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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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检验原始记录,台帐和检验报告的填写、编制、审核制度
1)根据《档案法》的要求,做好质量技术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原始记录和台帐使用统一表格,各类检验要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原始记录和分类台帐应按月装订成册,专人保管。

2)根据规定的试验项目及内容,分别建立原始记录,填写真实、完整、清晰,不得任意涂改,当笔误时,应在笔误数据中央画两横线,在其上方写上更正后的数据并加盖本人印章,涉及出厂水泥,熟料的实验记录的更正应有化验室主任签字,原始记录要保存三年以上,以备查询。

3)出磨,出厂水泥及熟料物理性能试验,生料、熟料、原燃材料化学分析等,应建立分类台帐,并有专人负责汇总(统计员),长期保存。

4)生产控制值班记录要填写清楚、完整,并
长期保存。

5)各类报表应按规定日期,发放范围及时准确地报告并留底备查,出厂水泥检验报告、质量月、年报及其他重要报告报出时,须经相关领导审核并签字。

6)对质量检验数据要及时整理分析、每月分析一次,指出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全年应有专题总结。

7)企业应积极创造条件,建立公司质量管理数据库,利用互联网络与其它有关单位进行质量信息交流。

8)上级发布的质量方面的通报和文件,要认真学习贯彻,除及时归档外,化验室要复印并送主管领导及主要生产部门,便于使用。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荐3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荐3篇)

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推荐3篇)(实用版)编制人:______审核人:______审批人:______编制单位:______编制时间:__年__月__日序言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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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2篇)

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和管理组织的资料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可靠性和安全性,提高组织的运作效率和决策的科学性。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组织内的资料档案管理,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三、定义1. 资料档案:指各类组织所拥有的书面文件、印刷品、纸质记录和电子数据等形式的信息载体。

2. 档案管理:指对资料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储、检索、保护和销毁等一系列管理活动。

四、档案管理责任1. 组织领导层负责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

2. 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整理、存储、检索和保护等。

五、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归档:所有纸质档案必须按照一定的分类规则进行整理和归档,并制作档案目录和档案编号。

2. 档案存储:纸质档案应存放于指定的档案室,并按照档案目录进行科学摆放和编号。

电子档案应储存在安全性较高的服务器或云端存储系统中。

3. 档案检索:根据需要,档案管理员应及时提供档案的检索服务,并保证检索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 档案借阅:按照一定的程序和规定,允许有需求的人员借阅档案,但必须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

5. 档案保护:严格控制档案的访问权限,加强档案的保密措施,防止档案的丢失、损坏或泄露。

6. 档案销毁:根据规定的保管期限和档案价值,定期进行档案销毁,确保档案的规范性和清晰性。

六、档案管理制度执行考核1. 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考核和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对违反档案管理制度的行为,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和经济赔偿。

七、档案管理教育和培训1. 档案管理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档案管理的培训和学习。

2. 组织应开展档案管理的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组织成员对档案管理的重要性的认识。

八、附则1.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组织所有,并在必要时进行修订。

2.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废止以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本,旨在规范组织的档案管理工作,保障档案的完整、可信和安全。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检验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提高检验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加强技术档案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检验工作及技术档案的管理。

三、管理职责1. 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的编制、审核、保存和归档工作。

2. 技术部门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工作。

3. 各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配合检验部门和技术部门做好相关工作。

四、检验记录管理1. 检验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

2. 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检验结果、检验时间、检验人员等。

(2)检验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3)检验数据的计算、分析及结论。

3. 检验记录的编制:(1)检验人员应根据检验项目、检验方法、检验依据等要求,填写检验记录。

(2)检验记录应使用统一格式的记录表格。

(3)检验记录的填写应字迹工整、清晰,不得涂改。

4. 检验记录的审核:(1)检验记录填写完成后,应由检验组长或检验部门负责人进行审核。

(2)审核内容包括:检验记录的完整性、准确性、规范性等。

5. 检验记录的保存:(1)检验记录应按照年度、项目、检验类型等进行分类整理。

(2)检验记录应保存5年以上,重要检验记录应长期保存。

五、技术档案管理1. 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产品设计、工艺、材料等原始资料。

(2)设备、仪器、仪表等技术文件。

(3)检验、试验、分析等检验数据。

(4)技术标准、规范、法规等。

2. 技术档案的收集:(1)各部门应按照规定收集相关技术档案。

(2)技术档案的收集应全面、系统、准确。

3. 技术档案的整理:(1)技术档案应按照类别、年份、项目等进行分类整理。

(2)技术档案的整理应规范、有序。

4. 技术档案的保管:(1)技术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的专用档案室。

(2)技术档案的保管应严格遵守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

5. 技术档案的利用:(1)各部门应按照规定申请利用技术档案。

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范文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中心食品检测资料档案管理工作,使各类资料便于借阅利用,为符合法律法规、标准、客户、法定机构、认证/认可等组织的要求提供客观证据,根据中心规章制度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检验资料归档范围: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采/抽样记录、收样记录、内部质控资料、合同、工作单、样品准备、原始观测记录、计算和导出数据等)、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检验标准或操作规程、检验结果登记、仪器运行状况记录等。

第三条交管期阴:健康相关食品产品的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由报告编制人,参加外部能力验证活动资料由检验组负责人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综合业务管理办公室归档;其它资料由检验人员在检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交部门兼职档案员在本科室整理归档,于次年初集中送中心档案室存档。

第四条保管期限:食品检验报告、检验原始记录等保存期五年。

第五条保管方式、条件:中心档案管理员对各类报告、记录进行分类编目,存放有序,便于存取、检索和借阅。

档案室环境要适宜,能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光、防尘等。

第六条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档案调阅、复制、清理、处置和销毁需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按中心档案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档案资料应清晰明了,并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书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损毁、丢失、涂改、伪造、擅自抄录、销毁、出卖、转让、赠送检验资料,资料利用者必须注意保守机密,不得向无关人员泄密档案的内容,未经同意,不得将档案带出。

第八条电子媒体的记录应确保软盘、更盘、光盘不损坏,确保记录完整,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原始信息或数据的丢失或改动。

第九条违反本制度之规定者,按照中心规章制度进行处理,必要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三篇:食品检验资料档案管理制度doc检验、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对各项工作中形成的记录、科技资料、往来文件(书)档案进行控制,为质量体系有效运行和检测工作符合要求提供证据,为工作改进提供依据。

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一、目的和适用范围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和管理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保证维修工作的质量和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汽车维修检验工作。

二、管理要求1、汽车维修检验记录的管理(1)所有汽车维修检验工作必须有完整的记录,包括维修项目、维修方式、维修时间、维修人员等。

(2)所有记录必须真实准确,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篡改或伪造。

(3)记录必须按照时间顺序存档,并保持良好的保存状态,以备后续查阅和审计。

(4)记录的查阅和复制必须经过授权,确保安全性和保密性。

2、汽车技术档案的管理(1)每辆汽车必须建立完整的技术档案,包括车辆基本信息、维修记录、维修保养历史、故障排除过程等。

(2)技术档案必须按照车辆识别号归档管理,确保查阅和追溯方便快捷。

(3)技术档案必须定期备份,并保存在安全可靠的位置,防止丢失或损坏。

三、责任与制度执行1、汽车维修检验记录的责任与执行(1)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过程及结果。

(2)维修主管负责监督、审核和管理维修记录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维修记录必须按照相关流程进行归档和保存。

2、汽车技术档案的责任与执行(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汽车技术档案。

(2)维修人员负责将维修记录及时归档到相应的技术档案中。

(3)对技术档案的查阅、复制和备份必须进行合理授权和管理。

四、制度宣传和培训1、制度宣传(1)本制度必须向所有维修人员和相关人员进行宣传,确保大家理解并遵守。

(2)制度宣传可以通过会议、培训、宣传材料等方式进行。

2、培训(1)所有维修人员必须接受相关培训,了解本制度的内容和要求。

(2)定期组织相关培训,更新维修人员关于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技能。

五、监督与检查1、内部监督(1)车辆管理部门负责对汽车维修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的管理进行监督和检查。

(2)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和纠正。

2、外部检查(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依法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和评估。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档案管理工作满足本公司质量体系的要求,充分发挥档案的客观证据和追溯性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资料档案的管理资料档案由本公司档案管理员统一管理。

各部门收集其职责范围内的档案资料,每月底送交档案管理员统一整理归档。

二、资料档案的保管1、资料室应配备防盗、防火、防潮设施。

2、档案管理员应维护适当的贮存环境,保证记录的安全贮存,防止档案资料不正常的损坏和丢失,对损坏或变质的档案资料应及时修补和复印。

3、档案不得随意捆放,应将档案分类建立目录后存放在档案柜中。

档案柜应有明显标识,以便检索和查询。

4、归档记录若发生涂改、损坏、丢失现象,应及时报告质量负责人追查原因,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

5、档案的保管期限由相应的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规定。

未明确规定的一般保存期为五年。

6、用于知识累积和延续历史的保留的任何已作废的文件,报质量负责人批准后,技术部对其加盖“历史资料”进行标识,单独存放。

三、检测报告的更改1、检测人员对检测报告的检测数据与结果负技术责任,任何一级主管或领导在审查时都无钱更改;即使发现内容错误,也应由检测人员负责更改后重新履行逐级检查手续;对不符合要求的检测报告,坚决退回改正后重新打印。

2、当发现发出检测报告单有错误时,应及时发出《检测报告更改或重新检测通知单》,通知对方重检或重新出具经修改的报告单,并收回原报告单,作废处理。

3、送检单位对检测报告单提出异议时,原则上由原出具报告的人员履行校核与检查,由技术负责人处理和审核,主要核对数据是否准确、设备是否失准、测试方法是否正确、采用的标准是否合适等,然后确定报告是否有效,或重新检测进行验证,并将就处理结果通知送检单位;若遇重大问题,则由经理主持审理工作。

4、检测原始数据一般不允许接受检查单位或其它单位任意查对,有关人员如确因工作需要,查阅检测报告或原始数据时,应办理文件借阅手续,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在指定的地点与实践进行。

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检验工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检验管理水平,保障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检验工作,包括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设备、环境等方面的检验。

三、管理职责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

2. 生产部门、技术部门、采购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要求,做好检验记录和档案管理工作。

3. 所有员工应遵守本制度,积极配合检验工作,确保检验记录和档案的准确、完整、及时。

四、检验记录管理1. 检验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反映检验过程和结果。

2. 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a. 检验日期、时间;b. 检验人员姓名;c. 检验项目及标准;d. 检验结果;e. 检验方法;f. 异常情况及处理措施;g. 复核人员姓名。

3. 检验记录的填写要求:a. 使用规范的检验记录表格;b. 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刮擦;c. 如有修改,应签名确认;d. 记录内容应与检验实际相符。

4. 检验记录的保存期限:a. 原材料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3年;b. 半成品、成品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2年;c. 设备、环境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1年。

五、档案管理1. 档案应按照分类、编号、归档、保管、借阅等要求进行管理。

2. 档案分类:a. 原材料检验档案;b. 半成品检验档案;c. 成品检验档案;d. 设备检验档案;e. 环境检验档案;f. 其他检验档案。

3. 档案编号:a. 按照年度、类别、流水号进行编号;b. 编号格式:年度+类别+流水号。

4. 档案归档:a. 检验记录经审核、批准后,及时归档;b. 归档的档案应分类、编号、填写档案目录。

5. 档案保管:a. 档案应存放在通风、干燥、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的专用档案柜中;b. 档案柜应定期清理、检查,确保档案安全。

6. 档案借阅:a. 借阅档案应填写借阅单,经批准后方可借阅;b. 借阅者应爱护档案,不得随意折叠、涂改、损坏;c. 借阅档案应在规定时间内归还。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定期检验、维护保养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特种设备使用登记1.1.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所在地的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使用证。

1.2.办理使用登记时,设备使用部门应备齐以下资料:1.3.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使用维护说明。

制造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1.44.安装过程的安装开工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书和安装监督检验证明。

1.5.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其他文件资料。

1.6.单位所在地的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由设备部统一向上申报办理,相关资料由各使用部门或设备部按要求提供,向当地特种设备监管部门申报办理。

1.7.办理登记使用证后,监管登记部门退还的相关文件资料和颁发的使用登记证明文件,交付使用部门(设备部)档案管理人员归档保存。

1.8.使用部门应按规定要求将设备安全合格证明登记标志置于或固定附着于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2.特种设备定期检验2.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管理人员要熟悉掌握本单位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情况。

根据有关法规规范、检验有效期限及生产计划合理制定定期检验计划,并确保计划的严格实施。

2.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

2.3.检验前应当备齐以下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2.3.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和质量证明。

2.3.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2.3.3使用登记文件。

2.3.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2.3.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2.4.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必要的检验条件,配合他们做好检验工作。

2.5.检验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2.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检测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检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检测记录管理1. 检测记录是指对检测过程、检测数据、检测结果等进行的详细记录。

2. 检测记录应真实、完整、准确、规范,包括检测时间、检测人员、检测设备、检测方法、检测数据、检测结果、异常情况等内容。

3. 检测记录应采用统一格式,由检测人员填写,并由检测负责人审核签字。

4. 检测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

三、技术档案管理1. 技术档案是指与检测工作相关的各类文件、资料、图纸、照片等。

2. 技术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检测标准、规范、方法及依据;(2)检测设备的技术参数、性能指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记录;(3)检测人员培训记录、考核记录;(4)检测项目的验收报告、检测报告、不合格报告;(5)检测过程中的问题分析、整改措施、验证记录;(6)检测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3. 技术档案的归档应遵循以下原则:(1)按项目分类归档;(2)按时间顺序排列;(3)按文件类型区分;(4)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4. 技术档案的保管期限应参照国家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管理职责1. 检测部门负责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的编制、审核、归档、保管和提供利用。

2. 检测人员负责检测记录的填写,确保记录的真实、完整、准确。

3. 检测负责人负责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的审核、签字,确保档案的合规性。

4.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对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五、奖惩措施1. 对在检测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检测数据失真、档案管理混乱等行为的,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检测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及保密制度

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及保密制度

机动车检测站检测记录、检测报告等技术文件和资料档案的修改、保存、销毁及保密制度为了规范本公司质量记录和技术记录的编写与批准,对记录的填写、收集、存档与销毁等环节进行控制和管理,特制定本程序。

1、工作职责1.1技术负责人负责技术记录格式的批准。

1.2检测组负责技术记录格式的编写。

1.3业务组负责质量记录的编写和全部记录的归档管理。

1.4记录的完成人应对记录的完整性和正确性负责。

2、工作程序记录的分类:技术记录主要包括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等有检测数据的记录,质量记录包括除技术记录之外的所有质量活动的记录。

3、数据采集与记录3.1检测原始记录格式在编制时应保证能完整记录检测标准所规定的全部信息。

3.2数据是检测结果的如实记载,在检测现场的记录、检测人员应按规定格式严格认真记录原始数据,检测人员应将原始观察结果、计算和导出数据真实记录并保证能再现检测过程。

3.3、记录填写应严格认真,字迹更清楚整洁,千万记录一律用签字笔或钢笔填写。

3.4数据不允许随意更改、删减。

3.5检测原始记录应由检测人员签名,校核人员必须核对原始记录中的每一个项目及数据(包括计算和数据换算的结果),检查无误后,录入检测报告。

3.6记录更改:记录如发现错误确需要更改,应由检测人员在错误记录处划横杠,在右上部填写正确的内容,更改处应有更改者的签章,一份记录上面更改处不能超过五处。

3.7计算机采集和保存的记录,应遵照《数据管理程序》的相关规定。

4、记录的贮存4.1记录以及相应的检测报告等技术资料,尽量采用“档案”形式归档管理。

4.2检测数据应为委托方保密,不得擅自向外提供,原则上不允许单位查阅检测记录。

4.3质量记录由业务组统一收集,分类归档管理。

记录保存期限为四年。

5、需要保护的机密信息和专有权5.1国家机密、车主或其代理人提供的涉及商业、技术或专利的秘密文件资料;5.2车主或其代理人委托时提交的车主、车辆资料;5.3检测过程所产生的结果或其它信息;5.4本公司所有管理体系文件;5.5本公司认为需要保密的其它内容。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5篇)

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遵照交通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以及《辽宁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车辆技术及档案管理制度,以规范公司车辆技术管理工作。

一、车辆行驶证年审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提前二个月制作车辆年审月度计划表,并安排驾驶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车管所年审车辆。

车辆年审合格后将行驶证复印件交公司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备案。

二、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审车辆行驶证年审合格后,到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技术等级应达到二级以上。

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原件及车辆技术档案在审验到期当月到市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进行年度技术等级审验。

车辆技术等级审验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车辆技术等级评定表、年审合格后的行驶证复印件及道路运输证复印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单车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三、车辆维护与上线检测1、车辆二级维护货物运输车辆自车辆运行之日起,每三个月需对车辆进行一次二级维护。

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提前一月制作车辆二级维护月计划表报,并按计划安排驾驶员到具有货物运输车辆维修资质的修理厂进行维护,并到符合国家标准的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机构进行车辆二级维护检测。

二级维护上线检测合格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持相关资料在二级维护到期____日内到交管处车管科对车辆二级维护进行备案,备案完毕后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应将二级维护合格证原件交驾驶员随车携带,合格证复印件、报修检验单原件、维修过程检验单原件及检测报告单原件保存到车辆档案袋中并在技术档案中予以记录。

2.车辆日常维护车辆技术管理人员和驾驶员必须对车辆勤保养、勤检查、勤调整,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

驾驶员发现故障应及时检修,个人无法排解的故障,应及时报告车辆管理人员处理;超越自修能力的项目,由车辆管理人员联系修理厂修理。

车辆在外出执行运输任务出现车辆故障驾驶员不能自行修复时,驾驶员要及时向车辆管人员报告,由车辆管理科安排救急或到就近的修理厂维修。

汽修行业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汽修行业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

一、概述为加强汽修行业管理,提高维修质量,确保车辆安全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从事机动车维修的汽修企业、维修站、维修点等。

三、管理目标1. 规范汽修行业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确保维修质量。

2. 提高汽修企业服务质量,提升客户满意度。

3. 为政府部门提供有效监管依据。

四、管理制度1. 检验记录管理(1)汽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检验记录制度,确保维修过程中各项检验数据的真实、准确、完整。

(2)检验记录应包括以下内容:车辆基本信息、维修项目、检验项目、检验结果、检验日期、检验人员等。

(3)检验记录应使用统一格式,确保字迹清晰,便于查阅。

(4)检验记录应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

2. 档案管理(1)汽修企业应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维修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2)档案内容包括:车辆维修记录、检验记录、维修配件清单、维修费用清单、维修合同、客户投诉记录等。

(3)档案应按照车辆型号、维修时间、维修项目等进行分类、编号,便于查阅。

(4)档案保存期限不少于两年,电子档案保存期限与纸质档案相同。

3. 档案电子化管理(1)汽修企业应积极采用电子档案管理方式,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

(2)电子档案应具备数据安全、备份、恢复等功能。

(3)电子档案查阅权限严格管理,确保档案安全。

五、监督检查1.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对汽修企业检验记录及档案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汽修企业应积极配合监督检查,如实提供相关资料。

3. 对违反本制度的企业,依法予以处罚。

六、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规范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检验记录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检验记录档案的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检验记录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检验、过程检验、成品检验、试验室管理等方面的档案。

三、管理职责1. 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制度,组织实施检验记录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2. 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记录档案的编制、整理、归档等工作,确保检验记录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

3. 其他部门应按照本制度的要求,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工作。

四、档案收集与整理1. 检验记录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1)完整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全面、系统地反映检验工作全过程。

(2)准确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客观地反映检验结果。

(3)及时性原则:收集的档案应在检验工作完成后及时整理、归档。

2. 检验记录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1)按照检验项目、检验批次、检验日期等进行分类。

(2)对收集到的检验记录档案进行编号、编目,建立档案目录。

(3)对检验记录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方便查阅和利用。

五、档案保管与利用1. 检验记录档案的保管应遵循以下要求:(1)按照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要求,合理设置档案存放场所。

(2)加强档案库房的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3)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清理,发现损坏、丢失等情况及时处理。

2. 检验记录档案的利用应遵循以下要求:(1)按照档案的利用权限,严格控制档案的借阅、复制、摘抄等活动。

(2)对档案的利用情况进行登记,确保档案的利用安全。

(3)对档案的利用结果进行反馈,不断提高档案的利用效率。

六、奖惩1. 对在检验记录档案管理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档案损坏、丢失、泄露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检验科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管理范围:包括内部资料,如制度、计划、质量手册、安全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指导书、检验报告等;各种记录,如样品接收、检验数据、急诊和危急值报告、科室人员业务技术情况、仪器及试剂资料、财产情况、教育及科研资料、医疗纠纷资料等;支持性文件,如图表、图片、光盘、软件等。

另有外源性文件,如国家法规、标准、操作规程;厂家颁发的操作手册、维修保养手册等。

二、检验结果记录由专业组妥善保存,便于存取,LIS 系统检验结果每月五日前备份一次,每半年数据刻录为一张光盘存放。

一般检验结果保留 2 年;细胞学、微生物学检验结果、室内质量控制和室间质量评价记录至少保留 10 年。

三、档案资料应注意完整、规范、保密、不得用圆珠笔写、不得用热敏打印纸、不得任意抽样或遗失,不得向无关人员泄露。

四、所有档案资料应登记、分类、编号,并由专人保管。

五、归档资料中的质控资料、检验结果登记及操作规程销毁前必须经科室管理层审批。

六、档案资料多时,为便于査阅可建立索引。

七、外来人员须查阅或借阅档案资料均应经科主任同意。

未经科主任同意不得复制、外传、外借,注意保密工作。

八、上述档案亦可存入计算机,并按上述管理办法进行管理。

未经允许,不得任意打开。

或用加密措施保护档案的安全。

维修标准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维修标准记录及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加强设备维修管理,确保设备维修质量,提高维修效率,规范维修操作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设备维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办公设备、生活设施等。

三、维修标准记录1. 维修记录表(1)维修记录表应包含以下内容:设备名称、型号、编号、故障现象、维修日期、维修人员、维修方法、更换零件、维修费用、验收人等。

(2)维修人员应认真填写维修记录表,确保信息准确、完整。

2. 维修档案(1)维修档案应包括维修记录表、维修照片、维修前后对比图、维修报告等。

(2)维修档案应按照设备类别、型号、编号等进行分类存放。

(3)维修档案应定期整理、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四、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 技术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设备技术档案是设备管理的重要依据,应全面收集、整理设备的技术资料。

(2)技术档案应包括设备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运行、维修等全过程的技术文件。

(3)技术档案收集整理应遵循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的原则。

2. 技术档案的保管与使用(1)技术档案应由专人负责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

(2)技术档案的借阅应办理借阅手续,明确借阅目的、归还期限。

(3)技术档案的复制、打印应经档案管理员批准,并注明用途。

3. 技术档案的更新与维护(1)技术档案应根据设备更新、维修等情况进行定期更新。

(2)技术档案的维护应确保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

(3)技术档案的更新、维护应做好记录,以便追溯。

五、职责与权限1. 维修人员(1)负责设备维修工作的实施,确保维修质量。

(2)负责填写维修记录表,及时归档。

(3)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更新。

2. 档案管理员(1)负责技术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使用。

(2)负责技术档案的借阅、复制、打印审批。

(3)负责技术档案的更新、维护。

六、奖惩1. 对认真执行本制度,维修质量高、效率快的维修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设备损坏、维修质量不合格的维修人员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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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档案管理制度XX工程有限公司xx年六月十五日目录1、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2、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3、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4、各项资料的填写、签字、格式及整理规定5、竣工技术资料的管理6、技术档案的鉴定和销毁7、技术档案的保管和借阅8、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职责划分表技术档案管理制度为建立、健全公司技术档案工作,完整地保存和科学地管理公司的技术档案,充分发挥技术档案在公司建设和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公司各生产技术部门服务。

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1、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机构2、职责分工(一)、总工程师总工程师负责整个工程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制定本项工程的归档范围、管理制度、收集整理工程前期文件,组织审查、接收各部门编制的档案文件。

(二)、综合部(1)、公司档案室的直接管理部门,负责建立规范的公司档案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2)、负责根据国家和行业的档案法规,制定公司工程技术档案管理制度,报公司批准后,印发各部门执行。

(3)、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

(三)、公司档案室(1)、负责公司工程技术资料及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图纸、设备资料、合同文件、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发放、借阅及其登记、微机录入及编码归档。

(2)、负责归档数据库的数据备份。

(3)、负责指导公司各部门收集、整理相关工程技术资料。

(4)、负责档案设施、设备的维护管理,负责库存工程技术档案的安全及保密工作。

(5)、负责达标投产的资料整理工作。

(四)、工程部(1)、建立规范的工程技术资料室,设立专职工程技术档案管理人员。

(2)、督促参建各单位(包括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调试单位)严格遵守公司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纳入合同条款中进行管理。

(3)、协调参建各单位工程技术资料管理的重大问题。

(4)、审定经过监理单位审查的各类技术资料,并及时移交资料室。

(五)、工程部资料室(1)、负责图纸、设备资料、技术协议、信函传真文件、综合文档等的接收、传递及移交公司档案室前的保管。

(2)、负责各种工地会议纪要、施工措施、监理月报、质检报验单等的接收整理、登记、发放和借阅。

(3)、负责工作联系单、变更单的接收、发放和登记。

(4)、负责竣工技术档案全面收集整理。

(5)、参加设备开箱验收,收取设备开箱资料。

(6)、及时向公司档案室移交上述各类需永久或长期保存的资料档案。

(7)、协助公司档案室做好达标投产要求的资料整理工作。

(六)、市场部(1)、负责提交本部门构成档案元素的工程项目资料,包括工程项目的融资、贷款合同、协议,工程项目开工报告和批复文件;工程开工前的审计文件;工程项目的设计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的设备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设备招标投标文件;工程项目的施工(含安装)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调试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等,工程监理合同及其执行文件、纪要、备忘录;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文件;本部门发出的有关工程前期的依据性文件、报告、纪要、备忘录等。

(2)、负责涉及到本部门资料的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4)、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5)、负责与设备供货方在技术资料方面的联系。

(6)、负责在新到设备领出开箱时通知工程部收取开箱资料。

(七)、技术部(1)、负责提交考核期的运行材料,包括本企业的技术标准,系统图等必备图纸,操作票、工作票、运行日志等运行台帐,培训教材,考核期的生产记录,考核期的事故分析、处理记录及结论等。

(2)、负责涉及到本部门资料收集、积累以及移交公司工程技术档案室之前的保存及管理。

(3)、负责借阅档案资料的妥善保管及时归还。

(4)、负责经手保密档案和资料的保密工作。

二、工程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编制做到三同步和五统一。

所谓三同步是指单位工程一开始,就与建立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工程进行中就与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的积累、整编、审定工作同步进行;工程交工验收时,要与提交一套合格的施工技术记录和竣工图同步进行。

所谓五统一是指工程的计划管理、施工管理、施工图预算、工程预算和竣工图、施工技术记录编制移交统一进行。

五统一是工程技术资料和工程管理的有机结合,是确保工程技术档案资料完整、提高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

1、工程技术文件的编制范围(1)、竣工技术文件,包括:修改单、联系单、技术记录、验收记录、原材料合格证、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测量记录、设备及管线的安装记录、会议记录及声像材料、竣工图等。

具体内容为:工程概况;重要文件;施工技术记录;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焊接材料、钢材、混凝土合格证及试验报告;缺陷处理记录;照片、声像文件;(2)工程概况为:主要叙述开工、竣工日期、建筑面积、项目的施工概况及施工大事记等。

(3)、重要文件主要有:开工报告、竣工报告;图纸会审记录及技术设计交底记录;有关协议、会议纪要、降低或提高质监标准的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特殊工种人员报审、工程签证量、进度款其它未列出的重要文件等。

(4)、施工技术记录为:单位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单位工程质量检验主要技术资料核查表、分部工程质量验评表、分项工程质量验评表、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整改通知及报验表、工程测量记录、沉降记录等其它未列出的施工技术记录。

(5)、设计修改单、工程联系单及汇总表为已执行的修改单、联系单标段工程各单位工程编制的编号排列汇总、汇总表内容为序号、联系单编号、提出单位、联系单主要内容、执行情况、备注等。

(6)、缺陷处理:包括处理情况及记录,还要附照片、声像资料。

2、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1)、质量验评和施工技术记录表式应符合《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部分:土建工程》要求,使用统一表式,不足部分由监理单位提出用表式样,经业主核批后使用。

(2)、质量验评记录表的填写不得以“○”或“√”代替“不合格”或“合格”;应填数字处必须如实填写数字,不得以“符合标准”、“符合设计规范”等字样替代;试验报告应填写报告编号。

(3)、记录表格未填满内容处必须盖上“以下空白”或“空白”的红色条形印章加以注明,各级验收的签名处不能盖“此栏空白”。

(4)、单位工程质量验评汇总表中的分部工程、分部工程中的分项工程名称、编号一定要与后续表式中的名称、编号一致。

(5)、施工中进行跟踪的项目,应填写“项目跟踪记录表”,且跟踪记录表与施工记录表放在一起,跟踪记录表在前施工记录在后。

(6)、隐蔽工程隐蔽前,要有隐蔽记录并办理签证;签证在前记录在后。

(7)、若一个“单位工程”由多家单位施工,由档案部门视具体情况划分案卷编号,各施工单位均应视为一个独立的“单位工程”立卷整理。

3、项目施工技术总结的编制各单位工程项目完工后,必须编制施工技术总结。

施工技术总结主要内容:工程概况;施工管理(包括:施工组织机构、主设备及工程量、施工计划管理主要项目施工工期、里程碑进度、施工大事记、施工总平面及机械布置[总平面布置、主要吊装机械布置、主要机械设备配备]、主要吊装方案及交叉作业[发电机定子运输与吊装、汽包运输与吊装、主变压器运输与就位、重大交叉作业、力能供应、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应用];工程管理(质量保证及环境保护体系、质量管理、焊接管理、试验管理、安全管理、机械管理、设备材料管理、文件资料管理、培训管理);经营管理;劳动力管理(按系统图分列实耗工日、按年度分列安装及建筑各工种实用劳动力统计、建筑实物工程量统计等);机组试运(主要试运考核指标汇总、试运发生的问题和采取措施)。

4、其它项目施工文件的编制项目竣工后,项目施工文件中应附有:本工程所有验收项目总数及项目清单明细、优良率、合格率统计;混凝土强度汇总材料;受监焊口无损检验一次合格率统计及汇总材料。

(1)、为了提高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使用价值和利用率,适应长期保管、重复查看和使用的目的,在编制时必须符合业主档案管理流程规定要求,做到表式规格统一,文字符号清楚,图文整洁,数据准确、齐全,不得漏项。

用纸规格和填写要求如下:(2)、用纸尺寸为A4型297mm×210mm(长×宽)。

(3)、文字填写及绘图,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易褪色的墨水,也不得采用复写的文件资料归档。

(4)、印制或自制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用表时,除应保证用纸幅面尺寸和纸幅面图文尺寸外,在装订时应防止产生装订后内文被覆盖或装订不牢等缺陷。

(5)、工程竣工技术的档案资料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统一的表式,在实际应用时可适当调整图文区尺寸和线格间距。

(6)、图示画法与加工符号的表示。

火电建筑安装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中的图示画法及尺寸、加工符号的标注,应清晰规范,以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质量。

(7)、抄件与复印件。

为保证工程竣工技术档案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于抄件与复印件,必须将出厂的厂家名称、公章及原经办人,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原件编号,制造出厂的时间,规定的指标、性能等主要项目内容毫无遗漏地抄写、复印清楚,并应有抄写、复印人的签字,以便于追踪核查。

三、技术档案资料的组成主要由施工综合资料、施工技术资料、工程竣工图组成。

1、资料编制的具体内容施工综合资料主要有以下内容(1)、工程总结:含工程数量汇总表、材料用量汇总表。

(2)、竣工建、构筑物相片(3.5寸×9寸彩照)。

(3)、工程合同名称、编号(或复印工程合同封页、盖章)。

2、施工技术资料内容及要求(1)、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a定位放线;b 基础工程;c 主体工程;d 装饰工程;e 门窗工程;f 楼地面工程;g屋面工程;h安装工程;i 通风、采暖、卫生工程。

(2)、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必须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严禁滞后,保证施工实体的质量。

a钢材出厂合格证、试验报告;b 焊接试验报告、焊条(剂)合格证;c 水泥出厂合格证及试验报告;d 砖(砌块)出厂合格证或试验报告;e 防水材料合格证、试验报告;f 预制构件合格证;g 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h 砂浆试块试验报告;i 土壤试验;j 地基验槽记录,钢筋隐蔽验收记录; k结构吊装记录;l钢结构构件的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3)、工程质量管理资料a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及开工报告、竣工报告;b图纸会审记录;c 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d技术交底;e 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f工作联系通知单;g 测量成果;h 工程质量评定;i 主要材料使用跟踪记录;j施工日记及各项施工记录;k质量事故分析和处理;l 工程施工总结资料。

3、竣工图(1)、项目竣工图是项目建设最终情况的真实反映,是项目工程建成后维护、保养必不可少的凭证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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