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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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事故调查纪律: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 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 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o 调查时间: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o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o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 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事故等级划分依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重伤100人以上,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o 事故的分类: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 进行归纳分类,至于如何分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 角度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就不同。主要有以下分类方法:
1.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 事故两大类
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违反法令、法规、 条例、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 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 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并主持 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 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案侦查,采取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 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调查权限: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
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 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 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 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 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分析的方法进行论证。管理调查组的工作涉及到生产经营 单位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直接涉及到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并往往影响事 故结案的时间。
➢ 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中,关键是要重证据,重第一手材 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对此作出了专 门规定。因此,调查组开展工作时,应首先要查看事故 现场,封存有关技术档案和记录,找当事人谈话做好笔 录,根据需要复印有关材料,针对不同情况,对照有关 法律法规,查找在制度建设上、管理工作上、生产技术 和工艺上等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反过来查找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弥补缺陷,调整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完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管理, 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 如何衡量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关键是看调查报告的质量, 即事故原因分析的是否准确,责任人的处理是否适当, 事故教训总结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有针对性,真正 起到 “四不放过”的作用。
• 事故分析 ➢ 对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注: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 察院:
• 相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时间,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小时。
•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 原因造成的事故。
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 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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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般根据事故情况可设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分设事故
抢救组(或称指挥部)、综合组、技术分析组、管理调 查组、善后处理组; (一)事故抢救组(或称指挥部):主要负责事故紧急抢险 和救援工作,遏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 灾害,迅速救助伤员。 (二)综合组:主要负责信息报送、协调内务、对外联络、 宣传报道汇总材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技术分析组:收集现场资料、物证,对事故现场技 术状况分析,为事故抢救组提供决策支持,并对事故的
1000万元以下。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
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o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 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 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 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o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意见。
o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 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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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o 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以下规定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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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
o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 责调查的事故。
o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 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 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 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o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 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 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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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不安全行为。 (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五)确定事故责任者 o 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o 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通常是一种或多种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间接原因可追踪于 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者环境的因素。分析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 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 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在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要明确以下 内容:
1.在事故发生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 2.不正常的状态是在哪儿发生的。 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 4.不正常状态是如何发生的。 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6.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
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
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o 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 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处理
o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 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o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 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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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调查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调查组有权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 供有关情况。 •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 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规定,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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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 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 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o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
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o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o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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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条例
2020/11/24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内容
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o 第一章 总则 o 第二章 事故报告 o 第三章 事故调查 o 第四章 事故处理 o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因)。 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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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 析规则》中,给出了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一)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二)按以下7项内容进行分析 1.受伤部位; 2.受伤性质; 3.起因物; 4.致害物; 5.伤害方式; 6.不安全状态;
o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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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报告
o 及时补报程序: 工矿商贸企业30天之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道路交通、火灾7天之内发生变化的。 事故发生后: 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
经损1亿元以上;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人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以上100人以下,经损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较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
50人以下,经损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经损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技术原因进行分析,写出技术调查报告。 ➢ (四)管理调查组: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出对 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 ➢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遇难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工作 原则是“统一政策,分散安排,分块负责,热情接待, 耐心工作”。 ➢ 这里工作难度最大的是技术分析组和管理调查组。技术 分析组的工作涉及到对事故的分析是否准确,能够经得 起历史考验的问题。在对一些复杂事故的分析中,特别 是在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下,可能还要通过试验或模拟
事故调查
o 事故调查纪律:诚信公正、恪尽职守,遵守事故调查组 的纪律,保守事故调查的秘密。未经事故调查组组长允 许,事故调查组成员不得擅自发布有关事故的信息。
o 调查时间: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经批准最长不得超过60天。
o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经过和事故救援情况; 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事故发生的原因和事故性质; 事故责任的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o 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的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适用本条例;
环境污染事故、核设施事故、国防科研生产事故的报告 和调查处理不适用本条例。
事故等级划分依据: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 特别重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重伤100人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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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事故的分类:为了对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必须对事故 进行归纳分类,至于如何分类,由于研究的目的不同, 角度不同,分类的方法也就不同。主要有以下分类方法:
1.依照造成事故的责任不同,分为责任事故和非责任 事故两大类
责任事故:指由于人们违背自然规律、违反法令、法规、 条例、规程等不良行为造成的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事故调查组的组成应当遵循精简、效能的原则: 由有关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监察机关、公安机关以及 工会派人组成,并应当邀请人民检察院派人参加。 具有事故调查所需要的知识和专长,并与所调查的事故 没有直接利害关系。 事故调查组组长由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指定并主持 调查工作。 事故调查组履行下列职责: 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直接经济 损失; 认定事故的性质和事故责任;
案侦查,采取强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措施和侦查措施。犯罪嫌疑人逃匿的, 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追捕归案。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调查权限: 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有关部门组织
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分别由事故发生地省级
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调 查。省级人民政府、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 府可以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 委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未造成人员伤亡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 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分析的方法进行论证。管理调查组的工作涉及到生产经营 单位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制度落实等方面存在的 问题,直接涉及到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理,并往往影响事 故结案的时间。
➢ 在开展事故调查工作中,关键是要重证据,重第一手材 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对此作出了专 门规定。因此,调查组开展工作时,应首先要查看事故 现场,封存有关技术档案和记录,找当事人谈话做好笔 录,根据需要复印有关材料,针对不同情况,对照有关 法律法规,查找在制度建设上、管理工作上、生产技术 和工艺上等存在的问题,举一反三,反过来查找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工作方面存在的问题,弥补缺陷,调整和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完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改进工作方法,强化监督管理, 杜绝同类事故的发生。
➢ 如何衡量事故调查组的工作,关键是看调查报告的质量, 即事故原因分析的是否准确,责任人的处理是否适当, 事故教训总结是否到位,防范措施是否有针对性,真正 起到 “四不放过”的作用。
• 事故分析 ➢ 对一起事故的原因分析,通常有两个层次,即直接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一般事故上报至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注: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劳动保障部门、工会和人民检 察院:
• 相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时间,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 2小时。
• 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非责任事故:指不可抗拒自然因素或目前科学无法预测的 原因造成的事故。
2.依照事故造成的后果不同,分为伤亡事故和非伤亡 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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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方法 一般根据事故情况可设立事故调查领导小组,分设事故
抢救组(或称指挥部)、综合组、技术分析组、管理调 查组、善后处理组; (一)事故抢救组(或称指挥部):主要负责事故紧急抢险 和救援工作,遏制事故蔓延,防止事故扩大,减轻事故 灾害,迅速救助伤员。 (二)综合组:主要负责信息报送、协调内务、对外联络、 宣传报道汇总材料、写出事故调查报告。 (三)技术分析组:收集现场资料、物证,对事故现场技 术状况分析,为事故抢救组提供决策支持,并对事故的
1000万元以下。 注:以上包括本数,以下不包括本数。 • 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
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o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 时、准确地查清事故经过、事故原因和事故损失,查明 事故性质,认定事故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 施,并对事故责任者依法追究责任。
o 工会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处理,有权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 意见。
o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和干涉对事故的报告和依法调 查处理。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o 事故发生后: 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 相关部门接到报告后按照以下规定上报: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安全生产监 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o 上级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调查由下级人民政府负 责调查的事故。
o 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道路交通事故、火灾事故自 发生之日起7日内),因事故伤亡人数变化导致事故等 级发生变化,应当由上级人民政府负责调查的,上级人 民政府可以另行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o 特别重大事故以下等级事故,事故发生地与事故发生单 位不在同一个县级以上行政区域的,由事故发生地人民 政府负责调查,事故发生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派人 参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7.不安全行为。 (三)确定事故的直接原因 (四)确定事故的间接原因 (五)确定事故责任者 o 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中规定,属于下列情况者为直接原因: 1、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 2.人的不安全行为。 o 间接原因分析:在《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
和间接原因。直接原因通常是一种或多种不安全行为、 不安全状态或两者共同作用的结果。间接原因可追踪于 管理措施及决策的缺陷,或者环境的因素。分析事故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 时,应从直接原因人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 握事故的全部原因。在事故原因分析时通常要明确以下 内容:
1.在事故发生之前存在什么样的征兆。 2.不正常的状态是在哪儿发生的。 3.在什么时候首先注意到不正常的状态。 4.不正常状态是如何发生的。 5.事故为什么会发生。 6.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以及可能的原因(直接原因、间接原
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救援。 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据。 因抢救人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
移动事故现场物件的,应当做出标志,绘制现场简图并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做出书面记录,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o 公安机关根据事故的情况,对涉嫌犯罪的,应当依法立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事故调查报告应当附具有关证据材料。事故调查组成员 应当在事故调查报告上签名。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处理
o 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 政府应当自收到事故调查报告之日起15日内做出批复。
o 特别重大事故,30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下,批复时 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日。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调查
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总结事故教训,提出防范和整改措施; 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 调查组有权了解与事故有关的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
文件、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 • 事故发生单位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在事故调查期间不得
擅离职守,并应当随时接受事故调查组的询问,如实提 供有关情况。 • 事故调查中发现涉嫌犯罪的,事故调查组应当及时将有 关材料或者其复印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中规定,属下列情况者为间接原因: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1.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工业构件、建筑物、机械设备、 仪器仪表、工艺过程、操作方法、维修检验等的设计、 施工和材料使用存在问题;
2.教育培训不够、未经培训、缺乏或不懂安全操作技术知 识;
3.劳动组织不合理; 4.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5.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不健全; 6.没有或不认真实施事故防范措施,对事故隐患整改不力; 7.其他。
o 有关机关应当按照人民政府的批复,依照法律、行政法 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事故发生单位和有关人员进行
行政处罚,对负有事故责任的国家工作人员进行处分。
o 事故发生单位应当按照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的批复, 对本单位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进行处理。
o 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条例
2020/11/24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内容
安全生产案例分析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隐患排查治理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o 第一章 总则 o 第二章 事故报告 o 第三章 事故调查 o 第四章 事故处理 o 第五章 法律责任
因)。 7.分析可选择的事件发生顺序。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o 事故原因分析的基本步骤:《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 析规则》中,给出了分析事故原因的步骤。
(一)整理和阅读调查材料 (二)按以下7项内容进行分析 1.受伤部位; 2.受伤性质; 3.起因物; 4.致害物; 5.伤害方式; 6.不安全状态;
o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 事故的简要经过;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
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已经采取的措施;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事故报告
o 及时补报程序: 工矿商贸企业30天之内伤亡人数发生变化的; 道路交通、火灾7天之内发生变化的。 事故发生后: 发生地有关地方人民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应当立即赶
经损1亿元以上; 重大事故:造成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重伤50人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总则
以上100人以下,经损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较大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上
50人以下,经损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一般事故:造成死亡3人以下,重伤10人以下,经损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
相关知识
技术原因进行分析,写出技术调查报告。 ➢ (四)管理调查组:主要负责调查生产经营单位在安全生
产管理、制度、培训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负责提出对 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写出管理组调查报告。 ➢ (五)善后处理组:负责遇难家属接待和安抚工作,工作 原则是“统一政策,分散安排,分块负责,热情接待, 耐心工作”。 ➢ 这里工作难度最大的是技术分析组和管理调查组。技术 分析组的工作涉及到对事故的分析是否准确,能够经得 起历史考验的问题。在对一些复杂事故的分析中,特别 是在争议比较大的情况下,可能还要通过试验或模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