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星城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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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星城介绍

一、卫星城科技名词定义

中文名称:卫星城英文名称:satellite town 定义:在大城市周围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母城)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应用学科:地理学(一级学科);城市地理学(二级学科)以上内容由全国科学技术名词审定委员会审定公布

卫星城卫星城是指在大城市外围建立的既有就业岗位,又有较完善的住宅和公共设施的城镇,是在大城市郊区或其以外附近地区,为分散中心城市的人口和工业而新建或扩建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城镇。因其围绕中心城市象卫星一样,故名。旨在控制大城市的过度扩展,疏散过分集中的人口和工业。卫星城虽有一定的独立性,但是在行政管理﹑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上同它所依托的大城市有较密切的联系,与母城之间保持一定的距离,一般以农田或绿带隔离,但有便捷的交通联系。卫星城概念产生于英国,美国的泰勒正式提出并使用“卫星城”这一形象性的概念。

二、入住状况

分类卫星城市同母市间尽管距离远近不同,但在职能上具有

明显的从属关系。卫星城市按主导职能分为工业、居住、科研与文教3类;按位置分为里圈及外圈(以到母城市中心区耗用5小时作为划分里、外圈的标准);按发生过程分为自然发生(即处于特大城市影响范围内的村镇自然变质,导致城镇规模变大,与中心城市联系增多)及人为规划发生;按其与母市的关系分为完全从属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通常,与母城相距较近的卫星城市,居住职能强,依附性强;距离较远的,工业职能强,独立性强,人口规模也大,有时甚至可达中等城市规模。按霍华德花(田)园城市思想,卫星城市距母城不论远近,均应以绿带包围,与母城在地域上相分隔,但实际上两者间常因发生膨胀而连成一体(称为“集合城市”)。

起源卫星城镇理论的渊源可追溯到19世纪末英国社会活动家E·霍华德提出的“田园城市”,经历了附属型、半独立型和独立型等发展阶段。这种设想提出一种兼有城市和乡村优点的新型城市结构形式,在中心城市周围建立一圈较小的城镇,形式上有如行星周围的“卫星”。

三、思想萌芽

根据霍华德的设想,1919年英国规划设计第二个田园城市──韦林时,即采用了卫星城镇这个名称。

20年代,英国建筑师R·昂温为伦敦地区制订咨询性规划,

提出大规模地把伦敦的人口和就业岗位分散到附近的卫星城镇去。当时﹐所以采用卫星城镇的名称,主要是因为田园城市已被用于泛指城市“开阔的郊区”或“田园式市郊区”;其次,也为了表明韦林之类城镇同伦敦在经济上有紧密的联系。以后,卫星城镇一词便流传开来,并被广泛运用,有时还被用于称呼大城市边缘那些规划良好的工业郊区。

20世纪30年代前后,伦敦郡议会又用过“准卫星城”一词,指的是伦敦郊区仅具有“卧城”性质(即只作为生活居住之用)的居住区。在P·艾伯克龙比1944年主持编制的大伦敦规划中,为疏散人口,计划在伦敦外围建设8个城镇,最初也称为卫星城镇,以后通称为“新城”。

四、发展阶段:

第一代卫星城即卧城,居民的工作和文化生活仍在主城;

第二代卫星城则有一定数量的工厂企业和公共设施,居民可就地工作;

第三代卫星城,基本独立于主城,具有就业机会,其中心也是现代化的;

而现阶段的第四代卫星城,为多中心敞开式城市结构,用高速交通线把卫星城和主城联系起来,主城的功能扩散到卫星城中去。建立卫星城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控制大城市人口过分膨胀,疏

散大城市的部分工业和人口,同时也是为了抵销大城市对周围地区的人口吸引力。

建设自1924年荷兰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城市会议上提出建设卫星城市以来,得到各国响应。英国政府于1946年制订“新城市法”,把在特大城市外围建设新城的设想,作为政府计划予以实施。日本在1956年公布“首都圈建设法”,强调在东京100公里范围大规模发展卫星城。苏联于50年代中期提出要大力发展卫星城镇。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先是英国﹑瑞典﹑苏联﹑芬兰,后是法国﹑美国﹑日本等国都规划建设了许多卫星城镇。近30年来发达国家在大城市外围建设的卫星城镇,具有代表性的有﹕斯德哥尔摩的卫星城魏林比﹐巴黎外围的赛尔基-蓬杜瓦兹等5个新城﹐华盛顿的卫星城雷斯登,东京的卫星城多摩等。苏联在30年代提出在莫斯科外围建设小城镇,以控制城市人口。1971年的莫斯科规划中,计划在外围布置11个卫星城镇﹐其中泽列诺格勒等已经建成。中国在40年代末,在上海城市规划中已提出在市区周围建设卫星城镇的设想。50年代末上海﹑北京等城市的总体规划中都考虑了卫星城镇的规划和建设。上海城市规划中建设的第一批卫星城镇有闵行﹑吴泾﹑松江﹑嘉定﹑安亭和吴淞。70年代上海市由于建设石油化工总厂而发展起来的金山卫卫星城,住宅和公共设施配套

齐全,建设效果较好。

作用和趋向卫星城镇作为一种积极的城市规划理论出现,已经有80余年历史。卫星城市是现代化大城市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它可以分担中心城市的一部分功能,是中心城市职能的延伸。与中心城市密切相关,又具有相对独立性。1924年阿姆斯特丹召开的国际会议,把它列为限制大城市恶性膨胀的方法之一。

世界各国建设的卫星城镇主要有两类:一类是为了疏散大城市的人口﹑工业或科学研究机构等而建设的;另一类是为了在大城市外围发展新的工业或第三产业而建设的。

一般认为,卫星城镇对于自由涌入大城市的人口有一定的截流作用;而疏散大城市人口的效果相对较弱。世界各国实践证明,建设城市职能比较单一的卫星城镇较难取得理想的效果。

近年来各国在卫星城镇规划建设方面的趋向是:人口规模适当增大;职能向多样性发展;尽量使工作与生活居住就地达到平衡;采用先进的交通系统与母城取得便捷联系。

当前卫星城的发展趋势是:城市规模越来越大,与中心城市距离越来越远。这对发展生产协作,提供就业机会,平衡男女劳动力,提高公共设施水平,强化卫星城的独立性有着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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