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及缺陷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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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及缺陷分析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及缺陷分析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及缺陷分析【摘要】不相容职务问题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问题,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对不相容职务进行界定.本文首先阐述了何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然后通过实务中的事例分析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最后总结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存在的缺陷。

【关键词】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缺陷一、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概述财会管理最主要的一项组织原则,就是对存在于财会组织中的不相容职务实行分离控制.所谓的不相容职务,是指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集中一人办理容易产生漏洞和弊端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职务.例如,一名员工既负责签发支票、记录支票登记簿,又负责企业银行账的对账工作,那么如果该员工伪造签名、贪污企业款项,他就有可能隐瞒对贪污款项的支票记录,而且又因掌管对账工作,可以使得舞弊行为被隐瞒而不被发现。

这样,上述签发支票、记录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对账两种职务就成为不相容职务,这两种职务必须由两名员工分别担任以便进行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与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一般可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如果上述几个步骤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有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岗位职责分离制度是指在一个组织或企业中,相同岗位责任的员工不能同样兼任不同的岗位。

这种制度的存在是为了确保组织内部的权力平衡,避免出现职务滥用和利益冲突的问题。

然而,在某些情况下,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可能不够完善或不相容,导致一系列问题的发生。

本文将重点讨论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的影响和解决方案。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可能会在组织内部产生一定的负面影响。

首先,它可能导致效率低下。

例如,在一个小型企业中,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可能让人力资源部门无法与其他部门紧密合作,从而导致沟通不畅,决策缓慢等问题。

其次,不相容的岗位职责分离可能会增加组织成本。

例如,如果每个岗位都需要有专门的人员进行管理,就需要雇佣更多的员工,增加人力成本。

此外,岗位职责不明确可能导致工作分配和协作上的困难,影响工作效率。

为了解决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所带来的问题,组织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措施。

首先,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

通过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可以消除工作重叠和冲突,提高工作效率。

其次,建立跨部门的合作机制。

组织可以设立协调机构或者建立跨部门项目组,促进不同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减少权力壁垒和信息孤岛。

另外,组织还可以加强员工培训和能力提升,使员工具备多领域的能力,从而更好地适应不同岗位要求,实现岗位灵活性。

除了以上措施,组织还可以借鉴其他企业的经验和做法。

例如,可以参考那些成功实施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的企业的案例,学习其成功经验和解决问题的方法。

此外,还可以利用外部咨询机构的专业知识,通过对组织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分析,找出存在的问题,并提供改进建议。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的存在对组织的运行和发展有一定的影响。

因此,组织应重视这个问题,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来解决。

通过建立明确的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加强部门间的合作和沟通、提升员工能力等方法,可以有效地改善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制度可能带来的问题,并提高组织的整体效能。

终于,有人把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了!

终于,有人把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了!

终于,有人把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彻了!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企业内部控制体系的一项重要控制措施,是防范企业内部错误和舞弊的主要手段。

在财政部和国资委的多个法规中都强调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重要性。

《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第十九条指出: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要求单位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中央企业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第三十四条指出: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

……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二十九指出: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然而在很多企业,内部控制的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分离存在很多理解上的困惑。

比如:在企业组织架构中,财务、采购、仓储均由同一个副总经理分管(三个部门内部权责清晰)是否存在不相容职务未分离的内控缺陷?企业所有的不相容职务是否一定要分离?不相容职务未分离是否一定有风险?这些困惑源自于内部控制实施人员对不相容职务的教条化认识和外延理解的误区,并制约了他们对内控方案的实施推进。

1什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虽然在以上的多个法规中都提到了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但是对于到底什么是不相容职务分离,财政部、国资委等各部委却没有给出一个完整统一的定义。

几个法规都只强调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翻阅相关文献我们可以发现:在朱荣恩编著的《内部控制评价》一书中,“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弄虚作假,又能够自己掩盖其错弊行为的职务。

”这一说法也成为了百度等中文搜索中最为普及的提法。

在阿尔文·A·阿伦斯(Alvin A.Arens)编写的北美最流行教材《审计学:一种整合方法(Auditing:An Integrated Approach)》一书中,作者则提出了恰当的职责分离(Adequate separation of duties)这一提法,强调企业必须要建立合适的职责分离来防范有意或无意的错弊。

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八大内控方法

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八大内控方法

不相容职务分离等八大内控方法今天咱们来唠唠内控的那些事儿,特别是不相容职务分离这个超重要的内控方法哦。

啥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呢?简单说啊,就是那些不能让一个人干的活儿得拆开。

比如说,你不能让一个人又管钱又记账。

这就像你不能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一样,容易出乱子的。

要是一个人又收钱又记账,那他偷偷拿点钱,再在账本上做点手脚,这可咋整?再说说授权和执行。

有权力批准事情的人,就不能是具体去做这个事的人。

打个比方,领导批准了一笔费用报销,他就不能再自己去操作把钱发出去这个环节。

不然的话,他可能乱批准,反正自己执行的时候也没人管。

从企业的角度看,做好不相容职务分离,就像是给企业的财务安全和运营稳定上了一道保险锁。

对于小企业来说,可能觉得人手不够,啥都让一个人干方便。

但是宝子们,这就像在走钢丝,一不小心就摔得很惨呢。

从员工的角度来说,这也是一种保护。

大家各司其职,清清白白的,不用担心被怀疑干坏事。

而且这样工作起来也更有规矩,知道自己的界限在哪。

除了不相容职务分离,内控还有其他七大方法呢。

不过今天咱们就先重点把这个不相容职务分离说透。

希望每个企业,不管大小,都能重视起来这个事儿。

就像咱们每天要洗脸刷牙一样,这是企业健康运营的日常必备操作哦。

咱们再举个例子吧。

仓库保管和仓库盘点也得分离。

保管的人天天看着仓库里的东西,要是让他自己盘点,他要是偷偷拿了点东西,然后在盘点的时候做点假数据,这库存不就乱套了嘛。

所以呀,不同的工作让不同的人干,这样企业才能稳稳当当的发展,咱们打工人也能在一个公平公正的环境里工作,多好呀。

宝子们,都记住了不?。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

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英文回答:The principle of segregation of incompatible duties in internal control requires that no single employee should be responsible for both authorizing and recording transactions or for both maintaining custody of assets and reconciling the related accounting records. This principle is designed to prevent or detect errors, fraud, or embezzlement by ensuring that no one person has the opportunity to both initiate and conceal a transaction.The principle of segregation of incompatible duties is based on the concept of internal control, which is a system of policies and procedures designed to provide reasonable assurance that an organization's financial reporting is accurate, reliable, and complete. Internal control is divided into five components: control environment, risk assessment, control activities, information and communication, and monitoring. The principle of segregationof incompatible duties falls under the category of control activities.The principle of segregation of incompatible duties can be implemented in a variety of ways, depending on the size and complexity of the organization. In small organizations, it may be possible to segregate incompatible duties by assigning different employees to different tasks. In larger organizations, it may be necessary to create separate departments or divisions to handle different functions.In addition to segregating incompatible duties, organizations can also implement other internal control procedures to prevent or detect errors, fraud, or embezzlement. These procedures may include:Establishing a system of authorization and approvalfor transactions.Reconciling bank statements and other financial records on a regular basis.Conducting internal audits to review the effectiveness of internal control procedures.Implementing a whistleblower hotline to allow employees to report suspected fraud or embezzlement.中文回答: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内部控制原则要求,任何单个员工均不得同时负责授权和记录交易,或既负责保管资产又负责核对相关会计记录。

控制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

控制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

控制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控制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内容控制活动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一种有效的内部控制措施,它能有效防止和消除过失或滥用权力的风险。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应当涵盖了以下内容:一、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原则在进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之前,应明确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原则,整体上遵循以下原则:1、职能分离原则支付账款的职能,不能与进行登记或审核的职能同时执行;2、权限分离原则同一职能必须被不同的个人分别执行,确保没有一个人具有授权和发起业务的权力;3、担保分离原则承包人和制定合同的人,不应同时承担保证职责。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实施为了健全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应当把以下措施,纳入到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实施范围之内:1、立法规范应当通过立法的方式,确定财务部门各项管理事项的主要职责,并且禁止任何不符合分离职责原则的行为。

2、对财务部门进行权限分离一般而言,财务部门应分成四个权限级别,实施细化的财务部门权限分离控制措施,以有效防止财务部门权力的滥用和发生事故。

3、强化会计信息控制应采取实施措施,制定会计信息报告、审计控制系统以及其他关键环节的控制系统,以确保完善的财务管理。

4、强化人员职业廉洁意识在实施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同时,还要重视营造良好的职业道德气氛,强化人员职业廉洁意识。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穿透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穿透应当以以下几个方面为重点:1、材料准备准备完善的材料,以便方便进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相关审查;2、实地考察及时对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实施情况进行实地考察,以发现问题和缺陷;3、报表审计定期审计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实施情况,以及其他相关的报表,确保控制活动符合制定程序的要求;4、适当地报告对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实施情况,应当集中总结报告,提交上级审查。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

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在现代组织管理中,高效的管理制度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国家和企业的正常运营,往往需要规范不同岗位职责的分离,并确保各岗位之间不存在相容性问题。

本篇文章将深入探讨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及其实施方法。

一、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重要性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是一种管理制度,其目的在于避免岗位职责之间的冲突以及可能引发的潜在问题。

以下是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几个重要原因:1. 防止权力滥用:某些岗位可能拥有过多的权力,如财务岗位。

如果不将财务管理和审计功能分离开来,就有可能导致财务数据的篡改和腐败行为。

2. 保护信息安全:信息安全在当前社会中变得越发重要。

将数据管理和安全审计的功能分离,可以有效地防止数据泄露和潜在的信息安全问题。

3. 提升工作效率:通过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可以确保每个岗位专注于自己的职责,并减少因为重叠职责而产生的工作重复和不必要的浪费。

二、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要确保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以下是一些可以采取的方法:1. 明确岗位职责:通过准确明确每个岗位的职责和权限范围,可以有效避免岗位职责的冲突。

2. 人员轮岗:定期将从事重要职务的员工进行岗位轮换,使其可以深入了解其他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达到相互监督和互补的目的。

3. 设立独立审计机构:对重要岗位的职责进行独立审计,以确保权力的合理行使和数据的安全。

4. 强化内部控制: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机制,包括审计、监督和反馈机制,以确保岗位职责的合理性和有效性。

5. 法律法规的支持: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明确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的要求和标准,对违反分离原则的行为进行制裁。

三、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的挑战和解决方案实施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以下是一些解决方案:1. 组织文化转变:不相容岗位职责分离需要企业建立一种注重规范和职业操守的组织文化,以确保职责的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章控制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含义: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二内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三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四、不相容职务失效和优化(不相容职务对于解决舞弊的作用是有限的, 可以说,任何内部控制制度都是有漏洞的, 不存在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也是如此。

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制度,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浅析

不相容岗位职务分离制度,内部控制不相容职务分离浅析

不相容职务是指哪些由一个人担任,极可能发生错误或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或舞弊行为的岗位。

对不相容的职务,如果不实行相互分离的措施,就容易发生舞弊。

我们必须按照“不能由同一个人完成两项作业、不能由同一个岗位同时履行两项职责、不能由同一个部门同时负责两个岗位”的不相容职务分离的要求,遵循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等原则,科学界定和设置岗位,确保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是内部控制措施中首要和重大的控制措施,对于发挥控制作用和实现内部控制目标起着决定性作用。

那么在实际的业务活动中,到底由那些岗位是不相容岗位呢?01 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货币资金支付的审批与执行;(二)货币资金的保管与盘点清查;(三)货币资金的会计记录与审计监督。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02 企业采购与付款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请购与审批;(二)询价与确定供应商;(三)采购合同的订立与审核;(四)采购、验收与相关会计记录;(五)付款的申请、审批与执行。

03 存货业务的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存货的请购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二)存货的采购与验收、付款;(三)存货的保管与相关会计记录;(四)存货发出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五)存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申请与会计记录。

04 对外投资不相容岗位至少应当包括:(一)对外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与评估;(二)对外投资的决策与执行;(三)对外投资处置的审批与执行;(四)对外投资绩效评估与执行。

05 工程项目业务不相容岗位一般包括:(一)项目建议、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二)概预算编制与审核;(三)项目决策与项目实施;(四)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五)项目实施与项目验收;(六)竣工决算与竣工决算审计06 固定资产业务不相容岗位至少包括:(一)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二)固定资产采购、验收与款项支付;(三)固定资产投保的申请与审批;(四)固定资产处置的申请与审批,审批与执行;(五)固定资产取得与处置业务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失效和优化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失效和优化

一、企业在建立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时应注意以下要点:(一)是确保与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一致,这就要求在制定控制措施时要有法律专业知识人员,如法律顾问的参与。

(二)是着重于企业的主要经营管理业务和重点环节,对主要经营管理业务和重点环节中的不相容职务应作出详尽的岗位分离规定。

对次要经营管理业务和次要环节,则作出原则性规定,由各业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贯彻落实。

(三)是从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及企业经营管理业务的实际需要出发,避免盲目设岗,确实需要实行分离的才分离,尤其不能从现有人员的角度出发,因人设岗,使岗位分离失去实际效力。

(四)是注重可操作性,岗位分离后各部门或人员应能相互配合,各岗位和环节都能协调同步,各项业务程序和办理手续紧密衔接,从而避免扯皮和脱节现象,减少矛盾和内耗,以保证经营管理活动的连续性和有效性。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失效和优化(一)、失效不相容职务对于解决舞弊的作用是有限的,可以说任何内部控制制度都是有漏洞的,不存在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也是如此。

不相容职务起源于牵制,本质是对人性的弱点的担忧,如果担任职务的人是可以信赖的,不相容职务对他而言没有也是可以的。

如果担任职务的人是完全不可以信赖的,不相容职务对他(们)而言是不够的。

可能导致不相容职务失效的原因有:(1)受运行成本的制约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在很大程度上受运行成本的制约。

首先,职务分离需要付出效率降低的成本。

经办环节多了,办事的效率必然会降低。

其次,职务分离必然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对业务经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量也需要增强。

若职务分离的成本大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收益,那么职务分离也就没有必要了。

但如果为了节约成本,职务分离过于简单又会收不到应有的效果,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差错、发生舞弊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因此,职务分离应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既要追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又要考虑成本的控制。

(2)职务交叉导致控制失效不同的业务循环中的不相容职务交叉而导致不相容职务的失效。

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具体措施

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具体措施

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具体措施存货不相容职务是指同一人员在企业内担任了可能相互牵扯的两个或多个职务,这些职务可能会对企业的商品购进、存货销售、库存管理等方面造成不当影响。

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企业需要采取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具体措施。

1.明确职责分工企业应该明确各部门的职责,避免同一个人在不同的部门担任重要职务,例如采购员和销售员。

同时,在职责分工上应该遵循“四个分离”的原则,即财务、采购、销售和库存管理四个职能应该由不同的人员分别负责。

这样可以有效地避免同一个人员在不同职能中出现利益冲突。

2.实施审核制度企业应该建立严格的审核制度,审核员应该是与被审核人员无关的第三方人员。

审核制度应该包括审批、核对、复核等环节,确保每一步操作都能得到不同人员的审批和核对。

这样可以避免同一个人员在操作上出现不当行为。

3.建立库存管理制度企业应该建立完善的库存管理制度,包括盘点制度、报损制度、报废制度等,确保每一步操作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库存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地避免同一个人员在库存管理中出现不当行为,例如恶意报损、恶意报废等。

4.加强内部控制企业应该加强内部控制,建立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包括内部审计、内部监督等。

内部控制的目的是确保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防止同一个人员在企业内部出现不当行为。

5.进行教育培训企业应该对员工进行相关培训,加强员工对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认识和理解。

培训内容应该包括职责分工、审核制度、库存管理制度、内部控制等方面,让员工明确自己的职责和义务,避免出现不当行为。

存货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具体措施包括明确职责分工、实施审核制度、建立库存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和进行教育培训等方面。

企业应该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合理的控制措施,有效地避免同一个人员在不同职务中出现利益冲突,保证企业的经营管理得到有效的监督和控制。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章控制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含义: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二内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三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 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四、不相容职务失效和优化(不相容职务对于解决舞弊的作用是有限的, 可以说,任何内部控制制度都是有漏洞的, 不存在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 不相容职务也是如此。

论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论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论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内部控制是企业管理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对企业的财务、经营等方面进行规划、组织、指挥、协调和控制等活动,以达到保障企业资产安全、提高运营效率、防范风险等目的。

在内部控制过程中,不相容职务分离是保障内部控制有效性和完整性的基本要求之一。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概念不相容职务分离是指企业内部对同一业务或过程中的不同职责进行有效划分和分离,分离的职责不应该在同一人身上(或团队),以确保职责的独立性、公正性和审查机制的有效性。

例如,企业的财务职能应当被分为会计、财务、审计、风险管理等不同职责,避免同一人或同一团队同时管理不同职能。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1、实现职责分离的类型和范围应当根据企业的运营特点和管理需求进行合理规划,同时需符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和公司治理框架。

2、目标和责任的划分必须清晰明确,每个岗位所承担的职责和权限应该清晰指出,避免职责交叉或责任不明。

3、职责分离的执行必须得到上级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制度和操作流程需要被完善并严格执行。

企业应该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并建立相应的内部监督机构,对控制制度的执行和有效性进行监督。

4、拥有管理特权的员工人数应该最小化,权利集中在少数人手中,会增加风险和机会滥用的可能性。

5、员工应该有职责分工和收入奖励机制的相关规定,奖励可以与所承担的职责分离有着必然的关系。

该体系应该建立在公司治理框架中,避免奖励机制出现问题,激发员工主动执行制度的积极性。

6、内部控制机构和内部审计部门应该具有独立性和控制之权,并且应该配备具有相应专业知识的人员。

内部控制机构应该和经营管理部门保持独立,拥有对经营管理部门工作的监督和审查权。

7、不相容职权分离是一项长期的内部控制措施,在执行过程中应该及时适用。

企业的整体控制理念应该逐渐变为职责分离,落实到日常运营中,做到内外部机构的有效监督和反馈。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效果相对于未进行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企业,其内部控制有效性得到了显著提升,能够更细化地识别并防范风险、避免利益冲突、优化决策流程等。

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三篇

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三篇

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三篇篇一:不相容职务分离制度第一条为了促进单位内部管理规范化,加强内部会计监督,建立规范的工作秩序,提高业务工作水平,强化中心内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规定以及本单位内部管理的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内部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三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达到以下基本目标:(一)规范单位会计行为,保持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二)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纠正错误及舞弊行为,保护单位资产的安全、完整。

(三)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四条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遵守以下基本原则:(一)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

(二)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约束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及业务工作的所有人员,任何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不相容职务分离规范的权力。

(三)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涵盖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和业务的各项工作及相关岗位。

(四)不相容职务分离应当保证单位内部工作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确保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五)不相容职务分离办法应当随着外部环境的变化、单位业务职能的调整和管理要求的提高,不断修订和完善。

第五条不相容职务主要包括:负责人、业务经办、会计记录、档案管理、财产保管、稽核检查等职务。

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与经办人及记帐人员职责权限应当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1)货币资金的收付及保管应由被授权批准的专职出纳人员负责,其他人员不得接触;(2)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总分类账的登记工作;(3)出纳人员不能同时负责非货币资金账户的记账工作;(4)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审批人员相分离,实施严格的审批制度;(5)货币资金的收付和控制货币资金收支的专用印章不得由一个人兼管;(6)出纳人员应与货币资金的稽核人员、会计档案保管人员相分离;(7)负责货币资金收付的人员应与负责现金的清查盘点人员和负责与银行对账的人员相分离要进行此类操作的,必须征得相关操作员的授权,并接受授权者的监督。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

内部控制中不相容职务分离的基本要求(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第四章控制活动第二十九条规定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全面系统地分析、梳理业务流程中所涉及的不相容职务,实施相应的分离措施,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

)一含义:所谓不相容职务是指那些如果由一个人担任,既可能发生错误和舞弊行为,又可能掩盖其错误和弊端行为的职务。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它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受其监督和制约。

)二内容:(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必须贯彻不相容职务分工的原则,其内容包括:)①对每一项业务不能完全由一人经办;②钱、账、物分管,例如,仓库保管员负责原材料的收、发、存和管理工作,并负责登记原材料的数量,而相关的账务处理则由会计人员负责;③有健全严格的凭证制度。

三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一般情况下,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通常可以划分为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五个步骤。

如果上述每一步都有相对独立的人员或部门分别实施或执行,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从而便于内部控制作用的发挥。

概括而言,在单位内部应加以分离的主要不相容职务有:)①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和执行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同时兼任采购员职务。

②执行某些经济业务和审核这些经济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填写销货发票的人员不能兼任审核人员。

③执行某项经济业务和记录该项业务的职务要分离,如销货人员不能同时兼任会计记账工作。

④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要分离,如会计部门的出纳员与记账员要分离,不能兼任。

⑤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账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⑥记录明细账和记录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⑦登记日记账和登记总账的职务要分离。

四、不相容职务失效和优化(不相容职务对于解决舞弊的作用是有限的,可以说,任何内部控制制度都是有漏洞的,不存在完美的内部控制制度,不相容职务也是如此。

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的探讨

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的探讨

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的探讨内容提要: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加强内部控制已成为我国企业的一项重要工作。

由于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问题是内部控制的基本问题,是组织设计和企业管理中常遇到的问题,在企业内部控制中处于比较核心的地位.近年来,随着经济节奏的加快,管理层次、深度的加大,更使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显得越来越重要。

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对其研究在国际上已日渐成熟,本文从对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的内容,构成等方面出发,结合实际案例,着重对“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的具体情况分几个方面谈了其控制方法和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如何加强单位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进一步提高单位内部会计控制质量的建议.关键词: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职务分离;内部审计;控制监督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经济节奏的加快,企业为了扩大销售、拓展市场、强化企业市场竞争地位和实力,进而对企业内部控制产生了高度的重视,随着管理层次的不断深化和加强,使我国企业的内部管理不再局限于资金管理,而是企业的不相容职务管理。

加强企业内部不相容职务控制是一项复杂而又精细的工作,然而,从我国近几年披露企业的年报可以看到,企业在不相容职务内控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首先,我国一些企业对业务流程缺乏有效的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导致企业的业务资源载体个人化,使有些业务人员佣兵自重,待价而沽。

其次,很多企业该分离的职务不分离, 给一些思想不健康、职业道德较差、私欲膨胀、利欲熏心的人提供了可乘之机.再次,一些股份有限公司虽然设立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但并没有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董事长和总经理集于一身,缺乏有效的分工和互相制约,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形同虚设,监事会更是处于可有可无的境地。

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的失效,使企业在激烈的竞争中造成巨额的经济损失,甚至搞垮了整个企业。

大量的案例表明,企业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失效的影响是难以估量的,其后果令人触目惊心.可见,企业忽视不相容职务内部控制所付出的代价是昂贵的。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在现代化的企业运营中,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是内部控制的一项基本要求。

它涉及到公司运营的各个方面,包括职能部门独立、禁止一人包办、分离不相容职务以及明确定义职责。

以下是关于这些方面的详细介绍。

1.职能部门独立每个职能部门都应该有自己独立的职责和权限,以保证公司运营的效率和秩序。

例如,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部门应该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内行使职责,同时又相互配合、相互监督。

这种部门间的独立性和相互制约机制可以避免权力滥用和腐败,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

2.禁止一人包办在公司运营中,应该严禁一个人包办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关键岗位。

这些岗位应该设立相应的职能部门,并赋予其独立的职责和权限。

这样可以避免权力过于集中,防止因个人决策失误给公司带来损失。

同时,还能提高公司运营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分离不相容职务公司应该将一些不相容的职务进行分离,以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麻烦。

例如,出纳和会计应该分别设立,避免财务上的混淆。

此外,采购和审批、销售和结算等职务也应该进行分离,以防止利益冲突和舞弊行为。

这种职务分离可以增强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力,提高运营效率。

4.明确定义职责每个职位都需要明确定义其职责和权利,以确保员工明确自己的工作内容和责任范围。

这样可以避免职责模糊、责任不清的情况,有助于公司的运营和管理。

同时,员工也可以更加专注于自己的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是现代企业运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通过职能部门独立、禁止一人包办、分离不相容职务以及明确定义职责,可以有效地提高公司的内部控制能力,减少舞弊行为,提高运营效率。

因此,在企业的日常运营和管理中,应该始终遵循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以保障公司的稳健发展。

内部控制常见的8大缺陷【最新版】

内部控制常见的8大缺陷【最新版】

内部控制常见的8大缺陷1、出纳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不相容职务分离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原理,通常需要分离的不相容职务包括授权与执行、执行与审核、执行与记录、保管与记录,所谓“管钱不管账,管账不管钱”就是不相容职务分离原理的一个典型运用。

货币资金是最容易出现舞弊的一项资产,如果由出纳来负责领取银行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出纳就有可能挪用或侵占公司货币资金,并通过伪造对账单或在余额调节表上做手脚来掩盖自己的舞弊行为。

2、内部控制制度文字描述性东西较多,清晰的流程图和配套表单较少很多单位有这样一种现象,员工在某个岗位工作久了后就变得驾轻就熟,经验老到,工作起来游刃有余,而一旦这个员工因有事调离或辞职,后面接替的人员则需要花很长时间来熟悉情况,重新摸索工作方法。

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企业制度主要是文字性东西,缺乏清晰的岗位说明和工作流程图,执行的人往往凭借自己的经验和别人“言传身教”来做事,岗位新手在开始阶段工作不知从何入手,通常需要很长一段学习和熟悉过程。

因此,一套完整的企业制度应包括三部分:(1)文字描述的支撑制度文件(2)工作流程图或流程的文字描述(3)相关凭证、表单、文件的样式汇总通过绘制清晰的工作流程图,可以让每个人都能一目了然地知道办事流程、涉及的部门、人员和规章制度,而且能够将工作行程的好经验固化下来,并且通过流程图能比较容易发现内部控制中的不足之处和风险点,从而有助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持续改进。

3、领导“一支笔”审批,缺乏完善年内部控制制度和流程保障领导“一支笔”,表明看起来似乎控制很严格,不容易出问题,但事实上这种“一支笔”控制反应了单位内部控制方式的落后。

首先,事无巨细都有领导来审批,溃于时间和精力,领导最后可能疲于应付,分不清主次,审批“一支笔”变成签字“一支笔”而已,控制流于形式。

其次,如果缺乏相关支撑信息,领导无法对收支合理性进行判断,“一支笔”就会失去控制作用,例如经办人员申请购买某种设备,而领导没有该设备经济可行性、价格合理性的相关数据,审批就会演变成一种过场。

不相容岗位兼岗原因剖析

不相容岗位兼岗原因剖析

不相容岗位兼岗原因剖析
这些企业内部审计和内部审计人员不仅未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而且忙着兼任不相容职务,本末倒置,表明这些企业存在内部控制缺陷,内部审计监督不到位,这种不合理现象亟须改变。

人员兼任不相容职务的主要原因剖析:
一、是企业未制定相关制度,企业没有按照该规范和指引的要求,合理设置本企业的组织架构和内部审计岗位职责,未实现内部审计与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二、是内部审计人员未准确理解自身职责。

内部审计人员未领会《内控规范》和《内控指引》的内容实质,错误地理解内部审计职责。

他们认为,企业业务活动的审核或审批虽需承担相应责任,但也拥有一定的权力。

对企业分配的该类工作,内部审计人员不仅欣然接受,甚至主动要求承担该类工作,同时扮演企业业务活动的“裁判员”和“运动员”角色,扰乱了企业内部控制环境,造成企业内部控制缺陷,且未及时向企业建议纠正此现象。

三、是审计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有待加强。

审计作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监督部门,未积极引导企业内部审计正确区分内部审计与不相容职务,未督促企业及其内部审计改变此类现象并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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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内部控制要求及缺陷分析【摘要】不相容职务问题是内部控制的一个基本问题,制定内部控制制度需要对不相容职务进行界定。

本文首先阐述了何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然后通过实务中的事例分析了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最后总结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存在的缺陷。

【关键词】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缺陷一、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概述财会管理最主要的一项组织原则,就是对存在于财会组织中的不相容职务实行分离控制。

所谓的不相容职务,是指在经济业务处理过程中,集中一人办理容易产生漏洞和弊端的两项或两项以上的职务。

例如,一名员工既负责签发支票、记录支票登记簿,又负责企业银行账的对账工作,那么如果该员工伪造签名、贪污企业款项,他就有可能隐瞒对贪污款项的支票记录,而且又因掌管对账工作,可以使得舞弊行为被隐瞒而不被发现。

这样,上述签发支票、记录支票登记簿与银行对账两种职务就成为不相容职务,这两种职务必须由两名员工分别担任以便进行控制。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概括而言,即经济业务的授权者与执行者要分离,执行者与记录者、监督者要分离,物资财产的保管者与使用者、与记录者要分离。

不相容职务分离的核心是内部牵制。

企业在设计内部控制制度时,首先要确定哪些岗位和职务是不相容的;其次要明确规定各个机构和岗位的职责权限,使不相容岗位和职务之间能够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形成有效的制衡机制。

不相容岗位是指设置的岗位不能交叉,不能重叠,不能由同一个人担任。

货币资金、实物资产、对外投资、工程项目、采购与付款、筹资、销售与收款、成本与费用、担保等所有经济业务的会计控制,按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要求,必须合理设计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企业的经济业务活动一般可划分为五个步骤,即授权、签发、核准、执行和记录。

如果上述几个步骤分别由不同的人员(或部门)实施,就能够保证不相容职务相分离。

无论各行各业,从总体上看不相容职务主要有五种:授权批准职务、业务经办职务、会计记录职务、财产保管职务、稽核检查职务。

COSO 委员会提出,不相容职务相分离要求每项经济业务都要经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部门或人员的处理,使得单个人或部门的工作必须与其他人或部门的工作相一致或相联系,并相互监督和制约。

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要求企业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会计及相关工作岗位,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的机制。

我国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第七条规定:“内部会计控制应当保证单位内部涉及会计工作的机构、岗位的合理设置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划分,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会计法》第二十七条规定:“记账人员与经济业务事项和会计事项的审批人员、经办人员、财物保管人员的职责权限应当明确,并相互分离,相互制约。

”可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控制,既是企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应当遵循的一项基本原则,又是企业实施内部控制的一种基本方法。

二、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的具体要求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建立的基本原则为:①授权批准职务与业务经办职务分离;②业务经办职务与稽核检查职务分离;③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④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⑤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分离。

控制不相容职务的方法,就是对不相容职务进行分离,从组织上建立防范体制。

即从组织设计及职务安排上,将不相容职务分别安排给不同人员、甚至不同部门,以形成一个相互监察、相互牵制、相互核对的业务机制。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主要有:1.授权批准职务与业务经办职务分离。

例如,有权决定或审批材料采购的人员不能兼任采购员职务。

但在实际工作中,很多有权决定或审批采购事项的人可以亲自去采购。

例如,某公司有权决定审批采购的小王同时也兼任采购员,于是小王利用职务之便,决定以高价格采购自己开设的公司所生产的产品,这样,小王轻而易举就从中获取了不少利益。

他就是利用了不相容职务不相分离这个内部控制缺陷为自己谋取利益,从而损害了公司的利益。

当然,并不是说所有这种情况都导致坏的结果,只是有可能导致坏结果,也可以出现好的结果,但在制度上是不合法的。

在实际工作中,不但要明确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职务和具体执行该业务的职务分离,而且要对授权进行某项经济业务的部门与具体执行该业务的部门分离,防止为了部门利益而牺牲整体利益。

例如,具体负责资产采购、验收的资产部门不能归属于财务部门。

2.业务经办职务与稽核检查职务分离。

比如,财产保管职务与财产稽核职务相分离,采购职务与验收、付款职务相分离,现金保管职务、会计记账职务与审计职务相分离。

这样可以做到财产保管、采购、出纳、会计等业务执行人员都受到应有的监督。

同时也必须注意使稽核、验收、审计人员处于客观、独立、超脱的地位,以保证监督的质量。

业务经办职务与稽核检查职务相分离,这样使得业务经办人员有所顾忌,因为有人会对他所经办事宜进行监督,这样就会督促业务经办人员更加尽职尽责地做好本职工作。

这会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的质量,保障公司各项业务的正常运作。

3.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企业必须将业务执行职务与记录职务分离,不能让员工自己记录自己经办的业务。

比如,销售收款的职务必须与开单入账职务分离,经办购进业务的采购职务应与负责将该项购进业务记入账册的会计职务分离。

如果不进行职务分离,业务执行的过程和结果就不能得到记录时所应该进行的复核和确认。

如会计与出纳分离就是这样的一个不相容职务分离。

关于会计兼出纳而发生的贪污案有很多起。

在1985 年我国第一次颁布的《会计法》里,就把“会计不能兼出纳”用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业务经办职务与会计职务相分离是实施企业内部控制最基本的要求。

4.财产保管职务与会计记录职务分离。

在规模较大、较正规的企事业单位,这一点做得较好,但有些单位在这一点做得很不够。

这一方面是因为个别单位领导不重视,没有配备应有的会计人员,另一方面也有故意减少内部控制环节来谋取私利的可能。

在一些小单位,虽然做到了出纳和会计不相容职务的分离,但财务人员对这一制度认识不足,过度相信对方,双方没有制衡机制,工作不分家,没有交接手续,出纳不在会计顶、会计忙了出纳帮,办理各种业务的印鉴满桌子乱放,会计可以替出纳收款,出纳可以帮会计记账。

更有甚者,出纳会计互相抄写账本,很多年后,审计部门发现日记账和明细账错在相同的地方,归根到底是会计内部控制没搞好。

所以必须建立货币资金及其他资产业务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权限,配备合格会计人员,确保会计、出纳职务分离。

还有的单位,同一个人负责固定资产和存货的保管与明细账卡的登记工作,时间长了,虽然表面上账实相符,但难免产生资产盘亏和流失;有的基层部门不在财务部门办理手续,就对资产进行随意处置。

可见,如果不对保管这些财产物资和对其进行记录的职务进行分离,就会造成单位财产物资管理混乱、无账可查或错误记录,甚至造成财产物资的流失。

5.业务经办职务与财产保管职务分离。

保管某些财产物资和核对实存数与财存数的职务要分离。

例如,一公司员工小王既担任采购商品职务,同时又负责商品库存保管,那么这种人员安排就很有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的损失。

因为这种情况下,管理上的疏漏极有可能给小王创造舞弊的机会,业务经办是他,保管也是他,职务上没有人对小王进行监督,那么他就很有可能为了一己私利中饱私囊,对商品的数量、价格进行虚报,从中获利。

所以商品存货的保管、收发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建立账卡进行数量核算,相关人员不得兼任采购或销售,也不能担任会计部门有关存货总账、明细账的登记职务。

同时,非实物保管人员应被限制接近资产,不得办理物资收发业务。

商品存货的请领、审批、发放与记账工作必须相互独立,不能由一人包办。

财产物资的保管与清查职务应分离,即应由会计部门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地查对账证、抽点实物,以保证账证相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三、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存在的缺陷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对保障企业进行正常生产经营和财产的安全完整,防止或减少违法乱纪行为,可以起到不可低估的作用。

但是也有其不完善的诸多方面,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存在着以下的漏洞:1.受成本效益原则限制而导致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失效。

不相容职务的分离、组织结构的设置一定要依据企业自身的特点,遵循成本效益原则,否则结果会与意愿想违背。

一个有效的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在很大程度上受运行成本的制约。

首先,岗位的分离需要付出效率降低的成本,经办环节多了,办事的效率必然会降低。

其次,岗位的分离需要付出更高的人工成本,岗位分离必然需要配备更多的人员,对业务经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量也需要加强。

若岗位分离的成本大于企业内部控制的收益,那么岗位分离就没有必要了。

但如果为了节约成本,岗位分离过于简单又会起不到应有的效果,经营管理过程中出现差错、发生舞弊行为的可能性就会增大。

因此,岗位分离应视企业的具体情况而定,既要追求内部控制的严密性,又要考虑成本的控制。

2.随时间推移,因形势变化而导致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失效。

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在设置的初期是有效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人们对于制度逐步适应,制度的威慑力会逐渐衰减而失去效用。

另外,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是针对企业经常且重复发生的经营管理业务,随着企业员工数量、经营业务、发展战略、市场环境的变化,如果出现重大的未预计到的经营管理业务时,不相容职务相分离制度就会失去效力。

因此,企业应根据形势的发展及时对制度本身进行完善,或对执行制度的人进行调整。

有许多时候企业出问题并不是原来的制度不好,而是因为制度是有时效性的,没有及时更新。

3.不同的业务循环中的不相容职务交叉而导致不相容职务相分离控制失效。

例如,A 在销货业务中担任审核同时在投资业务中担任授权,B 在销货业务中担任授权同时在投资业务中担任审核。

A、B 可以相互交换权力使本来在单一业务循环中有效的相互牵制设计失效。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在两个业务循环中两个人担任的职务正好处于上下位对调,这种情况下舞弊的可能性极大。

4.不相容职务设置本身存在漏洞。

一个人在一个业务循环中控制两个重要环节,例如在购货与付款业务中同时担任一笔完整的会计分录包括会计科目、借贷方向和交易金额这三个基本要素,生产企业出口退税的会计分录也不例外,所不同的是,退税业务会计分录的设计还要结合相应的税法规定,保持会计核算和税法原理在内在逻辑上的一致。

很多针对出口退税业务的税法规定和会计法规对会计实务操作的指导性不强。

防止舞弊。

不相容职务设置应该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审计等结合起来。

与此同时,随着电算化的普及、虚拟公司的出现,不相容职务也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例如在计算机系统中,新的不相容职务有:系统开发、发展的职务与系统操作的职务,数据维护管理职务与电算化审核职务,数据录入职务与审核记账职务,系统操作的职务与系统档案管理的职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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