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艺术论文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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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建筑艺术论文范文2篇

中国建筑艺术论文范文一:中国建筑设计欣赏论文

岭南建筑是中国建筑艺术的一朵奇葩,有着鲜明的地方特色和个性特征,蕴含着丰富的文化内涵。近年来,关于岭南建筑艺术特征的探索正从各个层面展开,得到学界的广泛关注和日益重视。本文仅就岭南建筑的界定及其人文品格作一管窥蠡测,以期抛砖引玉。

一岭南建筑的由来与界定

1949年建国以前,直至建国后的头10年,建筑界虽偶有广东建筑的称呼,但尚无岭南建筑的提法。岭南建筑的称呼是伴随着新中国建筑的发展与广东建筑突出成就的取得而逐渐为人们所接受的。建国之初,百业待兴,中国建筑迎来了大发展的良好机遇。50年代中期,当时的建筑界盛行复古主义,刮起一股“大屋顶”之风,产生了“凡建筑须盖大屋顶”的无形规定。面对滚滚而来的复古主义潮流,深受岭南文化熏陶、“敢为天下先”的广东建筑师们并未随波逐流、人云亦云。他们在行动上表现出灵活的变通性(如由林克明先生设计1956年落成的广东科学馆、由夏昌世先生设计于1954年落成的现华南理工大学二号楼在屋顶形式和斗拱运用上就作了变通处理),在思想上开始有意识地探索广东建筑的地方特色和艺术特征。1959年,时任我国建筑工程部部长的刘秀峰同志在全国建筑艺术座谈会上提出“要创造中国的社会主义的建

筑新风格”的要求和倡议。自1960年开始,广东建筑界围绕“新建筑”、“新风格”展开了热烈、认真的讨论。讨论的中心话题是:广东建筑是否应有自己的特色?大家在讨论中一致认为,广东有自己的特点,广东建筑也应该有自己的特色,即应有岭南建筑的特点。与此同时,广东建筑界也开始尝试着对以往建筑实践进行总结和归纳。

从学理层面上说,正式提出“岭南建筑”的时间是在1957年。其标志是时任华南工学院(1988年更名为华南理工大学)建筑系教授的夏昌世先生1957年在《建筑学报》上发表了题为《通风、隔热、遮阳》的论文。夏昌世教授指出:岭南建筑应有自己的特点,满足通风、隔热、遮阳的要求。首次论述了岭南建筑(广东新建筑)的特点。这是岭南建筑的学理渊源。此后,岭南建筑渐渐地为人们所知晓、接受和承认,知名于全国建筑界,并成为广东新建筑的代名词。“岭南”本意指地理上的五岭(越城岭、都庞岭、明渚岭、骑田岭、大庾岭)之南的广大地区,但“岭南建筑”,从其被提出的学理初衷和被认可的时代背景来看,即指建国以后的广东建筑,或称广东新建筑。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广东古建筑被称为岭南古建筑,1840~1949年的广东近代建筑被称为岭南近代建筑。就广东建筑而言,其重点是广府语系的珠江三角洲地区。故此,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建筑成为岭南建筑的最主要内容。

由于广东在地理条件、历史条件、经济条件、人文条件等方

面的独特性和优越性,广东建筑在新中国的各个建设时期往往开全国风气之先,如50~60年代的“矿泉别墅”、“广州友谊剧院”,70年代的“广交会”、“白云宾馆”,80年代的“白天鹅宾馆”、“国贸大厦”,几度出现引领全国建筑界的建筑创作的繁荣局面。

随着广东新建筑的创作繁荣和成功实践,国内建筑界一方面对这种实践的成功经验进行学习和总结,另一方面也开始了关于以上述建筑为代表的广东新建筑的地域性、时代性和文化性的理论争鸣和学术探讨。在这场方兴未艾的探讨争鸣中,其中一个最具根本性的问题就是关于岭南建筑的学术界定。对此,目前学术界主要有三种观点。一是“地域论”。这种观点从“岭南”的地理概念出发,认为岭南建筑即建在岭南地区的建筑,包括广东、海南、港澳以及福建南部、广西南部、台湾南部等区域的建筑。二是“风格论”。持此论者认为,岭南建筑即具有独特的岭南文化艺术风格的建筑,这种风格特征主要表现在适合岭南气候地理条件的平立面设计、建筑部件结构与造型以及富于岭南地域文化内涵的建筑装饰。三是“过程论”。与前面两种观点不同,过程论者着眼于建筑艺术的创作主体及其创作实践活动,认为岭南建筑是指在岭南地区这块特定的土地上所开展和进行的求新、求变、不断探索的建筑创作实践活动。换言之,岭南建筑即岭南建筑创作实践活动的简称。

我们认为,上述三种观点都有其相对的合理性和借鉴意义,

但也都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难以说明岭南建筑丰富的本质内涵。“地域论”强调建筑的地域性,有助于揭示岭南建筑的地域特征和某些方面的技术个性。但是,“岭南建筑,是一个有自己追求和风格的建筑创作流派。正如并不是所有岭南的绘画都可归于…岭南画派‟一样,并不是所有建在岭南地区的建筑都可以称之为…岭南建筑‟”。“风格论”更接近于对岭南建筑的艺术特征的揭示,强调建筑的文化性,有助于把握岭南建筑的文化和艺术本质。然而,为了强调建筑的艺术性而否定建筑的技术个性,不但有悖于建筑是技术与艺术的结合这样一个客观事实,而且也难以真正阐释建筑的风格问题。因为建筑的艺术风格有赖于对建筑材料的技术处理,甚至,建筑的技术水平与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建筑风格的形成与演变。“过程论”强调建筑是一种纯粹的创作实践活动,无视建筑的地域性和文化性的理论探索和经验总结,流露出一种“建筑创作无需理论指导”的非理性倾向,无益于岭南建筑创作及发展,不利于岭南建筑的理论研究。鉴此,我们提出“文化地域性格”的新观点来界定岭南建筑,以表示对目前关于岭南建筑“地域论”、“风格论”、“过程论”的学术借鉴和理性鉴别。建筑审美属性的最高标准在于建筑的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的三者统一。“文化地域性格”论的意义在于对岭南建筑的地域性、文化性、时代性这三者的综合揭示。“文化地域性格”论诠释了岭南建筑的三大层面的内涵,即岭南建筑的地域技术特征、文化时代精

神、人文艺术品格。岭南建筑,作为审美对象而激起人们的审美情思、赋予人们审美享受,往往是以其地域技术特征为表、文化时代精神为里、人文艺术品格为核的。夏昌世和莫伯治二位前辈,作为岭南建筑的先驱者,在论述岭南庭园时指出,岭南地区包括了“广东、闽南和广西南部? 这些地区不但地理环境相近,人民生活习惯也有很多共同之处”。正是岭南地区的自然、社会和人文环境,影响着岭南建筑的形成和发展?铸塑了岭南建筑的技术个性与人文品格。

二岭南建筑的人文品格

建筑的人文品格主要是指通过建筑布局、风格造型、空间组合和细部处理等建筑形象要素所表现出来的艺术哲理、设计思维、文化精神和审美情趣。建筑的人文品格是以建筑的技术个性为基础的。建筑的技术个性指建筑的平面布局、立面造型、空间组织、细部处理等方面的技艺表现手法和特征。而建筑的技艺表现,从建筑的平面布局到立面造型,抑或空间组织和细部处理,都必须遵循建筑的客观适应性原理①。建筑是人为且为人的居住环境,所以,在“人为”即进行建筑的设计建造时,一方面要认真思考当地的气候特点、地形地势来考虑建筑的布局和造型,另一方面又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始终不忘建筑为人所用,满足人们的实用和审美需要的双重目的,从而实现“回归自然、回归环境、回归人性”的建筑设计理想,以便显露建筑的技术个性和人文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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