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查房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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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查房制度
1.院领导查房,每周一次,按照医院领导分工深人科室,科室主任和护士长陪同检查工作,听取意见,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院长和业务院长主要检查科室业务技术建设和医疗质量情况。
2.全科性查房每月一次,由科室主任或指定的学科负责人主持,全体医师(包括轮转医师、研究生、进修医师、实习医师)、护士长及有关责任护士参加。
3.医疗组查房每周一次,由医疗组负责人主持,组内所有人员参加。
4.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查房,应有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参加。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每周1~2次,主治医师查房每日一次,查房一般在上午进行。住院医师对所管患者每日至少查房两次,总住院医师每日至少一次巡回查房。
5.对危重患者,住院医师应随时观察病情变化并及时处理,主任医师及主治医师应主动指导住院医师处理患者。在必要时住院医师可请主治医师、科主任、主任医师临时检查患者。
6.查房前主管医师及护士要做好准备工作,如病历,X光片,各项有关检查报告及所需用的检查器材等,并将重点患者姓名、住院号,床号等相关信息提前一天通知科室主任,科主任要在查房前了解患者并做好准备工作。查房时要自上而下逐级严格要求,认真负责。经治的住院医师要重点扼要报告简要病历、当前病情并提出需要解决的问
题。主任或主治医师可根据情况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并做出
肯定性的指示。
7.护士长组织护理人员每周进行一次护理查房,必要时请科主任,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或主治医师知道,检查护理质量,研究解决疑难问题,结合临床进行教学。
8.护理部主任组织有关科室护士长每月查房一次,重点检查护理质量,推广新技术、新业务,研究解决疑难病例护理和护理管理中的问题。
9.查房内容:
(1)科主任、主任医师查房,要解决疑难病例;审查对新人院、重危患者的诊断、治疗计划;决定重大手术及特殊检查治疗;抽查医嘱、病历、护理质量;听取医师、护士对诊疗护理的意见;进行必要的教学工作。
(2)主治医生查房,要求对所管患者分组进行系统查房。尤其对新入院、重危、诊断未明、治疗效果不好的患者进行重点检查与讨论;听取医师和护士的反映;倾听患者的陈述;检查病历并纠正其中错误的记录﹔了解患者病情变化并征求对饮食,生活的意见;检查医嘱执行情况及治疗效果;决定出、转院问题。
(3)住院医师查房,要求重点巡视重危、疑难、待诊断、新人院、手术后的患者,同时巡视一般患者,检查化验报告单,分析检查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给予必要的临时医嘱并开写次晨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患者饮食情况﹔主动征
求患者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