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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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通常包括以下方面:
1. 年金本金: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本金是指在保险期
间内,每年按约定利率计算得出的固定金额。

2. 年金增长率: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年金增长率是根据保
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市场需求等因素进行评估,并在保险期间内按照
合同约定的增长率计算。

3. 分红: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分红是在年金本金的基础上,
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情况、客户需求和市场情况等因素,按照一定比
例派发的红利。

4. 保险保障: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保险保障包括以下几个
方面:
- 保障期限: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保险保障期限通常是指年
金的领取期限,一般为养老年金领取终身。

- 领取方式: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方式包括一次性领取、分期领取、年度领取等。

- 领取限制: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领取限制通常包括最大领
取金额、最大领取次数、最低领取金额等。

5. 其他条款: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其他条款包括保险责任、免除条款、争议解决等。

需要注意的是,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的条款因保险公司而异,
建议在购买前仔细阅读保险条款,了解保险责任、免除条款等方面的
具体内容。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是指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养老保障,并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情况下,将保费中的一部分作为分红返回投保人的一种保险产品。

下面将对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进行详细解读。

首先,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中的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向投保人提供的一种养老保障产品。

此产品的特点是保险公司承诺在投保人退休时提供一定的养老金,帮助投保人度过晚年生活。

分红型条款是该保险产品的一种合同条款。

它规定了保险公司如何根据合同约定的分配政策将保险费中的一部分作为分红返还给投保人。

分红是指保险公司在合同年度结束后根据保险合同约定的政策,将已累积的保险费中的一部分作为分配利益返还给投保人的行为。

分红有多种方式,例如现金分红、红利累积分红等。

投保人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接受现金分红还是将分红重新投资,以增加投资收益。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中一般会具体规定以下几个方面:1. 分红计算方法:条款会明确保险公司如何计算分红。

例如,根据保险费的支付情况、保单累积价值和投资收益等因素进行计算。

2. 分红政策:条款会详细说明保险公司的分配政策,即将分红利益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投保人。

例如,将分红利益的50%分配给投保人,将50%用于再投资增加投资收益。

3. 分红形式:条款会说明分红的形式,即是以现金分红还是红利累积分红。

现金分红是指保险公司直接将分红金额返还给投保人,而红利累积分红是指将分红金额累积起来重新投资,增加未来的投资收益。

4. 分红权益:条款会明确投保人享有的分红权益。

例如,投保人在保单生效满一定年限后才可以享受分红权益。

需要注意的是,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是根据保险公司的具体政策而定的,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可能会有所不同。

投保人在选择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时应仔细阅读条款,了解保险公司的分红政策,以便做出合理的选择。

总结起来,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规定了投保人在投保期限结束后可以享受的分红权益,包括分红的计算方法、分红政策、分红形式和分红权益等内容。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金额表平准20年xls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金额表平准20年xls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金额表——平准20年
(男50岁开始领取/年领)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投保年龄 一次性交10000元 每年交1000元,交五年每年交1000元,交十年每年交1000元,交二十年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1939 1892 1846 1801 1757 1714 1672 1632 1592 1553 1515 1478 1442 1407 1373 1339 1307 1275 1244 1213 1184 1155 1127 1100 1073 1047 1022 997 973 950 927 904 882 861 841 820 801 782 763 745 727 709 693 676 660 644 629 614 600 586 849 828 808 788 769 750 732 714 697 680 663 647 631 616 601 586 572 558 545 531 519 506 494 482 470 459 448 437 427 416 406 396 387 378 369 360 351 343 335 327 319 311 304 297 290 283 1610 1571 1533 1495 1459 1423 1389 1355 1322 1289 1258 1227 1198 1168 1140 1112 1085 1059 1033 1008 984 960 937 914 892 871 850 829 809 790 771 753 735 717 700 683 667 651 636 621 606 2974 2902 2831 2762 2695 2629 2565 2502 2442 2382 2324 2268 2213 2159 2107 2056 2006 1957 1910 1864 1819 1775 1733 1691 1650 1611 1572 1534 1498 1462 1427 -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是一种分红型保险产品,旨在为投保人提供养老保障和资产增值的双重保障。

以下是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的相关参考内容。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险合同的构成】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条款作为合同的附属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条【保险费的缴纳】投保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缴纳保险费金。

保险费的缴纳方式和周期等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执行。

第三条【保单基本信息】本条款依附于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保险单,保险单为本合同的有效凭证。

保单应详细记录投保人的身份信息、受益人信息等必要信息。

第二章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责任的约定】本合同按照约定向投保人提供养老金保险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基本养老金、附加养老金等。

具体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养老金领取条件等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执行。

第五条【保险金分红】本合同约定部分保险费能够用于投资运营,并将投资收益以分红的方式回馈给投保人。

分红金额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确定,并通过保单的记录向投保人发送分红通知。

第三章分红计算第六条【分红计算的基准】分红计算基准为保单年度养老金账户价值。

根据保险合同约定,保单年度养老金账户价值为保单年度末的账户价值减去本年度的保费结算和保险金结算。

第七条【分红计算的方式】保险公司将按照投资收益率、保单年度养老金账户价值等因素,通过风险分级模型来计算分红。

具体计算方法和模型由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决策,并及时向投保人进行公示。

第四章分红支付第八条【分红支付的方式】分红支付方式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可以选择现金支付、账户转账等方式。

保险公司将根据投保人的选择和实际情况及时支付分红。

第九条【分红支付的时间】分红支付时间根据保险公司的分红政策而定。

保险公司将及时在约定的时间范围内向投保人支付分红。

第五章保险合同终止第十条【合同终止的情况】本合同在以下情况下终止:保单到期、保单解除、保单注销、保单失效等。

福禄满堂

福禄满堂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 应日零时止两种, 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 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 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 更。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话术参考
1 2 3 4 福禄满堂卖点 接触话术 说明话术 典型拒绝处理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亮点
年年有分红 天天有保障
月月有养老 人人都需要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话术参考
1 2 3 4 福禄满堂卖点 接触话术 说明话术 典型拒绝处理
交费方式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
交费期间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产品说明----保险利益
保险责任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特色(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产品特色(能给我们带来什么)
●一份投入 ●丰厚收益 ●累积生息 ●高寿无忧 ●福禄满堂
多重养老 领取灵活 财源滚滚 坐享尊荣 罩顾全家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话术参考

福禄满堂产品专题

福禄满堂产品专题

福禄满堂人性化的年金领取方式
• 两种领取时间
(20 20年、到85岁) 20
• 两种领取方式
(平准年金 平准年金、增额年金) 平准年金
• 四种领取年龄
(50岁、55岁、60岁、65岁) 55岁
投保示例
• 付姐,36岁,为自己投保福禄满堂 付姐,36岁 • 每年缴费:10000元 每年缴费:10000元 • 选择10年缴费 选择10年 10 • 累积交费: 累积交费: • 10000元/年*10年=100000元 10000元 *10年 100000元 • 选择60岁开始 20年平准年金领取 选择60岁开始 20年平准年金领取 60
•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 万一网制作收集整理,未经授权请勿转载转发,违者 必究
选择20年平准年金领取收益如下: 选择 年平准年金领取收益如下: 年平准年金领取收益如下
1、从60岁开始,每年领取9760 9760元,直至80周岁的年生效对应 9760 195200元 日,20年共计领取195200元。 195200 2、领取期间身故: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 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保证领取195200元) 3、意外身故保障:按照所缴保费的200%与现价较大者赔付。 4、养老金累积生息:262255 元 262255 5、红利累积生息:336450元(预算) 336450元 336450
每年10000元 每年10000元 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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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金开始领取后身故一次性给付 未领取各期养老年金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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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是指投保人缴纳保险费后,保险公司按照一定的投资运作原则和分红方式对被保险人的账户进行管理,最终根据账户累计值和个人年龄等因素,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养老金分红。

下面是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的相关参考内容。

第一条生效日期本保险合同在投保人与保险公司签订投保单,并在保险公司确认承保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保险责任1. 保险公司承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根据被保险人的账户累计值和个人年龄等因素,给予被保险人一定的养老金分红。

2. 分红给付的金额和方式将根据投资收益情况、保险公司经营状况以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第三条分红计算基础1. 分红计算基础为被保险人的账户累计值,即投保人缴纳的保险费和由此产生的投资收益。

2. 分红计算期为每个保险年度,即自保险生效日期之日起的一整个年度。

3. 分红计算基数由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的账户累计值和个人年龄等因素进行测算。

第四条分红方式1. 分红方式分为现金分红和再投保分红两种方式。

2. 现金分红是指将分红金额直接支付给被保险人或其指定的受益人。

3. 再投保分红是指将分红金额再次投资到被保险人的账户中,以增加其账户累计值。

第五条分红比例1. 分红比例将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状况和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2. 分红比例的确定应当公平合理,并遵循风险共担的原则。

第六条分红权益1. 被保险人在缴纳保险费后即享有相应的分红权益。

2. 分红权益不能转让、继承或者抵押,但可以指定受益人。

3. 若被保险人死亡,其分红权益将转给其法定受益人。

第七条分红申领1. 分红给付申领应符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 被保险人可以在达到退保年龄之后选择申领分红,也可以选择继续积累增加账户累计值。

第八条退保1. 被保险人可以在合同生效后的两个保险年度内无条件退保,并获得账户累计值的退还。

2. 被保险人在两个保险年度后,可在合同规定的退保年龄申请退保,并获得相应的账户累计值。

福禄满堂自动版计划书(已升级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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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岁元;
69元。

2、
50岁
元。

3、69元。

4、69元。

5、元,
6、自交费期起,即获得两倍保障,且生存金保证领取至少20年。

上诉红利演示为演示红利,实际红利金额根据分红保险业务实际经营情况决定
139********
寿险顾问:电话号码:
中国人寿103573
如在领取年未领取红利,则红利累计至满期年岁时,可以领取总交费
50000
合计总收益为184473元(红利累计至满期日领取)。

年轻的我们需要为年老的我们投入一份关爱,选择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及早为自己的养老进行储备,能够帮助我们在年老后轻松享受生活。

养老储备、安享晚年
保证领取20年以上养老年金,两倍以上的收益。

姓名年龄28男性别投保金额5000
20年
累积红利,额外收益
每年产生的红利可累积生息至领取日一次性领取,也可在任意需要资金的时刻及时领取以解燃眉之急。

领取方式,灵活多样0 可以自由选择50、55、60、65周岁四档年龄中任意一挡做为开始领取养老金的年龄,同时,可选择领取20年,也可选择领至85岁,非常灵活人性化。

两倍收益,保证领取
平准
起,每年可领取
4045
10年交领取类型
交费期间领取年龄
50岁
领取年限
36572
80900
40431至满期年即
岁时,可再领取累积红利
至领取年即时,可领取累积红利至满期年即
岁时,可累计领取生存金。

顶级养老 满堂喝彩

顶级养老 满堂喝彩

保险责任
养老金领取相关事项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月领=年领*0.084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或至被保险人年 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 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 一种。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64周岁
30天
×
保险责任
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 存,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给付养老年金 养老年金两种领取类型: 1.平准年金。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 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 终止。 2.增额年金。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 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 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 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 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4、养老金累积生息
5、红利累积生息
每年都参与红利分配,按中等红利计算, 累计领取2149746.11元.
合计
5679746.11元
领取前因疾病身故返还所交保费或现金价值 领取前因意外身故按所交保费(不计利息)的200%与 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
每年领取生存金176500元, 至84周岁合计3530000元 生存金还可以累积生息
最高身故保障5000000元
年金开始领取后身故一次性给付 未领取各期养老年金之和
可养老 可理财
一份投入 多重养老 合理理财 保值增值 社会养老,低保障,给不够 家庭养老,等不起,靠不住 储蓄养老,通胀高,存不住 商业养老,稳收益,跑不了 逐步建立多种形式并存的养老保障计划,养 老是越早规划越轻松。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投保范围]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金开始领取年龄。

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的年生效对应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

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包括:1、平准年金。

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增额年金。

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福禄满堂产品介绍及领取方式对比

福禄满堂产品介绍及领取方式对比

2.选择平准领取好还是选
择增额领取好?(2/2)
8
9 10 11 12 12 13 14 15 16 17 18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8
9 10 11 12 12 13 14 15 16 17 18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演示表
30岁 男性 10年缴费 保费10000元 65岁 开始以增额年金的方式领取 领取年限20年
投保示例
福先生,30岁,为自己投保福禄满堂
每年缴费:10000元
选择10年缴费
累积交费:
10000元/年*10年=100000元 选择65岁开始递增20年领取
年年有分红
人人都需要
天天有保障
月月有养老
课程大纲
产品开发背景
福禄满堂介绍
产品特色分析
64周岁
30天
小财神图片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 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50、55、60、 65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 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 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养老年金开 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 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首年年金
25年合计 累计年金
17520
438000 638766
11340(每年增加633)
453600 630028
红利累计
515919
551433
平准领取 领取年数 1 2 3 4 5 6 7 年金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17520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业务管理办法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业务管理办法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业务管理办法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的业务管理,按《寿险实务》、《核保手册》、《保全手册》、《理赔手册》及有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补充规则如下:第一部分新契约一、投保时需填写的单证1.客户投保时可填写《个人保险投保单》(单证代码1108或1110)、《人身保险投保提示书》(单证代码1109),并签字确认。

2.公司销售人员需填写《销售人员报告书》。

二、投保单填写要求1.投保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需在《个人保险投保单》准确填写“年金领取年龄”、“领取方式”等年金类险种相关项目。

2.目前版本的《个人保险投保单》中不含“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项目,该项目填写至投保单“备注”栏中,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选择其一填写。

3. “保险期间”为必填项目,该险种的保险期间计算公式为:1)如果投保人选择领取至85岁,则保险期间=85-投保年龄;2)如果投保人选择领取20年,则保险期间=年金开始领取年龄+20-投保年龄。

4.“领取方式”可以选择“年领”和“月领”;“保险金领取类型”可以选择“平准年金”、“增额年金”。

两个项目在《个人保险投保单》“领取方式”项目填写,需分别在“年领”、“月领”和“平准领取”、“递增领取”中选择,如选择了“递增领取”,还要在“递增率为%”栏内根据条款规定填写具体递增率。

5. 应特别注意,本险种的“年金领取年龄”、“年金领取年限”和“年金领取类型”均需在投保时约定,且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第二部分核保规则一、该险种属于储蓄型险种,风险保额为第一个保单年度所交保费×2,按照第一个保单年度计算净风险保额,并与其他储蓄型险种累计净风险保额。

二、同一被保险人所有期交方式的累计保费限额为交费期满时不超过500万元。

举例如下:仅投保5年期交时累计年交保费限额为100万元;仅投保10年期交时累计年交保费限额为50万元;仅投保20年期交时累计年交保费限额为25万元。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条款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国寿个人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责任开始本合同自本公司同意承保、收取首期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开始生效。

除另有约定外,本合同生效的日期为本公司开始承担保险责任的日期。

第四条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月领和一次性领取三种,但趸交保险费的仅限于年领和月领两种领取方式。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五条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负以下保险责任: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身故保险金:1.本合同生效未满二年或投保人未交足二年保险费的,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扣除本合同载明的手续费的余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生效满二年以上且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生存至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本公司按如下约定给付养老年金:1.本合同约定一次性领取养老年金的,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本合同终止。

2.本合同约定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年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保证给付十年。

如果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继承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本合同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满十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金额表.xls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年金领取金额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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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97577838_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速查表(4页)

11597577838_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速查表(4页)
投 保 年 龄 0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10年交(男),保证领取 年 年交( ),保证领取20年 年交 保证领取 55岁起 岁起 岁时累 75岁领取 至75岁领取 55岁时累 每年领 日年金累计 积红利 取年金 18180 17740 17310 16890 16470 16070 15680 15300 14920 14560 14200 13860 13520 13190 12870 12550 12250 11950 11660 11370 11100 10830 10560 10310 10060 9810 9580 9340 9120 8900 8680 8470 8270 8070 7870 7680 7500 7320 7140 6970 6810 6640 6480 6330 6180 6030 363600 354800 346200 337800 329400 321400 313600 306000 298400 291200 284000 277200 270400 263800 257400 251000 245000 239000 233200 227400 222000 216600 211200 206200 201200 196200 191600 186800 182400 178000 173600 169400 165400 161400 157400 153600 150000 146400 142800 139400 136200 132800 129600 126600 123600 120600 571480 545283 520051 495771 472107 449650 428062 407325 387135 368028 349435 331862 314771 298399 282719 267482 253128 239187 225863 212934 200790 189010 177591 166890 156522 146486 137095 127858 119228 110885 102825 95181 87929 80934 74194 67813 61773 55959 50370 45089 40097 35230 30636 26297 22140 18162 75岁时累 岁时累 积红利 1149441 1099938 1052206 1006228 961330 918708 877694 838251 799768 763345 727824 694256 661531 630147 600058 570748 543146 516268 490554 465533 442050 419205 396995 376203 355997 336373 318042 299899 282984 266571 250654 235549 221211 207324 193885 181156 169107 157452 146193 135554 125504 115592 106240 97416 88910 80720 10年交(女),保证领取 年 年交( ),保证领取20年 年交 保证领取 55岁起 岁起 岁时累 75岁领取 55岁时累 至75岁领取 55岁时累 75岁时累 每年领 日年金累计 积红利 积红利 取年金 18170 17730 17300 16880 16470 16070 15680 15300 14920 14560 14210 13860 13520 13190 12870 12560 12260 11960 11670 11390 11110 10840 10580 10320 10070 9830 9590 9360 9140 8920 8700 8490 8290 8090 7900 7710 7530 7350 7170 7000 6830 6670 6510 6360 6210 6060 363400 354600 346000 337600 329400 321400 313600 306000 298400 291200 284200 277200 270400 263800 257400 251200 245200 239200 233400 227800 222200 216800 211600 206400 201400 196600 191800 187200 182800 178400 174000 169800 165800 161800 158000 154200 150600 147000 143400 140000 136600 133400 130200 127200 124200 121200 570866 544660 519427 495134 471770 449303 427707 406960 386762 367645 349312 331474 314380 298007 282330 267322 252962 239019 225693 212967 200616 188834 177602 166717 156349 146481 136929 127847 119212 110866 102805 95158 87905 80908 74278 67889 61843 56023 50427 45141 40063 35269 30670 26329 22169 18191 1147864 1098356 1050633 1004643 960358 917729 876709 837257 798771 762339 727363 693257 660532 629158 599080 570259 542654 515779 490068 465490 441571 418728 396931 375744 355542 336299 317610 299825 282907 266493 250581 235474 221140 207253 194092 181354 169298 157638 146371 135727 125450 115750 106393 97569 89061 80875 投保 年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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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全称: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
产品类型:主险
险种类别:商业养老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出生满30天-64周岁的人士
缴费方式:年缴(5年、10年、20年)
保险期限:终身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福禄满堂养老年金保险(分红型)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及开始领取日
养老年金的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两种。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周岁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养老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第四条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分为二十年、至被保险人年满八十五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零时止两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养老年金领取年限。

养老年金的领取年限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第五条保险责任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以下保险责任:
一、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若被保险人生存,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给付养老年金。

本合同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养老年金的领取类型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投保人可选择的养老年金领取类型包括:
1.平准年金。

本公司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2.增额年金。

本公司首年给付的养老年金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确定,从下一个保单年度起以后每个保单年度的年金给付标准,在上一个保单年度给付标准的基础上,按首年给付标准的5%增加,直至约定领取期限届满,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疾病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因意外伤害身故,本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200%与现金价值两项金额中的较大者给付意外伤害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领取期间身故,本公司按约定领取期限内尚未领取的各期养老年金之和一次性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第六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任何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一、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
三、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成立或合同效力恢复之日起二年内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四、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五、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六、被保险人在本合同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因疾病;
七、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
八、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无论上述何种情形发生,导致被保险人身故,本合同终止,本公司向投保人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但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故意杀害或伤害造成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退还本合同的现金价值,作为被保险人遗产处理。

第七条红利事项
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在符合保险监管机构规定的前提下,本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如果本公司确定本合同有红利分配,则该红利将分配给投保人。

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以下任何一种红利处理方式:
一、现金领取;
二、累积生息:红利保留在本公司以年复利方式累积生息,红利累积的年利率每年由本公司公布。

若投保人在投保时没有选定红利处理方式,本公司按累积生息方式办理。

本合同在效力中止期间不享有本公司红利的分配。

本公司每年向投保人提供一份红利通知书。

第八条保险费
保险费的交付方式分为一次性交付和分期交付两种,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五年、十年和二十年三种,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

第九条保险金申请所需证明和资料
一、申请养老年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二、申请身故保险金时,所需的证明和资料为:
1.保险单;
2.申请人法定身份证明;
3.公安部门或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
4.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5.本公司要求的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相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基本条款与本合同利益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合同利益条款为准。

第十一条释义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客观事件直接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毒品: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的鸦片、海洛因、甲基苯丙胺(冰毒)、吗啡、大麻、可卡因以及国家规定管制的其他能够使人形成瘾癖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但不包括由医生开具并遵医嘱使用的用于治疗疾病但含有毒品成分的处方药品。

酒后驾驶:指经检测或鉴定,发生事故时车辆驾驶人员每百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一定的标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认定为饮酒后驾驶或醉酒后驾驶。

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指下列情形之一:
(1)没有取得驾驶资格;
(2)驾驶与驾驶证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
(3)持审验不合格的驾驶证驾驶;
(4)持学习驾驶证学习驾车时,无教练员随车指导,或不按指定时间、路线学习驾车。

无有效行驶证:指下列情形之一:
(1)机动车被依法注销登记的;
(2)未依法按时进行或通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

机动车: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

战争:指国家与国家、民族与民族、政治集团与政治集团之间为了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而进行的武装斗争,以政府宣布为准。

军事冲突:指国家或民族之间在一定范围内的武装对抗,以政府宣布为准。

暴乱:指破坏社会秩序的武装骚动,以政府宣布为准。

会计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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