是否合理?为什么? (2)A、B两旅行社与游客代表签订的赔偿协议是否有效? (3)该案应该如何处理?

第3章 保险合同

第3章 保险合同

⑤要件条款 Conditions
保险合同的 内容
②定义 Definitions ④除外责任 Exclusions ⑥其他条款 Miscellaneous Provision
44
45
保险金额 确定
46
保 险 条 款
承保风险条款:是保险合同的一项重要条款。风险 条款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列明风险,一类是一切 风险。
85
保险合同的约定期限届满
保险人履行了全部赔偿或给付的保险金责任
因保险标的全部灭失而终止 因违约失效而终止 因解除而终止
86
索赔权
65
66
67
68
69
70
保险合同的变更
包括主体变更、客体变量、内容变更和
法律效力变更。
71
主体变更
也称为保单的转让 基本特征
72
投保人、被
保险人变更
73
案例分析
有一承租人向房东租借房屋,租期 10个月。租房合同中写明,承租人在租借 期内应对房屋损坏负责,承租人为此而以 所租借房屋投保火灾保险一年。租期满后, 租户按时退房。退房后半个月,房屋毁于 火灾。于是承租人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险 公司索赔。保险人是否承担赔偿责任?为 什么?如果承租人在退房时,将保单转让 给房东,房东是否能以被保险人身份向保 险公司索赔赔?
49
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
暂保单
保险合同 的书面形式 保险单 批单
保险凭证
投保单也称要保单,是投保 人为订立保险合同而向保险 人提出的书面要约。投保单 经保险人作出承诺后,即成 为保险合同的一部分。其内 容一般包括:投保人和被保 险人的地址、作为保险标的 的财产坐落的地点、投保险 别、保险金额、保险份数、 保险期限、保险费率等。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

《合同法学》章后案例及答案3-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第一章合同与合同法概述二、案例分析[案例一]某甲年已六十,膝下无子女,有路边平房2间。

某乙为本村青年,常帮助甲打理日常生活。

为从长计议,现甲、乙经村委会主持达成书面协议如下:(1)乙对甲负责生前扶养、医疗及死后埋葬;(2)甲百年之后,路边平房2间归乙所有。

现甲将平房借给邻居丙使用,乙因与丙不和,不同意丙使用,甲坚持借给丙,乙为此不再扶养甲达1个月。

甲现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乙履行协议。

问:法院在审理本案中可否适用合同法的规定依据是什么答题要点:本合同为遗赠扶养协议,虽然规定在继承法中,应首先适用继承法的规定,但其实质主要为财产关系的合同,因此笔者认为,在继承法没有规定的情况下,合同法完全有补充适用的余地,不受合同法第2条第2款关于身份合同不适用合同法的限制。

[案例二]私企老总甲因其妻无法怀孕,与乙自愿达成借腹生子(租借)协议如下:甲支付乙定金2万元;乙在租期两年内一直居住在甲的高级别墅里,并自愿与甲进行性生活,直到为甲生下孩子才能离开高级别墅;两年后,如果乙为甲生男孩可获得报酬20万元,生女孩可获得报酬10万元;乙生完孩子,拿到钱后,双方以及乙与孩子之间不存在任何关系。

问:协议是否有效为什么答题要点:该协议无效,因为其违反了婚姻法的禁止性规定。

[案例三] 2004年6月,甲经朋友乙介绍,与丙达成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约定:丙将其面积为60平方米的临街房屋一间租给甲开办游戏厅,月租金为2000元;开办游戏厅的一切责任由甲承担,与丙无关;甲应先支付两个月的租金,以后按月付租。

合同签订后,李某按约支付了7月、8月的租金,但以后并未按月支付租金。

同年12月,李某开办的游戏厅因涉嫌赌博活动而被公安机关查封。

后丙多次催要9月至12月的租金,甲皆置之不理,2005年3月,丙遂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中查明,丙在签订合同前,曾向介绍人乙询问过甲的情况,丙亦亲自问过甲租房的目的。

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法第三章

三、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
主给付义务,是指合同关系所固有、必备,
直接影响到合同当事人的订立合同的目的 的义务。
所谓附随义务是指合同当事人依据诚实信
用原则所产生的,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 和交易习惯所应当承担的通知、协助、保 密等义务。
主给付义务和附随义务区别表现在: 第一,主给付义务是法定、约定或依据合同的性质产生 的,而附随义务则是依据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 它是法定的义务。 第二,主给付义务是事先确定的。 第三,违反主给付义务将构成根本违约。违反附随义务 在大多数情况下不构成根本违约。 第四,在某些情况下,主给付义务能够而且必须独立存 在。而附随义务必须以主给付义务的存在为前提。

类似条款:“员工在雇佣工作期间发生 伤残、死亡等事故,企业概不负责。若 不同意,请勿在合同上签字。签字则表 明员工接受公司规定。”

数码相片店的单据上印有“存储卡及其 脆弱易被损坏,洗印过程中如有损坏, 概不负责,每副相片只赔偿一元钱”
第四节 免责条款



一、免责条款的概念 免责条款是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事先约定的, 旨在限制或免除其未来的责任的条款。 二、承认免责条款的必要性 允许当事人通过订立协议而设立免责条款,对 于鼓励交易、促进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 因为当事人在从事交易时,对未来的风险应当 有合理的预见和计算。而免责条款的设定为当 事人事先预见风险和锁定风险提供了极大的方 便。

甲乙之间并未形成合同关系,他们之间 关于乙唤醒甲的约定不以权利义务为内 容,不具有法律意义,所以应由甲自己 承担损失。
想一想




小王投入2元硬币,从自动售货机上拿了 一瓶水。 1.是否产生合同关系? 2.要约跟承诺分别是什么? 3.该合同中是否包含默示条款?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1-8章内容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1-8章内容

《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第1-8章内容一、引言《民法典》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基本法律之一,涵盖了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

其中,第三编《合同》是调整民事合同关系的重要法律规范。

本文将对《民法典》第三编《合同》第一分编通则的第1-8章内容进行详细阐述,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和应用相关法律规定。

二、第一章:一般规定1. 合同的定义和自愿原则: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

订立合同应遵循自愿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2. 合同的种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合同可分为多种类型,如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诺成合同与实践合同等。

3. 合同的形式: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当事人约定采用特定形式的,应当采用特定形式。

三、第二章:合同的订立1. 要约与承诺:合同的订立需要经过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

要约是希望和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诺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

2.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表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

商业广告和宣传资料等通常视为要约邀请,但内容符合要约规定的,视为要约。

3. 合同的成立时间与地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合同成立的地点为承诺生效的地点。

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营业地的,其住所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

四、第三章:合同的效力1. 合同生效要件: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2. 附条件与附期限的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或附期限。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附期限的合同,自期限届至时生效或失效。

3. 无效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

国际经济法第三章第二节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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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适用复杂性
可能涉及多个国家或地区 的法律,法律适用问题复 杂。
即时交货的合同,通常是一手交钱 一手交货。 现货合同 在未来的某个时间交货的合同,通 常涉及商品交易所的标准化合约。 期货合同 合同的种类
合同的种类
销售合同
卖方将货物的所有权转移给买方,买方支付价款的合同。
租赁合同
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 同。
合同的签订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 合同成立。
合同的生效与履行
合同的生效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 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合同的履行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 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
合同的种类
以书面形式订立的合同,包括信件、 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 所载内容的形式。
添加标题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 通常适用于即时清结的简 单交易。
添加标题
口头合同
添加标题
书面合同
合同的基本原则
公平原则
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 的权利和义务。
自愿原则
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 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单击此处添加标题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成立中的法律问题
当事人资格问题
当事人能力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应 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当事人资格限制
在某些情况下,法律可能对当 事人的资格做出限制,如禁止 某些主体从事特定类型的国际 货物买卖。

第三章合同法测试题

第三章合同法测试题

一、单选题1、某宾馆按照某旅行杜的委托招徕游客,并与游客签订了旅游合同,如果引起纠纷后,应该承担责任的是:()A、宾馆B、旅行社C、宾馆和旅行社D、保险公司2、《合同法》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时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A、公平原则B、平等原则C、自愿原则D、诚实信用原则3、合同转让实质上就是:()A、合同主体的改变B、合同客体的改变C、合同内容的改变D、全部法律关系的改变4、我国《合同法》的适用范围包括()A 买卖关系B 行政管理关系C 婚姻关系D 监护关系5、旅行社向某饭店发出订房传真,欲以100元/天·间预定6月21-24日的20间客房。

而饭店回传真, 120元/天·间提供6月21-24日的20间客房。

旅行社的传真和饭店的传真分别属于()A 要约邀请、要约 B要约、承诺 C 要约邀请、新要约 D要约、新要约6、下列情形中,()为承诺A甲向已发出要约,已得知后表示接受甲的条件 B丙向丁发出要约,丁向戊表示接受甲的条件C张某向孙某发出要约,要求10天给予答复,过期视为承诺,孙某未能如期答复D王某根据广告上刊登的价格,给某体育用品厂汇款购买某型体育用品7、旅游者王某等人在参加甲旅行社组织的旅游活动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但在清理整顿旅行社时,甲与乙旅行社合并,此时,旅游者王某可以向()要求赔偿A 甲旅行社 B合并后的旅行社 C 甲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 D合并后旅行社的上级主管部门8、甲旅行社由于航空公司不能提供机票而对旅游者造成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A甲旅行社和航空公司 B 航空公司 C 甲旅行社 D 甲旅行社或航空公司9、甲、乙公司于2005年3月10日签订买卖合同,3月15日甲发现自己对合同标的有重大误解,遂于3月20日向法院请求撤销合同,4月10日法院依法撤销该合同。

下列符合规定的是()A、合同自3月10日起归于无效 B、合同自3月15日起归于无效C、合同自3月20日起归于无效D、合同自4月10日起归于无效10、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A20% B25% C40% D30%11、2003年9月23日,方某与大地旅行社订立了于10月1日去黄山旅游的合同并付给大地旅行社200元定金,由于大地旅行社的原因,9月30日通知不能去黄山旅游,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大地旅行社应返还给方某的定金数额为()元 A、200 B、300 C、400 D、80012、当事人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当事人()A、不承担责任B、不能免除责任C、责任得以减轻D、与对方分担责任13、下列各项中,属于承诺的是()A、旅行社门前的告示B、刊登在旅游杂志上的广告C、旅行社工作人员提供的介绍D、旅游者在旅行社办理付款和登记手续14、()是旅游合同关系确立的前提和基础。

第3章 保险合同

第3章 保险合同
2. 投保人
又称要保人。是对保险标的具有可保利益,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 并负有缴纳保险费义务的人。投保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具有完全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对保险标的必须具有保险利益 负有缴纳保险费的义务
案例
保险合同的要素
一游客到北京旅游,在游览了故宫博物院后,出于爱护国家财产 的动机,自愿交付保险费为故宫投保。
(1)该企业于2001年2月12日发生火灾,损失金额为80万元, 保险事故发生时的实际价值为200万元,则保险公司应赔偿多少? 为什么?
(2)2001年12月12日因下暴雨,仓库进水而造成存货损失80 万元,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企业财产实际价值为80万元,则保险 公司应赔偿多少?为什么?
分析
保险合同概述
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多个人。当受益人为数个人时,投保人 或者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如果没有确定受 益份额的,则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但是应当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 人不得单独变更受益人,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保险合同的要素
受益人的受益权的消灭
保险合同概述
2. 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双方当事人事先不约定保险标的的价值,而在保险事故
发生后在估算价值、确定损失的保险合同。 大多数普通财产保险采用这种方式承保。
保险合同概述
(四)足额保险合同、不足额保险合同和超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
足额保险合同是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相等的保险合同
不足额保险合同
保险合同概述
四、保险合同的形式
投保单:是投保人向保险人申请订立保险合同的书面要约记载“声明事项”, 是保险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保险单:简称保单。它是投保人与保险人之间保险合同行为的一种正式书面 形式 保险凭证:也称小保险,是保险人向投保人签发的证明保险合同已经成立的 书面凭证,是一种简化了的保险单法律效力与保险单相同 暂保单:又称临时保单。它是正式保单发出前的临时合同暂保单的法律效力 与正式保单完全相同 批单:保险合同双方当事人就已签订的保险合同进行修改、补充或者增删内 容时使用的,是变更保险合同内容的一种书面形式

合同法第三章

合同法第三章
• 一、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联系
• 二、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的区别:
• (一)合同的成立是指合同当事人达成合意的事 实;合同的生效是指合同的内容开始在当事人之 间产生法律效力,反映的是法律对合同的评价。
• (二)合同的成立依当事人意思一致为要件;合 同的生效要符合主体有缔约能力、意思表示真实、 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利益三个要件。
• 合同法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第三章 合同的效力
•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第二节 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 第三节 合同的生效要件 •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第五节 可撤销合同 • 第六节 效力待定的合同 • 第七节 合同无效或被撤销的后果Βιβλιοθήκη 第一节 合同生效与合同成立
• 《合同法》第44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 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 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
第四节 无效合同
• 三、免责条款的无效 • 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
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 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合同法第 53条)
第五节 可撤销的合同
• 一、可撤销的合同及特征 • 可撤销的合同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允许通过撤销
权人行使撤销权,使已经生效的合同归于无效的合 同。 • 可撤销合同的法律特征: (一)可撤销合同主要是因意思表示不真实而产生的 (二)可撤销合同须由撤销权人主动行使撤销权 (三)可撤销合同在未被撤销以前仍然是有效的
乘人之危,是指行为人利用他人的危难处境或紧迫
需要,强迫对方接受某种明显不公平的条件并作出 违背其真实意思的意思表示。
二、合同可撤销的类型
(三)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 重大误解,是指误解人在做出意思表示时,对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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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承诺
三、承诺的生效 《合同法》第25条: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 承诺生效直接决定着合同的成立。 四、承诺的撤回 是承诺人阻止承诺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撤回的通知必须先于或同时
与承诺到达要约人,才发生阻止承诺生效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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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竞争缔约
一、招标投标程序 是指由招标人向数人或公众发出招标通知或招标公告,在诸多投标人
待义务时,可构成要约。 悬赏广告。按照合同说,悬赏广告是要约。 公交车的开来。多表现为进站为要约,乘客上车为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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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约
四、要约的法律效力
1、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生效的时间因对话与否而有不同。向对话人发出要约。采取了解
主义。向非对话人发出要约,采取到达主义。 对于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的合同,《合同法》第16条第2款:收件
价商品,临街橱窗里的陈列商品不宜视为要约。 自动售货机的摆设。应评价为要约,以机器正常运作或有存货为条件。 顾客寄邮购单到商家,为要约邀请;商家填写邮购单寄回,为要约。 价目表的寄送。欠缺某些合同的主要条件,为要约邀请。 小贩沿街叫卖。为要约邀请。 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或招标通知、招股说明书。为要约邀请。 商业广告。一般不是要约。但在内容清楚确定,足以使相对人知其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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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承诺
一、承诺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承诺,是受要约人作出的同意要约以成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1、承诺必须由受要约人作出。 2、承诺必须向要约人作出。 3、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 4、承诺必须在要约的存续期间内作出。
二、承诺的方式 是指承诺人采用何种方式将承诺通知送达要约人。 承诺一般应当用明示方式。沉默或者不作为本身一般不构成承诺。
合同的订立
孙良国 吉林大学法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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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合同的订立
合同的订立概述 要约 承诺
竞争缔约 强制缔约 附合缔约
第二章 合同的分类
要约和承诺程序的变异 合意与不合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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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概述
一、合同订立的概念 合同订立,是指缔约人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的状态。它描述的是缔
约各方自接触、洽商直至达成合意的过程,是动态行为和静态行为的 统一体。
二、合同订立的意义 是交易行为的法律运作,没有合同订立就没有交易,没有合同。 合同是个动态的全过程,它始于订立,终结于适当履行及合同解除。 合同订立也是合同法上的责任得以成立的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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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的订立概述
三、合同成立的要件 1、缔约人。缔约人是实际订立合同的人,即可以是未来合同的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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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强制缔约
三、合同的成立 基于强制缔约而形成的关系仍然是法律按照当事人各方的合意的内容
所赋予的,所以把这种关系认定为合同关系而非法定债的关系,有其 理由。
四、拒绝缔约的法律后果 1、拒绝发出要约,可成立缔约过失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2、缔约义务人拒绝缔约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未能因强制缔约而得
二、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 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其目的不是订立合
同,而是邀请相对人向其为要约的意思表示。要约邀请只是当事人订 立合同的预备行为,其本身并不发生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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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约
三、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具体认定 商品标价陈列。视为要约,但仅限于柜台里陈列的或货架上放置的标
要约取消,使要约的法律效力归于消灭的意思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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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约
六、要约的消灭 是指要约丧失其法律效力,要约人和受要约人均不受其法律约束。要
约消灭的原因: 1、拒绝要约的通知到达要约人。 2、要约人依法撤销要约。 3、承诺期限届满。 4、受要约人对要约的内容作出实质性变更。 5、要约人或受要约人死亡。 6、要约人或受要约人丧失行为能力。
人指定特定系统接受数据电文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 视为到达时间;未制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的任何系 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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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约
2、要约对要约人的拘束力 要约一经生效。要约人即受到要约的拘束,不得随意撤销或对要约加
以限制、变更和扩张。
3、要约对受要约人的拘束力 受要约人在要约生效时即取得承诺的权利,或者说取得依其承诺而成
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缔约必须是双方以上的人。 2、意思表示一致。缔约人须就合同条款至少是主要条款达成合意,
合同才成立。 3、标的。一、要约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要约,是一方当事人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当事人提出合同条件,
希望对方当事人接受的意思表示。 1、要约必须是特定人所为的意思表示。 2、要约必须向相对人发出。 3、要约必须具有缔结合同的目的。
立合同的法律地位。
4、要约的存续期间 是指要约发生法律效力的期间,亦即受要约人得以承诺的期间,简称
为承诺期间。分为两类(1)定有存续期间。(2)未定有存续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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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要约
五、要约的撤回和撤销 1、要约的撤回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之前,使要约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2、要约的撤销 是指要约人在要约生效以后,受要约人发出承诺的通知之前,将该项
中选择自己最满意的投标人并与之订立合同的方式。 《合同法》要求,建设工程合同招标、投标的活动,应该公开、公平、
公正地进行。这就是所谓的“三公原则”。 招标投标程序分为招标、投标、开标、验标、评标、定标诸阶段。
二、拍卖程序 是以公开竞价的方式,将特定物品或者财产权利转让给竞买人的买卖
方式。 拍卖的程序分为签订委托拍卖合同、发布拍卖公告、竞买、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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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强制缔约
一、强制缔约的概念 是指根据法律制度规范及其解释,为了一个受益人的合法权益,在无
权利主体意思拘束的情况下,使一个权利主体负担与该受益人签订具 有特定内容或应由中立方指定内容的合同的义务。 二、强制缔约的分类 1、强制要约与强制承诺 2、直接强制缔约与间接强制缔约
到填补的,缔约义务人还应当赔偿相对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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