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食堂大宗食材采购管理,确保食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食堂运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活动。
第三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合理、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范围第四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范围包括:粮油、肉类、蔬菜、水果、干货、调味品等。
第三章采购流程第五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流程如下:1. 需求计划:食堂管理员根据食堂日常消耗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包括食材种类、数量、质量要求等。
2. 供应商选择:食堂管理员组织采购小组,对供应商进行考察、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
3. 询价:采购小组向合格供应商询价,比较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
4. 订购:食堂管理员根据询价结果,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 采购验收:食堂验收员对采购食材进行验收,确保食材质量符合要求。
6. 入库:食堂管理员将验收合格的食材入库,做好库存管理。
第四章采购原则第七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应遵循以下原则:1. 货比三家:采购小组应与至少三家合格供应商进行询价,比较价格、质量、服务等因素。
2. 优质优价:优先选择质量好、价格合理的食材。
3. 诚信合作: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4. 透明公开:采购过程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第五章采购监督第八条食堂大宗食材采购实行监督制度,监督内容包括:1. 采购计划、询价、订购、验收等环节是否符合规定。
2. 采购价格是否合理,是否存在舞弊行为。
3. 食材质量是否符合要求。
4. 采购合同履行情况。
第六章奖惩第九条对采购过程中表现优秀的个人或部门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调离岗位等处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注:本制度仅供参考,具体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学校大宗食品采购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食品采购管理,确保食品质量与安全,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二、基本原则1. 依法采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采购。
2. 公开透明:采购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3. 质量优先:优先采购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的优质食品。
4. 节约高效:合理规划采购计划,提高采购效率,降低采购成本。
5. 诚信合作:与供应商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共同维护食品安全。
三、组织机构1. 成立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监督、执行本制度。
2. 设立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公室,负责具体采购工作。
四、采购范围1. 食堂、教职工食堂、学生宿舍等场所所需的各类食品。
2. 学校举办的大型活动、节日庆典等所需的食品。
五、采购程序1. 需求计划: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公室根据各食堂、教职工食堂、学生宿舍等场所的实际需求,编制采购计划。
2. 供应商选择: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采购计划,选择具备相应资质、信誉良好的供应商。
3. 招标投标:对大宗食品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4. 评审与确定: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5. 签订合同: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公室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6. 采购实施: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公室按照合同约定,监督供应商按时、按质、按量供应食品。
7. 付款结算: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办公室根据合同约定,对供应商提供的食品进行验收合格后,及时支付货款。
六、质量与安全1. 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等。
2. 严格验收制度,对采购的食品进行质量检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3. 加强对供应商的监管,督促其提供优质、安全的食品。
七、监督检查1. 学校大宗食品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采购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制度执行到位。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及流程(范文)一、引言为确保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规范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成立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对食堂食材采购的监督与管理。
2.食材采购管理小组由学校后勤部门、食堂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等相关人员组成。
3.食材采购管理小组负责制定食材采购计划、审核供应商资质、监督采购过程、验收食材质量等。
三、采购原则1.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2.质量优先,价格合理。
3.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定。
4.确保食品安全,预防食品安全事故。
四、采购流程1.编制采购计划(1)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师生就餐需求、食材消耗情况等因素,编制食材采购计划。
(2)采购计划应包括食材名称、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预计采购金额等信息。
(3)采购计划经食材采购管理小组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2.供应商选择(1)公开征集供应商,可通过学校官网、公告等形式发布征集公告。
(2)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a.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b.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c.所供应食材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质量要求;d.能够提供相关食材的检测报告、合格证明等材料。
(3)食材采购管理小组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单。
3.采购方式(1)根据食材种类和采购金额,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2)采购方式由食材采购管理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4.签订合同(1)食材采购管理小组与供应商就食材价格、质量、交货时间、售后服务等事项进行谈判。
(2)谈判达成一致后,签订食材采购合同。
(3)合同应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食材质量、数量、价格、验收标准、售后服务等内容。
5.食材验收(1)食材到货后,由食材采购管理小组组织验收。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3篇)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3篇)一、总则1.1 为了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规范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提高食堂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食堂所有食材的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和供应等环节。
1.3 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食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食堂运营效益。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2.1 成立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堂食材采购工作的领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2.2 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组织实施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和供应等环节。
2.3 学校相关部门(如财务、审计、纪检监察等)应加强对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确保采购工作合规、合理、高效。
三、采购程序与要求3.1 采购计划3.1.1 食堂管理部门应根据食堂运营需求、食材消耗规律和库存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
3.1.2 采购计划应包括食材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标准、预算金额、采购周期等内容。
3.1.3 采购计划经食堂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备案。
3.2 采购方式3.2.1 食堂食材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单一来源等采购方式。
3.2.2 食堂管理部门应根据食材种类、采购金额、市场供应情况等因素,合理选择采购方式。
3.2.3 采购过程中应充分竞争,确保食材质量优良、价格合理。
3.3 供应商管理3.3.1 食堂管理部门应建立供应商库,对供应商进行资质审核,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经营资质和良好的信誉。
3.3.2 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2)具备与采购食材相适应的生产、储存、运输等条件;(3)近三年内无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记录;(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服务质量。
学校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1. 引言学校食材的安全与质量直接关系到师生的身体健康和学习工作效果。
为了确保食堂食材的安全可靠,减少安全风险和质量问题,学校制定了本管理办法,规范食材的定点采购。
2. 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从外部采购食材的所有环节和流程,包括食材的选择、订购、验收、配送等。
所有涉及食材采购的部门和人员必须遵守本办法的规定。
3. 食材供应商的选择和评估3.1 学校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选择食材供应商。
招标过程需要公平、公正、透明,确保供应商的资质和能力与学校的需求相匹配。
3.2 学校将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供应商的服务质量、合规性、食材质量等方面的表现。
评估结果将作为供应商续约和选择的参考依据。
4. 食材的订购4.1 食材的订购应在每月初进行,确保食材的供应充足,满足师生的需求。
4.2 订购食材数量应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估算,避免产生过剩或短缺的情况。
同时,应严格按照食材的品种和规格进行订购。
5. 食材的验收5.1 接收食材的责任人应对送货单和食材的数量、品种进行核对,确保送货单与实际情况一致。
5.2 食材的外观、气味和质量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不合格的食材,应立即退回供应商,并及时记录相关信息。
6. 食材的配送6.1 食材的配送应由配送员按照食材的品种和规格进行分类打包,保证食材的新鲜和完整。
6.2 食材的配送车辆应符合食品运输的相关要求,保持清洁卫生,确保食材在运输过程中不受污染。
7. 食材的库存管理7.1 学校应建立食材库存管理制度,定期对食材库存进行盘点和清理,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安全。
7.2 学校应合理规划食材的储存位置和储存方式,保持食材的储存环境干净、整洁,避免食材受潮、污染和虫害。
8. 食材质量的监控与评估8.1 学校将定期对食材进行抽样检测,确保食材的质量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8.2 检测结果将用于评估食材供应商的绩效,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保证食材的质量可控。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统一采购管理制度为有效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进一步严把食品采购关,确保食品安全,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食品质量,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坚持公开原则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是指食堂所需食用油、面粉、大米、鲜生肉(猪肉、鸡肉、牛羊肉)、鲜鸡蛋、蔬菜、调味料等原材料的物资的采购。
为保证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必须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的原则。
二、坚持资格审查原则学校食堂购进大宗物资都应先审核供应商的资质,供应商必须在参与投标前向评标小组提供真实有效的工商执照、卫生许可证及有关产品质量检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招标过程中必须认真审核所有证件是否合法有效,经审核无异议后,将参与投标单位名单对外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货到验质原则供货商把供应物资送到食堂后,学校食堂必须认真验收,一看食品质量合格证,二看食品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实物的质量是否与合同约定相符,若有与合同约定不符应及时退还给供货商。
四、坚持科学保管原则所有进入学校食堂的物品,一是要实行记录管理。
对原材料验收人、食品留样时间、发现异常情况等实时记录,有关记录应保存12个月;二是大宗食品进入库房由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进食品原料应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防盗、防投毒,决不准让腐烂变质或受到污染的食品进入学校食堂。
三是实行月底盘点。
学校成立食堂物资管理小组,每月月底要对各食堂所采购物资进行盘点清查,建立物资盘点清查台账,如实记录。
五、坚持责任追究原则学校要与物资供应商签订供货合同,对在供货过程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蒙混过关者予以严肃处理,对造成学校经济损失的应依纪依规进行追偿,对造成食物中毒等重大安全事故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进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3 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出机制,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附件1: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经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
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 3 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而且年审有效。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餐饮服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的各项工作。
第三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确保食材质量,降低采购成本,提高餐饮服务水平。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学校成立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委员会”),负责对食堂食材采购工作进行监督和管理。
采购委员会由学校分管领导、后勤部门负责人、食堂管理部门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五条采购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和修订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制度;2. 审定食堂食材采购计划和预算;3. 监督食堂食材采购过程;4. 审定食材供应商;5. 处理食材采购中的投诉和纠纷;6. 定期对食堂食材采购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
第六条食堂管理部门负责食堂食材采购的日常管理工作,主要职责:1. 制定食堂食材采购计划;2.组织实施食材采购;3. 对食材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4. 签订食材采购合同;5. 对食材质量进行验收;6. 建立食材采购档案。
第三章食材采购程序第七条食堂管理部门应根据食堂经营需求,制定年度、季度、月度食材采购计划,经采购委员会审定后实施。
第八条食材采购计划应包括以下内容:1. 食材品种、数量、质量要求;2. 预计采购金额;3. 采购时间、地点;4. 食材供应商候选名单。
第九条食材采购采取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采购方式由采购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条食材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 具备相关食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3. 食品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4. 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5. 能够提供质优价廉的食材。
第十一条食堂管理部门应对食材供应商进行筛选和评估,形成候选名单。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方案(通用5篇)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方案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方案(通用5篇)为了确保事情或工作扎实开展,常常需要提前制定一份优秀的方案,方案一般包括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工作重点、实施步骤、政策措施、具体要求等项目。
那么什么样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方案(通用5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食堂大宗物资采购实施方案1为进一步深化学校食堂治理改革,有效防范食堂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打造公开透明的“阳光食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45号令)、《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等文件及中省市其他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以提升食品质量安全为核心,按照“公开透明、公开竞争、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信誉优良、服务周到、质优价廉、有经济实力的定点供应商,统一服务学校食堂供餐需求,减少学校后勤服务压力,有效保障食品安全,实现“阳光”采购。
二、采购方式和内容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供应采用“集中采购+定点采购”相结合的方式。
集中采购:米面油、牛奶面包等预包装食品由区教育局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
实行合同管理、价格监控、质量监督、送货到校。
定点采购:干菜调料、鸡蛋、新鲜蔬菜水果、肉类等其它食材由学校在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局联合定点的供应商处采购。
三、实施范围全区各中小学校食堂。
四、成立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负责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公开招标及定点采购工作,对涉及学校食堂采购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学生资助和后勤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宋卫平同志兼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堂食材采购日常管理工作。
五、实施程序(一)集中采购1.统一招标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领导小组按照《临渭区中小学学校食堂食材采购实施方案》,对全区学校食堂米面油等大宗食材进行统一招标。
学校食堂大宗物质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大宗物质采购管理办法一、背景与目的随着学校食堂规模的扩大和学生数量的增加,学校食堂所需的大宗物质采购也面临着日益复杂与繁重的挑战。
为了保障食堂运行的顺畅和食品安全的可靠性,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大宗物质采购管理办法势在必行。
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食堂大宗物质采购的各个环节,明确各级责任和权利,并提供一套有效的管理机制,以确保学校食堂大宗物质采购的合理性、透明性和公正性。
二、采购范围学校食堂大宗物质采购的范围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物品:1.食材:包括蔬菜、肉类、水果、米面、调味料等;2.食品加工材料:包括糖、油、酱料、淀粉等;3.食品包装材料:包括纸、塑料制品等;4.食堂设备:包括炊具、刀具、冷冻设备等;5.餐具:包括碗、盘、勺、叉等。
三、采购流程为保证大宗物质采购的公平、公正,采购流程应遵循以下步骤:1. 需求确认食堂管理员根据食堂实际情况和菜品需求,确定所需大宗物质种类和数量,并填写采购申请表。
2. 入库准备食堂管理员将采购申请表提交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审核申请表的真实性和合理性,并根据申请表制作采购清单,确定采购预算。
3. 供应商选择食堂管理员将采购清单发布到供应商采购平台,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报价,并提供样品供评估。
食堂管理员根据报价、评估结果和供应商的信誉度等因素,选择最优供应商。
4. 采购合同签订采购部门将与供应商达成一致后的采购情况记录在合同中,并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
5. 采购执行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物资,并将物资送达学校食堂。
食堂管理员对送货物资的数量、质量等进行检查,并与合同进行核对。
6. 入库管理食堂管理员根据送货单明细,将物资按品类进行分类,并按照规定的方式进行入库管理。
7. 财务结算财务部门在收到食堂管理员提交的入库清单后,根据物资实际入库情况,进行财务结算,并将相关款项支付给供应商。
四、采购管理责任与权利1. 食堂管理员责任与权利食堂管理员是大宗物质采购管理的主要责任人,其责任和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大宗物质的需求进行确认,并填写采购申请表;•监督供应商选择流程的公正性,并进行评估;•对采购合同签订进行核对,确保采购合同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对物资的入库过程进行管理和监督,确保物资管理的规范性;•与财务部门进行配合,确保财务结算的正确性和及时性。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出机制,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附件1: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
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年审有效。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管理制度一、前言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饮食安全和营养健康问题越来越受到关注。
作为学校食堂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宗食材的管理对于保障师生食品安全,提高食品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建立健全的大宗食材管理制度,是当前学校食堂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二、制度目的1.为了保障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减少食品浪费,提高食品的使用率。
2.为了规范食堂大宗食材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加强对大宗食材的监管,确保食品质量。
三、制度内容1.采购管理(1)制定大宗食材采购计划,根据学校师生人数和食堂用餐情况确定大宗食材的品种和数量,确保食物的多样性和充足性。
(2)确定大宗食材的供应商,建立合作关系,严格把关供应商的资质和食品质量。
(3)采购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熟悉大宗食材的选购技巧,确保采购到质量好、价格合理的食材。
2.存储管理(1)食堂应设置专门的大宗食材仓库,对不同种类的大宗食材进行分区存放,确保食材的新鲜和干净。
(2)严格控制大宗食材的存储温度和湿度,保持食物的新鲜度和营养价值。
(3)制定食材的出入库管理制度,对每批食材进行标识和登记,实行先进先出的原则,避免食材过期损耗。
3.配送管理(1)配送人员应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保证配送过程中的食材不受损坏。
(2)建立大宗食材的配送清单和登记制度,确保食材的规范配送和记录。
(3)加强对配送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食材的安全和使用。
4.使用管理(1)食堂厨师应具备一定的厨艺技能,根据不同的大宗食材,制定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案,保证食材的营养和口感。
(2)加强对食材使用过程中的卫生要求,确保食材的安全和卫生。
(3)加强对食材使用量的监控和记录,减少食物的浪费,提高食品的使用率。
四、制度执行1.建立专门的大宗食材管理团队,明确各项管理职责,确保制度的规范执行。
2.定期开展大宗食材管理培训,提高相关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责任意识。
3.定期检查大宗食材的采购、存储、配送和使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进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进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3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出机制,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附件1: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经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
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而且年审有效。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2篇)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的管理制度(2篇) 管理制度篇一:学校食堂食材采购规范及质量控制一、引言为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提高食堂食材质量,规范食材采购程序,确保学校食堂的正常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采购原则1. 公开、公平、公正、透明原则:食材采购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 质量第一原则:确保食材质量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学校要求。
3. 经济效益原则: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合理控制采购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4. 长期合作原则:与信誉良好、质量稳定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三、采购程序1. 需求申报:食堂管理部门根据就餐人数、食材消耗量等因素,提前制定采购计划,并向采购部门申报。
2. 采购招标:采购部门根据申报的采购计划,组织招标或询价,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标。
3. 评标定标:评标小组对投标供应商的资质、实力、报价等进行综合评审,确定中标供应商。
4. 签订合同:采购部门与中标供应商签订食材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 食材验收:食堂管理部门对到货食材进行验收,检查食材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
6. 质量抽检: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采购的食材进行质量抽检,确保食品安全。
四、质量控制1. 供应商管理:对供应商实行准入制度,严格审查供应商的资质、信誉、生产能力等,确保食材来源可靠。
2. 食材标准:采购的食材应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和学校要求,不得采购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的食材。
3. 质量检测:采购部门应定期对供应商提供的食材进行质量检测,对不合格的食材及时退货或更换。
4. 食品溯源:建立食材追溯体系,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
五、责任追究1. 采购部门未按程序采购食材,导致食品安全问题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 供应商提供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材,依法依规追究供应商责任,并解除合作关系。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
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学校食堂食材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学校食堂的食材采购行为,加强食品安全管理,根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等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了本办法。
第二章采购方式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如米、面、油、肉类、调味品、蛋、奶等,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
一次招标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非大宗食品及原辅材料由学校集中定点采购。
零星采购类由学校在合法经营、规模较大、管理规范、有供货能力、有较强抗风险能力的批发商或超市中选择定点供货商。
生鲜蔬菜类原则上就近定点采购,确保新鲜、优质、安全、可追溯,价格应低于当地大型农贸市场价格。
学校要通过公开方式招标确定定点供货商,一次招标服务期不得超过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第三章管理机制供货商的选择程序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采购小组由学校管理人员、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等人员组成,组成人数需为单数,采用公开方式招标确定供货商。
确定过程的材料要留档备查。
学校要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供货商的食材质量、食材价格、服务质量、合同执行情况、承诺兑现等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续签合同和取消供货资格的重要依据,原则上每学期不少于一次。
学校实行食材供货商准入、退出机制。
学校不得向有食品安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采购食品。
对因食材质量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综合考评结果满意率连续较低的、供货商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等情况的,学校应当立即依法终止或解除合同,取消其供货资格。
第四章管理制度除严禁采购《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不得销售的食用农产品外,学校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禁止采购亚硝酸盐(包括亚硝酸钠、亚硝酸钾等);2.禁止采购含铝食品添加剂;3.禁止采购散装食用油、散装食盐;4.禁止采购四季豆、野生蘑菇、鲜黄花菜、发青发芽土豆、霉变红薯等高风险食品;5.禁止外购散装的冷食类食品(水果除外)、生食类食品、裱花蛋糕、现榨果蔬汁等高风险食品和散装熟肉制品;6.禁止采购野生动物肉类及其制品;7.禁止采购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要求的食品。
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出机制,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附件1: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
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年审有效。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制度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精选6篇)为了规范采购工作,提高采购工作的效率,我们必须建立健全多种采购管理制度,以此作为采购人员与采购部门的工作准则与行为规范,以保证采购工作健康、有序、高效地运行,从而圆满地完成采购任务。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学校食堂采购制度,欢迎阅读!学校食堂采购管理制度篇1一、基本原则1、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食堂大宗物资和各项原材料实行“高校联配”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在满足质量需求的基础上最大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大宗物资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价格信息档案,做好公开招标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3、经学校招标小组确定各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
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分散采购少量原材料,经食堂分管负责人、厨师长、仓库管理员协商同意后由采购员进行分散采购。
事后需及时将情况记录在账并上报学校分管校长进行审查。
4、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二、管理内容1、食品原材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
2、厨房日用品采购。
燃料、厨具等。
3、餐饮用具采购,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三、管理方法(一) 供货商选择1、大宗物资通过高校后勤配送2、其他物资经过公开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相关过程并择优确定中标企业。
3、学校食堂大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4、小额零星散货及较长时间才需采购的低值物品,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二) 采购项目和数量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学校食堂大宗配送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管理,确保食品安全,提高食堂管理水平,保障师生饮食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配送范围
1. 大米、面粉、食用油、猪肉及肉制品、鸡产品、水(海)产品和调味品等大宗食品。
2. 食堂所需的其他大宗物资。
三、配送单位及选择
1.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配送单位应具备合法经营资格,有稳定的货源,保证食品质量,具备良好的信誉和服务。
2. 配送单位的选择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投标等方式确定。
四、配送流程
1. 食堂根据需求制定采购计划,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学校审批。
2. 学校采购部门根据审批结果,向配送单位发出采购订单。
3. 配送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大宗食品送达食堂。
4. 食堂验收大宗食品,对不合格的食品予以拒收。
5. 食堂将验收合格的食品入库,并做好相关记录。
五、食品安全管理
1. 配送单位应保证所供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提供过期、变质、掺假等不合格食品。
2. 食堂应加强对大宗食品的储存、保管和管理,确保食品质量。
3. 食堂应定期对大宗食品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监督检查
1. 学校设立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食堂大宗食品配送进行监督检查。
2. 监督检查内容包括:配送单位资质、食品质量、配送流程、食品安全管理等。
3.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进行处理。
七、附则
1. 本制度由学校食堂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社会各界对于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的重视程度也日益增加。
作为学校食堂这一重要的饮食供应单位,为了保障学生的健康成长,确保食品安全和质量,学校食堂采取了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优点以及存在的问题。
一、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运行机制学校食堂大宗食品集中定点采购制度是指学校食堂将所需采购的食品统一委托给指定的供应商进行采购,并且在供应商范围内进行公开竞标,最终确定一个或多个供应商为学校的长期合作伙伴。
在这个制度下,学校食堂不再直接与各个供应商进行一对一的洽谈和采购,而是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择供应商。
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运行流程如下:首先,学校制订食品采购计划,明确需要采购的食品种类、数量和质量要求。
其次,学校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采购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人资格条件、食品质量要求等。
然后,学校依法公开发布招标公告,并设立专门的招标评审小组,负责招标文件的审核和评审工作。
接着,供应商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参加公开竞标,按照食品的质量标准、价格和服务水平等方面进行竞争。
最后,学校根据供应商的报价和资质,选择一个或多个供应商进行合作,并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和交付细则。
二、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的优点集中定点采购制度带来了一系列的优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食品安全可控性提升。
学校食堂可以对供应商进行全面的资质审查,筛选出具备食品安全保障能力的供应商,从源头上确保食品的质量和安全。
同时,采购过程中的交付细则和验收标准也能进一步增强对食品的监管和管理。
2. 成本控制和效益提升。
通过集中定点采购,学校可以充分利用规模经济效应,实现食品采购的大量优惠和价格合理。
同时,采购合同中明确的交付细则和性价比要求,也能有效约束供应商,提高采购效率和质量。
3. 资源管理更加高效。
学校食堂只需与少数几个供应商进行合作,统一采购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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尖扎县学校食堂大宗食材定点采购管理办法
为规范学校食堂采购行为,确保学校食品安全,维护在校师生权益,根据《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实施细则》、《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品安全保障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及相关要求,制订本办法。
一、实施要求
按照《全国学生营业办关于切实解决好当前营养改善计划实施中五个突出问题的通知》【全国学生营养办(2013)3号】关于“对学校粮油等大宗原材料实行‘四统一’政府采购,即统一招标、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运送”的要求,对全县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奶等大宗原材料进行统一采购,减少中间环节,降低采购成本,确保采购质量,从源头和过程上做好食品安全监管,努力实现为学生提供“等值优质”食品的目标。
二、实施范围
全县各中小学校食堂米、面、油、肉、蛋等大宗食材均实行定点采购配送。
三、实施原则
学校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确定必须按照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配送企业的准入机制执行,并对不按配送协议履行配送的企业启动学校食堂大宗食材退出机制,以保证学校食品安全,保障学生的身心健康。
附件1:
大宗食材配送企业准入制度
1、凡向学校食堂供应大宗食材的企业必须由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通过审查考评等方法确定推荐名单,并向社会公示,学校自主选择。
2、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商应为有以人为本理念、公益服务认识、社会责任明确的企业,愿意为学生提供优质食品供应服务。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较强的经济实力,近3年内无食品安全违法经营和投诉现象,信誉度较高,具有相应固定的食品生产或经营场所,按要求及时进行物资配送的能力。
4、具备齐全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并且年审有效。
5、能按时提供所配送食品生产商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检机构年度抽检报告、分批次生产厂家自检报告等。
6、具有相适应的食品配送车辆,车辆箱体保持清洁、定期消毒,并做到专车专用。
严禁用食品配送车辆装运有毒有害,影响食品安全的物品。
7、具有相应的贮存能力、其贮存(仓库)符合相关的食品安全和食品卫生要求。
8、大宗食材定点供应协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本地区的同
期市场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做到随行就市,买卖公平合理。
9、配送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及强制性规定要求。
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面粉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5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食用油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536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最新版本GB 2707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配送给清真食堂的牛羊肉必须有宗教部门批准的“清真”标识。
鲜鸡蛋必须符合GB 2748标准。
10、严格执行和县营养办、各学校签定的学校大宗食材配送协议;不得私自更换配送食品的种类,不得超范围配送食品;由于某种原因需退出学校大宗食材配送时,应当在做出退出决定的1月前向县营养办提出申请。
附件2:
大宗食材配送企业退出制度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食品生产或食品流通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供货期内因食品安全质量问题引发食品安全事故的。
3、给学校配送《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食品的。
4、生产、经营者的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食品生产经营要求,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潜在风险,所供应产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5、出现降低供货质量标准,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或合同(协议)的行为的。
6、产品价格高于本县及周边地区的同期市场批发价格(市场实际交易价)的;擅自更换采购合同约定的品牌、型号、规格的;供货时无正当理由拒绝供货或不按约定时间、地点送货的。
7、供货期间存在克扣、减量、延时、拒绝供货或服务态度恶劣等行为,情节较为严重的。
8、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向学校提供相关证件、产品年度质检部门抽检报告、分批次厂内自检报告、销售凭证等资料;未建立进销台账或台帐资料与学校台帐不符的。
9、在供货期内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按时交货,且给学校造成损失的。
10、未按照供货协议规定按时缴纳履约风险保证金,未按
时提供发票、提交服务承诺和食品安全保证书的。
11、拒绝接受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监督检查要求的;向学校虚开销售凭证的。
12、因定点供应商自身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或在每一合同周期结束后评议不合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