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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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是我国教育部颁布的音乐教育标准,旨在规范和指导学校开展音乐教育工作,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本标准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为核心,注重学生的身心健康和全面发展,要求学校在音乐教育中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使学生在音乐学习中获得愉悦和满足。

一、音乐教育目标。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明确了音乐教育的基本目标,即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在实施过程中,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和身心发展规律,合理安排音乐教学内容和方法,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二、音乐教学内容。

音乐教学内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和音乐情感等方面。

学校应根据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兴趣特点,合理设计音乐教学内容,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力,提高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审美情趣。

三、音乐教学方法。

音乐教学方法应注重启发学生的音乐潜能,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学生的学习效果。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手段,如唱歌、演奏、舞蹈、音乐游戏等,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四、音乐教学评价。

音乐教学评价应注重对学生音乐能力、情感态度和文化素养的全面评价。

学校可以采用多种评价手段,如听力测试、演奏表演、音乐作品创作等,全面了解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及时发现问题,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五、教师队伍建设。

学校应加强音乐教师队伍建设,提高音乐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音乐教师应不断提高自身的音乐素养和教学能力,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情趣,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六、家校合作。

家校合作是音乐教育的重要环节,学校应积极与家长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家长可以关心学生的音乐学习情况,积极支持学校的音乐教育工作,共同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

七、音乐教育环境。

学校应创造良好的音乐教育环境,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条件。

学校可以建立音乐教室、音乐图书馆等音乐教育设施,丰富音乐教学资源,为学生的音乐学习提供良好环境和条件。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新课程标准(2011版)一、总目标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拓展文化视野,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形成基本的音乐素养。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

上述课程目标以下列三个维度表述。

二、学段目标义务教育阶段的9学年分为3个学段,各学段课程目标分别表述如下。

(一)1~2年级充分注意这一学段学生以形象思维为主和好奇、好动、模仿力强的身心特点,善于利用儿童的自然嗓音和灵巧形体,采用歌、舞、图片、游戏等相结合的综合手段,进行直观教学。

聆听音乐的材料要短小有趣,形象鲜明。

∮激发和培养对音乐的兴趣。

∮开发音乐的感知力,体验音乐的美感。

∮能自然地、有表情地演唱,参与其他音乐表现和即兴编创活动。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

(二)3~6年级随着生活范围和认知领域进一步扩展,学生的体验感受与探索创造的活动能力增强。

注意引导学生对音乐的整体感受,丰富教学曲目的体裁、形式,增加合唱、乐器演奏及音乐创造活动的分量,以生动活泼的教学形式和艺术魅力吸引学生。

本学段5~6年段部分学生进入变声期,应渗透变声期嗓音保护知识。

∮保持对音乐的兴趣。

∮培养音乐感受与欣赏的能力,初步养成良好的音乐欣赏习惯。

∮能自信地、有表情地演唱,乐于参与演奏及其他音乐表现、创造活动。

∮培养艺术想象力和创造力。

∮培养乐观的态度和友爱精神,增强集体意识,培养合作能力。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15.《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标准(2011年版)》将上述重要的“战略主题”思想, 特别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明确写入“前言”: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 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 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 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作为《标准(2011年 版)》修订所坚持的价值导向。
《标准(2011年版)》将“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 操、健全人格”作为课程“总目标”的重要内容,并坚持 将“情感·态度·价值观”置于三维“课程目标”的第一位, 凸显音乐课程“以美育人”的独特价值。
在“教学建议”中强调“将思想品德教育内容寓于音乐实 践活动之中,让学生在艺术氛围中获得审美的愉悦,做到 以美感人﹑以美育人”。在“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第五条中有“弘扬民族精神,增进集体意识,提高道德素 养”等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学生健康成长的内 容和目标要求。
二、修改重点
(一)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
《标准(2011年版)》坚持在音乐课程的全部教学活动中 渗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划纲要”的“战略主题” 第一项内容明确指出:“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 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加强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 新成果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 观;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坚定学生对中国共产党领导、社 会主义制度的信念和信心;加强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教育, 增强学生爱国情感和改革创新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 教育,培养学生团结互助、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艰苦奋 斗的良好品质。”
《标准(2011年版)》的各部分内容,皆贯穿“德育为 先”,“以美育人”的战略主题。如在“课程性质”第二 条“人文性”中写道:“‘以美育人’的教育思想与我国 的教育、文化传统一脉相承,是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 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教育方针的有机组成部分。”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小学音乐课程标准一、课程性质与价值音乐课是,是实施美育的主要途径之一,是基础教育阶段的一门必修课。

音乐课程的价值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审美体验价值2.创造性发展价值3.社会交往价值4.文化传承价值二、基本理念1.以音乐审美为核心2.以兴趣爱好为动力3.面向全体学生4.注重个性发展5.重视音乐实践6.鼓励音乐创造7.提倡学科综合8.弘扬民族音乐9.理解多元文化10.完善评价机制三、课程标准的设计思路本《标准》的主干是分层面、分领域、分学段呈现的,体现为从课程目标到内容标准的外化过程。

如图所示:课程目标(体现在三个层面)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教学领域(包含四个领域)感受与鉴赏表现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内容标准(分布为三个学段)1~2年级3~6年级7~9年级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音乐课程目标的设置以音乐课程价值的实现为依据。

通过教学及各种生动的音乐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爱好音乐的情趣,发展音乐感受与鉴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高音乐文化素养,丰富情感体验,陶冶高尚情操。

上述课程目标内含在以下三个层面的表述中。

(一)情感态度与价值观1.丰富情感体验,培养积极乐观态度学习音乐,使学生情感受到感染和熏陶。

2.培养音乐兴趣,树立终身学习愿望3.提高音乐审美能力,陶冶高尚情操4.培养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精神5.尊重艺术,理解多元文化(二)过程与方法1.体验倡导完整而充分地聆听音乐作品,生在音乐审美过程中愉悦的感受与体验;启发学生,充分展开想像;鼓励学生在音乐体验中的独立见解。

2.模仿根据中低年级学生的身心特点,通过模仿,积累感性经验,为音乐表现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3.探究通过提供开放式和趣味性的音乐学习情景,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好奇心和探究愿望。

4.合作充分利用音乐艺术的集体表演形式和实践过程,培养学生良好的合作意识和在群体中的协调能力。

5.综合将其他艺术表现形式有效地渗透和运用到音乐教学中,通过以音乐为主线的综合艺术实践,帮助学生更直观地理解音乐的意义及其价值。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人类文化遗产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本标准的制定旨在通过规范义务教育阶段音乐教育的目标、内容、方法等方面,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提高音乐素养,增强文化自信,培养国民基本素质。

一、课程性质本标准所规定的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是学校为学生提供的必修课程之一,属于美育课程,也是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课程基本理念本标准的制定,遵循教育规律,贯彻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以人为本,注重思想性、艺术性、实用性和趣味性的有机结合,强调学生的主体地位,注重学生的情感体验和创造能力,以发展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目标,以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为重点,以培养学生的终身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为出发点。

三、课程设计思路本标准的课程设计思路,以学生为中心,以学科知识、思维方法、情感态度、实践能力四个方面为主线,以音乐的感受与欣赏、表现、创造和音乐与相关文化四个板块为内容,注重知识、能力、情感、文化四个方面的有机结合,强调课程的系统性、连续性和渗透性,以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全面发展为目标。

第二部分课程目标一、总目标本标准的总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艺术修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一)情感·态度·价值观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使其具有热爱音乐、欣赏音乐、表现音乐和创造音乐的兴趣和能力,形成积极向上、乐观向善的精神风貌。

二)过程与方法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科学探究、主动研究、合作交流和创新实践的过程与方法,使其具有批判性思维、创造性思维和问题解决能力,形成积极向上、勇于探索的研究态度。

三)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学生音乐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应用,使其具有音乐素养、音乐技能和音乐表现能力,形成全面发展、多元发展的知识结构和技能体系。

二、学段目标一)1~2年级在情感体验、音乐欣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培养学生的兴趣和基本能力,使其能够欣赏简单的音乐作品,表现简单的音乐节奏和旋律,初步掌握唱歌和演奏乐器的基本技能。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以素质教育为目标本标准的基本理念是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动力,以素质教育为目标。

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通过激发学生的兴趣和爱好,提高他们参与音乐活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达到全面发展学生的目的。

二)注重学科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音乐课程应该注重与其他学科的整合,促进跨学科发展。

音乐与其他学科的交叉融合,可以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研究视野和更丰富的研究体验,促进学生的多元智能发展。

三)注重实践教学,促进学生能力发展音乐教育应该注重实践教学,通过多种实践形式,如聆听、演唱、探究、综合性艺术表演和音乐编创等,促进学生的能力发展。

学生在实践活动中,可以获得对音乐的直接经验和丰富的情感体验,从而提高他们的音乐素养和创造力。

四)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音乐教育应该注重民族文化传承,促进多元文化交流。

音乐是各个民族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研究和传承民族音乐文化,可以增进学生对本民族文化的认识和理解,同时也可以促进不同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和理解。

三、课程目标一)知识与技能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掌握音乐基本知识和技能,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二)审美素养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音乐审美素养,包括音乐欣赏、音乐鉴赏、音乐表现和音乐创造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不同音乐文化的认识和理解。

三)情感态度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发展自己的情感态度,包括情感表达、情感理解和情感体验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艺术的热爱和追求。

四)实践能力通过音乐课程的研究,学生应该培养和提高自己的实践能力,包括音乐演唱、器乐演奏、合奏、音乐创作和音乐综合表演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对音乐实践活动的积极参与和创新精神的培养。

四、课程内容一)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是音乐课程的基础内容,包括音乐基本概念、音乐元素、音乐形式和音乐表现手段等方面的知识,以及演唱、器乐演奏、合奏、创作等方面的技能。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

2011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本文将对2011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和分析,希望能够为广大音乐教育工作者提供一些参考和借鉴。

首先,2011音乐课程标准明确了音乐教育的总体目标和基本要求。

它强调了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情趣,注重发展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提出了培养学生的音乐欣赏能力和表演能力等方面的要求。

这些要求为音乐教育的实施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学校和教师提供了明确的办学方向。

其次,2011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规范。

它明确了音乐课程的核心内容和学习要点,包括音乐知识、音乐技能、音乐表演和音乐欣赏等方面。

同时,还对不同年级的学生提出了具体的学习要求,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具体的参考和指导。

另外,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和手段进行了规范和要求。

它提出了多种教学方法和手段,包括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活动等,要求教师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采用多种方法进行教学,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和实践能力。

最后,2011音乐课程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能力提出了要求。

它要求音乐教师具有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具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音乐表演能力,能够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培养学生的音乐能力和音乐情感。

总之,2011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为音乐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为音乐教师的教学提供了依据,对学生的音乐素养培养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

我们应该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这一标准,努力提高音乐教育的质量,为培养更多音乐人才做出积极的贡献。

吴斌老师关于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吴斌老师关于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吴斌老师关于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十年课改总结:音乐课的上课方式更加生动、活泼,学生更爱上音乐课了;教师的教学手段更为丰富、多样;教师学习新课标,研究新教材,积极开发课程资源,已初步形成风气。

专家深入基层培训,面对面和教师交流自2001年以来,教育部及研制组通过不同渠道征求对“课标”的意见和建议。

并进行了较大规模的问卷调查。

教师反馈意见:“上了音乐课,还是不会识谱,照样五音不全”。

“初中毕业不识谱,高中的创作模块怎么教?标准对接不上啊!”“音乐课经常被其他科目挤占,教学任务完不成”“创作部分的难度对于小学生来说有些高”在充分肯定“课标”成绩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对其中还不够完善、有待改进的地方提出了中肯而有益的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主要集中在以下几方面:1、将音乐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与培养音乐审美能力割裂开来。

2、过于注重课堂教学形式,不管教学内容和课程类型。

3、对情感态度价值观课程目标的实现,时常存在贴标签式的简单化倾向。

4、合作式学习与探究式学习过于泛化,多有活动形式而缺少过程;自主学习缺少有效指导,常常放任自流。

5、对姊妹艺术的借鉴、综合,以及人文内涵的拓展,往往偏离音乐本体,变异为其他学科的附属。

6、滥用多媒体,使原本生动活泼的音乐课程被局限在事先设定的操作程序之中。

教师传情、动人的音乐教学基本功被边缘化。

7、课程评价原则运用失衡,廉价而又过滥的一味褒扬和肯定,使评价的激励效应贬值,课程评价未能真正起到促进学生发展的作用。

第二部分课标修订过程2007年初《全日制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实验稿)》修订组在基础教育司领导下正式成立。

工作机制修订组成员采取先合后分、分而后合、循环往复,深入基层、群体调研、专题研讨、解决疑难、细致推敲、集思广益、执笔先行、集体把关的工作机制。

历经数次反复修改,最后形成《标准》修订送审稿。

人员构成成员来自国内不同高等院校、音乐艺术研究院所、专业学术团体、音乐出版社和中小学校。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解读2011年发布的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对于音乐教学的内容、目标和方法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本文将对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进行解读,希望能够帮助广大音乐教师更好地理解和应用这一标准。

首先,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标准指出,音乐教育的根本任务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感、音乐表现能力和终身学习能力。

这一目标的确立,为音乐教学提供了明确的指导,也为教师们在教学过程中把握好教学的重点和方向提供了重要的依据。

其次,标准对音乐教学的内容进行了详细的划分。

在音乐素养方面,标准要求学生通过音乐欣赏、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等活动,培养对音乐的理解和感受能力;在音乐知识方面,标准要求学生学习音乐的基本知识,包括音乐的基本概念、音乐史和音乐理论等内容;在音乐技能方面,标准要求学生掌握音乐的基本演奏和表演技能。

这些内容的规定,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教学内容和目标,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系统的指导。

此外,标准还对音乐教学的方法进行了一定的规定。

标准要求音乐教学应该注重培养学生的主动学习能力,引导学生通过实践活动来学习音乐,注重培养学生的创造性和合作精神。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在教学中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的空间,也为学生的学习提供了更广阔的平台。

最后,标准还对音乐教师的素质和专业发展提出了要求。

标准要求音乐教师应该具备扎实的音乐理论知识和丰富的音乐教学经验,注重不断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

这一要求,为音乐教师提供了明确的职业发展方向和目标,也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综上所述,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是我国音乐教育领域的重要文件,它对音乐教学的总体目标、内容、方法和教师素质都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音乐教学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依据。

希望广大音乐教师能够深入学习和理解这一标准,将其贯彻到教学实践中,为学生的音乐教育提供更好的服务。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

参考资料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目标是首要问题,它是引领课程实施的方向,是实施课程理念的前提与关键。

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仅包括情感看法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学问与技能三维目标,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了音乐课程总目标,总目标是三维目标的核心,三维目标是总目标的体现。

虽然,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于总目标没有详细的表述,但是,在课标前言、课程理念、课程价值等方面都有详细的阐述。

2011版音乐新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阐述表达地更加详细,它使老师们更加清晰的相识到,音乐课程在德育、智育,体育、包括美育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编写等都应紧紧围绕总目标绽开。

课程目标的实施过程应是逐步分解--最终完成的过程。

总目标不单指老师的教学任务目标,它是音乐课程所应达到的标准,即学生标准。

2011版音乐课程总目标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教学大纲的编写方式是对学习内容的确定,是把要教的内容确定在文本上,让全部老师知道所要教学的内容,它是依据一个学科体系的要求来设计的;而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不是依据学习内容来确定的,而是依据学生所应当达到的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对于“目标”的表述有明显的不同,教学大纲以教学目的为表述,主要指老师所应达到的教学任务,课程标准则以课程目标为表述,是对学生所应达到程度的要求(包括学问、技能、文化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前提下,从学生的成长、学习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以学科体系的建立为基础。

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学生在审美、爱好、文化、学问与技能、情感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它是依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成长规律,依据中国公民九年义务教化阶段学生应当达到的标准去制定的。

可以说,它给老师们供应了很大的教学空间。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的要求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中有这样一句话:“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加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觉、领会音乐的艺术魅力,培育学生对音乐的长久爱好,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音乐是一门艺术,也是一种表达和传递情感的语言。

在学校教育中,音乐课程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为我们提供了指导,旨在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审美能力,并促进他们全面发展。

本文将详细介绍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和实施目标。

一、课程标准的编制背景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是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要求,由教育部音乐与艺术教育研究所组织专家进行编写。

它的编制旨在不断完善国内的音乐教育体系,提高学生的音乐素养和综合能力。

二、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1. 目标与任务:音乐课程的主要目标是培养学生的音乐素养和欣赏能力,引导他们积极参与音乐活动,并传承和弘扬优秀的音乐文化。

2. 知识与技能:课程标准明确了学生需要学习的音乐基础知识和技能,包括音乐的元素、音乐形式、乐理知识以及合唱和器乐演奏等方面。

3. 文化素养与审美意识:音乐课程旨在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审美意识,使他们能够欣赏和理解不同类型的音乐作品,提高文化素养。

4. 创造与表达能力:课程标准强调学生的创造与表达能力的培养,鼓励他们通过创作音乐和表达情感来展示自己的才华和个性。

5. 身心健康与情感态度:音乐对于学生身心健康和情感态度的培养具有重要作用。

课程标准要求音乐课程能够促进学生的感知能力和情绪调节能力的提高。

三、实施目标与策略根据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学校应该制定相应的实施目标和策略,以确保课程教学的顺利进行。

1. 多元化教学法:学校可以采用多种教学方法和资源,比如讲座、实践活动、音乐鉴赏等,以满足学生的不同需求。

2. 融入课堂教学:音乐可以融入到其他课程中,增强学科之间的关联性,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学习兴趣和参与度。

3. 培养创新思维:音乐课程应该激发学生的创新意识和想象力,鼓励他们尝试新的音乐表达方式和风格。

4. 强化评价和反馈:学校应该建立科学有效的音乐评价体系,评估学生在音乐技能、知识和情感态度等方面的发展,并提供及时的反馈和指导。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随着我国教育的发展,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也需要不断升级,因此在2011年,新一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被正式出台。

新标准突出了素质教育的理念,将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和情感、审美、创造能力视为教育的重要目标。

本文将详细阐述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的主要内容。

一、思想性质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以发展学生全面的音乐素养为宗旨,突出了以人为本,注重个性发展和多元文化交融的教育观念。

同时,强调了音乐教育的社会性和人文性,尤其强调音乐对人类价值观的影响,这也为音乐课程在充实学生人文素质方面提供了理论支持。

二、宗旨目标新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主要分为音乐素养、音乐文化、音乐欣赏、音乐创造、音乐表演五个方面。

该标准旨在培养学生基本的音乐知识和能力,提高他们的音乐素质和鉴赏水平,同时帮助他们提高音乐创造和表演能力。

具体目标如下:1. 培养学生音乐素养:让学生了解音乐的基本元素、基本面貌和基本风格,让他们逐渐具备听音、辨音、说音、唱音和读音等基本的音乐技能。

2. 提高学生音乐文化素养:让学生深入了解中国音乐文化和世界音乐文化,了解文化与音乐的互动关系;同时培养学生的文化自信心,提高关注多元文化的意识。

3. 发展学生音乐欣赏能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感知能力和鉴赏能力,以欣赏音乐为基础,提高学生的审美水平。

4. 培养学生音乐创造能力:让学生掌握音乐的创作方法与技巧,提高创造能力,鼓励他们勇于尝试,发现自己的音乐才能。

5. 发展学生音乐表演技能:培养学生合唱、独唱、合奏和器乐演奏等音乐表演技能,让学生体验音乐带来的情感和社交效应。

三、基础内容1. 音乐素材学生应该在学习音乐的过程中,逐步了解、掌握不同音乐阶段的音乐素材,包括古代音乐、古典音乐、现代音乐等内容;以及了解音乐元素,如旋律、节奏、和声、变化、合唱等。

同时应学习理论知识,如五线谱、音高、节拍等基础知识。

2. 音乐文化学习中国音乐文化的演变历史、音乐家、器乐,了解世界音乐文化的发展和其特点,例如西方芭蕾舞、印度舞蹈、非洲部落民族音乐等。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目录第一部分前言 (4)一、课程性质 (4)二、课程基本理念 (4)三、课程设计思路 (5)第二部分课程目标 (6)一、总目标 (6)(一)情感.态度.价值观 (7)(二)过程与方法 (7)(三)知识与技能 (8)二、学段目标 (8)(一)1~2年级 (8)(二)3~6年级 (8)(三)7~9年级 (9)第三部分课程内容 (9)一、感受与欣赏 (9)(一)音乐表现要素 (10)(二)音乐情绪与情感 (10)(三)音乐体裁与形式 (10)(四)音乐风格与流派 (11)二、表现 (11)(一)演唱(二)演奏 (12)(三)综合性艺术表演 (12)(四)识读乐潜 (13)三、创造 (13)(一)探索音响与音乐 (13)(二)即兴编创(三)创作实践 (14)四、音乐与相关文化 (14)(一)音乐与社会生活(二)音乐与姊妹艺术 (14)(三)音乐与艺术之外的其他学科 (15)第四部分实施建议 (15)一、教学建议 (15)(一)教学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二)关于教学内容的几点提示 (17)1.感受与欣赏 (17)2.演唱 (17)3.演奏 (17)4.识读乐谱 (17)5.创造 (18)二、评价建议 (18)(一)评价内容 (18)(二)评价的方式与方法 (18)1.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2.定性述评与定量涮评相结合 (18)3.自评、互评与他评相结合三、教材编写建议 (19)(一)教材编写原则 (19)(二)教材内容编写建议 (19)(三)教材呈现形式的建议 (20)四、课程资源开发与利用建议 (20)第一部分前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中小学音乐教育取得了很大的成绩。

特别是美育被列入国家教育方针之后,音乐教育事业获得迅速发展。

在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努力促进教育公平、实现教育持续健康发展的背景下,本标准的制定,以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导向,为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挥重要作用。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2012年义务教育新课程培训学习资料《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2011年版)解读石明鼎城区善卷中学解读一:经过10年实验~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了哪些积极影响,对10年实验如何评价,实验稿课标对中小学音乐教育产生的影响是巨大的、全方位的。

主要体现在6个方面:1、教师音乐教育观念的变化,集中体现在对音乐课程基本理念的把握上。

实验稿确立的“以音乐审美为核心”的课程基本理念得到了广大教师的认同,课程教育理念从单纯的音乐知识技能教学,转变为对“以美育人”课程价值的突出强调,这使教师的音乐教学材料选取及教学活动设计,能密切围绕学生体验美、表现美、创造美、鉴赏美进行。

2、课堂教学中课程目标的变化,主要体现在教师教学设计中课程目标的定位上。

绝大多数教师能将相对单一的知识技能目标,设定为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有机融合的三维目标,全方位实现音乐课程的教育价值。

3、教学活动中学生主体地位的确立与强调。

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的不同环节,能充分关注并着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兴趣爱好,尊重学生在音乐体验、表现及创造活动中的艺术发现和独立见解,努力转变学生被动接受的学习方式,重视开拓学生想象力和创造力的发展空间。

4、音乐教学领域的扩展和更新。

实验中的音乐课程,将原中小学音乐教学中的欣赏内容,充实为“感受与鉴赏”教学领域,将唱歌(含小学低年级“唱游”)、乐器演奏和识谱视唱内容,整合为“表现”教学领域,同时拓展出“创造”、“音乐与相关文化”两个相对独立的教学领域,从而实现对原中小学音乐教学内容的充实、调整和更新,使之更切合音乐课程性质、价值、课程基本理念及课程目标的要求。

5、音乐课程教学手段的多样化。

以信息技术为代表的现代教育技术在教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其视听结合、声像一体、形象性强、信息来源宽广的特点,极大地扩展了音乐教学的容量,丰富了音乐教学手段和教学资源,深受师生欢迎。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解读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解读『前言』各学科课程标准已在全国悄然进行了,很高兴和各位老师共同学习。

虽然现在还是炎炎夏日,新学期将至,但是和大家能相聚在这个平台,交流心得,共同提高,是一个难得的机会。

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通过学习,探究和交流,,我们一定会学有所获,研有所成。

本次培训将立足于修订版的音乐课程标准,对修订前后的课程理念、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及实施建议等进行深入的比较、分析和解读。

以点带面,目的是帮助老师们全面把握新修订的音乐课程标准。

『第一部分』音乐课程改革十年主要成果与问题199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提出“调整和改革课程体系、结构、内容,建立新的基础教育课程体现。

”随即,在新世纪开始的2000年,我国新一轮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启动。

2000年,教育部组建了《课程标准(实验稿)》的研制团队,2001年7月,课程标准(实验稿)正式颁布。

在课标(实验)中所阐明的音乐课程性质、价值、理念、目标、教学领域、实施建议等内容,已经成为当前中国绝大多数音乐教师执教的依据。

在10年间,包括课标制定者、实践者们在教育教学观念和行为上,共同经历了一个从混沌逐渐走向明晰的过程。

同时也是在探索、创新中遇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成长进步并对课标各项内容全面检验的过程。

音乐课程的10年实验,大致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实验初期(2001——2004)音乐新课程实验,从最初仅占全国中小学校0.5%~1%的38个国家级课改实验区逐年扩展。

到2004年,实验范围迅速扩大到全国70%~80%的中小学校。

伴随着教育部门有计划的行政推广和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宣讲和培训,并在新观念的引领下,通过广大的音乐教师在教学实践中积极参与和创造,产生了许多新的、积极的变化。

第二阶段:实验中期(2005 年~2007年)05年秋季,新课程实验已经遍及全国,中小学起始年级全部进入了新课程。

课程标准内容其所蕴涵的教育理念,进一步在课堂教学实践中受到检验,并为课标的修订完善提够了实践依据。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

义务教育⾳乐课程标准《义务教育⾳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课程结构与内容解读⼀、对⾳乐课程总⽬标的理解(⼀)培养学⽣持久兴趣学⽣通过⾳乐的学习,就⾳乐课程的学习参与各种丰富多彩的活动,包括艺术实践、探究、发现、领悟、理解等等,最后归结为⼀条——培养学⽣对⾳乐持久的兴趣。

兴趣是学习的动⼒。

这是第⼀点,其实也是⼀个终极⽬标,⼈⽣的发展,培养⼈对⽣活的乐观态度,包括⼈的⼀⽣当中⾳乐的伴随,⽼师们所做的⼀切也都要为达到这个⽬标服务。

我要牢牢把握第⼀⽬标,就是对⾳乐持久的兴趣,同时在这个兴趣当中,包括⾝⼼的健康,陶冶⾝⼼启迪智慧,⼈格的塑造等等,都是我们的终极⽬标。

(⼆)涵养美感和谐⾝⼼⽬标的第⼆个要点,就是涵养美感、健全⼈格、陶冶情操,这是⼀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乐浸润每⼀个孩⼦的⼼灵。

这个⽬标的实现,需要在⼀个长期的过程中,通过熏陶,陶冶,慢慢达到。

也就是说在⾳乐⽅⾯不能急功近利,它必须是要慢慢来的,润物细⽆声,通过每⼀堂课,通过⾳乐实践活动,使学⽣的⼼灵得到净化。

(三)形成基本⾳乐素养1.掌握必要知识技能2.拓展发展三种能⼒听觉能⼒是核⼼能⼒,创造能⼒、表现能⼒和欣赏能⼒都得紧紧围绕听⼒。

双基加四个能⼒,基本上就把⾳乐素养解释清楚了,⽼师也好,教学也好,学⽣学习也好,学⾳乐最后⽤什么来形成⼀个终极⽬标,那就是双基加四个能⼒。

这次课标在总⽬标中,把知识技能问题,梳理成⼀个⾮常具体的⽬标,就是双基加四个能⼒,这⽆论对规范教材编写,还是规范教学、引领教学上,都有着⾮常重要的意义。

(四)努⼒追求终极⽬标还有⼀个就是总⽬标中的第三段。

第三段讲到了⼀个很终极的⽬标,那就是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

这⾥没有使⽤“审美能⼒”,⽽是使⽤了“培养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活态度,促进⾝⼼的和谐发展”,这已经跟⾳乐本质的⽬的和本质的内容没有关系了。

积极乐观的⽣活态度,是⼀个⼈⼈⽣的终极⽬标。

培养审美情趣的⽬的就是为了培养⼈积极乐观的⽣活态度,积极乐观的⽣活态度代表⼈⽣健康发展,这就体现了⾳乐学科最⾼层次的⽬标,即⾳乐教育的功能与作⽤。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

2011年版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解读作者:管理员3号文章来源:互联网点击数:38162012-02-22收藏字号:加大减小-文/杜宏斌近日,教育部公布了《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新颁发的《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以下简称“新标准”)是在总结近十年课程改革的经验基础上和广泛听取一线音乐老师和一批专家意见后的创新与改革。

新标准在原标准的基础上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和改变:一、课程性质更加明确新标准在前言中把音乐课程的价值作了简要的概括,而将原标准中的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价值”改为“课程性质”,因此将原标准的四大价值简练地浓缩为课程的三大性质,改变了原标准中的性质与价值混为一谈的表述方法,课程性质更加明确。

并且在课程性质中集中体现了音乐课程的独特性质:人文性、审美性和实践性,其中“实践性”是本次改版的标准中单独在“课程性质”中提出来的,突出了音乐作为一门实践性很强的艺术学科与其他学科的区别,并强调了音乐课程各领域的教学只有通过多种实践形式才能得以实施的必要性。

这一观点在后面的教学理念中也得到了进一步的确认。

二、课程基本理念更加综合原标准中基本理念共有十个,而新标准中将原来分为两个方面表述的基本理念合并为一个,共有五大理念。

如审美和兴趣合二为一,改为“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但基本内容没有多大变化,增加了“音乐的情感体验,应以多样化的文化语境出发,以及双基的学习业要与不同的文化认知有机结合”等内容。

如原标准中的重视音乐实践和鼓励音乐创造合并为:“强调音乐实践,鼓励音乐创造”。

如弘扬民族音乐和理解多元文化合并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将原标准的理解多元文化改为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再如原标准中的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性发展在新标准中也合二为一。

同时,修改并提出了“突出音乐特点,关注学科综合”的理念,这一理念的提出我想是鉴于前期课改中一些老师过于强调了学科综合而忽略了音乐特点的做法而提出的,新标准指出要突出音乐特点,并且在表述中具体列举了音乐的不确定性、抽象性以及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指出这些音乐特点要在教学过程中加以强调和体现。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

小学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以综合实践为主线本标准以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为核心,以学生兴趣爱好为动力,以综合实践为主线。

通过音乐教育,培养和提高学生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陶冶情操,发展个性,启迪智慧,丰富和发展形象思维,激发创新意识和创造能力,全面提升学生的素质。

二)注重学生发展,尊重学生差异音乐课程要注重学生个性差异和发展规律,尊重学生的兴趣、爱好和特长,为学生提供多样化的音乐研究和实践机会,让学生在音乐中得到个性化的发展和全面的成长。

三)强调文化传承,注重时代创新音乐课程要强调对民族优秀文化的传承和发扬,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同时注重时代创新,鼓励学生在音乐创作中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情感,推动音乐教育与时代的发展相适应。

四)注重教育效果,追求质量和效益音乐课程要注重教育效果,追求质量和效益。

教师要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科学设计教学内容和方法,提高教学质量和效率,确保学生能够在音乐研究中得到全面的发展和提高。

三、课程目标音乐课程的目标是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发展学生的音乐能力和创造性发展潜能,传承民族优秀文化,增进对世界音乐文化丰富性和多样性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人际交往、情感沟通及和谐社会的构建。

四、课程内容音乐课程内容主要包括音乐基础知识、音乐鉴赏、音乐表演、音乐创作和音乐文化等方面。

其中,音乐基础知识是音乐研究的基础,包括音乐元素、音乐形式、音乐符号等方面的知识;音乐鉴赏是培养学生音乐欣赏能力的重要内容,包括对不同类型、不同风格、不同文化背景的音乐进行分析和评价;音乐表演是培养学生音乐表演能力的重要内容,包括声乐、器乐、舞蹈等方面;音乐创作是培养学生音乐创作能力的重要内容,包括对音乐素材的运用和创新;音乐文化是培养学生对音乐文化的了解和认识的重要内容,包括民族音乐、世界音乐、音乐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五、课程标准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制定音乐课程的基本原则和规范,是音乐课程开展和实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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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音乐课程标准(2011版)课程总目标解读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在课程实施过程中,课程目标是首要问题,它是引领课程实施的方向,是实施课程理念的前提与关键。

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仅包括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三维目标,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中新增了音乐课程总目标,总目标是三维目标的核心,三维目标是总目标的体现。

虽然,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对于总目标没有具体的表述,但是,在课标前言、课程理念、课程价值等方面都有具体的阐述。

2011版音乐新课标对于课程目标的阐述表达地更加具体,它使老师们更加清楚的认识到,音乐课程在德育、智育,体育、包括美育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教学过程、教学方法、教学内容、教材编写等都应紧紧围绕总目标展开。

课程目标的实施过程应是逐步分解--最终完成的过程。

总目标不单指教师的教学任务目标,它是音乐课程所应达到的标准,即学生标准。

2011版音乐课程总目标与教学大纲课程标准的不同主要表现在:教学大纲的编写方式是对学习内容的确定,是把要教的内容确定在文本上,让所有老师知道所要教学的内容,它是按照一个学科体系的要求来设计的;而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的课程目标不是按照学习内容来确定的,而是按照学生所应该达到的程度来确定的。

因此,课程标准与教学大纲对于“目标”的表述有明显的不同,教学大纲以教学目的为表述,主要指教师所应达到的教学任务,课程标准则以课程目标为表述,是对学生所应达到程度的要求(包括知识、技能、文化等方面所应达到的要求),它是建立在以学生为本的前提下,从学生的成长、学习角度去考虑,而不是以学科体系的建立为基础。

音乐课程标准,是指学生在审美、兴趣、文化、知识与技能、情感等方面所应达到的程度,它是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成长规律,按照中国公民九年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该达到的标准去制定的。

可以说,它给老师们提供了很大的教学空间。

二、音乐课程总目标的要求在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中有这样一句话:“学生通过音乐课程学习和参与丰富多样的艺术实践活动,探究、发现、领略音乐的艺术魅力,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涵养美感,和谐身心,陶冶情操,健全人格。

”(一)培养学生持久兴趣兴趣是学习的动力,它既是手段,也是理念,同时又是目标。

与2001版音乐课程标准相比,2011版新课标对于“兴趣”的表述新增了“持久”二字,看似简单的“持久兴趣”,却是音乐课程的终极目标,它体现着人和音乐的本能关系,以及音乐对于人的价值功能体现。

“培养学生对音乐的持久兴趣”是音乐课程的终极目标,体现着音乐学科的重要特点。

“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都是围绕这一终极目标所展开。

(二)涵养美感和谐身心与语文、数学等学科不同,涵养美感在音乐学科中体现着一个潜移默化的过程。

可以说,“让阳光散满每一个角落,用音乐滋养每一个孩子的心灵”与音乐学科所明确提出的“涵养”非常贴近。

“涵养美感”目标的实现不能急功近利,它是一个润物细无声的长期熏陶和陶冶过程。

心理学研究表明:人的第一增长能力和可培养能力就是音乐。

胎儿在母体16周时,胎心所体现的固定实质持续运动就是音乐的节奏,它是所有音乐的基础。

当婴儿呱呱坠地,听觉是他与生俱来的能力,这与音乐是听觉的艺术密切联系。

一个人从出生到死亡,音乐都伴随我们的一生,例如,摇篮曲、婚礼进行曲、葬礼进行曲。

应该说,音乐与人的成长有着密切的联系,音乐对于涵养美感,滋养人生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因此,老师们要培养学生对音乐兴趣的持久性,使学生发自内心地终身热爱音乐。

(三)形成基本音乐素养“掌握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强调“必要的”这一限定词。

在人一生的发展过程中,特别是大众教育,教予必要的基础知识与技能,既能满足终身学习音乐的需要。

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是公民教育、全民教育、大众教育,就这一阶段的音乐学习来说,音乐教师要充分考虑必要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教授,教材编写者要特别注意必要知识技能的编写。

现阶段,很多教材在这必要知识技能的编写上把握不够,编者可能是专家、学者、专业人士,但他们忽视了教材所面向的普通大众,是为普通公民提供学习音乐的精神食粮。

于润洋先生给予我们一个很好的榜样:作为中央音乐学院的前任院长,无论从学问还是人品上都是人口皆碑的。

人民音乐出版社曾经聘请他作为人民音乐出版社版高中音乐鉴赏的主编。

他从专业角度出发,对教材中所编写的西方古典音乐的定位是以点带面。

他认为,一,大众需要知道贝多芬,二,古典主义音乐只有贝多芬。

西方古典时期有许多作曲家,但这一时期最具划时代意义的典型代表人物就是贝多芬,学生们只要了解了贝多芬,也就了解了西方古典音乐,这就是体现。

因此,这样单元的主题就是古典主义划时代的音乐大师——贝多芬。

“发展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是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总目标的主要内容之一,它更加明确了总目标对于学生所应达到的程度和要求。

“学习并掌握必要的音乐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应与音乐听觉与欣赏能力、表现能力和创造能力的培养相互呼应。

其重要价值主要体现在:它第一次明确了音乐基本素养的内涵,即音乐的双基——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明确了学生所应达到的三种能力。

听觉能力是核心能力,创造能力、表现能力和欣赏能力都应紧紧围绕着听力能力的培养。

可以说,在2011版音乐课标的总目标中,知识技能的相关问题,被梳理成一个非常具体的目标,即双基加三种能力,这无论对规范教材编写,还是规范教学、引领教学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

(四)努力追求终极目标“丰富情感体验,培养良好的审美情趣和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促进身心的健康发展”是2011版音乐课标总目标的又一主要内容。

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是一个人生的终极目标;培养审美情趣就是为了培养人们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能促使人的身心健康发展,这是音乐学科最高层次的目标,同时也是音乐教育的功能与作用,最后回归到以人为本的教育。

2011版音乐课程标准,在实验稿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做了很大的提升,它更加关注孩子的可持续发展与成长,让孩子们在音乐的学习中树立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这对于一个人一生的健康发展和人生质量的提高是非常重要的,特别是在社会发展不平衡的今天。

音乐学科本身的价值特点决定着音乐课程总目标的提出。

音乐教师是一个非常好的职业,这个职业可以使你快乐工作,并在上课的同时与学生一起分享教学的快乐,感受音乐的魅力,同时用音乐去感化人生。

音乐的“乐”是个多音字,“乐”即“乐”,音乐就是快乐,教师的乐教能促使课程目标得以完美地实现。

在课程标准的总目标里,现人的一种高质量的生存,艺术化的生存是最终极的目标。

例如,许多科学家、管理者,他们虽然不从事音乐工作,但他们与音乐有着密切的联系。

一位艺术家曾说,最终解决我们人类问题的是艺术,其中音乐起着不可低估的作用。

作为新时期与新课程的音乐教师,这份太阳底下最伟大、最快乐的职业,它对于人的身心健康成长有着非常大的贡献与作用。

作为一个音乐老师,我们应该说;“我快乐,我要带给大家更多的快乐,让孩子健康地成长。

”三、对于“知识技能”的理解十年课改中,教师们对于“淡化知识技能”仍存在误区。

其实,实验稿中从来没有淡化知识技能,而是没有把知识技能作为独立的学习内容来确定,它把知识技能贯穿到艺术实践活动中。

“淡化”这个词是指淡化具有专业倾向的大众教育中不必备的知识技能,而不是知识技能本身就像于润洋先生所说的,讲贝多芬,就是必要的知识技能。

音乐教师们必须知道,普通音乐教育所培养的是公民,培养的是听众,培养的是素养。

实践哲学中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核心:通过艺术实践活动掌握必要的知识技能。

但是许多音乐教师在教授知识技能时面临着巨大的障碍。

因此,新课程教材的最难点部分就是帮助老师在教材中发现学习知识与技能的逻辑关系。

我们可以从“双基”的角度来理解双基的“基础”与“基本”。

例如,于先生认为,古典主义讲贝多芬就可以了。

这说明音乐老师们应该注意,并不是所有古典时期的作曲家都是学生所应该了解的,有代表性的音乐家才是学生们所必须掌握的必要的知识。

再如,在介绍巴赫时期的作曲家时,于先生认为只需讲一课:巴赫。

因为巴赫是那个时期最伟大的贡献者,他创作的宗教音乐奠定了西方多声部音乐的基础,同时,他把宗教和浮雕推到了顶风。

这就是具有代表性的音乐家。

对于教材编写者来说显得非常重要。

2011版音乐新课标以一种全新的方式重提知识技能、编写音乐教材。

作为教学执行者,音乐教师们应该从大众教育的角度出发,了解“代表性音乐”的重要性,比如为什么只讲贝多芬、巴赫、德彪西,而不讲拉威尔。

有时,淡化知识技能只是老师的一种感觉,往往有的教师,对于兴趣、审美的教学涉及了许多,对于知识技能的教学则很少涉及,认为只要有代表性的知识点提及了,就是淡化了知识技能。

其实,以点辐射,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主要知识技能的学习是非常有必要的。

同时,老师们也应该多为教材编写者提意见,在促进教材编写者修改的同时,也对自身能力的培养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关于知识技能,还必须强调,过去,传统意义上的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就是乐理知识和歌唱技巧、读谱能力,2011版的音乐新课标对于基础知识与技能的概述则包括音乐要素和对音乐要素的感受能力、识谱能力、演奏能力、演唱能力、感知能力等表现音乐时所需要的能力。

比如过去,作为基础知识来说,四三拍就是以四分音符为一拍,每小节有三拍,而新课标中,通过聆听、实践感受音乐中的“强弱弱”规律进行显得更为重要,更加丰富了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内涵,更加体现音乐的音乐性特点,而不是单纯知识概念的记忆。

知识技能是以隐线和暗线的形式从始至终贯穿于整个音乐教材,从小学一年级第一册开始,随着年级的一生,所必须掌握的知识技能也相应提高。

例如,初中欣赏教材中阿炳的《二泉映月》一课,很多老师忽视了鱼咬尾的知识点;又如,小学一年级教材,只涉及四三拍和四二拍作品,但未突显四三拍和四二拍,而这恰恰就是隐线知识点;再如,一年级第一册,涉及四分音符、八分音符、二分音符知识点,而这需要教师引导学生用问答、语言、舞蹈、形体、乐器的、方式来体验不同的节奏变化。

而这些知识点的教授与过去教材和大纲有着很多的不同,2011版音乐课标的所有教学设计都是围绕实践活动展开的。

因此,我们提倡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反思,需要教师在备课的时仔细分析、研究教材,发现教材中知识与交流的逻辑关系价值,避免出现在理解层面上遇到的各种问题,这是老师们需要解决的首要问题。

此外,对于音乐教师们来说,全面、宏观地把握教材,吃透教材是非常重要的,这是一项系统性的过程。

例如:初中音乐课上,教师必须对于学生在小学阶段所已学习的民歌内容进行系统、全面的了解,以此对于学生在初中阶段所应掌握的知识、达到的程度有宏观的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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