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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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为进一步加快推动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根据《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制定《北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实施方案(2013-2015年)》。
一、工作原则
按照“优先安排生活垃圾处理设施规划建设,优先采用垃圾焚烧、综合处理和餐厨垃圾资源化技术,优先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优先保障生活垃圾治理投入”的原则,切实建立健全城乡统筹、结构合理、技术先进、能力充足的垃圾处理体系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级统筹、属地负责的生活垃圾管理体系。
二、工作目标
按照“增能力、调结构、促减量”的要求,到2015年底实现: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80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3100
0/日,垃圾焚烧和生化等资源化处理比例达到70%以上,填埋处理比例降至30%以下;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日、源头就地处理能力15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750吨/日;新增垃圾渗沥液处理能力432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8510吨/日,同时增加浓缩液处理功能;新增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400万吨/年,处理能力达到800万吨/年;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
三、主要建设任务
“十二五”时期,本市生活垃圾处理设施的主要建设任务包括:生活垃圾处理设施、餐厨垃圾处理厂和渗沥液处理设施建设任务共35项,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任务5项。
(一)生活垃圾处理设施。
加快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设施建设。确保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顺
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通州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丰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等一批生活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成并投入使用,使全市生活垃圾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达到23100吨/日。
(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
新建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餐厨垃圾处理设施7座,改造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1座,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85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600吨/日,结合源头就地处理,基本满足餐厨
垃圾处理需求。
(三)垃圾渗沥液处理设施。
在大屯垃圾转运站、董村综合处理厂、高安屯焚烧厂等垃圾处理设施项目中增建渗沥液处理设施,提升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阿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等垃圾处理设施渗沥液处理能力。新增渗沥液处理能力432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8510吨/日,全部满足渗沥液处理需求。
(四)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
市政府给予30%的投资补助,新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等5座设施。
(五)垃圾渣土脏乱点治理。
按照“治理既有,杜绝新生”的原则,按年度全部完成253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
四、年度计划
(一)第一阶段(2013年4月-12月)。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2项,续建1项,开工建设4项,完成前期工作11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4400吨/日,关闭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共260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9330吨/日,其中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9850吨/日。
建成鲁家山垃圾分类处理焚烧发电项目和南宫堆肥厂二期(改造)项目。
加快建设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继续推进
村庄搬迁工作,完成设备招标工作,开始主体工程建设。
开工建设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等项目。
完成通州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处理中心、顺义区有机废弃物处理厂、密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延庆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丰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阿苏卫园区配套填埋场、鲁家山灰渣填埋场、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房山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怀柔区垃圾焚烧厂等项目前期工作。
2.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1项,开工建设4项,完成前期工作3项。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2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950吨/日。
建成南宫餐厨垃圾处理厂改造二期项目。
开工建设海淀区大工村餐厨垃圾处理厂、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董村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
完成沙河餐厨垃圾处理厂、延庆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区粪便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前期工作。
3.渗沥液处理设施。建成5项,完成前期工作4项。新增渗沥液处理能力162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5810吨/日。
建成大屯垃圾转运站、高安屯焚烧厂、半壁店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工程和六里屯垃圾卫生填埋场、南宫堆肥
厂渗沥液处理设施扩容工程。
完成董村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工程和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阿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西田阳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扩容工程前期工作。
4.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续建2项,完成前期工作3项。
加快建设石景山区、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完成主体工程建设。
完成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前期工作。
5.完成75处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治理任务。
(二)第二阶段(2014年1月-12月)。
1.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成2项,续建3项,开工建设11项。新增生活垃圾处理能力1000吨/日,关闭生活垃圾填埋场3座(共3080吨/日),生活垃圾处理能力达到17250吨/日,其中焚烧和生化处理能力10850吨/日。
建成焦家坡垃圾综合处理厂、南宫生活垃圾焚烧厂项目。
加快建设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焚烧中心、顺义区生活垃圾处理中心—焚烧二期等项目。
开工建设房山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丰台区生活垃圾处理厂、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通州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朝阳区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生物处理中心、顺义区有机废弃物处理
厂、密云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中心、延庆县生活垃圾综合处理厂、阿苏卫园区配套填埋场、鲁家山灰渣填埋场、怀柔区垃圾焚烧厂等项目。
同时,完成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和阿苏卫生活垃圾焚烧厂周边村庄搬迁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开展。
2.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成4项,开工建设3项。新增餐厨垃圾集中处理能力1300吨/日,处理能力达到2250吨/日。
建成海淀区大工村餐厨垃圾处理厂、丰台区餐厨垃圾处理厂、鲁家山餐厨垃圾处理厂、董村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
开工建设沙河餐厨垃圾处理厂、延庆县餐厨垃圾处理厂、通州区粪便和餐厨垃圾处理厂等项目。
3.渗沥液处理设施。开工建设4项。
开工建设董村综合处理厂渗沥液工程和安定垃圾卫生填埋场、阿苏卫垃圾卫生填埋场、西田阳垃圾卫生填埋场渗沥液处理设施扩容工程。
4.建筑垃圾处理设施。建成2项,开工建设3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能力达到600万吨/年。
建成石景山区、大兴区建筑垃圾资源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