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详细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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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GD/FS-255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详

细版

The Daily Operation Mode, It Includes All Implementation Items, And Acts To Regulate Individual Actions, Regulate Or Limit All Their Behaviors, And Finally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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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压开关设备管理规定详细版

提示语:本管理制度文件适合使用于日常的规则或运作模式中,包含所有的执行事项,并作用于规范个体行动,规范或限制其所有行为,最终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总则

1.1 高压开关设备是保证电力系统安全运行的重要控制和保护设备,它包括断路器、隔离开关、负荷开关、接触器、熔断器、重合器、分段器、高压开关柜、组合电器等。箱式变电站、防误操作连锁装置和直流电源装置等也归入该专业管理。为了加强电力系统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特制订本规定。

1.2 高压开关设备应实行全过程管理。开关专责(职)人应参加有关电力工程中高压开关设备设计选型、工厂监造及交接验收,负责督促运行中高压开关设备的检修维护、缺陷分析和故障管理等各项工作。

1.3 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工作应实行分级、分工管理,设立开关专责(职)人员,建立各级岗位责任制。开关专责(职)人应具备一定的专业技术水平和工作经验,并保持相对稳定。

1.4 国家电力公司发输电运营部为所辖电力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归口管理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管理工作;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研究所为国家电力公司所辖电力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协助国家电力公司进行本系统内高压开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

1.5 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应在生产技术管理部门设立开关专责(职)人,归口管理所辖范围内发、供电单位的高压开关设备。

1.6 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

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专业技术归口管理单位,应设开关专责(职)人员或专业小组,协助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做好高压开关设备的各项管理工作。

1.7 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或检修公司应在生产技术部门设立开关专(职)人,工区、管理所或车间应设置相应的开关设备专业检修班组。

1.8 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建立的SF6气体进行监督,提供全过程的技术服务,并实行分级管理。

1.9 各级高压开关设备专责(职)人,应对其管辖范围内的高压开关设备及时提出反事故技术措施。

1.10 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

(企业)、发电厂(公司)及专业检修公司的各级主管生产的领导和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员均应熟悉本规定,并认真贯彻执行。

2 各级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1 国家电力公司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1.1 负责国家电力公司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管理工作。

2.1.2 组织或参与高压开关设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组织制订高压开关设备反事故技术措施及有关标准、规程。

2.1.3 协调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

2.1.4 协调或参与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

的选型、运行和制造质量的监督及解决安装、使用中的有关问题。

2.1.5 负责组织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员的技术培训。

2.1.6 根据需要组织国家电力公司系统高压开关设备专业工作会议。

2.2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高压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2.1 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做好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并于每年上半年召集专业工作例会。

2.2.2 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实施对所辖电网中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运行和制造质量的监督,并提出年度总结和技术分析报告。

2.2.3 协调解决国家电力公司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使用中存在的重大技术问题,参与高压开关设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和高压开关设备标准、规程的制订。

2.2.4 负责全国高压开关设备技术信息的收集交流和《高压开关技术通讯》的编辑出版工作。

2.2.5 协助国家电力公司组织各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和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职)人的技术培训。

2.2.6 协助国家电力公司开展进网高压开关设备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3 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开关专责(职)人岗位职责

2.3.1 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专业

管理工作,组织提出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反事故技术措施。

2.3.2 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全过程管理,组织安排和实施为满足电网安全运行所必须的高压开关设备技术改进。

2.3.3 负责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的选型、质量监督、运行管理及事故分析。

2.3.4 负责组织各供电企业、发电厂(公司)及检修公司开关专责(职)人的技术培训。

2.3.5 每年对所辖范围内高压开关设备运行、检修情况,设备事故率、障碍率、完好率等情况,按本规定附录B的要求进行全面分析,并编报总结。

2.4 电力集团公司、国家电力公司分公司、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试验)研究院(所)开关专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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