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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优秀范文5篇)第一篇: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论文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心得体会大学生活是丰富人生的一种历程,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广阔的成长平台,我们要抓住眼前的任何机会去锻炼自己,历练自己,充实自己。

一个学期下来,我经受了大学生活上的磨练、专业学习上的考验,在老师们的教导下、同学们的帮助下,特别是学习《思想道德修养于法律基础》课程后,我对大学生活和学习环境充满了热爱,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处事,通过一些有益的活动,锻炼了自己能力,增强了自己的人格素质,完善了自己人格魅力的修养和陶冶。

我一直都是很喜欢范老师的课的。

首先,范老师的第一节课给我留下了很深很好的印象,其次,范老师的课堂的确很生动,经常让很多同学忘记了看课外书。

其次,老师从我们的心理实际出发给我们传经授道,对同学们的心理塑造和自我认识有着重要的意义。

为我们的大学生活增添了很多清新的气息,为我们今后的人生发展坐下了坚实的基础。

大学时期是人生道德意识形成、发展和成熟的一个重要阶段,在这个时期形成的思想道德观念对一个人的影响尤为重要。

《法律基础与思想道德修养》这门课,是一门以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进行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社会主义思想道德修养教育,使我们大学生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将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

其中,政治修养是核心,思想修养和道德修养是重点,心理修养是基础,学习成才修养是出发点和落脚点。

通过理论学习和实践体验,帮助大学生形成崇高的理想信念,弘扬伟大的爱国主义精神,确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加强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全面提高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它是大学生的必修课程,体现着社会主义大学的本质特征,在培养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方面和对大学生思想的塑造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材的第一章至第四章,主要阐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内容,形成了以理想信念为核心,以爱国主义为重点,以正确的人生目的、端正的人生态度、科学的人生价值标准为基本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教育体系;第五章和第六章集中阐述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理论和具体法律制度,形成了以社会主义法制教育为核心内容的知识体系;第七章主要结合公共生活领域、职业领域和婚姻家庭领域,对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制教育的内在结合作了深刻阐述。

思修分析法律案例(3篇)

思修分析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张三,男,30岁,某公司职员。

2021年10月某日,张三驾驶一辆小型轿车在市区行驶。

当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一辆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导致电动自行车驾驶员受伤,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张三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

次日,警方根据现场痕迹和目击者证言,将张三抓获。

二、案例分析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逃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张三在事故发生后,未停车查看情况,也未报警,而是驾车逃离现场,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

2.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交通肇事逃逸,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三在事故发生后逃逸,且未及时救助受伤人员,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逃逸罪。

3. 张三的刑事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案中,张三在事故发生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认定为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4. 张三的民事责任如何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张三在事故中负有直接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本案中,张三应赔偿受伤人员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损失。

三、案例启示1. 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

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源于驾驶员的疏忽和违法行为,遵守交通法规,安全驾驶是预防交通事故的关键。

2. 发生事故后,及时停车、报警、救助受伤人员。

事故发生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救助受伤人员,并迅速报警,这是法律规定的义务。

思修关于法律案例分析(3篇)

思修关于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案例分析是法学教育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践相结合,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本文以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案为例,从思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的角度进行分析,探讨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二、案情简介某公司是一家生产化工厂,位于我国某市郊。

近年来,该公司在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等污染物严重超标,对周边环境造成了严重影响。

当地居民反映强烈,纷纷要求政府部门介入调查。

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公司排放的污染物严重超过国家排放标准。

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该公司被当地人民法院以环境污染罪提起公诉。

三、案例分析1. 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本案中,某公司违反国家环境保护法规,排放超标污染物,严重侵犯了周边居民的环境权益。

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判决,体现了法律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的作用。

(1)法律明确规定了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明确的行为准则。

某公司违反法律规定,排放超标污染物,显然已经触犯了法律。

(2)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违法行为进行制裁,保障了受害者的合法权益。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某公司赔偿周边居民损失,并对公司负责人进行刑事处罚,充分体现了法律的公正性。

2. 法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环境污染问题已经成为全球性的问题,我国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案中,某公司涉嫌环境污染,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判决,体现了法律在保护生态环境方面的作用。

(1)法律对环境保护提出了明确要求。

我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对污染物的排放标准、治理措施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为环境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2)法院依法审理案件,对环境污染行为进行制裁,促使企业履行环保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某公司承担环境治理责任,并支付罚款,有利于促使企业加强环保意识,履行社会责任。

3. 思修视角下的启示(1)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思修法律部分概要

思修法律部分概要

法律部分资料整理一、法律的概念1、法律的词源2、法律的一般含义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不但由国家制定或认可,而且由国家以强制力保证实施。

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

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

3、法律的作用法律的规范作用:指引作用,为人们提供一种既定的行为模式,引导人们在法律范围内活动。

通过三种形式实现:授权性指引,禁止性指引,义务性指引。

预测作用,告知人们某种行为所具有的为法律所否定或肯定的性质以及它所导致的法律后果。

评价作用,强制作用,教育作用。

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的社会作用:确立和维护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

确立和维护社会主义的经济制度。

确立和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秩序。

推动社会的改革与进步。

二、民法1、民法的基本概念和基本原则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以及公民与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事立法、司法和民事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和约束功能的基本行为准则,其效力贯穿于整个民事法律制度。

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有: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享有独立、平等的法律人格,在具体的民事法律关系中互不隶属,能自主地表达自己的意愿,其合法权益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有完全的意志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参加民事活动,做出民事行为,并自主地决定民事法律行为的形式与内容,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非法干预、强迫或胁迫。

公平原则,是指应当以利益均衡作为价值判断标准来调整民事主体之间的物质利益关系,确定其民事权利、民事义务和民事责任。

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行使民事权利或履行民事义务时,应该善意无欺、讲求信用,不规避法律和约定。

禁止权利滥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行使民事权利时,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2、民事主体制度民事主体是指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公民(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大学思修法律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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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思修法律论文推荐文章大学生预备党员转正评议热度:应届大学生的自我评价热度:2017年大学入党志愿书范文热度:大学辅导员入党志愿书范文热度:大学生入党群众评议模板热度:法律是指统治阶级为了实现统治并管理国家的目的,经过一定立法程序,所颁布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

下文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大学思修法律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大学思修法律论文篇1浅谈法律教育与法律思维培养一、法律思维培养的主要内容在进行法律教育的时候,培养学生的法律思维是其核心内容,想要更好的培养法律思维,便必须对思维培养的核心内容进行明确,这样才能够给学生法律思维培养奠定良好的基础。

(一)重视法言法语的运用在法律思维中,法言法语是重要的基本功,语言能够将一个人的思维很好的体现出来,在进行社会问题分析的时候,只有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才能够将其转化成为法律方面的问题,将干扰因素以及非专业思考排除;与此同时,在抽象概况法律现象的时候,也应该将法言法语运用进去,这样才能够形成正确的法律概念,进一步形成法律思维。

(二)逻辑必须严密法律思维本身便是理性思维,这便要求法律思维逻辑必须严密,法律思维的整个过程便是将法律运用进去来对社会中的一些法律现象进行逻辑分析,逻辑判断以及逻辑推理的过程。

若是没有法律推理,那么便不可能具备法律适用以及法律论证。

通过推理得出来的结论必须是能够让社会和当事人信服的,这便要求这个过程必须理性,并且逻辑缜密。

(三)中正不阿,不偏不倚在法律教育中,法律思维必须是公正的,这是符合法律活动需要的,在对法律事实进行评价和分析的时候,必须排除自身的喜好和私心,不能够先入为主,必须保证裁决的公正性。

(四)程序正义应该优于实体的正义法律思维属于程序性思维的一种。

在我们生活的过程中,人们习惯用实事求是来进行法律现象的审视,重视实体公正。

但是,在法律上程序公正应该是优于实体公正的,与此同时,法律程序也具备正当性和其独特的价值。

并且法律程序本身也是自治的,这便要求法律人应该重视程序性思维习惯的养成。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

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大学生法律意识是社会主体对社会法的现象的主观反映,即大学生对于法律和法律现象的思想,情感和态度的总称,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如下是编辑为家人们整编的学生法律论文优秀5篇,仅供参考,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大学生法律论文篇一(一)缺乏法律理论知识法律理论知识是高校学生在现代的社会环境中对法律以及法律现象在一定的反应过程中形成的系统化以及整体化的一种理性思维体系,也是现代法律观念在理论上的表现。

具体来说,它具有形态系统化以及指导性地位等特性,它是高校学生能够树立起科学的法律意识并形成出色的法律能力的基础与前提、如果没有对于法律知识的全方位的了解与科学的认识,就无法形成较高的法律能力以及科学的法律意识。

相关调查结果显示,目前大部分高校学生整体上缺乏对于法律知识的全面了解,并且他们对于与本专业相关的法律知识的掌握情况以及对部门法律的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都不容乐观。

(二)淡薄的法律意识随着在我国公民中深入进行,大部分高校学生的法律意识已经比以前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通过思修课的学习和其他的相关途径,他们了解并已经掌握了一部分的基础法律知识,能够了解到依法治国方针的必要性以及重要性。

然而,在思修课程的实际教学过程中,由于学时较少以及课程的安排不多等情况,教师在授课过程中仍旧偏重于对于基础法律知识的讲授。

所以大部分的高校学生仍然缺乏对于法学中的理论知识的深层次的了解。

在发生日常纠纷的情况下无法用法律理论知识将其解决。

同时,大部分的大学生不仅缺乏对于法律本质的认识,还缺乏应有的权利意识。

一部分的高校学生错误的认为学生只有义务,没有权利。

也就是这部分学生只有被动的法律意识,并没有主动的法律意识。

(三)欠缺法律能力这里所说的法律能力指的是能够体现出大学生的具体的法律素质的一个十分重要的因素,它主要包括了护法能力、守法能力以及用法能力三个要素。

在当下,大部分的高校学生在这三个能力上都有所欠缺。

思修课法律典型案例范文(3篇)

思修课法律典型案例范文(3篇)

第1篇一、引言思修课作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道德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法律典型案例的分析,能够帮助学生深入理解法律条文,提高法律素养。

本文以“高空抛物”事件为例,分析该事件的法律问题,旨在提高学生对法律的认识和遵守法律的自觉性。

二、案例背景2018年6月,某城市一小区发生了一起高空抛物事件。

一名女子从楼上将一个装有玻璃瓶的塑料袋扔下,导致楼下一位行人头部受伤。

经调查,该女子是因为家庭琐事与邻居发生争执,一时冲动才做出了这一行为。

该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关注,也引发了人们对高空抛物这一法律问题的思考。

三、案例分析1.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性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属于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高空抛物行为具有以下特征:(1)故意性: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危害公共安全,仍然故意为之。

(2)公共性:行为人实施高空抛物行为,危害的对象是不特定多数人。

(3)危险性:高空抛物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如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

2. 高空抛物行为的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具体刑罚包括拘役、管制、有期徒刑等。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受害人有权利要求侵权人赔偿损失。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高空抛物行为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3. 高空抛物事件的预防与治理(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社区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高空抛物行为的危害,提高公众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2)完善法律法规:针对高空抛物行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3)加强监管:政府部门要加强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管,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某盗窃案”为例,分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预防措施。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旨在提高人们对盗窃罪的认识,强化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

一、引言近年来,盗窃案件频发,严重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预防犯罪行为的发生,本文以“张某盗窃案”为例,分析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法律责任及预防措施。

二、案例分析1.案情简介张某,男,30岁,无业。

2019年3月,张某因生活所迫,产生了盗窃他人财物的念头。

经调查,张某在2019年4月至6月期间,先后在A市、B市、C市等地实施盗窃,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

2.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1)客体要件:侵犯的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2)客观要件: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

(3)主体要件: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4)主观要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3.张某盗窃案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张某盗窃公私财物,涉案金额共计人民币10万元,属于数额巨大,依法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4.预防措施(1)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人们的法律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盗窃犯罪行为。

(3)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4)建立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对盗窃犯罪分子实施信用惩戒。

三、结论“张某盗窃案”揭示了盗窃罪的严重危害性。

通过对案例的深入剖析,我们应认识到,预防盗窃犯罪,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

关于法制观念的思修论文范文

关于法制观念的思修论文范文

关于法制观念的思修论文范文法制观念是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我们每个人都要有法制观念。

下面是店铺给大家推荐的关于法制观念的思修论文,欢迎大家阅读!法制观念的思修论文篇一:《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途径研究》【摘要】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大学生法制观念的培养,直接关系着我国依法治国的前景,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

本文主要分析了当代大学生的法律观念的现状,并对培养大学生法制观念的途径进行探讨。

【关键词】大学生;法制观念;现状;培养途径法制观念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体系,是人们关于法律的思想、观念、知识、心理的总称,包括对法律本质、作用的看法,对现行法律的要求、态度和评价、解释,对人们行为的法律评价、等。

它既包括人们的法律知识、法律思维方式、法律感情、法律意志、法律态度、法律信仰,和法律意识形态等多方面的因素和内容。

全力培养大学生的法制观念,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对我国的法制实践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一、大学生法制观念的现状我国高校的法律基础教育比较普及,但是大学生的法制观念还是相当淡薄。

苏州地区某大学的一项调查结果显示,当代大学生的法制自觉意识并不是很高,没有自觉提高自身法律知识的潜意识。

调查中有72%的同学很少主动查阅法律方面的书籍,而对于学校组织的一些法制宣传活动或讲座的参与积极性也不够高,有近25%的同学表示从未参加过此类活动或讲座;约45%的同学觉得学习法律知识用处不大。

潜意识的不重视,也是我国法制进程中的一大阻碍因素。

大学生法制观念水平急需提升。

目前大学生法制观念主要存在下列问题:(一)大学生法制观念淡薄法律信仰是社会主体在对法的现象理性认识的基础上油然而生的一种神圣体验,是对法的一种心悦诚服的认同感和皈依感,是人们对法的理性和激情的升华,是主体关于法的主观心理状态的上升境界。

由于中国受数千年的政治传统和法律文化的影响,权力至上、专制特权、义务本位等与现代法治精神相悖的、消极的法律观依然影响着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作为高校大学生,受活动区域等方面因素影响,接触外界相对较少,加之社会宣传对法制观念培养的支持力度不够,不能适应当代法制教育的需求,大学生不能及时懂得法律、了解法律,从而降低了法律在他们中的地位,从客观上制约了大学生对法律的认同,动摇了法律信仰。

法律与道德论文15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

法律与道德论文15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

法律与道德论文15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法律与道德论文摘要: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是一门面向全体大学生开设的、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特征和意识形态基本要求的思想政治理论课。

这门课程是把原“98方案”的“思想道德修养”、“法律基础”两部分内容整合为一门新的课程。

因此,如何处理好这两部分内容之间的联系,如何把握好思想理论教育的知识性与意识形态性的关系,如何处理好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关系问题,是值得执教者关注与探讨的问题。

关键词法律与道德法律论文法律法律与道德论文:浅谈《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教学中必须厘清的几对关系论文关键词:教材教学内化外化知行合一论文摘要:本文从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教材体系与教学体系、授之以鱼与授之以渔、内化于心与外化于形、知行对立与知行合一等关系中阐述了如何提高《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问题,认为要使学生通过“这一本”的学习达到自觉地去学其他“无数本”的永恒教育和修为目的,必须创设一个良好的人文环境,并整合各种教学方法的优势,从而达到入眼入脑入心入境的境界。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基础》课)是由《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有机融合而成的一门新课程.是以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道德观和法制观教育为基本内容.培养良好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为主的一门思想政治理论课,其教学质量的好坏。

直接影响到人才培养的质量。

基于此,本人经过多年的教学实践和教学探索,感觉到在该门课的教学实践过程中尚有几对关系必须厘清。

具体来说:一、教育理念与教育实践的关系大学生的诸多综合素质中思想道德素质是最重要最核心的素质.它的优劣或好坏。

决定着大学生的整体素质的性质与方向。

而上好这门课的目的旨在培育和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

使之成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现代化建设的“四有”新人。

但要真正提高高校大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仅靠《基础》这门课薄薄几章内容是不够的,“十处树木,百年树人”,这首先就要从教育理念方面有所突破。

思修论文法律案例分析(3篇)

思修论文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为例,分析了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处理方法。

通过对案件的深入剖析,旨在为我国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提供有益的借鉴。

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

劳动争议案件涉及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益纠纷,关系到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和社会稳定。

本文以某企业劳动争议案为例,对劳动争议案件的法律适用及处理方法进行探讨。

二、案件背景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某产品的生产与销售。

该公司共有员工200余人,其中一线工人100余人。

2018年,公司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在裁员过程中,部分员工对公司的裁员决定提出异议,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随后,部分员工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

三、案件争议焦点1. 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2. 公司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3. 劳动仲裁委员会应如何处理此案?四、法律分析1. 关于公司是否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裁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本案中,某企业因经营不善,决定裁员。

根据法律规定,该公司在裁员前应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方可进行裁员。

2. 关于公司是否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赔偿金。

思修法律论文案例分析(3篇)

思修法律论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随着知识经济的快速发展,知识产权保护日益受到重视。

本文以某公司侵犯员工著作权纠纷案为例,分析法院如何审理此类案件,探讨在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企业应如何合法合规地使用员工创作的作品,以及员工在创作过程中应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关键词:著作权;侵犯;案例分析;知识产权;法律思考一、案例背景某公司(以下简称“甲公司”)是一家从事软件开发的企业,其员工乙(以下简称“乙”)在公司任职期间,负责开发一款软件产品。

在开发过程中,乙独立创作了部分软件代码,并获得了甲公司的认可。

然而,甲公司在产品发布时,未经乙同意,将乙创作的部分代码用于商业用途,并获得了相应的收益。

乙发现后,认为甲公司侵犯了自己的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院审理过程1. 乙提交证据乙向法院提交了以下证据:劳动合同、工资条、软件产品开发过程中的相关文档、甲公司产品发布时的宣传材料等,以证明自己为该软件产品的创作者。

2. 甲公司答辩甲公司辩称,乙在公司任职期间,其创作的代码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公司所有。

同时,甲公司提供了乙在公司任职期间的工作总结、同事证言等证据,以证明乙创作的代码系职务作品。

3. 法院审理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六条规定,职务作品的著作权归单位所有,但作者享有署名权。

在本案中,乙在开发软件产品过程中,虽然获得了甲公司的认可,但并未明确约定著作权的归属。

因此,法院认为,乙创作的代码属于职务作品,著作权归甲公司所有。

然而,甲公司在未经乙同意的情况下,将乙创作的代码用于商业用途,侵犯了乙的署名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七条规定,未经著作权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使用他人作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甲公司赔偿乙经济损失,并要求甲公司在产品发布时,明确标注乙为该软件产品的创作者。

三、案例分析1. 著作权保护的重要性本案中,甲公司侵犯乙的著作权,导致乙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

这表明,在知识经济时代,著作权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论文

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论文第一篇:思想道德与法律修养论文大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摘要:良好的法律素养是中国社会走向法治的希望,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形成良好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个人维护权益的需要。

而我国大学生法律素养现状令人担忧,因此必须从国家民族长远的利益和维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的高度上去认识大学生法律素养的重要性,并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大学生的法律素养。

关键词:大学生法律意识培养以法律来调整和规范社会行为是现代文明社会的重要特征。

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确定,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步伐明显加快,法律体系逐步健全。

作为社会未来高素质的建设者和管理者,基于大学生密切联系着我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大学生不仅应成为一个合格的公民,而且应成为一个优秀的公民。

因此,大学生学习法律知识,既是时代的要求,也是自身健康成长、成才和全面发展所必需的。

一、什么是法律意识法律意识即为对法律尊崇,敬畏,有守法意识,遇事首先想到法律,能履行法院的判决。

法律,民主,现代化是三个不可分离的词语,有法律才有民主,有民主才有现代化。

因此法律素养是人们必须具有的素质修养。

二、大学生法律意识的现状1.法律信仰缺乏法律信仰是指基于社会主体通过对法律现象的感受而形成的内心对法律价值的认同,对法律的坚定信念和尊重,是公众自觉守法的升华。

部分大学生崇尚权力,迷恋金钱和财富,对法律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和认识没有准确地把握,对法治缺乏信心,甚至认为法律是实现目的的手段和工具,受权力和金钱的支配,有了权力和金钱,就可以为所欲为,颠倒是非。

2.规则意识差对于大学生而言,规则主要包括法律法规,校规校级等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

规则意识差在行为上表现为违法违纪现象较多,且明知故犯,有的是为了目的而不择手段。

规则意识差在观念上表现为个人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膨胀。

对国家法律规定和学校相关制度视若无睹。

3.法律知识不足当代大学生由于长期受“应试教育”的影响,其法律素质不高,他们所知道的一些法律知识,也仅限于课堂上的灌输所得。

思想道德法律教学论文3篇

思想道德法律教学论文3篇

思想道德法律教学论文3篇第一篇【摘要】PAD教学模式是讲授(Presentation)—内化(Assimilation)—讨论(Discussion)三阶段整合模式的简称。

其核心理念是将传统的教师课堂讲授与学生当堂讨论的时间上隔开,让学生在课后的一周内进行充分的个性化内化吸收。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以下简称《思修法基》)课程在高校的教育教学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做好就业导向下的高校《思修法基》课程教学改革,帮助学生形成正确的择业观,具有重要的意义。

与传统课堂的教学模式相比,PAD教学模式整体教学效果较好,能够有效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地学习,提高学生的课堂满意度。

【关键词】PAD教学模式;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教学改革1PAD教学模式在高校课堂教学中的应用PAD教学模式最早由复旦大学张学新教授提出,实质上是一种将传统的讲授式和讨论式教学有效结合的混合式教学模式。

其核心理念是把一半课堂时间分配给教师进行讲授,另一半课堂时间分配给学生,以讨论的形式进行互换式学习[1]。

2就业导向下《思修法基》的重要作用《思修法基》作为每位大学生的公共必修课,理应充分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己、了解自己,在教学中提高学生的责任意识和维权意识,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2]。

2.1保障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

高校是为社会发展培养高质量人才的重要基地,就业导向下的高校人才培养既要有过硬的专业技术,也要有坚定的政治品质。

《思修法基》课程作为培养学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法律基础的重要理念,是保障高校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一环。

因此,就业导向职业教育背景下《思修法基》课程改革的重要作用之一就是保障高校人才培养的质量,为社会主义建设培养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3]。

2.2提高复合型人才综合素质的基础。

高校在转型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认识到现代社会需要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除了具备创新素养、技能素养以外,还需要具有坚定的道德素养和强健的身体素养。

大学思修法律部分

大学思修法律部分

一、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内涵(一)法律的一般含义★★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1)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并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法律是一种行为规范。

法律是由国家创制(制定、认可)的。

法律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

(2)法律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法体现的是统治阶级的整体意志,而不是个别统治者的意志,也不是统治者个人意志的简单相加。

法律所体现的并不是统治阶级意志的全部,而仅仅是上升为国家意志的那部分意志。

(3)法律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法律不是凭空出现的,而是产生于特定时代的物质生活条件基础之上。

在一个社会中,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就有什么性质和内容的法律。

人类社会相应产生了四种类型的法律。

2、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1)体现意志: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阶级性加人民性);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阶级性和人民性的统一(2)实质内容: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科学性加先进性);社会主义法律在本质上具有人民性,它与历史发展的基本方向和基本规律是一致的。

社会主义法律制度将不断地改革与创新。

(3)社会作用: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法律保障。

社会主义法律在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对外经济、文化、政治关系的交流与发展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二)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以我国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并由这些部门所构成的具有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体系:是指一个国家的全部现行法律规范分类组合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

法律部门:是指一个国家根据一定的原则和标准划分的本国同类法律的总称。

法律部门是法律体系的有机构成部分,也是法律分类的一种形式。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具体框架:我国目前已初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体系,到2010年将形成中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法律效力思修案例分析(3篇)

法律效力思修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法律效力是法律规范在特定范围内产生约束力的表现,它是法律规范得以实施的重要保障。

思修(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作为我国高等教育的一门基础课程,旨在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道德素养。

本文将从法律效力视角出发,分析几个典型案例,探讨法律在实践中的运用和影响。

二、案例分析1. 案例一:张三的遗产继承纠纷案情简介:张三去世后,其遗产由其子女继承。

然而,在遗产分配过程中,张三的子女与儿媳发生了纠纷。

儿媳认为,她在照顾张三生前的日子里付出了很多,应当获得更多的遗产。

而子女则认为,儿媳并非法定继承人,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遗产应当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儿媳并非张三的法定继承人,因此无权参与遗产分配。

但是,儿媳在照顾张三生前的付出,可以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四十三条规定,适当给予补偿。

结论:本案中,儿媳在法律上无权参与遗产分配,但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获得补偿。

2. 案例二:李四的劳动合同纠纷案情简介:李四在某公司工作多年,因公司经营不善,公司决定与李四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李四认为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合同,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

本案中,公司未按照法定程序解除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解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

结论:本案中,公司应当支付李四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3. 案例三:王五的环境污染纠纷案情简介:王五所在村庄附近有一家化工厂,化工厂在生产过程中排放大量废气、废水,严重污染了村庄环境。

王五和村民们多次向有关部门投诉,但问题仍未得到解决。

法律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排放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思修法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甲乙交通事故案”为例,分析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

通过对案件事实、法律依据及案例分析,探讨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的相关法律规定,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了参考。

关键词: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赔偿;案例分析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机动车数量不断增加,交通事故也随之增多。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焦点。

本文以“甲乙交通事故案”为例,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及赔偿问题进行分析,以期为今后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二、案件事实2019年5月15日,甲驾驶一辆小型客车行驶至某路段时,与乙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碰撞,造成乙受伤及车辆损坏。

事故发生后,甲立即停车报警,并拨打急救电话。

经调查,甲在事故发生时,未取得驾驶证;乙在事故发生时,未佩戴安全头盔。

经交警部门认定,甲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乙无责任。

三、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机动车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应当邀请一至二名与交通事故处理人员有熟悉关系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参加。

四、案例分析1.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本案中,甲未取得驾驶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属于违法行为。

思修法律分析案例(3篇)

思修法律分析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原告甲系某知名网络文学作家,其创作的小说《梦回长安》在网络上连载期间,被被告乙未经许可擅自改编成漫画并在其个人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

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侵犯了其著作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二、法律问题本案涉及的主要法律问题是著作权侵权及侵权责任的承担。

1. 被告乙是否侵犯了原告甲的著作权?2. 如果被告乙的行为构成侵权,其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三、法律分析1. 被告乙是否侵犯了原告甲的著作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指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

本案中,原告甲创作的小说《梦回长安》属于文字作品,其享有著作权。

被告乙未经原告甲许可,擅自将小说改编成漫画并在网络上发布,侵犯了原告甲的著作权,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被告乙侵犯了原告甲的复制权。

复制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进行复制、翻印、影印、录音、录像等行为的专有权利。

被告乙将原告甲的小说改编成漫画,实际上是对原告甲作品进行了复制。

(2)被告乙侵犯了原告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信息网络传播权是指著作权人对其作品在互联网上进行传播、展示、下载等行为的专有权利。

被告乙将改编后的漫画发布在个人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上,侵犯了原告甲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综上所述,被告乙的行为构成对原告甲著作权的侵犯。

2. 如果被告乙的行为构成侵权,其应承担何种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以下侵权责任:(1)停止侵害。

被告乙应立即停止对原告甲著作权的侵犯行为。

(2)消除影响。

被告乙应在其个人网站、社交媒体平台上删除侵权作品,并公开道歉,消除对原告甲名誉的负面影响。

(3)赔偿损失。

被告乙应赔偿原告甲因侵权行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

(4)承担法律责任。

被告乙如拒不履行上述侵权责任,法院可依法判决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大学思修演讲稿法律

大学思修演讲稿法律

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律:守护公平正义的基石》。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基石。

自古以来,法律就承载着国家治理、社会秩序、人民福祉的重要使命。

在新时代,我们更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法治意识,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一、法律的作用1. 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法律是国家意志的体现,是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的工具。

通过法律手段,国家可以有效地打击犯罪、维护国家安全、保障经济发展。

2. 保护公民合法权益法律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基石。

在法律框架下,公民的财产权、人身权、知识产权等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使人民群众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

3. 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法律是社会公平正义的保障。

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调整社会关系,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4. 维护社会秩序法律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保障。

法律规范了人们的行为,使社会秩序井然,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和谐稳定的生活环境。

二、法律的重要性1. 法律是国家治理的基础法治是现代国家治理的核心要素。

一个国家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离不开法治的支撑。

只有依法治国,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2. 法律是人民幸福的保障法律保障了人民的合法权益,使人民群众在享有权利的同时,自觉履行义务。

在法治社会中,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得到不断提升。

3. 法律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法律是社会进步的推动力。

通过法律手段,可以调整社会关系,推动社会公平正义,实现社会和谐稳定。

三、如何增强法治意识1. 学习法律知识我们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了解国家法律法规,增强法治意识。

只有具备一定的法律知识,才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法律。

2. 尊重法律权威我们要尊重法律权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得违反法律。

只有尊重法律权威,才能维护法律尊严,实现社会公平正义。

3. 积极参与法治实践我们要积极参与法治实践,为法治建设贡献力量。

可以通过参加法律知识竞赛、法治宣传活动等方式,提高法治素养。

思修学习感悟之法律篇

思修学习感悟之法律篇

思修学习感悟之法律篇第一篇:思修学习感悟之法律篇思修学习感悟之法律篇现在当我们打开新闻时,经常会看到某某高校发生杀人、投毒案件。

按道理说,这种事情是不应该发生在学生身上的,但是事实就是这么血淋淋地摆在你的面前。

上课时,老师总是调侃说,是因为他们上学时没好好学习思修这门课,大家总是会笑出声来。

但是,仔细想想,又何尝不是这样呢。

现在有好多人对法律都是一知半解的,甚至是完全不了解。

国外的孩子从幼稚园开始就开始接触法律方面的知识,而我们的大学生都未必说的出几条法律。

因此,大学里开设思修这门课,让我们了解法律知识还是很有必要的。

我们每一个公民都有遵守并行使法律的权力和义务。

更应该尊重法律权威。

法律是国家规定的具有强制力的公文条约,是一种特殊的社会规范。

我国的法律属于社会主义法律,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

它具有预测、评价、教育、强制的作用。

我们应当树立社会主义法治观念,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思维,尊重社会主义法律权威,行使法律权利,履行法律义务。

大学生们更应该学习法律,了解法律。

拒绝做一个法盲,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不做危害社会、危害国家、危害人民、违法乱纪的事。

第二篇:思修学习感悟之道德篇思修学习感悟之道德篇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骇人听闻的事件告诉我们,重筑道德高墙是多么的重要。

道德属于上层建筑的范畴,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式。

形成一个健康良好的道德观对我们当代大学生来说是十分重要的。

道德具有教育、激励的功能,沟通、辩护功能。

能够帮助我们正确认识社会道德生活的规律和原则,帮助我们正确选择自己的道德行为,积极塑造自身的善良道德品质。

因而,继承并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极为重要的。

中华传统美德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精神财富,是我国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源头活水。

我们应当汲取中华传统美德中的精华学习、弘扬。

重视整体利益、国家利益和民族利益,培养责任意识和奉献精神。

推崇“仁爱”原则,追求人际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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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孕育,在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确立并在社会主义建设中不断发展的。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本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从法律所体现的意志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工人阶级领导下的广大人民意志的体现。

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既具有鲜明的阶级性,又具有广泛的人民性,体现了阶级性与人民性的统一。

从法律的实质内容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社会历史发展规律和自然规律的反映,具有鲜明的科学性和先进性。

从法律的社会作用来看,我国社会主义法律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顺利发展的有力保障。

在经济建设方面、政治建设方面、社会建设方面社会主义法律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依法治国的主体是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需要人民群众广泛参与的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主要任务有以下几项:(1)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2)提高党依法执政的水平;(3)建立社会主义法治政府;(4)健全司法体制与制度;(5)完善权力制约与监督机制;(6)培植社会主义新型法律文化。

从法律的历史和实践来看,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之间存在着多方面的复杂关系。

一般说来,可以把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的关系,概括为结构上的相关关系、总量上的等值关系、功能上的互补关系等三个方面:
结构上的相关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是对立统一的。

法律这
一事物中两个分离的、相反的成分和因素,是两个互相排斥的对立面。

同时,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又相互依存、相互贯通,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总量上的等值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在总量上是等值的。

首先,一个社会的法律权利总量和法律义务总量是相等的。

其次,在具体法律关系中,法律权利与法律义务互相包含。

功能上的互补关系。

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各有其独特的、总体上又是相互补充的功能。

法律义务以其强制某些积极行为发生、防范某些消极行为出现的特有约束机制而更有助于建立社会秩序;法律权利以其特有的利益导向和激励机制而更有助于实现人的自由。

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树立,既有赖于国家的努力,也有赖于公民个人的努力。

从国家角度来说,应当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损害社会主义法律权威的因素。

从个人角度来说,应当通过各种方式努力维护社会主义法律权威。

对于大学生来说,至少应努力树立法律信仰,积极宣传法律知识,敢于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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