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第七至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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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归纳汇总

初级会计经济法第七章知识点归纳汇总
2.3
注销登记
- 时间:纳税人发生解散、破产、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税义务之日起15日内;纳税人被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其他机关予以撤销登记之日起15日内;境外企业在中国境内承包建筑、安装、装配、勘探工程和提供劳务的,项目完工、离开中国之前- 流程:已实行“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登记,须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清税,填写清税申报表。清税完毕后,受理税务机关根据清税结果向纳税账权、场地检查权、询问权、责成提供资料权、存款账户核查权等- 税务人员在核定应纳税额、进行税务检查、实施税务行政处罚时,如与纳税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夫妻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可能影响公正执法的其他利害关系,应当回避
7
税务行政复议
- 纳税人对税务机关的征税行为不服的,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税务行政处罚,纳税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申请人在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行政复议机关同意,可以撤回
- 纳税人连续3个月所有税种均未进行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将其认定为非正常户,并停止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 对欠税的非正常户,税务机关依法追征税款及滞纳金- 非正常户接受处罚、缴纳罚款、补办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须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3
证、账、票管理
- 账簿设置:纳税人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15日内设置账簿;扣缴义务人自扣缴义务发生之日起10日内设置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 档案保管:证、账、表及其他涉税资料应保存10年,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发票管理: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专业发票等,由税务机关负责印制和管理,纳税人需按规定领购、开具、保管发票

《经济法》第十二章

《经济法》第十二章

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包括股东 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公司组织 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公司的变更与终止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变更包括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 ,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终止包括 解散和破产等。
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住房福利
规定职工福利的种类、标准、发放 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职工在劳 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
规定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 殊群体的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 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发展。
特殊群体福利
规定住房福利政策的目标、原则、 措施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帮助人民 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
仲裁解决机制
仲裁协议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 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 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序法则主要规定税收征纳的程序和方式。
金融法
01
金融法的概念和原则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包括金融安全、
金融效率、金融公平等。
02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一整套制
度安排,包括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
03
银行业法、证券法、保险法等
税法
税法的概念和原则
01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

初级经济法第七章

03
合同变更的条件
04
合同变更应当符合一定的条件, 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不违反法 律、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 利益等。
合同变更的效力
合同变更后,当事人应当按照变 更后的内容履行合同,如果一方 违反变更后的合同内容,应当承 担违约责任。
合同的解除
合同解除的定义
合同解除是指在合同成立后,尚未履行或尚未完 全履行前,当事人依法终止合同效力的行为。
仲裁裁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 裁决。如果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可以 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诉讼
诉讼管辖
当事人应当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管辖权根据争议的性质和地 点确定。
诉讼程序
诉讼程序包括起诉、受理、开庭审理、判决等阶段,当事人应当按照 诉讼程序进行诉讼。
证据规则
在诉讼中,当事人应当提供证据证明自己的主张,证据规则按照法律 规定执行。
二审程序
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 诉,进行二审程序。二审程序一般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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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
如果其他方式无法解决争议,当事人 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程序 解决争议。
仲裁
仲裁协议
仲裁机构
仲裁协议是仲裁的基础,当事人应当在合 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者在争议发生后达 成书面仲裁协议。
当事人可以自愿选择仲裁机构,例如国际 商会仲裁院、中国仲裁协会等。
仲裁程序
裁决执行
仲裁程序相对灵活,当事人可以约定仲裁 程序规则,仲裁庭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约定 或者仲裁规则进行裁决。
违约责任是维护合同 秩序、保护当事人合 法权益的重要手段。
违约责任具有法定性 、财产性和补偿性的 特点。

经济法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笔记

经济法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笔记

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主要是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生产资料的消费者,如农民的生产性消费活动。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调整人们在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就是指1993年1月31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对人的适用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活消费的个人以及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满足单位个人消费需要的组织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凡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行为的适用范围。

必须是生活消费,而不是生产消费,但是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所规定的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生产的生产资料,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条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消费领域中享有的权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9大权利。

一、安全权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二、知情权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经济法讲义第七章

经济法讲义第七章

04
市场运行法律制度
市场运行概述
01
02
03
市场运行的概念
市场运行是指市场中各种 经济主体之间通过商品和 劳务的交换实现资源配置 的过程。
市场运行的要素
市场主体、市场客体、市 场规则和市场监管。
市场运行的原则
自愿、平等、公平、诚实 信用。
反不正当竞争法律制度
01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概念
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
的合法权益,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而制定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02 03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侵犯商业 秘密行为、低价倾销行为、搭售和附加不合理条件行为、不正当有奖销 售行为、诋毁商誉行为、串通招投标行为。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市场主体法律制度
市场主体概述
市场主体的概念
市场主体是指在市场上从事经济 活动,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个
人和组织。
市场主体的种类
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等。
市场主体的地位
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中具有独立的 法律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 护。
企业法律制度
企业的概念和种类
企业是依法设立,以营利为目的, 从事商品生产、流通和服务等经 济活动的经济组织。包括公司、
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等。
企业的设立和变更
企业的设立和变更需要遵守相关 法律法规,如《公司法》、《合
伙企业法》等。
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企业在市场经济中享有自主经营 权、收益权等权利,同时需要承 担依法纳税、保障劳动者权益等
义务。
个体工商户与农村承包经营户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七章讲议

经济法第七章讲议

第七章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企业所得税,是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所得税。

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征税范围及税率一、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1.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包括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其他组织。

【注意】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不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

3.扣缴义务人——针对非居民企业(1)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然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实行源泉扣缴,以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2)对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取得工程作业和劳务所得应缴纳的所得税,税务机关可以指定工程价款或者劳务费的支付人为扣缴义务人。

【提示(2016新增)】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不具有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规避企业所得税纳税义务的,应重新定性该间接转让交易,确认为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等财产并依法纳税。

二、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一)法定税率1.居民企业适用的企业所得税法定税率为25%。

同时,对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且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亦为25%。

2.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适用的法定税率为20%。

(二)优惠税率优惠税率是指按低于法定25%税率对一部分特殊纳税人征收的特别税率,它是国家从国民经济发展大局和遵从国际惯例角度出发而采取的税收优惠措施。

国家在税收法律法规中针对不同情况共规定了20%、15%、10%三种优惠税率。

具体情况如下:1.为了鼓励小型企业发展壮大,税法规定凡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经济法学参考书目

参考书目第一编第一章阅读书目:1.杨紫煊主编:《经济法》,北京大学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1999年版。

2.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3.刘文华主编:《新编经济法学》,高等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

4.漆多俊著:《经济法基础理论》,武汉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

5.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6.史际春、邓峰著:《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版。

7.蒋安著《经济法理论研究新视点》,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版。

8.王全兴著《经济法基础理论专题研究》,中国检察出版社2002年版。

9.顾功耘罗培新主编,《经济法前沿问题》,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第二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经济法》,有斐阁1980年版。

2.【日】丹宗昭信等:《现代经济法入门》,群众出版社1985年版。

3.王保树、崔勤之编:《经济法学研究综述》,天津教育出版社1989年版。

4.王艳林、赵雄:《中国经济法学的回顾与展望》,载《经济法论丛》第2卷,方正出版社1999年版。

5.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三章阅读书目:1.史际春、邓峰:《经济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王保树主编:《经济法原理》,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9年版。

第四章阅读书目:1..李昌麒著,《经济法--国家干预经济的基本法律形式》,四川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

2.杨紫煊,《经济法研究》第3卷,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第五章第六章阅读书目:1.许明月主编:《经济法学论点要览》,法律出版社2000版。

第二编第七章第八章阅读书目:1.[日]金泽良雄著,满达人译,《经济法概论》,甘肃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

2.王忠等:《经济法学》,吉林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页。

3.关乃凡主编:《中国经济法》,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8年版。

4.刘瑞复:《经济法学原理》,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版第1版。

经济法-第12章

经济法-第12章

第十四章 劳动法
第三节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
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 客体的单一性 内容的权利义务统一性
第十四章 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法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 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
(八)获得尊重权
获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 权利。 案例:王某承包了市清真饭店,进行装修后,打出 清真饭店的牌子开始营业。一天,回民李某在该饭 店用餐时,发现王某并未以清真的方式和要求进行 经营,违反了回民饮食禁忌,李某感到很气愤。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起诉?其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案例2
张某曾在某酒店工作,后辞职离开该酒店,应聘于 另一家公司,恰巧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就在张某原 就职的酒店内。当张某欲前往公司上班而踏入该酒 店时,却遭到该酒店的拒绝。因为该酒店在其员工 手册中规定:“辞职、辞退员工,六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理由进入该店。”而张某新应聘的公司要求他 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班,如不能来上班,应聘合同将 失效。 请分析:酒店员工守则中的规定侵犯了张某的哪些 权利?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 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 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 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第七章(1)
历年真题
C.商场可以不退货,但应当允许葛某用 该皮衣调换一件价值488元的其他商品 D.商场可以对该皮衣进行修复处理并收 取适当的费用
经济法第七章(1)
历年真题
69.下列有关消费者组织的提问,哪些应 该给予肯定的回答? A.除了消费者协会以外,是否可以经过 合法程序成立其他的消费者组织? B.有人说,消费者组织属于工商行政管 理局下属的政府机构,这种说法正确吗? C.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代表消费 者打官司吗? D.消费者协会能够以自己名义在立法过 程中提出建议吗?
经济法第七章(1)
需保险,请预先申明”。备注一栏下方提 示:“填写本单前,务请阅读背面说明, 你的签名意味着理解并接受了背面说明中 的须知内容。”讯悦曦公司人员填好货运 单签字后,物流公司员工取走了电脑。之 后,讯悦曦公司电告南通大川电子公司 “货已发出”。南通大川电子公司得知电 脑发出后,通过银行支付给讯悦曦公司货 款17450元。依照惯例,货物24小时就 能送达,但一周后货物仍然没有送到。南 通大川电子公司不断电话追问:“货物到 底发出没有?为什么迟迟不见?”讯悦曦 公司感到事态严重,一面派人向物流公司 询问所托货物的下落,一面于同年8
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 Chapter Seven
经济法第七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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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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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 Chapter Seven
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 Chapter Seven
经济法第七章(1)
经济法: Chapter Seven
经济法第七章(1)
公司赔偿17450元实际损失。可物流公 司认为,根据物流公司提供的、讯悦曦公 司签字同意的格式协议第4条规定:“贵 重物品请保险并填写声明价格,一旦出现 遗失、缺损,承运人将向托运人作出赔偿, 如托运人对其托运的货物不作保险,一旦 出现遗失、缺损,承运人将酌情向托运人 作出赔偿,最高赔偿金不得超过此单运费 的30倍。”物流公司收取了讯悦曦公司 10元运费,当然应该按协议最高赔偿运 费的30倍即300元赔偿。

经济法第12章票据法

经济法第12章票据法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我国票据法中所称的 本票,特指银行本票 • (二)本票的分类 • 1. 学理上的分类 • 2. 我国票据法中本票的分类 • (三)本票不同于汇票的法律规定 • 1.本票的出票 • 2.本票的付款
(四)本票准用汇票的法律规定
• (1) 本票的出票对于汇票的准用 • (2) 本票背书对于汇票的准用 • 票据法对于本票的背书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完全准用对于
四、汇票的背书
• (一)背书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 (二)背书的种类 • 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 • (三)背书的款式 • 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予以
记载的事项 •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背书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两项,一是
表明背书类型的文句,二是背书日期。 • (四)背书的连续 •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
第二节 票 据 行 为
•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特征 • 票据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1) 票据行为的要式性 • (2) 票据行为的文义性 • (3)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 (4)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 (5) 票据行为的连带性 • (二)票据行为的种类 • 我国《票据法》规定了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行为,
二、支票
• (一)支票的概念和特征
•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二)支票的分类
• 1. 学理上的分类 • 2. 我国票据法上的分类
• (三)支票不同于汇票的制度
• 1. 支票的出票 • 2. 支票的付款
未规定参加承兑和保付
二、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 (一)票据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 (1) 票据行为人具有票据能力 • (2) 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3) 票据行为的合法性 • (二)票据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 1. 票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 • 2. 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 3. 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款式 • 4. 票据行为人必须交付票据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总结

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节知识点归纳《经济法概论》(财经类)各章复习知识点【四、九、十、二、六、一、八、七、五、十二、十一、三、】第四章合同法【1、合同的概念。

】合同是指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的协议。

【2、合同的分类。

】1、以当事人一方还是双方承担义务为标准,分为双务合同和单务合同。

2、以当事人从合同获取利益是否需要支付相应的代价为标准,分为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

3、以法律是否为合同规定了一定名称为标准,分为有名合同和无名合同。

4、以合同成立是否需要以实际交付标的物为标准,分为诺成合同和实践合同。

5、以合同成立或生效是否应采取一定的形式为标准,分为要式合同和不要式合同。

6、以两个合同之间的主从关系为标准,分为主合同和从合同。

【3、合同法规定的15类有名合同的名称。

】买卖合同、供用水电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凭合同、融资租凭合同、承揽合同、工程承包合同、运输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居间合同、行纪合同和技术合同。

【4、合同订立的两个阶段。

】要约与承诺。

【5、要约的概念。

】要约是指当事人一方以缔结合同为目的,向对方提出订立合同的条件,希望对方接受的意思表示。

【6、要约的有效要件。

】①要约应向特定的相对人发出。

②要约的内容应当明确具体。

③要约还应表明一经受要约人承诺、合同即告成立、要约人便受其约束。

【7、要约邀请的行为表现。

】又称引诱要约。

是指行为当事人向不特定的相对人作出的,希望向自己发要约的意思表示。

在现实生活,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广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符合要约要求的除外)。

【8、要约生效的时间。

】要约达到相对人时生效。

【9、要约撤回和撤销的时间。

】要约的撤回:要约从到达受要约人时生效,未达到受要约人之前,要约人有权取消要约。

但是,撤回要约通知必须于要约到达受要约人之前或与要约人同时到达受要约人。

【10、要约失效的原因。

】①要约的撤回。

《经济法概论》全

《经济法概论》全

第六节 财产所有权
○一、财产所有权的概念与特征
财产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对自己的财产享 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其特征如下: (一)自权性 (二)完全性 (三)恒久性 (四)弹力性 (五)基础性 (六)独占性、 排他性。
○二、财产所有权法律关系的构成要

(一)财产所有权的主体: 权利主体 义务主体
三、债发生的根据
(一)合同 (二)侵权行为 (三)不当得利 (四)无因管理 (五)其他根据
四、债的履行:
2个原则
五、债的变更与终止:P63-65
第三章 经济法律关系
第一节 经济法律关系概述
△一、经济法律关系的概念
复习:经济法的调整对象(P12),法律关系,民事 法律关系(P25) 1、概念 (P67) 2、经济关系及其特点 3、经济关系(物质关系)→经济法律关系(思想关系) 4、经济关系与经济法律关系的关系 5、经济法律关系形成的条件
第二章 民法基础知识
第一节 民法概述
一、民法的概念
我国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 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 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 (一)民事主体地位平等 (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三)诚实信用原则 (四)合法原则 (五)尊重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六)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原则
第一章 基础知识概述
第一节 法学基础知识
△ 什么是法?
廌(zhì ):又名“解廌”,“獬 豸”。
东北荒中,有兽名獬豸, 一角,性忠。见人斗则触不 直;闻人论,则咋不正。
——《异物志记载》
表明此兽能够主持公正,决断诉讼,惩罚邪恶。
讲法为何先讲廌?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

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合同目录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1.2 经济法基础概述1.3 合同的法律效力第二章:合同的主体2.1 合同当事人资格2.2 权利与义务2.3 代理与代表第三章:合同的订立3.1 要约与承诺3.2 合同的形式与内容3.3 合同的成立与生效第四章:合同的履行4.1 履行的原则与方式4.2 履行期限与地点4.3 履行中的抗辩权第五章:合同的变更与转让5.1 合同变更的条件与程序5.2 合同权利的转让5.3 合同义务的转让第六章:合同的解除与终止6.1 解除合同的条件6.2 解除合同的程序与效力6.3 合同的自然终止第七章:违约责任7.1 违约的认定与分类7.2 违约责任的承担7.3 违约金与赔偿损失第八章:合同争议的解决8.1 争议解决的原则8.2 协商与调解8.3 仲裁与诉讼第九章:特殊合同类型9.1 买卖合同9.2 租赁合同9.3 劳动合同第十章:合同的解释与适用10.1 合同条款的解释10.2 合同的适用法律10.3 合同的补充协议签字栏甲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 地点:______第十一章:附则11.1 合同的生效条件11.2 合同的修改与补充11.3 其他约定事项第十二章:附件12.1 附件的构成与效力12.2 附件的更新与维护12.3 附件的解释与适用第十三章:合同的备案与公示13.1 合同备案的程序13.2 合同的公示要求13.3 合同备案与公示的法律效力以上为《初级会计经济法基础(2024版)》合同目录。

合同编号______第一章:总则1.1 合同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在经济活动中的权利义务关系,确保双方在遵守相关经济法规的基础上,顺利开展合作。

1.2 经济法基础概述本合同涉及的法律基础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济法 第十二章 会计法

经济法 第十二章 会计法




A 2年 B 3 年 C 6 年 D 4


5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 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 、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B 、单位负责人 C 、会计机构负责人 D 、本单位其他会计人员 6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对原始凭证进行审 核和监督,对记载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 权不予受理,并向( ) A、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报告 B、本单位负责 人报告 C、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 D、总会计师报告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会计凭证类、
会计账本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其 他类如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 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
单位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或装
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
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
保管1年。保管期满之后,移交本单


(1)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 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
(2)A公司会计人员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

第三讲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原则 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 真实、完整、统一。 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凭证、账簿 等) 伪造与变造区别?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 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的会 计工作岗位是( ) A 会计机构负责人 B 出纳 C 稽核 D 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作出处 理;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处理的,按规定作 出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及时向单位负 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政府监督 主要是指财政部门的监督,但并不排斥其 他政府部门的监督,如审计、税务、银行 等。 财政部门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包括: 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 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 统一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

2023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评价一、前言在学习中级会计经济法这门课程时,了解每章分数的评价是非常重要的。

分数的评价不仅可以帮助我们了解自己在每个章节的学习情况,也可以帮助我们找到自己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和复习。

我将在本文中对2023年中级会计经济法每章分数的评价进行深入探讨,并根据个人理解共享自己的观点。

二、每章分数评价1. 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0分)在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第一章主要介绍了经济法的概念、基本原则和内容等。

这部分内容对于理解整个课程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分值相对较高。

希望同学们在学习这一章节时能够特别注意,牢固掌握基础知识。

2. 第二章:合同法(15分)合同法是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考试中的热点。

掌握好合同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理解经济法的核心概念,还可以在实际工作和生活中有所帮助。

第二章的分值相对较高,需要我们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进行学习。

3. 第三章:侵权法(12分)侵权法作为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到了个人、财产和公共利益等多方面的内容。

第三章的分值也相对较高。

在学习这一部分时,需要我们细心理解和掌握,这对于以后的深造和职业发展都是非常重要的。

4. 第四章:劳动法(10分)劳动法在现代社会中备受关注,它涉及到了劳动者的权益和劳动关系等内容。

在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第四章对劳动法进行了系统的介绍,其分值较高。

我们需要认真对待学习这一部分内容。

5. 第五章:公司法(18分)公司法作为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的难点,包括公司的设立、组织、经营和解散等多方面的内容。

由于公司法的复杂性和广度,第五章的分值相对较高。

在学习这一章节时,需要我们多花时间进行思考和总结。

6. 第六章:证券法(15分)证券法是中级会计经济法中的重要内容之一,也是考试中的难点。

了解证券法不仅可以帮助我们在金融领域有所作为,还可以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

第六章的分值也相对较高,需要我们加强学习和理解。

经济法第七至十二章

经济法第七至十二章

第七章1、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投资60%,B公司投资40%,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

但C公司提出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

结果,C公司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

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

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解答: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债权人应当知道担保人市政府不具备担保资格,属于有过错,市政府承担民事责任最多只有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

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答案】ABC【解析】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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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1、A市一公司B原是市里的赢利大户,后由于领导班子调整,经营不善,企业实力大减。

后一家国外的C公司有意与该企业共同组建一个合资企业,双方商定由C公司投资60%,B公司投资40%,C公司负责在国外购买机器设备,B公司负责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

但C公司提出要B公司当地市政府作保证人,如果B公司到期不能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由市政府负担赔偿C公司的损失,于是B公司就去找了市政府,市政府考虑到B公司过去对市里所做的贡献,碍于情面,答应做保证人。

结果,C公司把设备运抵A市后,发现B公司根本无力提供厂房和外汇额度。

于是,要求市政府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C公司损失,并起诉到法院。

试问:该案应如何处理?解答: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债权人应当知道担保人市政府不具备担保资格,属于有过错,市政府承担民事责任最多只有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2、陈某向李某借款10万元,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张某向李某单方面提交了签名的保证书,其中仅载明“若陈某不清偿到期借款本息,张某将代为履行”。

借款到期后,陈某未清偿借款本息,经查,张某并不具有代偿能力,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保证合同效力及张某承担保证责任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A.张某可以以自己不具有代偿能力为由主张保证合同无效B.张某可以以自己未与李某签订保证合同为由主张保证合同不成立C.张某须向李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D.张某须向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答案】ABC【解析】选项A:不具有完全代偿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保证人身份订立保证合同后,又以自己没有代偿能力要求免除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选项B: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出具担保书,债权人接受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选项CD: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甲工厂欲向银行贷款300万元。

银行审查甲工厂财产状况后,要求其提供保证人一保证归还银行贷款。

于是甲工厂找到了微利的乙工厂为其作保证人,银行审查后认为乙工厂不具备代为清偿300万贷款的能力,要求甲工厂再另外找一位保证人。

甲工厂找到实力雄厚的丙公司作为另一位保证人。

乙工厂、丙公司与银行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约定由乙工厂、丙公司对甲工厂向银行借贷的300万元贷款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到了贷款清偿期届满时,甲工厂因经营不善,资不抵债。

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在此情况下银行未向法院申报破产债权,而是要求丙公司按照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替甲工厂偿还300万元贷款本息。

丙公司以还有另一位保证人乙工厂为由,只同意承担一半即150万元的贷款本息,于是银行起诉到法院。

问:法院应如何办理?乙丙工厂未约定保证份额,则两工厂对甲无法偿付的债权承担连带责任,银行可以要求甲直接偿还300万元贷款本息。

知识点: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按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

没有约定保证份额,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已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有权向债务人追偿或要求承担连带责任的其他保证人清偿其应承担的份额。

4、陈某用自己的轿车作抵押向银行借款40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

陈某驾驶该车出行时,不慎发生交通事故。

经鉴定,该车的价值损失了30%,保险公司赔偿了该车损失,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抵押担保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轿车不再担保银行债权B.该轿车应担保银行债权C.保险赔偿不应担保银行债权D.保险赔款应担保银行债权【答案】BD 解析:本考核抵押制度。

根据规定,在所担保的债权未受全部清偿前,担保权人可就担保物的全部行使权利,担保物部分灭失,残存部分仍担保债权全部,因此B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在抵押物灭失、毁损或者被征用的情况下,抵押权人可以就该抵押物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者补偿金优先受偿,因此C 选项错误、D选项正确。

5、2006年8月,严某携带一台录音机到某维修部修理,并约好一周后交费取货。

一周后,严某来取录音机,维修部让严某交修理费20元,严某认为收费太高,双方协商不成,严某只好说:“要不这样,我还有一台电视机要修,一起给你修,但一定要少收费。

”谁知严某拿来电视机,修理部不但不修,反而扬言要扣下其电视机。

因为录音机没人买,但旧电视还是有销路的。

严某无奈,只好向法院起诉。

[问题]修理部扣留电视机的行为是否合法?不合法,电视机与主要债权无存在牵连关系,无法行使留置权。

6、根据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甲享有留置权的是( )。

A.甲为乙修理汽车,乙拒付修理费,待乙前来提车时,甲将该汽车扣留B.甲为了迫使丙偿还欠款,强行将丙的一辆汽车拉走C.甲为丁有偿保管某物,保管期满,丁取走保管物却未付保管费。

于是,甲谎称丁取走的保管物有读,要求丁送回调换。

待丁送回该物,甲即予以扣留,要求丁支付保管费D.甲为了确保对戊的一项未到期债权能够顺利实现,扣留戊交其保管的某均不还【答案】A知识点:留置权是一种法定担保物权,其成立必须符合以下法定条件:1.债权清偿期限已到;2.债权人依照合同占有债务人的动产;3.债权与财产的占有存在牵连关系,是依照合同进行的。

7、个体户郑某向林某借款10万元,以自有的生产机器一台抵押于林某,且办理了抵押登记,其后,郑某因违规操作致使该机器破坏,送至甲修理厂修理,后因郑某无力向林某偿还借款和向甲修理厂支付修理费而发生纠纷,由于抵押权办理了登记且先于甲修理厂的留置权成立。

所以,林某认为,抵押权应优先于留置权受偿,林某的观点是正确的。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抵押权和留置权优先顺序。

根据规定,同一动产上已设立抵押权或质权,该动产又被留置的,留置权人优先受偿。

8、甲、乙签订一买卖合同。

合同约定:甲将100吨大米卖给乙,合同签订后3天内交货,交货后10天内付货款;合同签订后乙应向甲交付5万元定金,合同在交付定金时生效。

合同订立后,乙未交付定金,甲按期向乙交付了货物,乙收货后无异议。

付款期限届满后,乙以定金未交付合同不生效为由拒绝付款。

乙不付款的理由成立。

()【答案】错。

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主合同成立或者生效要件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未支付定金,但主合同已经履行或者已经履行主要部分的,不影响主合同的成立或者生效。

9、A公司向Y银行申请一笔100万元的贷款,A公司以自己所有的价值50万元的汽车一辆设定了抵押,同时由B公司提供了保证,保证合同中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

A公司未能按时归还贷款。

根据Y银行掌握的情况,B公司资金雄厚,于是Y银行要求B公司归还这100万元贷款,但遭B公司拒绝。

问:1.B公司的拒绝是否有法律依据?2.B公司应当承担多少金额的保证责任?解答:1、B公司的拒绝有法律依据。

但Y银行必须先对A公司进行起诉,B公司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2、100万-A公司当时抵押的汽车经过法庭拍卖后的具体金额=B公司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的份额10、华工科技公司(独立法人)2005年6月向某金融机构借款1000万元,约定2006年6月30日还款。

华工大学在担保条款中注明,如2006年6月30日到期不能还,由大学承担担保责任。

2006年6月30、7月2日、7月10日,金融机构发来3次催款通知,公司未予理会,金融机构未再催。

2007年5月,金融机构起诉大学.担保主体不合法,连带责任保证,已过法定保证期限:主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11、某乡镇企业为购置设备,向银行贷款30万元,企业以自有工具车一辆作抵押(评估价10万元),另由乡财政所作保证。

贷款到期后,企业仅归还15万元,其余贷款及利息无法偿付,为此,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乡财政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问:1、乡财政所是否应承担连带责任?为什么?2、法院对此案应作如何处理?3、如果保证人不是乡财政所,而是B公司,但保证方式没有约定,该案应当如何处理?如果保证期间没有约定,又该如何处理?答案:1、乡财政所不承担保证责任,属于无效担保。

根据《担保法》规定,除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担保者外,国家机关不得作为保证人。

2、根据《担保法解释》规定,主合同有效而担保合同无效,债权人、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1/2。

本案中主合同有效,债权人应当知道担保人财政所不具备担保资格,属于有过错,而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为30-15-10=5万元,所以乡财政所承担民事责任最多只有2.5万元。

3、保证方式未约定,视为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期间未约定,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6个月。

第八章1、甲、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项发明的专利申请权的表述中,错误的是()。

【答案】AA. 如果甲不同意申请专利,乙可以自行申请B. 如果甲放弃其专利申请权,乙可以单独申请,但取得专利后,甲有免费使用的权利C. 如果甲乙之间事先没有约定,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甲乙共有D. 如果甲准备转让其共有的专利申请权,乙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受让的权利共同发明: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有协议,依照协议;无协议,归完成或者共同完成发明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 合作开发的当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请专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请专利。

2、甲、乙、丙三方合作研发一项新技术,合作开发合同中未约定该技术成果的权利归属。

新技术研发成功后,乙、丙提出申请专利,甲不同意。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下列关于专利申请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乙、丙不得去申请专利B.甲应当把专利申请权转让给乙、丙C.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乙、丙共同享有D.乙、丙可以去申请专利,取得专利权后,归甲、乙、丙共同享有【答案】A知识点同1题某医院护士长王艳,根据自己多年的护理经验,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了一项关于医院病人用床的实用新型技术方案。

当王艳请医院为自己出具非职务发明证明时,医院院长认为该项实用新型技术是王艳在履行自己的本职工作中完成的,应为职务发明,而拒绝出具证明。

因此,护士长王艳与院方发生纠纷。

问:护士长王艳完成的该项实用新型技术是否为职务发明?为什么?为非职务发明。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而王艳艳是在自己的本职工作之外,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且并未利用医院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因此应当是非职务发明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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