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体育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某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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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监理人员组成与职责
1. 监理组人员应包括项目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根据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确定具体人员组成。
2. 项目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项目监理工作,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
3. 监理员负责对工程施工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4. 监理组人员应保持与业主、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等相关方的良好沟通,解决工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二、监理实施步骤
1. 建设前期,监理组应参与设计审查、施工方案编制等工作。
2. 工程施工前,监理组应对施工单位的资质、技术人员等进行检查。
3.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组应每日巡视工地,检查施工质量和进度,记录并及时反馈问题。
4. 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组应进行整体检查,并提供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5. 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监理组应协助业主进行验收,确认工程质量合格。
三、监理报告与记录
1. 监理组应每日记录巡视情况,重点记录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 监理组每周应向业主提交周报告,列明工程进展、质量问题和解决措施。
3. 在工程竣工验收前,监理组应编制最终报告,评价工程施工质量,提出意见和建议。
以上为某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供参考使用。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7422107f011f18583d049649b6648d7c0c7087a.png)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4.25•【字号】台政办函〔2019〕25号•【施行日期】2019.04.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函〔2019〕25号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审批表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4月25日台州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的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中的变更行为,促进政府资金的合理使用,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浙江省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 363 号)、《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台政办发〔 2018〕 78 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过程中实施的工程变更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指工程变更是指:1. 工程设计变更;2. 由非承包方因素引起的涉及工程费用增减的施工组织设计变更;3. 材料与设备的换用;4. 无价材料价格及暂定价的签证;5. 发包方要求的工程量和费用的增减;6. 发包方要求的工程质量标准的改变及其他实质性变更;7. 重大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和其他紧急状况等不可预见因素。
因招标工程量清单计算差错引起的工程量增减、根据合同条款计算工程奖罚及人工、材料价格调整致使工程造价增减不作为工程变更。
第四条台州市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核小组(以下简称审核小组)负责政府投资项目变更审核、审批管理。
审核小组由市发改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参与组成。
审核小组联合审批时可根据情况邀请行业主管部门、项目建设单位、项目主管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共同参加。
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造管理)
![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造管理)](https://img.taocdn.com/s3/m/540d0a5ba517866fb84ae45c3b3567ec102ddc1e.png)
台州市城乡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造管理)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城乡规划管理, 保障城乡规划实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2 年)》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合用于台州市规划区内各项建设工程。
第三条 在台州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的,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详细规划编制应符合本 规定。
第二章 城市用地分类和适建范围第四条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GBJ137-90)。
第五条 各类建设用地的使用,应遵循土地使用相容性的原则。
在有详细规划的地段内进行 建设,应按批准的详细规划执行。
第六条 各类城市建设用地适建范围应符合《建设用地适建表》 (见附表一)的规定。
附表 一中未列入的建设项目, 由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根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和基础设施条件, 具体 核定适建范围。
需改变规划用地性质,超出附表一规定范围的,应按《台州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规定(试 行)》第三章规定执行。
第三章 建造间距第七条 建造间距应符合国家、省有关规范和规定,同时应符合本章规定。
第八条 建造与建造之间分为平行布置、垂直布置。
当既非平行也非垂直布置(按被遮挡建 筑方位确定建造朝向)时,按照下列标准控制:1、当两栋建造的夹角小于等于 60 度时,按平行关系控制。
2、当两栋建造的夹角大于 60 度时,按垂直关系控制。
第九条 建造与被遮挡居住建造(不包括老人公寓,下同)的间距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低、多层、条式高层建造与被遮挡居住建造平行布置时的间距应满足下列要求: 1、朝向为正南北向时,正向间距在新区不小于南侧建造高度的1.15 倍,旧区改建项目不小 于南侧建造高度的 1.1 倍。
2、当建造方位偏东或者偏西时,不同方位间距折减系数按表 1 换算。
表 1 不同方位间距折减换算表备注:①表中方位为正南向(0°)偏东、偏西的方位角。
关于修订《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通知
![关于修订《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6ccb9ba1a37f111f1855ba6.png)
关于修订《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的通知发布单位: 市建设局生成时间: 201106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索引号:TZ016-0301-2011-0012 文 号: 台建规〔2011〕248号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收藏】【推荐】 【打印】 【关闭】台州市建设规划局椒江、路桥分局,黄岩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保障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和《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我局对《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台建规〔2010〕415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自2011年6月20日起施行。
2011年4月1日前已同意分期规划核实的项目,仍按原有关规定执行。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台州市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规定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保障建设工程严格按规划批准内容实施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浙江省城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台州市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规划批后管理工作(以下简称规划批后管理)。
第三条规划批后管理必须突出维护公共利益,落实公共服务设施和公共服务用房,确保按批准的施工图实施。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规划批后管理,是指对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各项建设工程(含临时建设工程、不含村民建房,下同)进行的以规划验线、批后跟踪管理、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以下简称规划核实)为主要内容的规划管理活动,是城乡规划实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以下简称市局)是台州市城乡规划批后管理的主管部门,具体由各片区规划管理机构(以下简称规划管理机构)负责实施。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795510d8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db.png)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07.07•【字号】台政办发〔2015〕55号•【施行日期】2015.07.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关于印发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台政办发〔2015〕5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7月7日台州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政府性投资房屋建筑等公共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公建项目”)管理,改变原有公建项目分散建设管理的模式,实现公建项目建设管理的专业化、精细化和规模化,落实工程质量终身负责制,更好地发挥公建项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决定对市级房屋建筑等公建项目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市级公建项目集中统一管理,是指市级公建项目统一由台州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台州市社会发展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工程管理公司”)履行集中管理项目的建设职责。
第三条本办法所适用的公建项目范围是指:经市政府同意,利用财政预算建设资金以及其他政府性资金投资建设的房屋建筑及配套的市政、园林等项目,以及市政府指定的其他类别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市级公建项目集中统一管理基本程序:(一)使用单位提出项目建设需求并报市政府同意;(二)市工程管理公司负责项目建议书等文本编制及报批;(三)市发改委批准项目立项或协助上报项目立项批准;(四)市发改委会同市财政局下达项目年度计划,并编制项目资金预算;(五)市财政局按项目建设投资计划拨付资金;(六)市工程管理公司组织实施(项目的勘察、设计、建设和验收);(七)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最新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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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1. 监理范围和目的本细则适用于最新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的监理工作,旨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得到适当管理和控制。
2. 监理职责和权力2.1 监理人员应负责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施工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
2.2 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施工方提供必要的材料和资料,并对其进行审查。
2.3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方的违规行为提出警告并要求其整改。
2.4 监理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并记录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3. 监理程序和要求3.1 在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与建设单位和施工方进行沟通和协商,明确监理的具体程序和要求。
3.2 监理人员应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进行监督,并及时报告工程进度情况。
3.3 监理人员应监督施工方的质量控制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3.4 如果发现施工方存在违规行为或质量问题,监理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提出整改要求或暂停施工。
4. 监理报告和记录4.1 监理人员应及时编写监理报告,记录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问题。
4.2 监理报告应包括工程进度、质量检查结果以及对施工方存在问题的处理建议。
4.3 监理人员应将监理报告提交给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供参考和决策。
4.4 监理人员应保存好监理记录和相关文件,以备将来需要进行审计或查证。
5. 监理要求的修改和变更5.1 如有必要修改或变更监理要求,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经过相应的审批程序。
5.2 监理人员应及时将修改或变更后的要求通知给建设单位和施工方。
5.3 修改或变更后的监理要求应与原要求保持一致,不得牺牲工程质量和安全。
6. 监理人员的职业道德要求6.1 监理人员应保持独立、公正的态度,不受任何利益关系的影响。
6.2 监理人员应秉持诚信原则,不参与或支持任何违法违规的行为。
6.3 监理人员应对监理工作负责,及时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促进工程进展和质量的提升。
以上为最新体育场馆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细则,请遵守并执行。
体育场设施工程施工流程(3篇)
![体育场设施工程施工流程(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b3dc164bfd5b9f3f90f76c66137ee06eff94eda.png)
第1篇一、项目前期准备1. 项目立项:根据体育场馆建设需求,编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进行项目立项。
2. 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体育场设施设计,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体育场地等设计。
3. 施工图审查:设计完成后,将施工图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规范要求。
4. 招标投标:根据项目特点,选择合适的招标方式,进行招标投标工作。
二、施工准备1. 施工组织设计:根据施工图纸、现场条件、工程量等因素,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2. 施工现场布置:确定施工现场范围,进行场地平整、围挡、临时设施搭建等工作。
3. 人员配备:组织施工队伍,进行人员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应的技能和素质。
4. 材料设备准备:采购、检验建筑材料、设备,确保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
5. 施工图纸交底:对施工人员进行图纸交底,明确施工内容和要求。
三、施工阶段1. 土建工程:包括场地平整、基础施工、主体结构施工等。
2. 给排水工程:包括给水管道、排水管道、消防管道等施工。
3. 电气工程:包括强电、弱电、照明、消防等施工。
4. 暖通工程:包括通风、空调、消防等施工。
5. 体育场地施工:包括跑道、足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等施工。
6. 室内装饰工程:包括墙面、地面、门窗、卫生间等施工。
7. 室外装饰工程:包括绿化、照明、标识等施工。
四、施工验收1. 施工单位自检: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自检。
2. 监理单位验收:监理单位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完成的工程进行验收。
3. 政府主管部门验收:政府主管部门对体育场设施工程进行验收,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
4. 工程移交: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将体育场设施工程移交给业主单位。
五、后期维护1. 保修期:体育场设施工程竣工后,进入保修期,施工单位负责维修、保养。
2. 定期检查:业主单位应定期对体育场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正常运行。
3. 日常管理:业主单位应建立健全体育场设施管理制度,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施安全、舒适、环保。
大型体育场馆监理实施细则
![大型体育场馆监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01f49ca2846a561252d380eb6294dd88d1d23d4f.png)
大型体育场馆监理实施细则体育场馆是大型体育赛事举办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体育赛事的顺利进行和观众的安全,监理工作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对大型体育场馆监理实施细则进行探讨,以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参考。
1. 监理人员要求监理人员是体育场馆监理工作的核心力量,他们应当具备丰富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对体育场馆建设的相关规范和标准有着深入的了解。
监理人员还应具备较强的沟通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监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2. 监理任务范围大型体育场馆监理的任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体育场馆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全程监督,确保施工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对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并与相关单位进行沟通协调;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验收,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进度。
3. 监理操作规范监理人员在进行工作时需要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严格遵守监理工作程序。
监理过程中需及时记录和整理监理日志,对施工现场进行周密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此外,监理人员还需要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密切沟通,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4. 监理结果评定监理工作完成后,监理人员需要对监理结果进行评定,形成监理报告。
监理报告应当包括对体育场馆建设的各个方面的评价和建议,对工程质量和工程安全进行综合评定,并提出改进建议。
监理报告不仅要向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通报监理结果,还要及时向相关主管部门报告。
5. 监理方案调整在实际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可能会遇到各种挑战和问题,需要灵活调整监理方案。
监理人员需要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改监理计划和方案,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同时,监理人员还要对监理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及时改进工作方法,提高监理效率和监理质量。
综上所述,大型体育场馆监理实施细则对于保障体育场馆建设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监理人员在进行监理工作时需要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标准操作,确保监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希望本文所述内容能够为相关从业人员提供一定的帮助和参考。
体育场馆建筑安全管理制度
![体育场馆建筑安全管理制度](https://img.taocdn.com/s3/m/b03948013d1ec5da50e2524de518964bcf84d2db.png)
一、总则为保障体育场馆建筑的安全,预防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结合体育场馆建筑特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责任1. 体育场馆建筑项目业主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安全生产负责人,负责体育场馆建筑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
3. 设计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设计,确保体育场馆建筑的安全性能。
4.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确保施工安全。
三、安全生产措施1. 人员管理(1)施工单位应组织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施工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3)施工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眼镜等。
2. 施工现场管理(1)施工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2)施工现场应合理规划,确保施工通道畅通,防止人员、车辆拥堵。
(3)施工现场应做好防尘、降噪、防暑降温、防寒保暖等措施。
3. 施工材料管理(1)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要求选用建筑材料,确保材料质量。
(2)建筑材料应存放整齐,防止倾倒、滑落等事故发生。
4. 施工设备管理(1)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施工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2)施工现场应做好施工设备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设备伤人。
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1. 业主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自查自纠。
3.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五、事故处理1.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 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应立即向业主单位、监理单位报告,并积极配合事故调查。
3. 事故调查结束后,施工单位应按照事故处理意见进行整改,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台州市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011-04-06)
![台州市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2011-04-06)](https://img.taocdn.com/s3/m/964f9f6ca45177232f60a26f.png)
(1)工程项目部不认真组织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考核得分仍 在低于 80 分的,工程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记台州市工程建设不良行为一次;
台州市印发《关于加强建筑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 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台建规〔2011〕136 号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直属有关 单位:
现将《关于加强建筑施工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的若干规定(试行)》印发 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障体系考核得分仍然不合格,得分低于 70 分的,工程项目负 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记台州市工程建设黑名单记录一次。
4.市内建筑施工企业未按照有关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下达的工程安全隐患整改通 知等履行相关职责,不认真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彻底,情节严重的,限制在台州承接业务资格 1—6 个月;外地进台建筑施工企业清退出台州建筑市场,5 年内不得重新办理进台手续。
(2)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 建筑面积不足 1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1 人;建筑面积 1 万平方米以上但不足 5 万平方 米的工程不少于 2 人;建筑面积 5 万平方米以上但不足 10 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 3 人,并 应设置安全主管;建筑面积 10 万平方米以上的工程不少于 4 人,每增加 10 万平方米再增配 1 人。工程项目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足数量达不到本条规定的,不予办理建筑工程质 量监督登记和施工许可手续。 3.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职情 况的检查,确保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到施工现场。 (1)工程项目部要严格实施每周安全检查制度,建立安全检查记录档案备查; (2)建筑施工企业每月必须组织不少于 1 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并将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 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企业检查记录和整改资料按季汇总后在每季度末 前报送企业注册地(外地进台企业驻台办事处所在地)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建立隐患 排查治理联动工作机制。 4.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等的编制工作,结合《危 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要求,对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论证;方案论证通过后,报工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质量安 全监督机构备案。 5.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继续组织和开展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要办好民工学校,采取讲 课、播放安全教育片等形式,对建筑施工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事故警示、技术技能等知 识培训。民工学校每月至少开展 1 次培训教育,并建立培训教育名册台帐(含时间、期次、 人员签名和培训内容)。建筑施工企业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到本企业各个在建工地 授课分别不少于 1 次。建筑施工企业的相关从业人员必须参加我局年度安全教育考核,并取 得建筑业安全教育合格证书。 6.各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制定和完善符合本企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3405970da6c30c2259019e23.png)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台建规〔2013〕382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场行为,我局制定了《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3年7月31日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浙建法〔2006〕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台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7〕214号)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已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下同)修改时,凡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报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改变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改变主要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参数的建议值,或者改变对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作用的评价;2.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工程勘察补勘或者施工勘察;3.设计文件在建设规模、场地、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型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而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改变建设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2.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包括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3.改变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4.改变建筑节能专项设计;5.改变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设计;6.改变基础型式(包括桩型)或者地基处理型式;7.改变主体结构体系,或者改变主要结构上的作用(荷载);8.改变主要结构受力构件(包括构件尺寸、材料强度、配筋等);9.因桩基或者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需要设计进行加固处理。
体育场监理实施细则
![体育场监理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a812b53826284b73f242336c1eb91a37f11132d0.png)
体育场监理实施细则一、总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为保障体育场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和质量达标,特制定本体育场监理实施细则。
二、监理范围1.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体育场建设项目的监理工作。
2. 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审核、施工过程监督、工程质量把关等环节。
三、监理责任1. 监理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经验,负责监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全程参与项目,对设计方案进行审核,提出必要修改意见。
3. 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和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问题。
4. 监理单位应进行工程质量把关,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确保工程建设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四、监理过程1.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监理职责,与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保持紧密沟通。
2.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供监理报告,详细记录工程进展和质量情况。
3. 监理单位应及时对施工单位提出的问题和疑虑予以解答,并协助解决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纠纷。
4. 监理单位应按照合同要求参加相关会议,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五、监理成果1. 监理单位应定期向业主提交监理成果报告,包括工程进展情况、质量状况、问题整改情况等内容。
2. 监理成果报告应真实准确,不得隐瞒工程质量问题或存在的风险。
3. 监理成果报告应及时提交,并将副本发送给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六、监督与处罚1.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确保施工过程合规。
2. 如发现施工单位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监理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3. 监管部门应及时处理监理单位报告的问题,对违法违规行为给予处罚。
4. 监理单位应主动配合有关部门的调查工作,提供有效的证据和信息。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监理单位应根据本细则的要求履行监理职责,并对监理工作负责。
任何未尽事宜,由相关部门进行解释和补充。
附:术语解释- 监理:对工程项目进行监督和管理,以确保工程按照合同约定和标准要求进行。
- 施工单位:负责实际进行工程建设的承包单位。
《台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实施意见》
![《台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实施意见》](https://img.taocdn.com/s3/m/07e6a3e810661ed9ac51f3a2.png)
《台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实施意见》台州市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实施意见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浙江省建设项目选址规划管理办法(试行)》,促进台州市规划管理的规范化,提高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和规划条件的科学性,特发本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台州市范围内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项目。
第三条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在报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选址意见书。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第四条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向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核发规划条件。
第五条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在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前,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依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提出出让地块的规划条件,作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组成部分。
未确定规划条件的地块,不得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第六条核发选址意见书时,城市规划主管部门同时出具选址通知书。
第七条选址通知书和规划条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用地范围、用地面积(包括规划总规划用地、净用地面积、代征用地面积)、用地性质。
(二)土地使用强度,包括容积率(建筑规模)、建筑密度等。
(三)建筑设计要求,包括建筑高度、建筑间距、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距离等。
建筑高度控制要求中,历史风貌地段、文物古迹及其控制范围,风景名胜区、视线景观走廊、航空港、电台、电信、气象台、军事设施等对建筑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应按规定建筑总高;对裙房、主体建筑或者沿街建筑有控制要求的也应当明确。
建筑间距、建筑物后退道路红线和用地界线距离,应当符合《台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建筑管理)》的要求。
须进行日照分析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台州市区建设工程日照分析技术规程(试行)》编制日照分析报告。
(四)道路交通设计要求,包括道路红线、道路交叉口形式及渠化措施、控制点坐标和标高、交通出入口方位、停车泊位和广场等。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9db164d9bb4cf7ec4afed0a5.png)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台建规〔2013〕382号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湾集聚区建设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提高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成果的质量,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市场行为,我局制定了《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局2013年7月31日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若干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对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管理,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实施细则》(浙建法〔2006〕20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台州市建筑节能管理实施细则》(台建规〔2007〕214号)的相关规定。
第三条对已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勘察文件,下同)修改时,凡涉及下列情形的,应当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重新报审,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改变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改变主要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和地基承载力参数的建议值,或者改变对不良地质作用、地下水作用的评价;2.施工过程中发现地质情况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工程勘察补勘或者施工勘察;3.设计文件在建设规模、场地、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型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而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改变建设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等);2.改变建筑物使用性质(包括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3.改变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4.改变建筑节能专项设计;5.改变消防、人防、防雷等专项设计;6.改变基础型式(包括桩型)或者地基处理型式;7.改变主体结构体系,或者改变主要结构上的作用(荷载);8.改变主要结构受力构件(包括构件尺寸、材料强度、配筋等);9.因桩基或者主体结构质量问题需要设计进行加固处理。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c2298ccc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f0.png)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督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行为,维护招标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建筑业管理条例》、《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认定办法》、《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对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以下简称工程招标代理),是指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以招标人的名义,进行建设工程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咨询、造价咨询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行为.第四条市建设规划局依法对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各县(市、区)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建筑业科)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招标代理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招标代理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第六条招标代理机构必须依法取得国务院或者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资格,并在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和有效期内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七条招标代理机构不得超越其资格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招标代理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不得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机构的名义承接工程招标代理业务.第八条两个以上不同资格等级的招标代理机构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代理机构的身份共同代理,但须按照资格等级低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接代理业务。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https://img.taocdn.com/s3/m/d461738f4128915f804d2b160b4e767f5acf80f8.png)
台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规范招标人确定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的行为,建立和维护公开、公平、公正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竞争秩序,促进招标代理及招标投标活动的健康发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投标活动的若干意见》(国办法[2004]5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政策的规定,结合本市工程建设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较选择(以下简称比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比选人,是指依照本办法规定,提出工程建设项目、编制比选文件、组织实施比选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本办法所称比选申请人,是指符合比选公告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参加比选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
第四条比选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负责全市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监督检查。
各级工程建设招标投标管理机构负责所在地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活动的具体监督检查工作。
第六条凡在本市从事工程建设项目经营活动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向市建设规划局办理备案手续,由市建设规划局建立信用档案。
第七条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比选。
比选申请人应按照下列规定参加比选:(一)信用优秀企业(A级)可参加所有项目的比选活动;(二)信用良好企业(B级)可参加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3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三)信用一般企业(C级)可参加工程投资额(不含征地费、大市政配套费与拆迁补偿费)2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建设项目比选。
第八条工程建设项目比选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比选人编制比选文件,并按项目管理权限报建设(建设业)主管部门备案;(二)发布比选公告,发售比选文件;(三)召开比选申请文件开封会议,当场收取、开启比选申请文件;(四)组建评比委员会比选;推荐中选人,向比选人提交评比报告;(五)比选人依据评比报告确定中选人并向中选人发出中选通知书;(六)比选人与中选人签订委托招标代理合同;(七)比选情况报告、委托招标代理合同等有关资料按项目管理权限报建设(建筑业)主管部门备案。
台州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协议范本版B版
![台州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协议范本版B版](https://img.taocdn.com/s3/m/3781924abc64783e0912a21614791711cc7979d7.png)
20XX 专业合同封面COUNTRACT COVER甲方:XXX乙方:XXX台州2024年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协议范本版B版本合同目录一览1. 协议范围及定义1.1 工程建设项目1.2 施工协议1.3 甲方1.4 乙方2. 工程概述2.1 工程名称2.2 工程地点2.3 工程规模2.4 工程内容3. 合同价格3.1 合同总价3.2 价格调整3.3 支付方式3.4 支付时间表4. 施工期限4.1 施工开始日期4.2 施工结束日期4.3 工期延误4.4 工期提前5. 施工质量5.1 施工标准5.2 质量控制5.3 质量验收5.4 质量保修6. 施工材料6.1 材料供应6.2 材料质量6.3 材料验收6.4 材料保管7. 施工安全7.1 安全标准7.2 安全教育7.3 安全事故处理7.4 安全防护措施8. 变更与调整8.1 变更范围8.2 变更程序8.3 变更价格8.4 变更时间9. 违约责任9.1 甲方违约9.2 乙方违约9.3 违约处理9.4 违约赔偿10. 争议解决10.1 争议范围10.2 协商解决10.3 调解解决10.4 诉讼解决11. 合同的生效、变更与终止11.1 合同生效条件11.2 合同变更11.3 合同终止11.4 合同解除12. 保密条款12.1 保密内容12.2 保密期限12.3 保密泄露处理12.4 保密责任13. 权利与义务的转让13.1 权利转让13.2 义务转让13.3 转让条件13.4 转让程序14. 其他条款14.1 不可抗力14.2 法律适用14.3 合同附件14.4 合同修订第一部分:合同如下:第一条协议范围及定义1.1 工程建设项目本合同所述的工程建设项目是指位于台州地区的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修等工程。
1.2 施工协议本施工协议是由甲方(项目业主)与乙方(施工方)签订的,旨在明确双方在工程建设项目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3 甲方甲方是指项目业主,负责提供施工场地、协调相关政府部门、支付合同款项等。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9bf6c5e479563c1ec4da713e.png)
台州市重点建设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重点建设项目治理,保证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提高投资效益, 依照《浙江省重点建设项目治理方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木实施方法。
第二条本实施方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和治理。
第三条市打算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市重点建设项目的综合治理。
市财政、经贸、建设、审计、环保、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和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实施方法的规定,做好重点建设项目的相关治理、监督、服务工作。
县(市、区)打算行政主管部门对木区域范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予以支持和配合,保证其顺利实施。
第四条木实施方法所称重点建设项目,是指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对本行政区域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有重大阻碍的以下建设项目:(一)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中的重要项目;(二〕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的重大项目;(三〕产业技术进步和结构调整的重大项目;(四)重大生态建设、环境爱护项目;(五)区域经济进展的重大项目。
第五条确定重点建设项目应当依照国民经济和社会进展的需要和可能,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突出重点。
市重点建设项目的认定标准:(一)农林水项目,以提高防灾、改善环境、爱护生态、增进效益为重点,要紧考虑木区域范畴流域治理、大中型水利设施、渔港建设、滩涂围垦、现代化农业园区、生态林建设等,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二〕交通项目,以对外运输干线、市域重要通道和重点港区开发为重点,要紧考虑铁路、民用机场、码头、公路主干线、大型场站等,总投资在5000 万元以上;(三〕电力能源项目,以建立稳固、可靠的能源保证体系,优化能源结构为重点,要紧考虑大型核电、火电、110KV以上输变电、清洁能源示范开发等, 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四)都市基础设施项目,以完善都市功能,改善都市环境为重点,要紧考虑都市道路主干网、供水、供电、供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大型公园等, 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五)社会进展项目,以实现经济、社会和谐进展为重点,要紧考虑科技、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等较大设施项目和标志性建筑,重点旅行景区开发, 总投资在5000万元以上;(六〕工业项目,以调整工业结构,加快工业集聚,提升产业层次为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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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体育中心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为确保实现工程建设目标,规范和强化工程管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精神,制定本办法:一、实行工程项目业主负责制,做到组织、职责和措施三落实(一)本工程在台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建设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台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对本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严格进行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管理。
(二)台州市体育中心工程建设指挥部为工程项目业主代表,负责该工程项目的组织和实施。
其主要职责:1、负责提出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选择地址及拆迁事宜,并办理报建理宜。
2、在政府招标管理机构的监督下,依照法定程序,负责对工程承包单位(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的招标工作,决定中标单位。
3、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办理投资计划批准手续。
4、向政府有关部门报审工程设计、工程概算。
5、审定工程项目的年度投资和建设计划,审定财务预算、决算。
6、负责处理工程建设中的重大问题:(1)在下列条件具备后领施工许可证——已办理用地批准手续,取得规划许可证,拆建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已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图资料齐全,已制定质量安全措施,建设资金已落实;(2)与参建设单位签订合同,要体现招投标文件的主要内容;(3)向施工企业提供与施工现场有关的地下管线资料;(4)开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到水、电、路、场地、通讯等“四通一平”;(5)如需临时占用规划批准范围以外场地的;可能损坏道路、管线、电力、通讯等公共设施的;需临时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通的;需进行爆破作业的;以及其他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申请批准手续。
7、在具备以下条件后,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提请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认可:(1)工程设计与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已经完成;(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实验报告;(4)有各方面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5)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保修书;(6)已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8、及时向建筑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建设项目档案。
9、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五日内将竣工验收报告和规划、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报有关部门备案。
10、行工程结算,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常务副总指挥签字拨付工程款。
11、应该实行招标的项目,一律衽招标。
二、严格执行招标程序,实现工程管理制度化(一)严格执行建设程序,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严格按照“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组织本项目的实施。
坚决杜绝边勘察、边设计、边修改、边施工的“三边”做法,认真按基建程序办事。
(二)全面实行招标投标制。
本项目参建单位的选择和主要设备、材料的采购一律实行招投标制。
在工程招标过程中,遵守“公开、公正、平等、竞争”原则,根据资质、业绩及合理报价,择优选择中标单位,招标爱政府监督。
坚决杜绝工程转包和违法分包现象。
对涉及此类行为的施工单位坚决予以清退,并将依据招标文件和合同追究其违约责任,没收质量保证金,索赔由此造成的损失。
(三)实行“施工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三级监管体制1、施工企业自检。
参建本工程的各施工企业必须遵守投标书中有关质量、工期、安全、人员、设备等方面承诺,要建立健全质量和施工管理的自检体系与保证制度。
施工企业班组、项目部、企业质检机构要逐级有质检制度,对工程的重要结构部位和隐蔽工程要有质量预检和复检制度。
2、社会监理。
本工程建设指挥部委托浙江大学建设监理公司对工程实施全方位、全过程监理,施工阶段“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即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和组织协调)全权委托监理公司负责。
指挥部将积极支持、配合监理公司独立、公正地履行监理职责,涉及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工期问题、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事项,监理单位应会同甲方认可,其它一般事项监理方鉴证的意见可作为甲方意见。
监理工作在有关法规、规范和合同约束下开展,不受行政干涉。
对于违反规定、违背事实和有失公正的意见(包括来自指挥部的),监理公司有权拒绝。
同时,指挥部将根据与监理公司签订的合同,督促监理公司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政府监督。
本工程接受台州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的质量监督,同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四)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强化施工管理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及设计交底制度。
2、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3、材料、构件的检验、复检及送检见证制度。
4、现场材料、砂浆、砼随机抽检制度。
5、设计变更签证制度。
6、隐蔽工程检查制度。
7、地基、基础、主体结构验收企业总工签字制度。
8、工程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9、投资监督制度。
10、在建工程巡查制度:在不妨碍承包人正常作业的情况下,业主可以随时对作业进度、质量进行检查。
11、工程竣工验收及一次检验制度。
12、竣工质量保修制度。
13、监理会议制度:按周及时召开监理例会。
14、旁站监理制度:对隐藏性强、重要部位进行旁站监理。
15、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监管制度。
16、特殊材料准用证制度:如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水泥等。
17、参建单位工作人员考勤制度:对不称职的人员有权清退、撤换。
18、质量员、资历料员考核制度。
19、重大事故报告制度。
三、质理控制管理百年大计,质理第一。
质量是工程永恒的主题,是灵魂,所有工程有关单位要牢固树立起“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承担各扑克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一)指挥部1、指挥部应对其选择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和设备、材料供应单位所发生的质量问题承担相应的责任。
2、指挥部在工程开工前,必须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3、指挥部在建设过程中,必须依照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对设计质量、施工质量及材料设备质量进行检查,严把质量关。
(二)勘察、设计单位1、勘察、设计单位应对编制的勘察、设计文件的持量负责。
2、勘察、设计文件必须符合下列要求:①设计文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工程设计技术标准和保同的规定。
②工程勘察文件应准确反映工程关况,数据准确;③设计文件的深度应满足相应设计阶段的技术要求。
施工图应配套,细部节点应交代清楚,标准、说明应清晰、完整;④采用的新技术要行之有效,选用的设备性能要优良,结构要安全可靠。
选用的设备、材料等,应注明规格、型号、性能、质量要求,但不能指定厂家;设计单位应与指挥部、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备制造单位密切配合和协作。
施工前,要进行施工设计交底,施工中要密切配合施工,及时解新局面施工中出现的设计问题,施工衙要做好回旋总结工作和配合评价工作。
(三)施工单位1、施工单位必须对工程质量负责。
2、施工单位应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加强施工现场的管理、计量、检测等基础工作,提高施工单位技术素质。
3、施工单位要保证必要的管理力量与技术力量的到位,要按照招投标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所列的项目班子到现场工作,要加强对职工的培训和教育,强化质量意识,提出高工作水平。
4、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施工标准、规范进行施工。
5、施工单位所用的设备和主要建筑材料、构件应具各产品拮质量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标准规定的必要的进场试验报告。
合同约定由业主提供建筑材料、设备,由承包方验收,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有权拒绝接收。
(四)监理单位1、监理单位应对本工程的所有项目的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2、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代表指挥部对工程实行质量监理。
3、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业务。
4、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保证配备足够的合格的监理人员,按作业顺序即时哏班到位进行督检促检查。
根椐枝术标准、规范规定,每个环节都须经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的施工,不得拨付工程进度款,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5、监察院理人员对工程质量有否决权。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监理工程师有权责令施工单位改正、返工,直至下达停滞不工令:①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②未经检验进入下道工序施工;③质量下降经指出未整改或整改效果不好;④擅自转包、分包工程;⑤没有质量保证措施或措施不力,已出现质量下降。
6、以“预防为主、严格检验、积极协调、公正处理”原则,严格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监理人员的监督、检查、验收要以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合同、测试的数据为依据。
四、进度控制管理(一)施工项目进度控制原则1、施工进度必须以确保施工质量为前提。
2、施工进度必须具备科学性、合理性、客观性。
3、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必须具有可行性、技术性和全面性。
(二)建立多级网络计划和施工作业计划体系1、根据总工期编制施工总进度计划、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分部、分项施工进度计划和季度月(旬)作业计划等,并控制关键线路上的工序、分部、分项及单项工程满足总工期要求。
2、落实各层次的进度控制人员、具体任务和工作责任,建立进度控制的组织系统,按施工项目的结构或合同结构等进行项目分解,确定进度目标,建立控制目标体系。
3、确定进度控制协调制度,如检查时间、方法、协调会议时间、参加人员等对影响进度的因素进行分析和预测。
4、积极采用加快施工进度的持术方法,如增加同是作业面;使用高效能的施工机械及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缩短工艺流程和技术间歇时间等。
5、对分包单位签定施工合同,合同工期与有关进度计划目标相协调,对提前者实行奖励,应急工程可迁当提高计件单价。
6、确保痪金按时供应,并合理笠学地运用,最大程度上保证施工进展。
(三)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实施1、检查各层次的计划,形成严密的计划保证体系。
2、层层签定承包合同,下达施工任务书。
3、计划全面交底,发动群众实施计划。
4、编制月作业计划,明确本月应完成的任务及所需要的各种资源量,提高劳动生产率。
5、签发施工任务书。
6、做好施工进度记录,填好施工进度统计表。
7、做好施工中的高度工作,掌握计划实施情况,协调各方面关系,采取措施,排除矛盾,加强薄弱环节控制,实现动态平衡,保证按时完成作业计划,实现进度目标。
(四)施工项目进度计划的检查1、跟踪检查施工实际进度,收集实际施工进度的有关数据。
2、整理统计检查数据,按实物工程量、工作量和劳动消耗量以及累计百分比整理和统计实际检查的数据,以便与相应的计划完成量相对比。
3、对比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发现偏离,即邓纠正。
4、对施工项目进度检查的结果进行处理,按照检查报告制度的规定,形成进度控制报告向有关主管人员和部门汇报。
五、投资控制管理(一)设计的投资控制1、科学编制设计任务书。
设计方安的选择与决策重视工程投资效能。
2、认真研究勘察报告,充分论证各项结论意见、建议和措施的科学性,寻求节约投资的途径。
3、对设计变更严格把关,并进行技术经济分析,执行审查签证制度。
(二)设备、材料的投资控制1、综合功能、质量、价格等因素,选用工程设备和主要材料,在保证功能和质量基础上,合理确定迁材的档次,努力降低造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