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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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质量验收制度
为了提高采、掘、开工作面的工程质量,加快我矿质量标准化建设步伐,规范和加强工程质量验收组的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主管工程质量部门
1、工程质量检查员要严格按照采、掘工作面质量标准化考核评级办法及各工作面的《作业规程》进行评分评级。
2、对每个采、掘工作面每周要不少于两次的评级检查,每个工作面每次的检查都要认真仔细的、实事求是的进行检查。
3、检查时间为每天的八点班进行检查,也要不定期、不定班、不定时的进行抽检。
4、每天上午检查完上井后(如果地面没有其它工作安排,质检员必须每天下井进行检查),如果工作面存在重大隐患要及时的进行汇报,下午上班后要及时的对上午检查情况进行登记、打表,并对各工作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后提出合理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5、工程质量检查员在每次检查中不得有徇私舞弊现象、不得打感情分,要以标准数据说话;要严肃认真地对待每一个存在的问题;要恪尽职守、尽职尽力,为安全生产管理提供第一手的资料和依据,确保我矿的安全生产。
6、奖罚条例:
(1)工程质量检查组成员必须服从组长对验收工作的各项合理安排,并对组员认真地按各项条款进行考核及记录;安排考核不到位一次罚组长10元,组员执行不到位罚10元。
(2)检查记录必须实事求是,并做到“三对照”(连队、原始记录、科室记录),记录不清、对照不实,一次警告,二次罚款10元。
(3)对检查地点所评等级与现场不符或相差甚远,工程质量出现严重的问题,罚款50元。
(4)违反劳动纪律、检查不到位,对领导临时安排的任务没有及时完成,按“三违”处罚罚款20元。
(5)工程质量检查组对验收标准及各工作面的《规程》要勤于学习掌握,在验收时不说非标准专业语,如果连队反应一次,罚本人10元。
(6)对工作面存在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要及时督促连队整改,并及时向科内反映,否则罚款10元。
二、基层队组
1、各采、掘、开连队必须设置专职的工程质量验收员(每班一个),其直属于队长领导考核。
2、维修队要指定专人对各工程进行抽查、巡查。
3、各队验收员要熟悉本队的工程质量标准和所采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并且要定期的学习新标准、临时安全技术措施、温习原标准,根据掌握的标准和《规程》的规定,要对各班进行认真仔细的验收工作。
4、各队验收员要尽职尽责、不徇私情、秉公办事,保证工程质量全部达标。
5、验收员上班时要对上一班的工程质量进行验收,并对本班开工前的施工现场、施工材料、设备进行很好的检查,并保证当班收工后达《规程》要求。
6、验收员升井后,要对本班检查情况如实填写记录。
7、验收员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
8、各队验收员要积极配合主管工程质量验收部门的验收工作,不得出现推诿现象,并及时整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