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全成本科目表
网等。(二次加压供水设备及安装进入建安
工程1.4.3.2加压给水设备及安装工程)
工程部
含生化池土建与工程的安装,环保手续办理 等。生化池外的管网全部纳入给排水工程。
3/5
成本科目表
科目代码 科目级次
科目名称
1.7.2
3
会所
1.7.2.1 1.7.2.2
4
建筑工程费
4
安装工程费
1.7.2.3
4
设施设备工程费
工程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等。子项目同1.4。
发展部部/工程部/
采购部
成控部
成控部
成控部
成控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子项目同1.4。
成控部/工程部/采
购部
成控部/工程部/采
购部
营销部/企划部/发
展部
营销部
企划部 企划部
含所有基础、主体、建筑装修、精装修、安 装及设备工程。子项目同1.4。
3
软景工程
3
景观安装工程
3
零星工程
1.5.7
3
其他
1.6
2
基础设施工程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6.10
3
市政供水工程
3
市政供电工程
3
天燃气安装工程
3
安防及智能化工程
3
通信、宽带系统工程
3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
3
给排水系统工程
3
计、高回填设计等项目。
设计部
工程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序号 一 (一) 1 2 (二) 1 2 3 4 5 (三) 1 2 3 (四)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8) (9) (10) (3) (4) (5) (6) (7) (1) (2) 科目名称 供水生产 直接工资 人员工资 津贴、补贴 直接材料费 实际消耗原材料 实际支付原水费 辅助材料费 备品备料费 燃料、动力费 其他直接支出 职工福利 水文水工观测费 临时设施费 制造费 固定资产折旧费 修理费 机物料消耗 水资源费 低值易耗品 租赁费 运输费 设计制图 监测费 保险费 办公费 差旅费 水电费 了暖费 劳动保护费 试验检测费 0.045 0.025 0.013 0.033 0.300 0.036 0.050 0.020 0.030 0.010 0.025 200元/人年(参考) 300元/人年(参考) (1)×12% 总资产的5‰ 360元/人年(参考) 0.015 0.010 0.032 0.032 0.014 0.038 0.075 0.700 0.208 0.080 0.010 0.013 3--5实际发生数平均值 〔(1)+(2)〕×14% 费用 (万元) 0.189 0.100 0.080 0.020 0.057 1人×(800/人月) (1)×25~35% 备注
供水生产成本、费用核算表
序号 17 18 二 1 2 三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四 1 2 3 4 五 (48) (49) (50) (51)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29) (30) (27) (28) 科目名称 季节性修理期间停工损失费 其他制造费 营业费用 劳动保险费 待业保险费 咨询费 审计费 诉讼费 绿化费 土地使用费 土地损失补偿费 技术转让费 无形资产摊销 技术开发费 开办费摊销 业务招待费 坏帐损失费 财务费 筹资费 贷款利息 汇兑净损失 金融机构手续费 一至四项合计 0.339 0.010 按《水管财务制度》第52条规定 0.075 0.030 0.002 0.002 0.03 0.001 0.030 0.010 按黔价经〔97〕第92号文规定 水费总收入的3% 〔(1)+(2)〕×2% 〔(1)+(2)〕×1.5% 〔(1)+(2)〕×30% 〔(1)+(2)〕×1% 费用 (万元) 0.025 0.113 0.075 0.150 按《办法》规定3% 备注
南京市规费标准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南京市主城区收费标准汇总表
施配套工程
多层建筑高度≤18m
小高层18m<建筑高度≤54m
建筑面积≤1万m 223291万m 2<建筑面积≤3万m 219213万m 2<建筑面积≤5万m 2
13
15
5万m 2<建筑面积≤8万m 2
11
13
建筑面积>8万m 2
911
建筑面积≤5万m 2
2025
建筑面积>5万m 2
1518
泵房建设工
程费
运行维护费
项 目
施工图审查费。
雷击风险评估费
高层54m<建筑高度≤100m
╱
2421
19
17
32
24
190元/平方米。
有关[2012]319号
号)精神,现就降低我市新建居住区供配电工程
工程 价格 通知
,市政府办公厅,市经信委
2012年11月1日起执行,原宁价工〔2010〕35号文件 京 市 物 价 局
南京市物价共印25份
市物价局办公室印共印25份。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二、水量及差率
B22
1、年供水总量(万m3)
B23
2、年售水总量(万m3)
B24
3、产销差率(%)
B25=100-B24÷B23×100
4、管网漏损率(%)
B26
三、供水单位成本(元/ m3)
B27=B1÷B23÷(1-B26÷100)
填表日期年月 日
内心强大比什么都重要,你要照顾好自己,承认自己的平凡,但是努力向好的方向发展,可以平静面对生活,安然的听从自己内心的感受,不受其他影响,你可以迷茫,请不要虚度。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B10
8、其他制水费用
B11
(二)输配成本(万元)
B12=∑(B13:B17)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B13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B14
3、动力费
B15
4、修理费
B16
5、其他输配费用
B17
(三)期间费用(万元)
B18=∑(B19:B21)
1、管理费用
B19
2、销售费用
B20
3、财务费用
附表2: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 )年
( )年
( )年
备注
一、供水总Leabharlann 本(万元)B1=B2+B12+B18
(一)制水成本(万元)
B2=B3+∑(B5:B11)
1、原水费
B3
其中:水资源费
B4
2、原材料费
B5
3、动力费
B6
4、外购成品水费
B7
5、修理费
B8
6、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B9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1]15号_1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印发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的通知(鄂价成规[2011]15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物价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0]2613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
现予公布,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一日湖北省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暂行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城市供水价格调整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和公开透明,提高供水价格调整的科学性、合理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城市居民生活用水价格调整的市、州(含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下同)。
县、市政府所在地城镇(含建制镇)供水价格调整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包括供水企业调价成本公开、成本监审过程公开、成本监审结果公开、政府制定价格结论公开。
第四条企业调价成本公开。
城市供水企业在按价格管理权限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申请价格调整时,应通过本企业网站及当地媒体公开企业调价成本。
成本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经营情况(附表一)、成本费用情况(附表二),以及与水价调整相关的情况。
供水企业在公开本企业调价成本时,应专门设立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指定专人负责处理咨询事项。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等有关规定,本局于2015年3 月17 日至3月27日对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2014年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实施了监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被监审单位基本情况苏州市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位于苏州市人民路1100号,改制于2012年,其前身为苏州市自来水公司,现隶属苏州水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汪香元;目前注册资本100,000.00万元,均为国有资本。
公司经营范围:自来水供应,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给排水安装,二次供水设备安装,给水工程设计,水质检测与分析,给水器材供应,自有房屋出租。
至2014年底,公司员工642 人;固定资产原值283,631.48万元;设计日供水能力为90.00万立方米,拥有DN100以上供水管网2205 公里,承担姑苏区、相城区和木渎镇、胥口镇供水任务,供水用户466848户,其中居民用户435501户,工商用户28349户,其他用户298 户。
二、成本监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三)《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四)《江苏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五)《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六)《江苏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七)《定价成本监审专门技术规范—固定资产折旧计提》;(八)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三、成本监审程序2015年3月4 日,本局收到公司上报成本资料后,即对该资料进行了初步审核。
3月17日,向公司发出了《成本监审通知书》,并进行实地监审。
监审小组根据提取资料进行审核并形成初步结论,期间与被监审单位进行了沟通,形成《成本监审初审意见表》,并于3 月27日召开成本监审集体审议会议。
根据集体审议结论向被监审单位送达《成本监审意见告知书》,该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回复了书面意见,在此基础上形成本监审报告。
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成本核算办法
浙江省城市供水价格成本核算办法一、总则(一)为规范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工作,促进供水(或制水)企业建立健全成本约束机制,提高城市供水价格决策的科学性和透明度,根据《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监审暂行办法》(国家计委25号令)、《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结合我省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对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供水价格成本监审行为。
(三)城市供水价格成本监审(以下简称“成本监审”)有下列基本任务:1、定期调查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营业务成本费用情况、供水价格及附加的各种收费基金情况;2、全面审查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成本项目设置是否正确,成本核算、费用分摊是否合法、合理;3、正确审核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生产、销售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计算自来水总成本和单位成本,核算价格成本;4、及时汇总、分析,计算平均成本,提供分析报告。
(四)城市供水(或制水)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制度,准确记录和核实生产经营中各项成本数据,依法核算成本,不得弄虚作假。
1、按照《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下列费用应当列入供水成本:(1)生产输配过程中实际消耗的原水、动力、混凝剂和消毒剂等药费;(2)组织和从事生产、输配人员的工资以及按规定范围和比例计提的职工福利费;(3)生产输配过程中按规定计提的固定资产折旧以及为保证固定资产正常使用的修复性费用;(4)水厂的水质检验费、挖泥费等;(5)生产输配过程中发生的办公费、水电费、机物料消耗、差旅费、保险费、取暖费、劳动保护费、运输费、修理费、租赁费、低值易耗品摊销、绿化费、设计制图费,试验检验费;(6)管网养护费和爆管事故损失费;(7)经财政部门审查批准列入成本的其他费用。
2、下列费用不得列入供水成本:(1)经营者非持续、非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的不合理费用;(2)固定资产盘亏、报废、毁损和出售的净损失,滞纳金、违约金、罚款和公益救济性捐赠;(3)各种资本性支出,即为购置和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资产的支出,以及改良固定资产使用性能的费用;(4)对外投资支出;(5)与主营业务无关的其他支出;(6)法律、法规和规章明确不得计入成本的其他支出。
表二城市供水企业主营业务成本明细表
11
其中:液氯费
12
液氯总用量(公斤)
13
单位供水液氯用量(公斤/立方米)
14=13÷1
液氯平均价格(元/公斤)
15=12÷13
(2)混凝药剂
16
其中:硫酸铝费
17
硫酸铝总用量(公斤)
18
单位供水硫酸铝用量(公斤/立方米)
19=18÷1
硫酸铝平均价格(元/公斤)
20=17÷18
(3)其他材料
67=65÷1
九、按标准漏损率调整的售水总量(立方米)
68=2+1×(标准漏损率)
十、单位供水定价成本(元/立方米)
32
(2)其他机器设备
33
(3)净水构筑物
34
(4)房屋
35
(5)
37
7、其他费用
38
其中:水质检测、监测费
39
8、外购成品水费用
40
其中:外购成品水平均单价(元/立方米)
41
二、输配成本(元)
42=43+46+51+56+57+58
1、输配人员人工成本
43=44+45
58
三、主营业务销售成本合计(元)
59=3+42
四、主营业务期间费用(元)
60
五、主营业务销售税金及附加(元)
61=62+63+64
(1)城建税
62
(2)教育费附加
63
(3)其他
64
六、完全成本合计(元)
65=59+60+61
七、单位售水成本(元/立方米)
66=65÷2
八、单位供水成本(元/立方米)
自来水厂成本核算表
21304000.00
192,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28000.00
2.4
管理费(数据参照可研,0.5%)
2305500.00
-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280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280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795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30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1,526,400.00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哈尔滨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10.26•【字号】•【施行日期】2015.10.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哈尔滨市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等有关规定,我们对哈尔滨供水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供水集团)2014年磨盘山水源城市供水相关成本费用情况实施了定价成本监审。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供水集团是经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授权,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国有资产所有者权能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国有独资公司。
注册地址道里区尚志大街31号,主要负责江南城区市政供水管网范围内的供水生产、经营、管理和服务,配合市政府进行供水管网配套改造和建设,代收城市污水处理费等工作。
现有城区输配水干支线约1390公里,自2010年1月1日起,哈尔滨市江南城区市政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用户,全部由磨盘山净水厂供应自来水,磨盘山净水厂日供水能力为90万立方米。
二、成本监审依据(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二)《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42号令);(三)《定价成本监审一般技术规范(试行)》(发改价格〔2007〕1219号);(四)《黑龙江省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黑价成字[2007]第121号);(五)《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相关行业财务会计制度;(六)哈尔滨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成本审核报告及披露的相关情况;(七)供水集团提供的财务核算资料及其他材料;(八)成本监审工作人员现场勘察、市场调查搜集的有关资料。
三、成本监审计算公式供水单位定价成本=供水定价总成本/售水量供水定价总成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期间费用四、成本监审过程成本监审依据规定的程序进行,主要程序是:向供水集团送达定价成本监审通知书;对提供的成本材料进行初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开展审核工作;到供水集团进行实地成本监审;形成初步监审意见,召开会议集体审议;征求供水集团意见;出具成本监审报告。
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四川省物价局四川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2006年10月23日川价发〔2006〕215号各市、州物价局,建设局:为提高政府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管理的科学性,规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42号),结合我省城市供水企业的实际,制定了《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施行中发现的问题请及时报告省物价局、省建设厅。
附件:1.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2.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表附件一:四川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政府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的科学性,规范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42号),结合我省城市供水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城市供水经营者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是指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在制定价格过程中调查、测算、审核城市供水经营者提供的供水成本基础上核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的行为。
本办法所称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是指一定范围内城市供水经营者社会平均合理费用支出,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城市供水价格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应当注重其合理性、平稳性和完整性。
具体核算原则是:1、权责发生制原则。
凡是当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支付,均应计入当期成本;凡是不属于当期成本应负担的费用,即使款项已经支付,也不能计入当期成本。
2、合法性原则。
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规定的费用不能计入供水成本。
3、相关性原则。
凡与城市供水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一律不能计入城市供水成本。
第四条核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必须以有权部门的批文和批件、经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审计等政府部门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审核无误、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做到真实、准确、完整、合理。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说明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说明
摘要:
1.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的背景和目的
2.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的内容
3.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的实施情况
4.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的作用和意义
正文: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旨在规范水利工程供水的定价成本监审行为,提高政府价格监管的科学性、合理性和透明度,促进水利工程良性运行和水利事业健康发展。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包括供水成本的各个方面,例如水资源费、折旧费、年运行维护管理费(大修理费) 以及其他按规定应计入成本的费用。
这些成本是制定水利工程供水价格的基础,也是政府对水利工程供水成本进行监审的重要依据。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自2023 年4 月1 日起开始实施。
其实施情况良好,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
它不仅提高了水利工程供水的定价透明度,而且促进了水利工程的健康发展。
水利工程供水定价成本表的作用和意义深远。
它不仅有利于促进政府对水利工程供水成本的监管,而且能够提高水利工程供水的效率和质量,更好地满足社会对水资源的需求。
同时,它也有利于推动水利事业的健康发展,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水价调整成本公开的公告-
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东莞市水价调整成本公开的公告正文:----------------------------------------------------------------------------------------------------------------------------------------------------关于公开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等24家供水企业供水成本的公告我局计划2015年12月中下旬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本次水价改革涉及包括大市区供水企业东江自来水公司等24家供水企业。
根据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做好城市供水价格调整成本公开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粤价〔2010〕290号)的要求,供水企业应通过本企业网站或当地政府网站进行成本公开,公开的主要内容包括企业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
为做好本次水价改革企业成本公开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根本利益,我局收集了24家供水企业的有关经营情况和成本数据,自2015年11月18日起予以公示。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开内容东莞市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等24家供水企业2012-2014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见附件1)二、公开时间2015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
三、公开方式将24家供水企业的数据集中在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进行公示,网站网址为:。
四、咨询受理社会各界可通过电话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向相关企业对公开的内容进行咨询,各供水企业要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发改价格〔2010〕2613号文的规定,在受理咨询后五个工作日内回复咨询者。
各供水企业的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附件:1、24家供水企业2012-2014城市供水企业基本情况表、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点击企业名称即可查看相关数据)01东江水务有限公司.pdf02东江自来水有限公司.pdf03东坑镇自来水公司.pdf04道滘自来水公司.pdf05企石自来水服务公司.pdf06高埗自来水有限公司.pdf07长安自来水公司.pdf08洪梅自来水公司.pdf09虎门水务投资有限公司.pdf10大朗镇自来水公司.pdf11石龙自来水总公司.pdf12茶山自来水公司.pdf13中堂镇供水厂.pdf14大岭山水务有限公司.pdf15沙田自来水厂.pdf16横沥自来水公司.pdf17松山湖供水有限公司.pdf18虎门港供水有限公司.pdf19寮步自来水公司.pdf20麻涌镇自来水公司.pdf21望牛墩供水厂.pdf22厚街自来水公司.pdf23石碣镇自来水公司.pdf24石排镇自来水公司.pdf2、24家供水企业咨询电话和电子邮箱.pdf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2015年11月18日关于公开东江自来水公司等24家供水企业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的公告我局计划2015年12月中下旬召开水价改革听证会,本次水价改革涉及包括大市区供水企业东江自来水公司等24家供水企业。
城市供水工程报价单水厂与供水管网建设费用
城市供水工程报价单水厂与供水管网建设费用一、引言城市供水工程是现代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
水厂与供水管网的建设费用是城市供水工程中的重要因素之一。
本文将对水厂与供水管网建设费用进行详细论述。
二、水厂建设费用水厂是城市供水工程的核心设施,其建设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土地费用:水厂需要占用一定面积的土地,因此土地费用是建设水厂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土地费用的计算应根据实际情况,包括土地购置、征地拆迁和土地使用费等。
2. 建筑工程费用:水厂需要建设各类建筑物,如厂房、办公楼、实验室等。
建筑工程费用包括结构设计、施工和装修等方面的费用。
3. 设备采购费用:水厂的正常运营需要各类设备,如水质监测设备、处理设备、输水设备等。
设备采购费用包括设备购置、运输和安装等费用。
4. 技术支持费用:水厂的运营需要一定的技术支持,包括咨询、培训和维护等方面的费用。
5. 运营成本预留:水厂建设完成后需要投入正常运营,运营成本预留是保障水厂正常运行的重要一环。
三、供水管网建设费用供水管网是将水源从水厂输送到各个用水点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建设费用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管道建设费用:供水管网的主体是管道,其建设费用包括管道敷设、连接、保温和维护等费用。
2. 泵站建设费用:供水管网中的泵站用于增压和输送水源,其建设费用包括泵站设备、管道连接和电力供应等费用。
3. 水箱建设费用:供水管网中的水箱用于储存水源,其建设费用包括水箱建造、维护和污水处理等费用。
4. 管网监测费用:供水管网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监测和维护,管网监测费用包括监测设备和人员培训等费用。
5. 运营成本预留:供水管网建设完成后需要投入正常运营,运营成本预留是保障供水管网正常运行的重要一环。
四、总结水厂与供水管网的建设费用是城市供水工程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控制和估算建设费用,可以有效提高城市供水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在建设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土地费用、建筑工程费用、设备采购费用、技术支持费用以及运营成本预留等方面的因素。
.辽源供水成本分析表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辽河净水厂-吸水井土建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采暖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通风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照明及防雷接地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及吸水井工艺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电气 辽河净水厂-送水泵房监控 辽河净水厂-清水池土建 辽河净水厂-清水池工艺 辽河净水厂-清水池仪表电缆 辽河净水厂-综合楼土建 辽河净水厂-综合楼采暖 辽河净水厂-综合楼给排水 辽河净水厂-综合楼照明及防雷接地 辽河净水厂-综合楼弱电 辽河净水厂-机修仓库土建 辽河净水厂-机修仓库采暖 辽河净水厂-机修仓库给排水 辽河净水厂-车库照明及防雷接地 辽河净水厂-警卫室土建 辽河净水厂-警卫室采暖 辽河净水厂-警卫室给排水 辽河净水厂-门卫室照明及防雷接地 辽河净水厂-自控仪表工程 辽河净水厂-拆除工程 辽源市北城区供水系统改造项目(老加 压站、辽河)水厂土建及安装工程 合 计
100657 99471 17165 227431 169067 198496 1329 192239 187691
15167 8790 2645 6510 17022 4851 2647 6052 17402
145357 149118 41513 283860 222643 232434 117411 277332 254929
1267.68 278.19 9350.82 7883.64 3784.53 772.65 30.36 426.78 337.44 1464.6 4955.85 710.7 123.75
1228718 36861.54 64141 3015 0 1924.23 90.45 0 5536.56 8582.04 5271.75 3303.72 0 4360.71 4473.54 1245.39 8515.8 6679.29 6973.02 3522.33 8319.96 7647.87
成本测算表
成本测算表
测算基础 建筑面积
单位 ㎡
系数
项 道路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土石方量 ㎡ 1.50
土石方量
5.00
基底面积
建筑面积
围墙面积 ㎡ 项
占用面积 ㎡ 围板面积 ㎡ 0.01
工作量
基底面积 ㎡ 2.156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建筑面积 ㎡
合价(万元)
建筑面积单方造 价
工程量及单价说明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按施工图设计费6.7%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以总用地面积按15元/㎡计收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0.00
成本测算表
序号
成本项目
一 土地成本 1 土地出让金 2 土地契税 3 拆迁补偿费 4 综合交易费 5 拆迁过渡费 二 前期工程费 1 项目策划定位费 ◆ 项目策划定位费 2 勘测费 ◆ 地形测绘费 ◆ 地质勘察费 3 规划设计费 ◆ 项目规划设计
规划及方案设计 扩初及施工图设计 销售中心设计费用 景观方案、施工图设计 外立面装饰设计 ◆ 精装修设计
◆ 外墙外保温
外保温面积 ㎡
◆ 地面保温 ◆ 屋面保温 7 栏杆百页工程
城市供水运营成本情况说明【模板】
附件2:城市供水运营成本情况说明一、经营者概况(一)基本情况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系在原厦门市自来水公司、厦门市污水处理厂、厦门市北溪引水管理所等十四家单位的基础上,于2003年6月组建成立的国有企业。
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叁拾亿元(¥300,000万元),其中:由厦门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2,501,676,229.85元,占注册资本的83.39%、由厦门海沧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408,197,690.67元,占注册资本的13.61%、由厦门市集美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90,126,079.48元,占注册资本的3.00%。
集团的主要经营范围包括:水务行业的投资、建设、设计、施工、经营,包括自来水和直饮水的供给、污水处理、中水回用、水源建设、给排水设计施工、自动化工程设计安装、水质监测及仪器仪表检定等。
目前,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拥有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等近20家控股或参股的子公司,均独立核算;母公司设公司本部、原水分公司、售水分公司、结算中心四个会计核算单位。
本次监审仅对与自来水生产、输配、销售和管理相关的核算单位,包括原水分公司、中环制水、售水分公司和公司本部成本进行审核。
原水分公司主要负责坂头水库及原水输送,下设三个管理站。
坂头水库管理所负责水库管理;江东泵站管理所负责管道供水管理;北溪引水管理所负责北溪左干渠供水管理。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主要从事自来水生产,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财务独立核算。
其中厦门水务集团拥有55%股权,中环保水务投资有限公司拥有45%股权。
因制水是城市供水重要环节,原水、制水、供水应一体化考虑,因此本次成本监审将厦门中环制水公司制水成本合并计入城市供水成本。
根据企业会计核算相关规定,合并抵销厦门水务中环制水公司制水成本中的原水费支出①、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售水分公司)输配成本中购水支出②及其他关联交易项目。
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包①系厦门水务中环制水有限公司向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分公司)购买的原水费用,厦门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原水分公司)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 2012年、2013年、2014年分别为2.04亿元、2.20亿元、2.39亿元。
制水总成本表
制水总成本表
一般除盐水成本计算:(A+B)/Q
A:设备折旧(元/年),总建造费用除以折旧年限.一般为10年、15年、20年,各家不同。
B:运行成本(元/年):年消耗再生剂费用、年消耗电费、年设备维修费用(如没有,可按5-10%总建造费用)、年运行人员工资、年树脂添加费用(按现有树脂的5-10%计)、年清水消耗费用、化验室费用、管理费用、其它摊提。
Q:年制水量(吨/年)。
A:折旧费用,分设备折旧和厂房折旧,设备折旧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减去10%的残值,除以年产水量,作为每吨水的折旧费用,房屋及设备基础可按照设计使用年限同理计算。
B:运行成本:原材料的消耗费用,如使用自来水等。
设备的大修、维护费用,按照实际消耗计算。
年消耗药剂费用,如再生剂,混凝剂、酸碱及所有化学药品。
环保排污费,向环保局定期定量所交纳费用。
员工工资,含福利保险等。
树脂添加,按实际计算。
其它摊提。
C:财务费用,很多企业都是使用贷款建设,同比要支付银行相应利息,利息应按照建设投入比例分摊计算。
管理费用,包括差旅费,办公费、培训费及其他学习费用。
另外,还要注意税金的影响。
[(年原水消耗量*当地水价)+设备折旧费+年度树脂添加量*单价+年度设备维护综合费用+人工费用(工资\\奖金\\福利)+药品费用(酸\\碱\\阻垢剂\\清洗剂\\石英砂费用等)+电费(设备总功率*上网电价*年运行时间)]/年度制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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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
)年
填表日期
年
月
(
)年
备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表2:
城市供水成本费用表
企业名称: 项目名称 一、供水总成本(万元) (一)制水成本(万元) 1、原水费 其中:水资源费 2、原材料费 3、动力费 4、外购成品水费 5、修理费 6、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8、其他制水费用 (二)输配成本(万元)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3、动力费 4、修理费 5、其他输配费用 (三)期间费用(万元) 1、管理费用 2、销售费用 3、财务费用 二、水量及差率 1、年供水总量(万m3) 3 2、年售水总量(万m ) 3、产销差率(%) 4、管网漏损率(%) 三、供水单位成本(元/ m )
3
行次及关系 ( B1=B2+B12+B18 B2=B3+∑(B5:B11) B3 B4 B5 B6 B7 B8 B9 B10 B11 B12=∑(B13:B17) B13 B14 B15 B16 B17 B18=∑(B19:B21) B19 B20 B21 B22 B23 B24 B25=100-B24÷B23×100 B26 B27=B1 ÷ B23 ÷ ( 1-B26 ÷ 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