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天坛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方案实施计划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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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天坛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继续教育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我院全体员工的专业技术水平和素质,将我院建设成充满活力、不断发展的学习型医院,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参照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方案,按照医学教育终身化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与意义继续教育是大学毕业后的教育,包括毕业后教育(岗前培训和岗位规范化培训等),和以学习新知识和新技术为主的狭义的继续教育,广义的继续教育还包括研究生或学位教育。医学继续教育体现了医学教育的连续性和教育终身化的要求,结合甘肃省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定出适用我院实际的住院医师培训计划,目的是使我院广大职工在整个职业生涯中不断提高的专业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勇于满足时代对自己的要求;使我院广大职工具有敬业爱院的主人翁精神,高尚无私的医德医风,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和相互协作的团队精神。有组织学习与自学相结合。使在职的卫生技术人员专业知识不断得到补充、更新、拓宽、加深,提高理论水平和业务能力,把继续教育和晋升、聘用、职业注册紧密结合起来,提高医院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
二、培训实施时间、于2016年10月开始,期限为3年。
三、培训对象、继续教育分为三个阶段:毕业后岗前培训、规范或非规范的岗位培训和狭义的继续教育。继续教育的对象是医院全体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既是广大干部、职工应享有的权利,又是应尽的义务。
四培训目标、通过培训,培养适合我院发展需求住院医师和专科方向住院医师。使受训者初步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主治医师基本条件和以下要求:
(一)政治思想:坚持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卫生工作方针,遵纪守法,具有较强的职业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人际沟通能力。具备严谨、求实的科学态度和对技术精益求精的作风。尊重病人的合法权益,热爱临床医学事业,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
(二)专业理论:掌握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及卫生相关各项法律、法规。了解国内外本学科进展,并能与临床工作实际相结合。
(三)临床技能:掌握本学科基本诊疗技术以及本学科主要疾病的病因、发病机理、临床表现、诊断和鉴别诊断、处理方
法、门急诊处理、病历书写等临床知识和临床技能。掌握重点传染病基本防治知识,能及时、正确报告传染病病例。能够独立开展常见病、多发病的诊断及部分疑难病的处理。
(四)掌握循证医学的理论和方法,具备阅读和分析专业性期刊的能力,可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文献综述或病例报道。
(五)具备一定的教学和科研能力,能结合临床实践,写出具有一定水平的学术论文。
(六)掌握一门外语,能比较熟练地阅读本专业的外文书刊。
五、组织管理
成立我院继续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院长为组长,主管副院长为副组长;医务、人事、护理、院办、总务等部门负责人和内、外科、医技科室主任为组员。
各科室负责人具体负责本科人员的继续教育。
院办负责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归档管理工作。
继续教育委员会领导小组的职能是:
1.根据国家继续教育的政策和规定,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我院继续教育的实施方案及年度计划。
2. 指导和监督各科室继续教育的计划制定、执行和总结等。
3.负责继续教育项目的组织实施。
4、负责继续教育的档案、总结及奖惩。
5.负责继续教育的有关人员选送及其他相关人事安排。
6、其他相关工作。
六、内容与形式
继续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各类专业人员的实际需要,应以医学专业基础教育为主,结合医学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和新方法。既要注意专业技术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先进性;又要注意学科知识交叉性、边缘性和综合性。
继续教育项目包括:学术会议、学术讲座、专题讨论、专题讲习班、专题调研和考察班、案例分析讨论会、临床病理讨论会、技术操作示教、短期或长期培训等。为同行继续医学教育提供教学、学术报告、发表论文和出版著作等,亦应视为参加继续教育。
继续教育应以长期和业余时间学习为主,其形式和方法可根据不同内容和条件灵活多样。自学是继续医学教育的重要形式,应有明确的目标并经考核认可,科室要提供条件。
接受继续教育的人员应根据本人的基础和需要,首先选择参加与本人专业和岗位工作相关的继续教育项目。
七、考核我院继续教育培训参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对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严格的考核制度。考核分为科室考核、年度考核、阶段考核。
(一)科室考核
住院医师每轮转完一个科室,由该科室主任负责,按照培训实施细则要求,对住院医师在本科室期间的工作学习情况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工作数量和质量,并将考核情况记入培训登记手册。
(二)年度考核
住院医师完成年度培训计划后,由医院培训委员会按照培训大纲进行考核,并将考核情况记录备案。
(三)执业资格考试与注册
培训期间,符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条件者可依法参加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考试,取得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是住院医师考核合格的必要条件。是担任从事本科室专业技术职务的必要条件,在毕业3内未通过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医院将考虑调离本专业工作岗位。
八、继续教育学分类、登记与管理
(一)学分类别
I类学分,授予:
1. 卫生部继续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的项目;
2. 省医学教育委员会审批认可或由授权单位组织的项目;
3. 获得科技成果、专利、推广应用新成果、新技术、发表论著及学术活动等。
II类学分,授予:
自学和其它形式的继续教育活动。
(二)学分授予办法
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卫生技术人员每年都应参加继续医学教育活动,取得25学分,其中I类学分须达到5学分,II类学分达到20学分。
I类学分计算方法:
1、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活动一般在一个月以内,如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会、研讨班、讲习班、学习班等,参加者按其规定授予学分。
2、省级医学继续教育项目活动按每6小时计1学分,每次活动最多授予10学分。
以上每个项目所授学分数,最多不超过25学分;管理及其他无上级学分给予者按II类学分计算。
学术会议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际会议8-6学分;全国会议6-4学分;行政区级会议5-3学分;省级会议4-2学分。在会上宣读论文者,按上述标准给分,书面展出和摘要等的作者,按下一级会议最低分给分,仅列题者记1学分。
在刊物上发表论文和综述,按以下类别计算学分:第一作者-第三作者(余类推):国外刊物10-8学分;省级刊物6-4学分;具有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的刊物8-6学分;地级以下刊物4-2学分;内部刊物2-1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