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
医疗事故的三种解决途径
医疗事故的三种解决途径医疗事故是指医疗行为中由于医务人员管理、操作、技能、诊断等方面的错误或疏忽导致患者遭受的损害,或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预期外事件,这种错误或事件可能会对患者的身体和健康造成损害、伤害甚至是死亡。
医疗事故是一种常见的问题,严重影响了医疗保障体系的公信力和医患关系的稳定性。
对于医疗事故,一般有三种解决途径。
第一种是调解。
调解是指通过以平等、自愿、公正、协商的方式,达成双方都认可的协议的一种方式。
医疗事故的调解一般由医院的调解委员会进行,委员由医院领导和医务人员组成,也可以邀请有关专业人员参加调解委员会,进行有利于调解的互动。
在医疗事故调解中,医院、医生和患者需要进行充分地沟通和交流,以期达成共识,化解矛盾,挽救医患关系。
第二种是法律诉讼。
如果调解失败或患者不满意调解结果,他/她可以寻求法律途径通过法庭来解决医疗纠纷。
在法庭上,患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自己的主张,包括医疗行为、患者史、证人证言、检查检验报告等。
法院会根据证据认定医疗事故的原因和责任,最终作出判决,并裁定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种是行政调查。
行政调查是指由政府有关部门对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和医生进行的调查和检查,以便找出问题所在,加强监管和改善医疗质量。
在行政调查过程中,监管部门要求医疗机构提供相关信息,包括医生的医疗背景、患者病历记录、医学诊断、治疗方案、医疗过程等。
监管部门会根据这些信息来评估医疗质量和责任,对于违反相关法规、规章的医疗机构或医生,会对其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撤销许可证等行政惩戒措施。
综上所述,对于医疗事故,解决途径有调解、法律诉讼和行政调查三种。
其中,调解是一种和谐、有效的方式,可以减轻医患矛盾,恢复医患信任;法律诉讼是最后的手段,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承受法庭的裁决;行政调查是政府部门对医疗质量监管的重要手段,可以保护患者权益,维护社会稳定。
因此,对于各方而言,尽可能采用调解方式,需要诉讼时才能采用,加强医生诊断与治疗相关机构对医生工作能力和责任梳理查处是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的关键措施。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
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医患双方自行协商解决。
员及其家属和医疗单位对医疗事故或事件的确认和处理有争议时,可提请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
诉讼解决。
医疗事故出现后,相关的责任人员会承担相应的责任。
那么,医疗事故纠纷的处罚方式有哪些?医疗事故承担着责任的方式有哪些?在医疗事故的纠纷中,怎么具体确定相关处罚方式?医疗纠纷处罚1、对发生医疗纠纷的科室和当事人,无过失的,免于经济处罚和行政处罚。
2、对因医疗事故引发医疗纠纷,或因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科室给予经济处罚,当事科室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40%。
3、对引发医疗纠纷的责任科室,在接到医疗纠纷投诉当季的质量考核中,根据情节轻重,酌情扣分或否决。
对因医疗纠纷(包括当年及以前的医疗纠纷)造成全年经济损失累计达到或超过万元的责任科室,在当年的各项评比中一票否决。
4、对引发医疗纠纷造成经济损失的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行政处罚: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及降级、降聘使用,工作岗位另行安排。
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0-15%,科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2%,科副主任承担经济损失总额的1%。
5、科室未完成年度医疗安全责任目标,扣发第一责任人年度兑现金5%,扣发第二责任人年度兑现金2%。
6、对引发医疗纠纷,受到警告及行政以上处分的个人,在受处分后一年内,不能参加各种先进评比、职称晋升、不安排外出进修及学历学习。
7、引发医疗纠纷责任人的各级上级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责任人不请示上级人员或不听从上级人员指导,擅自行事引发医疗纠纷,由责任人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8、进修、实习人员引发医疗纠纷,由其带教老师承担责任。
如未安排带教老师,由科主任承担责任。
9、对医疗纠纷发生后,不配合调查、处理,弄虚作假,推托责任,隐瞒事实真相的,或利用纠纷制造矛盾,扩大事态的,要对当事科室或有关人员从严处理。
10、医疗纠纷结案后两周内,责任科室负责人组织科内有关人员就该医疗纠纷进行讨论,找出存在的问题,总结教训,制定整改措施,并根据当事人的责任大小,确定责任人数及承担经济处罚的比例数,连同“乘机安全小贴士”安全出行要重视行政处罚意见一并写出总结报告相关管理科室。
发生医疗事故有哪些方式处理
发生医疗事故有哪些方式处理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卫生行政部门解决;通过诉讼解决。
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关于发生医疗事故有哪些方式处理的问题,下面我为您详细解答。
一、发生医疗事故有哪些方式处理1、医患双方自行协凋解决;2、卫生行政部门解决;3、通过诉讼解决。
4、这三种方式的顺序既不能颠倒,也不能并行而是有先后次序的,即首先是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其次是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理;再次是经人民法院受理解决。
5、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二、发生医疗事故该怎么办1、一旦发生医疗纠纷,病员及其家属有权在发生事故或事件不良后果发生后一年之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2、但病员死亡的,其家属应当在病员死亡后或收到尸检报告单后十五天内提出医疗事故或者事件的鉴定。
其中尸检的申请,则应当在病员死亡后四十八小时内提出,由所在地卫生局指定的病理解剖部门进行。
3、医疗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对区、县或医科大学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部门申请鉴定。
对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部门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接到鉴定结论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
4、双方当事人对鉴定结论没有争议的,可以就处理方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区、县或医科大学申请处理。
对该处理决定不服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接到处理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复议,亦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对所在省、自治区或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所作的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理决定或复议决定通知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发生医疗事故应如何处理
发⽣医疗事故应如何处理近⼏年来我们经常从电视上、报纸上看到某个医院医死了⼈、或者家属因为治疗原因殴打医⽣,导致医⽣这个职业成为⼀个⾼危职业,就像交通事故⼀样,没有什么预见性,也避免不了,有交通就会有事故。
医疗事故也是这样,有医疗就会有事故。
那么,发⽣医疗事故应如何处理呢?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今天,店铺⼩编整理了以下内容为你答疑解惑,希望能帮助到你。
发⽣医疗事故应如何处理呢1、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当事⼈⾃愿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当事⼈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当事⼈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且双⽅当事⼈在协议书上签名。
2、向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卫⽣⾏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已经确定为医疗事故,并且当事⼈与医疗机构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向卫⽣⾏政部门申请调解的,卫⽣⾏政部门可以进⾏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当事⼈⾃愿原则,赔偿数额应当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计算。
经调解,双⽅当事⼈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当事⼈应当履⾏;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反悔的,卫⽣⾏政部门不再调解。
3、向⼈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发⽣医疗事故后,当事⼈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不经卫⽣⾏政部门调解,直接向有管辖权的⼈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院的判决维护⾃⼰的合法权益。
医疗纠纷的处理程序是怎样的呢?1、住院病⼈及家属对医疗服务质量不满意或持有异议,⾸先向科室主任反映,由科主任调查或安排有关⼈员给患⽅作出解释或答复。
2、对科室解释或答复的问题若有异议,患者或家属可投诉到医院相关管理部门(属医疗⽅⾯的问题,向医务科投诉;属护理⽅⾯的问题向护理部投诉;属医疗收费问题,向审计科投诉;属医德医风问题,向党办投诉)。
管理部门接到投诉,及时进⾏调查核实,作出解释和答复。
3、对医院管理部门作出的答复意见仍有异议(属医疗质量或技术问题,可向市卫⽣局医政科申请医疗鉴定,或直接到⼈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程序解决;属于医疗服务及医疗⾏风问题,可向市卫⽣局监察科或市纠风办投诉解决)。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
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在医疗过程中,因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技术不当等原因,导致患者身体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事故的发生不仅会给患者带来身体和心理上的痛苦,也会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造成不良影响。
因此,医疗事故的处理至关重要,下面我们来谈谈医疗事故的处理原则。
一、及时报告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立即向医疗机构领导报告,并按照规定填写医疗事故报告表。
医疗机构领导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人,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及时报告可以有效遏制事故的扩大,减少患者的损失。
二、保护患者权益医疗事故发生后,医务人员应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患者的权益,包括停止继续治疗、提供必要的抢救和治疗、告知患者及家属事故的情况和后果等。
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患者维护自身权益,包括提供必要的法律援助和赔偿。
三、查明事故原因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疏忽或技术不当等原因所致。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组织专业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查明事故的原因和责任人。
调查结果应当客观、公正、科学,不能有任何偏见和隐瞒。
四、追究责任医疗事故的发生,必须追究责任。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对责任人进行处理,包括纪律处分、行政处罚、刑事追究等。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协助患者维权,提供必要的赔偿和道歉。
五、加强管理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与医疗机构的管理不善有关。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和技术水平。
同时,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疗事故处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医疗事故,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六、加强宣传医疗事故的发生,往往会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质疑。
因此,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事故的宣传,及时向社会公布事故的处理结果和赔偿情况,增强公众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和支持。
医疗事故的处理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工作,需要医务人员和医疗机构共同努力。
只有遵循正确的处理原则,才能有效地保护患者的权益,维护医疗机构的声誉,促进医疗事业的健康发展。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四篇)
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的过程中,因操作失误、技术不当、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患者受到损害或死亡的事件。
医疗纠纷是指患者和医务人员之间,因医疗行为产生的纠纷。
为了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我国建立了医疗事故、医疗纠纷处理及责任追究制度。
一、医疗事故处理制度1. 事故报告和调查医疗机构对发生的医疗事故有责任及时报告,并展开调查。
对于患者的死亡、重大损害等情况,医疗机构应当报告给上级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以保障信息透明和监督追责。
2. 事故鉴定和认定医疗事故需要经过事故鉴定或认定程序,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事故鉴定由医疗机构专家或相关部门进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行为规范进行评估。
3. 赔偿和补偿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可以通过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来分担赔偿责任。
对于遭受损害的患者,可以通过与医疗机构协商或通过法律途径获得经济赔偿和精神抚慰。
4. 追究责任医疗事故责任追究主要包括纪律处理和行政处罚、刑事追究和行政赔偿等。
医疗机构通过对医务人员进行内部调查和纪律处分,以保证医疗服务质量。
对于涉嫌违法犯罪的医务人员,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医疗纠纷处理制度1. 协商和调解医疗纠纷处理的首选方式是协商和调解。
医疗机构和患者可以通过沟通协商达成平等互利的解决方案。
当双方无法协商解决时,可以寻求第三方的介入和调解。
2. 仲裁和诉讼当协商和调解无法达成一致时,医疗纠纷可以通过仲裁和诉讼来解决。
仲裁是指通过仲裁委员会对纠纷进行审理和裁决。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来审理和判决。
3. 专业评估和鉴定在医疗纠纷处理中,对医疗行为和损害结果进行专业评估和鉴定是必要的。
通过相关专家对医疗纠纷进行评估和鉴定,可以确定医疗行为的合理性和损害的严重程度,为纠纷的解决提供客观依据。
三、医疗事故、医疗纠纷责任追究制度1. 医务人员责任追究医务人员因违反医疗行为规范或管理制度,造成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应当追究其个人责任。
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流程
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流程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流程是非常重要的一环,它关系到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医护人员的职业声誉。
如何正确、及时地处理医疗事故,是每个医院管理者都需要认真思考和严格执行的事情。
一、事前准备在医院管理工作中,要做好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首先需要做好事前的准备工作。
这包括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分工,进行定期的培训和演练,提高医护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二、事发现场处置当医疗事故发生时,首先要实时处置现场。
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救治工作,同时保护现场,收集证据。
要对事发过程进行详细记录,以便后续调查和处理。
三、通知上级领导在处理医疗事故时,要及时通知上级领导。
上级领导需要了解事情的真实情况,并指导应对措施。
上级领导在医疗事故中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们要积极配合处理,确保事态不扩大。
四、与患者及家属沟通医疗事故发生后,要及时与患者及家属进行沟通。
要坦诚面对问题,积极协商解决方案,尽量减少负面影响。
患者及家属的理解和支持是解决医疗事故的关键。
五、启动内部调查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需要启动内部调查。
要彻底查清事故的原因、责任人,并做出相应处理。
内部调查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保证公正、透明。
六、协助外部调查在一些复杂的医疗事故中,可能需要协助外部机构进行调查。
医院管理者要积极配合外部调查,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积极跟进调查进展,确保事情得到妥善解决。
七、组织危机公关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离不开危机公关的组织。
要及时发布公告,进行舆论引导,维护医院的声誉和形象。
危机公关工作需要有专业团队来负责,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八、进行教育宣传医院管理者要在医疗事故发生后进行教育宣传工作。
要总结事故教训,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护人员的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意识。
同时要向社会公众宣传医疗安全知识,提升整体医疗水平。
九、建立长效机制医院管理工作中的医疗事故应急处理,不仅要及时处置当下,更需要建立长效机制。
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医疗事故是医疗机构违反相关规定对患者造成⼈⾝伤害的事故,如果出现医疗事故该怎么办呢?处理医疗事故的步骤是怎样的呢?请⼤家阅读下⾯的⽂章了解!出现医疗事故怎么办呢?怎样处理医疗事故呢?医院的突发医疗事故处理程序是什么?今天⼩编就为⼤家整理了有关⽂章,欢迎⼤家阅读了解!⼀、医疗事故处理有哪些程序1、医疗纠纷发⽣,患者及家属向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投诉,提出查处要求。
2、医疗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接到投诉后应⽴即指派专⼈妥善保管原始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
如病⼈死亡应主动提出⼫体解剖。
3、组织医疗⾏政管理部门展开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必要时报告上级卫⽣⾏政部门。
个体开业的医务⼈员、乡村医⽣发⽣的医疗纠纷由批准开业的卫⽣⾏政部门组织调查、处理。
4、熟悉有关法规和制度。
5、处理医疗纠纷时,如出现患者及其家属殴打医务⼈员,扰乱医疗⼯作秩序,应及时报告保卫部门和公安部门,请求协助处理。
6、如系⼀般医疗纠纷,在调查后,则可由医务部(处,科)与病⼈协商解决。
如病⼈或家属不能接受,则将调查结果报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或医疗单位领导。
7、医疗纠纷处理⼩组或医疗单位根据调查结果进⾏具体研究,查找问题,吸取教训,制订出处理意见。
8、将医疗纠纷处理领导⼩组或医疗单位处理意见与病⼈或家属商谈,争取协调解决。
如确属医疗单位问题,必要时予以经济补偿或赔偿。
医疗纠纷的发⽣和处理情况应报上级卫⽣⾏政部门。
9、如纠纷仍未能解决,建议患者或家属进⾏医疗事故鉴定。
患者或患者近亲属对⾸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可以⾃收到⾸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之⽇起15⽇内,向原受理医疗事故争议申请的卫⽣⾏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共同委托省、⾃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10、卫⽣⾏政管理部门和医疗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
11、如病⼈或家属对⼀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的最终鉴定结论仍然不服,则可诉诸法院。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保护医疗事故受害者的权益,维护医疗行业的良好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以及与医疗事故处理有关的各方。
第三条医疗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因过失、疏忽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发生意外伤害或丧失生命的事件。
第四条医疗事故处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 维护患者权益,保护患者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 尊重医务人员专业特长,依法确保医务人员合法权益;3. 公开透明,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医疗事故信息,接受社会监督;4. 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及医疗事故的责任人员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章医疗事故报告与调查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报告和记录,并及时上报相关部门。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配备医疗事故调查组,对严重的医疗事故进行调查,并出具调查报告。
第七条医疗事故调查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1. 事故基本情况: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医务人员涉及情况等;2. 事故原因分析:对事故的原因进行分析,包括人为失误、系统问题等;3. 事故影响评价:评估事故对患者和医疗机构的影响;4. 教训与改进意见:根据调查结果提出防范措施和改进意见。
第三章医疗事故赔偿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开展医疗事故赔偿工作,依法向患者赔偿合理的医疗费用、抚慰金以及因医疗事故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赔偿机制,确保患者依法获得赔偿。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涉及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进行赔偿责任的追究,并及时给予处理。
第十一条患者因医疗事故受到损害的,可以依法向医疗机构提起行政诉讼或者仲裁或者请求赔偿。
第四章医疗事故预防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风险防控机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医疗事故隐患。
第十四条医务人员应遵守医疗行为规范,严守医疗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违反职业道德和伦理的行为。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处理程序医疗事故是指在医疗过程中因医护人员的过失或其他原因导致患者受到不良影响的事件。
为了保障患者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至关重要。
下面将详细介绍医疗事故处理的程序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医疗事故确认1. 患者或其家属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向医疗机构进行反映,并尽可能保存相关证据,如检查报告、治疗记录等。
2. 医疗机构应第一时间召集相关人员组成医疗事故处理小组,进行初步调查核实事故情况。
二、医疗事故调查1. 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详细核实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包括事故原因、责任人等。
2. 小组应全面搜集相关证据,听取患者及家属的陈述,并进行事实调查。
3. 医疗机构应保证调查过程公正客观,维护患者权益。
三、医疗事故鉴定1. 医疗事故处理小组应根据调查结果进行事故鉴定,确定事故性质,判断责任归属。
2. 鉴定结果应以医学证据为依据,避免出于利益关系偏向任何一方。
四、医疗事故赔偿1. 在医疗事故确认及鉴定后,医疗机构应与患者或其家属协商赔偿事宜。
2. 赔偿应根据事故性质、损害程度等因素进行合理确定,维护患者合法权益。
五、医疗事故的总结及报告1. 医疗机构应对医疗事故进行总结,提出相应改进措施,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2. 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并接受监督检查。
六、医疗事故善后处理1. 医疗机构应积极配合患者及家属的心理疏导工作,帮助其尽快走出事故的阴影。
2. 医疗机构应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在处理医疗事故时,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应以患者安全和权益为首要考虑,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质量水平。
希望医疗事故处理程序能够得到更好的实施,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放心的医疗服务。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
医疗事故纠纷处理程序话说这世上的事儿啊,有时候真是让人意想不到,特别是牵扯到健康这种大事儿上。
要是遇到了医疗事故纠纷,那可真是一脑袋雾水,心里头七上八下的,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
不过,别担心,咱们今天就来聊聊这事儿,怎么一步一步地把问题给解决了,争取个公道。
首先啊,你得明白,遇到医疗事故,先别急眼,更别一股脑儿地往上冲。
你得冷静下来,像那老话说的,“心急吃不了热豆腐”。
第一步,你得把事儿给弄清楚,到底是咋回事儿?你得收集证据,比如病历啊、诊断书啊,还有那些跟医生护士交流的记录,能拍照的拍照,能录音的录音。
这叫做“有备无患”,到时候拿出来,才有说服力嘛。
然后呢,你得找个靠谱的人问问,比如找个懂法的朋友,或者干脆找个律师。
这人啊,得是那种“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的那种。
他们一看你的材料,就能给你指条明路。
他们会告诉你,这事儿能不能打官司,或者有没有其他途径解决。
你得听他们的,毕竟他们是专业的,咱不能瞎折腾。
接下来,要是觉得有理有据,那就得走程序了。
你得去医疗事故鉴定中心,填个表,交上你的那些证据。
这个过程啊,有点像“过五关斩六将”,你得有耐心,也得有信心。
鉴定结果出来之前,心里头可能会七上八下的,但是你得相信,只要你是对的,总会水落石出的。
要是鉴定结果出来,确实是医疗事故,那你就得跟医院谈了。
这时候啊,你得拿出点儿“不蒸馒头争口气”的劲儿来。
你得跟他们好好说,别一开始就火冒三丈的,那样反而解决不了问题。
你得有理有据地跟他们讲,让他们知道,这事儿不是闹着玩的,得给个说法。
谈判嘛,有时候就像“猫捉老鼠”的游戏,你得有耐心,也得有策略。
你得知道自己的底线在哪里,也得知道什么时候该让步,什么时候该坚持。
要是谈不拢,那你就得考虑走法律途径了。
这时候啊,你的律师朋友或者律师就得派上用场了。
他们会帮你起诉,帮你争取应有的权益。
当然了,整个过程中啊,你得保持冷静,别被情绪冲昏了头脑。
你得知道,“冲动是魔鬼”,到时候做出啥傻事儿来,可就得不偿失了。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
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随着医疗技术的进步,医院承载着人们的医疗需求。
然而,医疗事故时有发生,给患者、家属和医生们都带来了不必要的痛苦。
因此,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的建立变得十分重要。
本文将就医院医疗事故的定义、处理办法和预防措施进行全面的探讨。
一、医疗事故的定义医疗事故是指医生在医疗过程中因过失或疏忽造成的对病人身体、健康或生命造成危害或损害的行为,或者护理人员在执行护理过程中因疏忽或过失引起的病人身体、健康或生命受到的伤害或者死亡。
二、医院医疗事故处理办法1. 及时报告医院在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并向当事人或者其家属进行说明并告知其申请医疗事故赔偿的权利。
2. 及时处置医院应该设立医疗事故应急处理小组,在收到报告后及时组织人员进行处置,尽快抢救伤员和减少其痛苦。
3. 及时赔偿医疗事故导致患者受到伤害,医院有赔偿的责任,应及时赔偿患者或其家属的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和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
4. 彻底调查医院应该设立调查小组对医疗事故进行彻底调查,找出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问题,并启动整改措施以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出现。
三、医院医疗事故的预防措施1.加强人才培养与管理医院应该对医疗人员进行不断的培训与在岗考核,完善医护人员的管理制度。
2.科学规范的医疗流程医院应该制订全面的医疗流程,规范医生和护士的诊疗行为,杜绝手术、用药等操作中的医疗错误。
3.设施与设备完善医院应该配备先进且适应医院实际的医疗设备,确保医疗操作的安全和有效性。
4.加强沟通和信任医生和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对减少医疗事故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医院应该加强医生与患者之间的沟通和信任,增加双方的稳定性,降低医疗事故发生率。
综上所述,医疗事故的处理应该以患者为中心,及时报告和处置,及时赔偿,彻底调查,杜绝相似事件再次出现。
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是更重要的,医院应该加强人才培养与管理,规范医疗流程,设施与设备完善以及加强沟通和信任,在各个方面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权益。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4.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医疗事故,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2医疗事故责任分为以下几类:
(1)直接责任:直接参与诊疗、护理的医务人员因过失造成医疗事故的,承担直接责任;
(2)间接责任:医疗机构管理不善、设施设备不符合规定等导致医疗事故的,承担间接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一、总则
1.1为保障患者权益,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加强医疗安全管理,规范医疗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1.2本条例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的医疗事故的处理。
1.3医疗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4)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
2.3医疗事故的认定应当依据以下条件:
(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存在过失;
(2)患者受到损害;
(3)过失与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三、医疗事故的处理
3.1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制度,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
3.2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确保医疗安全。
5.4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培训,提高其法律意识,规范医疗行为。
六、医疗事故的监督与管理
6.1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
6.2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事故情况,接受其监督检查。
6.3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医疗机构医疗事故处理情况进行评估,对存在问题的医疗机构进行整改指导。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流程及制度一、医疗事故报告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医护人员应立即向医疗事故处理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院领导。
2.发生严重医疗事故或涉及多个科室的医疗事故,必须立即报告院领导,报告内容必须真实、准确、完整。
3.院领导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资料,并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二、实物证据保全制度1.对涉及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的有关实物、现场和相关证据进行保全,并妥善保管。
2.对需要送检的实物或标本,应按规定由当事人写出详细的书面报告,并妥善保存原始资料和实物。
3.调查处理完毕后,对相关的实物和证据应当及时作出处理,不得私自藏匿、转移或销毁。
三、现场勘查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应当及时进行现场勘查,了解事情经过,收集相关证据。
2.现场勘查应由医疗机构负责人或指定人员负责,必要时可请有关专家或技术人员参加。
3.现场勘查必须依法进行,遵守相关程序和规定,确保勘查结果的客观、真实和公正。
四、专家论证制度1.对涉及重大、复杂、疑难的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2.专家论证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从医疗机构内或医疗机构外选择相关专业的专家进行论证。
3.专家论证应当客观、真实、公正地反映实际情况,并提出明确的意见和建议。
五、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后,当事人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
医疗机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向当事人作出赔偿决定。
2.当事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
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调解,并告知当事人调解结果。
3.调解过程中,应当尊重事实和法律,遵循公正、公平、合法的原则,促进当事人双方达成一致意见。
六、医疗事故责任追究制度1.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过失行为后,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责任追究应当根据事实和证据,依法依规进行处理,不得姑息、包庇或隐瞒。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医疗纠纷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医疗纠纷要怎么处理法律常识:出现医疗事故纠纷当事人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当事人可以提起诉讼。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规定,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法律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
第四十八条已确定为医疗事故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医疗事故争议双方当事人请求,可以进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
调解时,应当遵循当事人双方自愿原则,并应当依据本条例的规定计算赔偿数额。
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双方当事人应当履行;调解不成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后一方反悔的,卫生行政部门不再调解。
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一、出现医疗纠纷怎么处理?患方取得病历等资料后,即可加以初步研究。
必要时可以向医疗专家、法律专家咨询,以便大致明确是否属于医疗事故以及医方有无过错责任。
患方认为医方应承担责任而与医方发生医疗纠纷时,目前有以下三种解决途径:1、与医方协商解决。
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办
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办不少有关医患关系的电视剧都向观众展示了医疗事故之下医患关系处理的困难,医闹事件时有发生,事实上,当患者受到人身安全的损害,那么家属就应该正确处理医疗纠纷,让责任双方都可以得到一个合理的解释,那么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办?一、遇到医疗事故家属怎么办解决医疗纠纷的方法有:第一、医患双方协商调解与诉讼方式比较起来,医患双方协商和解医疗纠纷的优势体现在几个方面。
1、成本低廉、效率较高。
协商通常是医患双方直接商谈,不存在第三方,所以在协商过程中双方容易找到对医疗行为、医疗结果及其原因认识的分歧点和解决纷争的关节点,从而快捷地解决争议,节省双方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所需要的大量的精力和财力。
2、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消弥因医疗纠纷所产生的医患对立,为医患双方提供了相互理解和谅解的机会。
3、有利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促进社会稳定。
然而协商和解医疗纠纷的上述优势要充分发挥有一个重要的前提,即医患双方遵守法律规定,理性地、友好地进行协商。
但在现实当中,协商和解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医患双方的无奈,随着协商和解越来越多,其弊端也日益显现。
第二、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
第三、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法院提起诉讼是当事人在遇到医疗纠纷是最后的选择。
通过法院对案情的客观分析与看待,公正的处理医院与当事人双方之间的矛盾,这是解决医疗纠纷的最后防线。
二、医疗事故的责任主要有哪些部分《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医疗事故处理和追责制度
医疗事故处理和追责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保障医疗质量和医患关系的稳定,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内全部医务人员,在医疗工作中发生的事故和相关责任追究。
第三条定义1.医疗事故:指医务人员在诊疗过程中,因技术操作欠妥、医疗纪律不合格、药品质量问题等原因导致患者显现损伤、伤残甚至死亡的事件。
2.医务人员:指聘用关系或委托关系,从事医疗或供应医疗服务的全部医生、护士、技师等医疗卫生人员。
第二章医疗事故处理程序第四条事故报告与登记1.医务人员在发现医疗事故后,应立刻报告所在科室主管医生或当班护士长,并填写《医疗事故报告表》。
2.科室主管医生和护士长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刻向医院医务部门报告,并供应相关证据料子,如患者病历、检查结果等。
3.医务部门收到事故报告后,应在24小时内完成事故登记,并将事故情况报告给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和相关监管部门。
第五条事故调查与评估1.医院行政管理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组织相关专业人员进行调查和事故评估。
2.调查和评估的重要内容包含事故发生的原因、责任的分析、患者损失的程度等。
3.在调查和评估过程中,需要听取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叙述,并收集相关证据料子。
4.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在调查和评估完成后,及时对结果进行通报,并向有关部门备案。
第六条确定责任与处理措施1.依据事故调查和评估的结果,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确定事故责任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2.对于细小的医疗事故,可以采取内部警示、教育培训等措施进行处理。
3.对于严重的医疗事故,责任人除了接受内部处理外,还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罚,并承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4.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建立责任人的追责档案,并定期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第七条患者赔偿与善后处理1.对于医疗事故造成的患者损害,医院应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赔偿。
2.医院行政管理部门应依据事故调查和评估的结果,确定赔偿金额,并通过和解、调解等方式与患者协商解决。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一、事故报告和调查。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对发生的医疗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并开展调查。
对于严重的医疗事故,必须立即报告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行政部门依法对医疗机构进行调查,对确实发生的医疗事故要进行事实认定。
二、患者赔偿。
医疗机构对于医疗事故导致的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患者可以向医疗机构提出赔偿要求,医疗机构应当积极处理,完成赔偿程序。
如果医疗机构拒不赔偿或赔偿不合理,患者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责任追究。
对于发生医疗事故的医务人员,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责任追究。
医疗机构可以采取组织调整、责令停诊、暂停执业资格等措施,对直接责任人员进行处罚。
如果涉及刑事责任,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医疗事故整改。
医疗机构在处理医疗事故后,应当及时整改相关问题,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当加强监督,确保医疗机构整改措施的落实。
五、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法律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医疗机构应当依法承担对患者人身伤害或死亡的赔偿责任,医务人员应当依法承担职业责任。
总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针对医疗事故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规范和指导,确保了患者权益的保护和医疗质量的提升。
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来处理医疗事故,加强管理和操作规范,以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
医务人员也应当保持专业素质,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减少医疗事故的发生,为患者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医疗服务。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事故的处理程序,保护患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管理不当、技术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患者死亡、损伤、残疾或其他不良后果的事件。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事故上报制度,明确事故的上报程序、责任主体和时限要求。
对于发生的医疗事故,医疗机构有责任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将事故信息及时告知患者及其家属。
第四条:患者或其监护人对医疗事故有权要求医疗机构进行事故调查,了解事故原因、责任归属和损害赔偿等情况。
医疗机构对患者提出的调查要求应当及时受理,并根据调查结果作出相应的处理及赔偿决定。
第五条:医疗事故调查应当由专业的调查人员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客观的原则,不得给予调查对象任何不当的限制或妨碍。
调查结果应当形成书面报告,并按规定报送监管部门。
第六条:对于医疗事故责任的认定,应当综合考虑医务人员的工作能力、技术水平、操作规程等因素,依法进行,不得随意指责和诬告医务人员,也不得包庇和纵容医务人员的错误行为。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为患者提供必要的医疗救治,对于因医疗事故而导致的患者损害,医疗机构应当积极承担赔偿责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平、合理的原则进行赔偿。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专业水平,加强技术操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以降低医疗事故的发生率。
第九条:对于故意隐瞒、篡改医疗事故情况、伪造证据或者以其他方式妨碍医疗事故调查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责任,给予相应的法律制裁。
第十条:医疗事故的处理应当以保护患者权益为核心,注重公开透明和公正公平原则,加强医疗服务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安全水平。
第十一条:对于医疗事故处理中的争议,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医疗事故是医疗健康领域中的一种意外事件,对患者和其家属来说往往是一次严重的打击。
发生医疗事故具体应该如何处理
医疗事故是指医院或者医务人员由于过失导致发生重大的医疗问题。
医疗事故在医院里是不可避免的,所以需要医院自己知道在发生医疗事故之后该怎么处理。
惟独这样才干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下面我就带大家来了解一下关于发生医疗事故具体应该如何处理的相关法律问题。
希翼对大家有所匡助。
1、报告。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或者发现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医疗过失行为或者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应当即将向所在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应当及时向本医疗机构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报告;负责医疗服务质量监控的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将有关情况如实向本医疗机构的负责人报告,并向患者通报、解释。
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 12 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2、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伤害扩大。
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应当即将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伤害,防止伤害扩大。
医疗机构采取的及时有效的措施包括:为确认过失行为造成的伤害程度而进行必要的辅助检查;为减轻伤害后果而采取必要的药物、手术等治疗方法;为避免医疗事故争议而采取的其他措施。
3、保管各种资料,封存现场实物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者抢夺病例资料。
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
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
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当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现场实物由医疗机构保管;需要检验的,应当由双方共同指定的、依法具有检验资格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双方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卫生行政部门指定。
疑似输血引起不良后果,需要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医疗机构应当通知提供该血液的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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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现医疗事故当事人该怎么处理近20余年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医疗服务市场化,政府投入不足,医疗费用的高涨,红包、回扣等丑恶现象屡紧不止,部分医务人员医德败坏,医患严重对立;加之随着中国法制的进步,人们维权意识的增强,医疗事故日渐成社会热点,并有不断增加的趋势。
面对医疗事故,处于弱势的患者该如何面对呢?1、尽快封存复制病历病历是医疗事故中最核心的证据,医疗事故的协商、诉讼、行政解决,主要是围绕着病历进行的,病历是由医疗机构书写并保存的,发生医疗事故,如果不尽快封存复制病历,那么被医院更改、隐匿、伪造几乎是必然的。
复制病历是法律赋予患者的权利,这种权利不须附带如何条件,不要被医院的各种理由所迷惑,比如有的医院可能以患者没有出院、欠费等为借口,拒绝、拖延患者复制病历,此时需要据理力争,必要时向医院所在地的卫生行政部门投诉。
在复制病历的问题上,部分患者存在一些错误的认识,他们认为,我还需要在医院治疗,担心复制病历之后影响医院对自己的治疗,显然这种担心是没有必要的,医院是个公共场所,治疗措施一般需要经过许多环节,由多人进行,没有哪个医务人员会冒如此大的风险在您的治疗上“偷工减料”,相反,由于您采取了行动,会使医务人员在治疗上更为关注。
另外一些患者认为,反正复制封存也晚了,病历肯定被医院改动了,复制封存没有什么意义了,这种想法显然也不可取,总体来说,病历是很复杂的医疗文件,短时间改得天衣无缝是不太容易的,所以为了避免院方进一步修改,避免遭受更大的损失,不能因为晚了而不去复制病历。
2、注意收集其他证据在与院方进行交涉过程中,尽可能录音;注意留存病房其他病友的联系方式,关键时候他们是可以作为证人的。
3、及时封存检验有疑问的输液、输血、注射、药物。
部分医疗事故与输液、输血、注射、药物有关,比如说输错药、例如把硫酸镁当成碳酸氢钠给病人输注,造成呼吸肌麻痹死亡的。
不及时对这些材料采取封存检验的措施,将使关键证据永久丧失,无法再次取得,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失。
4、不要拒绝院方尸检的建议。
对称存在患者死亡的医疗事故,如果医方已经建议做尸检,那么家属应该积极配合。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拒绝或者拖延尸检,超过规定时间,影响对死因判定的,由拒绝或者拖延的一方承担责任。
所以如果患方拒绝,如果影响对死因的判定,需承担不利的后果。
5、专业律师及时介入医疗事故涉及医学和法律两大专业领域,极为复杂,如果没有专业律师的介入,患者在与将处于极为不利的地位。
这方面有许多惨痛的教训。
比如有的患者在做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后,由于缺乏专业知识,致使鉴定结果对患方极为不利,但是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缺乏一个明确的类似诉讼的救济程序,更改鉴定结论的可能性很小,患方只能无奈接受了。
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须提交的材料一、《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
二、书面陈述。
三、患方自已保存的原始病历资料。
四、医疗机构复制或复印的病历资料。
五、病人治疗的各项检验报告。
六、双方封存的资料(医患双方共同提交)。
七、在医疗机构建有病历档案的门诊、急诊患者,其病历资料由医疗机构提供;没有在医疗机构建立病历档案的,由患者提供。
八、如有封存保留的输液、注射用物品和血液、药物等实物,需检验的,应按规定先交有关部门检验,提交检验结论书。
九、如进行尸体解剖或医学鉴定、伤残鉴定的,应提交《法医学尸体检验报告书》、医学鉴定结论书、伤残鉴定结论书等相关资料。
十、患者(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出生证、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申请人不是患者本人的,还须提交申请人与患者关系的证明材料(身份证或户口本、户籍管理部门开具的证明等)。
十一、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有代理委托书、委托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
若为律师代理,则还需提交律师事务所介绍函、律师执业证、身份证;若为亲属代理,则还需提交亲属关系证明。
十二、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为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等原件经审查后归还),材料不全或缺交资料的应做出书面声明。
未依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如实提供相关材料,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常见的医疗事故纠纷处理办法无论什么原因引发了医疗纠纷,也无论是否有违约或侵权的法律事实,只要有纠纷产生,就要有处理机制加以应对。
目前处理医疗纠纷的途径主要是和解、调解和民事诉讼3种,我国尚未建立医事仲裁体系。
1,和解所谓和解是没有第三方介入,双方当事人自己协商谈判,对各自诉讼权利和实体权利的处分。
可分是诉讼前或诉讼中和解。
如果是诉讼中和解的,应由原告申请撤诉,经法院裁定撤诉后结束诉讼,双方当事人再达成和解协议。
由于和解协议不具有强制执行力,所以对双方的约束力很弱。
实际生活中,当事人和解后反悔而诉讼的比较常见。
在这种情况下,虽然原告不丧失起诉权,但通常丧失了胜诉权,因为除非和解协议符合《合同法》规定的无效合同或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节,人民法院一般会认定和解协议合法有效,予以维持。
2,调解调解是指在卫生行政机关、第三方法人或自然人,或着在法院的主持下,对当事人之间的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分为诉讼外调解和诉讼中调解。
诉讼外调解除仲裁机构制作的调解书对当事人有约束力外,其他机构或个人主持下达成调节协议而形成的调解书,均无约束力。
当事人反悔,可向人民法院起诉,情况与和解相似。
诉讼中调解则是发生在诉讼过程中,在法院主持下进行的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并签收调解书的,调解书即生效,双方不能上诉,诉讼结束,调解书具有执行力。
3, 诉讼民事诉讼是在案件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参与下经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查明事实、适用法律,对医疗纠纷进行裁决的活动。
因为医疗纠纷案件的事实查证和责任认定通常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司法鉴定,个别案例还需要尸体解剖检验,而这些工作都是一审时需要完成的,所以一审至关重要。
没有鉴定,医疗机构举证失败,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审判决不利,二审或再审的难度极大。
医疗事故申请书范例来源:作者:申请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工作单位,职业,住址,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单位名称(要写全称),地址,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职务。
申请事项申请对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的医疗纠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事实和理由××××年×月×日,申请人到被申请人处就诊,因____(写明事实经过及要求申请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理由,可分两段写,第一段写事实,第二段写明理由。
)此致甘肃××县(区)卫生局申请人:×××××年××月××日附:证据材料____。
1、医疗事故鉴定是指国务院和有关医疗机关为了科学划分医疗事故等级,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争议,保护患者和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所进行的有关医疗方面的鉴定。
2、司法鉴定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司法鉴定一般包括:法医类鉴定;物证类鉴定;声像资料鉴定等。
法医类鉴定,包括法医病理鉴定、法医临床鉴定、法医精神病鉴定、法医物证鉴定和法医毒物鉴定。
物证类鉴定,包括文书鉴定、痕迹鉴定和微量鉴定。
声像资料鉴定,包括对录音带、录像带、磁盘、光盘、图片等载体上记录的声音、图像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其所反映的情况过程进行的鉴定和对记录的声音、图像中的语言、人体、物体作出种类或者同一认定。
而医疗事故鉴定是卫生部门内部规范治疗服务所做的鉴定,其效力只及于医院,如果你要进行诉讼,就必须进行司法鉴定。
怎样进行医疗事故司法鉴定1、司法鉴定的含义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过程中,为查明案件事实,人民法院依据职权,或者应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申请,指派或委托具有专门知识人,对专门性问题进行检验、鉴别和评定的活动。
1)广义上讲,法院委托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也属于司法鉴定的范畴;2)狭义上讲,法院委托非医学会组织的医疗过错鉴定为司法鉴定本站讨论的司法鉴定仅指狭义概念的司法鉴定。
2、司法鉴定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主要区别1)司法鉴定必须由法院指派或委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或由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医学会鉴定;2)司法鉴定可以由医学会鉴定,也可以由其他鉴定机构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由医学会组织鉴定;3)非医学会组织的司法鉴定结论主要是过错鉴定,不涉及医疗事故的问题;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一定涉及是否医疗事故的问题。
3、司法鉴定的原则1)合法、独立、公开;2)客观、科学、准确;3)文明、公正、高效。
4、司法鉴定的提起1)法院依职权主动提起;2)当事人向法院书面申请,是否准许由法院决定。
5、司法鉴定的时效1)司法鉴定应当在诉讼后提出;2)司法鉴定必须在法院规定的举证期限内提出,一般的举证期限为法院首次开庭前,时间为一个月左右,视具体的案件稍有差异。
6、司法鉴定费的缴付1)申请人提起司法鉴定的,费用由申请人缴付;2)法院依职权委托司法鉴定的,由法院确定费用缴付人。
7、医疗纠纷司法鉴定程序1)审查鉴定委托书、送检资料材料等;2)举行听证会;3)鉴定人进行鉴定,必要时组织专家讨论;4)出具鉴定文书。
8、当事人可以参与的鉴定程序及权利1)当事人可以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交与鉴定有关的材料;2)当事人可以委托律师参加鉴定;3)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参加听证会;4)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在听证会上可以发表本方观点及理由;5)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回答鉴定人的提问;6)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依法申请鉴定人员回避;7)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听证会前或后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8)当事人及其代理律师可以在鉴定有关的法律文书上签字。
9、书面陈述意见的主要内容鉴定当事人可以向鉴定机构提交书面陈述意见,该意见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身份、联系方式等;2)对医疗事件争议的焦点;3)争议焦点的事实依据;4)阐明医疗机构存在的过错,过错与损害结果存在因果关系,医疗过错在损害结果中的参与度等。
10、书面陈述意见的重要性当事人的书面陈述意见是鉴定人在鉴定前或听证会后全面了解当事人申请鉴定意图的重要书面材料,对鉴定人对医疗事件的初步印象具有重要意义,从而对鉴定结论具有一定的影响,故书面陈述意见是一份非常重要的鉴定文书。
该书面陈述意见书应当包含医疗和法律两方面的内容分析,要求抓住主要问题,做专业阐述,行文应简明而扼要,以期既充分表达当事人的意思,又达到影响鉴定人的效果。
11、参加鉴定会的重要技巧1)当事人要保持低姿态,充分展示弱者的地位,以获得鉴定专家的同情;2)陈述应当针对重点展开,对陈述的内容应当有成分的病历记载和医学权威专著作为依据;3)针对鉴定人的提问,回答应当恰当而专业,尤其应当实事求是,对不知道的问题不要强词夺理,以充分尊重鉴定人为最重要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