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10号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调整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成员的通知(渝教体卫艺〔2014〕1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普通高校,委属中小学,市教科院、市中小学卫生保健所: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是重庆市教委领导下的我市学校艺术教育的指导管理和议事协调机构。
近年来,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在推动我市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促进学校艺术教育事业不断发展等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更好地发挥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在学校艺术教育工作中上下衔接、统筹协调、专业指导的积极作用,根据《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办公室重庆市教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委内议事协调机构名单的通知》(渝教工委办〔2014〕5号)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决定调整和完善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并组建第一届专家组。
现将相关成员名单通知如下:一、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主任:周旭重庆市教委主任、市委教育工委副书记副主任:钟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巡视员徐辉重庆市教科院院长成员:余世琳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处长郭天平重庆市教委办公室主任邓沁泉重庆市教委基教处处长隗建勋重庆市教委职成教处处长张宗华重庆市教委高教处副处长刘先海重庆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主任奚弟超重庆市教委学生处处长粟朗重庆市教委宣教处处长李源田重庆市教委师范处处长刘宏伟重庆市教委财务处处长姚友明重庆市教委发展规划处处长胡斌重庆市教委招考处处长刘云生重庆市教委政策法规处处长李世玉重庆市教委国际交流处处长肖钢重庆市教委体卫艺处副处长二、重庆市教委学校艺术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简称“艺教办”)艺教办设于市教委体卫艺处,负责日常工作。
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全校师生具有分享网站资源,参与网站建设的权利,同时具有建设完善网站和维护网站健康形象的义务。
行政领导和全体师生要养成经常性浏览网站通知及其他栏目信息的习惯。各校要积极进行教育教学信息化实践,学会制作个人网页,及时更新自己的网页内容;鼓励学生制作个人网页,引导学生参与网站建设,实践德育功能。学校各部门要经常更新网站中本部门的信息。学校可制定出有效的评比机制,以激励全校的教学信息化实践活动。网站管理员要努力保证服务器的正常运行,并积极做好技术培训工作,努力使所有老师都掌握必要的技能,不断把学校信息化工作推向新台阶。
三、年度审核
按照《重庆市教育类网站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对已审批通过的校园网站于2012年开始进行年度审核工作,要求在每年12月10日前将纸申报材料报送至电教馆。年审内容包括:网站功能、版块、栏目内容是否健康合法,网站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四、网站管理
(一)网站管理员职责
1.负责校园网站建设的规划设计、安全管理工作;
(共印30份)
1
2.负责校园网络系统日常运维工作,确保网络畅通,正常运行,为师生有效利用网站资源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网站内容的发布、修改、上报、删除等工作,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二)信息发布要求
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运用谁负责,文责自负"的原则,校长是学校网站信息安全责任人,网站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校长要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准确和有效。
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教办〔2012〕9号
开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加强校园网站建设管理的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县属学校:
按照国务院《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和《重庆市教育类网站网校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为规范我县校园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工作,展示学校内涵,特色发展,体现"一校一品",促进家校互动,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挥其校园网站对外宣传和传播先进文化的作用,现就加强学校门户网站建设与管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3.03.20•【字号】渝教工委办[2013]10号•【施行日期】2013.03.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其他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表彰2012年度信息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渝教工委办〔2013〕10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教育局,各高校,各直属单位:2012年,全市教育系统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及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紧紧围绕“减负提质”、缩小城乡义务教育差距、加快发展学前教育、促进普通高中优质发展、建设现代职业与成人教育体系、推进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深化高等教育内涵建设、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提高生均财政拨款水平、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育开放服务水平等中心工作,求真务实,大胆创新,及时、全面、准确地向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报送了大量有价值的信息,为推动全市教育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的参谋助手作用。
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通知》(渝教办〔2006〕35号)精神和各单位信息工作2012年度得分在本类别单位的排名情况,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决定对永川区教委、中共西南大学委员会、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市教育考试院、市教委办公室等67个信息工作先进集体(见附件1)和杨朦曦、易鹏、段晓先、谢加兵、刘杰等98名信息工作先进个人(见附件2)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继续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
各区县教育部门、各高校、各直属单位和全体信息工作人员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不断提高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为全面完成全市教育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作出新的贡献。
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简报.doc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开州教发〔2019〕41号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市教委安稳办重庆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简报的通知各教管中心,各中小学、幼儿园:市教委安稳办在6月4日《重庆市安全教育实验区工作简报》(见附件)中对各区县安全教育平台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现转发给你们。
请你们正视工作不足,不断强化学生安全教育监管和家校之间联系,切实增强安全工作实效。
现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
要将安全教育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抓紧抓实抓好,做到防范知识反复讲,安全警示常常提,切实提高广大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护自救能力。
近期依托平台落实好以下工作:一是持续做好2019年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活动。
要组织广大师生及家长积极参与2019年“预防溺水”教育专题活动,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覆盖到每一个班级,落实到每一名师生,切实做到防范在先,教育在先,使广大师生普遍掌握辨识溺水风险和自救智救的基本常识,确保将“珍爱生命”的意识根植于心,将“预防溺水”的理念外化于行。
二是持续做好“5.12”防灾减灾安全教育暨安全作品征集活动。
要扩大活动覆盖范围,使广大师生普遍掌握辨识安全风险和自我保护的基本常识,全面提高实际应变处置能力和防灾自救技能。
三是组织学习2018年学校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分析。
安全教育平台组织权威专家对2018年学校十大典型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相关人员的过失及其法律责任、事故当前现状、特征和危害、事故预防方法及发生后的应对方法等进行了深入剖析。
相关视频已在平台正式上线,各级各类学校要积极组织教职工参与学习,全面提升整体的安全素养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应急演练。
高度重视应急疏散演练,严格执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小学幼儿园应急疏散演练指南》的通知(教基一厅〔2014〕2号)要求,按照中小学校每月一次、幼儿园每季度一次开展应急疏散演练。
要认真做好演练准备工作,做到演练前有方案、有预案,演练过程有专家指导,演练结束有总结点评,确保演练数量达标,演练真实有效。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附设幼儿园“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实践与
探索”研训活动的通知
各附设幼儿园:
为贯彻和落实以游戏为幼儿园基本活动精神,科学合理利用场地,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合理安排一日生活,最大限度地支持和满足幼儿通过直接感知、实际操作和亲身体验获取经验的需要。
经研究,决定举办附设幼儿园“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实践与探索”研训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9年12月20日
二、活动地点
开州区汉丰一校附设幼儿园
三、活动人员
城区附设幼儿园每园2人,其他附设幼儿园每园1人(具体参训人员安排见附件)
四、活动形式
现场观摩;经验分享;分组研讨;专题引领。
五、活动要求
1.请各附设幼儿园高度重视本次活动,认真推选业务骨干按时参加活动。
活动当天各园必须安排好园内工作,幼儿不得停课放假。
2.各参与活动人员回园后要积极组织园级培训,带动全园教职员工努力创设一个适宜孩子自主、自由、健康成长的活动环境。
3.报到时间及地点:2019年12月20日早上8:10—8:30在一校附设幼儿
园大门处。
4.请参与活动人员务必注意活动期间及往返途中的安全,不乘坐三无车辆。
5.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交通费回原单位按规定报销。
附件:开州区附设幼儿园区域活动的实践与探索参训人员安排表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2019年12月16日附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6.27•【字号】•【施行日期】2018.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获奖情况的通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有关直属单位: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中小学幼儿园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渝教办函〔2018〕113号)精神,2018年5月,举办了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营养与食品安全系列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实施了主题演讲比赛和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现场团体赛。
现将获奖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14个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教委对主题宣传教育活动高度重视,认真组织预赛,共遴选出70名优秀中小学、幼儿园师生参加市级比赛,其中28名中、小学生参加“均衡营养助力成长”主题演讲比赛,围绕感恩党和政府、普及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防范食物中毒、养成健康生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演讲;42名实施农村学前教育儿童营养改善计划的幼儿园教师以区县为单位3人一组参加“营养与食品安全”为主题的现场团体赛,通过预赛和决赛采取多轮竞答方式进行展示。
二、获奖情况经活动组委会审议,14个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区县荣获优秀组织奖。
经市级专家评议,“均衡营养助力成长”主题演讲比赛共评选出小学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2名,中学组一等奖3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4名,指导教师奖16名;营养与食品安全现场团体赛共评选出团体一等奖3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4个,参赛选手个人一等奖9名、二等奖12名、三等奖12名(获奖名单见附件)。
希望各区县和学校再接再厉,切实加强学生营养与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食品安全和营养意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
附件:1.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2.主题演讲比赛获奖名单3.现场团体赛获奖名单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6月27日附件1优秀组织奖获奖名单万州区教委、黔江区教委、开州区教委、武隆区教委、城口县教委、丰都县教委、云阳县教委、奉节县教委、巫山县教委、巫溪县教委、石柱县教委、秀山县教委、酉阳县教委、彭水县教委。
开教办[2006]36号
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开教办[2006]36号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开展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教育管理中心筹建组,各中小学、幼儿园:为切实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火灾普查整治工作,防止重大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校园防火安全,经县教委研究,现将《关于开展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要求,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1、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情况统计表2、易燃易爆物品信息表3、法律文书或报告表二00六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学校火灾隐患△整治方案通知抄送:市教委安稳办,县政府办、县公安局、县安监局关于开展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认真开展全县学校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并取得实效,确保校园防火安全,根据市教委《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渝教班[2006]78号)、县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开县府办发[2006] 62号)的精神,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县中小学、幼儿园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以“师生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为指导,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在去年全系统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百日会战”的基础上,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使我县校园防火安全条件又一个明显的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
二、普查整治范围及重点(一)范围1、学校教学楼(包括多媒体网络教室)、多功能室、会议室、学生宿舍、礼堂、阅览室、学生食堂、员工集体宿舍等;2、校办企业,校办多种经营实体的车间、营业场所、校园超市,生活锅炉等;3、现有的火灾隐患。
(二)重点1、设施方面: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缺少、损坏以及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器材等问题。
2、建筑方面: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不符合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等问题。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2019年中学语文教师现场论文大赛获奖情况通报各高中初中学校(含九年一贯制初中):根据《关于举办2019年开州区中学语文教师现场论文大赛的通知》精神,由区教委主办、区教育工会和教师进修校承办的2019年开州区中学语文教师现场论文大赛,于4月12日圆满结束。
此次比赛共有9所高中学校、51所初中学校的共120名语文教师参加。
经过评委客观、公正的评审,共评出高中学段一等奖10个,二等奖14个;初中学段一等奖38个,二等奖58个。
各学段一等奖中的前五名将代表开州区参加“2019年重庆市中学语文教师现场论文大赛”。
现将结果通报如下:参加市级决赛名单:高中:古代散文:彭欣(铁桥中学)古代诗歌:彭小峰(实验中学)现代小说:张从慧(临江中学)现代散文:周国伟(临江中学)现代诗歌:钱中媛(开州中学)初中:古代散文:李华义(岳溪初中)古代诗歌:罗梣晗(临江中学)现代小说:周丹(郭家初中)现代散文:李小刚(德阳初中)现代诗歌:李佳(复兴初中)区级获奖名单:高中一等奖彭欣彭小峰张从慧周国伟钱中媛李海辉陈美林徐红林游连容李丹高中二等奖万维李春艳冯冬梅曾彦平彭卫星苏名阳谢川宁姜嫒嫒李发菊刘骥曹得才范承波王跞冉红娜初中一等奖李华义罗梣晗周丹李小刚李佳张善军刘永忠赖学军刘聪郭云风胡姝李媛媛朱小娟刘含芮徐虹雷春艳程开术向小丽李琦李杰王才科龚沙林文霞代大筏贺道辉周兰英李胜中贾扬华罗安全陈进王姣官正萍谭艳程慧张凌浩刘丛青谭友春程小龙初中二等奖涂宁娜傅琴琴苟琼左明素谷慧骆琴明莉陈瑶任中坤廖家兴严秋月黄静彭柳柳王方杰朱明方舟程霞黄燕燕朱潘婷吴立英邹琪熊彩霖瞿燕邓凯蠖唐茜许河川李艳吴成艳朱丽丽刘燕陈强陈静熊丹江兴平武海燕龙杰吴少芳谭鹏杨国军张晓龙张小燕周姣姣唐颖李勇温帮会程怡谭月陈鹏刘玉祥盛春霞赵娇娇伍良辉李波王铃谭海艳邹成林廖剑刘玉祥希望各学校和参赛教师认真总结经验,发扬成绩,不断提升语文教师专业化水平,促进语文教师队伍建设,为提升我区语文教学质量、推动我区语文教学改革与发展起到引领与示范作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2)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一)公开范围。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当面受理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开放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6385376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还会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开教基[2006]8号
开县教育委员会文件开教基[2006]8号开县教育委员会关于评选县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各中小学、县属学校: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一代新人,根据重庆市教委有关文件精神,决定在各级各类学校中开展评选2005—2006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活动。
经研究决定,今年全县共评三好学生426名,优秀学生干部281名,先进班集体55个,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选范围在全县中小学(含师范、职中、民办学校)受过校级表彰的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优秀班集体中评选。
二、评选条件按照开教基[2000]09号文件评选条件执行。
三、评选要求(一)加强领导,严格程序。
学校必须认真组织评选工作,对推荐的学生和班集体必须广泛征求师生意见,有关名单在报批前和批准后都要在学校张榜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校师生监督,使学生在参评过程中真正受到教育。
经核实,凡没有公布者,教委将取消学校当年评选资格。
(二)坚持标准,确保质量。
学校、乡镇社会事务办在审查推荐中一定要坚持标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并按要求填写登记表(一式一份),并报软盘。
(三)按工作要求5月20日前,各乡镇学校由教育助理员统一办理审批手续,县属学校分校办理。
逾期不办理者,作为自动弃权处理。
附件1:开县2005至2006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额分配表;附件2:开县2005至2006学年度中小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登记表;附件3:开县2005至2006学年度中小学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二OO六年四月四日---------------------------------------------------------- 抄送:重庆市教委基教处,县委宣传部,乡镇社会事务办----------------------------------------------------------开县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登记表开县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05.22•【字号】渝教办函〔2020〕80号•【施行日期】2020.05.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公共服务局):根据《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以及《教育部办公厅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精神,结合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2020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0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认定对象(一)户籍在重庆市内,或者持有重庆市有效居住证的中国公民,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2.首次申请教师资格的全日制往届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
(二)列入国家普通高校招生计划的我市普通高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班学生及在我市就读的全日制研究生。
(三)在我市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的港澳台居民。
(四)在重庆市范围内服役的现役军人或现役武警。
二、认定条件(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有良好思想政治素质,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问、有仁爱之心;(二)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三)参加全国教师资格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内;(四)达到普通话等级水平测试等级要求。
其中,申请语文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水平,申请其他学科教师资格的应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水平;(五)具备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
开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
---------------------------------------------------------------最新资料推荐------------------------------------------------------ 开县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开县教育委员会开县财政局开教发〔2012〕6号开县教育委员会开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开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教育管理中心,小学、幼儿园: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我县学前教育质量,构建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特制定《开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开县教育委员会开县财政局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主题词:教育普惠性幼儿园△ 管理办法通知抄送:县委办、人大办、政府办、政协办、县人大教科委、县政协文史委,并华东常委、永吉副主任、光银副主席。
开县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3月2日印文件(共印50份)开县普惠性幼儿园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为推进学前教育发展,提高我县学前教育质量,构建公益公平、普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根据《重庆市关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意见》(渝府发〔2011〕1 / 746号)、《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普惠性幼儿园认定工作的通知》(渝教基〔2011〕79号)以及《开县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报告》(开县府文〔2011〕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惠性幼儿园是指坚持公益普惠和科学保教的办园方向,为大众提供有质量的保教服务和合理收费的各类型幼儿园,含公办幼儿园、公办性质的社会单位举办的幼儿园和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县行政区域范围内由县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管理规范、年检合格、达重庆市三级幼儿园及以上等级,且符合以下标准的合法园所。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12.17•【字号】渝教师[2012]34号•【施行日期】2012.12.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师队伍建设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启动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渝教师〔2012〕34号)各区县(自治县)教委,万盛经开区、北部新区教育局,各教师市级培训机构,市教科院: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教师司〔2012〕8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南岸区、长寿区、綦江区启动教育部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同时鼓励其他区县(自治县)自主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
现将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试点工作重大意义今年,党中央、国务院首次召开全国教师工作大会,出台了《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发〔2012〕41号),明确提出“实行五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教师全员培训制度,推行教师培训学分制度。
”教师培训学分是以教师参加培训学时数为基本量,结合学习过程评价和结果考核情况,对教师培训情况所进行的一种量化描述和评价,是对教师培训情况进行管理的方式、手段和机制。
开展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是深化教师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现实需要。
各试点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教师培训机构要认真领会、形成共识,合力推进本地区教师培训学分管理试点工作,合力建设教师培训学分与教师职务评聘、绩效考核、评优评先、资格定期注册,与学校评估、学校及校长评先挂钩的机制。
有关高等师范院校要结合试点工作的开展,探索建立教师非学历培训学分与学历教育学分互认的办法与机制,共同推进教师培养培训一体化。
二、认真做好试点内容各项工作各试点区县、有关高校要切实按照教育部“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注重实效、重点突破”原则,根据五大板块试点内容,结合本区县、单位实际,细化内容任务,明确责任主体,落实工作举措,分步推进试点,确保一年试点期内,在试点内容的一个或多个方面有所突破。
重庆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关于开展工程建设及财务领域专项治理的通知各片区均衡中心,中小学,幼儿园:为进一步规范各级各类学校工程建设及财务管理,落实学校管理主体责任,保障资金发挥实效,结合我区教育实际,现就全面清理、整治工程建设及财务违规事项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近年来,随着政府对教育的投入加大,各级各类学校基础建设持续推进,办学条件得到了有效改善。
虽然各级各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认真治理工程建设及财务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监管体制日益完善,但是根据各级审计部门专项审计和区教委检查情况来看,由于项目多、资金量大,工程建设及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不同程度的违规违纪行为。
为保障工程建设及财务领域高效、安全、廉洁运行,推进教育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认识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组织得力人员,采取有力措施,认真搞好专项治理工作。
二、工程建设(一)整治重点一是未按要求集体决策,不执行报批程序,负债建设;二是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招标程序不规范,评标不严;三是审批不规范、签订不齐全、履约不规范;四是领导干部及经办人员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吃拿卡要;五是不落实安全和质量责任。
(二)整治任务1.查决策程序是否规范。
是否存在简化决策程序、不按照“三重一大”集体决策,是否存在规定限额以上的不报批、未批先建、擅自变更工程量,是否存在肢解工程、规避审批。
2.查招投标活动是否规范。
是否按照规定的范围和方式开展招标,最高限价、招标方式是否集体决策,资料是否齐全,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规避招标、虚假招标,中标单位资质是否符合要求。
3.查合同签订、执行是否规范。
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是否都签订合同,合同条款是否完备,签订是否规范、有无代签仿签,是否按照合同施工内容执行。
4.查资金拨付是否规范。
是否有未按合同约定提前支付或超付工程款,是否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质保金退还是否规范,是否有无依据高利率支付工程欠款利息等。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_企业报告(业主版)
0.3
目
TOP5 书院初中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
重庆浚峰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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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6
关于【高桥小学教学综合楼改建 工程】中选结果的公告
重庆承盛工程招标 代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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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7 汉丰二校运动场升级改造工程
重庆浚峰建设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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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8
开州中学浦里校区二次装修建设 项目
重庆嘉弘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1.3 项目规模
1.3.1 规模结构 近 1 年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的项目规模主要分布于小于 10 万区间,占项目总数的 77.1%。500 万以上大额项目 2 个。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2/22
1.4 行业分布
近 1 年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的招标采购项目较为主要分布于建筑装饰和装修业 电力工程施工 科研、医疗、教育用房行业,项目数量分别达到 14 个、9 个、8 个。其中环境治理业 科研、医疗、 教育用房 电力工程施工项目金额较高,分别达到 7162.82 万元、4.90 万元、2.10 万元。 近 1 年(2022-09~202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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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用电工程】中选结果的公告 司
TOP9
关于【盛景小学新建项目高压线 迁改等工程】中选结果的公告
重庆秉金工程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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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近 1 年项目金额排序,最多展示前 10 记录。
2022-10-17 2023-03-31 2023-04-10
(3)科研、医疗、教育用房(8)
重点项目
项目名称
中标单位
乐琦建设管理有限 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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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OP8
重庆市开州区盛山初级中学功能 室新建项目
关于2018年度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doc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开州教基〔2019〕19号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学会
关于2018年度教育学术论文评选的
获奖通报
各片区教育管理中心,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关于2018年度教育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精神,在各中小学的积极参与下,区教育学会聘请有关专家与资深教师组成评审委员会予以了客观、公正而严格的评审,共评出一等奖230篇,二等奖442篇,三等奖576篇。
具体名单见附件。
请以片区为单位,各均衡中心于2019年5月中下旬到进修校300室王宜处领取获奖证书。
据统计,本次参评作品中,有近10%的作品被评委判定为过度引用,希引以为戒。
附件:开州区2018年度教育学术论文评选等级奖获奖名单
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开州区教育学会
2019年5月5日
附件
开州区2018年度教育学术论文评选等级奖
获奖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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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规范(试行)2011-7-20发布2011-8-1实施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发布前言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建管处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重庆市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起草。
本技术规范于2011年7月20日批准。
本技术规范自2011年8月1日起试行。
本技术规范为试行版,适用于我市重点建设项目,其余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并可依据建设项目实际情况,参考《各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要点》予以适当调整。
请将执行中的有关问题及时反馈重庆市环境保护局,以便健全完善本技术规范。
本技术规范由重庆市环境保护局解释。
目录1、总则 (6)2、术语 (9)2.1环境监理机构 (9)2.2环境监理工程师 (9)2.3总环境监理工程师 (10)2.4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 (10)2.5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 (10)2.6环境监理员 (11)2.7环境监理方案 (11)2.8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11)2.9工地例会 (11)2.10工程变更 (12)2.11工程环境保护计量 (12)2.12旁站 (12)2.13巡视 (12)2.14平行检验 (12)2.16费用索赔 (13)2.17临时延期建议 (13)2.18延期建议 (13)3、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依据 (14)3.1 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 (14)3.2 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14)3.3 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14)3.4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意见 (15)3.5 项目的环保设计文件 (15)3.6 工程环境监理合同及工程承包合同 (15)4、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及其设施 (16)4.1 项目环境监理机构 (16)4.2 环境监理人员的职责 (17)4.3 环境监理设施 (19)5、环境监理方案及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21)5.1 环境监理方案 (21)5.2 环境监理实施细则 (22)6、施工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24)6.1 制定环境监理工作程序的一般规定 (24)6.2 施工准备阶段的环境监理工作 (24)6.3 工地例会 (26)6.4 工程目标控制工作 (27)6.5工程环境保护造价控制工作 (29)6.6工程进度控制工作 (31)6.7 环境保护验收 (32)6.8环境质量保修期的环境监理工作 (33)7、施工合同管理的其他工作 (34)7.1 工程暂停及复工 (34)7.2 工程变更的管理 (35)7.3 费用索赔的处理 (37)7.4 工程延期及工程延误的处理 (39)7.5 合同争议的调解 (40)7.6 合同的解除 (41)8、施工阶段环境监理资料的管理 (43)8.1 环境监理资料 (43)8.2 环境监理月报 (44)8.3 环境监理工作总结 (45)9、环保设备采购环境监理与环保设备监造 (47)9.1 环保设备采购环境监理 (47)9.2 环保设备监造 (48)9.3 环保设备采购环境监理与环保设备监造的环境监理资料 (51)10、附则 (54)附件一(参考性附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编制技术大纲 (55)附件二(参考性附件)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方案实施细则 (65)附件三(参考性附件)建设项目竣工环境监理报告编制技术大纲 70 附件四(参考性附件)各类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要点 (74)附表: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94)1 总则1.1为指导我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加强和提高环境监理管理水平,促进全市环境监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发展,特制定本规范。
1.2本标准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办法》(国家环保总局令第13号)、《关于在重点建设项目中开展工程环境监理的通知》(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2]141号)、《重庆市环境保护条例》,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编制。
1.3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活动的环境监理单位,从事环境监理工作应当遵守本标准。
1.4 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同时应符合国家现行的环保法律法规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及本市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的规定。
1.5 重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指导、监督全市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
1.6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工程环保设计文件等环保文件,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环境保护的全方位、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环境监理主要包括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理、生态保护措施监理、环保设施监理:(1)建设期环境保护监理是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落实环保措施,防止各种污染因子污染环境的情况;(2)生态保护措施监理是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自然生态保护和恢复措施、水土保持措施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的保护等措施落实情况;(3)环保设施监理是监督检查项目建设过程中环境污染治理设施、环境风险防范设施、监测监控设施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要求建设情况。
1.7 环境监理工作的依据主要是建设项目委托环境监理合同和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和工程环保设计文件,因此实施建设项目环境程环境监理前,环境监理单位必须与建设单位签订合法的书面委托环境监理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建设单位是工程环境保护的主体之一,应全面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对工程建设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环境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环评批复和工程环保设计文件,对施工过程中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行为以及建设项目配套的环保工程进行监督管理,以确保各项环保措施满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要求;施工单位应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合同规定的环保条款,按照与建设单位签定的承包合同的规定接受建设项目环境监理。
1.8 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建设项目环境监理的实施工作称为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是由环境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的项目环境监理机构的负责人,是环境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环境监理合同的全权代表,是实施环境监理工作的核心人员。
工程项目中必须实行总环境监理工程师负责制。
1.9 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单位作为独立于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双方之外的第三方,其工作职能是受建设单位委托管理承包合同中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监督承包合同中环境保护内容的履行,其工作依据主要是法律、法规及承包合同,其工作方式是依靠自身的专业技术知识管理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因而环境监理工作具有公正、独立、自主的特点。
环境监理机构通过学习、理解、运用环保管理的制度、规定、标准和程序,起码在环境监理中使项目建设过程不发生不执行环评文件的行为,不发生与周边群众的环境纠纷,不发生抽查检查中出现违法的行为,不发生不按规定申报的行为,不发生未能提供完善的检查资料的行为,在整个建设过程中没有受到环保部门的处罚或罚款。
1.10 本规范规定了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内容和范围,在环境监理工作中涉及的工程专业技术,应当符合相关的国家现行强制性标准、规范的规定。
2 术语2.1环境监理机构2.1.1环境监理机构是环境监理单位为履行委托环境监理合同,实施工程项目的环境监理工作而按合同项目设立的临时组织机构。
随着环境监理工作的结束而撤销。
环境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应结合工程特点、规模、难易程度等因素综合考虑,可采用直线式、职能式、直线—职能式和矩阵式等不同的组织形式。
2.1.2环境监理机构的主要职责是监督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环评文件要求落实情况;发现并提出防范生态环境破坏的措施,并及时向建设单位和环保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的报告遵循“有事即报,无事季报”的原则。
2.2环境监理工程师环境监理工程师是岗位职务而不是技术职称。
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达到一定的培训要求,并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2.3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是由环境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任命,并书面授权,按合同项目设立的行政职务。
在项目环境监理机构中,总监对外代表环境监理单位,对内负责项目环境监理机构日常工作。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应具有高级以上职称和工程监理资格,并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2.4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代表由总环境监理工程师任命并授权,行使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授予的权力,从事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指定的工作。
2.5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是项目环境监理机构中的一种岗位设置,可按工程项目的专业设置,也可按部门或某一方面的业务设置。
如合同管理、造价控制等。
当工程项目规模大,在某些专业或某一方面业务宜设置几名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
总环境监理工程师在他们中应指定负责人,但均称为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
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由环境监理工程师担任。
2.6环境监理员环境监理员属于工程技术人员,在环境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对建设项目开展具体的、现场的环境监理工作。
工程环境监理员应具有初级以上职称,达到一定的培训要求,并经过培训和考试,取得重庆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可,从事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的人员。
环境监理员可以由环境监理工程师兼任。
2.7环境监理方案在总环境监理工程师的主持下编制、经环境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批准,用来指导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全面开展环境监理工作的指导性文件。
2.8环境监理实施细则根据环境监理方案,由专业环境监理工程师编写,并经总环境监理工程师批准,针对工程项目中某一专业或某一方面环境监理工作的操作性文件。
2.9工地例会由项目监理机构主持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针对工程质量、造价、进度、合同管理等事宜定期召开的、由有关单位参加的会议。
2.10工程变更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对部分或全部工程在材料、工艺、功能、构造、尺寸、技术指标、工程数量及施工方法等方面做出的改变。
2.11工程环境保护工作计量根据设计文件及承包合同中关于工程中环境保护有关工作量计算的规定,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对承包单位申报的已完成工程的环境保护工作量进行的核验。
见证由环境监理人员现场监督某环境保护工作全过程完成情况的活动。
2.12旁站在关键部位或关键工序施工过程中(例如地下管道、管线等隐蔽工程),由环境监理员在现场进行的监督活动。
2.13巡视环境监理员对正在施工的部位或工序在现场进行的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活动。
2.14平行检验项目环境监理机构利用一定的检查或检测手段,在承包单位自检的基础上,按照一定的比例独立进行检查或检测的活动。
2.16费用索赔根据承包合同的约定,合同一方因另一方原因造成本方经济损失,配合建设单位向对方索取费用的活动。