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购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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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购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广东雪妮芳实业有限公司导购管理制度编号:

版本:A/1

页码:第1页/共1页

一、目的

为提高专柜工作质量,促进销售,维护品牌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下属曼诗婷品牌所有卖场导购人员

三、具体条款

1、导购应端正服务态度,在工作中不得与客户争辩,不能擅自串岗,离岗,请假须率先向

公司申请;

2、熟悉专柜每种商品,了解与商品有关的内容和常识;

3、随时对专柜货品进行抽查盘点,保证帐务与实货相符;

4、公司要求的各项工作,须积极主动完成;对公司临时通知的工作必须完成如:要求上报

的调价产品、退回产品,若未能按公司要求做到,一切责任由专柜自行承担。

5、根据专柜库存情况,认真的列出补货清单,不要乱要;

6、导购要积极做好销售工作,随时调整商品,及展示的型号,更换样品展位。保持专柜清

洁美观,商品整齐,货架丰满,充分体现商品的美观性;

7、导购应有保密意识,未经批准,不得向外界泄露公司文件内容;

8、在促销活动期间,弄虚作假的导购,公司将追究其责任,并赔偿经济损失;

9、适时的调整各卖场的模特儿展示,一星期更换一次展示商品,使模特儿的展示有着对销

售促进的作用;

10、打折、赠品、顾客退换货应在销售日报中注明,并附以销售小票;

11、严格按照公司规定制作销售日报,减值表,并注明商场名称,制表人;

12、在销售时,严格按照发货单的价格执行,由于价格错误造成的损失,则按原价赔偿。

四、本制度从签发日期的次日开始执行。

批准执行审核签发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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