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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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办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街道办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街道办干部职工管理制度街道办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街道办干部职工的管理,优化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干部职工任职资格1. 须具有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且符合职位所需的专业要求。

2. 须持有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3. 具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未受过纪律处分,没有犯罪记录。

4. 须通过竞聘或考核程序,审核被任命。

第三章干部职工考核与奖惩制度1. 对于工作表现良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和职工,应当及时进行表彰和奖励。

2. 对于工作不认真、不负责任或者不履行职责的干部和职工,应当依据工作绩效进行通报批评取缔或者追究相应的责任。

3. 干部职工的考核周期为一年,参考考核指标包括:工作绩效、服务态度、工作责任及专业能力等方面。

第四章日常工作管理1. 干部职工应当按照职责及时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向上进取,追求卓越。

2. 干部职工应当遵守相关的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不得违反工作制度和职业操守进行违法和不良行为。

3. 街道办干部职工应当在劳动合同或协议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出勤及完成工作任务,且必须经街道办相关部门批准后可请假,迟到早退应当予以扣除相应的奖金或严肃处理。

4. 街道办干部职工应当保守机密,不得私自外泄机要信息等重要内容。

5. 干部职工应当立足当地,服务本区居民,积极协助街道办部门推进工作,提高服务水平。

6. 干部职工应当严格遵循财务管理规定、手续限制等制度,保证资金使用的合理有序,并接受其他部门或其他组织对其进行的财务审计。

第五章领导干部和职工的廉政建设管理1. 干部职工应当接受廉政教育和职业操守的培训,加强职业精神和廉洁从业的理念。

2. 领导干部应当以身作则,确保自身不受“五风”、腐败、贪污等诱惑。

3. 领导干部应当正确行使职务权限,履行相应的法定职责,保障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公平。

4. 干部职工应当主动揭发违纪、违法行为,反对不良风气,切实维护职业荣誉和社会形象。

第六章组织与实施1. 街道办管理领导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街道办公共服务中心。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是一个组织机关为了管理基层干部职工而制定的一套规范和要求。

它的目的是确保基层机关的工作顺利进行,提高工作效率和绩效,保障员工的权益,促进基层干部的成长和发展。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干部选拔和任用机制:明确干部选拔的程序和标准,并建立健全的干部任用制度,确保干部的选拔和任用是公平、公正的。

2. 职责和任务分工:明确每个干部的职责和任务,保证各司其职,高效完成工作。

3. 业绩考核和奖惩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估制度,根据干部的工作表现和成绩进行考核和奖惩,激励干部积极进取、持续发展。

4. 培训和培养机制:建立健全的培训机制,提供必要的培训资源和机会,帮助干部不断提高自己的素质和能力。

5. 公平公正的待遇和福利:确保干部的待遇和福利公平合理,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使干部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

6. 干部考核和选拔的程序和机制:建立健全的干部考核和选拔程序和机制,通过岗位竞争选拔和定期考核,选拔出真正胜任工作的干部,促进干部队伍的更新与发展。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是组织机关对干部和职工的管理规范,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能够提高干部的工作效率和素质,推动基层机关的发展和进步。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1. 前言为了加强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的管理,促进基层单位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 职工分类•管理人员:包括处级以上干部、科级干部、科员、办事员;•普通职工:包括工人、农民、技术人员、事务人员等。

3. 职工考核3.1 考核依据职工考核应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态度、工作质量、服务质量、职工参加集体活动、职业素养及自主学习等方面作为考核依据。

3.2 考核方法考核方法包括日常考核、定期考核、特殊考核等多种形式,其中定期考核为主。

3.3 考核结果职工考核结果用等次分类,以优、良、中、差等次来划分。

考核结果以职工个人档案形式存档,并将考核结果出具证明。

4. 员工奖惩4.1 奖励奖励应根据职工工作业绩、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等要素评定,由评定委员会推荐,领导批准后给予。

奖励种类包括荣誉、物品奖励、证书或津贴等。

4.2 惩罚惩罚应明确罚则、程序和标准,并经过集体讨论、领导批准后给予。

常用惩罚方式有严重批评、诫勉、警告、降级、罚款、调离或开除等。

5. 基层单位离职管理5.1 个人提出离职职工有离职意愿,应向所在部门书面提出,单位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相关手续。

5.2 单位要求辞职单位要求辞职应当有充分理由,应经过集体研究,领导批准后,与职工协商处理。

5.3 内退、调离、降职、开除根据职工工作表现或其他原因,经过程序处理后,可能会出现内退、调离、降职、开除等情况,需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6. 职工教育培训为了提高职工的业务水平和职业素养,基层单位应定期举行工作能力培训、业务培训和道德经验培训等。

7. 职工权益保障7.1 劳动合同单位要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合同应包括工作职责、工作条件、福利待遇及劳动保护等内容。

7.2 组织职工代表大会和职工会单位应定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设立职工会,保证职工的民主权利。

7.3 福利待遇单位应为职工提供社会保险、工资、加班费、带薪休假、职工医疗保险等福利待遇。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干部职工管理,规范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正常秩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干部和职工,包括行政人员、教师、工人等各类人员。

第三条干部职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履行工作职责,维护单位声誉和形象。

第四条干部职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服从上级指挥,认真履行工作任务,不得擅自迟到早退,旷工逃班。

第五条干部职工应当爱护单位公共财物,不得私自挪用、浪费、损坏单位财物,若有损坏应当及时报修或赔偿。

第六条干部职工应当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单位机密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对外透露单位内部事务。

第七条干部职工应当恪尽职守,忠诚履行工作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不得搞权色交易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干部职工应当遵守单位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安排,不得随意辞职或拒绝工作调动,不得组织罢工、示威等违法活动。

第九条干部职工应当维护单位正常秩序,不得在工作场所吸烟、喧哗、打闹、赌博等违法行为,不得在上班时间玩手机、聊天等影响工作的行为。

第十条干部职工应当尊重同事、尊重领导,相互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相合作,建立和谐的工作氛围。

第十一条干部职工应当定期参加单位组织的培训、学习活动,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十二条干部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单位的公益活动,关心单位员工的生活和工作,发扬正能量,为单位建设发展贡献力量。

第十三条对违反本规章的干部职工,将按照单位规定进行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降级、开除等处分。

第十四条本规章由单位负责制定和解释,干部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不得有违反或解释不明之处。

第十五条本规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向全体干部职工宣读,让每一位工作人员深刻理解和遵守。

本规章最终解释权归本单位所有。

以上为《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全文。

制定单位:制定时间:2021年10月1日生效时间:2021年10月15日。

2024年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基层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____年____月____日)为加强对我镇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党纪、政纪,切实改变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特制定如下工作《制度》,望全体干部、职工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一、考勤制度1、考勤对象为镇属机关、事业单位全体干部和职工。

2、实行双休日制度。

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双休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为上班时间,每天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2:00—6:00。

凡在双休日镇党委、政府有中心工作安排或双休日逢赶场天,双休日自然取消,按正常时间规定上、下班。

上班时间内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更不能擅自离岗。

每旷工一天,扣其本人当月工作的日平均工资,以此类推。

中心工作期间,每旷工一天,按扣罚三天工资处理。

3、坚持每月考勤制。

每天上午8:00—8:30为干部、职工签到时间。

干部、职工下村、出差必须到党政办说明事由和去向,党政办不清楚去向不能说明情况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二、会议制度1、实行例会制度,每逢星期五的上午8:30—12:00召开党政联席会议,各工作组汇报一个星期来的工作开展情况,并安排下一周的工作。

2、除例会外,其他会议由党政办电话、书面或口头通知相关的参会人员,参会人员必须按时带笔记本参加会议,并认真作好会议记录。

3、因事、因病不能参会者,必须向单位负责人请假,说明原因。

4、会议实行签到制。

迟到、早退三次,算旷工一天,无故不参加会议者,按旷一罚三处理,并计入年终考核。

三、学习制度1、每月的____号、____号、____号三天为全体干部职工的理论、政策学习时间,学习的考勤按制度执行。

2、学习内容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业务知识。

3、学习期间,每位干部职工必须认真做好学习笔记,年底进行检查,作为本人考评的重要内容之一。

4、镇党委、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测试,以检查学习成果。

四、请假制度1、请假方式。

一般干部、职工请假一天,由站、所长、办公室主任或工作组长审批;请假两天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三天以上,由镇主要领导审批。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用6篇)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通用6篇)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第1篇一、总则1、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建立为适应xx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加强xx公司内部中层干部的管理,使xx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充分发挥中层管理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订本制度。

2、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xx公司的全体中层管理干部。

3、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的制订依据本制度按照集团公司的管理制度,依照国家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合理参照其它企业科学先进的管理办法,结合本公司工作实际情况本着”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而制订。

二、工作守则和行为规范中层干部工作守则1、每位中层管理干部都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处处以xx公司的利益为重,为公司的发展努力工作。

2、牢记”重在落实,贵在坚持”的工作理念,主动、热情、周到的为场内司机,信息户、货主和全体员工服务,努力让所有人满意。

3、全体管理干部要具备创新能力,通过培训及自我学习新知识使个人素质与x司的发展保持同步。

4、讲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确效率是公司的生命。

5、要有敬业和奉献精神,满负荷、快节奏、高效率是对所有中层管理干部提出的敬业要求。

6、具有坚忍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和勇气战胜困难、经得起挫折。

7、要善于协调,融入集体,有团队合作精神和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分工不分家。

8、要注意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正直无私的个人品质。

9、明确公司的奋斗目标和个人的工作目标。

10、对于中层干部兼职行为的管理:⑴中层干部未经公司领导书面批准,不得在外兼任获取薪金的工作。

⑵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职:①在公司内从事外部的兼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的工作时间和其他资源从事所兼任的工作;②兼职于公司的业务关联单位或者商业竞争对手;③所兼任的工作构成对本单位的商业竞争;④因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有损公司形象;11、对于中层干部个人投资行为的管理:中层干部可以在不与公司利益发生冲突的前提下,从事合法的投资活动,但禁止下列情形的个人投资:(1)参与经营管理的;(2)投资于公司的客户或商业竞争对手的;(3)以职务之便向投资对象提供利益的;12、中层干部保密义务①、中层干部有义务保守公司的经营机密。

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机关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机关干部职工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激发工作激情,营造和谐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管理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各级机关的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

三、管理原则1. 依法管理:管理干部职工要依法行事,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制定的规章制度。

2. 公平公正:管理干部职工要公平公正对待每一位员工,不偏袒,不歧视。

3. 激励激励:管理干部要注重激励员工,激发其工作激情和创造力。

4. 奖罚分明:对于表现优异的员工应当给予奖励,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进行惩罚。

5. 服务员工:管理干部要真诚为员工服务,关心员工的生活和工作。

四、干部管理1. 干部选拔任用: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应当按照程序进行,不得擅自进行或者利用权力进行任人唯亲。

2. 干部考核评定:针对干部的工作绩效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对表现优异的应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3. 干部培训:机关应当定期开展干部培训,提高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

4. 干部奖励和惩罚:对于表现突出的干部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干部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五、职工管理1. 职工招聘:机关招聘职工应当依据岗位需求和招聘程序进行,不得存在任人唯亲等问题。

2. 职工培训:机关应当定期对职工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 职工考核评定:对职工的工作绩效应当进行定期的考核评定,对表现优异的应予以奖励,对表现不佳的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4. 职工奖励和惩罚:对于表现突出的职工应当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严重违反规定的职工应当进行严肃处理。

六、工作环境1. 良好的工作环境:机关应当创建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包括舒适的办公室、健康的工作氛围和完善的工作设施。

2. 公平公正的管理:机关应当做到公平公正的管理,不偏袒,不歧视,让每一位员工都能得到公平的对待。

3. 注重员工的生活:机关应当关心员工的生活,提供相应的福利待遇,关爱员工的健康和家庭。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

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干部职工的行为,促进企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企业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包括领导干部和普通职工。

所有员工都应当遵守本制度,并对本单位的干部和职工进行监督管理。

第三条企业干部职工监督管理应当依法依规,公正公平,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和职业发展。

第二章干部管理第四条企业干部应当做到廉洁自律,遵纪守法,不得违反党纪国法。

干部要以身作则,严格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亲自带头执行。

第五条企业干部应当加强学习,提升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第六条企业干部应当服从企业领导,听从工作分配,不得违反企业规定擅自行使权力。

第七条企业干部在担任职务期间,不得利用职权谋取个人私利,不得搞权色交易,不得违反规定干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秩序。

第八条对于不遵守规定、违纪违法的干部,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有违法犯罪行为的干部,应当及时报警,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考核机制,对干部执行职务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评估。

对考核不通过的干部,应当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提醒,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奖惩。

第十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干部激励机制,对表现突出、业绩优秀的干部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第三章职工管理第十一条企业职工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履行职责,不得违法违纪,不得损害企业利益。

第十二条企业职工应当加强业务学习和职业培训,提升自身素质和能力,积极投身于企业生产经营。

第十三条企业职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按时按质完成工作任务,不得违规擅自调休、旷工或辞工。

第十四条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应当团结合作,积极贡献力量,不得耍小聪明、捣乱工作秩序。

第十五条企业职工在工作中应当保护企业财产,不得盗窃、浪费、挪用企业财物。

第十六条企业职工对企业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有权利进行监督举报。

对于因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职工,企业应当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对于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的职工,应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鼓励。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

机关单位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办法》旨在加强机关事业单位的管理,完善考勤考核制度,确保各项工作高效运行。

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干部职工,聘用人员除外。

作息规定方面,实行每星期5天工作制,每天早上8:3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人员应当按照作息时间的规定,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

上班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不得闲聊、玩游戏、办私事,不准擅离办公室。

同时,要做好签到签退手续(指纹打卡),按周汇总审核,按月公示通报,严禁弄虚作假。

值班值守方面,非作息时间需要值班的,由办公室安排值班表。

工作人员要根据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值班人员未按规定值班的视情况定为迟到、早退、擅离职守、旷工。

请假销假方面,工作人员享有法定假,但法定假期间安排值班值守的除外。

工作人员因家庭特殊原因确需请假的可以向审批领导说明原因后请事假,因生病无法上班的可以请病假。

请假须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申请病假3天以上的,必须提供医院证明,未提供的视为事假。

请假权限由股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批准同意。

工作人员请假,必须提交经领导批准同意的请假条,因特殊情况无法及时提供的,可以事后提交,未提交请假条或请假条未经领导批准的按照旷工处理。

请假期限结束后,应当销假。

迟到、早退、擅自离岗方面,工作人员按规定的作息时间准时上下班,超过上班时间到达视为迟到,提前下班为早退,上班期间不在岗的,为擅自离岗。

确需因公外出办事的,应当向办公室报告去向,上班期间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

旷工方面,工作人员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为旷工:不经请假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脱离工作岗位的;请假期限已满,不续假或未获批准而不到工作岗位的;不服从组织调动和工作分配,不按时到岗位工作的;谎报情况、编造理由,欺骗组织请假的;其他应当按旷工处理的。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干部职工的健康成长和工作效率,建立一套科学的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干部职工。

第三条本制度严格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符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

第四条本制度是本单位干部职工管理的基本规范,具有法律效力,所有系统和职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章干部职工的选拔和管理第五条本单位的干部职工选拔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坚持能上能下原则,根据干部职工的工作能力和业绩进行评定。

第六条本单位干部职工的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对干部职工进行全方位的考核,将工作绩效作为选拔和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职工培训制度,不断提升干部职工的素质和能力。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重视干部职工的职业生涯规划,为干部职工提供广阔的职业发展空间。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干部职工奖惩制度,对于优秀的干部职工进行适当的激励,对于不良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三章干部职工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干部职工有根据能力和业绩获得相应的职位和薪酬的权利。

第十一条干部职工有公平竞争的机会,不受种族、性别、宗教等歧视。

第十二条干部职工应当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发挥个人能力,为本单位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应当遵纪守法,遵守本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十四条干部职工应当积极参与本单位的各项活动,增强集体责任感和团队精神。

第十五条干部职工应当保守本单位的商业秘密和机密信息,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十六条干部职工应当注重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端正工作态度,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四章干部职工的考核和激励第十七条对干部职工进行绩效考核时,要注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八条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应当有明确的目标和标准,对于优秀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的奖励,对于不合格的干部职工给予相应的警告和处罚。

第十九条干部职工的绩效考核结果应当做为干部职工晋升、岗位调整、薪酬调整的重要依据。

职工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职工干部工作管理制度

职工干部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工干部工作管理,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工干部工作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单位的干部工作管理。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坚持党的领导,激励引导广大职工干部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不断完善工作绩效,全面提高管理水平和工作质量。

同时,营造公平竞争的氛围,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更加公开、公平、公正。

第四条职工干部工作管理应该以优秀人才为中心,围绕岗位需要,以市场为导向,注重实效,强化绩效考核,打通选人用人的任用通道,提高人才流动性,形成具有竞争优势的人力资源配置格局。

第二章干部选拔任用第五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坚持工作能力第一原则,尊重干部工作自主权,深入推进人才选拔任用制度改革,积极探索人才评价机制,改革选聘方式,提高选人用人科学化水平。

第六条职工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观念,注重选拔任用干部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和廉洁从业情况,推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第七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应当注重干部的能力、潜力和特长,根据不同岗位、不同行业的需求,实行分类管理,因材施济,发挥人才优势。

第八条干部选拔任用应当突出业绩和贡献,加强干部能力测评和评价,建立绩效考核制度,推进选人用人机制的制度化、科学化。

第三章干部培训管理第九条干部培训管理应当以提高干部业务素质为中心,根据不同岗位需求,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培训。

注重干部的实际工作需要,特别是新时代干部需要具备的理论素养和实践能力,注重培养干部的创新意识和现代管理理念。

第十条干部培训应当依托先进的教育资源,多方位开展培训,注重培训的实效性和实用性,鼓励干部主动参与培训,提高干部整体素质。

第十一条干部培训管理要坚持分类管理,针对不同层次和不同岗位的干部开展相应的培训,突出结果导向,提高培训实效。

第四章干部考核管理第十二条干部考核管理应当坚持全面、客观、公开的原则,强调考核结果的真实性和可比性,推动考核工作科学化、制度化。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相关推荐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通用10篇)在当下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篇1为加强全县交通运输系统干部管理,规范和完善干部外出行为,严格电话畅通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因公因私离开,必须严格遵守请假报告制度,不得擅自外出。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的,必须向局长请假,并告之局办公室。

各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各股室负责人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必须分别向分管局长和局长报告请假,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并报局办公室登记备案。

上述人员因公务活动外出,有局长签批意见的不再报告。

三、各二级单位副职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离开,应向单位主要负责人请假报告,经批准后方可外出;机关一般干部在法定工作日内外出必须向股室负责人和分管机关的局长请假报告,因私外出时间超过5天的,必须书面请假报局长批准后方可外出。

四、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回远后,应及时向局办公室报告销假。

需继续外出的必须再行履行请假报告手续。

五、交通运输系统干部外出期间有违纪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六、对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外出离开的,视为无故脱岗。

对无故脱岗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谈话批评、责令检查、全系统通报、纪律处分等处理。

七、凡未报告并造成工作被动、延误的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八、局领导班子成员,各二级单位负责人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畅通,凡因电话不畅通,耽误工作的,可视情况扣减电话费,并根据新的工作制度,给予相应处理。

九、局属各单位要参照本制度制定相应管理制度,加强对本单位干部职工外出和电话畅通管理。

干部职工日常管理制度篇2支行老干部活动室是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是支行老干部之家,为了使其成为文明、健康、整洁、安全的活动场所,特制定管理规定如下:一、开放时间:每天上午11:00—19:00,双休日照常开放,每季10日为老干部阅文日。

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五篇)

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五篇)

乡镇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严明工作纪律,改变工作作风,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1、全体干部必须坚守工作岗位。

2、干部应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有事必须凭办公室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请假条一律交办公室备查。

3、驻村干部请假,____天以内由片长签字准假,请假____天以上(包括____天)先由片长签字,再经乡主要领导签字批准方可准假。

4、机关人员请假必须经主要领导在请假条上签字后方可准假。

5、连续请事假超过____天的只发本人基本工资(临时人员停发工资)。

6、请病假____天以上,需持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方可准假。

7、有下列情形者,分别按有关规定执行。

(1)婚假、丧假为____天;(2)女职工计划内生育者,产假为____天,其中产前____天,难产的增加____天,计划外生育者不享受产假待遇。

8、请假期满后,必须准时销假,否则,请假期外的时间按矿工对待,直至销假为止,特殊原因需补假者必须先电话或口头补假再办理续假手续,凡超假未办理手续者按缺勤对待。

9、无故不上班,每缺勤____天处罚____元。

10、擅离岗位者,发现____次处罚____元。

11、在领导督查各项重点工作时,发现无故脱岗不到位者,每次处罚____元,正式人员年内累计____次不到位的人员实行待岗,停发工资,临时人员进行清退。

12、各种会议出勤情况由办公室点名统计,会上公布。

每缺勤____次处罚镇干部____元,村干部____元,迟到、早退时间超过会议时间三分之二者按缺勤对待,13、法定节假日值班人员缺勤____次处罚____元,因缺勤而发生的意外事件一律由值班人员承担责任。

14、全年出勤者,年终考核时在总分的基础上加____分;请假累计超过半年的,不能参加年度考核;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____天以上____天以下或累计旷工____天以上____天以下的直接确定为不称职,并扣发年终奖励工资;考核年度内连续旷工超过____天或累计____天以上的按自动离岗对待。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关于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干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进一步在全乡形成团结、奋进、廉洁、务实、高效的良好工作氛围,提高执行力,促进各项工作落实,根据干部管理有关规定,特作如下规定:第一条按照工作需要,所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全部定岗到位,明确工作职责(含所在工作单位的岗位职责和包村工作队安排的工作职责)。

第二条挂村领导按规定每月填写挂村工作日志,统一交党政办公室,由党政办公室报送党委主要领导审查,审查不合格的由党委主要领导找其戒勉谈话,并将情况报县委和组织部。

第三条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部门负责人(包村队长)或分管领导(挂村领导)安排的工作或者接受后敷衍应付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的,出现第一次由部门负责人(包村队长)和分管领导(挂村领导)与当事人戒勉谈话,并作好记录;戒勉谈话后,工作表现仍无改观的,由部门负责人(包村工作队长)和分管领导(挂村领导)向乡党委、政府写出书面报告,立即对当事人作出待岗处理,待岗时间三个月,只发给基本工资,待岗期间在党政办公室签到(考勤),并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待岗三个月后,当事人自行联系工作部门(包村工作队),根据待岗期间表现,联系到工作
部门(包村工作队)的,恢复正常工作,联系不到岗位的,停发全额工资,并写出辞去公职申请或限期调离。

条四条对搞阳奉阴违、挑拔离间、搬弄是非,拉帮结派,公开散布不负责任言论,做不利于团结,影响工作开展,在干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的,经查实后,按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五条本规定由乡党委、政府负责解释。

第六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一、目的为加强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规范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单位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全体干部职工,包括在编人员、聘用人员及借调人员。

三、工作时间1. 正常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2. 根据单位工作需要,可对工作时间进行调整,具体调整方案由单位领导班子研究决定,并提前通知全体干部职工。

3. 特殊岗位或特殊情况,需实行弹性工作制或值班制的,由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单位领导班子批准后执行。

4. 工作时间安排应充分考虑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确保干部职工身心健康,提高工作效率。

5. 各部门应合理安排工作,避免干部职工加班。

确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放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干部职工应于每日规定的工作时间开始前进行签到,签到方式由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纸质签到或其他有效方式。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冒签,一经发现,按违反考勤制度处理。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每日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上班签到。

(2)上午签到时间为8:30-9:00,下午签到时间为12:30-13:00。

(3)签到地点由单位统一安排,各部门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签到点。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在外出返回后1个工作日内补签。

(2)补签时需提供外出公干的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予以补签。

4、忘记签到处理(1)干部职工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的,应在发现未签到后1个工作日内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说明情况。

(2)部门负责人对报告情况进行核实,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予以补签。

如核实确有遗漏,可给予一次补签机会。

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Corporation standardization office #QS8QHH-HHGX8Q8-GNHHJ8x x x x x镇职工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机关工作纪律,加强和改进机关工作作风,塑造一支高效、廉洁的建设队伍,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工作积极性,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小金县干部职工管理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经镇党委会研究,结合干部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干部职工管理办法,坚持以全面践行群众路线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达到依法按章开展各项工作的目的。

第三条干部职工必须牢固树立和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按照“两学一做”要求,深入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xxxxx镇党委、人大、政府工作的所有干部职工(含派驻机构人员)。

第二章权利与义务第五条干部职工享有下列权利:(一)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职或者行政处分;(二)享有履行工作职责所应有的权利和国家规定的法定节假日。

干部职工在节假日期间加班,单位可根据工作和财力情况,酌情给予补休和经济补偿;(三)获得劳动报酬和享受保险、福利待遇、带薪休假;(四)参加政治理论学习和业务知识培训;(五)对单位及其领导人员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六)提出申诉和控告;(七)按有关规定申请辞职;第六条干部职工必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本xxxxx镇的各项管理制度;(二)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单位的管理制度执行公务;(三)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维护集体荣誉和利益,勇于奉献;(五)服从领导,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六)清政廉洁;(七)保守秘密;(八)团结同志,邻里和睦,家庭团结;(九)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处理;(十)积极参加卫生扫除,自觉维护单位的环境卫生,爱护公共设施及花草树木;(十一)勇于抵制违法犯罪行为,积极同不良倾向作斗争。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一、入职管理为提高组织管理水平,确保干部职工的工作效率和正常秩序,特制定本干部职工管理规章制度。

1. 用工安排1.1 招聘程序1.1.1 用人单位应根据工作需要,在规定的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并采取公开、公平的招聘程序。

1.1.2 招聘单位应根据岗位要求,面试、考核并综合评估招聘人员的资质和能力。

1.2 入职手续1.2.1 招聘人员通过面试及考核后,应按规定提交以下入职材料:个人简历、身份证明、学历证明等。

1.2.2 用人单位应核查并存档招聘人员的入职材料,确保员工信息的真实性及完整性。

1.3 员工合同1.3.1 入职人员经核实后,用人单位应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合同应明确工作内容、薪酬福利、工作期限等内容。

1.3.2 用人单位应妥善保管员工合同,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二、考勤管理为保障干部职工的工作纪律,规范考勤行为,特制定考勤管理规定。

2.1 工作时间2.1.1 干部职工应按照规定工作的时间参加工作,不得擅自迟到或早退。

2.1.2 工作期间,干部职工应专心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2.2 考勤记录2.2.1 干部职工应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考勤签到、签退,不得代签或者伪造考勤记录。

2.2.2 工作期间因故请假的,应提前请假并按规定提交请假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不得擅自离岗。

2.3 考勤处罚2.3.1 对于经常迟到、早退、旷工等违反考勤规定的干部职工,应依据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措施。

2.3.2 处罚措施包括扣减工资、警告、停职等,具体处罚依照违纪情节的严重程度而定。

三、纪律管理为建立健全的工作纪律和管理秩序,特制定纪律管理规定。

3.1 遵守工作纪律3.1.1 干部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得从事违法违纪行为。

3.1.2 干部职工应保守工作秘密,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及他人隐私。

3.2 处理纪律违规3.2.1 对于违反工作纪律的干部职工,应依照规定进行纪律处分。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

干部职工考勤制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干部职工的考勤管理,加强工作效率,提高工作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全部干部职工。

第三条干部职工是企业的骨干力量,应该严格遵守考勤制度,做到按时上下班,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为企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本制度的执行机构是企业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章考勤制度的基本要求第五条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必须按照规定时间上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六条干部职工在外出公干、病假、事假等非正常情况应提前请假,不得私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七条干部职工在工作日内的外出需填写外出登记表,获得主管领导的批准方可外出,外出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时间。

第八条干部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签到、签退、请假流程,不得擅自变动考勤记录。

第九条干部职工在考勤期间有违纪行为的,将按照企业的规定予以处理。

第三章考勤制度的具体内容第十条干部职工的考勤将采用电子考勤系统,具体包括打卡机、指纹识别等方式。

第十一条干部职工在企业内的工作人员,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打卡。

第十二条干部职工在外出公干的情况下,需提前向主管领导请假,并填写外出登记表,在外出期间的考勤情况由主管领导审批。

第十三条干部职工在请假时严格按照企业规定的请假流程进行,请假单需主管领导签字批准。

第四章考勤制度的管理和监督第十四条企业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考勤制度的管理和执行,全面监督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

第十五条企业领导应当加强对考勤制度的宣传和解释,明确干部职工对考勤制度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第十六条企业领导和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对有违纪情况的干部职工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干部职工对于不按规定的考勤情况,人力资源部门有权进行调查,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

第五章考勤制度的奖惩办法第十八条干部职工如果按规定完成考勤,没有违纪行为,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奖励办法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十九条干部职工如果有违纪行为,可以按照企业规定的处罚办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全面抓好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全面抓好干部职工管理制度

全面抓好干部职工管理制度一、制定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制定干部职工管理制度应当坚持以实际情况为基础,结合组织的定位和发展需求,采取科学的方式和方法进行制度设计。

首先,需要明确制度的基本原则和宗旨,坚持以人为本、公平公正、激励激情、规范管理的原则,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其次,需要充分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健全的制度征求意见机制,让广大干部职工参与制度的改进和完善,增强他们的主体意识。

再次,需要全面梳理组织的管理流程和规章制度,及时更新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最新的管理需求和法律法规。

最后,制定清晰明确的责任分工和管理程序,明确干部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做好宣传和培训工作,确保干部职工对制度的了解和遵守。

二、执行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执行干部职工管理制度是制度建立的关键环节,需要全面抓好各项管理工作的执行落实。

首先,需要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的执行与组织的整体战略目标保持一致。

组织应当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定期进行制度执行的考核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其次,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奖惩机制,激励干部职工积极执行制度,营造良好的管理氛围。

对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组织应当积极主动地与干部职工沟通协调,解决问题,推动制度的落实。

再次,需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管理能力和执行水平,确保他们对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最后,通过加强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执行中的问题和漏洞,确保制度执行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三、监督干部职工管理制度监督是制度执行的重要保障,全面抓好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需要强化对制度执行的监督。

首先,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监督的权限和程序,建立有效的监督体系。

监督机构应当从严格把关制度执行的全过程,确保干部职工管理工作的合规性和规范性。

其次,需要加强对干部职工的监督,建立干部职工绩效考核体系,及时评价他们的表现和工作成绩。

对于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进行纠正和整改,确保制度的顺利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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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xxx干部职工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全乡干部职工的管理,严肃工作纪律,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公务法》和《xxx干部职工管理规定》(贡组发〔x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对象为乡机关、事业单位的全体干部职工。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二条上、下班及考勤制度
(一)日常坐班时间为周一至周五(特殊时段除外)。

冬季作息时间为:上午9:30-13:00,下午15:30-18:15;
夏季作息时间为:上午9:00-12:30,下午15:30-18:15。

全乡干部职工务必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特殊情况除外),并自觉到考勤点签到,不得迟到、早退、旷工(超过上班时间10分钟未到岗者视为迟到;距离下班时间提前10分钟及以上离岗者视为早退;超过上班时间30分钟未到岗或距离下班时间提前30分钟及以上离岗者视为旷工);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半天工资,累计迟到、早退3次,计为旷工1天;旷工1天扣发3天工资,一年内累计旷工15天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年终考评为不称职,并不再发放包干经费;连续旷工15天或一年累计旷工达到30天,报县委组织部按《公务员法》处理。

(二)上班时间,在处理日常公务的同时,应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
知识学习,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不得聚众聊天、打游戏,发现一次,扣发1天工资,并进行批评教育。

(三)考勤工作由乡主要领导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

《考勤表》包括:在岗、出差(下乡)、病假、事假、休假、迟到、早退、旷工等各类情况。

考勤负责人要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打好考勤,不得乱打、误打、错打,甚至不打考勤,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给予扣发1天至3天工资。

干部职工须经常关心考勤情况,如对考勤有异议的,必须及时提出,不得为难考勤人员,更不准辱骂、殴打考勤人员,否则,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200-1000元罚款。

(四)干部职工因公离开工作岗位,如:参加培训、上县开会、下村、出差等,须在考勤人员处备案。

第三条双休日和节假日轮休制度
(一)双休日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由乡党委、政府统筹安排部分人员轮流在乡值班,确保节假日期间乡里的安全。

其余人员可安排双休或轮流休息。

(二)经乡里安排双休或轮休的干部职工,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所交办的工作任务后,可在双休日或节假日前一天下午乘客车离乡,假期结束后必须提前或于上班当日早上乘客车及时返乡上班,如逾期未返乡上班者,按旷工处理,取消下次双休或轮休,并上报县组织纪检部门。

第四条严禁本乡干部职工在本乡辖区范围内饮酒、打架、赌博。

在本乡辖区范围内饮酒者,第一次给予500元的经济处罚,第二次给予
1000元的经济处罚,第三次扣除当月全部工资,三次以上者提请县组织人事部门调离本乡;本乡干部职工之间吵架、打架的,视情节轻重,给予100元-1000元的经济处罚,情节特别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本乡干部职工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赌博,一经发现,将给予1000-3000元的罚款,并上报县组织纪检部门。

第五条会议制度
乡党委、政府召开各类会议,由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指定专人负责会场布置,通知参会人员、时间、地点等事宜。

凡接到参会通知,不按时参加会议的,按无故旷工处理,扣发2天工资;如因通知不及时或未通知到本人,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扣发负责人会议通知的人员1天至3天工资。

第六条全乡干部职工必须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对拒不服从工作安排,造成后果的,由其本人承担一切后果,并视情节轻重,扣发1天至全月工资,并上报县组织纪检部门。

第三章各种假期的申请、审批
第七条干部职工因休(产)假、病假、事假等私事离开工作岗位的请假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由本人提出申请,由乡主持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经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接到县委组织部的通知并交接好相关工作后,才能到县委组织部办理相关手续。

(二)乡党委、政府、人大副职领导:由本人提出申请,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县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县委组织部,接到县委
组织部的通知并交接好相关工作后,才能到县委组织部办理x关手续。

(三)其它干部职工:由本人提出申请,经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或在家主持工作的领导同意并签署意见后,报县组织人事部门,接到县组织人事部门的通知后,才能到县组织人事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严禁干部职工以等待办理请假手续为由滞留县城,违者按旷工处理。

第四章休(产)假
第八条休假的有关规定:
(一)干部职工实行年休假制度,即一年休假一次,干部职工的年休假由乡党委、政府统筹安排。

(二)假期标准:当地干部职工(不含夫妻两地分居的干部职工),假期为30天;进藏干部职工和夫妻两地分居的干部职工假期为40天。

原籍在区内的干部职工与原籍在区外的干部职工结婚的,执行进藏干部职工的休假时间。

(三)休假路途时间:本县内休假路途为5天,昌都地区各县休假路途为10天,西藏其它各地区和外省(自治区、直辖市)休假路途为15天。

(四)干部职工的休假目的地只能是夫妻的籍贯地。

第九条休假的其它规定:
(一)新提拔的干部,当年不安排休假。

(二)新录用到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从转正后享受休假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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