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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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背景介绍为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加强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制定本指南,明确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内容和方法,提高监督检查工作的效率和准确性。

二、检查对象和检查范围1.检查对象2.检查范围(1)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2)化妆品生产、贮存、运输设施及仪器设备;(3)原辅材料的采购和贮存管理;(4)生产过程中的卫生控制;(6)经销环节的销售记录和产品溯源。

三、检查准备1.制定检查计划根据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经营规模和风险等级,制定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标和方法。

2.调查取证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收集关于企业的线索和举报材料,为后续现场检查提供参考。

3.准备检查工具和器材四、现场检查流程1.登记和准备到达现场后,与企业负责人进行登记和沟通,明确本次检查的目的和方法,并说明检查的权益和义务。

2.检查证照检查企业的经营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证照,核实证照的有效期和相关信息。

3.检查设施和设备检查化妆品的生产、贮存、运输设施和仪器设备,确保其符合相关安全卫生标准。

4.检查原辅材料管理5.检查生产过程检查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卫生控制和消毒措施等,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卫生安全。

7.检查销售记录和溯源检查企业的销售记录、销售区域和经销情况,核实产品的溯源信息和销售凭证。

五、记录和报告1.记录检查过程在现场检查过程中,详细记录检查的每个环节、情况和发现的问题,确保记录准确、全面。

2.编写检查报告根据检查记录和发现的问题,编写检查报告,明确问题的性质、程度和整改要求,并提出整改期限。

3.发送检查报告将检查报告发送给企业负责人,要求其对问题进行整改,并通知企业所在地的监管部门进行后续跟踪检查。

六、问题整改和复查1.问题整改企业负责人接到检查报告后,应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

2.复查在整改期限届满后,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复查,核实问题是否得到了解决,并确保整改措施的有效性。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

市场监管化妆品日常检查要点市场监管是确保化妆品行业安全和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

日常检查是市场监管的一项重要工作,它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以下是化妆品日常检查的要点:1. 化妆品生产企业要点检查:(1) 核实化妆品生产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企业的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生产车间、仓储条件以及废弃物处理设施等;(3) 核对企业的产品配方和生产工艺是否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原辅料的采购记录和使用情况;(4) 检查企业的质量控制体系是否完善,包括产品质量检测设备的有效性和操作规范等;(5) 核实企业的产品标签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产品名称、成分表、使用方法、注意事项等;(6) 检查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

2. 化妆品经营企业要点检查:(1) 核实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企业的销售场所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包括经营场所的环境卫生、产品陈列和存储条件等;(3) 核对企业的产品进货渠道是否合法,并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4) 检查企业的产品销售记录和库存管理,核实产品的来源和去向,以及产品的销售数量和价格等;(5) 核实企业的产品追溯体系是否健全,包括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6) 检查企业的产品退换货政策和售后服务是否合规,以及消费者的投诉处理情况。

3. 化妆品市场要点检查:(1) 检查化妆品市场的经营者是否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并核对相关证照的有效期;(2)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销售环境和产品陈列情况,包括卫生条件、产品包装和标识等;(3) 核对市场内化妆品的来源和销售渠道,查验进货凭证和产品合格证明的真实性;(4)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价格是否合理,并核实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记录;(5)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抽样检测情况,包括化妆品抽样检测结果和抽样检测机构的合法资质;(6) 检查市场内化妆品的投诉处理情况,核实消费者的投诉举报记录和处理结果。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检查前准备工作1.收集企业基本情况:了解企业名称、注册地址、负责人、生产规模、生产许可证等基本信息。

2.归集企业相关资料:收集企业质量管理手册、生产工艺流程、原材料供应商清单、原材料质检报告、产品检验报告等。

二、现场检查工作1.环境卫生检查:a.检查生产区域的清洁状况,包括生产车间、仓库、洗衣间等;b.检查生产设施的清洁状况,包括生产设备、生产线、工作台等;c.检查卫生防护设施是否齐全,包括洗手设备、消毒设备等。

2.原料存储检查:a.检查原料库房的存储状况,包括温湿度要求是否符合、有无异味等;b.检查原料的存放方式,包括标识、分类、防潮、防火等。

3.生产设备检查:a.检查生产设备的完好程度,包括有无生锈、积尘等;b.检查生产设备的运行状态,包括是否正常、有无异常声音等;c.检查生产设备的有效性,包括校准记录、维修记录等。

4.生产工艺检查:a.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规范性,包括有无缺失、有无重叠等;b.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实施情况,包括记录的操作步骤是否符合实际操作;c.检查生产工艺中的关键控制点,包括温度、压力、时间等是否符合标准要求。

5.质量控制检查:a.检查质管人员的素质和数量,包括是否合格、是否足够;b.检查质检系统的完整性,包括内部质检、外部质检等;c.检查质检记录的准确性,包括是否齐全、是否规范等。

6.产品样品检查:a.随机抽取产品样品,检查产品质量指标是否符合标准要求;b.检查产品包装的完好度和标识的准确性;c.检查产品的生产日期和有效期是否符合规定。

7.记录整理与分析:a.根据检查情况,整理出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b.针对问题清单和整改要求,制定正确的解决方案;c.分析问题的原因和影响,提出改进措施。

三、检查后跟踪工作1.整改通知书的出具:a.根据检查结果,书面通知企业存在的问题和整改要求;b.要求企业在一定时间内落实整改措施,并主动向有关部门反馈整改情况。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检查组建1.选取了解化妆品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的专业人员组成检查组。

2.明确各专业人员的职责,确保工作的高效性和准确性。

3.检查组成员应佩戴检查证件,并保持良好的形象和礼貌。

二、检查前准备1.审查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报告、质量管理制度等相关文件。

2.研究企业的生产工艺流程,并了解所检查化妆品的具体产品特点。

三、现场检查1.检查工艺环节:a.检查原材料的进货环节,包括进货渠道、原材料的质量检验等。

b.检查生产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原料处理、混合、加热、制备、灌装等环节。

c.检查生产和操作人员是否按照标准操作规程操作,是否穿戴符合卫生标准的工作服和手套。

d.检查设备的运行状况和维护情况,包括设备的清洗、消毒、维修等。

e.检查可疑产品的取样并送检实验室进行检测。

2.检查质量管理:a.检查企业是否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并进行有效实施。

b.检查产品是否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质量检验,并保留相关记录。

d.检查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流程,包括产品的追溯和召回。

e.检查企业是否进行了产品质量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

3.检查环境卫生和安全:a.检查生产车间的卫生状况,包括地面、墙壁、天花板等的清洁情况。

b.检查生产车间的温湿度、通风设备和照明设施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c.检查生产车间的安全设施,包括防爆设备、消防器材等是否落实。

d.检查生产过程中的废弃物、废水的处理情况,是否符合环保要求。

四、检查结束1.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理和汇总,并向企业发放检查报告。

2.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要求和建议,并要求企业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

3.对企业整改的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是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的指南。

通过严格的检查和监督,可以确保化妆品生产企业的产品质量和安全,保障消费者的权益。

同时,化妆品生产企业也应加强自身的质量管理体系建设,提高生产过程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确保生产的化妆品质量安全。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操作指南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操作指南

化妆品行业产品质量监管操作指南第一章总则 (2)1.1 制定目的 (2)1.2 适用范围 (2)1.3 监管原则 (2)第二章产品质量法律法规与标准 (3)2.1 法律法规概述 (3)2.2 标准体系 (3)2.3 法律法规与标准的执行 (4)第三章生产许可与监管 (4)3.1 生产许可申请 (4)3.2 生产许可审查 (5)3.3 生产许可变更与撤销 (5)3.4 生产过程监管 (5)第四章原材料监管 (6)4.1 原材料采购 (6)4.2 原材料质量控制 (6)4.3 原材料储存与运输 (6)第五章生产过程质量控制 (6)5.1 生产工艺管理 (6)5.2 质量检验 (7)5.3 生产环境控制 (7)5.4 生产设备管理 (7)第六章产品包装与标识 (8)6.1 包装设计要求 (8)6.1.1 包装目的与原则 (8)6.1.2 包装材料选择 (8)6.1.3 包装结构设计 (9)6.2 标识规定 (9)6.2.1 标识内容 (9)6.2.2 标识位置与形式 (9)6.2.3 标识材料 (9)6.3 包装材料质量控制 (9)6.3.1 质量标准 (9)6.3.2 质量检验 (9)6.3.3 质量改进 (9)6.3.4 质量跟踪与监控 (10)第七章产品检验与监测 (10)7.1 检验方法 (10)7.2 检验周期 (10)7.3 检验报告 (10)7.4 监测数据分析 (11)第八章市场监管与抽检 (11)8.1 市场监管机制 (11)8.2 抽检工作流程 (12)8.3 抽检结果处理 (12)第九章不合格产品处理 (12)9.1 不合格产品召回 (12)9.2 不合格产品处理程序 (13)9.3 不合格产品原因分析 (13)第十章产品质量投诉与举报 (14)10.1 投诉举报渠道 (14)10.2 投诉举报处理流程 (14)10.3 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15)第十一章培训与宣传教育 (15)11.1 培训计划 (15)11.2 培训内容 (16)11.3 宣传教育 (16)第十二章质量监管评价与改进 (17)12.1 监管效果评价 (17)12.1.1 评价指标体系 (17)12.1.2 评价方法与步骤 (17)12.2 质量监管改进措施 (17)12.2.1 完善监管法规 (17)12.2.2 优化监管流程 (18)12.2.3 强化监管队伍建设 (18)12.3 监管体系优化 (18)12.3.1 完善监管体系架构 (18)12.3.2 创新监管手段 (18)12.3.3 加强监管宣传与培训 (18)第一章总则1.1 制定目的为了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涉刑案件风险防控工作,提升风险防控的规范性、科学性和有效性,保障银行保险机构的稳健运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制定本办法。

化妆品监督实施细则

化妆品监督实施细则

化妆品监督实施细则一、总则与目的为了规范化妆品市场的秩序,保障消费者的权益,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安全,特制定本监督实施细则。

本细则旨在明确化妆品监督管理的各项要求,指导监督部门有效实施监管,并促进化妆品行业的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化妆品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所有涉及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环节,包括但不限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产品检验、储存运输、销售等,均应遵守本细则。

三、监督部门职责制定和监督执行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备案、许可和日常监管;组织开展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抽检和风险评估;处理化妆品质量安全事故,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指导化妆品行业自律和诚信体系建设。

四、生产者条件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拥有符合要求的生产场地、设施和设备;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建立并执行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职业卫生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五、原料与质量控制化妆品生产者应当采购符合质量标准的原料,并建立原料验收制度;禁止使用禁用原料和限用原料超出规定范围;化妆品应当按照经批准的配方和工艺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生产过程中应当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六、生产记录与跟踪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建立并保存完整的生产记录,包括原料采购、生产批次、质量检验等信息;生产记录应当真实、可追溯,并至少保存两年;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建立产品召回制度,对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召回并处理。

七、许可证申请与审核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监督部门申请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许可证应当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包括生产者资质、产品配方、生产工艺、质量管理体系等;监督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八、许可证管理与监督化妆品生产者应当妥善保管许可证,并按规定在产品包装上标注许可证信息;监督部门应当对持证生产者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检查,确保其持续符合生产条件和质量要求;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本细则的生产者,监督部门应当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吊销其许可证。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化妆品是指用于涂抹、喷洒或揉搓等方式,用于清洁、美容、保护和改变皮肤外观的物质。

为了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现场检查是必不可少的工作环节。

下面是化妆品现场检查的要点。

1.检查生产设备和生产环境:生产设备应保持良好的状态,无任何污染。

检查生产车间,保证没有异常的化学物品和不洁物质存在。

要检查生产环境的通风和卫生情况,确保符合相关要求。

2.检查原辅料的合格证明:3.检查原辅料的质量和安全性:对原辅料进行抽样检验,检查其质量和安全性。

包括颜色、气味、溶解度、稳定性等方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原辅料符合化妆品的生产要求。

4.检查产品包装的适用性:检查产品包装材料的质量和适用性。

包括包装的材质、强度、密封性、防漏性等方面的检查,确保产品在包装过程中不会发生污染和泄漏。

6.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检查产品的安全性评估报告,确保产品符合相关的化妆品安全性评估标准。

包括皮肤刺激性、眼刺激性、过敏性等方面的评估,确保产品对人体无害。

7.检查产品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记录:检查生产企业的质量控制和检验记录,包括原料采购记录、生产过程控制记录、成品检验记录等。

确保化妆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的质量控制要求。

8.检查产品的合格出厂证明:检查产品的合格出厂证明,包括产品的批次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

确保产品在出厂时符合相关的质量和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9.检查产品的跟踪追溯能力:10.检查消费者投诉情况和召回行动:检查消费者的投诉情况和召回行动情况,包括召回通知、召回原因和召回范围。

确保企业能够及时处理消费者的投诉,并采取相应的召回措施。

以上是化妆品现场检查的要点。

通过严格的现场检查,能够确保化妆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

化妆品企业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现场检查工作,严格落实各项要求,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完整)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

(完整)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

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二○一三年四月目录第一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检查人员二、检查准备三、检查方式四、实施检查五、检查要点第二部分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检查一、检查人员二、检查准备三、检查方式四、实施检查五、检查要点化妆品监管实务操作手册为加强化妆品监督管理,规范化妆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提高化妆品质量安全,保障公众健康,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实务操作手册,供各级监管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中参考使用.第一部分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工作主要的法律法规依据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其实施细则,《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版),《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生产经营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许〔2010〕89号)等规范性文件.一、检查人员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共同对所承担的检查工作负责。

检查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二、检查准备(一)实施日常监督检查前,检查人员应当制订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目的、检查内容、检查重点、检查方式等。

检查前应预先回顾并熟悉待检查企业卫生许可、产品备案和以往监督检查的详细情况。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监督检查意见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执法现场记录设备(如影像、录音等器材)。

三、检查方式采用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和提问等方式进行检查。

四、实施检查(一)检查组进入企业现场后,应首先向企业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程序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员.(二)听取汇报。

了解企业相应证照取得或变化情况(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等);近期企业生产规模和销售情况;产品备案情况;产品抽验情况;企业过往存在缺陷项目和整改落实情况;监管部门稽查和处罚情况;消费者投诉及不良反应处置情况;了解企业对监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三)在企业相关人员配合下,分别对企业保存的文件记录、生产现场进行检查。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府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化妆品生产许可类别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第三条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厂区总平面圄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三)生产设备配置图。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九)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十)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十一)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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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十三)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化妆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记录
(34)是否建立原料和包材采购索证索票制度,查看原料供应商资质证明文件、完整有效检验报告(或检验检疫证明)等相关资料。
(35)是否有过期原料或存有禁用物质。
(36)对有温度、相对湿度或其他特殊要求的原料,是否按规定条件储存,并定期监测,做好记录。
(37)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品是否单独存放,查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易燃、易爆物品和有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2
合法性
查阅资料
(4)检查《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是否在许可有效期限内,生产项目是否超出行政许可范围。查阅资料,查看成品库及相关记录资料。
(5)生产国产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了备案(上市后两个月内)。生产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有效许可批件。
(6)委托生产加工是否取得合法备案凭证。
(13)是否存在非化妆品物质生产行为。
(14)生产香水、指甲油等含挥发性有机溶剂的化妆品车间,相应防爆设施和机械通风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5)产生粉尘的生产车间除尘和粉尘回收设施是否正常运行。
(16)生产车间内墙面、地面、天花板、纱窗、通风排气网罩及地漏等是否有破损、剥落、霉迹、污浊等现象,是否保持清洁卫生和防止虫媒及异味的进入。
3
厂房
设施
现场审查
(7)是否擅自更改已许可的生产场地、功能布局及设施。根据产品及其生产工艺的特点和要求,设置一条或多条生产车间作业线,每条生产车间作业线的制作、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100平方米,仓库总面积应与企业的生产能力和规模相适应。单纯分装的生产车间灌装、包装间总面积不得小于80平方米。
(8)企业必须具有适合产品特点、能保证产品质量的生产设备及工艺装备。按六大单元化妆品生产应必备的设备,并配备相应的灌装、成型、包装设备。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报告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情况评估报告一前言我国化妆品的法制化管理,是在改革开放后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化妆品工业的快速发展而逐步建立起来的。

20世纪80年代以前,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很少,以经济相对发达的上海为例,1976年仅有11家化妆品厂。

改革开放后,化妆品工业发展迅速,上海的化妆品企业由11家迅速发展到176家,10年时间里增加了15倍。

1985年,成立了《化妆品卫生管理条例》(后确定为《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起草小组及《化妆品卫生标准系列》制定小组。

卫生标准系列包括《化妆品卫生标准》《化妆品卫生化学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微生物标准检验方法》《化妆品安全性评价程序和方法》等4项,1987年《化妆品卫生标准系列》发布。

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出台对立法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1989年11月,《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发布,1990年1月1日起实施。

1991年3月发布《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自此,我国化妆品管理进入法制化的轨道。

1999年参照欧盟化妆品标准制定发布《化妆品卫生规范》,2002年和2007年两次进行修订,对化妆品的一般卫生要求、原料和成品的卫生要求以及检验评价方法做出明确的规定,对防腐剂、色素、防晒剂、染发剂等安全性风险较高的原料采用清单管理。

2008年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相继发布《化妆品行政许可申报受理规定》《化妆品行政许可检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组织开展化妆品风险监测和国家监督抽检等工作。

《条例》实施20年来,我国化妆品市场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化妆品以前被当作奢侈品现在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常用消费品。

近10年来,我国化妆品生产企业数已达到3000多家,生产总值也由1982年的2亿元增加到2012年的2000亿元,仅次于美国[1],居世界第二位。

随着化妆品的技术发展以及生物技术、纳米技术等理念的引入,《条例》的一些规定已不再适应新形势下基于政府职能转变、企业自律的化妆品监管模式,也不能完全满足化妆品的安全、健康、时尚的属性和行业发展的需要,因此有必要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评估,推进化妆品监管立法工作的进行。

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以下是 6 条关于化妆品监管工作要点:
1. 产品质量得狠抓呀!就好比盖房子,根基不稳怎么行?咱得严格把关每一批化妆品的质量,不能让那些劣质产品鱼目混珠!比如说某品牌口红,颜色好看是一回事,质量可靠才是关键啊!
2. 标签信息可不能马虎!这就像给产品穿上合适的衣服,标签得明明白白告诉大家产品的成分、功效等,不然消费者怎么能放心呢?像某款护肤品,要是标签都不清不楚,谁会敢用呢?
3. 生产环节要盯紧哟!你想想,生产就好比烹饪一道美味佳肴,每个步骤都不能出问题!那些生产车间得干净整洁,流程得规范严格。

你看那有名的化妆品生产商,不就是在生产环节下足了功夫嘛!
4. 销售渠道要管严啦!这就像一条道路,得保证它畅通无阻且没有“绊脚石”。

要是销售渠道乱了套,假冒伪劣产品不就到处都是啦?想想那些正规的美妆店,不就是因为渠道规范才有好口碑嘛!
5. 不良反应监测不能少哇!这就跟人的身体一样,有点不舒服就得赶紧关注。

如果消费者用了化妆品出现不良反应,咱得第一时间掌握,然后采取措施呀!就像曾经那个化妆品过敏事件,不就是因为及时监测才避免了更大问题嘛!
6. 法律法规要遵守嘞!这可是准则呀,就像交通规则一样,没有它不得乱套啦!所有化妆品相关人员都得依规行事,这样咱们的化妆品行业才能健康发展呀!那些乱来的企业,最终不都受到了惩罚嘛!
我觉得呀,化妆品监管工作真的太重要啦!关乎着我们每个人的美丽和健康,只有做好这些要点工作,才能让大家放心使用化妆品,让这个行业蓬勃发展呀!。

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整改报告

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整改报告

化妆品生产企业现场监督检查整改报告一、检查背景和目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督管理要求,经过对贵公司化妆品生产企业进行了现场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目的是确保贵公司化妆品生产过程中的合规性,保护消费者权益,提高化妆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检查情况1.生产场所及设备贵公司生产场所面积符合要求,生产车间内设备整齐、功能正常。

然而发现部分设备存在使用年限过长、维护保养不足的问题,需要及时整改。

2.原辅材料贵公司使用的原辅材料一部分来自合格供应商,但在实地检查中发现存在部分原辅材料的质量未经过严格把控,未能充分确保其安全性,需要加强供应商管理,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可追溯性。

3.生产流程与管理贵公司生产流程规范,产品生产和包装过程中使用的工艺符合标准要求。

然而发现部分员工操作不规范,缺乏必要的个人卫生和健康常识,需要进行培训教育。

4.环境卫生贵公司生产环境整洁,生活垃圾及危废妥善处理,但部分区域存在产品包装废弃物未及时清理的情况。

需要加强对环境卫生的管理,确保生产环境的整洁与卫生。

5.物料管理与追溯贵公司物料管理满足要求,但生产记录存在不完整、无法准确追溯的情况。

需要加强对生产记录的管理,确保掌握每个生产环节的数据,并能够追溯产品质量问题的原因。

三、整改措施1.设备更新根据设备的使用年限和正常维护情况,及时对磨损严重或功能不全的设备进行更换或修理,并建立设备维护保养计划,保证设备运行的正常和可靠。

2.供应商管理加强与原辅材料供应商的沟通与合作,明确原辅材料质量要求,并建立供应商评估和考核机制,确保原辅材料的质量可控和可追溯。

3.培训教育加强对员工的培训教育,包括个人卫生意识、工艺操作标准、产品质量要求等方面。

定期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员工操作规范,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

4.环境卫生管理加强对生产环境和生活区环境卫生的管理,建立清洁卫生责任制,确保废弃物及时清理处理,保持生产环境整洁和安全。

5.生产记录管理建立完善的生产记录管理制度,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化妆品现场检查要点

附件2化妆品生产许可工作规范第一章申请与受理第一条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化妆品生产许可类别以生产工艺和成品状态为主要划分依据,划分为:一般液态单元、膏霜乳液单元、粉单元、气雾剂及有机溶剂单元、蜡基单元、牙膏单元和其他单元,每个单元分若干类别(见附1)。

第三条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附2)。

(二)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建筑平面图。

(三)生产设备配置图。

(四)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

(五)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等)。

(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七)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须递交申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签订的委托书。

(八)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责任人、人员管理、供应商遴选、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记录、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九)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十)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十一)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检测指标及标准详见附3)。

化妆品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化妆品监管业务知识培训
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第13号发布并施行。
Hale Waihona Puke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7年5月31日,卫生部印发《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 范(2007年版)》(卫监督发〔2007〕177号)并即日 实施。
该规范是化妆品生产企业获取生产卫生许可必须达到的 标准。
《化妆品卫生规范》
2007年2月13日,卫生部印发关于实施《化妆品卫生规 范(2007年版)》有关问题的通知。
看产品名称是否符《化 妆品命名规定》和《化 妆品命名指南》要求。
化妆品命名禁止使用下列内容:
• (1)虚假、夸大和绝对化的词语; • (2)医疗术语、明示或暗示医疗作用和效果的词语; • (3)医学名人的姓名; • (4)消费者不易理解的词语及地方方言; • (5)庸俗或带有封建迷信色彩的词语; • (6)已经批准的药品名; • (7)外文字母、汉语拼音、数字、符号等; • (8)其他误导消费者的词语。
化妆品的分类
2、按化妆品的使用部位分类: 肤用化妆品:洗面奶、乳液、眼影 发用化妆品:护发素、烫发剂、染发剂 唇部用化妆品:唇部卸妆液、润唇膏、唇膏 指甲用化妆品:洗甲液、护甲水、指甲油
3、按化妆品的用途分类:


护肤类:护肤霜(膏)、乳液、精油等;


发用类:洗发水、护发素、发胶、发蜡等;


化妆品监管业务培训
什么是化妆品?
定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关于化妆品的定义:是指以涂擦、喷洒或者其 他类似的方法,散布于人体表面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 唇等),以达到清洁、消除不良气味、护肤、美容和修饰目的的日 用化学工业产品。
义 《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本条例所称化妆品是指以涂抹、喷洒或者其

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

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

市场监管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上海市⾷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市场监督管理所化妆品经营监督检查业务指导书⼀、⼯作依据《化妆品卫⽣监督条例》《化妆品卫⽣监督条例实施细则》《化妆品经营企业⽇常监督现场检查⼯作指南》《化妆品⽣产经营企业索证索票和台账管理规定》《化妆品标识管理规定》⼆、⼯作流程与程序化妆品流通监督现场检查必须由⾄少2名持有执法证件的监督检查⼈员进⾏,检查程序如下:图1检查流程简图(⼀)现场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员对化妆品经营企业和使⽤单位实施监督检查,应当出⽰执法证件,按照要求制作现场监督检查表等⽂书,如实记录监督检查的内容,对于检查的内容,尤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关⼈员进⾏确认。

必要时,可进⾏产品抽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件、影视图像等)。

(⼆)确定和公布检查结果监督检查⼈员应根据现场检查结果,确定检查结论,执法⼈员和相对⼈均签字确认。

(三)结果处理1. 1.检查结论为“当场整改后合格”的,要求企业落实整改检查发现的缺陷问题,形成长效制度,防⽌类似情况发⽣。

2. 2.检查结论为“限期整改”的,检查⼈员根据现场检查实际情况,确定由企业提交整改资料或实施复查。

如企业提交整改资料的,应及时在系统中录⼊整改信息,如需要复查的,及时跟踪复查。

3. 3.检查结论为“不合格”的,检查⼈员根据是否涉嫌违法,确定⽴案查处或实施复查。

对涉嫌违法的企业,应当进⾏⽴案调查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或者超出管辖范围的,应当及时移送有权处理的部门;涉嫌构成犯罪的,应当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对未涉嫌违法的但存在较严重管理问题的,提出整改要求,及时跟踪复查。

4. 4.监督检查中发现存在区域性或者普遍性的化妆品经营质量安全问题的,应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5. 三、⼯作内容与要求(⼀)化妆品合法性与索证索票管理检查内容:1-1国产化妆品来源渠道检查要求:查化妆品经营者是否索取并留存化妆品⽣产企业或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化妆品⽣产企业卫⽣许可证(复印件应加盖化妆品⽣产经营企业的公章),是否向供货商索取正式销售发票及相关凭证,注明化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产⽇期/批号、保质期、单价、⾦额、销货⽇期以及⽣产企业或供应商的名称、住所和联系⽅式。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已撤销)•【公布日期】2014.01.13•【文号】食药监办械监[2014]7号•【施行日期】2014.01.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的通知(食药监办械监〔2014〕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统一和细化现场检查工作要求和方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组织制定了《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2014年1月13日医疗器械生产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依据现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编写,适用于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理部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人员对已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已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进行的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指导和规范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工作。

二、检查职责和人员要求(一)日常监督现场检查实行检查组长负责制。

检查组长对具体检查工作负总责,检查员对所承担的检查项目和检查内容负责。

检查组应至少由2名执法人员组成。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检查人员应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坚持原则、实事求是;应熟悉掌握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要求;了解所检查产品的有关技术知识,熟悉相关产品标准;具有较强的沟通能力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能够正确表述检查要求,能够正确理解对方所表达的意见;具有较强的分析能力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作出正确判断。

检查人员应对检查过程中所涉及的被检查企业技术资料和商业秘密保密。

检查组长作为现场检查工作第一责任人,除应具备检查员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合理安排检查分工,控制检查进度,按照计划组织完成检查任务。

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要点

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要点

化妆品经营企业检查要点
1. 产品质量可不能马虎呀!就像你买水果,肯定得挑新鲜没坏的吧。

那对于化妆品,检查它是不是合格、有没有过期变质,这不是至关重要的嘛!看看进货渠道正不正规,可别进了些三无产品来坑消费者哦。

2. 标识标签得清楚呀!这就好比给产品穿上一件明确的“衣服”,让消费者一眼就知道它是干啥的、怎么用。

要是标签模糊不清,这不是让人摸不着头脑嘛,那谁还敢用呀!所以一定要仔细检查标识标签是否完整准确。

3. 存放条件也很重要哇!难道你把巧克力放在太阳下晒,它还能好吃吗?同理,化妆品也有它适合的存放环境呀。

温度、湿度都得适宜,不然产品质量很容易受影响的哟!
4. 人员资质可不能小看哦!这就像厨师要有厨师证一样,卖化妆品的人也得懂点专业知识吧。

他们得知道怎么给顾客推荐合适的产品,遇到问题能解决呀,不然怎么能服务好顾客呢。

5. 宣传是否合规可得留意呢!不能夸大其词呀,说什么一抹就变白,那不成魔法啦?得实实在在地宣传产品的功效,这样消费者才能信任咱呀。

6. 顾客反馈要重视呀!就像你和朋友聊天,朋友说哪道菜好吃你可能就会去尝尝。

顾客说产品好用或者不好用,咱都得听听,好的继续保持,不好的赶紧改进呀。

总之,化妆品经营企业一定要把好这些关,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咱的生意也才能长久呀!。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为规范化妆品生产许可和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贯彻执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国家药监局组织制定了《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及判定原则》。

一、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适用范围(一)对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受托生产企业,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实际生产版,见附1)开展检查。

附1共有检查项目81项,其中重点项目29项(重点项目包括关键项目3项,其他重点项目26项),一般项目52项。

(二)对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依据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要点(委托生产版,见附2)开展检查。

附2共有检查项目24项,其中重点项目9项(重点项目包括关键项目1项,其他重点项目8项),一般项目15项。

(三)对既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又委托生产的化妆品注册人、备案人,依据附1和附2分别开展检查并单独判定。

二、化妆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检查分类及判定原则—1—(一)生产许可现场核查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据附1组织对化妆品生产许可申请人开展生产许可现场核查。

1.现场核查中未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项目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通过”。

2.现场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1)关键项目不符合规定;(2)关键项目瑕疵数与其他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6项(含);(3)重点项目不符合规定数、重点项目瑕疵数、一般项目不符合规定数总和大于16项(含)。

3.现场核查中发现企业存在不符合规定项目,但未存在上述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情形的,应当判定为“整改后复查”。

判定为“整改后复查”的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并向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整改报告。

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整改报告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该企业组织现场复查,确认整改符合要求后,判定为“现场核查通过”;对于规定时限内未提交整改报告或者复查发现整改项目仍不符合规定的,应当判定为“现场核查不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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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宣传疗效;所经 营的化妆品是否使用医疗术语;所经营的 化妆品是否标注有适应症。 • (2)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存在虚假或夸大 宣传。 • (3)检查店内宣传资料是否存在宣称预防、 治疗疾病功能等违规行为。
其他违法行为(现场检查)
• 是否有自制化妆品行为。
七、主要检查方式
三、检查人员
• (三)注意事项 • 1.尊重企业的权利,遇到争议问题要认真 听取其陈述,允许其申辩。 • 2.对企业秘密应予保密,如非取证需要, 不得复制企业文件。 • 3.廉洁自律。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
• (一)实施监督检查前,应当制订检查方案,检 查方案包括检查目的、检查范围、检查方式(如事 先通知或事先不通知)、检查重点、检查时间、检 查分工、检查进度等。 • (二)准备《现场检查笔录》、《现场检查意见 书》等相关检查文书以及必要的现场记录设备。 • (三)根据既往检查情况,了解企业近期经营状 况。
检查人员
• (一)现场检查人员至少2名,对所承担的 检查负责。 • (二)检查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 • 1. 遵纪守法,廉洁正派,实事求是; • 2.熟悉并掌握国家有关化妆品监督管理的 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
三、检查人员
• 3.熟悉化妆品经营环节的基本常识。 • 4.具有较强的沟通和理解能力,在检查中 能够正确表达检查要求,较准确理解对方 所表达的意见。 • 5.具有较强的分析和判断能力,对检查中 发现的问题能够客观分析,并做出正确判 断。
产品保质期(现场检查)

抽查化妆品是否过期。
储存条件(卫生情况现场检查)
• (1)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经营场所和仓库 是否保持内外整洁;是否有通风、防尘、 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散装和供顾客 试用的化妆品是否有防污染设施。 • (2)是否按规定的储存条件储存化妆品。
产品宣传、店内宣传(现场检查)
八、监督措施
• (三)对发现的不合格项目,能立即整改 的,应监督企业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改正 的,监督人员应下达《现场检查意见书》, 根据企业生产管理情况,责令限期整改, 并跟踪复查。逾期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 合要求的,应当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 (四)对发现涉嫌存在违法行为的,应当 直接移交稽查部门依法查处。
六、检查重点内容
• (一)现场监督检查记录内容应首先填写检查依 据、产品是否抽样等基础信息。 • 对化妆品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一般不采样检测。 当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引起人体不良反应或其他 特殊原因,县级以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 组织对经营者销售的化妆品的安全质量进行采样 检测。县级、地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 采样检测的,应将计划报上一级食品药品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五、实施检查
• (三)检查过程中,对于检查的内容,尤 其是发现的问题应随时记录,并与企业相 关人员进行确认。必要时,可进行产品抽 样或对有关情况进行证据留存(如资料复印 件、影视图像等)。
现场检查流程图
• 到达企业,出示证件,说明来意→按照检 查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制作《现场检查笔 录》→1(可立即整改的,现场整改)2、 需要限期整改的,制作《现场监督检查意 见书》→督促企业整改→监督人员进行复 查 →涉嫌存在违法行为或未进行改正的, 移交稽查部门处理。
化妆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督 现场检查工作指南
一、适用范围 二、检查依据 三、检查人员 四、检查计划及准备 五、实施检查 六、检查重点内容 七、主要检查方式 八、监督措施
经营企业监督要求
• 每年每户(批发部)至少一次 • 每两年每户(零售者)至少一次 • 美容院、理发店自行配制和外购化妆品给 、 顾客使用的,分别按化妆品生产和销售行 为进行卫生监督和管理 • 宾馆、旅店外购化妆品给顾客使用的,按 化妆品经营行为处理。
监管理念 • 1、不能管没了 • 2、不能管跑了 • 3、不能管离了 • 1、要发展 • 2、要回来 • 3、要互动
六、检查重点内容
• (二)监督检查要点 • 下列《监督检查要点一览表》为现场检查 的重点内容,各地区根据监管实际,有针 对性地选择检查内容。
化妆品合法性(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 (1)所经营的国产化妆品是否由取得有效的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的企业生产。 • (2)国产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国产特 殊用途化妆品批准文号”。 • (3)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 “进口 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凭证”(查看复印件); 进口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取得“进口特殊用途 化妆品卫生许可批件”(查看复印件)。 • (4)经营的进口化妆品是否在卫生许可批件 或备案凭证有效期内入境。 • (5)进口化妆品是否经过检验检疫部门检验。
• (一)听取汇报 • 1. 积极主动与企业沟通,通过企业和产品 经营情况,分析判断企业经营中是否存在 问题、存在哪方面问题、当前急需解决哪 些问题。 • 2. 对于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告知企 业整改,并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
七、主要检查方式
• (二)文件检查 • 检查各项记录间的可追溯性,判断能否根 据各项记录的相互关系,完成产品经营的 质量追溯。 • (三)现场检查 • 查看经营现场布局是否合理,库房卫生是 否符合要求;经营产品与记录或文件是否 一致。
五、实施检查
• (一)进入企业现场后,首先向企业出示 行政执法证件,告知企业检查目的,介绍 检查组成员、检查依据、检查内容、检查 流程及检查纪律,确定企业的检查陪同人 员。与企业相关人员交流,了解产品近期 经营状况及质量体系运行、人员变化情况。 • (二)在企业相关人员陪同下,分别对企 业保存的文字资料、经营现场进行检查。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八、监督措施
• (一)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可要求企业 人员回避,汇总检查情况,核对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讨论检查意见。遇到特殊情况 时,应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 (二)与企业沟通,核实检查中发现的问 题,通报检查情况。经确认,填写《现场 检查笔录》。笔录应全面、真实、客观地 反映现场检查情况,并具有可追溯性(符合 规定的项目与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均应记录)。
一、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已 取得许可证的化妆品经营企业,按照《化 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及化妆品相关规定进 行的现场监督检查。
检查依据
• 本指南依据现行的《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以 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编写。当上述文 件发生变化时,应适时修订本指南。
八、监督措施
• (五)要求企业负责人在《现场检查笔录 》、《现场检查意见书》上签字确认,拒 绝签字或由于企业原因无法实施检查的, 应由2名以上(包括2名)检查人员在检查记录 中注明情况并签字确认。 • (六)监督检查的原始资料,由实施检查 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整理、建档和保管。
小结
化妆品监管职权,来自当地政府。 怎么管是我们要做的工作 化妆品生产企业管什么 怎么管 化妆品经营企业管什么 怎么管 依据来自法律法规
化妆品标识标签(现场检查)
• (1)所经营的化妆品是否有质量合格标记。
• (2)产品名称是否符合《化妆品命名规定》、 《消费品使用说明化妆品通用标签》及其他化 妆品标签标识管理相关规定。 • (3)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名称和 地址;进口化妆品标明原产国名或地区名、经 销商、进口商、在华代理商的名称和地址。
化妆品标识标签(现场检查)
• (4)产品是否标注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 者标注生产批号和限期使用日期。 • (5)国产化妆品是否标明生产企业的卫生 许可证编号。 • (6)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批准文号; 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是否标示备案文号。
购货验收制度(现场检查查阅资料)

检查化妆品经营企业是否执行化妆品进 货查验制度;是否索取供货企业的相关合 法性证件材料;是否建立供货企业档案; 是否建立购货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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