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经济法》第十二章1
《经济法》第十二章
公司的设立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包括股东 人数、注册资本、公司章程等。公司组织 机构包括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等。
公司的财务与会计制度
公司的变更与终止
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 ,保证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的变更包括合并、分立、增资、减资等 ,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公司的终止包括 解散和破产等。
群众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住房福利
规定职工福利的种类、标准、发放 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保障职工在劳 动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和福利待遇。
职工福利
规定老年人、残疾人、儿童等特 殊群体的福利待遇和保障措施, 促进社会公平和和谐发展。
特殊群体福利
规定住房福利政策的目标、原则、 措施等方面的法律制度,帮助人民 群众解决住房问题,提高居住水平。
仲裁解决机制
仲裁协议
当事人采用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应当双方自愿, 达成仲裁协议。没有仲裁协议,一方申请仲裁的 ,仲裁委员会不予受理。
仲裁裁决
仲裁庭裁决案件,应当自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 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 ,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 当事人,但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序法则主要规定税收征纳的程序和方式。
金融法
01
金融法的概念和原则
金融法是调整金融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基本原则包括金融安全、
金融效率、金融公平等。
02
金融监管体制
金融监管体制是国家对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实施监督和管理的一整套制
度安排,包括监管主体、监管对象、监管方式等。
03
银行业法、证券法、保险法等
税法
税法的概念和原则
01
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其
经济法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笔记
第十二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一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概述一、消费者的概念消费者,主要是指从事生活消费活动的人以及在特殊情况下的生产资料的消费者,如农民的生产性消费活动。
我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第2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
”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国家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制定的调整人们在消费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通常意义上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保护消费者权益的专门法律,就是指1993年1月31日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适用范围包括:1、对人的适用范围。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目的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生活消费的个人以及购买生活消费品以满足单位个人消费需要的组织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凡是为消费者提供其生产、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也都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2、对行为的适用范围。
必须是生活消费,而不是生产消费,但是肖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4条所规定的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生产的生产资料,仍属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保护范围。
四、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1条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立法宗旨是:1、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2、维护社会经济秩序;3、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消费者的权利消费者权利,是指消费者根据法律的规定,在消费领域中享有的权利。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了消费者享有的9大权利。
一、安全权安全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
安全权是消费者最基本的权利,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的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安全权包括人身安全权和财产安全权。
二、知情权知情权,是指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基础练习题-第十二章涉外经济法律制度-第一节涉外投资法律制度[单选题]1.有关我国目前的外商投资准入管理制度,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全面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B.准入(江南博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C.全面实行准入特许D.准入前特许加准入后国民待遇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根据《外商投资法》的规定,国家对外商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单选题]5.日本公民田中先生拟在中国投资设立一家公司生产销售寿司,该公司的设立登记注册,应当由()依法办理。
A.市场监管总局或其授权的地方市场监管局B.商务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商务主管部门C.卫生健康委或其授权的地方卫生健康委D.公安部或其授权的地方公安局正确答案:A参考解析:外商投资企业的登记注册,由“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授权的地方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办理,注册资本可以用人民币或可自由兑换货币表示。
[单选题]6.有关外商投资促进,下列表述不符合规定的是()。
A.与外商投资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应当依法及时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B.国家优先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等条件下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优先中标C.国家根据需要,设立特殊经济区域,或者在部分地区实行外商投资试验性政策措施,促进外商投资,扩大对外开放D.国家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列明鼓励和引导外国投资者投资的特定行业、领域、地区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B:国家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通过公平竞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政府采购依法对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和提供的服务平等对待。
[单选题]7.根据外商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下列关于负面清单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禁止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B.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不得投资C.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实施监督管理D.负面清单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商务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提出,报国务院发布或者报国务院批准后由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发布正确答案:B参考解析:选项B: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规定限制投资的领域,外国投资者可以投资,但应当符合负面清单规定的股权要求、高级管理人员要求等限制性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经济法·课后作业·第十二章
2.下列各项中,能够办理汇兑退汇的有( )。
A.汇出银行尚未汇出款项
B.汇入银行的汇款未支付
C.收款人在汇入银行开立存款账户,汇款人与收款人达成一致退汇意见
D.收款人拒绝接受的款项
3.在托收承付结算方式下,付款人在承付期内,可向银行提出拒绝付款的理由有( )。
A.经查验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的
D.自上一份月结单后,没有进行任何交易
7.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电子支付交易数据出现差错时,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因客户原因造成自身损失的,应当由自己承担损失责任
B.因银行(包括第三方服务机构)和客户共同的原因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据各自的过错大小,由相应的责任人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C.因银行自身系统、内控制度的原因,造成电子支付指令无法按约定时间传递、传递不完整或被篡改,并造成客户损失的,银行应按约定予以赔偿
D.因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原因造成客户损失的,直接由第三方服务机构赔偿客户的损失,银行不承担赔偿责任
8.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账户的开立,需要经人民银行核准的是()。
A.基本存款账户
B.一般存款账户
C.因注册验资开立的临时存款账户
D.预算单位专用存款账户
9.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一般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可以办理()。
C.个人卡的同一账户月透支余额不得超过6万元(含等值外币)
D.个人卡的同一持卡人单笔透支发生额不得超过2万元(含等值外币)
5.甲是单位卡持卡人。甲的下列行为中,违反《支付结算办法》及《银行卡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有()。
A.用单位卡向A公司支付一笔5.5万元的劳务报酬
B.将销货收入的款项存入该单位卡
经济法-第12章
第十四章 劳动法
第三节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一、劳动合同
概念: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 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 特征:
主体的特定性 客体的单一性 内容的权利义务统一性
第十四章 劳动法
二、劳动合同法
(一)概念 (二)适用范围
三、劳动合同的订立
消费者应当努力掌握所需商品或者服务的知 识和使用技能,正确使用商品,提高自我保 护意识。
(八)获得尊重权
获得尊重权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 务时,享有其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 权利。 案例:王某承包了市清真饭店,进行装修后,打出 清真饭店的牌子开始营业。一天,回民李某在该饭 店用餐时,发现王某并未以清真的方式和要求进行 经营,违反了回民饮食禁忌,李某感到很气愤。 [问题] 李某是否有权起诉?其什么权利受到了侵犯?
案例2
张某曾在某酒店工作,后辞职离开该酒店,应聘于 另一家公司,恰巧这家公司的办公地点就在张某原 就职的酒店内。当张某欲前往公司上班而踏入该酒 店时,却遭到该酒店的拒绝。因为该酒店在其员工 手册中规定:“辞职、辞退员工,六个月内不得以 任何理由进入该店。”而张某新应聘的公司要求他 在规定的期限内上班,如不能来上班,应聘合同将 失效。 请分析:酒店员工守则中的规定侵犯了张某的哪些 权利?
第十二章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 保护法
第三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假如你购买了一本《智慧背囊》,回家后发现里面缺 页,也就是一部分内容没有。当你去要求书店老板更 换时,书店老板拒绝更换,你会选择以下哪种处理方 式? A、自认倒霉,下次不到这里来买书了 B、同他讲道理,坚决要求更换 C、向工商局举报 D、找几个朋友把老板打一顿,然后要求更换
经济法第十二章
QQ群591150706一、本章考情分析涉外经济法律制度是调整涉外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本章主要介绍了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对外贸易法律制度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
在考试中,本章主要为客观题型,最近三年考试平均分6~7分左右,同样不可小觑,希望大家引起重视。
二、2017年本章教材变化变动较大。
1.新增:(1)新增外商直接投资的准入管理的相关内容;(2)新增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国家安全审查的相关内容;(3)新增《对外贸易法》的适用范围和原则的相关内容。
2.删除:(1)外商投资企业的出资比例;股权变更;合并与分立的程序的相关内容;(2)外汇局对外商企业实行年检的内容的相关内容;(3)境内机构对外提供商业贷款的管理的相关内容。
3.调整:外汇市场交易的币种和形式的相关内容。
三、本章考试能力要求1.掌握涉外投资、对外贸易和外汇管理法律制度;2.能运用有关法律制度分析和解决实务中的具体问题。
四、本章复习内容1.复习重点(能力等级要求3)货物进出口与技术进出口。
2.次复习重点(能力等级要求2)(1)涉外投资法律制度中的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对外直接投资法律制度;(2)对外贸易法律制度的对外贸易法的对外贸易经营者,国际服务贸易,对外贸易救济;(3)外汇管理法律制度中的外汇及外汇管理的概念;《外汇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和基本原则;经常项目外汇管理制度;资本项目外汇管理制度。
五、本章基本结构框架QQ群591150706一、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直接投资的主要形式(二)外商直接投资的投资项目【例题.多】根据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有关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限制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A.运用我国特有工艺生产产品的项目B.不利于节约资源的项目C.技术水平落后的项目D.不利于改善生态环境的项目【答案】BCD【解析】A项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
【例题.单】根据外商直接投资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禁止类外商投资项目的是()。
经济法第12章票据法
(四)本票准用汇票的法律规定
• (1) 本票的出票对于汇票的准用 • (2) 本票背书对于汇票的准用 • 票据法对于本票的背书没有作出任何规定,完全准用对于
四、汇票的背书
• (一)背书的概念、性质和意义 • (二)背书的种类 • 转让背书与非转让背书 • (三)背书的款式 • 背书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是指背书人在背书时必须予以
记载的事项 • 我国票据法规定的背书的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有两项,一是
表明背书类型的文句,二是背书日期。 • (四)背书的连续 • 背书连续是指在票据转让中,转让汇票的背书人与受让汇
第二节 票 据 行 为
•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 (一)票据行为的概念、特征 • 票据行为有广义与狭义之分。 • (1) 票据行为的要式性 • (2) 票据行为的文义性 • (3) 票据行为的无因性 • (4) 票据行为的独立性 • (5) 票据行为的连带性 • (二)票据行为的种类 • 我国《票据法》规定了出票、背书、承兑和保证四种行为,
二、支票
• (一)支票的概念和特征
• 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 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 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 (二)支票的分类
• 1. 学理上的分类 • 2. 我国票据法上的分类
• (三)支票不同于汇票的制度
• 1. 支票的出票 • 2. 支票的付款
未规定参加承兑和保付
二、票据行为的有效要件
• (一)票据行为的实质有效要件 • (1) 票据行为人具有票据能力 • (2) 票据行为人的意思表示真实 • (3) 票据行为的合法性 • (二)票据行为的形式有效要件 • 1. 票据必须以书面形式作成 • 2. 票据行为人必须在票据上签章 • 3. 票据行为必须符合法定的款式 • 4. 票据行为人必须交付票据
CPA经济法:第12章考点
第12章涉外经济法法律制度考点1:外商投资法律制度一、外商投资界定外国的自然人、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直接或者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的投资活动。
(一)界定情形Notice:外商投资的情形形式情形企业开办企业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提示】外商投资企业的组织形式、组织机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入股企业外国投资者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非企业外国投资者单独或者与其他投资者共同在中国境内投资新建项目关于新建项目: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对特定项目建设进行投资,但不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不取得中国境内企业的股份、股权、财产份额或者其他类似权益。
例如,外国投资者以服务费、特许经营费或其他约定方式获取投资收益【提示】上述“其他投资者”包括中国的自然人在内。
即中国自然人可以同外国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组织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或者投资新建项目(二)过渡期政策1.五年内改组形式外商投资法施行前依照“三资企业法”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外商投资法施行后5年内,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等法律的规定调整其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依法办理变更登记,也可以继续保留原企业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
2.五年后不予登记并公示自“2025年1月1日”起,对未依法调整组织形式、组织机构等并办理变更登记的现有外商投资企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不予办理”其申请的其他登记事项,并将相关情形予以公示。
二、外商投资管理(一)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国家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二)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安全审查制度1.总原则对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国家安全保障能力,涉及敏感投资主体、敏感并购对象、敏感行业、敏感技术、敏感地域的外商投资进行安全审查。
2.自贸区安全审查范围外国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以下领域并取得所投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1)军工、军工配套和其他关系国防安全的领域,以及重点、敏感军事设施周边地域;(2)关系国家安全的重要农产品、重要能源和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运输服务、重要文化、重要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关键技术、重大装备制造等。
经济法原理与实务_第12章 对外经济促进与管制
第三节
涉外技术转让与知识产权保护
一、涉外技术转让管制 1、涉外技术转让 (1)涉外技术转让的基本形式 涉外技术转让的形式主要包括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 许可、技术秘密转让、技术服务和其他方式的技术转移。 (2)涉外技术转让的基本要求 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有利于促进我过科技进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的发 展,有利于维护我国经济技术权益。 (3)涉外技术转让的主管机关 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技术进出口管理工作。
第二节
对外贸易促进与管制法
2、对外贸易秩序的维护 (1)对外贸易代理秩序的维护 (2)许可证及配额管理秩序的维护 (3)商品质量管理秩序的维护 (4)反倾销、反补贴的竞争秩序维护 (5)保障措施的采用 3、贸易促进措施 (1)建立对外贸易服务的金融机构 (2)设立对外贸易服务的有关基金 (3)出口信贷、出口信贷国家担保、出口补贴、出口退 税
第一节
国家经济运行与对外经济交往
三、国家经济安全与对外经济发展 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不仅是国家或政府单方面的事情, 还要靠经济活动主体的配合以及全民的共同积极参与,只 有在国家经济安全的前提下才能谈到国家经济的发展,在 国家经济发展的同时更要讲究经济安全。
第二节
对外贸易促进与管制法
一、对外贸易的促进 1、《对外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1994年5月12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通过了《对外 贸易法》,于1995年7月1日起实施。 (1) 国家统一对外贸易制度原则 通过国家统一管制来促进对外贸易。 (2)依法维护公平、自由对外贸易秩序的原则 (3)坚持平等、互利原则 (4)适度保护和适度干预原则
第二节
对外贸易促进与管制法
二、服务贸易的市场准入 1、根据《服务贸易总协定》和《全球金融服务贸易协定》等相关规定。 在服务贸易中要实现市场准入、国民待遇、逐步自由化。 2、相关立法的规定 三、海关监管与关税壁垒 1、海关监管 为了实施国家对经济的宏观调控,依据《海关法》规定。海关代表国家 形式以下职权: (1)检查权 (2)查阅权 (3)复制权 (4)追缉走私权 (5)枪支使用权 2、关税制度 关税是管理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手段,关税的高低直接影响到进出口货 物的种类和数量,也影响到国民经济生产部类的安排和生产。1985年 3月国务院发布的《海关出口税则》等行政法规都是关税制度的重要 法律依据。
第十二章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经济法》PPT课件
民事责任(2)
经营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等。 (1)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2)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3)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4)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5)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6)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7)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8)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做、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9)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等个人信息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给予处罚的其他情形。
12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01
02
03
消费者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概念
所谓消费者,就是为了满足个人生活消费需要而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指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规制经营者经营活动,调整生活消费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12.1消费者和经营者
消费者的特征
消费者的权利
1.保障安全权2.知悉真情权3.自主选择权4.公平交易权5.依法求偿权6.依法结社权7.接受教育权8.获得尊重权9.信息保护权10.监督批评权
12.4消费争议的解决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十二章
第⼗⼆章反垄断法律制度 ⼀、反垄断法概述: 1、垄断的含义:指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排除或限制竞争的违法⾏为。
2、垄断的特征:垄断的客观⽅⾯是垄断⾏为⽽⾮垄断结构 垄断的主体是经营者或其利益代表者 垄断的主观⽅⾯是牟取超额利益 垄断的后果是排除或限制竞争 垄断具有违法性 3、反垄断法的调整对象:是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即反垄断关系。
它⼜可分为垄断⾏为规制关系和反垄断体制关系。
4、反垄断法的定义:是调整在国家规制垄断过程中所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垄断⾏为: 1、滥⽤市场⽀配地位⾏为: (1)市场⽀配地位的认定依据:市场份额和市场份额标准 市场⾏为和市场⾏标准 其他 (2)相关市场: 含义:是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之间丰在竞争关系的、所有产品和服务市场。
表现: 种类上的相关市场:指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的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包括同类产品和服务市场、替代产品和服务的市场。
空间上的相关市场:指在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产品和服务所分布的空间范围内的市场。
时间上的相关市场:指能够与经营者的产品和服务发⽣竞争关系的同类和替代产品和服务的、符合测算要求的时间范围内的市场。
(3)滥⽤市场⽀配地位的⾏为: 含义: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所实施的妨碍竞争的⾏为。
分类:可分为阻碍性滥⽤和剥削性滥⽤ 阻碍性滥⽤:是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实施的、以限制和排除同业竞争者、维持和提⾼⾃⾝市场地位为直接⽬的的市场⾏为。
具体表现有:掠夺性定价、过剩⽣产、交易、强制交易、拒绝交易和搭售、差别待遇等 剥削性滥⽤:是指具有市场⽀配地位的经营者利⽤其市场⽀配地位实施的、以获取超利润为直接⽬的的市场⾏为。
主要表现有:垄断⾼价、垄断低价,并且强制交易、交易、差别待遇也可⽤作剥削性滥⽤的具体形式。
危害:(对他⼈)掠夺社会资财,侵犯其他经营者和消费者利益 (对制度)践踏平等交易规制,破坏公平竞争秩序。
经济法 第十二章 会计法
A 2年 B 3 年 C 6 年 D 4
5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时,负 责监交的人员应当是( )。 A 、主管部门有关人员 B 、单位负责人 C 、会计机构负责人 D 、本单位其他会计人员 6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有权对原始凭证进行审 核和监督,对记载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 权不予受理,并向( ) A、上级主管单位负责人报告 B、本单位负责 人报告 C、会计机构负责人报告 D、总会计师报告
会计档案一般分为;会计凭证类、
会计账本类;财务会计报告类;其 他类如会计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 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等。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各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应由
单位会计部门,负责整理立卷或装
订。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
度终了后,可暂由本单位会计部门
保管1年。保管期满之后,移交本单
(1)A公司会计人员林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B公司用于账务 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
(2)A公司会计人员王某的观点是否正确?如不正确,应如何处理?
第三讲 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原则 必须根据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进行核算。 二、对会计资料的基本要求 会计资料必须 真实、完整、统一。 不得伪造、变造会计资料。(凭证、账簿 等) 伪造与变造区别?
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单位 负责人的直系亲属不得在本单位担任的会 计工作岗位是( ) A 会计机构负责人 B 出纳 C 稽核 D 会计档案的保管
会计人员对账实不符的情况应及时作出处 理;国家规定可以直接处理的,按规定作 出处理;无权自行处理的,及时向单位负 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2.政府监督 主要是指财政部门的监督,但并不排斥其 他政府部门的监督,如审计、税务、银行 等。 财政部门监督的对象是会计行为。包括: 各单位是否依法设置会计账簿;会计资料 是否真实、完整;会计核算是否符合国家 统一制度;从业人员是否有从业资格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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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形式要件 2.专利申请的审查和批准
初步审查 早期公开 实质审查 授权登记公告
复审 专利复审委员会
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无效宣告
※(一)专利权的期限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20年。 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期限为10年。 均自申请日期计算
概念
(二)专利权的无效宣告
任何单位或个人认为该专利权的授予不 符合专利法有关规定的,可以向专利复 审委员会提出宣告该专利权无效的请求
3. 创 造 性 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 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同申请日以前的已有技术相比有显著进步
(二) 形式要件 1.专利权的申请
申请专利的原则
单一性原则 先申请原则
※ 优先原则
申请人自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外国第一次提出专利 申请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或者自外观设计在外国第 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六个月内,又在中国就相 同主题提出专利申请的,依照该外国同中国签订的 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相互承认 优先权的原则,可以享有优先权。
A.保护期从2006年12月1日起计算
(1)违反法律、社会公德或 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2)不属于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
A 科学发现 B 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C 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D 动物和植物品种 E 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3. 专利权的内容 ①专利权人的权利
人 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发明人或设计者 身 职务发明人获得奖励 权 专利推广获得的经济效益,给发明人合理报酬
五、专利权的限制 (一)不视为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1.专利权的穷竭—即:首次销售原则
2.先用权人的实施。在专利申请日以前已经制造 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 用的必要准备的,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相 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 3.非生产经营目的的利用 4.临时过境
善意第三人的利用构成侵犯专利权的行为, 但能证明其产品有合法来源的。
※ (二) 强 制 许 可
1.不实施时的强制许可 与专利权人协商未果 专利权人拒不实施 2.为公共利益目的的强制许可 增加公益健康 不需要与专利权人协商 3.从属专利的强制许可 两个专利 一个在前,一个在后。后者依赖前者。
不享有独占强制推广应用
六、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一) 我国专利权的保护范围
1. 直接侵权 制造侵权行为 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进口侵权行为 许诺销售的侵权行为 对方法专利法人侵权
2.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1. 美国某公司于2006年12月1日在美国就 某口服药品提出专利申请并被受理, 2007年5月9日就同一药品向中国专利局 提出专利申请,要求享有优先权并及时 提交了相关证明文件。中国专利局于 2010年4月1日授予其专利。关于该中国 专利,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宣告无效 的效力
被宣告无效的专利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但是,在以下特殊情况下宣告无效的决定 不具有追溯力。
(1)已经做出并己执行的专利侵权判决、裁定和已 经履行或者强制执行的专利侵权纠纷处理决定;
(2)已经执行了的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和专利权转让 合同。 但显失公平的或因专利权人的恶意给他人 造成损失的,应当向对方返还使用费或转让费。
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 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 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 范围以其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 在图片或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
(二) 专利侵权的表现形式
专利侵权—在专利权的有效期限内,任何单位 或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生产经营 为目的,实施其专利。
丧失新颖性
不丧失新颖性的情形(临时性保护)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六个月内,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 (一)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 次展出的 (二)在规定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三)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判断标准
2. 实 用 性
能够制造或者使用, 有实施方案可重复实施 同时产生积极效果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
(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 (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 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 (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 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 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职务发明物质条件
包括资金、设备、人力、技术情报或技术资料 等。其中的技术情报或资料,是指该单位自有 的内部情报或资料,如技术档案、设计图纸和 新技术信息等,对外公开的情报或资料不包括 在内。而且这种对单位物质条件的利用,应当 是完成发明创造所不可缺少的。
《经济法》第十二章1
第三节 专利法
一、专利法概述 专利权的主体
二、专利权
专利权的客体
专利权的内容 三、专利权的取得
四、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和无效宣告
五、专利权的限制
六、专利权的法律保护
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
职 在执行本单位分配的任务时完成的发明创造 务 发
主要依靠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的发明创造 明
专用实施权 财 转让权 产 许可权 权 放弃权
标记权
②专利权人的义务—缴纳年费;公开发明创造
三、专利权的取得
※ (一)实质要件
1.新 颖 性
以出版物的方式公开(绝对新颖性)
公开方式
以使用方式公开(相对新颖性)
以其他方式公开(电台、口头)
公开标准
地域标准 时间标准
世界新颖性 本国新颖性
发明完成的时间 发明申请的时间
※ 2. 专利权的客体
①发明 ②实用新型 ③外观设计 ④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概念
发发 明明
对产品、方法或者改进所提出的 新的技术方案
种 1.产品发明 2.方法发明 3.改进发明 类
发明应当包含创新
特点 发明必须利用自然规律 发明是具体的技术性方案
违背自然规律的创造也不是发明; 自然规律本身也不是发明
概念 特点
实用新型
关于产品的设计、以产品 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为要 素、以美感为目的
是一种产品而不是工艺方法
具备一定的形状结构 或者形状结构的组合 实用性要求高于发明
概念 特点
外观设计
关于产品的设计、以产品 的形状、图案和色彩为要 素、以美感为目的
必须是独立产品
对产品的形状、图案 和装饰等的设计
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