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2.03.27•【分类】立法草案及其说明正文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1992年3月27日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曹志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决定,我向大会作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草案)》的说明。
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是完善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需要。
我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由民主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组成的。
各级人大代表通过依法执行代表职务,参加行使国家权力。
宪法和有关法律对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作了规定,但是,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设的发展,对代表履行职责提出了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
我国各级人大代表现有360多万人,他们在参加行使国家权力,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创造了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为制定代表法提供了实践经验。
自六届全国人大以来,许多代表提出议案和建议,要求制定代表法。
为了保障人大代表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制定代表法是很有必要的。
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制定全国人大代表工作条例。
1989年7月,委员长会议要求抓紧起草代表法,并委托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负责起草工作。
办公厅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于1990年4月起草出代表法草案讨论稿,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全国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有关部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部分法律专家征求意见,并多次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方面意见。
在此基础上,对代表法草案讨论稿进行了反复修改,形成了代表法草案。
1991年12月、1992年2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二十四次会议审议了这个法律草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56.06.14•【分类】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1956年6月14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彭真)各位代表:现在我代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向大会作报告。
从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闭幕以后到现在已经十个多月了。
在这个期间,常务委员会共召开了23次会议,通过决议案38项,通过任免案379起。
在去年下半年和今年上半年先后组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进行了两次视察。
在国际事务方面,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六次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的提请,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苏维埃社会主义共和国联盟政府关于农作物检疫和防治病虫害的协定。
常务委员会在第二十九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签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全权代表的决议;在第三十一次会议上通过了关于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友好合作条约的决议。
常务委员会在第四十二次会议上根据国务院周恩来总理的提请,决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埃及共和国政府文化合作协定。
为了促进中日两国人民间的友好关系和中日两国关系的正常化,常务委员会邀请了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来我国访问;在访问期间,根据双方交换意见的结果,由常务委员会彭真秘书长和日本国会议员访华团上林山荣吉团长在1955年10月17日发表了联合公报。
为了增进我国和印度、缅甸、巴基斯坦的友好关系,宋庆龄副委员长应邀于1955年12月16日到今年2月2日访问了印度、缅甸、巴基斯坦。
常务委员会邀请越南民主共和国国民大会常务委员会孙德胜委员长来我国作了友好访问。
此外,常务委员会还先后接见了印度、法国、意大利、智利、泰国、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埃及、柬埔寨、英国、约旦、苏丹、印度尼西亚、澳大利亚、叙利亚等国的议员和其他访问我国的外宾。
学法用法考试题库
)的规定。
()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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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深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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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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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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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__“_____作为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
的开放战略。
____的发展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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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在本世纪中叶建成富强的基本国情没有变,我国是世界最大发展____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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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堤坝正在构筑,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____峰会规划顺利实施,党和国家事业全面开创新局____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
)))))布上谕:“”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64))))))”关于这一规定的理解,下列哪一选项))5年以上且“职权法定”原则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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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随堂练习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随堂练习答案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1.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A.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B.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C.民族团结的原则D.平等协商的原则参考答案:A2.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是()A.三权分立的关系B.相互制衡的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D.相互监督的关系参考答案:C3.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宪法修改案须()提议。
A.1/2以上联名B.1/3以上联名C.1/4以上联名D.1/5以上联名参考答案:D4. 我国宪法规定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人选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C.全国人大全体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参考答案:B5.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属于()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6.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会议是()A.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B.委员长主持常委会工作的一种工作机构C.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D.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参考答案:B7.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权力属于()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共中央D.国务院参考答案:A8.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由()提名。
A.中央军委B.国家主席C.全国人大主席团D.全国人大委员会参考答案:C9.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一般()举行一次。
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参考答案:B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A.一届B.两届C.三届D.四届11.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普选是在1953-1954年。
()参考答案:√1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1954年9月。
()参考答案:√13.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14.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试题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试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知识竞赛试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基本知识,宪法和地方组织法、选举法、代表法、立法法、监督法等基本法律知识一、单项选择题1、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
A、社会主义B、社会主义公有制C、多党合作制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A、少数服从多数B、集体行使职权C、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D、民主集中制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都是由()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A、民主选举 B、推选 C、社团推荐 D、群众组织4、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的体制,确立于()。
A、1954年宪法 B、1979年的宪法修改决议 C、1982年宪法 D、1975年宪法5、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的组成人员。
A、国家权力机关B、国家行政机关C、国家司法机关D、国家审判机关6、我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均为()年。
A、3年 B、4年 C、5年 D、2年7、根据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规定,我国实行城乡按()人口比例选举人大代表。
A、8:1B、4:1C、3:1D、相同8、(),出席青岛市八届人大二次会议的802名代表投票选举产生了青岛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构――青岛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A、1980年5月23日B、1980年6月23日 C、1980年7月23日 D、1980年8月23日9、1987年1月17日,青岛市历史上的第一件地方性法规()获得顺利通过,拉开了地方立法的序幕。
A、《青岛市城市公有房产管理暂行规定》B、《青岛市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C、《青岛市环境噪声管理规定》D、《青岛市城市私有房屋管理办法》10、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代表候选人的当选条件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95年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95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1995.02.28•【文号】主席令第37号•【施行日期】1995.02.28•【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国家机构组织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根据1982年12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若干规定的决议》第一次修正根据1986年12月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1995年2月2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决定》第三次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三章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章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第五章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县、自治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第二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三条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的自治机关除行使本法规定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
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第五条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选举法规定。
各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适当的代表名额。
宪法考试(习题卷33)
宪法考试(习题卷33)说明:答案和解析在试卷最后第1部分:单项选择题,共53题,每题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或少选均不得分。
1.[单选题]根据《监督法》的规定,关于监督程序,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A)政府可委托有关部门负责人向本级人大常委会作专项工作报告B)以口头答复的质询案,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C)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在调查过程中,应当公布调查的情况和材料D)撤职案的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2.[单选题]下列国家机关中, 属于族治机关的是( ) 。
A)国家族事务委员会B)治区政府C)治州法院D)治县检察院3.[单选题]一根据现行宪法,国有经济即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它是()A)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B)国民经济的领导力量C)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补充D)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唯一基础4.[单选题]我国有权修改宪法的国家机关是( )。
A)中共中央B)最高人民法院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D)国务院5.[单选题]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下列哪一项职务可由特区非永久性居民担任?A)行政长官B)政府主要官员C)立法会议员D)法院法官6.[单选题]全国代表会任期届满的() , 全国代表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代表会代表的选举。
A)两个以前B)两个以内C)个以前D)个以内7.[单选题]清朝末年,清政府为挽救其灭亡的命运,而颁布的宪法性文件是( )A)钦定宪法大纲B)临时约法C)十九信条D)共同纲8.[单选题]我国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职权不包括()A)提名并报请中央政府任命各司、局正副司、局长等主要官员B)依照法定程序任免各级法院法官和公职人员C)批准向立法会提出的有关财政收入或支出的动议D)委派官员列席立法会,并代表行政机关发言9.[单选题]划分成文宪法与不成文宪法的依据在于( )A)宪法是否具有统一法典的形式B)宪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C)宪法制定的有关机关D)宪法所反映的阶级不同10.[单选题]宪法规定, 我国的法院是( ) 。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修正)
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2012年修正)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公布日期】2012.06.30•【文号】主席令第58号•【施行日期】2012.06.30•【效力等级】法律•【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选举,人大机关,军事综合规定正文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1981年6月10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修订根据2012年6月30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国人民解放军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办法〉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选举委员会第三章代表名额的决定和分配第四章选区和选举单位第五章代表候选人的提出第六章选举程序第七章对代表的监督和罢免、辞职、补选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和参加军队选举的其他人员依照本办法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第三条人民解放军及人民解放军团级以上单位设立选举委员会。
人民解放军选举委员会领导全军的选举工作,其他各级选举委员会主持本单位的选举工作。
第四条连和其他基层单位的军人委员会,主持本单位的选举工作。
第五条人民解放军现役军人,在军队安置和待移交地方安置的离休、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的文职人员、职员、职工、非现役公勤人员以及行政关系在军队的其他人员,参加军队选举。
驻军的驻地距离当地居民的居住地较远,随军家属参加地方选举有困难的,经选举委员会或者军人委员会批准,可以参加军队选举。
第六条驻地方工厂、铁路、水运、科研等单位的军代表,在地方院校学习的军队人员,可以参加地方选举。
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大和地方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说明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解答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编者按:安徽和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在市、县人大常委会相继成立后,根据工作需要,分别整理了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工作中一些问题的解答,发给有关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参照办理.我们认为他们所作解答、对其他地方也有参考价值.因此,把他们这两份解答分类加以整理,并对个别问题作了修改,现转载于下,供各地参考,如有意见,请提出.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问题一、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的时候,要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主席团成员是否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是否应当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要接受和答复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出的质询,不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秘书长、副秘书长是否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秘书长应当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副秘书长不限于代表.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列席人员怎么解释答:指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时,本级人民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如厅、局的负责人员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如果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列席会议如果是代表,当然要出席.五、地方组织法第十四条所定的议案审查委员会与提案审查委员会有什么区别省级人民代表大会可否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答:称议案审查委员会较为概括,它既可包括提案,也可包括议案,县级以下的人民代表大会提案较少,不需要在议案审查委员会之外另设立提案审查委员会.至于省级人民代表大会,由于提案较多,可以按照工作需要,仍设提案审查委员会,法律对此没有限制.六、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负责人和人民法院院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后,是否还要分别报请上一级国家机关批准答:无须再报请批准.但应分别报请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人民法院备案.七、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否还要报请上级机关批准答:应当按照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的规定,分别逐级报经上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批准.八、地方组织法第七条第五项规定“决定……县长、副县长、区长、副区长的人选”,究竟如何决定答: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县长、副县长、市长、副市长、区长、副区长的人选,应按地方组织法第十六条的规定.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至于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常务委员会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的规定.决定副县长、副市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和决定县长、市长、区长的代理的人选,可采用举手表决方式.九、实行差额选举,落选的县长候选人,是否可以不再经过选举担任副县长答:落选的县长候选人,不能不经选举就成为副县长,但经过人民代表的重新酝酿提名,可以作为副县长的候选人.十、在进行差额选举副县长时,如果各个候选人的得票数,都过了半数,可否都当选答:应按应选名额,得票多的当选.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并且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而地方组织法只规定由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本级人民政府正、副职负责人的人选,至于本级人民政府的其他组成人员,则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这中间有无矛盾答:地方组织法是宪法所定原则的具体化两者并无矛盾.将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负责人规定为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将其他组成人员规定为由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的理由是: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较多,正职负责人的变动也较大、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一般每年只举行一次,如果都由大会选举,难以适应工作的需要;本级人大常委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由它来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任免,比较及时和简便易行.十二、人民代表因故出缺,如何补选.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人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以下简称选举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十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缺的代表和撤换个别代表.”十三、国家工作人员,被选为县人民代表之后,本人退职或退休,可否继续担任县的人民代表答:地方组织法第五条规定:“县、自治区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三年”,如果县人民代表在本届人民代表大会任期未满时退职、退休,仍应是本届的人民代表.十四、县人民代表,如果违法乱纪犯了严重错误,受到撤职处分,要不要罢免其代表职务答:选举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任何公民或者单位对违法乱纪或者严重失职的代表,都可以提出罢免的要求.”县人民代表,在任职期间,如果违法乱纪犯了严重错误,在群众中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不宜再担任县人民代表,可以按照法定程序罢免其代表职务.十五、罢免代表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答:罢免人民代表应严格按照选举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办理.十六、对县人民代表进行行政拘留,是否需要报请县人大常委会批准答: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十九条“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同意,不受逮捕或者审判.如果因为是现行犯被拘留,执行拘留的机关必须立即报请该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的精神,凡采取涉及限制县人民代表人身自由的措施,都应报经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问题十七、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出它的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以后,是否要分别报告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答:应当分别报告上一级人大常委会备案.十八、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是否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人会代表答: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已有规定.十九、哪一级人大常委会才设秘书长答:省级和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可以设秘书长一人,副秘书长若干人.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秘书长,可设办公室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副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分别由省、市、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命.因工作需要,也可在地方报纸上公布.二十、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因故出缺,或因工作需要,是否可以随时补充如可,要履行哪些手续答: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因故出缺,如果需要补充,应在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时,按照有关规定,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在代表中选举产生.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不能补充.人大常委会主任因故出缺时,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补选以前,可由人大常委会在副主任中推选一人代理主任.二十一、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是否可以兼任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答: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兼任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组成人员.这一立法的用意,是常务委员会要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兼任,会影响监督权的行使.二十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是否都要设立专门委员会委员会由哪些人组成上下级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委员会是否强调一定对口政府组成人员能否参加专门委员会答:安徽省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了政法、财经、科教、选举四个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上下不一定要对口. 专门委员会的委员,可以由本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兼任,也可以吸收本级人民代表人会代表和专家参加,专家不限于代表.政府组成人员不参加专门委员会.二十三、省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委员会,其工作性质、任务同省人民政府的委、办、厅局有什么不同答:人大常委会的专门委员会是协助本级人大常委会进行立法和监督等工作的机构,不是执行机构不是行政部门,不应当代替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二十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举行会议时,哪些人可以列席会议答: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政府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应列席会议,以便在会上了解情况,听取意见,答复问题.二十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任免哪些干部,任免的手续如何办理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人大常委会任免干部,一般分任免、决定任免和批准任免三种.具体任免范围,在地方组织法、人民法院组织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已有明确规定.任免的手续:本级人民政府的秘书长、厅长、局长、主任和科长,分别由省长、市长、县长或省、市、县人民政府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然后由本级人民政府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批准.具体工作可由政府指定的有关部门如人事局承办.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院和检察院的其他人员,分别由法院、检察院依法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免.检察院人员的任免,还要按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办理,需要报上级人民检察院提请该级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就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中人大常委会通过任免后,由检察院办理报批手续.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任免事项,均以正式文件通知提请任免的机关.二十六、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七项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在省长…市长…县长、区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决定代理的人选”,应由准提名答:副省长、副市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应分别由省长、市长、县长、区长提名,报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 省长、市长、县长、区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应由本级人民政府在副职负责人中推选一人代理其职务,报经本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召开下次人民代表大会时补选.二十七、因工作需要,县人大常委会的个别成员调到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任职,如何办理任免手续答:县人大常委会的个别成员,如果需要调到本级政府、法院、检察院任职,应按其调任的不同职务,依照地方组织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分别由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决定或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县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在担任政府、法院、检察院职务后,即不再担任人大常委会职务.二十八、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应当建立哪些制度答:县级以上设立人大常委会是一项新的工作,需要在今后的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建立和健全各方面的制度.从安徽省目前工作情况来看,一般说来需要要制订以下几项制度:1人大常委会会议制度.2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办公会议制度.3人大常委会委员视察制度.4人大常委会同人民代表联系制度.5专门委员会的工作范围、任务和方法.二十九、上下级人大常委会之间是什么关系答: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因此,上一级人大常委会与下一级人大常委会之间不是领导关系,它们是工作联系关系和法律性质的监督关系.三十、人大常委会同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是什么关系答:地方组织法第二十八条、第三十二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在本级人民代表人会闭会期间,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七条,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第十条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人大常委会对政府、法院、检察院的工作既要监督,又要支持.它们在执行法律、法令、政策和决议遇到困难时要帮助解决.三十一、人大常委会对来信来访如何处理答:一般信访应转有关部门研究处理,有重要内容的人民来信,根据领导批示办理,并可以要求承办单位报告办理结果. 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常务委员会委员的来信来访,应以“同代表、委员的联系”看待,不要作为一般的来信来访处理.三、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问题三十二、政府和政府各部门,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书面材料如何报送答: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需要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某一次会议报告工作时,其书面材料应按规定时间,统一由政府审查同意后,由政府正职负责人署名,正式报送本级人大常委会,并由人大常委会作为会议文件印发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三十三、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否都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事业性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否参加本级人民政府答:一般地应当是本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事业性部门的正职负责人是否参加本级人民政府,可由省人大常委会确定.在业务上实行双重领导,以中央主管部门领导为主的工作部门如邮电、电力、地质、银行等的正职负责人,可由各该主管部门办理任免,无需再由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三十四、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正、副职负责人例如省长、副省长是否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可以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也可以不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三十五、县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可否由不是副县长的同志代理县长通过什么手续来决定答:可以由不是副县长的同志来代理县长职务.在程序上,可以由中共县委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县长代理人选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三十六、县级人民政府的科长、局长、主任等的任免手续如何办理答:县级人民政府的科长、局长、主任等的任免,由县长市长、区长提名,由县级人大常委会决定.在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后,再由县级人民政府报请上一级人民政府或省人民政府授权的地区行政公署批准.三十七、县级革命委员会改为人民政府,并经县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县长、副县长后,原革命委员会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如继续担任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原任职务,是否需要重新任命答:本届县人民政府的县长、副县长选出后,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负责人不论原任何职,都应由县长提名,由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三十八、公社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和镇长、副镇长,是否必须是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答:必须是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三十九、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公社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和镇长、副镇长,是否需报上级审批答: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八条的规定,选举人民公社主任、副主任、管理委员会委员,决定镇长、副镇长的人选,是社、镇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选举结果,从社、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宣布之日起生效.在宣布选举结果的同时,上报县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备案.上级机关不作审批.四十、在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管理委员会的主任或副主任,如需调动,应如何办理任免手续答:根据地方组织法的规定,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镇长、副镇长,是由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应相对保持稳定,在法定的任期内,一般应不作变动或尽量少作变动;如果必须调动,应召开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进行选举,不能由管理委员会或上级机关任免.如果公社管理委员会主任、镇长,在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因故不能担任职务,应从副主任、副镇长中推举一人为代理主任、代理镇长,并报县级人大常委会、人民政府备案,在召开下次公社、镇人民代表大会时补选.四、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问题四十一、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是否必须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答:不限于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四十二、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如何任免答:由县人民法院院长提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四十三、县人民法院院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如何决定代理的人选答: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中推举一人,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为代理院长.如果由不是副院长的同志代理院长职务,可以由中共县委提出院长代理人选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四十四、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如何任免答: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名,由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的任免,应报经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四十五、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时,如何决定代理人选答: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中推举一人,提请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为代理检察长.如果由不是副检察长的同志代理检察长职务,可以由中共县委提出检察长代理人选的建议,由县人大常委会讨论决定.县人大常委会决定的代理检察长,由县人民检察院报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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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司法考试杨帆宪法讲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司法考试各个科目跨度比较大,涉及内容繁多,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重要知识点的讲义,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多加研究,多做练习。
本文重点讲述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一)性质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同级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部分。
2.乡级不设人大常委会。
(二)组成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
2.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和委员若干人组成。
【注意】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秘书长。
3.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
(三)任期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
(四)职权1.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2.领导或主持本级人大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3.监督权4.人事任免权(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省长、自治区副主席、副市长、副州长、副县长、副区长的个别任免。
(2)在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
决定代理检察长,须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3)根据省长、自治区主席、市长、州长、县长、区长的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秘书长、厅长、局长、委员会主任、科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
(4)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批准任免下一级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关于《宪法》《公务员法》考试题库及答案(三)
宪法题型分数题目内容可选项答案单选题 3.2我国现行《宪法》是由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 )年通过的1954;1975;1978;1982D 单选题 3.2我国从( )年开始采用宪法修正案的方式对现行宪法进行修改。
1986年;1988年;1993年;1995年A单选题 3.2我国《宪法》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 )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以上多数通过。
四分之一,三分之二;三分之一,三分之二;五分之一,三分之二;四分之一,二分之一C单选题 3.2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 )为根本的活动准则。
宪法;法规;党章;章程A单选题 3.2《宪法》明确规定,中央和地方的国家机构职权的划分,遵循在中央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地方的( )的原则。
能动性、创造性;主动性、积极性;主动性、能动性;积极性、创造性B单选题 3.2在我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对( )负责。
产生它的国家权力机关;上级行政机关;同级人民政府;同级党委A单选题 3.2任何公民,非经( )批准或者决定或者( )决定,并由( )执行,不受逮捕。
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A单选题 3.2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核心内容和实质是( )。
工人阶级领导;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国内各民族一律平等;少数服从多数B单选题 3.2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下列人员中不享有选举权的是( )。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受到行政拘留处罚者;精神病患者;旅居国外的我国公民A单选题 3.2根据我国现行《宪法》,下列关于公民私有财产权的表述,错误的是( )。
公民私有财产权保障的义务主体首先是国家;2004年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对公民私有财产权的保护做了规定;现行宪法明确规定,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神圣不受侵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公民私有财产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C单选题 3.2我国《宪法》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 )的社会主义国家。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卷和复习资料(1)
目录(当前所用版本:2007年版):一、2007年4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和答案课程代码:00315二、2007年7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三、2008年4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四、2008年7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五、2009年4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六、2009年7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七、2010年4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八、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单项选择题及答案汇总九、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论述题及答案汇总十、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题荟萃十一、自考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多项选择题一、全国2007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课程代码:00315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错选、多选或未选均无分。
1.我国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是()A.工人阶级的领导B.人民当家做主C.爱国统一战线D.工农联盟2.国家形式主要是指()A.政体B.国家结构形式C.国家治理形式D.国旗、国歌、国徽3.我国政权组织形式是()A.人民代表大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C.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D.人民代表大会制度4.根据代表法规定,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非经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逋或者刑事审判的人大代表是()A.乡级以上人大代表B.县级以上人大代表C.设区的市级以上人大代表D.省级以上人大代表5.根据选举法规定,直接选举的地方公布选民名单的日期是选举日的()A.20日以前B.15日以前C.5日以前D.2日以前6.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宪法修改案须()A.1/2以上联名B.1/3以上联名C.1/4以上联名D.1/5以上联名7.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B.中共中央委员会C.国务院D.政协全国委员会8.我国第一次决定将直接选举的范围扩大到县、自治县的法律文件是()A.1953年选举法B.1979年选举法C.1982年选举法修正案D.1986年选举法修正案9.在全国人大选举产生的国家机关中,不向..全国人大做工作报告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B.国务院C.中央军事委员会D.最高人民检察院10.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是()A.地方权力机关B.地方国家权力机关C.地方立法机关D.地方国家立法机关11.由人民通过选举人团选举产生国家元首的共和制政体国家是()A.法国B.美国C.新加坡D.希腊12.国务院中协助总理办理专门事项,直接向总理负责,并无独立行政管理权的机构统称为国务院()A.组成机构B.直属机构C.办事机构D.直属事业单位13.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的职权属于()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C.国家主席D.国务院总理14.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职权的具体划分,属于国务院的()A.立法权B.提案权C.人事权D.领导权15.省级人民政府及所在地的市和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规章,必需经过该级政府讨论决定,讨论决定的会议是()A.政府行政会议B.政府常务会议或全体会议C.政府扩大会议D.行政首长办公会议16.按地方组织法规定,新一届地方人民政府领导人员依法产生后,提请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政府其他组成人员的时限是()A.1个月内B.2个月内C.3个月内D.6个月内17.民族自治地方区域界线变动的批准机关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B.中共中央政治局C.国务院D.民政部18.按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规定,由行政长官提名,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的特别行政区的主要成员,其任职条件之一是在香港通常居住连续满()A.5年B.10年C.15年D.20年19.邓小平第一次明确提出“一国两制”的概念是在()A.1978年B.1979年C.1980年D.1982年20.根据律师法及司法部有关文件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申请律师执业的是()A.公证机关的公证师B.劳教部门的现职人员C.工矿企业的保卫干部D.具有高等院校法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法律研究、教学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的人员21.我国行使公诉权的机关是()A.审判机关B.检察机关C.行政机关D.纪检机关22.我国法律规定,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公民被选为陪审员必须年满()A.23岁B.25岁C.30岁D.40岁23.根据新修订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条例》,人民解放军的最高军衔是()A.元帅B.大将C.上将D.大校24.依据党章规定,负责召集中共中央委员会全体会议的机构是()A.中央政治局B.中央政治局常委会C.总书记D.中央书记处25.有权决定开除严重触犯刑律的中央委员会委员、候补委员党籍的是中共中央()A.书记处B.委员会C.政治局D.纪律检查委员会26.1949年9月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了()A.《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B.《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C.《中华人民共和国选举法》D.《和平建国纲领》27.政协全国委员会对地方委员会、上级地方委员会对下级地方委员会的关系是()A.指导关系B.领导关系C.监督关系D.隶属关系28.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A.村民直接选举产生B.村民代表选举产生C.乡政府任命D.村党支部选举产生29.职工代表大会对企业行政人员的民主监督是一种()A.法律监督B.工作监督C.群众监督D.专门监督30.建立中国共产党的基层组织必须有正式党员()A.3人以上B.5人以上C.7人以上D.10人以上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五个备选项中至少有两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代码填写在题后的括号内。
宪法知识竞赛题
宪法知识竞赛题宪法知识竞赛题宪法知识竞赛题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一、填空题1、______年____月______日,第五届全国人民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并公告公布施行。
2、________________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文化,具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3、一九四九年,以____________为领袖的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取得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胜利,建立了_________。
4、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和社会主义事业的成就,是______领导中国各族人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指引下,坚持真理,修正错误,战胜许多艰难险阻而取得的。
5、我国将长期处于__________________阶段。
6、国家的根本任务是,沿着__________________,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7、中国各族人民将继续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__________________指引下,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改革开放,不断完善社会主义的各项制度,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自力更生,艰苦奋斗,逐步实现工业、农业、国防和科学技术的现代化,推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____________协调发展,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
8、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____________、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9、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全国各族人民共同缔造的统一的____________国家。
10、本宪法以______的形式确认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1、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______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____________尊严、保证____________实施的职责。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概述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概述作者:来源:《上海人大月刊》2024年第04期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1954年9月至1959年4月),任期4年零7个月。
一届全国人大共有代表1226人,设有民族委员会、法案委员会、预算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等4个(专门)委员会。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有组成人员79人,其中委员长1人、副委员长13人、秘书长1人(兼)、委员65人,设有办公厅。
一届全国人大共召开五次会议。
每年各举行一次,第一次会议为9月举行,第二至第四次会议均为6、7月举行,第五次会议为2月举行。
五次会议共听取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2个,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14件,听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报告17个,外事报告1个,代表资格审查报告5个,提案审查报告4个,其他报告7个。
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共召开110次会议。
听取关于法律草案的说明31个,通过法律和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52件,听取关于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协定的说明19个,批准国际公约、双边条约和协定26件。
听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汇报29次,处理代表提案753件,听取外事报告18个,其他报告7个。
1954年9月15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中国人民民主制度的新阶段》的社论,庆祝一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开幕。
社论指出,这个会议的1226名代表,代表着6亿人民的伟大意志。
我国的一切国家权力开始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集中行使了。
这是我国政治进一步民主化的伟大成就。
由全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选举的中央人民政府,五年来有效地领导全国人民执行共同纲领,并逐步向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过渡。
在这次会议的代表中包括所有的民主党派代表人物、工农劳动模范、部队的英雄人物、著名的科学、文艺、教育工作者和少数民族、海外侨胞的代表,是我国历史上几千年来空前未有的团结统一的大会。
有这样的代表性,这个代表大会所讨论和决定的一切,就将完满地表达全国人民的意志。
“宪法法律宣传月”网上法律知识百题试卷
“宪法法律宣传月”网上法律知识百题试卷一、选择题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果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A.三分之二B.二分之一C.四分之三D.三分之一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
A.司法权B.立法权C.监督权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年。
A.五B.四C.三4、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
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
对社区矫正各执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
A.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公安机关B.司法行政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5、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报到。
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
A.司法行政机关B.检察院C.公安局D.法院6、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A.四分之一B.三分之一C.三分之二D.五分之一7、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的共同责任。
A.全社会B.国家机关C.社会团体D.企事业单位8、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纳入考评范围,对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不得评定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有关奖项;对弄虚作假、骗取奖项的,由批准机关予以撤销,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有关部门、单位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给予处分。
A.精神文明建设B.社会治安综合治理C.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理综合治理9、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主要内容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性质和地位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组织形式,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都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军队选出的代表组成。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按照选举单位组成代表团。
各代表团分别推选代表团的团长和副团长。
暑期将至,总领馆提醒有意在加拿大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中国公民注意加方上述规定,有关规定可具体参考加边境服务局网址:XX/travel-voyage/twov-tsv/。
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和军队的最高一级的中共党委书记或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担任,副团长一般由各个省级地方或军队的最高一级的地方人大的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担任。
各少数民族都应当有适当名额的代表。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如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
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
如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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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 • 会 一、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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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是我国政治 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 1979年7月1日,第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关 于修订1978年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规定县级以上 的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并将此规定写入同日 通过的《地方组织法》,至此,县级以上的地方各 级人大常委会正式获准设立。
(四)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四十名,每一千五百人 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百六十名;人口 不足二千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四十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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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前款规定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基数与按人 口数增加的代表数相加,即为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总名额 自治区、聚居的少数民族多的省,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代表名额可以另加百分之五。 聚居的少数民族多或者人口居住分散的县、自治县、乡、民族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代表名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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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省、地、县级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 组织特定问题调查委会员须由主席团提议或十 分之一以上代表书面联名提议,由主席团提请 全体会议决定。 (三)乡级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 乡级人大设立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 本级人大代表的资格。 该委员会由本级人大每届的第一次会议产生, 行使职权至本届人大任期届满为止。
会第三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选举法〉的决定》第五次修正)规定,地方 各级人大的代表总名额基本上由“法定基数” 加上按人口比例的“增加数”,并以“最高 数”限制的方式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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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三百五十名,省、 自治区每十五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二万五千人可以增 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一千名;
中国领导连任制度
中国领导连任制度“中国的政治体制,其最大特点是民主政治。
”在美国前总统罗斯福看来,我国民主社会的最大特点是集中、稳定、公正;而在社会主义国家,领导干部在任期内能够连任,使整个党和国家的发展更加顺畅。
因此,我国法律规定:“连续任职不得超过两届”,并“每届任期内不得连任”。
我们将这种规定称之为我国领导干部的任期制度。
一、我国领导干部的任期制度我国实行的是任期制。
一般情况下,领导干部实行任期制时,应当由宪法规定其任职的年限;但是,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或者缩短任期的,必须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
根据我国《宪法》《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规定,我国各级领导干部应当遵守法律规定,不得超过规定次数或者担任同一职务时间累计不少于5年者不得连任。
1、宪法规定宪法规定,国家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主席、委员在其任期内,只能担任一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不分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可以连续担任自己选区和不设区的市、县人民政府、人民检察院第一、二、三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和不设区的市代表,但是不得连任。
同时,根据宪法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国家主席、委员的职权的大小,可以在适当时间,将主席、委员的任期进行适当缩短或者延长。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剥夺、限制和削弱他们的权力。
2、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的任期依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的任期: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起计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的任期,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确定或公布。
3、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成人员所担任职务的任期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成人员所担任职务的任期,依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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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
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
【法规类别】职位职称
【失效依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法制工作委员会关于对1978年底以前颁布的法律进行清理情况和意见报告的决定
【发布部门】201
【发布日期】1955.03.10
【实施日期】1955.03.10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有关法律问题的决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第一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任期问题的决定(1955年3月10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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