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垃圾处理设施规划
北京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朝阳区政府
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目录前言一、北京市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面临的形势二、北京市“十一五”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发展思路与目标三、北京市“十一五”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四、北京市“十一五”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的保障措施前言随着北京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生产和生活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固体废物日益增多。
大量的固体废物既是危害环境的污染物质,又是可以被回收利用的再生资源。
通过“资源-产品-废弃物-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模式,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培育发展再生资源利用产业,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建设节约型社会、保障可持续发展的重要途径之一。
依据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为贯彻落实北京市城市总体规划(2004-2020),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特制订《北京市“十一五”固体废物处理规划》。
规划范围:规划范围为北京市行政辖区。
固体废物涵盖范围很广,包括城市生活垃圾、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和农业固体废物等。
根据北京市的具体情况,“十一五”期间固体废物处理重点领域为城市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废旧家电、报废汽车、废旧轮胎、废纸和废塑料。
编制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及文件(2) 北京市相关法规标准及文件(3) 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4) 北京奥运行动规划(5) 其他相关规划及文件编制原则:系统性:对固体废物的处理利用实行全过程管理,关注固体废物从收集到再利用的各个环节,整合现有资源,实行全市区域内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资源共享。
相关性:把握固体废物处理利用规划与水资源、生态环境保护、土地等其他专项规划的协调和衔接。
操作性:突出规划目标的可行性和规划内容的可实施性。
基本框架:本规划在研究分析目前北京市固体废物产生、回收、利用现状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突出回收和综合利用两个环节,结合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提出北京市“十一五”期间固体废物处理的基本思路、重点领域、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及保障措施。
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
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和人口的增加,建筑垃圾的产生量也在逐年增加。
建筑垃圾的处理不仅涉及环境问题,还关系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为了有效治理建筑垃圾,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的方案和措施,致力于提高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一、建设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基地为了高效处理建筑垃圾,北京市计划建设多个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基地。
这些基地将通过分类、破碎、筛选、分选等技术手段,将垃圾变废为宝,实现资源化利用。
同时,基地还将配备先进的处理设施和设备,确保垃圾处理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
二、推行建筑垃圾分类制度为了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的处理效率,北京市将推行建筑垃圾分类制度。
根据垃圾的来源和性质,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和利用。
通过分类制度的推行,可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垃圾对环境的污染,并将可回收垃圾进行再利用,达到资源循环利用的目的。
三、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为了保证建筑垃圾的安全、高效运输,北京市将完善建筑垃圾运输管理。
制定严格的运输规定和标准,规范垃圾车辆的数量和运输路线。
同时,加强对垃圾车辆的监管,确保运输的安全和环保。
此外,还将引入信息化管理系统,提高运输的智能化水平,提升管理效率。
四、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建设为了满足建筑垃圾处理的需求,北京市将加强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建设。
建设更多的垃圾处理场所和设备,提高处理能力。
同时,加强对建筑垃圾处置设施的运行管理,确保设施的安全、高效运行。
通过设施建设的不断完善,将建筑垃圾处理的效率和质量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五、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管理为了提高公众对建筑垃圾治理的认识和支持度,北京市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通过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举办论坛和培训等形式,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垃圾分类的习惯。
与此同时,还将加强对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方案的落实和效果的可持续。
综上所述,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综合运用了基础设施建设、分类制度推行、运输管理完善、处置设施建设等多种措施,旨在提高建筑垃圾处理的效率和环境保护水平。
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述
北京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概述一、概述固体废弃物是固态或半固体废弃物的总称,主要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有毒有害和无毒无害固体废弃物三大类,是对持有者没有继续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固体物质。
随着社会和经济的迅速发展、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急剧增加以及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固体废弃物增长速度越来越快。
固体废弃物来源广泛,种类繁多,组成复杂,固体废弃物按化学组成可分为有机固体废弃物和无机固体废弃物;按危害性可分为一般固体废弃物和危险性固体废弃物;按其形状可分为固体废弃物(粉状、粒状与块状)和泥状固体废弃物;按其来源不同可分为矿业、工业、农业、医疗、放射性固体废弃物以及城市生活垃圾,其中城市生活垃圾是产品进入市场后在流动过程中或使用消费后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表1中列出了各类发生源产生的主要废弃物。
表1 各类发生源产生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世界上对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曾采用过多种办法,如堆放、填埋、堆肥、公海倾倒、转移他国或分类回收、综合利用等,这些方法的优缺点如表2所示。
从表中可看出,首选的方法是分类回收,综合利用。
这样不但可以从固体废弃物中回收资源,而且有助于防止污染。
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在垃圾的焚烧和分类处理、再利用方面做得比较好:如丹麦城市垃圾的焚烧和再利用率已达到85%,瑞典达69%,法国达42%。
在垃圾分类回收方面,德国走在欧洲的前列,2001年已对86%的垃圾实行了分选。
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中国21世纪议程》中指出:通过高消耗追求经济数量增长和“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发展模式已不再适应当今和未来发展的要求,而必须努力寻找一条人口、经济、社会、环境和资源相互协调的,即既能满足当代人需求而不对满足后代人需求能力构成危害的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这一内容显示了我国政府对环境问题的重视。
“十五”期间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专门列出了资源与环境技术领域海洋污染防治技术主题,该主题明确指出我国持续、快速的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质量的改善对环境保护提出更高的要求,实现经济与环境的协调发展必须依靠环境科技的强大支撑。
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
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随着城市建设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的产生也逐渐增加,给城市环境和居民生活带来了很多负面影响。
为了更好地治理建筑垃圾,保护环境,提升城市整体形象,北京市制定了一系列建筑垃圾治理方案。
一、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为了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的总量,北京市将建立健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该制度将实行“源头分类、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原则,引导建筑施工方将建筑垃圾按照不同材料进行分类,并在施工现场设置分类垃圾箱,便于垃圾的分流和收集。
二、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为了提高建筑垃圾的再利用率,北京市将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政策。
建筑垃圾中所含有的砖瓦、混凝土等可再生材料将被回收再利用,用于道路建设和土石方工程。
同时,政府将鼓励企业投入建筑垃圾处理技术研发,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的创新和应用。
三、加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为了保障建筑垃圾的有效处理,北京市将加大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力度。
政府将投入资金,修建符合环保标准的建筑垃圾处理厂,实现建筑垃圾的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
此外,政府还将对建筑垃圾处理设施进行监督,确保其正常运行并具备良好的环境保护措施。
四、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意识为了增强公众对建筑垃圾治理的认识,北京市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
政府将组织宣传活动,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广泛宣传建筑垃圾治理的重要性和方法。
同时,政府还将开展针对建筑工人的培训,提高他们对建筑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认识。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希望能够提高广大市民的环保意识,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建筑垃圾治理的良好氛围。
五、加强监督执法,严厉打击违规行为为了保障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北京市将加强监督执法力度。
政府将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建筑施工方的垃圾分类和处理情况进行严格监管。
对于违反规定的行为,政府将依法予以处罚,严肃打击违规行为,确保建筑垃圾治理工作的效果。
综上所述,北京市建筑垃圾治理方案的出台,将通过建立健全的分类管理制度、推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加强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执法等举措,有效减少建筑垃圾的排放,推动建筑垃圾治理工作向更加科学、规范和高效的方向发展。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2年修订)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区、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组织落实市人民政府确定的生活垃圾管理目标。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辖区内生活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组织动员辖区内单位和个人参与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工作。
第五条市政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检查考核和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监督管理。
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环境保护、规划、住房城乡建设、交通、农村工作、商务、卫生、工商、园林绿化、公安、城管执法等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本级人民政府确定的职责,相互协调配合,做好生活垃圾管理的相关工作。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加。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提高城市环境质量,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北京市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未来的一段时间内,实现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知晓率、参与率和准确率显著提高,垃圾源头减量效果明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体系基本完善,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制定相关政策,加大投入力度,同时引导广大市民积极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的强大合力。
2、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分类方式和标准,注重科学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3、源头减量,循环利用鼓励和引导居民从源头减少垃圾产生,推广绿色消费和低碳生活方式,加强垃圾的回收和再利用。
4、依法治理,严格监管建立健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三、主要任务1、完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合理配置分类垃圾桶、垃圾收集站等设施,确保满足居民分类投放的需求。
同时,对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改造和更新,实现分类运输。
2、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能力。
3、建立监督考核机制制定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标准和办法,对各区、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通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
4、推进源头减量限制过度包装,减少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推广净菜上市,鼓励居民采用环保购物袋等。
5、提高分类处理能力加快建设各类垃圾处理设施,提高垃圾焚烧、填埋和资源化利用的水平。
四、实施步骤1、动员部署阶段召开全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动员大会,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
2、试点示范阶段选择部分区域和单位进行试点,探索有效的工作模式和经验,为全面推广提供借鉴。
3、全面推广阶段在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在全市范围内推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现全覆盖。
北京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版)资料
北京垃圾分类处理(完整版)资料(可以直接使用,可编辑优秀版资料,欢迎下载)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和资源循环利用工作(北京市市政市容管理委员会)北京奥运会后,为巩固和扩大奥运成果,全面推进建设“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的战略目标,北京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把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重要举措以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体现。
2009年4月28日市委、市政府向社会公开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市委、市政府围绕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立足首善之区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确定了“一个定位、两个体系、三个目标、四个优先”的工作思路,“一个定位”即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公益事业。
“两个体系”即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三个目标”即“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
“四个优先”即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
通过组织保障和目标管理,分年度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工作目标:1.增加处理能力。
2021年日处理生活垃圾达到1.7万吨,基本实现餐厨垃圾分类收集和资源化处理;2021年形成日处理近3万吨的能力,满足全市生活垃圾处理需要。
提前做好规划选址工作,落实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满足今后可持续发展需要。
2.调整处理结构。
根据垃圾的成分,选择适合的垃圾处理方式。
当前我市应当积极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按照垃圾成分、产生量和设施建设规划,2021年垃圾焚烧、生化处理和填埋比例为2:3:5,实现城区原生垃圾零填埋;2021年比例为4:3:3,基本满足不同成分垃圾处理的需要,实现全市原生垃圾零填埋。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正文:----------------------------------------------------------------------------------------------------------------------------------------------------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各区、县委,各区、县政府,市委、市政府各部委办局,各总公司,各人民团体,各高等院校: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2009年4月28日附: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近年来以筹办北京奥运会为契机,制定发布了《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环境卫生工作的若干意见》(京发[2003]30号),不断加大工作力度,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得到显著提高。
但随着人口不断增长,生活垃圾产生量持续上升与处理设施建设相对滞后、处理结构不合理的矛盾凸显,生活垃圾处理工作面临严峻形势。
为切实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制定如下工作意见。
一、明确生活垃圾处理工作定位,实现“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目标(一)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生活垃圾处理是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城乡生态环境、保障城市安全运行、实现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二)生活垃圾处理工作思路生活垃圾处理工作要围绕大力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立足首善之区的要求,以建设生态、循环、可持续的垃圾处理系统为宗旨,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着力构建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
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一、背景目前,我们面对的一个全球性的问题是如何处置危险废物。
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我国危险废物的总量呈逐年增长的趋势,给我国社会经济和生态环境安全带来了巨大的威胁。
因此,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也成为了非常重要的一项工作。
二、规划目标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目标是:优化现有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布局,科学规划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布局,加强危险废物治理与监控,确保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安全高效运行,实现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并为未来危险废物减量化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三、具体措施为实现上述目标,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将采取以下具体措施:1. 逐步建立危险废物清单根据《中国危险化学品名录》和《危险废物名录》的要求,明确北京市危险废物的种类和数量,构建北京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设施网络。
2. 建设新设施① 合理规划新设施的布局,充分利用现有的工业园区等现有的土地资源。
② 采取先进的技术设施,提高危险废物的处置效率和设施的安全性。
③ 对新设施进行严格的环评和安全评估,确保新设施的环境安全。
④ 加强水土保持,设立周边环境保护设施,保障新设施的周边环境安全。
3. 更新现有设施针对位于城市中心部分、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危险废物处置设施,进行更新改造,提高处理能力和安全性。
4. 合理布局新、老设施北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新设施和更新设施要合理布局,避免存在一定密集度,同时要考虑利用市场机制,增加危险废物转运、处理设施数量和处理能力,提高处理效率、5. 加强监测和保障① 建立危险废物处置设施的环境监测机制,确保正常运行状态。
② 加强对危险废物转移配送和处置的全过程监控。
③ 增加处置设施的维护保养力度,保障设施高效稳定运营。
6. 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的认识和了解,积极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的良好氛围。
同时,加强危险废物处理、转移、运输的宣传和监督力度,切实维护公众的安全和健康。
北京垃圾管理的基本思路与举措
见》 下简 称 《 意见 》) .确 定 了 “ 一个 定位 、两个 体 系 、三个
目标 、四个优 先 ” 的工 作思 路 。 一 个 定位 即 生活 垃圾 处
理 是 关 系 民生 的基 础公 益事 业 。 “ 个 体 系 即 着力 构 建城 两
乡统 筹 、结构 合 理 、技 术先 进 、能 力 充 足 的生 活垃 圾 处理 体
菩 之 区的要 求 ,以建设 生 态 循 环 、可 持 续 的垃 圾处 理 系统
为 宗 旨 .遵 循减 量化 、资 源化 、无害 化 原则 .北 京 市于 2 0 09 年4 2 月 8日发 布 了 《 于 全 面 推 进 生 活 垃 圾 处 理 工 作 的 意 关
京 、科技 北 京 、绿 色 北 京 的 要求 ,北 京 市 垃圾 处 理 减 量 化 资源 化 、无 害化 工作 仍 存在 很 大 差距 .需要 借鉴 国外 先 进经 验 ,抓 住机 遇 ,举 全 社会 之 力 .实 现 生活 垃 圾 由无 害 化 向减量 化和 资源 化 的跨越 式发 展 。
一
受 市 政府 委 托 ,北京 市 市 政 市 容委 正 在 牵 头起 草 北 京市 生 活 垃 圾管 理 条 例 ( 案 )》 。其 中亮点 之 草 是拟 建立 垃圾 分类 责任人 制度 。
北京垃圾管理 的基本思路与举措
口 北京市政市容管委会固体废弃物管理处 邓俊
近 年 来 ,北 京 随 着城 市 化 、工 业 化 、现 代 化 的 高 速 发 展 ,人 口 、资 源 、环 境 矛盾 日益 突 出 按 照 建 设 人 文 北
工作篇 ■
阿苏 卫垃 圾综 合处 理厂
高安 屯焚烧 厂已投 入试 运行
南 宫生活垃圾 堆肥厂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生活垃圾的产生量日益增长。
为了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美丽北京,提高城市治理水平,改善居民生活环境,特制定本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在未来具体时间段内,实现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居民知晓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参与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准确投放率达到具体百分比以上。
形成完善的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体系,提高资源回收利用率,减少垃圾填埋量,降低对环境的污染。
二、工作原则1、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加强政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职责,同时广泛发动社会力量,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垃圾分类。
2、因地制宜,科学分类根据北京市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垃圾分类标准和方法,做到分类准确、操作简便。
3、源头减量,循环利用推行绿色生产和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量,加强资源回收利用,实现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4、依法治理,严格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监督管理,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主要任务1、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广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普及垃圾分类知识,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和分类能力。
制作并发放宣传资料,包括宣传册、海报、短视频等,在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场所进行宣传展示。
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和讲座,邀请专家进行讲解和指导。
利用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和方法。
2、完善分类设施合理配置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的分类要求,在居民区、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等设置相应的收集设施。
规范垃圾分类运输车辆,确保不同类型的垃圾得到分类运输。
建设和完善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提高垃圾处理能力和水平。
3、建立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垃圾分类监督考核制度,对各区、各部门、各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考核。
加强对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6.08•【字号】京政办发[2011]31号•【施行日期】2011.06.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3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〇一一年六月八日关于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的意见为全面推进建筑垃圾综合管理,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利用,不断改善首都市容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北京市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京发〔2009〕14号),现对建筑垃圾综合管理循环利用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目标,以建筑垃圾排放减量化、运输规范化、处置资源化和利用规模化为主线,着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主管、属地负责的建筑垃圾管理体系和城乡统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技术先进的建筑垃圾处置体系,加强全程控制和管理,推动建筑垃圾循环利用产业链形成,努力使本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工作走在全国前列。
二、工作目标目前,本市建筑垃圾年产生量约3500万吨,其中,城六区产生1000万吨(含居民装修垃圾200万吨)。
结合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十二五”时期,本市以拆除性建筑垃圾为重点,实行统筹管理,规范运输行为,合理规划布局,加快资源化处置设施建设,促进资源化产品再利用,不断提高建筑垃圾循环利用水平。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doc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北京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日期: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14710吨(537万吨/年),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14吨(44万吨/年)。
其中:—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0490吨(383万吨/年),餐厨垃圾976吨(36万吨/年);—郊区县日产生活垃圾42),餐厨垃圾238吨(8.7万吨/年)。
(二)垃圾处理现状。
1.收集运输设施。
北京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由专业环卫作业队伍完成。
农村实现密闭化管理地区,一般采取村收、镇运、区处理的管理模式,有部分地区以村为单位组织收集和运输。
为减少运输车次、提高运输效率,北京市配套建设了6座大型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5860吨/日。
2.垃圾处理设施。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设施17座,日总处理能力10350吨,其中堆肥80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8%),焚烧2北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1.2%,其中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1%,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6.6%。
3.粪便处理设施。
,北京市城区及新城日均清运粪便4700吨,其中城区4080吨,郊区新城6渣土产生量约5000万吨(含开槽土),登记消纳量为3500万吨,建筑渣土处理方式主要是在指定地点填坑消纳(全市共有21个消纳点)。
6.融雪剂搅拌站。
目前,北京市城区有融雪剂搅拌站5座,储剂能力为5000吨,4小时内融雪剂最大供应能力为8500吨,可解决1100万平方米道路的融雪剂液覆盖,只能满足城区车行道(4730万平方米)实际作业需要的22.9%,不能满足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垃圾产量预测和存在问题(一)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人口数量、居民炊事用能结构、冬季取暖形式等是影响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理化特性的关键因素。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按照常住人口1650万并综合居民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燃料结构变化情况预测,我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166)。
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附件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一、工作原则按照“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的原则,切实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按照“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要求,到2015年底实现: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31000/日,垃圾焚烧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70%以上,填埋处理比例降至30%以下;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日、源头就地处理能力15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750吨/日;新增垃圾渗沥液处理能力432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8510吨/日,同时增加浓缩液处理功能;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400万吨/年,处理能力达到800万吨/年;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
三、主要建设任务“十二五”时期,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共35项,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5项。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建设。
确保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通州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丰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等一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23100吨/日。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新建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7座,改造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600吨/日,结合源头就地处理,基本满足餐厨垃圾处理需求。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星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星
级评价结果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4.05.15
•【字号】京管办发〔2024〕138号
•【施行日期】2024.05.1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市环境保护
正文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公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星级评价
结果的通知
京管办发〔2024〕138号
各区城市管理委,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各相关企业:
为提高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水平,推进设施一体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提升首都城市发展品质,依据《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行管理检查考评办法》(京管发〔2023〕3号),按照《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综合治理“一厂一策”专项行动方案》(京管函〔2022〕61号)和《生活垃圾处理设施星级评价细则》要求,经属地申报、初审,我委对具备资格的19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进行复核,确定星级评价结果,形成《北京市星级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名录(2023-2025)》,现予以公布。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4年5月15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2.22•【字号】京管发〔2021〕32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城市管理委,环管中心、城市研究院,北京环卫集团、首钢集团、桑德集团等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管工作,规范各类设施安全、环保、稳定运营,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我委对《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京管发〔2017〕203号)进行了修订。
现将修订后的《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2021年12月2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运营管理第三章监督管理第四章附则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促进其安全、环保和稳定运行,有效保护生态环境,保障公众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和《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转运站、卫生填埋场、生化处理厂(含厨余处理厂)、焚烧厂、粪便消纳站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运营监管。
第三条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遵循"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原则。
市级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监督管理工作的综合协调、督促指导和检查考核,负责指导全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定期检查、环境监测及社会监督工作,并对区级城市管理部门属地监管工作进行评价。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1.[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2.[发文机构]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3.[实施日期] 2020-05-014.[成文日期] ----5.[发文字号] ----6.[废止日期] ----7.[发布日期] 2019-12-188.[有效性] 有效(2011年11月18日北京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根据2019年11月27日北京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关于修改〈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三章减量与分类第四章收集、运输与处理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生活垃圾管理,改善城乡环境,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安全,促进首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的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生活垃圾,包括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
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市其他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生活垃圾处理是关系民生的基础性公益事业。
加强生活垃圾管理,维护公共环境和节约资源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
本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全市统筹和属地负责,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处理的社会服务体系。
第四条生活垃圾管理是本市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
市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全市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将生活垃圾管理事业纳入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生活垃圾管理目标,制定各区生活垃圾源头总量控制计划,统筹设施规划布局,制定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保障生活垃圾治理的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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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十一五”规划《纲要》中关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的各项指标,加快环卫设施建设,依据《北京市“十一五”时期固体废弃物处理规划》,特编制我市“十一五”时期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方案。
一、基本情况“十五”期间,我市不断加大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新建9座垃圾处理设施,新增垃圾无害化日处理能力3000多吨,处理率比“九五”末期提高了近40个百分点,全市80%的垃圾在正规垃圾处理场进行了无害化处理。
(一)生活垃圾产生量。
2005年北京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约14710吨(537万吨/年),2004年—2005年餐厨垃圾日产生量约为1214吨(44万吨/年)。
其中:——城区日产生活垃圾10490吨(383万吨/年),餐厨垃圾976吨(36万吨/年);——郊区县日产生活垃圾4220吨(154万吨/年),餐厨垃圾238吨(8.7万吨/年)。
(二)垃圾处理现状。
1.收集运输设施。
北京市城市建成区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工作由专业环卫作业队伍完成。
农村实现密闭化管理地区,一般采取村收、镇运、区处理的管理模式,有部分地区以村为单位组织收集和运输。
为减少运输车次、提高运输效率,北京市配套建设了6座大型垃圾转运站,转运能力5860吨/日。
2.垃圾处理设施。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设施17座,日总处理能力10350吨,其中堆肥80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8%),焚烧22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2%),填埋9330吨/日(占总处理能力的90%)。
2005年北京市垃圾无害化处理率81.2%,其中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1%,郊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46.6%。
3.粪便处理设施。
2005年,北京市城区及新城日均清运粪便4700吨,其中城区4080吨,郊区新城620吨。
建成投产粪便消纳站13座,为城区服务的9座,郊区4座,总处理能力5200吨/日。
城区粪便集中处理率95%,郊区粪便集中处理率50%。
4.餐厨垃圾处理厂。
我市已批准建设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厂,为合理利用资源,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与生活垃圾综合处理相结合,既可以提高生活垃圾的有机物含量,又可以共用部分设施,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
两座餐厨垃圾处理厂日处理能力为400吨。
5.建筑渣土处理设施。
北京市建筑渣土具有专门管理机构,实行渣土消纳许可证和渣土砂石运输车辆许可证核准制度,2005年渣土产生量约5000万吨(含开槽土),登记消纳量为3500万吨,建筑渣土处理方式主要是在指定地点填坑消纳(全市共有21个消纳点)。
6.融雪剂搅拌站。
目前,北京市城区有融雪剂搅拌站5座,储剂能力为5000吨,4小时内融雪剂最大供应能力为8500吨,可解决1100万平方米道路的融雪剂液覆盖,只能满足城区车行道(4730万平方米)实际作业需要的22.9%,不能满足我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
二、垃圾产量预测和存在问题(一)生活垃圾产生量预测。
人口数量、居民炊事用能结构、冬季取暖形式等是影响生活垃圾产生量和理化特性的关键因素。
根据《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04年—2020年)》,按照常住人口1650万并综合居民生活水平、居住条件、燃料结构变化情况预测,2010年我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16620吨(607万吨/年)。
——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8930吨(326万吨/年);——郊区县生活垃圾日产生量7690吨(281万吨/年)。
如果按2010年全市常住人口达到1800万计,生活垃圾日生量将达到18215吨(665万吨/年)。
——城区生活垃圾日产生量9820吨(358万吨/年);——郊区县生活垃圾日产生量8395吨(306万吨/年)。
(二)存在问题。
1.处理设施能力不足。
随着我市人口的不断增长,2010年全市生活垃圾日产生量将达到16000吨—18000吨,而目前设施日处理能力是10350万吨,随着8座垃圾处理场的陆续关闭,处理能力缺口将进一步加大。
此外,由于历史上缺少规范化处理设施而形成的大型垃圾堆仍在污染环境和地下水,进一步增加了设施需求。
2.设施分布不合理。
目前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设计处理能力10350吨/日,郊区县服务能力不足2550吨,现有设施中80%以上处理的是城八区的垃圾,过去农村地区垃圾处理主要以简易填埋为主,未达到无害化要求,随着农村垃圾纳入城市化管理,要求尽快增加设施处理能力和调整垃圾处理设施的整体布局。
3.处理技术单一,资源化、减量化水平低。
我市垃圾处理90%是靠卫生填埋,焚烧、堆肥处理量仅占10%,不仅占用大量土地,而且减量化、资源化水平低。
直接填埋含有大量有机物和水分的原生垃圾,作业难度大、填埋场安全隐患多,同时填埋产生的渗沥液、沼气处理水平低,严重污染周边环境。
4.设施建设用地日益紧张、选址困难。
随着北京市城市建设的迅速发展,城市功能的增加,城市建设用地越来越紧张,同时用地制度不断完善和生态环境要求的不断提高,增加了设施建设用地选址的难度。
如果不改变传统的以卫生填埋为主的垃圾处理模式,不仅浪费大量土地资源,而且将面临着垃圾处理设施离城越来越远、运输和处理成本不断增加,填埋场无处建设等问题。
5.政策保障机制不健全。
一是垃圾处理收费制度不健全,收费标准不统一,征收率较差,垃圾处理资金缺口大,不足以补偿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成本及企业的合理盈利,不利于形成社会资金参与垃圾处理的多元化投资机制。
二是由于此类项目建设用地选址困难,城四区垃圾处理设施均建在其它远郊区县,这些设施对建设地点产生不同程度的环境影响,亟待建立相应的环境补偿机制。
三、总体思路及目标总体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城市为目标,按照统筹规划、优化布局,整合资源,协调发展的原则,科学调整垃圾处理工艺,加快生活垃圾由分散处理向集中处理转变,由以填埋为主的方式向资源综合利用方式的转变。
初步建立起城乡统筹、布局合理、技术先进、处置集中、资源得到有效利用的现代化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
目标:“十一五”期间全市新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3座,改扩建3座,其中:焚烧厂4座(新建),综合处理厂10座(新建),填埋场12座(新建9座,扩建3座),形成焚烧处理能力7200吨/日,堆肥处理能力8050吨/日,填埋处理能力6050吨/日。
另外,“十一五”期间将陆续关闭8座垃圾处理设施。
到2010年,全市共拥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2座,处理原生垃圾总能力18395吨/日,城区、郊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80%。
四、主要任务2010年生活垃圾处理系统以综合处理为主,大幅度减少原生垃圾直接填埋处理量。
形成多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中心,通过垃圾分类与焚烧、堆肥、填埋等工艺的有机结合,统筹资源,发挥各类设施的优势,提高垃圾资源化率和土地利用率。
同时加快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执行严格的污染控制标准,有效减少垃圾处理过程产生二次污染。
重点加快以下领域的环卫基础设施建设。
(一)加强垃圾转运设施能力建设。
我市现有生活垃圾转运站主要服务于城八区,随着郊区垃圾无害化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普遍采取“村收、镇运、区处理”的模式,同时为整合区县间土地资源,应加强各地区垃圾转运能力,以实现垃圾集中综合处理。
拟新建、扩建7座大型垃圾转运站,日增加4860吨的转运能力,新建垃圾转运设施应设有垃圾分类功能,以提高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水平。
(二)提高生活垃圾综合处理能力。
生活垃圾的处理受到分布状态和运输条件的限制,同时考虑到尽量减少生活垃圾填埋量,延长填埋场使用寿命,加大垃圾焚烧、堆肥等方式的处理量,规划2010年形成北部阿苏卫、东部高安屯、西部六里屯、南部南宫——董村几个大型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城区垃圾通过焚烧、堆肥、填埋工艺处理的比例达到4:3:3,提高城区垃圾的资源化水平;郊区县逐步形成相对集中垃圾处理设施,打破区县的限制,建设垃圾综合处理设施。
到2010年前新建或改扩建生活垃圾处理设施26座。
(三)推动郊区粪便处理设施的建设。
为提高郊区粪便处理能力,“十一五”期间,拟新建9座粪便消纳站,新增日处理能力3400吨,主要位于延庆、怀柔、大兴等郊区,解决部分区县目前没有粪便处理设施,粪便的无害化处理率为零的问题。
到2010年城八区、新城地区粪便集中处理率分别达到98%、85%。
(四)完善相关环卫基础设施。
我市现有融雪剂搅拌站不能满足冬季所需融雪剂的需求,拟新建11座融雪剂搅拌站,可解决3833万平方米道路的融雪剂液覆盖,占目前城区道路车行道除雪面积的81%,建成布局合理的融雪剂溶液生产供应系统,提高城市除雪作业快速处置能力。
拟建设建筑渣土综合利用设施4座,主要分布在昌平、丰台、房山及朝阳等地区,总处理规模10000吨/日(不含开槽土)。
拟建设餐厨垃圾处理厂3座,主要分布在朝阳、海淀、大兴等地区,总处理规模1000吨/日。
(五)加快原有设施改造。
加大对现有垃圾处理设施的改造力度,改造现有垃圾填埋场的沼气收集、利用系统,渗沥液处理系统;对现有粪便消纳站逐步加装粪渣制肥装置;在有条件地区的垃圾楼,试点安装垃圾分类装置等。
五、主要措施建议(一)提高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一是将加大宣传教育,在小区及公共场所设置垃圾分类收集装置及分类收集运输车,继续在全市范围内推进小区、社会单位的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减少进入生活垃圾收集系统的总量;二是在垃圾楼、转运站、综合处理厂等处安装垃圾分类装置,通过机械化分选等不同工艺实现垃圾收运中间环节的分类减量,提高垃圾的资源化水平;三是按照《关于北京市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产业化发展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建立和完善环卫专业的回收系统与社会的物资回收系统相结合的垃圾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二)加大政府投资力度。
垃圾处理的副产品附加值低,主要依靠收取垃圾处理费(由财政支付)来运营,可再生能源法出台后,提高了垃圾焚烧发电的上网电价,垃圾焚烧厂在运营中可以有部分收益,但也不能满足运营需求。
因此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以市政府投资为主,区县配套为辅,适当吸纳部分社会资金。
(三)加强项目前期手续工作。
目前,我市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存在征地难、相关手续办理不适应工程建设要求等问题。
为保证垃圾处理设施能够及时的支持我市环境卫生工作,需加快设施征地、规划等前期工作,力争在“十一五”时期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建设任务。
(四)加大科技攻关力度。
加大对不同垃圾处理技术的攻关力度,加快对垃圾压缩中转站降噪除臭技术、垃圾分拣处置工艺以及再生利用技术、渗滤液处理、沼气利用、垃圾堆肥、焚烧发电等技术及垃圾收集处理信息网络技术等的研发,为我市垃圾处理提供先进、适用的垃圾处理技术支撑。
(五)改革完善环卫设施运营管理体制。
根据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公众参与、社会监督和增量改革、存量试点的原则,逐步完善环卫作业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