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青少年犯罪率统计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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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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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建立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加强执法监督,提高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效率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报告,2019年全国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同 比下降15%,这得益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国建立的有效的执法监督机制。 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水平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对执法部门的监督力度,通过制定和完善 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执法公正、公开、公平,从而有效预防和减 少未成年人犯罪行为。
教育引导与心理干预措施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实施与挑战 自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实施以来,未成年人犯罪 率逐年下降。然而,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法律执行力度不足、社会教育环境 复杂等,需要我们共同努力解决。 教育引导的重要性 研究表明,教育引导能有效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例如,北京市在实施《预 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后,未成年人犯罪率下降了30%。这充分证明了教育引 导在预防未成年犯罪中的重要作用。 心理干预措施的必要性 心理干预是预防未成年犯罪的重要手段。据统计,接受心理干预的未成年人 犯罪率比未接受干预的低40%。因此,我们应该加大对心理干预措施的投入 和推广,以更有效地预防未成年犯罪。
2.2.1 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完善未成年人权益保障机制 通过建立全国性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构,提供法律咨询、心理 援助等服务,有效预防未成年犯罪。 加强家庭教育 家庭是未成年人的第一所学校,家长的教育方式直接影响未成年 人的行为模式。通过提高家长的教育意识和能力,可以有效预防 未成年犯罪。 建立有效的社会监督机制 通过媒体、社区等多元化的社会力量,对未成年人的行为进行监 督和引导,及时发现并纠正不良行为,防止其走向犯罪。
立法目标的确立与实施策略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的实施与挑 战立法目标的确立与实施策略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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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
良好德育教育 学生犯罪率 未接受德育教育
加强家庭、学校、社会 三位一体的德育教育
美国 家庭教育 学校教育
通过德育课程培养良好 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
德育课程 未成年人 价值观
提高德育课程的质量和 实效性
英国研究 德育课程 未成年人犯罪率 预防措施
3.2.2 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心理素 质,预防心理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类型及特点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近五年来,我国未成年人犯罪率呈上升趋势, 其中盗窃、抢劫和故意伤害案件占比最高。
网络犯罪成为新趋势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普及,未成年人网络犯罪比例逐年上升,如网 络诈骗、侵犯知识产权等。2019年,全国共破获涉及未成年人的网 络犯罪案件3.6万起。
心理健康教育有助于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开展心理健康教育的学校,其学生犯罪率比未 开展的学校低15%。 心理问题可能导致未成年人犯罪。 世界卫生组织的报告显示,有心理问题的未成年人犯罪率是普通人群的3倍。 提高学生心理素质,可以有效预防心理问题。 美国心理学会的研究显示,通过心理咨询和心理训练,可以显著降低学生的心理 问题发生率。 心理健康教育应成为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 英国教育部门规定,所有学校都必须开设心理健康教育课程,以提高学生的心理 素质和应对压力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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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犯罪现状及预防措施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eventive Measures of Juvenile Delinquency
汇报人:XXX 202X.X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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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未成年人犯罪现状 未成年人犯罪原因分析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措施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

关于未成年人犯罪的调查报告近年来我国问题少年人群不断扩大,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问题不容忽视. 未成年人作为未来的社会建设者,是祖国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整个民族的命运.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近两年来,全国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呈上升趋势。

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15岁占23.5%;16岁占35%;17岁占31.3%。

从违法犯罪的类型看,寻衅滋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盗窃占22.5%;抢劫占22.5%;杀人占6.3%;故意伤害占6.3%;强奸占2.5%;猥亵占2.5%。

从文化程度构成看,小学4人,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初中占67.5%;高中(或中专)占27.5%。

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学生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6.3%;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占66.3%;打工或学徒14人,占17.5%。

其中,重犯占7.5%。

从处罚情况看,判刑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57.5%;治安处罚占42.5%。

二、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特点1、违法犯罪有低龄化趋势。

此次调查中,我们发现14岁以下违法犯罪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10%,而2001—2002年只占4.8%,2003年占有明显上升趋势。

更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低龄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手段有成人化趋势,2、违法犯罪有团伙化趋势。

近两年,未成年人团伙或共同犯罪人数不断上升,据调查,团伙作案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68.8%。

从犯罪过程来看,他们都是无组织的共同犯罪,没有组织名称,没有帮规,一般都以一两个人为首,临时邀集其他人形成团伙作案。

3、违法犯罪有暴力化趋势。

未成年人实施抢劫、强奸、投毒和杀人等恶性案件日渐增多,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37.5%,比前几年大大上升。

他们的作案手段残忍,犯罪方式成人化,大多数是受暴力、色情传媒的影响,模仿性强。

如廖某无钱花,便邀汪某、黄某,带上刀于4月19日晚上在城区转悠,物色好目标后,便跟踪到一僻静处,廖上前一手卡住被害人脖子,一手拿刀架在其颈上,汪某一手用刀顶住其腰部,一手搜身,并威胁地说:“不要叫,快把钱拿出来,不然就捅死你。

预防未成年犯罪法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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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制定未成年犯罪法的目的和意义
2. 明确法律责任,规范行为准则。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未成年犯罪法
降低未成年人犯罪率
保护未成年权益
家庭暴力
虐待问题
The Implementation Strategy of the Juvenile Delinquency Law
Part Two
2.1.2 提高家庭、学校、社会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
家庭保护力度不足根据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的数据,2019年中国未成年人犯罪率为1.3%,其中家庭因素占比达到40%。这表明家庭在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中的作用至关重要,但当前家庭保护力度尚显不足。学校教育缺失根据教育部的数据,2018年全国中小学生犯罪人数为5.6万,其中因校园欺凌、网络暴力等原因导致的犯罪占比达到30%。这说明学校在未成年人教育和心理引导方面存在缺失,需要加强教育力度和心理健康教育。
3.3 社会各界共同参与未成年犯罪防治工作
未成年犯罪频发根据中国司法大数据,近五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数量逐年上升,其中盗窃、抢劫等暴力犯罪占比最高。媒体宣传不足尽管未成年犯罪问题严重,但媒体报道相对较少,导致社会关注度不高,公众对未成年犯罪的认识和预防意识有待提高。媒体宣传效果有限近年来,政府和媒体加大对未成年犯罪的宣传力度,但实际效果并不明显,未成年人犯罪率仍然居高不下。提高全社会关注程度通过加强媒体宣传,提高全社会对未成年犯罪的关注程度,有助于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预防和打击未成年犯罪的良好氛围。
3.1 法律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3.1.1 法律规定不够完善,难以适应实际需求
法律适用范围不明确
未成年人犯罪率上升
预防措施不足
我国现行的未成年犯罪法在适用对象、犯罪类型等方面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执法部门在处理具体案件时存在困惑。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引言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倍受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无论是实务工作部门反馈的数据还是报纸媒体刊载的文章,多数报道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来日益严重的趋势。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认真分析这些信息时,我们发现很多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有的甚至还在沿用上世纪的数字,另外,对于导致青少年犯罪上升的人口因素和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很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

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来说明其上升是否是正常的特定年龄阶段人口基数变化造成的,还是刑事政策的宽严变化造成的,或者其原因正是这个群体的越轨问题在恶化。

为此,我们收集相关数据,对这一问题做专门的研究。

我们对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公安部发布的数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对此前发表的有关青少年犯罪定量分析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以寻求对相关数据的客观解释。

一、社会背景:全国刑事犯罪情况日趋严重我国建国以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五次高峰期,解放初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及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

新纪元伊始,犯罪再次攀升,目前正在形成第六次犯罪高峰。

(也有人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后,犯罪持续攀升,1992年至1997年期间刑事立案数量跌落主要原因在于刑事立案标准的提高,并非刑事犯罪情况的好转,因此目前正在步入第五次高峰。

笔者也认为1992年至1997年的刑事政策的确可以影响到犯罪数量,但对其能否完全解释犯罪数量的下降并没有充分把握,因此选择以公安部门立案数据作为依据,考察司法部门实际受理的案件数量的波动变化。

)公安部将全国刑事犯罪情况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的快速增长阶段,从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

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近年来青少年犯罪趋势的统计分析梁冰冰青少年犯罪是指法律根据一定的年龄而规定其的行为能力受到限制或者无行为能力的人。

由于各国法律制度不同,对未成年人年龄的规定也不尽一致。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18周岁以下的公民是未成年人。

在我国,未成年人犯罪通常是指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刑法和有关刑事法律所规定的犯罪行为。

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行为不构成犯罪。

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问题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被称世界“三大公害”之一,根据福建省人大常委的一份公报透露,2002年至2004年全福建省法院共判处未成年人犯罪的人数达9585人,而全福建省公安机关抓获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占犯罪人数的比例,2002年为12%、2003年为14.7%、2004年为17%;辽宁省法院2001年至2004年判处的未成年犯人别为1487人、1510人、1792人、1806人,由此可见我国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不断上升的趋势,“救救孩子”的呼声已喊了许多年,但未成年人犯罪却日益严重,甚至到了触目惊心的地步,这已成为我国乃至全世界都共同面临的一个严峻社会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受整个社会大环境的影响,无论在犯罪类型还是在犯罪主体上,都具有与其他犯罪所不同的鲜明特点。

具体表现在:一、未成年人犯罪低龄化且犯罪性质恶化20世纪90年代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20年前提前了2岁~ 3岁。

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

从1991年到1998年,在14岁~18岁未成年人犯罪率有所下降的同时,14岁以下少年违法犯罪率却增加了0.6%。

据对上海青少年犯罪情况统计,14-16岁的少年犯已占未成年人犯罪的64.2%,尤其是刚达到刑事责任年龄的14岁孩子竟占了其中的15 .1%。

如果算上违法情节轻微,或因年纪太小不以犯罪论处的,则犯罪的始发年龄更小,有的11岁、12岁就开始有劣迹,有的13岁、14岁就进行犯罪活动,甚至参与重特大犯罪活动。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

青少年犯罪心理调研活动数据及个案分析报告通海县人民检察院尹荔为进一步了解和掌握青少年犯罪心理状况和个性特征,探析青少年犯罪心理形成原因,为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的发生提供心理学依据,正确引导和帮助青少年健康成长,共青团通海县委与通海县检察院联合开展了预防青少年犯罪调研活动.现针对此次调研活动采取的方法、运用的工具及得到的原始数据,和两个青少年犯罪个案的访谈结果,分析汇报如下:一、调研方法和形式:1、调研对象及范围:23名14-18岁青少年犯,其中21名在押,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发出问卷30份,收回23份,有效问卷23份.某县七所中学14-18岁在校青少年及家长、某社区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发出学生问卷374份,收回364份,有效问卷325份,随机抽取260份;发出家长问卷424份,收回419份,有效问卷381份,随机抽取260份.2、调查方法及工具:①采用问卷调查法[问卷调查法是指调查者运用统一设计的问卷向被选取的调查对象了解情况或征询意见的调查方法.]、个案访谈法,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及2名分别被判处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青少年犯及家长进行心理互动.②采用量表调查问卷(问卷二和问卷四)和问卷调查法(学生、家长自填问卷、统一指导语,包括问卷一和问卷三).应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编制的《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问卷二)了解260名14-18岁在校青少年的心理健康状况,该量表由60个项目组成,有10个分量表,分别为强迫症状[反映受试者做作业必须反复检查,反复数数.总在想一些不必要的事情,总害怕考试成绩不好等强迫症状.]、偏执[反映受试者觉得别人占自己便宜,别人在背后议论自己,对多数人不信任,别人对自己评价不适当,别人跟自己作对等偏执问题.]、敌对[反映受试者控制不住自己脾气,经常与别人争论,容易激动,有摔东西的冲动等等.]、人际关系敏感[反映受试者别人不理解自己,别人对自己不友好,感情容易受到别人伤害,对别人求全责备,同异性在一起感到不自在等问题.]、抑郁[反映受试者感到生活单调,感到自己没有前途,容易哭泣,责备自己,无精打采等问题.]、焦虑[反映受试者感到紧张,心神不定,无缘无故的害怕,心里烦躁,心里不踏实等问题.]、学习压力感[反映受试者感到学习负担重,怕老师提问,讨厌做作业,讨厌上学,害怕和讨厌考试等问题.]、适应不良[反映受试者对学校生活不适应,不愿参加课外活动,不适应老师教学方法,不适应家里学习环境,情绪不平衡等问题.]、情绪不稳定[反映受试者情绪不稳定,对老师和同学以及父母,学习热情忽高忽低等问题.]、心理不平衡[反映受试者感到老师和父母对自己不公平、对同学比自己成绩好难过和不服气等问题.],量表是采用五级计分法,即无为1分,轻度为2分,中度为3分,偏重为4分,严重为5分,在心理健康测试中,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的分值参考分值均为:小于分值2说明没有问题,分值2-2.99说明有轻度问题,分值3-3.99说明有中度问题,分值4-5说明有重度问题.把总均分判断学生总体情况与分量表判断学生具体的心理健康问题二者结合起来,就可以全面、具体地判断中学生的心理健康水平.采用英国著名教育家唐纳德.切尼希的著作《父母必读》里的《家长教育方法量表》(问卷四)对260名家长进行测试,通过测试了解14-18岁青少年的家长教育孩子的方法状况,从而分析家长教育方法与青少年犯罪之间的关系.该量表包括20个项目,每个项目有三个答案,评分标准为:a=1分,b=2分,c=3分,积分总数与总数评价相对照,可大致了解教育子女是否成功.问卷调查法(问卷一和问卷三)的问题主要是根据我们想了解的,问卷二和问卷四里没有涉及到的,而又可能对研究青少年心理健康及犯罪动因产生重要影响的信息设计的,具体包括14-18岁青少年与家长、老师、朋友的互动关系、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等内容,及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自我[自我又称自我意识或自我概念,是个体对自己存在状态的认知,包括对自己的生理状态、心理状态、人际关系及社会角色的认知.对孩子来讲,是自信还是自卑?老师是否喜欢自己?爸妈是否疼爱自己?同学是否喜欢自己?自己在学校是很棒的还是很差的?都属于自我概念的认知.对孩子来说,父母及周围人对他的态度就是他自我概念形成的镜子,孩子从这些态度中形成对自己的认知,如果这些态度是积极的,孩子自我的概念的形成可能就是积极和自信的,如果这些态度是否定的,孩子自我概念的形成就有可能是消极和自卑的.自我概念的形成分三个阶段:即从生理自我到社会自我,最后到心理自我.第一阶段是生理自我形成阶段(8个月-3岁),是一个人对自己躯体的认知,包括占有感、支配感和爱护感等.孩子通过自己的肢体、肌肤、感官刺激来感知自己的存在.这个阶段父母最重要是给孩子更多的拥抱、抚摸和鼓励.最好由父母亲自带.第二阶段是社会自我的形成阶段(3岁-13、14岁),是社会如何看待一个人并被他意识到,孩子会从别人的眼中判断自己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并分析得出父母和周围人期望自己如何去做.这一阶段父母要给予孩子更多的鼓励,让孩子形成自信、乐观的个性,父母太高的期望会导致孩子焦虑,不正确的期望则是孩子毛病和坏习惯的开始.第三个阶段是心理自我的形成阶段(青春期——成年,大约10年).心理自我是一个人能知觉和调节自己的心理活动,以及一个人态度、价值观、人格特征形成的阶段,这一阶段,是根据社会需要和自身发展的要求调控自己的心理与行为.孩子逐渐脱离对成人的依赖,表现出主动和独立,强调自我价值和自我理想,特别重要的是发展了自尊和自信,因此父母要给予孩子尊重和理解,给予合适的引导而不应该是过多的干涉,才有利于孩子形成明确的个体态度、独立自我的信念,及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过多的压制和干涉要么引起孩子强烈的叛逆和抵制,要么会使孩子失去自我和真正长大的机会.]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9项能力掌握程度的自我评价、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及预防建议等内容.二、调查结果及分析:1、对21名在押青少年犯和分别被判缓刑和免予刑事处罚的2名(青少年犯甲、青少年犯乙)青少年犯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8人(78%)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2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苛刻”,1人回答“其他”.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5人(22%)回答“最重要”,11人(48%)回答“很重要,6人回答“一般”,1人回答“无关紧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6人(26%)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2人(52%)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2人(9%)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3人(13%)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6人(26%)回答“学习”,2人(9%)回答“学习、感情和娱乐”,2人回答“感情”,5人回答“金钱、娱乐”,8人回答“问我干什么工作或好好干活或生活上的事或生活状况.”(交流内容为其他的有15人,占65%)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2人(9%)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14人(61%)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7人(30%)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9人(83%)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4人(17%)选择跟父母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地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13人(57%)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8人(35%)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2人(8%)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4人回答“十分讨厌”,6人(26%)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5人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8人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13人,占57%)⑼对于“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2人回答很满意,3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5人仅占22%)13人回答一般,2人回答不满意,1人回答较差,2人回答很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7人回答很满意(30%),12人回答满意(53%),4人回答一般(17%).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4人(17.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10人(43.5%)回答“黄赌毒”,4人(17.4%)回答“暴力”,5人(21.7%)回答“网络”.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3人回答“经常”,10人回答“有时”或“偶尔”(43%),10人回答“从不”(43%).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8人回答“很有帮助”(35%),7人回答“有一点帮助”(30%),4人回答“没有帮助”,4人回答“可能助长犯罪”.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4人认为很关心(17%),11人认为一般,4人认为关心不够,4人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1人认为较强(4%),16人认为一般,6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7人(30%)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人(22%)认为也许做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苛刻的责骂与惩罚,11人(48%)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3人回答“有时”或“偶尔”,20人(87%)回答“从不”;“如果有机会,你愿意参加这种培养综合能力的训练吗”23名青少年犯中18人(78%)回答“很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青少年犯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来展开调查.②23名青少年犯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自我评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3人,较好(8分)的3人,一般(6分)的13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6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有8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1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人,较好(8分)的有1人,一般(6分)的8人,不清楚(3分)10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0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6人,不清楚(3分)4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5人,一般(6分)8人,不清楚(3分)7人.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3人,较好(8分)7人,一般(6分)7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3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2人,一般(6分)11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人,较好(8分)3人,一般(6分)10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2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6人,较好(8分)4人,一般(6分)9人,不清楚(3分)3人,很差(0分)1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6人(占26%);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3人(13%);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8人(占3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4人(占17%);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仅有5人(占22%);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0人(占43%).对9项能力的掌握程度普遍处于中下.⑵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缺乏良好的生活习惯、行为习惯,不能够合理的管理钱财,调适不良情绪能力极差,自我失控(心理和行为失控),缺乏自尊和自信,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交往存在较大程度的障碍,意外求救、自我保护能力差.2、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结果及分析:(一)对260名在校青少年的问卷调查:①选取问卷中的17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父母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61人回答“父母对我过分溺爱”或“父母对我过分苛刻”或“父母不能以身作则”.⑵“父母间的感情对孩子各方面的发展重要吗”,157人(60%)回答“最重要”,100人(38%)回答“很重要“.⑶“父母主要采取一种什么样的方式教育,抚养您成长”,29人(11%)回答“家长式粗陋管教”;114人(44%)回答“不经常打骂孩子,但在每件事情上,要孩子听从家长的意见”;3人(1%)回答“对孩子没有什么特别要求,使孩子的内心感受不到父母对他的教育和爱”;114人(44%)回答“很爱孩子,尊重孩子的想法”.⑷“父母与您经常交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回答“学习”的有173人,占67%,交流内容除学习外,还交流感情、金钱、娱乐、做人等方面内容的有45人,占17%,其余42人与父母交流内容为“感情”、“金钱”等内容,占16%⑸“您感到每做一件事情时会受到父母的干涉吗?”14人(6%)回答“会受到父亲的干涉”,45人(17%)回答“会受到母亲的干涉”,53人(20%)回答“父母亲都会干涉”,148人(57%)回答“父母会尊重我的意见,不干涉我“.⑹“您心里有烦恼时向谁说?”,140人(54%)选择会跟朋友、同学、网友或者不说,104人(40%)选择跟父母说,16人(6%)会选择跟老师说.⑺“当您与周围人发生争执(吵架、打斗)后,是否会清醒得意识到自己当时缺少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215人(83%)回答“会意识到,并且往往事后意识到我的自尊心在当时受到的伤害,但没有我当时想象的那么严重,如果当时冷静一下,或许会找出比攻击对方更为适宜的处理方式”,37人(14%)回答“没感觉,事情过去了,就不会再想了”,8人(3%)回答“没有这样想过,相反,我还觉得别人才缺乏必要的宽容、忍耐与豁达,我打伤别人,实属活该”.⑻“在生活中您对那些不喜欢,看不惯的人反应如何?”,50人(19%)回答“十分讨厌”,186人(68%)回答“心里压抑对其的厌恶感,会避免与其正面相见”;21人(8%)回答“不但心理上感到厌烦,而且还想对其进行口头或者身体的攻击”,3人(1%)回答“既然感觉厌恶,就采用言语或行为对其进行攻击和教训,不管是否会对其造成身体或心理上的伤害”(产生攻击心理或想用语言和行动实施攻击的24人,占9%)⑼“您对师生关系的满意程度是”43人回答很满意,132人回答满意,(回答满意以上的175人占67%),78人(30%)回答“一般”,3人(1%)回答“不满意”,4人(1.5%)回答“较差”.⑽“您对同伴关系的满意程度是”52人(20%)回答“很满意”,160人(62%)回答“满意”,45人(17%)回答“一般”,2人(0.7%)回答“不满意”,1人(0.3%)回答“较差”.⑾“您所了解到的社会环境中可能引起青少年犯罪的因素有”94人(36.2%)回答“黄赌毒”,52人(20%)回答“网络”,53人(20.4%)回答“暴力”,53人(20.4%)回答“黄赌毒、暴力和网络”,8人(3%)认为“其他:情感、家庭、学校等”.⑿“学校有没有组织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204人(79%)回答“有时或偶尔”,29人(11%)回答“经常”,27人(10%)回答“从不”.⒀“您认为现在学校的管理体制对预防青少年犯罪有帮助吗”94人(36.2%)回答“很有帮助”,149人(57.3%)回答“有一点帮助”,17人(6.5%)回答“没有帮助”.⒁“您认为现在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现象关心程度如何”64人(25%)认为“很关心”,111人(43%)认为“一般”,63人(24%)认为“关心不够”,22人(8%)认为“很不关心,导致此现象频繁发生”.⒂“青少年的法制观念,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如何?”27人(10%)认为“很强”,59人(23%)认为“较强”,165人(63%)认为“一般”,9人(4%)认为“根本没有”.⒃“逃学原因是什么?”110人(42%)认为“对学校、家庭的生活感到压力大,不快乐”,54人(21%)认为“也许作了家长、学校不满意的事,逃避家长或是学校老师严厉的责骂与惩罚”,68人(26%)认为“也许只是仅仅为了寻求自己想要的自由与刺激,向往那种逃课、逃学过程中的新鲜感”,12人(5%)说不知道原因,16人(6%)说其他原因.⒄“你是否参加过青少年心理专业辅导“218人(84%)回答”从没参加过“,42人(16%)回答”有时或偶尔参加过“,”如果有机会,是否愿意参加辅导“181人(70%)回答”愿意参加“.以上问题围绕“与父母、老师、同伴的关系,父母的教养方式,处理不良情绪的方式,攻击心理和行为,学校的管理体制对于预防青少年犯罪的作用、社会环境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因素、社会对青少年犯罪的关心程度、青少年对预防犯罪及自我保护能力状况”进行调查.②260名在校青少年围绕9项能力掌握程度进行评自我价:⑴生活自理能力(养成良好习惯、打理日常生活、合理管理钱财、科学支配时间):评价很好(10分)的44人,较好(8分)的126人,一般(6分)的89人,很差(0分)1人.⑵野外生存能力(野外识别方向、野外获取食物、野外搭建帐篷、意外事故求救):评价很好(10分)的有22人,较好(8分)77人,一般(6分)有98人,不清楚(3分)53人,很差(0分)10人.⑶自我认识能力(认识评价自我、对照反思自我、修正完善自我、监控调节自我):评价很好(10分)40人,较好(8分)的有100人,一般(6分)的107人,不清楚(3分)12人,很差(0分)1人.⑷有效交流能力(口头语言沟通、书面语言沟通、肢体语言沟通、学会寻求帮助):评价很好(10分)的40人,较好(8分)81人,一般(6分)11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分)7人.⑸独立决策能力(会自己做决定、学会做小决定、会做合理决定、用技巧做决定)评价很好(10分)43人,较好(8分)100人,一般(6分)106人,不清楚(3分)6人,很差(0)5分.⑹劳动创新能力(劳动中会动手、让劳动创造美、劳动创造能力、实现人生价值):评价很好(10分)46人,较好(8分)97人,一般(6分)98人,不清楚(3分)15人,很差(0分)4人.⑺处理情绪能力(培养积极情绪、学会表达情绪、调适不良情绪、食补改善情绪):评价很好(10分)32人,较好(8分)94人,一般(6分)119人,不清楚(3分)9人,很差(0分)6人.⑻获取信息能力(处理信息能力、创造信息能力、交流信息能力、信息免疫能力):评价很好(10分)28人,较好(8分)92人,一般(6分)113人,不清楚(3分)26人,很差(0分)1人.⑼和谐关系能力(与自己和谐、与他人和谐、与社会和谐、与自然和谐):评价很好(10分)75人,较好(8分)109人,一般(6分)69人,不清楚(3分)4人,很差(0分)3人.从上述评价可以得出以下结论:⑴对生活自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70人(占65%);对野外生存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99人(占38%);对自我认识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0人(占54%);对有效交流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1人(47%);对独立决策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劳动创新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43人(占55%);对处理情绪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6人(48%);对获取信息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20人(占46%);对和谐关系能力作出很好、较好评价的有184人(占71%).⑵260名青少年对野外生存能力、有效交流能力、处理情绪能力和获取信息能力的掌握程度处于中下;对生活自理能力、自我认识能力、独立决策能力、劳动创新能力、和谐关系能力的掌握处于中上,与23名青少年犯相比,高处10-30个百分点.评价的内容从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他们情绪不稳,与他人的有效交流和沟通存在一定障碍,意外事故求救、自我保护能力需加强.自我(心理和行为)调控能力、自尊和自信、人际交往和处理矛盾的能力、自理及劳动能力需得到加强和提高.(二)260名在校青少年《中国中学生心理健康量表》统计结果:对260名在校14-18岁青少年所做调查结果显示,小于分值2的各项百分比分别是:强迫51%,偏执62%,敌对68%,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57%,焦虑49%,学习压力37%,适应不良58%,情绪不稳定42%,心理不平衡69%,也就是说,有上述百分比的学生的各项心理健康指标是合格的.而在表明存在问题的2-5分值范围内,出现问题的比例依次是:强迫49%,偏执38%,敌对32%,人际关系敏感50%,抑郁43%,焦虑51%,学习压力63%,适应不良42%,情绪不稳定58%,心理不平衡31%.从最后统计的总均分结果看,没有心理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46人,比例为56%,存在问题的学生人数为114人,比例为44%.在存在问题的114人中,其中106人分值在2-2.99之间,属于轻度症状,8人分值在3-3.99之间.综合总均分和各分量表均分情况看,大约每2个学生中有1人存在轻度或中度的心理健康问题症状.3、260名家长问卷调查结果:(一)、选取问卷中的13个问题进行统计分析,具体内容为:⑴“如果您的孩子与家人关系不是很好,那您认为主要原因是什么”,199人(77%)回答为“孩子总是和我们的想法不一致”.。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我国上世纪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趋势定量分析报告

引言近些年来,青少年犯罪倍受政府和社会的关注。

无论是实务工作部门反馈的数据还是报纸媒体刊载的文章,多数报道青少年犯罪,特别是未成年人犯罪近些年来日益严重的趋势。

然而事实上,当我们认真分析这些信息时,我们发现很多数据的真实性有待考证,有的甚至还在沿用上世纪的数字,另外,对于导致青少年犯罪上升的人口因素和刑事司法政策等方面的因素很少有人进行系统的分析。

截至目前,还没有相关研究来说明其上升是否是正常的特定年龄阶段人口基数变化造成的,还是刑事政策的宽严变化造成的,或者其原因正是这个群体的越轨问题在恶化。

为此,我们收集相关数据,对这一问题做专门的研究。

我们对国家统计局、最高法院、公安部发布的数据进行系统的整理,对此前发表的有关青少年犯罪定量分析的文献进行梳理和归纳,以寻求对相关数据的客观解释。

一、社会背景:全国刑事犯罪情况日趋严重我国建国以来,刑事犯罪出现了五次高峰期,解放初期、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文化大革命时期、上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以及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期。

新纪元伊始,犯罪再次攀升,目前正在形成第六次犯罪高峰。

(也有人认为上世纪90年代以后,犯罪持续攀升,1992年至1997年期间刑事立案数量跌落主要原因在于刑事立案标准的提高,并非刑事犯罪情况的好转,因此目前正在步入第五次高峰。

笔者也认为1992年至1997年的刑事政策的确可以影响到犯罪数量,但对其能否完全解释犯罪数量的下降并没有充分把握,因此选择以公安部门立案数据作为依据,考察司法部门实际受理的案件数量的波动变化。

)公安部将全国刑事犯罪情况大致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低发案阶段,从建国初期至二十世纪七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16万至50多万起;第二个阶段是刑事犯罪的快速增长阶段,从八十年代初至九十年代末,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从50多万起快速增长到300多万起;第三个阶段是高发案阶段,从2000年以来,每年全国刑事立案保持在400多万起以上。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基于海南省 2019年 18~ 25岁青少年犯罪的 100个案件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基于海南省 2019年 18~ 25岁青少年犯罪的 100个案件

关于青少年犯罪的研究——基于海南省2019年 18~ 25岁青少年犯罪的 100个案件摘要:青少年是祖国的希望,是民族的未来,然而自20世纪50年代以来,随着社会经济、政治、文化等的发展,世界各国都逐渐面临着青少年犯罪增多、犯罪率日益攀升的状况,青少年犯罪在当今世界各国家都成为了越来越突出的社会问题。

在当下社会青少年犯罪日益受到社会广泛关注的阶段,笔者从海南省2019年18~25岁的青少年犯罪中以年龄作为统计定量,以100个案件作为调研样本,采取调研报告的形式,通过文献法、抽样调查法、数据分析法等展开了分析研究,针对青少年犯罪发生的情况进行数据的归纳和分析。

关键词:青少年;青少年犯罪;海南省引言青少年犯罪的预防和惩治需要各地方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积极采取应对措施,本文拟从实证数据的角度分析海南省2019年18~25岁的青少年犯罪的成因及特点。

本文由三部分组成。

第一部分为青少年犯罪的相关概念。

第二部分为此100个犯罪案件的数据整理和分类,这也是最重要的一个部分,笔者通过分层抽样在选择的100个案件中,将每个案件分为几个不同的方面进行整理并呈现结果。

第三部分为完善建议,通过对第二部分中整理的数据结合当地和国内青少年犯罪的现状,提出自己的对青少年犯罪的思考以及预防的建议。

1.青少年犯罪的概念对青少年犯罪问题进行研究,首先应当对青少年犯罪进行定义,然而目前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对于“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都没有统一的定义,虽然法律规定对此没有严格的界定,但是在学术研究中却又频繁使用“青少年犯罪”这一概念,有的研究认为“青少年犯罪是以主体的年龄特征为尺度归纳出来的一个犯罪类型,它泛指青少年这一特殊主体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犯罪的统称1”。

按照我国司法统计的标准,青少年犯罪一般是指14周岁以上又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以及18周岁以上至25周岁之间的青年人犯罪。

由于对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犯罪的研究已经受到了较多的关注并形成较为完备的学说及法律规范,因此本文所述“青少年犯罪”仅指18~25岁的成年人犯罪,并以这一标准来进行相关的统计与分析。

2019年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范文资料

2019年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范文资料

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对100名在押未成年犯的调查报告未成年人沉迷于网络色情、暴力等不良网络信息,已成为日益突出的社会难题,诱发了大量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是当前未成年人犯罪预防的新课题。

从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处的未成年犯罪人数看:1986年为99人;2019年上升至231人,增长了1.3倍;20xx 年达历史最高,判处380人;20xx年因受非典影响,判处的未成年犯人数有较大幅度下降(但实际发案没有大的变化)。

为进一步摸清网络色情、暴力对未成年人犯罪的影响,海淀法院少年法庭在北京市未成年犯管教所的配合下,随机向在押的100名未成年犯发放了调查问卷(当时在押未成年犯370人)。

网络色情、暴力污染严重在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经常看色情内容书刊、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61%;经常进入歌舞厅的占38%,偶尔进入的占32%;经常进入录像厅的占49%,偶尔进入的占41%。

经常进入电子游艺厅的占66%,偶尔进入的占28%;经常进入电脑网吧的占39%,每天两小时以上的占28%,每天10小时以上的占7%。

有关方面统计过,北京有171万中小学生,有30万学生在网吧上过网,有10万学生经常光顾网吧。

网络色情暴力内容的泛滥,加剧了未成年人犯罪的状况,使犯罪种类、手段、及后果不断变化。

20世纪80年代,未成年人犯罪多表现为一般盗窃、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等犯罪行为。

到90年代末,未成年人犯罪向结伙抢劫、重大盗窃、杀人等方面发展,甚至出现持刀杀人、持械抢劫、报复放火等严重犯罪,犯罪性质明显恶化。

据统计,2019年以来,抢劫罪已代替盗窃罪上升为第一位,主动攻击性突出,暴力倾向明显。

在被调查的100名未成年犯中,犯抢劫罪的占71%,经常看含暴力内容的音像制品并受影响的占75%。

强奸、伤害等犯罪则分别为未成年人犯罪的另外两类主要犯罪形式。

由于未成年人长期玩飙车、砍杀、爆破、枪战等以“攻击、打斗、暴力、色情”为主要内容的暴力游戏,接触火爆刺激的内容,很容易使他们模糊道德认知,淡化游戏虚拟与现实生活的差异,误认为这种通过伤害他人而达到目的的方式是合理的。

青少年犯罪率统计数据2019

青少年犯罪率统计数据2019

青少年犯罪率统计数据2019: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人相对负刑事刑事责任的年龄范围,即处于该年龄段的人只对刑法中规定的少数犯罪负刑事责任,而对绝大多数犯罪则不负刑事责任。

这无疑是符合未成年人辨认和控制能力实际状况的科学的制度。

刑法第17条第2款规定:“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关于对条款规定的理解,我认为在这款中,刑法规定了处在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的未成年人仅对8种严重犯罪负刑事责任。

我们在司法实践中还要注意:(1)、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罪名。

对于刑法第十七条中规定的“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是指只要故意实施了杀人、伤害行为并且造成了致人重伤、死亡后果的,都应负刑事责任。

而不是指只有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才负刑事责任,绑架撕票的,不负刑事责任。

(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被胁迫、诱骗参与犯罪,被教唆犯罪,或者属于犯罪预备、中止、未遂,情节一般的,可以免除处罚或者不认为是犯罪。

(3)、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出于以大欺小,以强凌弱,使用语言威胁或者使用轻微暴力强行索要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或者钱财物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4)、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盗窃财物,数额刚达到或者略过“数额巨大”标准,而其他情节轻微,又系初犯或者偶犯的;盗窃近亲属的财物,其亲属不要求对被告人定罪处罚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3、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对所有的犯罪都应负有刑事责任。

但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从我国刑事立法上对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来看,我国刑法考虑到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针对其生理、心理特点,对未成年人被告人的处罚不应该完全以犯多大罪,判多少刑,单纯的为惩罚而惩罚的罪行报应。

对未成年的处罚适当与否,不仅关系到未成年罪犯一辈子的前途,而且还会产生巨大的社会影响,其意义远远超出处罚犯罪未成年人本身。

法律规定青少年犯罪数量(3篇)

法律规定青少年犯罪数量(3篇)

第1篇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青少年犯罪问题日益引起广泛关注。

青少年犯罪不仅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还关系到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和未来。

本文将从我国法律规定青少年犯罪数量的现状入手,分析其成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我国法律规定青少年犯罪数量的现状1. 犯罪数量总体呈上升趋势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

据我国公安部统计,2019年全国青少年犯罪案件数达到11.8万起,涉案人数达14.6万人。

其中,14至16岁的青少年犯罪案件数占全部青少年犯罪案件数的40%以上。

2. 犯罪类型多样化青少年犯罪类型包括盗窃、抢劫、故意伤害、强奸、贩毒等。

其中,盗窃、抢劫、故意伤害等财产型犯罪和暴力型犯罪较为突出。

3. 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一些青少年犯罪手段趋向成人化,如使用枪支、刀具等凶器,作案手段更加残忍、狡猾。

4. 犯罪地域集中青少年犯罪地域集中,主要集中在城市、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

二、青少年犯罪数量上升的原因1. 家庭因素家庭是青少年成长的第一课堂。

家庭教育方式不当、家庭关系紧张、父母离异等家庭因素,容易导致青少年产生心理问题,进而走上犯罪道路。

2. 学校因素学校教育在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具有重要地位。

学校教育方式单一、教育资源不足、缺乏心理健康教育等,可能导致青少年产生厌学情绪,进而走上犯罪道路。

3. 社会因素社会环境对青少年成长具有重要影响。

社会不良风气、网络诱惑、违法犯罪分子的影响等,容易使青少年产生违法犯罪思想。

4. 青少年自身因素青少年正处于身心发展的重要阶段,认知能力、自控能力、道德观念等方面尚未成熟,容易受到外界诱惑,导致犯罪。

三、对策与建议1. 家庭教育(1)加强家庭教育,注重家庭和睦,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2)关注青少年的心理需求,及时发现并解决心理问题。

(3)引导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良好的道德品质。

2. 学校教育(1)改革教育方式,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

(2)加强心理健康教育,提高学生的心理素质。

最新2019全球未成年人犯罪统计

最新2019全球未成年人犯罪统计

第一篇 2016全球未成年人犯罪统计《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状况的调查与分析》青少年违法犯罪问题一直是全社会关注的热点,同时也是消除社会不稳定的因素、维护社会稳定,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经济、政治、文化等各方面发展创造良好环境的重要课题之一。

一、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现状与趋势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反复性、长期性、潜在危险性已日益为全社会所认识。

其现状与趋势如下(一)违法犯罪现状1、犯罪数量剧增。

据统计,20世纪50-60年代,青少年犯罪约占全国刑事犯罪总数的20-30%;到80年代增至70%,至今仍居高不下。

因此,青少年违法犯罪已呈明显的上升势态,形势严峻不容忽视。

2、犯罪主体变化。

(1)低龄化趋向90年代以来,青少年犯罪的初始年龄比7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犯罪案明显增多。

(2)女性犯罪增多80年代以来,女性青少年违法犯罪的绝对数增加,且增长率远高于男性。

女性青少年犯罪具有极大地腐蚀性,如不遏制会很快在社会上传染开来。

(3)闲散人员居多这些青少年文化程度低、法律意识淡薄、社会经验不足,过早流入社会后易受到不良思想和不法分子利用、引诱和唆使,进行违法犯罪活动。

3、犯罪类型增多。

90年代以来,我国青少年犯罪的类型明显增多。

有资料显示犯罪类型依次排列是盗窃、抢劫、流氓、强奸、伤害、绑架等。

其中抢劫和盗窃发案率最高约占75%左右,是当前青少年主要犯罪类型。

据统计2000年1至12月,抢劫罪占436%,盗窃罪占36%,伤害罪占15%;2001年1至6月,抢劫罪占48%,盗窃罪占42%,伤害罪占8%。

近些年来,还出现了新类型犯罪。

如涉毒、涉枪、赌博、卖淫、嫖娼和拐卖人口的犯罪日渐增多。

(二)违法犯罪趋向1、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

青少年犯罪具有“偶发性和盲目性”的特点之外,近些年来,已趋向“暴力性及恶性化"。

部分青少年作案过程中很少顾及后果,手段野蛮、残忍,社会影响恶劣。

据统计,目前全国的刑事案件中青少年刑事案占65%,说明了青少年犯罪性质具有较明显的恶性化趋向。

未成年犯罪率数据

未成年犯罪率数据

未成年犯罪率数据未成年人作为祖国未来的建设者,是国家的希望所在,他们能否健康成长与民族的命运息息相关。

近年来,由于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没跟上国家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步伐,未成年人犯罪成为社会较为突出的问题。

未成年人犯罪大都发生在青春期,人生观、价值观尚未形成,他们多因血气不定、秉性未稳,加上教育不良、引导不力而一念之差就易铸成大错,坠陷法网。

对他们的挽救教育是各政法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

笔者根据民权县检察院近年来发生的153名未成年人犯罪经过调查分析,其犯罪特点、原因如下:一、未成年人犯罪的特点及引发犯罪原因(一)从未成年人犯罪趋势来看,犯罪人数逐年减少,由2022年的49人,到2022年为26人,减少46%。

涉案盗窃人数居高不下,侵财类犯罪人数最多,为75人,占总数的49%;盗窃属未成年人犯罪主要涉案罪名。

抢劫案件逐渐减少,由2022年8人,2022年5人,2022年、2022年无1人未成年人犯抢劫案。

(二)涉案人员文化程度偏低,失学、失管人员为主要人员从153名涉案未成年人看,初中以下文化的未成年人占受理总数的占98%。

这些多为失学、失管人员。

且多涉及盗窃等侵财类犯罪,占总数的49%。

这些未成年人因父母外出打工,对其缺少必要的监护、监管措施,加上学习成绩较差,对学习失去兴趣,造成这些未成年人中途退学,留守在家,更因其自我约束能力弱、虚荣心、攀比心強,贪图享受,好逸恶劳,致使这些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

(三)群体性犯罪比较突出未成年人好胜心强、报复心强,由于因自身身体素质及其他能力的限制,喜欢结伴而行,相互利用、相互壮胆,是引起未成年人群体性犯罪的根本原因。

主要涉案罪名为聚众斗殴,此类犯罪涉案人员众多,具有偶然性。

往往因偶然的言语不和,或玩闹间产生矛盾,欲依强势压倒对方,即纠集多人互殴,引发多人殴斗,既扰乱了社会秩序,又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聚众斗殴是未成年人涉及犯罪较多的另一罪名,为27人,占受理总数的18%;如2022年发生在民权县人和镇的耿某、姚某等人聚众斗殴事件,其原因就是姚某一方的男孩在路上叫了耿某一方的女孩,引起双方纠纷,后双方各自纠集人员多人发生殴斗,致一名15岁男孩重伤。

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薛大卫

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薛大卫

青少年犯罪调查报告薛大卫今年夏天,由于注意到国内逐年上升的青少年犯罪率,以及被其大有可能持续增长的不良趋势所吸引,我从北京乘坐高铁回到我的老家—安徽淮南,目的是想要对这一令人不安的社会现象进行深入的了解并对这一现象一探究竟。

青少年违法犯罪在整体犯罪数量的比重是多少?什么类型的青少年容易走上犯罪的歧途?他们犯罪的初衷和真正的原因?以及社会如何对待并帮助这一类青少年改过自新,或者说对其他青少年提前进行预防教育。

这些问题都将会涵盖在下面的报告之中。

根据我查阅的资料显示,当今国内的青少年犯罪的总人数在犯罪嫌疑人总数中占43.5%,而青少年犯罪在刑事案件中所占的比重更是接近50%,并且足以引发社会关注的是这一类犯罪的呈低龄化的发展趋势。

曾经有人将青少年比喻为未来祖国的花朵,或者说是未来国家的栋梁,可是如果一个国家青少年的犯罪率居高不下,时光荏苒,等到这一代人主导这个国家,这个国家的未来可想而知。

所以说青少年犯罪这一领域应当被给予来自社会的广泛关注,这也是为什么我会想要深入理解这一类人群,做出我力所能及的一些事。

作为一个青少年,我对自身所处的社会人群感触颇深,同样也存在很多疑惑。

现今大多数青少年都是家里的独生子,可以说是父母唯一的希望,但是因此同时我们受到了太多的关爱,太多的期望,结果可能又非常的讽刺,那就是不断的令自己的父母失望。

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则是父母最不希望看到的结果。

青少年犯罪的年龄跨度很大,有学者认为青少年犯罪是指6—25岁年龄段的人实施的犯罪行为、触犯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和违反道德规范的不良行为。

这种定义,是从犯罪预防的角度,将矫治的行为扩大到违法行为和不良行为(不道德行为或可能引起犯罪的行为),并将这个年龄段的下限予以降低。

然而对这个下限社会上存有众多不同意见,在这之中我比较赞同的观点是青少年犯罪的最低年龄应当定在10岁比较合适。

其理由在于,从实证的角度,青少年犯罪人口中一般从10—12岁开始有劣迹,13、14岁开始走向社会进行违法犯罪,14—17岁进入犯罪的第一个高峰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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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少年犯罪率统计
合同纠纷诉讼是指人民法院根据合同当事人的请求,在所有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由其产生的一系列法律关系的总和,审理和解决合同纠纷。

合同纠纷的内容涉及合同本身的所有方面。

争议的内容是多种多样的,与合同有关的几乎每个方面都会引起争议。

本质上,合同纠纷是一种民事纠纷,应通过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民事手段解决。

1,青少年犯罪的判刑年龄是多少?
年龄在14岁以下且未满16岁的人是我国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范围,即该年龄段的人仅应对刑法规定的几项犯罪负责,但不是为了绝大多数的罪行。

这无疑是一个符合未成年人识别和控制能力实际情况的科学体系。

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犯有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造成严重伤害或死亡,强奸,抢劫,贩毒的十四岁但未满十六岁的人。

,纵火,爆炸和中毒应承担刑事责任。


关于对条款规定的理解,我认为在本文中,刑法规定,未成年人有相对刑事责任的年龄,仅应对八种严重犯罪负责。

在司法实践中,我们还应注意:
(1)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八种犯罪是指具体的犯罪行为,而不是具体的指控。

刑法第十七条规定,“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的人造成重伤或者死亡”是指故意杀人或者造成重伤或者死亡的行为,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这并不意味着只有那些犯有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的人才会承担刑事责任,而绑架和撕毁罚单的人将不承担刑事责
任。

(2)年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被胁迫或诱使参加犯罪,教bet犯罪或属于犯罪准备,中止或企图,并且情况一般而言,他可能被免除刑罚或不应被视为犯罪。

(3)如果未满14岁但未满16岁的人通过欺负大人,欺凌弱者,使用语言威胁或使用轻度暴力强行要求其他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用品,金钱或财产,它可能不被视为犯罪。

(4)如已满14岁但未达16岁的人偷窃财产,而该笔款项已刚达到或超过“巨额”的标准,而其他情况属轻微,则他是首位─时间或意外罪犯;如果盗窃近亲的财产不要求对被告定罪和处罚,则可以不视为犯罪。

3.承担全部刑事责任的年龄
那些年满16岁但未满18岁的人应对所有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但是,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根据中国刑法中关于刑事责任年龄的规定,考虑到未成年人是社会中的特殊群体,对少年被告的惩罚不应仅根据所犯罪行的数量和要处以的刑罚,但仅仅是为了惩罚犯罪。

未成年人的刑罚是否适当,不仅关系到少年犯的前途,而且具有很大的社会影响。

它的意义远远超出了对少年犯的惩罚。

因此,对少年被告的定罪和量刑应以教育,缓刑和营救为基础,并应适当判处刑罚,以达到教育,救助和改造少年被告的目的。

2,青少年犯罪特征
与以往相比,中国的青少年犯罪具有以下特点:
1.疯狂。

青春期是从幼稚到成熟的时期。

由于一些年轻人在社会化过程中没有形成健全的人格的事实,他们往往会误入歧途,并且由于年轻人如此积极进取,他们在犯罪活动的过程中往往会充满疯狂。

2.突然。

由于少年犯罪的动机通常很简单,因此其目的是单一的,随机性很强。

一般而言,不用担心就可以减少沉思充分考虑并事先仔细计划。

它通常是由某些因素或暂时的情感冲动和突然犯罪所诱发和刺激的。

这种阵发性行为反映出未成年人容易冲动,不善于控制自己。

例如,小欣在第三种情况下的举动仅仅是为了偷钱去上网而不是杀人。

3.连续性。

对于一些犯有盗窃和抢劫罪的年轻人,第一次成功犯罪后,他们的fl幸心理会得到加强,从而导致人们对物质享受的无限渴望。

有连续的罪行。

4.组织结构的黑帮性质和犯罪的耦合。

从组织结构的角度来看,通常是暂时的勾结,及时聚集和及时分散。

此外,这种组合通常是帮派犯罪,与有组织和计划的帮派犯罪不同。

这种偶然的纠缠往往随着犯罪活动的结束而瓦解。

在第二种情况下,Xu具有明显的学生团伙性质。

尽管可能是由于玩游戏或其他简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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