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第二章人寿保险核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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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人寿保险核保
第一节人寿保险核保基础
一、人寿保险产品
(一)人寿保险的概念
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保险事件,当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死亡、生存至保险合同期满或约定的年龄时,保险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死亡保险金或生存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形式。
(二)人寿保险的种类
(三)我国寿险公司的主要寿险产品
参见中国人寿、新华人寿网站
二、相关术语解释
寿险风险保额:指对某包含寿险责任的产品,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保险人所给付的最高保险金额。
累计寿险风险保额:指某一特定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所购买的所有有效保单及正在申请的投保申请中,寿险风险保额的累计。
寿险保额:对寿险产品而言,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身故或全残,本公司承担保险责任的给付金额(如产品条款表述为意外身故或全残以及疾病身故或全残保险责任的,以疾病身故或全残给付金额为准)。
累计寿险保额:指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所有已生效及正在申请的保险合同中寿险保额之和。
人身风险保额:指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所购买的所有有效保单及正在申请的投保申请中,累计身故风险保额的合计。对同时包含寿险责任、意外伤害责任、重大疾病责任的产品,共同保额部分不重复累计。
基本保额:指每一险种保险合同条款费率表中列明的保额单位。
高保额件:某一被保险人在本公司所购买的所有有效保单及正在申请投保的保险计划之合计的人身风险保额若超过50万元,则全部投保申请属于高额件额外死亡率(EM):是保险公司对客户健康状况进行风险评估的结果。某特殊风险群体的死亡率若高于标准人群,其高出标准人群死亡率的值即为该特殊风险群体的额外死亡率。对于重大疾病责任条款,EM代表重大疾病额外发生率。。
医务核保:指运用医学知识,对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进行评估的过程。需要了解的健康状况主要包括被保险人的家族史、既往病史,及被保险人当前的身体状况。
财务核保:是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投保人的实际收入状况评估被保险人
的保险金额及保险需求是否合理、是否具备续期交费能力的核保过程,其目的是以适度的保险金额承保,最大程度避免超额投保、降低逆选择、防范道德风险以及降低保单失效或早期退保的风险,以维护被保险人利益。
生存调查:又称契约调查,是指在契约合同成立过程中,由专业契约服务人员通过面晤客户来核实投保合同的各项资料,并协助业务人员搜集相关资料,为公司作出核保决定提供依据的活动。
可保体:是指保险公司可以进行承保的客户。可保体可分为标准体及次标准体。
非可保体:是指因危险过大或危险程度难以确定而不能被保险公司所接纳承保的客户。非可保体可分拒保体及延期投保体。
标准体:就是从客户的健康、职业等方面的风险因素来看,符合公司的承保原则,可以按照标准费率且无须以特别约定方式承保的客户。
次标准体:因健康状况方面的原因或所从事的职业具有特殊的危险,致使该人群的死亡率高于标准体人群的死亡率,公司须附加一定条件承保的客户。
拒保体:是指被保险人的预期死亡率严重超过了通常可以接受的范围,其危险程度严重超过了可采用附加条件承保的次标准体的危险程度。
延期投保体:对危险程度不明确或不确定,无法进行准确合理的风险评估的客户,或危险程度过大超过了可采用附加条件承保的次标准体的危险程度,但通过治疗等干预措施短期内有可能好转的,采用暂时不予承保即延期投保的方式。这一类型客户即称为延期投保体。
三、人寿保险核保程序
(一)核保件的范围
1、新契约核保件
2、保全核保件:
3、理赔、保全部门的信息反馈件
(二)核保流程
(三)核保考虑的风险因素1、核保考虑的一般风险因素(1)性别
(2)年龄
(3)职业
(4)居住环境
(5)嗜好
(6)药物滥用
2、核保考虑的健康风险因素(1)体格
(2)既往症
(3)现症
(4)家族史
3、核保考虑的非健康风险因素(1)道德风险
(2)财务情况
(四)核保资料
1、投保单:每个投保件都需要
2、健康资料:体检资料、病历资料等
3、财务资料
4、各类问卷:健康问卷、财务问卷等
5、调查报告
(五)核保结论
1、标准体承保
2、次标准体承保
3、延期承保
4、拒保
四、人寿保险核保过程中的危险选择(一)销售人员的危险选择(第一次危险选择)1、第一次危险选择的意义
(1)避免逆选择,促进保险公司的健全经营。(2)提高工作效率。
(3)减少合同纠纷。
(4)服务保户。
(5)有利于拓展市场。
2、第一次危险选择的步骤
(1)面晤
(2)观察
(3)询问
3、注意事项
(1)排除道德危险
(2)投保书的准确填写
(3)解说保险条款
(二)体检医师的危险选择(第二次危险选择)(三)生存调查的危险选择(第三次危险选择)(四)核保人员的危险选择(第四次危险选择)
第二节一般投保规则
一、投保人规则
(一)投保年龄与法律身份规定
除条款对投保人投保当时的年龄范围另有明确规定的险种外,公司接受的投保人为年满十八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16周岁以上有固定劳动收入者视同为完全民事行为人可以作为投保人。且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并有一定的缴费能力。
因在理赔及保全服务中,需要客户提供户籍证明、身份证、护照、军人证等公安部门或国家机关出具的身份证件,所以在投保时投保人、被保险人应具有法律认可的以上类型的身份证明。
以下人群不得做投保人:
☆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如智力低下、精神病患者等;
☆未成年人(不包括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16-17周岁未成年人)。
(二)异地人士投保
☆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有一方为异地者不予受理;
☆异地者指非当地户口且未在当地工作或居住一年以上。
(三)境外人士投保
境外人士包括外籍人士和港澳台同胞。
1、港澳台同胞投保:
☆港澳同胞投保时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简称《通行证》)复印件;通行证是指定居在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来往内地使用的旅行证件,它的前身为《港澳同胞回乡证》(简称《回乡证》);
☆台湾同胞投保时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俗称“台胞证”)复印件;台胞证是由公安机关(或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委托机构)颁发给来往大陆的具有中国国籍的台湾居民的证件;
☆港澳台同胞其它投保要求同大陆人员,由核保人进行综合评估。
2、外籍人士投保:
☆外籍人士投保时需提供护照复印件(复印件包括有效签证页);
☆外籍人士投保时需同时提供居留证明或工作证明、学籍证明等,以了解其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工作与收入的状况,或通过外籍人士问卷及契约调查了解具体情况;
☆对于旅游、过境等临时性来华者,不接受其投保申请;对于在华工作、学习等长期性居住的外籍人士,可接受其投保申请,相关核保要求同大陆人员;
☆参考瑞再手册中国家与地区风险分类表,对于来自国家及地区风险等级
大于4级(包括4级)的外籍人士谢绝投保。如美国、日本等风险级别1,可接受投保;伊拉克、阿富汗、车臣等国家和地区风险级别7,谢绝投保;
☆核保人综合外籍人士在大陆居住的稳定性及工作与收入状况,确定可接受的险种与保额。
(四)出境人员投保
☆出国指离开中国大陆、香港、澳门、台湾;
☆不接受现已在国外的人员投保,在投保审核过程中,如因客户出国而引起的投保单无法完成收费或承保的,公司可谢绝受理本次投保;
☆投保时已明确有出国意向的人员,核保人员可通过出境人员问卷及契约调查了解出国原因、所去国家等进行综合评估。对于维和、援外等风险较高的出国人员投保,一般不接受其投保申请;对于出境旅游、商务考察、出国留学等风险较稳定的出国人员投保,可以接受其投保申请,但需核保人根据其出国时间长短,出国目的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可接受的险种与保额;
☆参考瑞再核保手册中国家与地区风险分类,对出国人员所去国家的风险等级进行评估。
二、被保险人投保年龄规则
投保时被保险人最小年龄0岁(出生满30天且健康出院),最大年龄65周岁,各产品对被保险人年龄要求见各产品细则。
三、保险利益规则
1、投保人与被保险人的关系应为:
☆本人、配偶、子女、父母;
☆有抚养、赡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未符合以上规则要求的个案,请咨询本公司分支机构核保部门。
2、未成年人投保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投保人要求:
☆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内的未成年人,投保人必须为父母;
☆被保险人为10周岁以上(包括10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人除父母以外,可以为下列近亲属:兄、姐、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的兄弟姐妹,但须经被保险人的监护人书面同意并认可保险金额(在投保书的监护人栏签字确认)。
四、受益人指定规则
☆被保险人可指定下列人员作为自己的身故保险金受益人:配偶、子女、父母、法定。
☆投保人指定受益人的,须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
☆父母为其未成年子女投保人身保险的,可以由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
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五、最低保费规则
每一投保申请的一年期以上主险最低年交保费为500元,最低趸交保费为2000元;主险为一年期险种的整单最低保费为150元。
六、保额规则
(一)最低保额的限制
每一险种保险金额最低为10000元且为1000元的整数倍。
(二)风险保额与基本保额的倍数关系
见《平安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01 版》附件2
(三)特殊人群投保最高累计保额
(上表见《平安个人寿险投保规则201101 版》)
注1: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市的未成年人人身险保额为10万元,累计住院日额最高金额为100元,未成年人累计人身险保额包括客户在其他保险公司已承保和正在投保的保额;注2:未成年人人身险风险保额包括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和累计银保意外风险保额。
注3:上表中的住院日额险额度包括守护一生07(918);
注4:孕期指怀孕开始至分娩后;
注5:未符合以上规则要求的个案,请咨询本公司分支机构核保部门。
(四)职业与保额
被保险人的职业在职业分类表(见《平安保险职业分类表2009》)中属1-4
注:从事两种以上职业者,应归入较高风险的职业类别。
(五)年收入与保额的关系
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不得超过其个人年总收入的20%,或需要投保人提供额外的财务资料。被保险人的累计寿险+意外险+重大疾病险风险保额与其年收入的关系如下:
注:收入是指稳定、合法的劳动收入。不包括投资收益、房租、股票分红、银行利息等
七、附加险规则
1、附加险交费频率须与主险一致:主附险均选择趸缴,或主附险均选择年缴;
2、长期附加险的交费期间、保险期间不能超过其对应长期主险的交费期间、保险期间。
3、在长期主险的交费频率为年交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短期附加险;长期主险保费选择趸缴者不得附加短期附加险;
4、在长期主险交费期满后,短期附加险可继续交费续保,但不能超过该短期附加险条款的最高续保年龄、不能超过长期主险的保险期间。
5、附加险与对应主险基本保额的配比关系:
险种附加定期附加残疾附加意外高中教育大学教育
比例≤5倍≤5倍不限制不限制不限制
注:累计意外险保额大于100万时,累计意外险保额不得超过累计寿险风险保额的10倍。
八、职业加费规则
被保险人所从事职业对应的代码和危险等级依据寿险职业分类表确定,6类以上职业全部拒保。
投保主附寿险1-4类职业不做职业加费,寿险五六类职业加费标准如下:五类职业年交每万元保额加费20元,趸交每万元加费200元。六类职业年交每万元保额加费50元,趸交每万元保费加费500元,即:
寿险职业加费规则:(平安个险投保规则)
职业级别
第一至四级职业第五级职业第六级职业
交费方式
趸交(元/万元寿险
不予加费200 500
保额)
年交(元/万元寿险
不予加费20 50
保额)
九、特殊人群投保规则
(一)未成年人投保规定
1、根据保监会有关文件规定,被保险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投保含有身故给付责任的保险时,投保人必须是被保险人的父母,且被保险人累计死亡给付金额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北京、广州、上海、深圳限额为10万,其它地区限额为5万)。
2、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累计重疾险风险保额不能超过20万。
(二)一般学生/无业人员(职业代码为5000001)投保限制
一般学生是指全日制学生,包括18周岁以上的成人。
18岁以上一般学生/无业人员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如学生的父亲或母亲一方在本公司投保的有效保险单其累计寿险风险保额超过100万元以上,则该学生投保的寿险风险保额最高不得超过5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三)家庭主妇(职业代码为6071203)投保限制
家庭主妇作为被保险人的寿险风险保额累计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如丈夫在我公司投保较高保额寿险(超过上述保额),经公司审核,家庭主妇保额可以适当增加但累计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其丈夫的保险金额且不得超过50万元。
(四)孕妇投保规则
被保险人怀孕28周以上需提供孕产妇保健手册,或者做普通体检与尿液常规检查。
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10万。
(五)军人(职业代码为9000003、9000006的军人除外)、警察投保限制一般军人、普通警察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为3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高风险兵种如伞兵、爆破兵、化学兵、潜水兵、负有布雷爆破任务的工兵、空中及海上服役者不予承保。
(六)离退休人员(职业代码为5000002)投保限制
离退休人员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万,累计重大疾病风险保额不得超过30万元。
(七)非本地人(含港澳台)或外籍人士投保规定
非当地户口或外籍人士,但居住在该地区一年以上,有固定住址及工作单位者,可在当地投保。如有效证件为非身份证则需提供被保险人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如台胞证、护照等。非本地人投保续期保费只能选择银行自动转账。
外籍人士累计寿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200万,累计意外险风险保额不得超过100万。
(八)残疾人员投保
8.1残疾的限定:残疾发生必须两年(含两年)以上,投保时残疾部位及程度固定,无相关其他疾病或后遗症。
8.2残疾人员投保个人寿险必须有正常职业,并一律须经体检,核保人员可视被保险人的残疾状况进行契约调查。
8.3残疾人员从事第五类或第六类职业,作为被保险人不予承保。
8.4残疾人员投保含有残疾保险金的保险,必须在承保时附加特别约定:“对被保险人已有残疾部分(注明)不承担残疾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注1:残疾者投保医疗保险需核保个案处理,轻度残疾(如小指或者无名指缺失一节等)
不受限制。
注2:上肢缺失或下肢缺失指腕关节或踝关节以上的缺失,机能丧失者视同缺失处理。
第三节投保单的审核
第四节医学核保
一、医学核保简介
1、医学核保就是对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进行审核的过程。
2、医学核保的理论基础——保险医学
保险医学:建立在人身保险基础上,以医学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保险学、数理统计学、风险管理学、法律等相关学科,在人身保险中综合运用的一门交叉性、边缘性学科。
3、医学核保的内容
(1)补充提供病史资料
(2)填写疾病问卷
(3)体检
二、体检核保的对象
(一)超免体检保额体检件
(二)抽样体检件
(三)告知异常、历史记录异常件转为体检件
三、体检流程
1、公司向客户发出体检通知单
2、被保险人须由公司陪检人员陪同至公司体检中心或体检定点医院(二级以上(含二级)与公司签订过协议的医院)体检。体检过程中不得有体检无关人员在场。
3、《体检报告书》第一部分(健康告知)由被保险人自行填写或由体检医师逐项详细询问并如实记录。体检医师需在此健康告知上签名确认,被保险人审核无误后签名。
4、体检医师签字确认,加盖医务专用章(公司自建体检中心免盖章)。
5、陪检人员需在《体检报告书》上签名确认。
6、体检医师应将被体检人的《体检报告书》和原始检验单证密封,由公司专人取回并及时交至公司。
四、体检注意事项
1、对已进行体检者,原则上对已体检项目不再予以复查。
2、由特约医院(体检中心)出具的体检报告,针对不同年龄段被保险人具
体规定如下:40周岁及以下被保险人(以新投保时的年龄为准,下同),体检报告有效期为1年;40周岁以上被保险人,体检报告有效期为6个月。体检报告有效期内可豁免相同内容体检。体检报告有效期相关规定如有调整,以调整当时下发的规定为准。
3、被保险人须在体检通知书所要求期限内到特约医院或公司体检中心体检,如超过30天(或有公司规定15天)未完成体检,该投保件按撤保处理。
五、体检费用
保险公司不承担体检费用的情况
(一)若核保同意以标准体承保,但投保人提出撤销投保申请或犹豫期内撤单的,本公司不承担体检费用;
(二)若客户因复效、补充告知、变更投保人、失效保单减额交清、理赔勘查结果反馈需要体检的,本公司不承担体检费用;
(三)单独投保医疗费用、津贴型险种,无论核保结果如何,本公司均不承担体检费用;
(四)客户擅自增加体检项目所产生的体检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体检费用;
(五)客户自行提供的体检报告所产生的体检费用,本公司不承担体检费用;
(六)若被保险人同时投保我公司负担体检费用的险种与我公司不负担体检费用的险种,体检费用统一由我公司承担;
我公司承担体检费用的情况
(七)其余情况体检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六、最常见的体检指标
1、脉搏
正常脉率应与心率一致,每分钟60-100次,节律整齐。脉搏过快(>100次/分钟)、过慢(<60次/分钟)或节律不整齐,需对心脏做进一步辅助检查。
2、体格指数
体格指数BMI,即体重(公斤)/身高的平方(米2),适合中国成人的标准如下:18.5≤BMI<24体重正常
3、血压
正常值:收缩压值<120 舒张压值<80
核保的高血压标准是:
成年人收缩压≥140mmHg且或舒张压≥90mmHg,以连续三次非药物控制时测量的平均值为准。
七、数理查定系统
定义:是评估健康风险的基本方法,它假设不同风险因素组成的危险体其死
亡率受每一风险因素的影响程度可由点数计出。100点代表一个标准的风险,增加死亡率的因素计为正值,减少死亡率的因素计为负值,增加与减少的程度均被赋予响应的数值即点数。最后每一危险个体所反映的风险等级依据此法被量化。
举例:某男34岁,身高175cm,体重95kg,家族史良,体检结果:血压150/95% mmHg,尿检正常,ECG正常。
基本点数:100%
体格超重:+50%
高血压:+50%
尿及ECG正常:-25%
总点数:175%
保险公司对于死亡率的范围界定:
标准体/ 次标准体/ 拒保体
100 / 125 130 150 175 200 / 200以上
八、拒保的疾病
1、癫痫、智能低下或智能障碍、精神科疾病及其后遗症;
2、重度残疾:如双目失明、两个及两个以上肢体缺失、手指缺失四指以上且从事危险职业者;功能丧失视同肢体缺失;
3、恶性肿瘤病史(如癌症、肉瘤、白血病、何杰金氏病、非何杰金氏病等病史);
4、慢性酒精中毒(即酒精依赖症);
5、严重肝病(如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
6、糖尿病患者出现并发症(如出现蛋白尿、肾功能异常、白内障、肢端坏疽、神经炎等);
7、因疾病而行单肾切除三年以内、因外伤而行单肾切除一年以内;
8、尿毒症(即慢性肾功能衰竭);
9、脑血管疾病(如脑出血、脑血栓、脑梗塞、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瘤、脑血管畸形等);
10、严重血液病(如重度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纤维化、骨髓增生异常综合症、严重血友病、恶性组织细胞病等);
11、中、重度心脏病(如心绞痛、心肌梗塞、严重的心肌缺血、严重的风湿性心脏病、中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尚未手术治疗、肺源性心脏病等);
12、吸毒、性病、艾滋病或HIV阳性者;
13、接受器官移植者;
14、患有重大疾病条款中列明的任何一种重大疾病者。
第五节财务核保
一、财务风险
由于被保险人或企业不良的财务状况和保险需求而导致保险标的的保险事故发生率增加或保险合同中断而导致承保成本增加的一种风险。
二、财务核保的概念及目的
(一)概念
根据投保人、被保险人或企业的保险需求、收入所得、资产状况、经营状况等因素来综合考虑所需保障程度的适当性,即投保的保险金额是否与其身份、地位、收入、资产相匹配,投保人或企业是否有足够的保费支付能力。
(二)财务核保的目的
1、预防保险欺诈
2、预防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
3、确保保险单的继续率
三、财务核保的主要对象
——主要是高保额件
四、财务核保基本规则
(一)收入与保费
投保人的累计年交保费一般不得超过其年收入的20%。
(二)收入与保额
①类财务资料:完整清晰的被保险人高保额财务问卷、高额件代理人报告书
及契约调查;(参见《平安人寿财务问卷》)
②类财务资料:①类财务资料,及最近连续半年的有效的薪资收入证明,或完税证明,或税务申报表和税务评估通知单等;
③类财务资料:①类财务资料,及最近连续两年的有效的薪资收入证明,或完税证明,或税务申报表和税务评估通知单及贷款协议,或其他个人资产证明等;
④类财务资料:①类财务资料及企业法人营业执照、验资报告或公司章程或其他体现股东持有份额的文件,连续的薪资收入证明或完税证明或税务申报表和税务评估通知单等;若④类财务资料不能支持该保额承保,会继续要求客户提供⑤类财务资料;
⑤类财务资料:④类财务资料及最近连续三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等企业资产证明(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个人资产证明;
⑥类财务资料:⑤类财务资料及企业年审报告、企业验资报告、个人及企业贷款协议(包括抵押贷款证明)、企业完税证明或税务申报表和评估通知单。
第六节生存调查
一、生存调查的含义
又称契约调查,是指在契约合同成立过程中,由专业契约服务人员通过面晤客户来核实投保合同的各项资料,并协助业务人员搜集相关资料,为公司作出核保决定提供依据的活动。
二、生存调查的意义与目的
(一)意义
进一步核实被保险人的投保动机、财务健康状况、职业性质及业务员的招揽情况,确定投保人、被保险人有无隐瞒告知,将可能有损公司及整体客户利益的行为消灭在承保前,达到公平合理的核保目的。
(二)生存调查的目的
1、防范道德危险与逆选择
2、维护寿险经营的稳健性
3、促使客户如实告知
4、规范业务
三、生存调查的种类、内容和方法
(一)种类
新单生调报告——合同成立前
保全生调报告——合同成立后
(二)内容
1、投保事项
2、健康状况
3、财务状况
4、职业与环境
5、习惯与嗜好
(三)方法
1、间接调查法
2、直接调查法
四、生存调查报告
(一)含义
生调报告是生调人员将通过各种渠道调查得到的客户资料加以系统地整理和分析,以书面的形式向核保人员详述调查结果,能够为核保人员提供准确、到位、清晰的核保信息。
(二)主要类型
生调报告的撰写分为以下9种类型:
1、抽生调
2、可保利益关系
3、残疾
4、高保额
5、高风险职业
6、收入与保额不符
7、短期内连续投保
8、既往病史、家族史
(三)生调报告的构成
1、生调背景情况介绍
◆投保情况及生调原因◆调查重点或核保提示
2、生调资料的准备及预约情况
◆生调人员相关资料的准备◆预约面见情况
3、调查到的客户情况
◆生调报告的重点
4、调查综合意见
◆与内容相呼应,必须对调查的内容有所提示
5、调查人签名
◆手工签名确认
(四)生调报告的撰写
1、抽生调报告模板
第一段落要点生调原因
例如:本单生调原因为抽生调。投保人孙宇,男,今年33岁,被保险人王雅,女,今年34岁,投保人孙宇与被保险人王雅为夫妻关系,受益人指定为他们的独子孙伟。此次投保险种为国寿福禄双喜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4146元,年缴保费10000元。
注:要与生调通知单中的调查原因相一致。
第二段落要点预约面见情况介绍
简单描述,该段主要描述面见时间及面见的准确地点,对预约有波折的或时效问题(因客户原因不能及时完成生调可解释说明。)
例如:生调人员6月5日与被保险人取得联系,于当日下午在哈尔滨市道外区桦树小区2号楼5单元501室被保险人家里面见了投保人刘明和被保险人王桂玲。
第三段落要点身份确认(详细描述)及健康状况、生活习惯、嗜好和业余爱好
书写时要尽量详细,直观印象把被保险人的身高体重加以描述、透过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态度印证被保险人的健康状况,可有被保险人自述部分、可有公司既往理赔史、可有病例排查、特别是对阳性问题的描述。
例:生调人员通过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核实确为被保险人本人。被保险人身高约162cm,体重63kg左右,体型适中,脸色红润,身体无残疾,四肢活动灵活,行动自如,言语流利,思维敏捷,否认既往病史、家族病史,否认身体不适症状,且无赌博、无吸毒不良习惯,无嗜烟、嗜酒嗜好,无危险运动嗜好。交谈中可见被保险人性格开朗,乐观纯朴,平日做家务,照顾孙女,接送孙女上学放学,晚上业余时间和老伴一同出去散步,生活习惯良好。
第四段落要点被保险人家庭居住地址、居住环境、家庭状况
该段内容可把客户的描述及生调人员的所见和直观感受结合起来。
例如:被保险人家居住地址位于哈尔滨市道里区河清街19号楼3单元601室,居住面积106平方米,三室一厅,中档装修,家用电器齐全,实木家具,小区有保安,居住环境良好。被保险人三口之家(丈夫、儿子),家庭和睦,生活幸福。儿子孙伟现为九中高三学生。
第五段落要点被保险人家庭财务状况
年收入水平及来源、支出情况,家庭经济、资产、投资情况,家庭、企业债务情况,该段内容需详尽有说服力。
例:调查人员通过询问得知,被保险人是黑龙江华宇售后服务有限公司的客服人员,年收入为3.5万元左右,被保险人的爱人为黑龙江省日报社的美术编辑,年收入为6万元左右。家庭年收入共计约9.5万元左右。被保险人的爱人驾驶一辆奇瑞汽车,购置价为6万元左右,驾驶区域为哈尔滨市区内,小康之家。
注:如被保险人及家人中驾驶车辆,需在生调报告第一页挑勾,并在生调报告内容中详细描述谁驾驶、购置价、驾驶区域。
第六段描述重点投保动机、投保过程、被保险人及其家人既往投保史
保险利益及签名、家庭成员的投保情况、投保动机、业务员的服务品质,该段需对投保动机有详细的描述、对家庭成员的投保状况要求全面准确,并与系统核对一致。
例:经询问得知被保险人与业务员是多年的朋友,经推荐投保此重疾险种,被保险人此次是首次投保,以前没有任何保险。此次由其丈夫做为投保人,为其投保获得更多保障,受益人指定其儿子。被保险人本人了解保险条款并在投保单上亲笔签名。
第七段描述重点:其他认为有必要提及的部分
例如:经调查核实,投保人经济收入稳定,具有交费能力。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无不良投保动机,受益人指定合理。
最后一部分:调查综合意见
简要、客观地反映与生调重点相呼应的内容,并把生调发现的阳性问题和潜在风险明确提示,要与生调报告正文反映的内容一致,不作结论性的语句。
例如:投保人家庭年收入来源稳定,有交费能力,被保险人身体健康,投保单是本人签名,投保目的明确,受益人指定合理,无逆选择风险及道德风险。
2、可保利益关系模板
所谓可保利益关系是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系异常,正常投保通常是父母、夫妻等相互投保。
和抽生调报告相比,撰写的各个要点不变,只是生调原因变成因可保利益关系生调,且要在报告中详细描述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关系,由谁交费,及投保人的财务状况、投保人购买该类保险动机、指定受益人原因。
例如,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关系为姐弟,由姐姐交费,为弟弟投保,受益人指定为姐姐。该报告需要详细描述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家庭状况、经济情况、投保原因。抽生调报告的撰写中通常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作为一个整体家庭来写,但是可保利益关系生调中要分开来写,因为姐弟俩都已经结婚,作为两个独立的家庭来写。
3、残疾模板
主要是因为被保险人身体残疾,如聋哑人、肢体残疾、脊柱畸形等情况要求生调。
和抽生调报告相比,撰写的各个要点不变,只是生调原因变成因被保险人残疾生调,且要在报告中按照生存调查通知单中的调查重点详细描述被保险人残疾部位,因何原因何时残疾,是否治疗过,何时何地治疗,且是否有残疾证,几级残疾,现在健康情况,生活是否能自理,是否影响现在的正常生活。神情是否呆滞、语言表达是否流畅。是否存在健康风险。还需要重点描述被保险人家庭状况、经济状况、投保动机,是否存在逆选择风险。
A、失明(或聋哑)的原因(先天、意外、疾病等)、时间、部位(左眼、右眼),外观是否有其他异常,如身高、体重、面色、神态、精神状态、谈吐等,有无家族史和遗传史,既往有无进行过治疗,治疗的结果(如有请配合客户提供相关的诊疗资料),最近有无不适症状,有无就诊的计划等。
B、肢体残疾的原因(先天、意外、疾病等)、时间、程度(受累关节的名称及功能情况、与正常肢体相比残疾肢体的长短粗细情况)、部位(上肢、下肢、左侧、右侧),外观是否有其他异常,如身高、体重、面色、神态、精神状态、谈吐等,是否使用辅助器材、使用何种辅助器材、有无家族史和遗传史,既往有无进行过治疗,治疗的过程及结果(如有请配合客户提供相关的诊疗资料),最近有无不适症状,有无就诊的计划等。
C、脊柱畸形的原因(先天、意外、疾病等)、时间、变形程度,步态是否正常、有无潜在疾病及心脏和呼吸系统并发症,有无其他异常,如身高、体重、面色、神态、精神状态、谈吐等,有无家族史和遗传史,既往有无进行过治疗,治疗的结果(如有请配合客户提供相关的诊疗资料),最近有无不适症状,有无就诊的计划等。
例:被保险人因智力残疾要求生调。
生调人员通过交谈了解得知,被保险人身高 157cm左右,体重58 kg左右。被保险人在2岁时因发烧未经医院治疗导致智力残疾,被保险人现能自理、独立生活。与被保险人母亲了解得知,被保险人在紧张刺激情况下,会出现害怕、肢
体颤抖等现象。调查人员正面观察:被保险人脸部轻微浮肿,语言交流缓慢,回答问题迟钝并时常观察母亲面部表情进行回答,有明显智力能力与年龄不符的表现。身体健康状况良好,被保险人无赌博、吸毒不良习惯,无嗜烟,嗜酒嗜好,无危险运动嗜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